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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公司稅務籌劃案例分析題篇一
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方法研究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社會經濟環境不斷趨于復雜性,經濟法制體系的不斷完善引導著微觀經濟主體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以專業化的納稅籌劃不斷實現自身稅收成本管理,實現企業稅后收益增長。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體制的不斷完善性建設也引導著我國各企業逐漸開始重視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注重籌劃合法及統一性問題建設,不斷促進我國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目前,對于納稅籌劃的內涵我國國內各專家學者對其具有不同的研究與不同定義,但將其歸納總結后可知,納稅籌劃主要是指納稅主體在我國國家法律所允許的基礎上,以企業為背景,對企業組織結構、財務管理等經濟業務或行為在稅務相關的事項基礎上實現合理的統籌與規劃,從而使企業在企業價值引導的基礎上實現企業稅務負擔的減輕。納稅統籌其主體是納稅人,在企業稅款征收的過程中,納稅人與征稅人之間具有不相等的權利及義務,對于納稅人而言,可就企業發展現狀對企業納稅項目及包含的經濟內容進行統籌規劃[1],而對于征稅人而言,需在國家相關法律的基礎上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權利,防止權利濫用行為出現,同時企業在納稅籌劃過程中應注重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在具體行為開展過程中,應重視企業財務管理的合理及統一化,促進企業統籌目標的實現。
(一)納稅人方面。
以納稅人基礎而言,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可使納稅人通過一系列的稅收籌劃方案,在納稅時選擇最佳的、納稅資金較少的方案,減少納稅人稅收,從而有效減少納稅人現金、本期現金的資金流出,有利于增加納稅人可流動資金成本,實現納稅人利益的有效增長。
(二)國家稅制法規方面。
目前,我國現行的《xxx企業所得稅法》可實現對我國任何企業類型的規范,對于企業所得稅稅率采取一定的方法統一降低并對企業稅前扣除標準及扣除方法實現合理化及規范化制定[2],采取適當優惠政策實現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的完善性應用。該方法的頒布不斷促進了國家各類型企業間的平等,為企業合理化發展提供了一定的條件。而對于企業納稅人而言,為了減少一定的企業稅收支出,各主體會在現有國家稅務征收法律的基礎上密切關注稅務法律政策的改變,若其政策出現一定的改變,則納稅人便會在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則趨勢下,采取相關措施,及時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影響因素納入企業發展及規劃項目中,引導企業經營活動的有效開展,在此方面而言,納稅籌劃可更好的實現對稅收法律法規的貫徹,在應用過程中凸顯其優點及缺點,引導國家相關部門對其缺點予以合理性分析,從而促進我國國家稅制法律法規的完善建設。
(一)籌資階段。
(1)合理選擇企業融資結構。
企業在籌資階段的納稅籌劃過程中,企業資金需求以及籌資成本等均應合理規劃,企業資金獲取渠道以及獲取方式的差異性會影響企業成本資金列支方式的選擇,因此企業在實現納稅籌劃時,應注重企業籌資方式及渠道的合理性選擇,促進結構最優建設,減少企業成本支出。
(2)經營租賃形式選擇。經營租賃形式的選擇于承租人而言不僅可有效避免設備在長期擁有情況下風險負擔的增加,同時還可在經營活動開展中以租金形式減少企業利潤,減少稅負。若承租與出租主體同屬相同利益集團,租賃形式可使租賃所產生的相關利潤以不正常租金形式轉移,該企業所活動的稅收優惠則更多。
(二)投資階段。
(1)投資對象。
企業投資可分為直接與間接投資兩種形式,直接投資則主要針對現階段的稅收政策從而選擇合理的企業投資項目,享受所得稅優惠。而間接投資中股權與債券投資具有差異性,國債利息收入情況下企業所得稅可實現免征。
(2)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現階段,我國相關企業所得稅法律中各政策表明,企業投資收益在實際分配利潤的情況下才可納入應納稅所得額中。企業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可采取成本法以及權益法實現,企業選擇成本法時,企業投資收益實現單未獲投資前,則企業收益賬戶無法實現對已完成的投資收益獲取,而權益法則可使企業不用考慮投資收益問題,其結果均可在收益賬戶內呈現,因此企業可采取該方法進行企業所得稅籌劃,增加投資企業對于投資目標的管理與控制,在固定時間內減少利潤分配或不分配利潤,獲取延遲納稅相關優越性。
(三)經營階段。
(1)固定資產折舊。
企業固定資產折舊在具體施行過程中,其方法擇取對于企業檔期成本、利潤以及應納所得稅金額的高低均具有一定的影響。企業在折舊過程中,若要實現節稅則需采取固定資產折舊、延長、縮短年限等方法予以實現,折舊年限縮短有利于企業成本收回速度的有效提升,前移后期成本費用,在稅率基本穩定的前提下,所得稅延繳則可使企業在固定時期內獲得固定數額無息貸款。若企業享受一定優惠政策,則可在固定資產折舊延遲期限內將后期利潤置于優惠期內實現納稅籌劃,減輕稅負。
(2)收入籌劃。
企業在收入籌劃中,應針對企業的實際發展情況,采取一定的方式進行納稅籌劃,納稅主體在推遲應納稅所得時可減少本期應納稅所得,從而延遲所得稅繳納時間或減少繳納金額。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其經營收入多以產品收入為主體,因此在納稅籌劃過程中,可采取產品延遲銷售措施予以納稅籌劃。企業分期收款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時間以合同收款所限日期為準,而訂貨及預收貨款銷售則在商品交付時實現。企業可通過此類方式延遲銷售及企業所得稅。
(四)產權重組。
