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如何計算篇一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議構成。
在本合同保險責任有效期內,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生存,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二、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內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0%給付“身故保險金”,并無息返還所交保險費,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前述所稱“所交保險費”指給付當時基本保險金額的年交保險費。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經醫院確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初次患本合同所附“特定婦女疾病項目表”所列癌癥,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5%給付“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該項保險金的給付以一次為限。
四、特定手術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因初次所患疾病,必須接受本合同所附“特定手術項目表”所列手術治療者,每次手術本公司按當年度保險金額的10%給付“特定手術保險金”。同一次手術或同一手術項目的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至滿3年前結婚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3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結婚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結婚津貼保險金”。結婚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
被保險人于保單生效日起2年后至滿5年前生育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被保險人于保單年度滿5年時生存且未曾領取“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者,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六、被保險人患愛滋病(aids)或感染愛滋病毒(hiv呈陽性)期間;
七、戰爭、軍事行動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發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終止,本公司對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發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本保險的保險期間分10年、15年和20年3種,投保人投保時可選擇其中1種。
本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險費并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開始,至本合同約定終止時止。
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于保險單上載明,以基本保險金額為基準,按以下公式確定各保單年度的當年度保險金額。
當年度保險金額=基本保險金額×(1+0.05×保單年度數);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險費。分期支付保險費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應當按約定的交費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險費。
訂立本合同時,本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本合同的條款內容,特別是責任免除條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如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數人為保險金受益人,受益人為數人時,應確定受益人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
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可以變更受益人。但需書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險單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變更受益人時,須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醫療、結婚津貼及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變更。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一、滿期生存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被保險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二、身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公安部門或本公司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死亡證明書;
5.如被保險人為宣告死亡,受益人須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證明文件;
6.被保險人戶籍注銷證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三、特定婦女疾病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附有病理組織檢查報告的疾病診斷證明書;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四、特定手術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本公司認可的醫院出具的手術證明;
5.受益人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五、結婚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1年后至滿3年前結婚者,須提供結婚證明。
六、子女養育津貼保險金的申請
由受益人作為申請人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資料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交費收據;
3.受益人戶籍證明及身份證明;
4.保單生效日起2年后至滿5年前生育者,須提供準生證明和出生證明。
七、本公司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后,對確定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申請人達成有關給付保險金數額的協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責任。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向申請人發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
八、本公司自收到申請人的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上述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屬于保險責任而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九、如被保險人在宣告死亡后生還,保險金領取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日內退還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險金。
十、受益人對本公司請求給付身故及生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或自約定的領取保險金時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其他保險金的請求權,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滅。
本公司給付各項保險金、退還保險單現金價值或返還保險費時,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險費或其他款項未還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應付利息后給付。
首期后分期保險費應按保險單所載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時,自保險單所載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內發生保險事故的,本公司仍負保險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逾寬限期仍未交付保險費的,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的次日零時起中止效力。
首期后的分期保險費逾寬限期仍未交納的,而本合同已持續有效達1年以上并具有現金價值的情況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時進行約定或寬限期滿前書面同意,本公司將以寬限期開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險單現金價值凈額”作為一次交付全部保險費,以相同的合同條件減少保險金額。
辦理減額交清后,第二條“結婚津貼保險金”及“子女教育津貼保險金”給付責任即行終止。
前項所稱“保險單現金價值凈額”是指保險單現金價值扣除欠交保險費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凈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內,投保人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的,應填寫復效申請書,并按本公司規定提供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或本公司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經本公司審核同意,雙方達成復效協議,自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計算)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力恢復。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2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本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本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且于每一保單年度末,若該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大于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計算保單利差。
前項所稱“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是指該保單年度每月第一個營業日人民銀行2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之簡單算術平均值。
前述保單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時所選擇的下列兩種方式之一給付:
一、抵交保險費,但交費期滿后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二、儲存生息:以各保單年度“銀行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利率”依復利方式計息,累積至本合同終止或投保人申請時給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時未選擇保單利差的給付方式,以儲存生息方式辦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變更前項給付方式。
本公司應每年將保單利差的有關資料以書面通知投保人。
一、被保險人的年齡以周歲計算。
二、投保人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單上填明,如果發生錯誤應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并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年齡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的實交保險費少于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有權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本公司規定利率計算),或在給付保險金時按實交保險費和應交保險費的比例給付。
3.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投保人實交保險費多于應交保險費的,本公司應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
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將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送有關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投保人和本公司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變更本合同的,應當由本公司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書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簽收保險單后10日內,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如經本公司體檢則扣除體檢費。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
1.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
2.最近一期保險費收據;
3.解除合同申請書;
4.投保人身份證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請書之日起,保險責任終止。除第一項規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30日內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但未交足2年保險費的,本公司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按()項辦法解決:(1)通過仲裁解決;(2)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本公司」:指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保險金額」:指投保人和本公司約定并于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
「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的、突然的、被保險人無法預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癌癥(癌)」:指以不可控制的惡性細胞生長和擴散以及組織浸潤為特征,經病理檢驗確定符合國家衛生部公布的“疾病和死因分類”標準歸屬于惡性腫瘤之疾病,但不包括惡性細胞原位無浸潤的惡性腫瘤(原位無浸潤即指惡性腫瘤細胞未穿透基底膜進入基底膜以下組織)以及皮膚癌(除惡性黑色素瘤)。
「愛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
「愛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的定義應按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定義為準,如在血液樣本中發現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綜合癥病毒或其抗體,則可認定為感染愛滋病或愛滋病病毒。
