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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篇一
1.1編制目的
切實加強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發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臺風、泥石流、冰雪災害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3)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時的道路運輸應急,或由縣政府責成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是全省三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省、市、縣)的組成部分,在縣政府和縣交通運輸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縣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我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所長擔任,副組長由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分管客運、貨運的副所長擔任。縣農村公路管理所等單位負責人為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3)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4)負責落實省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人員、車輛、物資、設施、設備。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農村公路管理所負責在農村公路上為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協助管理應急保障車輛隊順利通行。
2.4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6)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縣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種問題;
(3)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傳遞;
(6)完成被保障地政府、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1信息監督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公路阻斷信息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并提供。
(3)上級政府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信息。
3.1.2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縣交通運輸局和其所屬道路運輸管理所必須建立道路運輸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及時確定和發布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指導和協調各有方面開展預警工作。
3.3預警支持系統
縣交通運輸局在省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建立相應的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為ⅰ級(省級)、道路運輸保障ⅱ級(市級)、道路運輸保障ⅲ級(縣級),道路運輸保障三級,ⅰ級為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信息,進行分級響應。縣組織實施ⅲ級道路運輸應急響應。
4.2ⅲ級響應
啟動條件:
(3)縣政府認為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并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道路運輸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1信息報告
5.1.1信息報告程序
ⅲ級應急響應啟動后,事件所涉及的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并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
5.1.2信息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并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啟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縣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信息搜集、協調指揮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啟動ⅲ級響應時,交通運輸局及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與上級應急保障機構、縣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發布與宣傳工作由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
5.5應急響應終止
ⅲ級應急響應終止程序。當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后,經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6.1善后處置
按照“誰征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征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恤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并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并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縣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預案。
7.1通信保障
由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負責組織通信保障工作。
(1)應急運輸力量包括政府及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設備。依托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縣應急運輸車隊規模為:25臺客車、20臺貨車、2臺危險品車輛,總計應急客貨車輛47臺。
(2)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將貨物運輸應急運力落實到位,其中危險貨物運輸應急運力應根據本地危險貨物種類及構成等實際情況確定,并于每年1月1日前將當年貨物運輸應急運力的落實情況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備案。貨物運輸應急運力需調整的,應及時報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備案和調整。除貨物運輸應急運力外,還應準備部分后備運力,指定轄區內1至2家規模較大且經營管理規范的貨運或物流企業的5噸以上貨運車輛作為貨物運輸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的補充。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提出申請,調用市或其他縣的應急運力,以保證應急物資運輸任務完成。應急車隊人員一般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以及帶隊人組成。
7.3獎勵與責任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1培訓和演練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及時更新相應應急預案,確保與省、市級專項應急預案的有效銜接。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篇二
為確保20xx年春運期間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進行,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廣大旅客安全、方便、有序出行,實現“平安春運”的工作目標,本著“以客為主、科學組織、協調配合、安全有序”的指導原則,現針對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本應急預案。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處,由趙國棟、董偉、藍國祥、鄒勝朝、毛偉義組成,趙國棟為主任,負責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春運應急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單位各項應急保障措施的組織實施。
(二)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1月23日下班前上報總公司。
(三)值班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當日車輛的調配。