企業產權重組納稅籌劃主要包含分立、合并及清算。企業分立是指在現有企業基礎上將企業以解散等形式分為多企業,但原企業發展形式不變,因此在此形式基礎上,企業可以累進稅率方法,在企業所得稅基礎上以分立形式將高稅率企業分成多個低稅率企業,減輕企業整體稅負,除此之外,還可將企業內部技術含量較多的項目實現項目分離,并在國家企業優惠政策明顯的區域重新設立,從而減少企業稅負,享受優惠。企業合并納稅籌劃中,我國相關政策規定,被合并企業可不確認全部資產轉讓行為利益及損失,不計算繳納所得稅,企業合并后,被合并企業在合并之前便存在的所得納稅事務在被合并后均需合并企業承擔,減少稅負。企業若利潤高則可合并累計虧損企業,轉移利潤,降低稅負。企業負債期間所產生的相關利息在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中可將其作為抵減費用以實現當期利潤抵減,故而企業可以負債融資方式實現資金并購籌集,獲取利息提升減稅效果。
綜上所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此對于現階段企業而言,各企業應樹立企業納稅籌劃意識及思維,在我國相關法律允許的條件下,利用我國現行的稅率優惠政策,針對企業自身發展現狀,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不斷降低稅收風險,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提升。
[1]廖康禮,張永杰。固定資產折舊方法與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探討[j]。商業會計,2011,11:26-28.
[2]張敬東。現行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策略探微[j]。河北工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02:57-58.
曲靖公司稅務籌劃案例分析題篇二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稅納稅籌劃技巧;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稅納稅籌劃技巧;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技巧等進行闡述。包括了籌劃思路、籌劃案例、籌劃思路、籌劃案例、籌劃思路、籌劃案例、房地產行業目前具有行業特色的稅收主要集中在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房產稅三個稅種的現狀等。具體材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稅種納稅籌劃
論文摘要: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籌劃的首要方法是用好用足稅收優惠政策;其次是選擇適用適當的會計政策,盡量降低營業額,同時增加扣除項目金額,從而達到縮小計稅基數或者適用低稅率、零稅率,減少應納稅額的目的。在此前提條件下,探討具體各個稅種的納稅籌劃技巧才具有實際意義。
1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稅納稅籌劃技巧
籌劃思路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營業稅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主要稅種之一,貫穿于企業經營的整個過程。營業稅以營業額為計稅依據,營業額是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及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一營業額×稅率,由計算公式可以看出,要想降低應納稅額,一要降低營業額,二要爭取適用較低稅率甚至是零稅率。
籌劃案例
案例一:丙企業通過參與土地拍賣競得一塊地價6億元的土地。由于丙的技術水平有限,采用合作建房方式與丁企業聯合開發此房產。由丙提供土地使用權,丁提供資金。丙、丁兩企業商定,房屋建好后,雙方平分。完工后,估計雙方可各分得價值7億元的房屋。合作建房有兩種方式:純粹“以物易物”方式和成立“合營企業”方式。根據營業稅法的規定,兩種不同的合作建房方式將產生完全不同的納稅義務:(1)“以物易物”方式。丙企業通過轉讓土地使用權而擁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權,從而產生了轉讓無形資產應交納營業稅的納稅義務。此時其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營業稅為6億元,丙應納的營業稅為3000萬元。(2)“合營企業”方式,丙企業以土地使用權、丁企業以貨幣資金成立合營企業,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雙方采取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分配方式。由于丙企業投入的土地使用權是無形資產,無須繳納營業稅。
2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稅納稅籌劃技巧
籌劃思路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于只用的房屋,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稱為從價計征,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按%的稅率計算年應納稅額;對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稱為從租計征,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按12%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這兩種方式的差異為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房產稅的籌劃思路就是想方設法將“出租”房屋行為轉變為“自營”房屋行為,或者采用拆分法將租金進行分解。
籌劃案例
案例二:a公司開發了一棟高層商住樓,第一到第四層樓設計為商場,開發成本為1500萬元,市場價值6000萬元,如果出租,預計年租金500萬元。由于該商住樓的增值率比較高,如果對外銷售需要繳納2000多萬元的土地增值稅,經股東會決議決定將該商場自留用于出租。h先生擬租下該商場用來做酒樓,提供餐飲服務。
方案1:a公司與h先生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年租金500萬元。則應繳納房產稅:500x12%=60(萬元)。