「期中保單價值準備金」:指上一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與本保單年度末保單價值準備金的簡單算術平均值。
「周歲」:以法定身份證明文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為準。
「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年復利5.0%。
「本公司規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每月第一個營業日頒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儲蓄存款利率與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之較大者”+2.0%計算。
「手續費」:指每張保險單平均承擔的本公司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本公司對該保險單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所收取的費用三項之和。
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如何計算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為了推動我國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防范體育賽事舉辦過程中的風險,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組委會,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險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險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凡為甲方所有、或為他人保管、或為他人共有而由甲方所負責的財產,均可成為本保險單項下的保險標的。
藝術作品、電腦資料及現金非經甲方與乙方特別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時,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有價證券、票據、文件、賬單、圖紙、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險財產范圍之內。
在本保險有效期內,保險財產在本保險單注明的地點由于自然災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預料的事故(除本條款第三條規定者外)造成的損害或滅失,乙方均負責任。
乙方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3.1 自然磨損、物質本身變化、自然發燒、鼠咬、蟲蛀、大氣或氣候條件或其他逐漸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財產自身的損失。
3.2 進行任何清潔、染色、保養、修理或恢復工作過程中因操作錯誤或工藝缺陷引起的損失。
3.3 電氣或機械事故引起的電器設備或機器本身的損失。
3.4 政府或當局命令銷毀財產的損失。
3.5 貶值及發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間接后果損失。
3.6 盤點貨物時發現的短缺。
3.7 甲方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3.8 明細表中規定應由甲方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3.9 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沖突、罷工、民眾騷擾以及政府有關當局的沒收、征用引起的損失。
3.10 直接或間接由于核反應、核子輻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損失。
4.1 發生保險單責任范圍的損失事故后,甲方應該立即通知乙方、并在_天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延長的期限內,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書面事故報告及損失清單。
4.2 保險財產若遭盜竊,甲方應保護現場并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追查損失財物,同時立即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派員進行現場調查,甲方應給予便利。
4.3 發生損失后甲方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所支付的合理費用,乙方可予合理償付,但以不超過受損財產的保額為限。
4.4 甲方要求賠償時,應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事故報告、損失證明和其他乙方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單證。索賠期限,從保險財產遭受損失之日起,不得超過一年。如發現甲方提供的單證有任何虛假、欺騙或夸大失實時,乙方對該項索賠有權拒絕賠償。
4.5 保險財產遭受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應按受損保險財產損失當時的市價計算賠償,其市價低于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時,按市價賠償;如其市價高于受損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時,則其差額應認為由甲方自保,乙方按受損財產的保額與其市價的比例賠償。若本保險單明細表中所載財產不止一項時,應分項按照本條款規定辦理。
4.6 保險財產發生部分損失時,本公司可按損失程度賠付現金或賠付基本上恢復原狀的合理的修配費用。
4.7 保險財產發生損失后,乙方如按全損賠付,其剩余價值應在賠款內扣除。乙方可以不接受甲方片受損保險財產的委付。
4.8 任何屬于成對或一套組成的財產,如發生損失,乙方的賠償責任不得超過該受損財產與所屬成對或整套財產保險金額的比例。
4.9 賠償損失后,由乙方出具批單減少相應部分的保險費,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甲方要求恢復保險金額,應加繳恢復部分按日平均計算的保險費。
4.10 保險財產的損失應由第三者負責時,甲方應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在乙方賠付支付賠款時,甲方應將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乙方,向乙方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單證,并協助乙方向責任方進行追償。
4.11 如本保險單所保證財產在損失發生時另有其他承擔該項財產的保險存在,不論甲方或他人所投保,乙方僅負按照比例分攤損失的責任。
5.1 甲方應采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對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
5.2 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后,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5.3 為便于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6.1 甲方向乙方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6.2 乙方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6.3 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6.4 保險金額如低于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甲方自保,乙方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6.5 乙方賠付損失后,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6.6 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保險的存在,不論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乙方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方式:
7.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7.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字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如何計算篇三
第一講《勞動合同法》
一、勞動合同法適用的范圍
1、勞動合同法適用的用人單位。所有的用人單位,它包含經工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也包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還包含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
2、勞動合同法適用的勞動者。我市的在編人員和近幾年為鄉鎮招錄的本科畢業生不適用勞動合同法,除此之外,所有在勞動合同法適用的用人單位中工作的勞動者。
3、保姆、家庭鐘點工不適用勞動合同法。因為他所服務的是家庭,而不是勞動合同法調整的用人單位。
4、為個體包工頭打工的人員適用勞動合同法。個體包工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雖然沒有工商執照,但他是應該起執照而沒有起執照,屬非法用工,也按有工商執照對待。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必須的
1、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必須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建立勞動關系前訂立勞動合同,也可以在建立勞動關系后訂立勞動合同,但最晚不得超過一個月。
2、如果用人單位在用工一個月還沒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那么將從用工第二個月的第一天開始為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共支付11個月。
1如果用工一個年還沒有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法律上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如果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怎么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4、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用人單位一份,必須給勞動者一份。
三、勞動合同的種類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也就是只要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能夠正常開展工作,勞動者就可以工作到退休。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如果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或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只要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四、勞動合同條款
(一)法律要求必須具備的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雙方可以協商的條款: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1、如果約定試用期的要遵循以下4條。
(1)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之內。
(2)試用期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下不許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至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至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3)試用期的次數。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4)試用期的待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在是每月900元。即兩個80%,一個最低。
2、如果約定培訓的要遵循以下4條。
(1)培訓項目。必須是專業技術培訓。上崗前的教育、軍訓等培訓不算。
3(2)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于培訓該勞動者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共3項。
(3)可以約定服務期。服務期的時間雙方協商。
(4)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支付約定金的方法是將用人單位為該勞動者支付的培訓費用分攤到服務期內,勞動者服務時間差幾個月支付幾個月分攤的培訓費作為違約金。
3、如果約定保密條款的,要遵循以下6條。
(1)保密的內容是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事項。
(2)保密的時間是雙方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和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一是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勞動者違反保密約定的勞動合同法沒有作規定,應由其它相關法律來調整。二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是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對勞動者的競業限制。
(3)競業限制的人員。只有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其他人員不得約定競業限制。
(4)競業限制怎么制定。一是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最多2年,二是競業限制人員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三是不許自己開辦生產、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企業。
(5)要給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約定競業限制條款,要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如不給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沒有義務遵守競業限制約定的條款。
4(6)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多少,法律沒作規定,雙方商定。
五、勞動報酬和休息休假
這一講主要遵循以下3條。
1、對工資數額和支付的要求。要雙方協商一致,但不得低于我市的最低工資。目前是每月900元。用人單位必須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對增加工作時間的規定。如果需要加班,每周最多允許加1天,也就是每周至少休息1天。如果需要加點,一般每天不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時,在保障勞動者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不論加班還是加點,必須通過工會與職工協商,每月總數不得超過36小時。 加點的,按150%付給工資。休息日加班的,能補休的要補休,不能補休的要支付200%的工資。節假日加班的要支付300%的工資。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終止和解除的概念。解除是在合同履行當中停止履行。終止是出現以下情況勞動合同結束:合同已到約定期限,勞動者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5篇三:勞動合同法的社會保險費怎么算
勞動合同法的社會保險費怎么算?
