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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企業運營商 民營企業管理制度標準篇一
一、車位確定的方法
1)地面車位不對外開放,已報名業主經物業公司審核,業主委員會監督方可參加搖號,東區27個車位,西區42個車位進行搖號,西區預留3個做為臨時停車位,供來訪車輛使用。
2)公開透明操作,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監督、物業公司執行。
3)車位申請登記時,需提供房產證或承租合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及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4)車位按搖號前后順序安排車位,按戶為計算單位,選定后,車主需要繳納一年的停車服務費,欠繳物業費的業主請結清費用并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停車服務協議后方可取得使用權。
二、車輛日常管理
1、取得車位使用權的業主車輛進出一律刷卡通行,外來車輛進入小區,須經門崗登記,接受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并按市物價局、市房管局相關文件規定繳納臨時停車費,營運車輛進入小區必須經門崗登記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區內滯留。
2、進入小區的車輛,應服從秩序維護員的指揮和安排,不得在小區支干道、車行道、消防通道隨意停放車輛,不得跨騎路牙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各類標識及其他公用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造成嚴重事故的,將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3、車輛進入小區禁止鳴笛,應減速慢行,避免發生意外
4、車輛停放后,車主應隨身攜帶好貴重物品,鎖好車輛車門,設置好防盜系統。
5、車輛帶貨出門,必須有相應證明,屬貴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時必須由業主到管理處填寫物品出門單,領取放行條,經門崗查驗后方可離區。
三、附則
1、對于違章停放的車輛,物管處有權聯系相關職能部門協助處理,清理費用由車主承擔。
2、本規定只適用于車輛進入小區后行駛、停放的秩序維護,不承擔車輛等其他義務,如發生意外由xxx門處理。
3、當地面臨時停車位飽和時,其余車輛不得進入小區,自行在小區外尋找停車位。
邗上街道馮莊社區居委會
香格里拉小區業主委員會
揚州麗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民營企業運營商 民營企業管理制度標準篇二
第一條為了實現生產現場管理的秩序化、文明化和科學化,達到提高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保證生產安全,降低物耗的目的,結合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生產現場和輔助生產現場的定置管理。
第三條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工作,實行“統一規劃,集中決策,分級管理”的模式。
第四條綜合科是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工作的計劃、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五條綜合科應制定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實施細則,并在確定專(兼)職定置管理人員的前提下,組織做好下述工作。
1、生產現場定置管理涉及的工位器具的設計及規劃編制。
2、繪制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定置圖,設計生產現場定置管理標示牌及定置管理經濟責任考核制度,并對各車間、班組的執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六條各車間及所屬班組,應按照生產現場定置管理規定
和定置圖及經濟責任制考核制度,組織做好各類物品的定置擺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條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具體任務是:
1、研究生產現場“人、物、場所”三者的相互關系。
2、根據三者結合的狀態,合理規劃場所,調整和規定物品
擺放方法和形式,并落實到規定區域。
3、制定保證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制度得以貫徹執行的經濟責任考核制度,規范員工行為,逐步使生產現場定置管理達到秩序化、文明化、科學化,以及安全文明生產,降低各類物耗,提高生產效率的目的。
第八條人與物結合的三種狀態:
1、a狀態,是指人與物緊密聯系的狀態。即人與物經常接觸直接影響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的可移物,如:正在加工的產品零、部件、正在裝配的零、部件、經常使用的量具、輔具、工具、工位器具等。
2、b狀態,是指人與物處于待聯系狀態,如:本月作業計劃內的毛坯、加工周轉的產品、待向裝配工序投送的由生產單位代保管的零、部件、不經常使用的工具、輔具、機床附件、胎具、周轉零件用的運輸工具、吊裝用的繩索等物品。
3、c狀態,是指人與物失去聯系的狀態,即長期不用且與生產現場工作無關的物品,如:廢品、料頭、切削物、垃圾等。
第九條應經常開展生產現場定置管理的“五項活動”,即整理、整頓、清掃、清潔、保持。堅持做到保持a狀態,改善b狀態、清除c狀態。
第十條各車間生產現場的所有物品,一律實行統一規劃的區域性定置擺放,即各區域和通道之間均應依據各單位繪制的定置圖用白線或可識別方式區分。對于安全管理有特殊要求的物品,需將其放置于有圍欄的地方。
第十一條各類定置區域,均應根據所擺放物品的種類及管理單位、人員,設置區域分類用的大小、高低、顏色統一的定置標牌。
1、a類物品區域應為藍底紅字;b類物品區域為藍底白字;c類物品區域為藍底黃字。
2、所有標示牌,均應制做成米高,并在標示牌上標明毛坯、半成品、成品、附件等各類物品的類別、名稱及管理人員的姓名。并放置于不會防礙生產作業的醒目位置。
第十二條各單位生產現場,只允許計劃內的物品進入,并整齊地放置于定置區域內。
第十三條對于等待設計圖紙、工藝文件、檢驗檢查、返修等原因未加工的物品,均應在預先指定的區域擺放,并標有信息標示牌。
第十四條所有物品特別是加工后的物品,必須正確使用工位器具,避免磕碰劃傷,并做到搬運方便。