方案2:a公司將該商場轉為固定資產,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去變更營業執照,增加附營業務餐飲業,然后與h先生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年承包費500萬元。此時,該房產屬于自營性質,可以按賬面原值從價計征。根據《固定資產》會計準則,自建自用的房屋的入賬價值為實際的建造成本加相關稅費。為簡單起見,我們不考慮將開發產品結轉為固定資產的有關稅費問題,則應繳房產稅1500×(1-30%)×%=(萬元)。可見:方案2巧妙地將出租行為轉變為承包經營行為,改出租房屋為自營房屋,就可以按建造成本從價計征房產稅,比方案1少繳納房產稅萬元。
3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技巧
籌劃思路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為征稅對象,以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增值額是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差額。增值額越多,適用稅率越高。另外,稅法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如果增值額沒有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因此,土地增值稅籌劃的基本思路是:根據土地增值稅的稅率特點及有關優惠政策控制增值額,從而適用低稅率或享受免稅待遇。降低增值額的途徑有兩條:(1)減少或分解銷售收入。可以將裝修收入從銷售收入中分解出去;也可以適當降低商品房的售價。(2)增加扣除項目金額。可以加大對園林綠化的投入;也可以提高住宅的配套設施標準。
籌劃案例
案例三:y公司開發一住宅小區,總可售面積100000m2,均為普通住宅。銷售均價3500元/m2,預計總收入35000萬元,預繳營業稅及附加1960萬元,總開發成本20800萬元(不含銀行費用)。
方案1:直接按現狀進行開發與銷售,則;
①可扣除項目金額=20800×(1+20%+10%)-51960=29000(萬元)
②增值額=35000-29000=6000(萬元)
③增值率=6000÷29000×100%=%
④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6000x30%=1800(萬元)
方案2:追加園林綠化方面的投資200萬元,則:
①可扣除項目金額=(20800+200)×(1+20%+10%)+1960=89260(萬元)
②增值額=35000-29260=5740(萬元)
③增值率=5740÷29260×100%=%
④因為增值率<20%,所以免土地增值稅。
可見:方案2比方案1雖然多投資200萬元,但卻因此導致增值率低于20%,從而節約了土地增值稅1800萬元。
4結語
房地產行業涉及的稅種較多,但考慮到納稅籌劃成本與效益的因素以及我國房地產行業目前具有行業特色的稅收主要集中在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房產稅三個稅種的現狀,本文重點介紹營業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這三個與房地產行業緊密相關的稅種的納稅籌劃技巧。
曲靖公司稅務籌劃案例分析題篇三
由于我國稅務會計的原則是權責發生制,企業所得稅核定用的是歷史成本,所以企業所得稅籌劃需在事前籌劃。若企業涉稅業務已經發生,相應的納稅義務已經形成,由于稅收的強制性,任何違法的偷逃、隱匿行為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此時已無稅務籌劃的可操作空間,即無法進行稅務籌劃。
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必須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上,具體包含3層意思:一是符合現有的稅法;二是不能違背國家財務會計、經濟法規;三是要時時關注我國稅法的變化。由于稅法具有很強的時效性,超出適用期間的籌劃將造成事實上的違法,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
企業所得稅稅務籌劃是為實現更好的效益。稅負最輕不一定是最優方案,在考慮稅負的增減時,還要考慮收入的增減。若收入增加比例超過稅負增加比例,該籌劃方案就具有合理性。另外,要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不同的籌劃方案應將不同時期的稅負折算成同一時點的價值進行比較。
稅務籌劃必須熟悉稅法、財務、經濟等各項法規,應隨時關注相關的新政策,以對抗各項法規的時效性,消除稅務風險。
曲靖公司稅務籌劃案例分析題篇四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對于一些存在虧損子公司的文化集團,可以通過工商變更,撤消下屬子公司的法人資格,將其變更為分公司,從而匯總繳納所得稅,達到少繳所得稅的目的。
「案例1」某出版公司2012年總部利潤為100萬元,下屬a公司盈利20萬元,b公司盈利30萬元,c公司虧損40萬元。如果上述公司都是獨立法人, 不考慮其他調整事項。則應納所得稅總額為萬元[(100+20+30)×25%],如果我們將下屬的a,b,c公司撤消法人資格,變更為分公司, 從而匯總繳納所得稅,則應納所得稅總額為萬元[(100+20+30-40)×25%],減少稅負10萬元。
根據《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且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因此,文化單位的部分宣傳可以自行策劃實施,有效降低成本。
「案例2」某演藝公司2012年銷售收入1 000萬元,8月為宣傳某音樂劇,擬進行一系列前期推廣活動。方案一是演藝公司自己策劃實施,大致費用140萬元。方案二是全權委托某廣告公司策劃設計, 需要費用200萬元。由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為150萬元。方案一的費用支出140萬元可在稅前全部扣除,可抵稅35萬元。方案二的費用支出只有 150萬元可稅前扣除,抵稅萬元。從抵稅效果看,方案二可以多抵稅萬元,但從現金流出量看,方案一可以減少現金流出60萬元。所以,在不影 響宣傳效果的前提下,方案一通過自身策劃、設計進行產品宣傳應是比較好的選擇。
根據《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而只要能提供合法憑證證明真實性、與經營活動有關合理的差旅費、會務費、董事費,都不受比例的限制可在稅前全額扣除。因此,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將會務費、差旅 費等項目與業務招待費嚴格區分。