我的月工資為1490,基本工資是1200,滿勤200,膳食補貼90,現在我已經辭職,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合同里并沒有給我買社會保險,我已經在這里工作了8個半月,現在我發起勞動仲裁要求補繳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今解除勞動合同之日止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請問這怎么算,大概多少?滿意的我加分
滿意答案
好評率:100%
樓主你好.如果按你的工資1490元作為基數購買的話那么具體費用如下: 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119.2元(8%) 單位月繳費178.8元(12%) 醫療保險:個人月繳費29.8元 (2%) 單位月繳費149元(10%)重特病個人每月1元 單位每月8.94元(0.6%)
失業保險:個人月繳費7.45元(0.5%)單位月繳費14.9元(1%) (失業保險是按20xx年比例,如果按20xx年比例的話,那么個人繳費就是14.9元(1%),單位繳費是29.8元(2%)) 生育保險:個人不繳費 單位月繳費11.92元(0.8%) 工傷保險: 個人不繳費 單位月繳費
4.47元(0.3%) 個人每月繳費就是155.45元單位每月繳費就是414.56元
如果你在原單位工作8個月的話 那么個人繳費就是1243.6元單位繳費是3316.48元 回答完畢..謝謝采納!
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如何計算篇四
在保險合同中,有一條約定叫“除外責任”,顧名思義,就是保險公司不需承擔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被保險人因為 “除外責任”條款中的原因而導致保險事故的發生,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如果有意為之,并向保險公司索賠,那就變成了一種犯罪行為,俗稱“騙保”或“詐保”。
20xx年10月,山東省青島一名男子自砍手指,騙保45萬元,獲刑5年。20xx年7月7日,江蘇省大豐市小海鎮楊樹村一名男子為償債弒父騙保,被判死緩。
可見,保險合同中“除外責任”的約定對我們多么重要。它不但是對我們自身行為的一條基本準則,也是對被保險人的特別保護。那么,“除外責任”到底都包含哪方面的內容呢?
我把它大致歸納為三大類:
第一類,被保險人個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人身傷害。在前幾期,我跟大家聊了一些商業保險運行的重要游戲規則,比如說保險利益原則。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之間要有保險利益,這是為了保護被保險人的自身利益。這里,再跟大家分享另一個重要游戲規則,就是損失補償原則。這條原則的一個重要內涵就是,商業保險只是一種風險轉移和風險補償的財務方案,即我們通過平時的小額保費支付,來應對將來風險發生時的大額支出;商業保險不是以小搏大的盈利工具。因此,《保險法》和保險公司都會極力預防一些逆選擇和道德風險。除外責任條款就是最主要的體現之一。
比如說,被保險人不能故意自傷、自殺、犯罪、拒捕等故意行為來獲取保險公司的賠償;也不能因為有了保險保障就故意挑釁斗毆、吸毒和醉酒等。
第二類,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保險傳遞的是對家人的責任和關愛。為了更好地保護被保險人的自身利益不被傷害,在《保險法》和保險合同中都有相關規定。比方說,保障未成年被保險人利益的保額上限規定,而除外責任中的這一類約定也是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人身安全。像上文中說的江蘇男子,雖然是父親保險的投保人,但是他的行為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第三類,系統風險的發生。系統風險又稱不可分散的風險,而保險公司的可保風險是可分散的純碎風險,即這類風險既可分散,又是那種發生后只會帶來損失不會帶來獲利的風險,像炒股的風險就是有獲利可能的風險,保險公司是不保的;像戰爭、核能、內亂、地震等,是不可分散風險,保險公司一般也是不保的。
我們在前幾期已經知道,保險產品的定價是基于風險發生的普遍性和可測定的不確定性,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可以通過風險發生隨機分布的特征對其頻次進行測量,以此為基礎測定保險產品價格。而上面講的戰爭、內亂、地震等風險造成的風險發生的范圍特別廣、損失程度特別深,破壞了一般的定價基礎。因此,通常列為“除外責任”。
當然,純粹從理論上講,保險可以做到“無所不保”。在國外,也有公司嘗試推出過“戰爭險”,但是這樣一來,保險產品的價格就會極高,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有可能比風險自留還要不劃算。這樣的產品責任雖然廣,但在市場上必然是少人問津,最后只得退出市場。因此,把系統風險放在除外責任中,其實在筆者看來,是一種相對比較經濟的風險轉移方案。
在實際選擇保險產品時,各家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大體相同,但也略有區別。比方說,有的產品就沒將地震、艾滋病、醉酒等列入“除外責任”之中。
但筆者認為,對“除外責任”的深入了解,目的在于明確保險保障期間的自身行為的底線,至于如何為自己購買最合適的保險產品,大家還是要全面評估自身需求和購買能力,認真閱讀保險合同條款,然后再作選擇。
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如何計算篇五
北大方正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茲退還貴公司上述保險合同,并申請終止該保險合同中所有的主合同和附加合同。
請貴公司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給付相應金額予保險合同投保人。若另有其他附加金額也請一并退還。貴公司于收到投保人終止保險合同的書面申請之次日零時起,所負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投保人聲明:本保險合同并無任何轉讓、抵押的事實;本人未有破產和涉及與本保險合同的訴訟、仲裁事項。
注:
一、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勿在空白申請書上簽署。簽署前,請慎重核對所填寫的資料。
二、
簽名須本人親筆并與本公司存檔的投保單或經本公司認可的
簽名相符。
三、若投保人通訊地址已更改,請按新通訊地址正確填寫,否則原通訊地址將被視為無更改或無錯誤。四、請將保險合同和有效證件復印件連同此申請書一并遞交。
五、銀行賬戶必須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所有。
六、現金直接給付適用于支付金額小于1000元(含)的退費。
七、支付金額大于1000元的退費以現金支票形式支付,并且必須由投保人本人持身份證于3日內前往銀行解款領取現金。
此致
敬禮!
xxx
20xx年xx月xx日