(一)春運期間道路情況復雜,遇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各單位要針對天氣和道路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
(二)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春運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冰雪雨霧等惡劣天氣條件下的安全行車、總公司春運安全生產工作精神以及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理技巧。
(三)所有參加春運的車輛及設備必須進行全面的技術檢查,未經檢測合格的一律不得參加春運。所有參加春運的駕駛員必須簽訂安全責任書和交警部門組織的春運培訓合格。
(四)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售票廳、候車室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巡查和監管,確保客流有序、暢通;加強對消防設施的檢查,確保齊全有效。
(五)機務處要做好防滑鏈等應急物資的準備,并進行相關操作的演練,確保正確安裝使用。
(六)保修廠要加強值班制度,切實做好車輛的維修服務,及時組織人員搶修,做到優質、高效。確保車輛正常營運。
(七)監控室工作人員要掌握車輛運行狀態,及時發布管理信息和預警信息。加強數據采集和分析,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及時通報。
(一)客運分公司、客運西站、公交公司等客運單位要密切注意流量、流向變化情況,在客流高峰期采取滾動發班和加密班次方式及時輸運旅客,如還不能及時疏運旅客的,立即報告總公司值班領導和縣運管部門,由機動運力解決。
(二)跨縣(市)班車在客流高峰期由機動運力加班。突發性事件的用車由總公司統一調配。
(三)20xx年春運總公司共安排機動車10輛,總座位384座(詳見附表)。
(一)各單位加強現場調度,出現客流高峰及時報告值班領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疏運。
(二)客運站的跨縣(市)班車的加班計劃應提前上報總公司,并在公告欄上及時予以公告。
(三)各單位要及時將路況、天氣變化等情況通知給駕駛員。
(四)嚴格執行事故匯報制度,發生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向所屬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及總公司分管安全的領導匯報,并按照《浙江省交通行業事故及險情報告辦法》立即上報。
總公司:xxx
客運分公司:xxx
客運西站:xxx
旅游公司:xxx
保衛處:xxx
保修廠:xxx
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篇三
為切實加強我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高緊急處置反應速度和綜合指揮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桂陽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桂陽縣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轄區內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泄露、起火、爆炸,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突然發生的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暢通的事件,造成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等交通中斷和車輛嚴重滯留的緊急情況。
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的統一領導和縣應急指揮中心的指導下,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處置、統一指揮、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大隊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應急指揮部)。由大隊長任組長,教導員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大隊領導任副組長,隊屬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大隊辦公室,由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下設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應急救援組、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指導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維權信訪組、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宣布啟動本預案,組織協調應急管理工作。
必要時,大隊成立專家組,在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時,為應急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一)綜合協調組
組 長:值班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力: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任務安排。
任務:
1、負責指導基層開展現場處置及搶險救援工作。
2、具體實施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和工作安排,并可根據事件現場情況及應急管理指揮部要求,適時調整部署應急救援力量或決定采取其它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3、加強與周邊縣市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互通情報信息。
4、加強與縣應急指揮、交通運輸、消防救援、衛生健康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維穩保暢。
5、根據道路實際情況或上級指令,指導交通分流。
(二)信息聯絡組
組 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值班長
人員:辦公室人員及隊屬各單位內勤。
任務: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負責應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報送工作;傳達、督促落實應急管理指揮部的指令。
2、加強與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縣應急指揮中心的聯系,及時匯報工作情況,接受并傳達上級指令。
3、搜集和掌握全縣道路交通路況、氣象、堵點及原因等最新道路交通動態,了解轄區主干道、旅游景區交通流量。
4、匯總情報信息,分析研究對策。
5、第一時間調取事故車輛及駕駛人的相關信息,編發給趕赴現場的處警領導。
6、按市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和縣應急指揮中心的要求,填報《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
(三)較大交通事故現場處理組
組 長:分管事故處理工作的大隊領導 ;
副組長:安宣股負責人
警力和車輛:安宣股警力和車輛。
任務: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兩客一危一校”車輛的道路交通事故,立即趕赴事故發生地,開展事故救援、現場勘查、善后處理等事故處理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配合上級有在部門開展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倒查工作。
(四)應急救援組
組 長:分管聯系中隊的大隊領導和值班大隊領導
副組長:隊屬各單位負責人。警力如下:
一梯隊(20人):一中隊10人,事發地轄區中隊5人,客運股5人。車輛由各中隊和客運股提供。
二梯隊(30人):一中隊25人、治超組5人,車輛由一中隊、治超組和辦公室提供。
三梯隊(30人):除一中隊和事發地中隊以外的另外三個中隊各5人,車管所5人、科技股5人、治超組5人。車輛由相關中隊、大隊辦公室提供。
任務:根據上級的命令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開展應急救援等工作。
(五)宣傳報道組
組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人員:法宣股安排。
任務:
1、加強與縣電視臺、交通廣播電臺、網絡、報紙等新聞媒體的協作聯動,發布路況及交通管制信息。
2、根據應急管理指揮部的統一指令,向社會發布路面阻塞信息、事故處置最新進展情況,并通過媒體告之群眾公安交管部門采取的措施及疏散線路,做好輿情引導工作。
3、做好雨雪冰凍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涌現的先進事跡的收集、報導工作。對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4、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的影像資料收集工作。
(六)督查信訪組
組 長:分管法宣股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法宣股負責人