「案例3」某圖書發行公司2012年度的銷售收入為1 000萬元,發生會務費、差旅費、董事費共計100萬元(其中20萬元會務費的相關憑證保存不全),業務招待費10萬元。根據稅法規定,憑證不全的20萬 元會務費只能作為業務招待費,無法全額扣除,而該企業可扣除的業務招待費限額為5萬元(1 000×5‰)。超過的25萬元不得扣除,也不能轉到以后年度扣除,此項超支費用需繳納企業所得稅萬元(25×25%)。如果企業保存20萬元會 務費完整合法的憑證,詳細的會議簽到表和會議文件,同時在符合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將其中4萬元類似會務費性質的業務招待費并入會務費項目核算,則當年業務招 待費為6萬元,不得扣除部分為萬元[6×(1-60%)],此項超支費用需繳納企業所得稅萬元(×25%)。可以少繳所得稅萬 元。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贊助支出不得扣除。因此,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盡量將贊助支出轉換為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實現節稅的目標。
曲靖公司稅務籌劃案例分析題篇五
一般認為納稅問題只是財務部門的問題,而沒有進行合理地統籌規劃。例如,高新技術企業很重要的一項費用是研究開發費,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中,對研究費用占總費用支出比例有具體的要求。另外研發費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企業的技術研發部需建立專門的臺賬來管理研發費的確立項目和費用歸集,財務部門根據技術研發部提供研發項目費用情況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并與技術研發部按月對賬。
稅務籌劃人員可以綜合考量相關部門、實施成本、資金時間價值等制定方案,建立一個各部門共享的稅務信息系統,根據分工各部門錄入項目信息、稅務信息等,便于稅務籌劃人員之間溝通,及時修改信息,提高公信力。
稅收以歷史成本為依據,所以企業應當依法設立并完善會計憑證、賬冊、報表,建立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核算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這樣提供的會計信息才能為開展稅務籌劃工作奠定好基礎。
財務人員應當加強稅務知識學習,提高自身專業素質,及時了解最新的財政稅收政策和稅收優惠政策,根據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進行籌劃安排。稅務籌劃應該由專門人員負責,中小企業短期建立一支高效的稅務籌劃隊伍的難度較大,可以聘請專業中介公司進行稅務籌劃,同時通過加強對現有人員的培訓、招聘稅務籌劃方面的注冊會計師或注冊稅務師,強化稅務籌劃工作。
稅收具有很強的政策導向性,企業稅務籌劃要順應政策導向制定相應的策略,在稅法的理解和運用上與稅務機關保持一致,加強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和配合,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高新技術企業稅務籌劃工作在經濟社會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有一系列與之相適應的稅收優惠政策。高新技術企業通過開展稅收合理籌劃,可最大程度為企業節稅,有效降低稅務成本,提高經濟收益,提升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曲靖公司稅務籌劃案例分析題篇六
子公司與分公司的比較選擇。所謂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屬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所謂分公司是一指作為公司的分支構而存在,在國家稅收中,它往往與常設機構是同義詞。當一個企業要進行跨地區經營時,常見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區設立下屬機構,即開辦子公司或分公司,從法律上講,子公司屬于獨立法人,而分公司則不屬于獨立法人,它們之間的不同在于:一是設立手續不同,在外地創辦獨立核算子公司,需要辦理許多手續,設立程序復雜,開辦費用也較大,而設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較簡單,費用開支比較少;二是核算和納稅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獨立核算并獨立申報納稅,當地稅務機關比較喜歡,而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由總公司進行核算盈虧和統一納稅,如有盈虧,分公司和總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納所得稅。三是稅收優惠不同,子公司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分公司只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稅期限、優惠政策等在內的各種優惠政策;而分公司作為非獨立法人,則不能享受這些優惠政策。
案例一:田園公司是一家擁有甲、乙兩家分公司的集團公司,2009年公司本部實現利潤4000萬元,其分公司甲實現利潤700萬元,分公司乙實現利潤500萬元,該企業所得稅率為25%
[籌劃分析] 將甲、乙設立為分公司,則該集團公司在2009年度應納稅額=(4000+700+500)×25%=1300(萬元)。如果上述甲、乙兩家公司換成子公司,該集團公司在2009年度應納稅額也是1300萬元。
案例二:田園公司是一家擁有甲、乙兩家分公司的集團公司,2009年公司本部實現利潤4000萬元,其分公司甲實現利潤700萬元,分公司乙損500萬元,該企業所得稅率為25%,則該集團公司在2009年度應納稅額=(4000+700-500)×25%=1050(萬元)
[籌劃分析] 如果上述甲、乙兩家公司換成子公司,總體稅收就發生了變化。假設甲、乙兩家子公司的所得稅率仍為25%。公司本部應納企業所得稅=4000×25%=1000(萬元),甲公司應納企業所得稅=700×25%=175(萬元),乙公司由于2009年度發生虧損,則該年度不應交納企業所得稅。那么,田園公司2009年度
