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漢語詞語,公文的一種格式,是指對上級有所陳請或匯報時所作的口頭或書面的陳述。怎樣寫報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報告應該怎么制定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報告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納稅評估調研報告篇一
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依據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對納稅評估對象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情況進行審核、分析、評價和處理的管理活動。納稅評估作為重大建設項目過程管理中的關鍵環節,對于提高稅源監控能力、降低異常申報率、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控管質效起著積極的作用。加強重大建設項目納稅評估,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一是強化稅基管理的需要。重大建設項目既是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也是稅收收入的重要來源。從去年底開始,各級黨委、政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大投資、拉動內需的政策,一大批重點建設項目相繼開工。借助管理軟件支撐,采取人機結合方式進行專業化評估,可進一步改進管理手段、拓展控管范圍、提高監控效果,切實把經濟增長點轉化為稅收增長點。二是盤活數據資源的需要。日??毓苤?,稅收管理員重征收管理、輕評估分析,對大集中系統、重大建設項目稅收管理軟件中現有的數據信息以及相關合同資料,未能有效整合運用,建立經常性評估分析制度,造成數據資源利用率不高,直接影響到數據變稅源、稅源變稅收。三是凝聚控管合力的需要。經過調查發現,由于征管基礎和人員素質的差異,不同重大建設項目管理力度和控管質效不均衡。在“大集中”系統管理框架下,只有按照新的稅源控管模式的要求有效整合數據資源,深入開展案頭分析評估,分析查找征管中的薄弱環節,加強部門崗位間的配合聯動,才能形成評估、征管、稽查等環節的良性互動,構筑起重大建設項目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高效運轉機制,提高稅收征管質效。
(一)項目周期評控法。以工業建設類、商業建設類、企業辦公用房建設類、技術改造類以及其他建設類重大項目為評估重點,根據企業生產實際和財務管理特點,將重大建設項目劃分為投產期、試產期和達產期三個周期,不同生產周期確定不同評估重點。重大項目從立項開始到投產期,重點對取得土地方式與土地交易稅收清算以及取得發票的真實性、代扣代繳建筑業營業稅等稅款進度與投資方撥款進度以及工程形象進度的同步性、“甲方供料”申報繳納稅款的完整性、境外提供境內設備安裝、技術改造、轉讓無形資產等營業稅與預提所得稅扣繳的及時性、各類應稅合同印花稅申報的準確性等情況評估監控;從投產期到試產期,重點對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與實際使用時間是否一致、在建工程是否延期結轉固定資產和人為拖延房產稅應稅時間以及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的準確性評估監控;從試產期到達產期,重點對應稅房產、土地以及擴大生產規模、增加銷售收入等實現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城建稅等稅源轉化情況與項目規劃立項文書的差異性評估監控。比如,在對一熱電公司評估過程中,發現該單位私自征用建設項目所在地村委集體土地一宗,經過評估核實,補征入庫稅款28萬元。在對一風電項目評估過程中,發現該單位支付工程款項環節未按照規定扣繳稅款,經過評估核實,補征入庫稅款146萬元。在對一金業化工項目評估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在建工程延期結轉固定資產、未按照規定及時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經過評估核實,補征入庫稅款44萬元。
(二)關聯鉤稽評控法。以居住建筑建設類重大項目為評估切入點,根據已有的房地產行業數學模型和評估指標體系,以行業總體稅負率為評估標準,以此來衡量和判斷企業稅負是否合理、納稅是否正常,對納稅異常企業,依據營業稅征收率與所得稅核定征收率以及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三者計稅依據的內在關系,對稅負偏低、指標異常、申報異常、營業稅、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不匹配、代征稅款與建筑規模不符等情況重點評估、篩選疑點。比如,在對一房地產開發項目評估過程中,通過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實際申報入庫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倒算,發現該單位申報三稅的計稅依據不一致,差異很大,經過評估核實,應補征入庫營業稅309萬元、企業所得稅158萬元以及其他各項稅費40萬元。在對一商住綜合開發項目評估過程中,發現項目建設單位撥付工程款項進度與代扣代繳建筑業營業稅等稅款進度以及工程形象進度不同步,自取得預售許可證以來,商住房銷售收入長期掛“預收賬款”未結轉收入,經過評估核實,分別補征入庫扣繳營業稅和銷售不動產營業稅等各項地方稅收22萬元。