人 員:法宣股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 務:負責督查預案落實;協助縣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維護民警的正當權益、調查追究責任工作;做好信訪接待、矛盾化解和維穩工作,防止發生涉交集訪、鬧訪、非正常上訪和重大事件。
(七)后勤保障組
組 長:分管辦公室的大隊領導
副組長:辦公室負責人
警 力:辦公室根據任務安排力量。
任務:
2.做好參與應急處置任務民警輔警的后勤和裝備保障工作,儲備干糧、手電、雨衣、防毒面具和防滑鏈條等物資備用。
(一)啟動程序
發生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大隊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并開展相關工作,事發地中隊和現場負責人要第一時間將有關情況報告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值班大隊領導和值班長做好指揮調度,辦公室收集相關情況信息,判明突發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認為有可能升級為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按預案發布進入相應等級應急狀態的命令,開展交通應急管理工作。
(二)先期處置
大隊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公安局、縣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成立現場指揮部,協調各單位迅速開展工作。如實施交通管制,要向社會發布車輛繞道通行和路況等信息,如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社會危害時,組織實施救援,并迅速啟動交通事故傷員搶救“綠色通道”,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處置程序
1、惡劣天氣應急處置
①大隊應急管理指揮部接報后,根據受惡劣天氣影響程度,向縣應急辦和市局交警支隊報告,向受影響的區域發布預警。(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按照部交管局《惡劣天氣交通應急管理要點》的要求,協調公路建設部門和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檢查清點橋梁、彎道、坡道等重要節點儲備應急物資、裝備和設備情況,公路經營管理部門停止施工作業,增設警示標志和燈具,擴大預警距離,確保交通安全設施和管理措施齊全有效。(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
③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在縣委、縣政府、縣應急辦和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調動和組織下,調配警力、裝備、器械、通訊器材、交通工具,前往事發地增援。(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
④根據惡劣天氣對交通的影響,向社會發布惡劣天氣信息及惡劣天氣駕駛注意事項。(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⑤實時掌握惡劣天氣變化和道路通行情況,根據道路通行能力、車流量、車輛積壓情況,迅速采取有關工作措施。(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⑥向社會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綜合協調組、宣傳報道組)
⑦督促應急處置各項工作的落實,督導隊屬單位應急勤務落實情況;收集廣大交通民警在雨雪冰凍霧霾等惡劣天氣應急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和典型,做好對外宣傳。(督查信訪組、宣傳報道組)
2、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①接到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報告時,現場處理組應記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明經過、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及事故初查原因等情況,并迅速報告值班大隊領導、大隊分管領導和大隊主要領導,同時報告大隊辦公室。大隊應急指揮部評估事故等級、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級別,經大隊領導同意后,立即先口頭報告市局交警支隊、縣公安局、縣應急辦,隨后書面報告。
接到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案件需其他交警部門協查的,現場處理組應做好登記向分管大隊領導、值班大隊領導和主要大隊領導報告,并將線索報送相鄰交警大隊和市局交警支隊情報研判中心。確認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按上款規定呈報。(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按照大隊應急指揮部根據本應急預案,協調各單位、各工作小組分頭開展工作。發生vi級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開展處置工作。發生iii級以上交通事故,大隊主要領導、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和分管聯系事發地中隊的大隊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開展處置工作。(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現場指導組、應急救援組)
③發生一次受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宣股的大隊領導和分管聯系事發地中隊的大隊領導應趕赴現場。由事發地中隊受理的,安宣股應協助事發地中隊做好事故處理、責任認定和善后處理工作。事故處理現場指導組、宣傳報道組要及時收集、整理、發布交通事故處理的真實準確信息,防止發生炒作。
④向社會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⑤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收集相關情況形成書面材料連同《交通事故上報信息表》報送縣委、縣政府、縣應急辦、縣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隊。(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⑥現場處置要點:向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通知消防、衛生急救等部門赴現場進行搶險救援;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交通肇事人,疏散無關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做好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做好事故現場安全防護工作,防止引發次生事故;掌握事故現場傷亡情況和事故初查原因,向應急管理指揮部報告,上報支隊指揮中心、縣應急指揮中心。
①接報后迅速趕到現場了解車輛是否載物,所載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險程度,是否發生危險化學品泄露、燃燒、爆炸的道路交通事故等情況,并立即報告值班大隊領導、大隊分管領導和大隊主要領導。經大隊領導同意后,口頭報縣委、縣政府、縣公安局和縣應急指揮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情報研判中心。(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②采取交通管制、交通分流措施,通過電臺、廣播、電子誘導屏、微博和微信等媒體,發布道路通行情況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的管理措施,引導駕駛人合理選擇出行線路、時間。(宣傳報道組、信息聯絡組)
③收集有關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送縣委、縣政府、縣應急指揮中心、縣公安局和市局交警支隊。(綜合協調組、信息聯絡組)
④現場處置要點:向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通知公路管理部門、應急、環保、消防等有關部門派員到現場協助處理;了解運載的物品種類及可能導致的后果,包括危險化學品種類、是否泄漏、死傷人員及周邊河流、村莊是否受到污損等情況;劃定警戒區域,清理、疏散無關車輛、人員,安排事故未受傷人員至現場上風口地帶,嚴禁在事故現場吸煙、撥打手機或使用明火等行為;控制肇事者和當事人,防止逃逸和其他意外發生;加強路面秩序管理,確保消防、醫療、救援車輛和人員順利出入事故現場;經環保、應急等部門及公安消防機構監測可能發生重大險情的,指揮現場警力和人員撤至安全區域。
4、地質災害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應急處置
②根據地質災害及其它自然災害情況,采取相應交通管制措施,防止出現路面堵塞,對通向受災地域主要道路入口實施交通管制,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通行(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
③通過設置繞行提示標志、電子顯示屏、交通廣播等方式發布提示信息,按照交通分流預案進行分流(綜合協調組、宣傳報道組、應急救援組)。
④封閉道路分流后,采取帶離的方式清空道路上的滯留車輛;如主要道路出現堵塞、毀損,協調交通部門根據現場情況調度施救力量,清理現場、修繕道路,確保盡早恢復交通(綜合協調組、應急救援組)。