應納企業所得稅為:1000+175=1175(萬元),高出總分公司整體稅收:1175-1050=125(萬元)。如果總公司與子公司所得稅適用率不同,則上述情況又會發生變化。
案例三:若上例中田園公司和甲的企業所得稅率為25%,甲、乙均為15%。2009年度公司本部實現利潤4000萬元;甲、乙兩家子公司分別實現利潤200萬元和300萬元。
[籌劃分析] 則2009度:公司本部應納企業所得稅=4000×25%=1000(萬元) 甲子公司應納企業所得稅=200×15%=30(萬元) 乙子公司應納企業所得稅=300×15%=45(萬元) 藍天公司總體稅收=1000+30+45=1075(萬元)
若將上述兩家子公司改成分公司,則田園公司整體稅收=(4000+200+300)×25%=1125(萬元)
[籌劃結果]這樣設立子公司比設立分公司減輕投資者稅收1125-1075=50(萬元)。可見,設立子公司和分公司各有利弊。由于法律上認為子公司和母公司不是同一法律實體,因而子公司的虧損不能并入總公司帳上;而分公司和總公司是同一法律實體,其在經營中發生的虧損可以和總公司相抵。因此,當企業擴大生產經營需要設立分支機構時,在生產經營處于起步階段、發生虧損的可能性較大的情況,考慮設立分公司,從而使分公司發生的虧損在總公司沖減,以減輕總公司的負擔。而當生產經營走向正軌,產品打開銷路,可以盈利時,應考慮設立分公司,可以在盈利時保證能享受低稅率稅收優惠的政策。
北京新華實業公司為了增強自己在競爭中的凝聚力與生命力,準備提高工人工資水平,增強內部員工生產的積極性與主動性。但在如何提高工人工資水平,即采取何種方式提高工人工資水平上,領導者之間出現了意見分歧。
一種觀點認為,可以采取直接增加工資的方式;另一種觀點認為,直接增加工資的方式不可取,因為個人工資水平的提高,個人所得稅中交納額也就相應增大,所以,現金增加的方式不一定有利于工人生活消費水平的有效提高,他們認為可以采取實物分配的方式,如給工資達到一定基數的職工購買小汽車,這樣對個人、企業雙方都有好處,是一個“雙贏”的方式。 那么,北京新華實業公司究竟該應選擇哪種方式呢
[籌劃分析1]從工人角度看,如果企業采取直接增加工人工資的方式,從表面上看,工人的工資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工資達到一定數額是要交納個人所得稅的,這樣看來,增加的現金收入一部分用在了稅負支出上,而只有扣除了稅收的那部分才真正可以用來提高自己的生活消費水平。如果企業采取一定的實物分配形式,而不是采取直接增加工資的方式,那么對個人而言,就不用交納那部分的個人所得稅了。舉例來說,現代家庭都渴望有一輛家庭小轎車。企業如果能為內部員工著想,那么直接購買汽車分配給職工不是更好嗎?一方面,可以減少員工的納稅負擔,另一方面,對員工而言可以早一點實現自己的“轎車之夢”。
[籌劃分析2]另一方面,從企業角度來看,如果企業采取實物分配的方式,企業本身也有很多效益。首先,表現在費用的增加,所得稅的抵減。企業利用這種方式可以達到節稅的目的。其次,工人福利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增強工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對企業而言,這是一筆不對估量的無形財富。另外,企業可以吸引各方面的人才,提高內部員工的整體技能素質。采取第二種方式對企業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但關鍵是現在很多企業沒有意識到從稅收的角度加以分析。
企業為職工提供車輛,職工不用加薪,也不會支付車輛使用稅。而對企業來講,當職工的稅金支付影響其消費水平時,就要考慮采取加薪措施,增薪必然會引起稅收變化,反面導致企業支付量的擴大。因此,由企業承擔部分費用的作法,往往會使職工、企業雙方受益。由企業向職工提供的各種福利設施,若不能將其轉化為現金,則不必計入個人所得,這樣,企業通過提高職工福利,而不大幅度加薪于職工,可以促使職工少交納個人所得稅。上面提到的由企業提供車輛只是其中的一種方式,其他方式還包括企業提供和安排免費醫療福利、家具及依宅設備、免費膳食等等。但是,這種方式也不是十全十美的。首先,企業要有能力提高職工的薪水,如果企業本身資金運轉困難,那么提高職工的薪水是不切實際的。種種的方案措施也就成了空中樓閣,毫無價值。其次,這需要企業與職工的積極配合,職工要為企業著想,不能在個人利益驅使下不顧集體利益。那種采取多報賬、多花費手段的職工實際也就會加重企業的負擔,這樣原本非常好的計劃將會適得其反,甚至有可能造成企業內部的分散,不利于企業的生產經營。對于工資、薪金收入者來講,企業支付的工資是申報個人所得稅的依據。如何保證個人消費水平的提高而又不加重稅收負擔,這是個人所得稅納稅籌劃的主要問題。所以,采取適當的方式,提高職工工資實際消費水平是關鍵,在實施的過程中需要職工與企業的積極配合,這樣既有利于企業的長期經營與發展,也有利于工人實際消費水平的提高。
稅收優惠政策是稅收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某些特定的課稅對象、納稅人或業務給予的稅收鼓勵和照顧措施,國家制定優惠政策就是鼓勵企業加以利用。一般地說,稅收優惠政策有減稅、免稅、出口退稅、先征后退等,企業經營者通過合理籌劃可以最大限度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合理避稅。
案例一:甲企業是設在境內的一個技術開發企業,在2009年度發生的技術轉讓業務如下:
向乙公司轉讓一項技術,金額700萬元,轉讓價款當年全部收到。甲公司在2009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700-500)×25%×50%=25萬元。
籌劃方案:將技術轉讓收入分兩個納稅年度收回,每年回收額均不超過500萬元,兩年均不用繳所得稅
籌劃結果:少交所得稅25萬元。
案例二:華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公路建設工程公司,2009年度承擔了一項國家重點工程項目,該項目屬于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項目,2009年10月1日工程完工。2009年度取得應納稅所得額60萬元,預計今后五年每年的應納稅所得額均為300萬元。華瑞公司在財務上獨立核算,屬于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籌劃思路:華瑞公司2009年并沒有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而是繳納了2009年10-12月三個月的企業所得稅15萬元,把享受稅收優惠的期限選擇在2010年。
籌劃結果:公司2010年享受減免的企業所得稅將達到75萬元,與2009年的企業所得稅額15萬元相比,兩種方案稅負差額高達60萬元。