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如何計算篇六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_______到期通知書
鑒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被保險人向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交書面投保申請和有關資料(該投保申請及資料被視作本保險單的有效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繳付了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費,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險單的規定負責賠償在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依法對第三者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特立本保險單為憑。
明細表
被保險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營業場所: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營業性質: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賠償限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賠償限額:_________________
人身傷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損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累計賠償限額: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次事故:指不論一次事故或一個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每次事故免賠額:___________________
適用于財產損失: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期限:共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二十四時止。
保險費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費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司法管轄(選擇下列其一):
1.中國司法管轄:
2.世界司法管轄(北美地區除外):
特別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眾責任險保單明細表
投保人對保險人的除外責任條款明確無誤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簽發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公眾責任險條款
一、責任范圍
1.在本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在本保險單明細表列明的范圍內,因經營業務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本公司按下列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2.對被保險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費用,本公司亦負責賠償。
3.本公司對每次事故引起的賠償金額以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行法律裁定的應由被保險人償付的金額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對應列明的每次事故賠償限額。在本保險期限內,本公司在本保險單項下對上述經濟賠償的最高賠償責任不得超過本保險單明細表中列明的累計賠償限額。
定義:
意外事故: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并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包括火災和爆炸。
二、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的協議應承擔的責任,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保險人仍應承擔的責任不在此限;
保險合同的現金價值如何計算篇七
保險合同會計計量模式的選擇一直是影響會計制度國際趨同的主要因素。以美國和德國為代表的國家選擇了遞延匹配原則的會計計量模式,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所制定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卻選擇了資產負債原則這一會計計量模式。我國在20xx年新《企業會計準則〉漸實施之前一直采用的是遞延匹配會計模式,但是新《企業會計準則〉中關于保險合同會計規范基本上改由采用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資產負債原則。
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出臺之前,遞延匹配法一直是各個國家保險合同會計計量采用的基本原則。遞延匹配法根據傳統會計中配比的概念,使保險合同的成本和保險合同的保費收入配比,予以確定利潤。遞延匹配法強調謹慎與穩健的會計原則,很好地保護了保險合同債權人的利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自20xx年重新改組以來,致力于建立一套國際上通用的企業會計制度,用于幫助投資者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制定的會計信息做出正確的經濟決策。這一基本理念動搖了原先保險合同會計所采用的遞延匹配這一根本,因為債權人與投資者之間有著不同的利益取向和價值選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開始考慮采用何種模型方法可以更好地幫助投資者了解保險公司的盈利狀況和投資價值。在此背景下,資產負債法這一會計模型開始受到了各界的關注。
資產負債法的運用原理源于資產負債表,通過對資產負債表中資產和負債的計量和資產與負債的變化情況確認保險公司的期間收益。保險資產與保險負債的確認必須嚴格依照會計準則中關于資產與負債確認的統一標準,不符合資產和負債定義的項目不能夠確認為資產和負債,而且保險公司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所反映的收入和費用根據保險資產和保險負債計量的變化而定,利潤是基于資產負債科目對損益類科目的影響變化而確定的。