(一)強化認識,高度敏感,充分認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務必保持高度警惕。把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行動迅速,收集信息。各單位、各工作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趕到現場開展相應工作,并按照信息報送范圍、時限等要求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上報動態信息,確保反應敏銳、行動快捷,確保信息上報準確、及時。
(三)加強備勤,備齊裝備。各單位、各工作組的人員要保持全天24小里通訊暢通,隨時做好應急處突準備。在處突時,必須攜帶單警裝備、執法記錄儀、對講機等裝備。
(四)服從命令,文明執法。要聽從指揮調度,迅速趕到指定地點開展處突工作。要文明、公正執法,積級預防各類重大事件。要嚴格按照處置重大事件的有關規定認真妥善處置。
交通運輸部應急預案篇四
1.1 編制目的
規范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社會和工作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辦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河北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1) 重特大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2) 超出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域、跨多個領域(管理機構)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3) 需要省廳處置的其他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過程中,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并切實做好現場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避免二次傷害。
1.4.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廳直各單位,在省廳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權限,負責本地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同時,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工作,發揮指導、協調作用。
1.4.3 預防為主,平急結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預報,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配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4.4 依法管理,科學施救。堅持“科技興安”戰略,加快先進適用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的推廣應用,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2.1 組織體系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省廳和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以及現場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省交通運輸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廳領導任組長、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廳直有關單位和廳機關有關處室相關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承擔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自行確定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各生產經營單位組建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等。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由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省廳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2.2 工作職責
2.2.1 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6)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運輸部交辦的其他應急救援任務。
2.2.2省廳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
(4)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教育培訓和演練;
(6) 組建技術專家組,為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
(7)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 省廳現場指揮部
(6) 完成省廳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1 事故監控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事故監測和信息報送網絡,完善風險評估、分析研判等運行機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隱患點的排查辨識和動態監控,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信息,按規定時限上報省廳值班室。
3.2 信息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在1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事故發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逐級迅速上報事故信息,每級報送時限不得超過2小時,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事故發生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主動地向省廳應急辦提供與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其他數據資料,為省廳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3 預警行動
3.3.1 預警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警級別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別是:ⅰ級預警(可能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ⅱ級預警(可能引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ⅲ級預警(可能引發較大安全生產事故)、ⅳ級預警(可能引發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3.2 預警發布
對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信息,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迅速召集相關單位及專家進行會商、研判,根據事故風險和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提出發布預警信息及預警級別的建議,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予以發布。
完善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可通過部門網站、辦公內網、手機短信、led顯示屏等方式發布預警信息。
規范預警信息發布內容,應包含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影響范圍、防范措施、注意事項及發布機關等要素。
3.3.3 預警執行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收到省廳發布的預警信息后,應當按照預案規定,及時研究制定應對方案,采取應對措施,并通知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應急救援各項準備。
(1) ⅰ級預警(特別嚴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全體人員到崗,24小時現場值守;成立專家組,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規定地點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救援工作需要配備到位。
(2) ⅱ級預警(嚴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應急機構的主要領導和關鍵崗位人員24小時現場值守,專家組成員到位,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在所屬單位完成集結,人員、裝備、物資、器材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完成準備。