第十五條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易污染環境的物品,均應實行嚴密特別的定置管理,并符合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防火、防爆、防污染環境和治安等法規條例的規定。
第十六條所有已明確定置擺放某類物品的區域內,一律不允許擺放或混放超出規定的其他物品。
1、符合本區域規定擺放的物品,應做到:所有特大件(含定置區域難以擺放的物品)的放置,應做到合理并有明顯的標志。
2、所有中小型零件應放入規定的工位器具內,并在物品上按規定掛上標牌或書寫標記。做到有物必有區,有區必有牌,有牌必有分類,并按定置圖、按類存放,保持“賬、圖、物”一致。
第十七條各單位的所有工具箱,均應統一造冊登記、編號,統籌規劃定置擺放區域及方式,不允許出現“莊院式”違章擺放形式,禁止擠占生產作業面積。所有工具箱均應設計有定置圖,并按定置圖明確的方式和內容擺放所有物品,即做到當班使用的圖紙、工藝技術文件、常用的工具、刃具、量具等唾手可取,生產和生活用品分別擺放于不同的地方。
第十八條綜合科應按照《定置圖內容與要求》(見附件)的規定繪制定置圖,并懸掛于生產作業現場的醒目位置。
第十九條綜合科應按季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工部生產現場定置管理情況進行聯合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提出考核意見。在公司內進行通報的同時,在經濟責任制考核中兌現。
第二十條各車間應責成專(兼)職定置管理人員,每周對各班組的生產現場定置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于檢查出的違反規定的行為提出整改和考核處罰意見書,并在本車間的工資分配中兌現。
第二十一條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各職能部門或各工部,均應根據本公司或各車間的經濟責任考核制度提出考核處罰意見,通過規定的工資審批渠道分別在公司經濟責任制或各車間經濟責任制考核中兌現。
1、未按規定及時進行清理或毛坯、零件亂擺放的;
2、生產作業場所和工作現場(包括辦公室等工作場所),未做到“四無”(無紙屑、無煙頭、無雜物、無垃圾)要求,造成生產作業現場或工作場所“臟、亂、差”的;
3、將自行車、摩托車騎入或存放在生產作業現場或工作場所,或未按規定擺放的;
4、易燃、易爆區域無明顯標志,無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在易燃、易爆區域吸煙、點火,或在生產作業現場流動吸煙或邊操作邊吸煙的;
5、非工作需要多占用工具箱(更衣柜),以及工具箱嚴重破損未按要求清理或修復,并存在“莊院式”現象的;
6、生產作業現場或工作場所,未按定置管理要求劃分定置區域,無明顯標記或在定置區亂擺、亂放、亂倒、堵塞通道的;
7、生產作業區域或工作場所,金屬廢料箱與垃圾箱無明顯標記,且金屬料與垃圾混放在一齊的;
8、設備未做到“三定”(定人或定機長、定機、定期維護保養)要求,或設備長期帶“病”運行且未及時檢修的。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綜合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實施之日起執行。
附件:定置圖內容與要求
1、定置圖應按比例標出車間、班組的自然狀態,設備設置位置,通道及已定置物品的劃定區域。
2、定置圖中的區域劃分應明確,對于不適于固定位置的大件及其他物品,可規定若干個自由位置區域,但定置圖中應當注明,不得出現死角。
3、俯視方法繪制的定置圖中,設備一律用虛線,按大小形狀(俯視)繪制,定置物品一律用實線繪制,定置區域用雙點線劃線繪制。
4、定置圖說明欄內應注明各類圖形或代號的含義,以及作業區、機床、倉庫或料架、柜、工具箱及a、b、c各類區域的個數等。
5、定置圖幅面應為零號藍圖,庫房、辦公室、消防設施及輔助設施、道路等均應標注明確,并明確各區域的責任部門及責任者個人。
6、定置圖中,應有設計、審核、批準人的簽名及日期。
民營企業運營商 民營企業管理制度標準篇三
1.為加強公司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日常考勤規定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30分。)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為早退。
員工日常考勤實行打卡制。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員工每天(包括加班)須保證至少兩個考勤記錄;
員工上下班需打卡,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100元罰款;
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卡,應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打卡說明書》,注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由授權領導簽字,報公司考勤員留存;
公司考勤員:人事專干、文員;
遲到早退的處罰:
考慮公司辦公地點比較偏遠,目前公交車不太方便,員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電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遲到崗十五分鐘以內,不處罰,但必須對考勤員說明遲到原因,但每月累計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口頭指導一次;每月累計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崗的,給予書面警告一次;單次遲到超過15分鐘不足1小時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標準扣罰。
總經理級:200元/次
部門經理級:150元/次
部門主管級:100元/次
部門專員級:50元/次
部門文員級:40元/次
員工級:30元/次
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未辦請假手續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扣除當天工資的70%,并給予警告一次。
缺勤:下列情形按曠工處理:
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請假期限已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未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者。