盡管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目標明確地致力于發布一套以資產負債基本原則為指導的保險合同會計制度,但是基于保險合同本身的復雜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仍然被分為兩個階段進行實施。20xx年3月份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公布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第一階段成果。
該成果以資產負債法為導向,主要規范保險合同會計的基本原則和對現行保險會計實務做出一定的修改。第一階段成果并沒有針對保險合同會計具體確認與計量作詳細規定,這些規范將作為保險合同第二階段成果于20xx年公布實施。《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汾為兩個階段實施,客觀上對各國保險合同會計規范的差異預留了伏筆,許多國家(比如美國、德國)仍然執行以遞延匹配原則為指導的保險合同會計,而有些國家地區比如歐盟上市公司、中國)的保險企業則根據資產負債法原則為指導編制相應的財務會計信息。
實際上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在第二階段關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成果中能否不折不扣地執行資產負債法這一基本原則,目前還存在著一定的變數。主要原因是因為保險合同本身的復雜性,使得資產負債法在保護投資人利益的基礎上,從某種程度上增加了保險公司會計信息的波動性,相對于遞延匹配法原則而言不能很好地保障投保人的利益。此外在金融危機這一誘因下人們更多地關注財務報表的風險預警和信息傳遞能力,未來保險合同會計如何實現國際趨同,又一次成為學界關注與爭論的焦點。
遞延匹配法是指根據權責發生制將保費收入和保險賠付支出以實際發生的影響作為確認和計量的標準進行收入和費用的匹配,根據會計分期原則將一定時期的收入和該時期的費用進行匹配。它強調了謹慎性這一原則,保險資產的計量并不是整個保險合同約定保險金的全部,而是匹配法則下的部分保險金,從而實現了資產的低價原則;而相對于保險負債,保險責任準備金的計提既包括未來為了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義務的必要支出,也包括特定風險下的巨災保證金和均衡準備金,實現了負債的高價原則。
遞延匹配法下保險公司在收到保險費時并不立即確認為收入,而是將保費根據保險合同的生效時間進行期間歸置,屬于會計年度內的保費確認為收入,不屬于當期會計年度的保費進行未到期遞延,確認為負債。如果遞延的保費不足以滿足預期的保險賠付成本保險公司需要確認責任準備金。保險公司在取得保險合同過程中發生的手續費、傭金等成本也將進行遞延,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內予以攤銷,將其同保費收入一起在合同期內配比。
采用遞延匹配法的保險會計制度一般將保險合同按照期限的長短進行區分。對于短期的保險合同,由于該類保險合同假定風險平均于保險期間,并且保險期間短暫,所以營業收入的遞延上沒有必要進行平均化設計,保費收入的實現過程與保險風險承擔的過程一般形成同步對應關系。對于長期的保險合同,由于該類合同保險期間長,投保人一般按照合同約定按期交納保費,遞延匹配通常對保費進行平均化設計,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內平均確認分期保費收入。由于長期保險合同風險分布的不均勻性,平均按期確認長期保險合同的保費收入客觀上造成了保險合同資產與負債的不對稱性,為了反映風險的聚集遞延匹配法下不僅允許保險公司針對長期保險合同未來賠付與責任提取長期保險準備金,而且還必須針對特定的保險合同或者風險類型提取巨災保證金和均衡準備金。
遞延匹配法下保險公司的利潤只有在一個會計期間內通過對保險營業支出和保險營業收入的確認得以動態實現。保險企業取得保費收入后扣除掉相應的賠款和給付支出,然后還必須扣除各項保險準備金后才得出承保利潤。值得一提的是在遞延匹配法下對保險準備金的計算主要依靠估計,保險合同準備金與未來實際賠付存在一定的偏差。如果保險責任準備金提存過多,則會造成保險公司的當期利潤降低,在以后的會計區間遞延后形成秘密準備金。由于秘密準備金無法在利潤表上予以反映,因此各種保險準備金的確定是否準確,影響著保險公司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利潤是否準確和具備說服力。
(二)資產負債法下保險合同的確認與利潤實現
資產負債法以保險資產和保險負債計量的變化來定義收入和費用,與財務報表各要素定義的邏輯關系相一致。保險公司對保險資產和保險負債的定義遵循企業會計制度概念框架下對資產和負債的定義,只要符合某項要素的定義,便可以確認和計量這一要素。
保險資產是指保險合同中保險公司的凈合約權利。凈合約權利是保險公司基于保險合同所形成的,由保險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將給保險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保險合同在符合上述保險合同凈合約權利的定義同0寸,如果其成本和價值能夠可靠地加以計量,才能確認為保險資產。在資產負債法下由于保險公司對保險合同的取得成本(傭金和手續費支出)不符合資產的定義,因此不應該確認為資產。
保險資產反映的是保費從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的流入,只要保險公司能夠預期保費收入將流入企業,不管它的期間歸屬如何,也不管它是否已經支付,都必須確認為保險資產。有的保險合同下保留了投保人在保險合同到期后可以選擇是否延長的權力,在這樣的保險合同下保險公司只有在確認保險合同將給投保人帶來好處并且投保人十分有可能選擇延長保險合同下才能對延長后的保險合同資產進行確認。
保險負債是指保險合同中保險公司的凈合約義務。保險公司的凈合約義務是基于保險合同所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保險企業的現時義務。現時義務的界定對保險公司而言意義非常重大,因為保險公司的經營特征決定了保險合同具備一定普通意義上的未來承諾的特征。現時義務不同于未來的承諾,它是產生于過去的交易或者其他事項的在當前條件下已經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于現時義務,因此不能夠確認為負債。只要保險合同未來承諾的特征是基于現時的已經簽訂的保險合同而形成的,這一特征便不影響保險公司對保險負債的確認。如果基于保險合同的現時義務的履行造成與凈合約義務有關的經濟利益可能流出企業,并且未來可能流出的經濟利益能夠可靠地計量,則保險公司應該在資產負債表中確認負債。
保險負債表示保險公司剩余理賠和合同下的風險的價值,包括所有直接和間接保險合同成本而不是未到期保費的遞延。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間內,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承保風險由不確定性轉變為確定性而從風險中解脫,從而得以確認收益和損失。由于巨災和均衡準備金不符合負債的定義,所以資產負債法下的會計制度不允許計提相關的準備金。