(3) ⅲ級預警(較重狀態)。省、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三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的應急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保持聯系,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做到全天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對人員、裝備、物資、器材配備情況作出安排。
(4) ⅳ級預警(一般狀態)。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相關企事業單位實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與專家組成員取得聯系,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備勤,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強人員培訓,開展演習演練,做好應急救援物資、裝備、器材的儲備管理。
3.3.4 預警解除
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因素消失后,經省廳應急辦與相關部門、單位及專家會商,報經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批準,解除預警。
4.1 響應級別
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響應級別分為四級,分別是:
(1) ⅰ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中毒,或1億元及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 ⅱ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 ⅲ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 ⅳ級響應。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傷或中毒,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2 分級響應
4.2.1 預案啟動
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并啟動本預案。事發地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廳直有關單位以及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基層組織,應當按照本預案和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規定以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命令,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ⅲ、ⅳ級應急響應行動,分別由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和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并及時向省廳報告事故信息和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4.2.2 主要措施
實施ⅰ、ⅱ級應急響應行動時,省廳將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6) 采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廳直有關單位應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成立協調指揮機構,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要求,組織協調本領域、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支援應急救援工作,同時加強應急響應期間的值班值守,跟蹤掌握事態發展,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應急措施。
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啟動本級相應應急預案,成立本級現場指揮部,在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現場指揮部和當地政府的共同領導下,協調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省廳現場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
4.3 指揮協調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收到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發布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示命令后,應當立即安排相關領導、專家和應急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省廳現場指揮部的指揮協調下,按照現場救援處置方案,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全力遏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
4.4 緊急處置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本級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群眾及其他現場人員開展自救、互救,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態發展,在充分聽取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對現場救援處置方案作出調整,采取其他臨時性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省廳應急領導小組。
涉及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區域、跨領域(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應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共同研究制定,并根據應急救援進展,及時作出相應調整。
4.5 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應當按規定配備符合相關標準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程序及相關規定。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系統內征用和調撥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材。
4.6 群眾安全防護
(1)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特點,明確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3) 根據事發地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條件,為遇險群眾提供相應的延伸服務。
4.7 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根據事發地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向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請求社會力量的支援,由省廳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具體協調相關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 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
省廳現場指揮部應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進展,安排技術專家,攜帶專業設備,切實做好事故現場的檢測與評估,集中收集整理、綜合分析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為完善現場救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應及時報送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
4.9 信息發布
省廳現場指揮部可成立負責信息發布的臨時工作組,及時整理事故處置最新進展,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通過新聞媒體或網絡等途徑發布相關信息。
4.10 應急終止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經省廳現場指揮部確認,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批準,終止實施本預案,撤離現場應急救援隊伍。
5.1 善后處置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或廳直有關單位應當在省廳現場指揮部的.指導下,制定善后處置方案,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開展災后重建,恢復基礎設施。