超過1小時未到(或離開)崗位,且無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請假原因不屬實者。
曠工的處罰:按照月薪資標準÷28÷8×曠工時數×300%扣罰。年累計曠工達五天及其以上或連續曠工五天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請假的規定
員工因各種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時,應辦理請假手續,員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一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因事、病、婚、喪、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工作崗位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書信或帶口信等方式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部門主管應向公司領導報告,并應于返回工作崗位的當天補辦請假手續。
請假報批程序:
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填制請假單,說明請假事由報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請假二天以上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準。
4.假期計算及待遇:
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部門主管憑本人在請假單上說明的詳細事由準假,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公司業務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準假。
公司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3天。
公司員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員工請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
員工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時,憑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一天以內的病休可以免附診斷證明;
員工連續病休超過三天,但不超過三個月時,按本人日工資的70%計發病假工資,福利照發,獎金按實際休假天數扣除。
病休連續三個月以上為長期病休,長期病休須憑醫院住院證明或醫師病假建議請假,并須經總經理簽字批準。
長期病休人員按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發給基本生活費。
公司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后具備享受年假的資格,年假期間薪資照發。年假遇節假及公休順延。
年假標準: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工作滿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每年元月一日為核定基準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數。在當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職的員工下一年度無年假。
公傷假
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需休息時,須持省級醫院的休息證明,經公司領導同意,辦理請假手續,才能休假。否則,病休一律無效;
公傷假待遇,參照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員工請婚假必須憑本人的結婚證明辦理請假手續,進入公司前已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可申請婚假,婚假需在結婚證書登記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
員工婚假為七天,遇節假日順延,超過時間按事假處理;
員工請婚假需連續一次申請完;
婚假期間不扣除薪資。
員工本人分娩憑醫院證明,按<<xxx勞動法>>規定準假。
員工配偶分娩憑醫院證明,準假3天;
妊娠三個月以上的流產或死產,憑醫院證明,按國家有關規定準假;
產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員工直系親屬喪亡包括:父母(養、繼)、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員工旁系親屬喪亡經公司領導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員工喪假在規定時間內,不扣除薪資。
喪假需憑相關死亡證明。
5.加班的規定:
加班申請——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擬加班部門經理(主管)提前填寫《加班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經理簽字確認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請表須交考勤員匯總;
加班時數——原則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許超過16小時。
申請調休——對于加班的員工,可以視情況安排員工調休。(調休限三個月內有效,倒休申請單上需注明沖抵加班日期)
加班工資:
凡員工加班不能安排調休的,可以按以下標準核發加班工資:
員工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內不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兩小時以上的,加班工資=實際加班時數小時工資150%;員工小時工資=基本工資/。
周六、日和節假日的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發:
周六、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基本工資/
加班工資月核發天數:全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并需以“加班申請單”和考勤卡為依據,沒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計為加班。