曲靖公司稅務籌劃案例分析題篇七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稅納稅籌劃技巧;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稅納稅籌劃技巧;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技巧等進行講述,包括了籌劃思路、籌劃案例、籌劃思路、籌劃案例、籌劃思路、籌劃案例、籌劃案例、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等,具體資料請見:
論文關鍵詞: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稅種納稅籌劃
論文摘要: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籌劃的首要方法是用好用足稅收優惠政策;其次是選擇適用適當的會計政策,盡量降低營業額,同時增加扣除項目金額,從而達到縮小計稅基數或者適用低稅率、零稅率,減少應納稅額的目的。在此前提條件下,探討具體各個稅種的納稅籌劃技巧才具有實際意義。
1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業稅納稅籌劃技巧
籌劃思路
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營業稅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主要稅種之一,貫穿于企業經營的整個過程。營業稅以營業額為計稅依據,營業額是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及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向對方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一營業額×稅率,由計算公式可以看出,要想降低應納稅額,一要降低營業額,二要爭取適用較低稅率甚至是零稅率。
籌劃案例
案例一:丙企業通過參與土地拍賣競得一塊地價6億元的土地。由于丙的技術水平有限,采用合作建房方式與丁企業聯合開發此房產。由丙提供土地使用權,丁提供資金。丙、丁兩企業商定,房屋建好后,雙方平分。完工后,估計雙方可各分得價值7億元的房屋。合作建房有兩種方式:純粹“以物易物”方式和成立“合營企業”方式。根據營業稅法的規定,兩種不同的合作建房方式將產生完全不同的納稅義務:(1)“以物易物”方式。丙企業通過轉讓土地使用權而擁有了部分新建房屋的所有權,從而產生了轉讓無形資產應交納營業稅的納稅義務。此時其轉讓土地使用權的營業稅為6億元,丙應納的營業稅為3000萬元。(2)“合營企業”方式,丙企業以土地使用權、丁企業以貨幣資金成立合營企業,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雙方采取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分配方式。由于丙企業投入的土地使用權是無形資產,無須繳納營業稅。
2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稅納稅籌劃技巧
籌劃思路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于只用的房屋,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稱為從價計征,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作為計稅依據,按%的稅率計算年應納稅額;對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稱為從租計征,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按12%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這兩種方式的差異為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房產稅的籌劃思路就是想方設法將“出租”房屋行為轉變為“自營”房屋行為,或者采用拆分法將租金進行分解。
籌劃案例
案例二:a公司開發了一棟高層商住樓,第一到第四層樓設計為商場,開發成本為1500萬元,市場價值6000萬元,如果出租,預計年租金500萬元。由于該商住樓的增值率比較高,如果對外銷售需要繳納2000多萬元的土地增值稅,經股東會決議決定將該商場自留用于出租。h先生擬租下該商場用來做酒樓,提供餐飲服務。
方案1:a公司與h先生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年租金500萬元。則應繳納房產稅:500x12%=60(萬元)。
方案2:a公司將該商場轉為固定資產,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去變更營業執照,增加附營業務餐飲業,然后與h先生簽訂承包經營合同,年承包費500萬元。此時,該房產屬于自營性質,可以按賬面原值從價計征。根據《固定資產》會計準則,自建自用的房屋的入賬價值為實際的建造成本加相關稅費。為簡單起見,我們不考慮將開發產品結轉為固定資產的有關稅費問題,則應繳房產稅1500×(1-30%)×%=(萬元)。可見:方案2巧妙地將出租行為轉變為承包經營行為,改出租房屋為自營房屋,就可以按建造成本從價計征房產稅,比方案1少繳納房產稅萬元。
3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納稅籌劃技巧
籌劃思路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為征稅對象,以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增值額是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后的差額。增值額越多,適用稅率越高。另外,稅法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如果增值額沒有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因此,土地增值稅籌劃的基本思路是:根據土地增值稅的稅率特點及有關優惠政策控制增值額,從而適用低稅率或享受免稅待遇。降低增值額的途徑有兩條:(1)減少或分解銷售收入。可以將裝修收入從銷售收入中分解出去;也可以適當降低商品房的售價。(2)增加扣除項目金額。可以加大對園林綠化的投入;也可以提高住宅的配套設施標準。
籌劃案例