資產負債法下保險公司的利潤可以得以靜態實現。在資產負債法下保險合同簽訂時,便需要確認相關的保險資產和保險負債,同時相應確認收益和費用。這使得資產負債法下在保險合同初始確認時保險公司便有可能產生初始損益和利潤,不過這一初始利潤一般需要在會計期間到期日前再次通過負債充足性測試的方法予以修正。資產負債法下的利潤通過不同時期資產負債表的變化得出,根據會計的恒等式由資產減去負債得到所有者權益,如果所有者權益比上一會計年度增加,則表示保險公司該年度獲得盈余;如果所有者權益較上一會計年度有所減少,則所減少部分為保險公司的年度虧損。
20xx年2月15日,財政部頒布了39項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企業會計準則》”)要求自20xx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同時鼓勵其他企業執行。為了提高保險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和內部管理水平,促進保險業又快又好發展,我國保險監管部門決定從20xx年1月1日起全保險行業推行新《企業會計準則》保險業成為我國第一個率先不區分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全部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行業。
新《企業會計準則》雖化了為投資者和社會公眾提供決策有用會計信息的新理念。為了與目標相協調,新準則直接提出了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重新嚴格界定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等會計要素定義,明確規定了有關會計要素的確認條件;新準則第一次在我國引入公允價值計量要求,對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部分金融工具、股份支付等,都要求以公允價值計量,使會計記錄由靜態轉為動態,提升了會計信息的有用性。而且,新準則規范了新的會計業務,提出了許多新的概念,比如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和股份支付等,徹底改變衍生金融工具的“表外”特點,通過表外金融資產、負債的表內化,使財務報表使用者更加容易地評價公司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另外,新準則規范了企業合并、合并會計報表等重要的會計事項;引入了每股收益、分部報告等比以往更加嚴格具體的披露要求,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提供了更為透明的信息。
新《企業會計準則》中與保險公司最為密切相關的是第25項具體準則《保險合同》與第26項基本準則《再保險合同》這兩項準則具體規范了源自保險合同的會計要素的確認與計量。普遍認為我國新企業會計準則中關于保險合同會計計量遵循的是資產負債法這一基本原則。實際上由于新《企業會計準則》在我國原來保險會計規范基礎上進行改革,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湘關規范為模板,吸收了部分美國保險合同會計的相關規范,使得我國現行保險合同會計計量模式既包含了資產負債法的基本特點,同時也保留了遞延匹配法下的若干特征。通過上文對兩種不同會計計量模式的分析,下文將進一步分析我國現行保險合同會計計量模式的若干特征。
(二)我國保險合同會計計量的若干特征
首先,保險會計的規范主體實現由保險公司向保險合同的轉變。中國自20xx年度開始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首次打破了行業和所有制形式界限,將金融保險業與其他行業統一通過《企業會計準則》予以規范。先前保險公司都不屬于《企業會計準則》的適用范圍內,保險會計所遵循的會計制度《保險公司會計制度》(1998~20xx)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20xx~2006)都是以保險公司為規范主體,內容除保險合同以外,還包括會計要素、股權投資和財務列報等方方面面。新《企業會計準則》首次將保險公司納入其規范體系,其中的第25項具體準則《保險合同》與第26項基本準則《再保險合同》成為保險行業特別會計規范,保險公司其他會計規范適用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其他具體準則。中國的這一做法基本實現了保險會計規范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保險合同成為保險會計的規范主體。
其次,我國保險合同會計規范以資產負債法為理論基礎。企業會計準則關于保險資產與保險負債的定義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實質趨同,各要素遵循企業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中對資產和負債的定義。比如《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一原保險合同》第7條的規定,保費收入必須滿足保險合同成立并且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保險公司并且該保險合同的成本或者價值可以可靠地計量這些條件下才能進行會計確認。只有符合某項要素的定義,并且能夠可靠地計量,保險公司才能對保險合同資產與保險負債進行確認。我國保險合同會計規范以資產負債法為理論基礎,保險公司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便必須按照資產和負債的相關確認條件在會計上予以確認,利潤在保險合同成立的同時便得以靜態實現,為了修正企業的靜態利潤值,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一原保險合同》第14條的規定保險公司必須在會計期末對保險負債進行充足性測試,并且按照其差額補提相關準備金。新《企業會計準則》中關于保險資產、保險負債以及準備金充足性測試等規范,都體現了資產負債法的基本要求。
