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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一
乙方:
乙方自愿來甲方工廠學徒,甲方經公司規定同意接收乙方,雙方在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 學徒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學徒內容:
線割加工學徒
二、 乙方的義務:
1、 甲方為乙方提供學習實踐場所,并進行相應的技能培訓。
2、 乙方必須嚴格要求自己,遵守紀律及甲方的所有規章制度,為人誠實守信,服從安排,積極上進,對公司忠誠。
3、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餐,住宿由乙方自行解決。
4、 乙方在學習期間的工作或培訓時間遵守甲方的安排。
5、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制度,注意安全。提高安全意識,防止危險,做到未經師傅和領導的批準不得擅自開動各種機械設備,否則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本人承擔。
6、 要按時上下班,不準遲到早退,沒有特殊事情不能隨意請假。
7、 要虛心學習各種技術,更新思想觀念,不斷提高思想.
三、 1、 學徒2年期滿后,雙方協商,本人愿意留本廠工作的可以長期留用,并享有優厚的薪酬和待遇。
2、 學徒在兩年內,每月工資扣200元,合同期滿,我司將返還扣留學徒工資的 全部工資。
3、 學徒在兩年內,如自動離職,所扣每月工資200元,屬于自動放棄。
4、 學徒在學習期間,我司會根據學徒學習技能和工作能力,我司會適當調薪。
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接洽電話: 單位地址: 乙方: 接洽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業務需要,需誠聘店職務。
一、上崗培訓期為天,從 年 月 日至 年 班第一天開始記薪,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基本工資底薪為元伙食補助。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每個月業績未達到元,僅發底薪+伙食補助,業績+伙食補助%提成。
二、簽訂聘用合同書,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店里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若因乙方個別原因,包括違反公司的上崗規定,故意尋釁滋事,搬弄是非,借各種借口不服從工作調配,或不按規定使用產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失或給甲方造成經濟、名譽及其他不可預見方面的損失,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做出經濟賠償,甚至追究相應的責任。
三、若在試用期內,因不良表現,被公司解聘者不得有異議,因甲方原因,包括正常裁員或者內部調整等原因辭退乙方,甲方均按乙方實際出勤和銷售情況給予發放工資,新
進人員未做滿天,即離職,不予以計薪,以自動棄權論,未做滿
四、甲方定期為乙方提供產品和工作培訓,提工作制服二套,員工離職時應清洗干凈退回公司,如有丟失、損失者,扣除制服費。
五、乙方本人負責健康證、上崗培訓及有關證件產生的費用,于簽訂合同日繳件,乙方合理原因辭職,必須要提前30天書面提出,經同意交清手續后,方可退還教育培訓費以及解除合同。
六、工作時間:兩班制,早班:9:30-18:00,中班:12:00-20:00,晚班2:00-22:00,每月輪休4天,店長固定上晚班,預約客人的美甲師必須將服務完成之后,方可下班。店長須安排一名美甲師提前30分鐘整理內務。
七、甲方定期為乙方提供產品和工作培訓,提供冬夏制服兩套,員工離職時應清洗干凈退回公司,如有丟丟、損壞者,不予退還押金。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效期自年 年月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三
甲方: 服裝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20 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20 年月 日終止。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營業員 崗位工作。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本職工作,達到規定的工作時間。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日班工作制;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8小時
(二)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四)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一)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二)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15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最低勞動保障執行。
(一)簽約二年可享受 天年假,7月、8月有高溫補貼。年假的天數與簽約的年數對等。
(二)簽約二年以上可享有雙倍年假。企業內部競爭高一級崗位升職將獲優先考慮。簽約年限少于二年的不具有同等待遇。如高溫補貼,修年假,優先升職加薪與特別獎勵等等福利待遇。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二)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計算機系____屆畢業生)
為提高我院畢業生職業能力,真正培養適合社會需求的專業人才,我系對畢業生實施院外對口專業實習教育,我系和本系學生就學生本人的院外對口專業實習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乙方在自由選擇的基礎上,同時遵守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指派相應的指導教師負責院外實習的指導工作,必要時可派指導教師巡視。
2、甲方在乙方離校前有責任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決有關實習中出現的問題。
3、甲方負責并建立畢業生就業網站和專用信箱負責技術答疑。
4、乙方自愿選擇院外實習單位,并負責通知家長關于實習的所有情況,實習期間要經常與家長聯系,甲方不負責通知家長,若因此造成對乙方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5、乙方服從甲方有關院外實習的規定(詳見《計算機系_________屆畢業生院外實習實施方案》)。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詳細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以便甲方與乙方聯系,如因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不詳或虛假造成對乙方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乙方遵守實習單位的一切規定,遵紀守法,對自己的一切安全行為負法律和安全責任,若因乙方個人原因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在實習結束時,要進行綜合能力測試和答辯,相應的實習單位要對學生的實習進行總結,并量化成績。對于成績不合格或者答辯不過者,不得畢業。
9、乙方必須每月定期向甲方(責任教師)匯報實習情況,如遇到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甲方(責任教師),以便甲方(責任教師)能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10、乙方的課程考試和重修有關事宜,甲方不負責通知,乙方自己負責與系辦聯系(聯系電話:_________)詢問有關情況。
11、乙方必須有單位實習協議,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前將正式就業協議交到輔導員處。
1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輔導員或責任教師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乙方家長(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五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贾夭〉倪€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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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六