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加強對事發地善后處置工作的跟蹤督導,并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5.2 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后,各級交通運輸管理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協調保險機構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和受災人員、受損財產的保險受理及賠付工作,保證災后恢復重建以及傷亡人員醫療救助金、撫恤金的資金來源。
5.3 事故應急救援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由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直接或授權相關部門及單位成立調查組,獨立或在省、部領導下開展調查工作,工作進展以及調查報告按規定時限報送相關部門。
本預案終止實施后,省廳現場指揮部應當認真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報經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由省廳應急辦組織實施,對應急預案、現場救援處置方案等進行修訂完善,督促相關部門和單位抓好落實。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省廳積極推進全省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報告系統建設,建立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等基本環節,保證各級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換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信息支持。
省廳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的應急機構,負責本地、本領域、本單位相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處理工作,并定期向省廳報送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及時報送。
6.2 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 救援裝備保障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下的緊急調用。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根據本地、本領域、本單位實際,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做好日常檢查檢測、維護保養,確保應急救援裝備質量合格、性能良好,處于待命狀態,能夠隨時調配并投入使用。
6.2.2 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進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隊伍組織管理,開展培訓演練,提高人員素質和裝備水平,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全系統各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配備、專業特長及裝備水平等情況,并檢查指導相關工作。
6.2.3 交通運輸保障
各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積極依托大中型道路運輸企業,加強應急保障運輸車隊建設,按規定數量配備客貨運輸應急車輛,并根據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命令開辟應急救援運輸特別通道,迅速組織力量搶通受損路段,滿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廳應急辦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全系統應急運輸車隊的組織管理狀況,并加強監督檢查。
6.2.4 醫療衛生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根據應急救援需要,與當地醫療機構建立聯系,并積極為醫務人員開展現場救治工作提供便利。
6.2.5 治安保障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發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直屬有關單位和交通運輸企業,應當積極發動和組織單位員工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保衛工作,加強對重點場所部位、重要設施設備的巡查值守和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并在必要時協助做好群眾疏散工作。
6.2.6 物資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計劃和管理使用、征用調撥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日常管理,根據使用情況及時進行補充更新,確保應急物資按規定數額配備,防止被盜、挪用、流散和失效。
應急狀態下,省廳應急辦根據省廳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命令,負責協調跨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跨領域、跨部門單位的物資調配,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6.2.7 資金保障
交通運輸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為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必要的資金準備。
6.3 技術支持與保障
省廳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意見建議,加強分析研判,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為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
7.1 監督檢查
省廳應急辦應當加強對本預案的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找問題、通報情況、督促整改、狠抓落實。各級各有關單位應當給予支持、配合。
7.2 公眾信息交流
省廳應急辦負責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省交通宣傳中心提供支持。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廳直有關單位應當結合本地、本領域、本單位實際,做好應急法律法規和技能常識的宣傳普及工作,不斷提高干部職工、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危機防范意識。
7.3 培訓
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省廳和設區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及廳直有關單位應當制定年度計劃,定期對本地本單位應急管理機構、專兼職救援隊伍及其他從業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干部職工的應急處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7.4 演習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全系統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全省性的綜合演習。各級應急管理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各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
省廳應急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及時了解掌握各地各有關單位應急救援演習演練組織開展情況,總結交流經驗做法,檢驗評估能力水平,并向省廳應急領導小組提交書面報告。
8.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省廳應急辦應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管理職責與應急資源的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發現的新問題,定期對本預案的合規性、適宜性和可操作性進行全面評估和修訂,組織技術專家評審,報經省廳批準后組織實施。
8.2 獎勵與責任追究
8.2.1 獎勵
(2) 承擔并出色完成應急救援急難險重任務,成績突出的;
(3) 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2 責任追究
(1) 不按規定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拒絕承擔應急準備義務的;
(2) 不按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4) 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5) 阻礙應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6) 散布謠言,擾亂事發現場搶險救援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應急救援工作行為的。
8.3 解釋部門
8.4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