但是,企業會計準則部分會計規范仍然保留了遞延匹配法的特征。首先是保險合同的分類,本文第二部分已經論述了遞延匹配法客觀上要求對保險合同予以分類,這是遞延匹配法下會計處理的基本前提。《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一原保險合同〉〉將保險合同分類為壽險合同與非壽險合同,準則中對這兩類保險合同概念的表述實際上等同于以遞延匹配原則為基礎制定的美國保險會計準則£)中關于長期保險合同和短期保險合同分類的概念內涵。遞延匹配法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應收保費和預收保費的確認與計量受合同期限的長短有所不同。長期保險合同的應收保費和預收保費的界定以期收為原則,躉收為例外。短期保險合同的應收保費和預收保費的界定以躉收為原則,期收為例外。我國目前的保險會計規范中針對不同的保險合同,規定了不同的保險資產與負債的會計確認方式和種類,從而使得當前的保險會計制度仍然體現了遞延匹配法的顯著特點。另外,保險準備金的設置和劃分延續了我國舊會計制度中對遞延匹配法的運用。資產負債法下無論是通過現時轉出價值還是現時購進價值所得出的保險負債,都蘊含著未來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所必需承擔的凈合約義務的價值,即針對保險事故的賠付準備,因此也無需界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未決賠款準備金,無需針對未決賠款準備金區分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和理賠費用準備金。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一原保險合同》規定了保險公司必須設置針對非壽險合同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未決賠款準備金和針對壽險合同的壽險責任準備金和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這些做法實際上是對原有會計規范的延續,因此也帶有明顯遞延匹配會計原則的烙印。
(一)我國現行保險合同會計計量模式評價
我國現行保險會計計量選擇了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資產負債法為理論基礎,配以美國遞延匹配法模式下的部分會計計量方法為補充。因此對我國現行保險合同會計計量模式的評價,必須首先分析資產負債法和遞延匹配法各自的優點與缺點。
資產負債法代表的是目前國際上保險會計趨同計量模式的主流觀點,通過對保險合同和保險負債的確認與計量,幫助投資者、公眾與監管者一目了然地根據資產負債表直觀了解保險公司的獲利能力,會計信息的使用者不需要像遞延匹配法原則下那樣解讀財務報表關于成本遞延,收益匹配等相關隱含的會計信息。資產負債法的計量強調的是公允價值模式,能夠更加客觀真實地反映保險公司的資產狀況和盈利能力,避免了遞延匹配法下可能造成的秘密儲備金聚斂等現象,更好地保證了投資人的投資利益。
資產負債法下的會計確認和報表列示更為簡單和統一,便于會計資料使用人(投資人、投保人、監管者和公眾等)閱讀和了解相關的信息。首先資產負債法下對保險合同的分類變得毫無意義,因為所有保險合同不再根據遞延匹配原則進行會計分期處理,長期保險合同和短期保險合同的資產和負債都按照市場價值的方法進行評估確定。這也是國際會計準則的保險合同會計沒有對保險合同作進一步分類的.主要原因。另外資產負債法下根據市場公允價值所得出的保險負債,都蘊含著未來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所必需承擔的凈合約義務的價值,因此也無需對保險準備金做諸如責任準備金、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和理賠費用準備金等劃分。
不過資產負債法下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使用會造成保險公司各年度運營情況波動性大,保險公司年度利潤對宏觀環境與金融市場的依賴性增強,投保人在經濟運營良好的年度不僅擁有充實的賠付保障,而且部分人壽保險產品投保人還可以獲得更豐厚的投資回報;但是在經濟運營欠佳的年度則可能由于保險公司各項資產與負債根據市場價值評估出現縮水狀況,導致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下降,投保人利益無法得到充分保障。此外保險合同根據其市場價值進行計量是實踐中的一大難題,因為保險合同不存在活躍的市場交易,所以也不存在可供參考的第三方價格,對保險合同資產負債的計量因此只能通過運用特定的模型,根據保險合同所產生的現金流和保險合同價值在資產負債表日的貼現值等因素予以確定。
保險會計計量在遞延匹配法下通過成本遞延和利潤匹配的方式,解決了保險成本不確定性對保險公司利潤確定所帶來的難題。遞延匹配法根據保險合同的實際保費收入為基礎,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對成本與費用進行期間歸置,輔以各項保險準備金的計提保證保險公司在未來發生保險事件下充分的償付能力,減少了保險公司會計信息的不穩健型,減少了保險公司通過會計報表操控利潤的風險性。遞延匹配會計制度因為其穩健性和可操作性,很好地保護了保險合同債權人的利益。不過由于遞延匹配法更加強調謹慎性原則,造成保險資產低價計量和保險負債高價計量的非對稱性,保險公司秘密儲備金增加,投資人利益普遍低于保險公司運營真正的投資回報水平,保險監管部門與公眾解讀保險公司遞延匹配法下會計信息的難度大大增加。
由此可見,我國現行的保險會計計量模式致力于滿足投資人、投保人和社會公眾等多方利益,通過采用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資產負債法進一步公允體現保險公司盈利能力,力求還投資人應有投資回報的本來面目,更好地保證投資人利益,幫助投資人、監管者和社會公眾更為客觀公正地解讀保險會計信息。但是現行制度對資產負債法的運用并不徹底,許多保險資產和負債的計量并不是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而是采用原先遞延匹配法原則下的各項方法確認保險準備金,通過謹慎計量的方法保證投保人的利益。確切地講這種模式是保證投資人利益與投保人利益的一種中間模式,是為目前國際上針對未來保險合同會計國際趨同路徑目標不明狀況下而采用的一種過渡模式。我國新《企業會計準則》作為公認會計制度(generallyaccepiedaccountingprincpesgaap)框架下的會計制度,從本質上與監管層面上的法定會計制度(s_ot八ccomtingprncplessa)t著根本區別。國際趨同背景下未來保險合同會計計量模式將會進一步朝著以公允價值為基礎的資產負債法模式發展,這種發展趨勢客觀上對我國剛實施不久的保險合同會計制度提出新的挑戰,為未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在國際趨同背景下保險合同會計的改革預留伏筆。
(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下保險合同會計發展趨勢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關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第二階段的制定仍然處在討論階段。20xx年5月份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了相關的討論文稿。該文稿同樣以資產負債法為理論基礎,針對保險資產和保險負債公允價值評估模型的選擇等提出探討。預計這一討論文稿會在20xx年以《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第二階段成果初稿的形式予以發布,并將于20xx年開始生效實施。
在現有的討論中占據主流觀點的是關于運用保險合同的現時轉出價值(cunentextvajue)和現時購入價值(currentenryvajue膜型來評估保險資產與保險負債的公允價值。
保險合同的現時轉出價值以產品銷售市場為導向,根據市場上的第三方為取得保險合同的凈合約權利(保費收入)所愿意支出的價值確定保險資產,根據市場上的第三方為接受保險合同的凈合約義務(保險賠付)而要求保險公司所支付的價值確定保險負債。保險合同的現時購入價值以成本采購市場為導向,根據保險公司在市場上為了向第三方(其它保險公司)獲得保險合同的凈合約權利所愿意支出的價值確定保險資產,根據保險公司在市場上為了接受第三方(其它保險公司)的凈合約義務而要求其它保險公司所支付的價值確定保險負債。