6.附則:本規定由人資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總經理核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民營企業運營商 民營企業管理制度標準篇四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各部門成員應嚴格執行本部門的崗位責任制;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全體員工應愛崗敬業,堅守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不充許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按曠工計;
四、各部門主管對本部門員工應負起監督、管理、幫助的責任,對本部門員工的違規行為應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者,可上報總經理予以辭退;如有包痹袒護的,一經查出,將給予加倍處罰;
五、各部門員工應服從部門主管的領導,認真及時的完成部門主管分派的工作,不可無故推卸責任、推脫工作,不可拉幫結派故意作對,如有違反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甚至辭退的處罰;
六、各部門在工作當中應及時溝通,相互配合,注重分工合作,若有無故推脫或不按時完成其他部門交來的工作而使公司造成損失的,部門主管及員工均將受到經濟上的處罰;
七、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八、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建議一經采用并取得成效的,提出建議的個人或部門將受到表彰并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九、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主張腳踏實地的工作,杜絕浮夸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十、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積極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公司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請、銷假均采用書面形式。事假應提前向本部門主管交假條,由本部門主管交由辦公室登記,電話請假的,事后應補假條;病假應及時出示醫院證明。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工資,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工資,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婚假、產育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
十一、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十二、各部門負責人和辦公室要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認真的統計、核對,對須扣發、停發工資的應于每月25日報財務科審核辦理。未及時上報的要追究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工作人員的責任。
辦公室工作制度
文件收發規定:
一、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擬稿文件形成后,屬董事會的由董事長簽發;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業務文件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核、簽發;
二、已簽發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記,并按不同類別編號后,按文印規定處理文件由擬稿人校對,審核后方能復印、蓋章;
三、董事會和公司的文件由辦公室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文件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并報告報送結果;
四、經簽發的文件原稿由辦公室存檔;
五、外來的文件由辦公室文書負責簽收,并于接件當日進行登記,按領導批示的要求送達有關部門,辦好文件閱辦;屬急件的,應在接件后即時報送。
文印管理規定:
六、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七、打印正式文件,必須按文件簽發規定由總經理簽署意見,送辦公室打印各部門草擬的文件、合同、資料等,由各部門自行打印打印文件、發傳真均需逐項登記,以備查驗;
八、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復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忙時,應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校對清楚;
九、文件、傳真等應及時發送給有關人員因積壓延誤而致工作失誤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十、嚴禁擅自為私人打印、復印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辦公用品購置領用規定:
十一、公司部門所需購置辦公用品,到辦公室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明確金額;需購置的,由部門負責人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購置;大額資金的使用,由總經理審核并報董事長批準后辦理;
十二、各部門所用的專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門自行制定格式,按規定報總經理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印制;
十五、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公司請銷假制度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嚴格員工的請假手續,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具體情況,規定如下:
一、本制度對公司全體員工均有效力,員工無特殊情況的不得隨意請假。員工請假須事先及時請假,無特殊情況事后請假按曠工論處。
二、請假手續及審批
1、員工請假必須輸請假手續。請假必須由本人出示書面申請,注明請假原因、請假期限(病假應附醫院證明),經過批準后方為有效。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最后統一保管在辦公室,沒有按規定請假而未來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2、員工在假期、節假日后必須按公司的規定按時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規定日期到公司者,須附有關證明,致函、致電所在部門主管請假,經批準后方能生效,事后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如未批準則需及時返回公司,否則按曠工計。
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親自辦理請假手續,可致電負責人口頭請假,事后補寫假條或請同事憑有關證明,代為辦理請假手續。
4、凡未請假擅自缺席或無故超過假期者,均以曠工論處,對曠工員工,根據考勤制度處理。
三、各類假期及待遇
1、事假:請事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2、病假:病假要以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為準,弄虛作假者按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處罰。若遇急病,來不及請假,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請病假每月三天以內(含三天),不扣工資;超出的天數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
3、婚假:員工在法定婚齡內結婚,在本市的給假四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4、產假:女員工生育后,給予國家規定的產假90天,產假期間視為出勤。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辦法處理(需有醫院證明)。
5、喪假:職工直系親屬死亡,在本市的給喪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喪假期間視為出勤。其他喪假按事假處理。
四、關于曠工的處理
對于曠工的處理,參照公司考勤制度。
民營企業運營商 民營企業管理制度標準篇五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運行。為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匯報。
第四條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定期進行演習,落實整改措施;
第五條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調度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民營企業運營商 民營企業管理制度標準篇六
一、公司組織架構
二,工作職責及崗位說明書
(一)總經理的主要職責與工作任務:
1、領導執行、實施董事的各項決議;對各項決議的實施過程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決議的貫徹執行。
2、根據董事長會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組織制定、修改、實施。
3、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定期向董事會匯報經營戰略和計劃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及其他重大事宜;
4、主持公司日常經營工作:負責公司員工隊伍建設,選拔中高層管理人員;主持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代表公司參加重大業務、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動;負責簽署日常行政、業務文件、負責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并及時向董事會匯報、負責辦理由董事會授權的其它重要事項。
5、領導財務部、人力資源部等分管部門開展工作:領導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制定財務政策,審批重大財務支出;領導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組織制定人力資源政策,審批重大人事決策。
權力和責任:
權力:
對公司經營方針和重大事項的決策權
對董事經營目標的建議權
對副總經理、財務的人事任免建議權及其它員工的人事任免權
對公司各項工作的監控權
對下級之間工作爭議的裁決權
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的考核評價權
董事會預算內的財務審批權
責任:
對公司年度經營計劃、費用預算及計劃和預算的實施結果負全面責任
對因經營管理失誤造成的重大損失負領導責任
對公司經營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負責
對提交的報告、報表、決定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對所簽署的合同、協議負責
公司違法經營所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考核指標:
營業額、利潤、市場占有率、應收賬款、重要任務完成情況、預算控制、關鍵人員流失率、計劃與執行能力。
(二)業務主管的主要職責與工作任務:
1、根據市場發展和公司戰略規劃,協助上級進行市場分析、制定銷售預測和業務開展計劃;
2、協助上級制定部門銷售任務指標、計劃與策略、確保部門業務的有效拓展;
3、全面負責公司產品的銷售,制定該業務的階段性目標和總體控制計劃,確保業務目標實現;
4、協助上級做好客戶的開發與維護,保證與客戶保持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
5、制定定期銷售分析報告,保證公司對主營業務所需采購的信息來源;
6、公司及競爭對手促銷活動的調查、分析、銷售預測及銷售信息的反饋;
7、共同協調、相關企業及主管部門各種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