案例三:y公司開發一住宅小區,總可售面積100000m2,均為普通住宅。銷售均價3500元/m2,預計總收入35000萬元,預繳營業稅及附加1960萬元,總開發成本20800萬元(不含銀行費用)。
方案1:直接按現狀進行開發與銷售,則;
①可扣除項目金額=20800×(1+20%+10%)-51960=29000(萬元)
②增值額=35000-29000=6000(萬元)
③增值率=6000÷29000×100%=%
④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6000x30%=1800(萬元)
方案2:追加園林綠化方面的投資200萬元,則:
①可扣除項目金額=(20800+200)×(1+20%+10%)+1960=89260(萬元)
②增值額=35000-29260=5740(萬元)
③增值率=5740÷29260×100%=%
④因為增值率<20%,所以免土地增值稅。
可見:方案2比方案1雖然多投資200萬元,但卻因此導致增值率低于20%,從而節約了土地增值稅1800萬元。
4結語
房地產行業涉及的稅種較多,但考慮到納稅籌劃成本與效益的因素以及我國房地產行業目前具有行業特色的稅收主要集中在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和房產稅三個稅種的現狀,本文重點介紹營業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這三個與房地產行業緊密相關的稅種的納稅籌劃技巧。
曲靖公司稅務籌劃案例分析題篇八
編者按:本論文主要從納稅籌劃存在的原因;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等方面對企業納稅籌劃過程案例研究。納稅籌劃存在的原因包括稅收政策的差異、稅法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中、稅收優惠政策、邊際稅率的運用。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包括具有合法性、具有可行性、綜合衡量與周密部署、形式要件要合、規規避稅收風險、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等方面內容。
【摘要】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等活動的統籌策劃,達到降低稅負目的的經濟行為。本文通過對稅收籌劃的具體案例展開分析論述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和運用。
【關鍵詞】納稅籌劃案例分析
對“稅收籌劃”概念的定義,目前尚難以從詞典和教科書中找出很權威或者很全面的解釋,但我們可以從專家學者們的論述中加以概括為: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等活動的統籌策劃,達到降低稅負目的的經濟行為。
一、納稅籌劃存在的原因
1.稅收政策的差異
如:個人獨資或合伙企業與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所得稅政策不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收政策不同。
如:現行政策規定,小規模納稅人按工業和商業兩類分別適用6%和4%的征收率;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7%,另規定一檔低稅率為13%。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財政部和國家xxx負責人11日表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統一降低至3%。
2.稅法在不斷發展和完善中
1994年稅制改革之后,我國的稅種由37個縮減到目前的22個其中,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筵席稅已經停征,關稅和船舶噸稅由海關征收。目前稅務部門征收的稅種只有18個。2008年將是改革至關重要的一年。xxx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將全面實施新的企業所得稅法、改革資源稅費制度、研究制定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的方案等重大稅制改革列入2008年改革日程。
隨著改革觸角進一步向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我國最大的兩個稅種延伸,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正在步入實質操作階段。在這一輪改革浪潮中,資源稅、個人所得稅、消費稅、物業稅等稅種改革也將在2008年進一步推進。
現行稅法主要有法律、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他地方性規范文件構成,正在不斷的發展和完善過程中,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稅收基本法。
3.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指國家運用稅收政策在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中規定對某一部分特定納稅人和課稅對象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措施。稅法草案規定的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方式包括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等。
如:2008年1月1日實施的新《xxx企業所得稅法》將舊稅法以區域優惠和外資優惠為主的格局,轉為以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兼顧社會進步的新優惠格局,對原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整合,實施過渡性優惠政策等,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為25%,企業設立時則可以考慮稅收優惠政策差異,合理設立。
4.邊際稅率的運用
某些稅種按不同檔次的稅率征收,如:個人所得稅中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一定的費用標準后,按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由于以上原因的存在為納稅人合理納稅籌劃提供了政策空間,納稅人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籌劃達到不納稅、少納稅、延遲納稅獲得資金時間價值的節稅目的。