由于保險事件具有隨機性,所以對保險合同的現時轉出價值和現時購入價值的期望值只能根據保險事件的發生概率進行測算概率的估算和實際發生概率之間難免存在偏差。為了減少偏差,保險資產和保險負債的公允價值計算中還考慮了風險校準系數,用于幫助公允價值的計算更加貼近保險合同本身的實際價值。風險校準系數的確定根據市場的風險偏好而定,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的觀點,風險校準系數所調整的風險不僅包括單一的風險,還包括投資組合下可以相互之間進行風險平衡的多樣性風險。此外由于保險公司風險經營過程中還會向投保人提供理財、咨詢等服務,現時轉出價值和現時購入價值的計算還允許運用服務邊際系數進一步修正保險資產和負債的市場價值,以求獲得更加精確的公允價值。
雖然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將資產負債法確定為理論基礎,但是資產負債法與遞延匹配法之爭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第二階段的制定過程中的討論并沒有停止。20xx年7月份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的每月資訊中顯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正在討論針對短期保險合同索賠前設置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通過改變先前允許保險公司計提未到期準備金的做法,強制性地要求保險公司通過針對尚未索賠的短期保險合同計提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做法為會計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用的經濟信息。這一討論的觀點實際上是遞延匹配法下針對短期保險合同常見的一種準備金記提方法,為目前中國、德國和美國等多數國家所采用。盡管這一討論能否付諸實施仍未定論,不過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通過官方渠道發布這一觀點起碼向外界傳遞一個信息,即未來保險合同會計國際趨同中不排除在以資產負債法為指導原則的基礎上借鑒部分遞延匹配法的會計方法。這種做法也是與當前我國的保險合同會計實踐相吻合的。
(三)國際趨同下完善我國保險會計的若干建議
首先,加強資產負債法模式下保險合同計量的研究。由于我國長期以來采用遞延匹配法原則對保險合同會計進行計量,所以關于遞延匹配原則下的會計計量研究較多;但是基于資產負債法的研究起步較晚,相對而言研究成果較少。我國現有關于資產負債法的研究都是在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制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第一階段成果以后才陸續開展,而且大部分研究都停留在對已公布的資產負債法原則下保險合同會計政策的分析和評估,真正對資產負債法基本理論和相關會計要求的研究少之又少。由于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一直將資產負債法作為其制定保險合同會計的理論基礎,為了更好地應對國際會計趨同對我國保險業的影響,學界當前應該加強對資產負債法模式下保險合同計量各項要求的基礎性研究,從而為以后我國保險會計在國際趨同下的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論參考。
其次,審慎評估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各項研究成果。因為現行各國的保險實務中主要都運用遞延匹配法下的會計計量模式,資產負債法的研究在現實中會遭遇很多難題,可供借鑒研究的成果寥寥無幾。正因為如此,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所發布的各項研究成果(比如現時轉出價值、現時購入價值、風險邊際和服務邊際等等)成為現有研究資產負債法的重要資料和理論基礎。不過對于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現有的各項研究成果,由于保險合同的公允價值確定缺乏現實的第三方市場可供借鑒,所以各種計量模式都是建立在模型運用的基礎上。因此,我們有必要審慎地評估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的各項研究成果,結合我國保險業的情況與特征進行實證分析研究,從而更好地幫助我國保險公司評估國際會計趨同所帶來的各項影響,并且盡可能規避各項討論模型對保險業發展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再次,積極參與國際會計趨同下保險合同計量討論。盡管我國的保險合同會計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和美國相關會計準則的規范,但是我們在本國的國情基礎上進行發展創新,使得當前我國保險合同會計制度形成兼容資產負債法和遞延匹配法兩種會計方法的特征。我國所有保險公司自20xx年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以來運營狀況穩定,保險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會計信息質量得到有效的提升,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也得到一定程度的增強。這一現實表明我國通過自我獨立發展的會計制度為保險合同會計國際趨同提供了一種中間路徑的實驗。在未來保險會計國際趨同路徑未明的情況下,我國監管部門和學界應該積極參與保險合同計量的國際討論,積累我國保險行業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的經驗和提高我國保險業在國際上的話語權。推廣我國保險合同會計模式,也有利于提升我國保險企業在國際保險市場上的競爭力,降低我國保險業國際化進程的成本和加速我國保險業自身的發展。
此外,保險公司應當提前部署國際會計趨同下各項應對。資產負債法下運用公允價值計量保險合同的資產與負債,對保險公司運營穩健型提出了很大挑戰。國際會計趨同下保險公司的年度資產狀況波動性大,各個會計期間財務報表反映出的運營能力不穩定,客觀上要求保險公司相應地調整自己的產品設計、投資策略、風險管理和再保險安排等環節。我國保險公司不斷發展壯大,近年來海外上市和境外市場融資進一步增加,部分保險公司開始開拓海外保險市場,這些趨勢都要求保險公司及早部署國際會計趨同下的各項應對,減少因為《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4號一保險合同》第二階段在20xx年實施后出現的負面影響,以國際保險會計趨同為契機提高自身的償付能力和盈利水平,掌握國際競爭中的主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