編號:_________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并終止合同的標志。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 )管理類/( )工人類。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后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準,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后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后,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于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范圍包括: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七
編號: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從年月年日止。
2.試用期為 。
1、工作內容(崗位) :
2、工作地點 :
3、崗位職責(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公司有權做出相應調整)
a.依照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制定本年度銷售預測及指標分解、銷售計劃,制定渠道。對營銷思想進行定位,確保完成公司制定的銷售目標。
b.銷售隊伍的建設與培養,定期組織員工舉行例會,分享會,學習相關專業知識。
c.按規定處理客戶訂單(報價單,合同,任務單,出運單等),支持業務員確保重點客戶訂單操作順暢及所有訂單處理無差錯。
d.依照公司財務政策,合同條款和出口信保相關規定,負責監督并支持業務員及時催收貨款,確保貨款安全及時回收。
e.依據市場信息,參與及協助國內外市場的潛在及現有重點客戶談判,開發及后續訂單操作,確保重點客戶成功率和簽約客戶滿意率。 f.按照公司領導要求,完成交代的其他任務。
g.注意業務員工作狀態,落實公司制度,對業務員要起到監督作用,防止業務員泄露公司機密及飛單行為。(如因監管不力,制度落實不完善導致飛單或資源泄露,要負重要責任。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薪酬結構:基本薪資+績效提成+特別獎勵+福利補助
1、基本工資:試用期元/月,轉正后/月。
2、績效工資:(詳見附頁)
3、甲方每月發給乙方交通補助 元,通訊費補助元,餐補費 元;轉正后與薪水同日發放。
(三)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1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
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八
編號:
單位:烏魯木齊達坂城區東溝鄉葦子村煤礦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單位地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東溝鄉葦子村四隊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一)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崗位上工作。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過8小時,實行三班制工作制度。
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定時工作制。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實行月工資制,乙方滿勤月工資為元/月。
甲方提供住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住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二) 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
(三)用人單位應依法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并在本單位內公示。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采取措施使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一)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的勞動安全和保護設施,勞動防護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二) 甲主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工作場所,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與在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自覺尊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建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一)甲乙雙方單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7條、
第38條、第39條、第40條和第41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定勞動合同。
(三)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依據有關法律等規定等定出具體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執行。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部分標準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一)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行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用人單位工商注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家法律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九
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住 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住 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后,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項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項目提成里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序報上級批準,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于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3. 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后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第三十五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系。如果由于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系。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第三十七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四十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托人)
地址:
乙 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