二、案例分析
我們通過一個非常有啟發性的失敗的稅務籌劃案例,來分析對稅收籌劃的認識和運用。
1.案例背景
某物資企業主要負責為某鑄造廠采購生鐵并負責運輸。策劃的籌劃方案:將為鑄造廠的生鐵采購改為代購生鐵。由物資公司每月為鑄造廠負責聯系4000噸的生鐵采購業務,向其收取每噸10元的中介手續費用,并將生鐵從鋼鐵廠提出運送到鑄造廠,每噸收取運費40元。通過該方案節省了因近億元銷售額產生的稅收及附加,對于手續費和運輸費只繳納營業稅而不是增值稅。
年末,國稅稽查分局在對該物資企業的年度納稅情況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當年生鐵銷售額較上年同期顯著減少;而“其他業務收入”比上年大幅增加,且每月有固定的4萬元手續費收入和16萬元運輸收入。經詢問記賬人員,并到銀行查詢該公司資金往來,證實該企業經常收到鑄造廠的結算匯款,也有匯給生鐵供應商某鋼廠的貨款,但未觀察到兩者間存在直接的對應關系。因此,檢查人員認為該企業代購生鐵業務不成立,屬涉嫌偷稅,要求該物資企業補交了近千萬元的增值稅。2.相關政策法規
財稅[1994]26號《財政部國家xxx關于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規定代購貨物行為,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不征收增值稅,只對手續費和運輸費繳納營業稅;不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無論會計制度規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稅。(一)受托方不墊付資金;(二)銷貨方將發票開具給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將該項發票轉交給委托方;(三)受托方按銷售方實際收取的銷售額和增值稅額(如系進口貨物則為海關代征的增值稅額)與委托方結算貨款,并另外收取手續費。《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5條第1款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
3.案例分析
該企業的賬務處理不能清晰地反映其與鑄鐵廠、鋼廠三方之間的資金往來關系,使得稅務人員有理由認為上述業務違背了“受托方不墊付資金”的規定,從而不被認可是代購貨物業務,其收取的手續費、運輸費應作為價外費用征收增值稅。
4.案例啟示
(1)會計核算要規范。誤區:會計處理模糊是應付稅務檢查的好辦法。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本案例就是由于該公司對代購業務沒有規范的會計記錄,沒有可靠的資金往來記錄以證明物資公司沒有墊付資金,稅務檢查人員不認可代購業務,從而使得一個很好的籌劃方案失敗。
(2)科目設置要符合實際需要。在本案例中,該物資公司可以自行設置“代購商品款”核算代購業務的經濟業務,方便稅收檢查人員檢查。
(3)形式要件要合規。本案例的敗因在于“受托方不墊付資金”這個形式要件不符合規定。不墊付資金并不代表不做業務,在本案例中,只要在會計記錄中做到在未收到鑄造廠資金的前提下不支付鋼鐵廠貨款就符合了“受托方不墊付資金”這個形式要件,同時還要和鑄造廠簽訂代購合同以證明代購業務的存在,在設計稅收籌劃方案時要十分注意形式要件的合法性。
三、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通過以上案例分析總結企業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1.具有合法性。稅收籌劃是對稅款的合法節省;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是區別納稅籌劃與偷逃稅款行為的本質和關鍵所在。
2.考慮成本效益。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重視分析對納稅人有重大影響的政治利益、環境利益、規模經濟利益、比較經濟利益和廣告經濟利益等非稅利益;充分考慮到對未來的稅負的長遠影響。
3.具有可行性。是事先的科學規劃與安排。稅收籌劃的實施必須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進行,它是稅收籌劃的具體要求和體現。
4.綜合衡量與周密部署。稅收籌劃不僅是會計人員做賬的事情,也與經營有關,是通過對投資、經營、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進行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從而最大限度地節約稅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稅后效益。切忌簡單地模仿,必須注意地區差異、行業差異、企業規模差異與性質差異、經營環節差異收入來源與征收方式差異等。
5.形式要件要合規。相關會計記錄的形式要件必須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
6.規避稅收風險。稅收籌劃是建立在合法基礎上的對稅收法規的利用,稅法在不斷發展完善之中,不斷的堵塞漏洞和處于反避稅的當中。一不小心落入稅收籌劃誤區,將會產生重大的稅收損失。
7.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一個設計良好的籌劃方案必須得到稅務的認可才能夠可行,才能達到籌劃的目的,與稅務的溝通和建立良好的稅企關系是納稅籌劃的前提條件之一。良好的稅企關系可以避免企業因不懂法而違法的損失。
企業納稅籌劃是具有前瞻性的、動態的、有計劃的統籌行為,是事先的籌劃,是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很多大型外資企業和跨國公司由于涉稅業務復雜同時也為了規避涉稅風險而成立自己的稅務部門專門從事涉稅事項的管理。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應當正確地掌握和運用現有的稅收法規,關注稅收政策的發展動向,與時俱進地調整和更新正在使用的籌劃方案,合法地節稅。
參考文獻:
[1]中注協納稅籌劃講座.北京國家會計學院.2006.
[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1993.
[3]企業會計準則.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