(三)輻射延伸評控法。以工業建設類、農業建設類、基礎設施類、公共建筑建設類等九類不同類型的重大建設項目為圓心向外輻射、延伸評估,做到“四個延伸”,即:一是由單純項目評估延伸到建設單位、承建單位的雙向評估;二是對跨年度的重大項目評估當年的同時對其以往關聯年度追溯評估;三是由對重大項目營業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的重點評估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以及其他地方稅費的同步評估;四是由發票、稅款的比對分析向“甲方供料”、工程轉分包等征管難點的延伸評估。比如,在對一中學辦公樓建設項目評估過程中,經過比對建筑安裝合同、開具發票以及扣繳稅款等資料,發現辦公樓外墻裝飾用大理石為“甲方供料”,經過評估核實,補征入庫稅款26萬元。在對藝苑小區、教育路小區十區等重大項目評估過程中,發現相關項目均由一個房地產企業開發,且多個項目均屬跨年度開發,為此,采取對所有項目“一攬子”評估思路,并將評估時限追溯到項目開工年度,對所有項目涉及到的建設單位代扣代繳、承建單位自行申報情況逐年、逐項評估核實,并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以及其他地方稅費的申報繳納情況同步評估,經過評估核實,補征入庫各項地方稅款320萬元。
(一)增加了稅收收入。本次評估共選取重大建設項目25個,其中房地產開發項目13個。通過比對分析,發現有納稅疑點的項目19個,其中房地產開發類11個,經過案頭分析評估和實地交叉派工核實,目前共補征入庫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各項地方稅收916萬元,有效鞏固擴大了稅基管理,緩解了當前組織收入工作的壓力,為局黨組掌控情況、科學決策、部署落實、全面完成一季度收入計劃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規范了項目管理。通過進一步派工核實,用數據反映工作,用數據發現問題,用數據分析原因,用數據考核工作,找出內在的規律和特點,對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普遍性、苗頭性問題,責令征收管理單位限期整改,并對相關重大項目補充完善檔案資料,修訂完善重大建設項目管理考核辦法,按月落實重大建設項目管理運行情況通報制度,從而進一步加強了稅源控管的目的性、針對性,有效減少了稅收管理的人為因素和隨意性,加大了稅源監控力度,提升了項目控管質效,使重大項目管理納入了程序化、規范化的軌道。
(三)加強了部門聯動。加強稅源管理辦公室與各部門單位之間雙向溝通制約,切實做到數據信息共享、工作結果互動,部門齊抓共管,確保控管實效。一是通過內部簡報創辦稅源管理專刊,及時通報重大項目專項評估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評估建議。二是結合評估發現的問題,向征管、稅政部門提交《稅收征管建議書》、《政策管理建議書》,對10戶企業的房產、土地等財產類稅基信息在“大集中”系統進行更新維護,就舊(城)村改造營業稅、新建未竣工驗收已使用生產用房的房產稅納稅義務時間以及商品房銷售錯用印花稅稅率等7個稅種16個方面問題,分稅種提出規范政策落實的建議,特別是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商品房用地普遍征收管理不到位的問題,會同征管、稅政部門,聯合制定了《xx市房地產行業重大項目城鎮土地使用稅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三是案頭分析與派工核實相結合,發揮好約談取證在納稅評估中的作用,提高評估結論的準確性,并將評估約談與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相結合,將稅收管理從“事后處罰”向“事前告知”轉變,使約談的過程成為稅收宣傳和納稅輔導的過程,引導納稅人自我糾正申報錯誤,避免稅務處罰,不斷提高納稅遵從度。
(四)優化了稽查模式。按照《納稅評估管理辦法》的要求,評估與檢查相結合,對評估發現有偷稅、征管難點較多或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嫌疑的,移交稽查案件9起,補稅罰款463萬元。下一步,將在深入總結重大項目評估、稽查聯動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按照新的稅源控管模式,突出納稅評估在稽查環節的前置地位,充分利用各類涉稅信息和數據資料,借助現代化的手段,通過數據比對、分析、加工,分項目、行業和稅種進行納稅評估,及時找出薄弱環節,為稽查選案提供線索,不斷加以改進和提高,使納稅評估成為強化稅源管理、挖掘潛在稅源的一大亮點。
納稅評估調研報告篇二
自20xx年7月份起,根據省局有關文件精神,依據江蘇省國家稅務局納稅評估信息系統,對零、負申報、長期稅負異常等企業展開了正?;募{稅評估工作。納稅評估彌補了基層管理分局與稽查之間的空檔,減少了納稅人因工作失誤遭受稅務行政處罰的可能,成為納稅申報的延續和稅務稽查的前移,對于提高基層分局的管理水平、密切征納雙方的關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但也存大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納稅評估崗位設置體系不規范,缺乏統一性。基層管理分局目前內部設置一般為綜合管理股、管理一股、管理二股三個職能股,根據揚州市國稅局增值稅納稅評估工作暫行辦法,共有4種評估崗位設置模式,適用于縣(市、區)局的有兩種模式。目前縣(市、區)局大多選用第二種模式,基層管理分局或將納稅評估管理崗位設在局長室或在綜合業務部門或在管理二股,分析崗位設立于管理二股,工作聯系、業務指導不協調,缺乏統一性。
2、人員配備不到位,內部制約體系脫節,評估工作流程不暢通。根據揚州市國家稅務局增值稅納稅評估暫行辦法,納稅評估共分為6個崗位,分別是評估管理崗位、對象確定崗位、評估分析崗位、評估復核崗位、異常企業評估資料受理崗位、基礎資料受理傳遞崗位,其中評估對象確定崗位和評估分析崗位、評估復核崗位與評估分析崗位不得同崗,評估分析崗位一般由1-2人完成,而實際情況是基層管理分局大多在10人左右,一人多崗比比皆是,由于工作頭緒眾多,配合人員僅僅簽名了事,復核崗位等內部制約機制也形同虛設,而形成了事實上的一人或幾人的操作,未能發揮其系統工程作用。
3、計算機配備不足,人機相爭時有發生。目前,基層分局計算機配備不足,只能保證發票發售、報稅認證、開票等窗口作業,有的納稅評估崗位未配備計算機或配備不全,根據揚州市國家稅務局增值稅納稅評估工作暫行辦法規定,申報期滿5日即可開展納稅評估工作,評估崗位未配備計算機或配備不全的,勢必與其他崗位爭機用,工作條件限制了納稅評估工作的開展。
4、評估流之于形式,缺乏深度。納稅評估面原為10,后調低為5,調低的目的就是要改變以往只要數量不抓質量的現象。自開展納稅評估工作以來,被評估企業不下數拾、數佰,但評估出有問題戶極少,是納稅依法納稅意識提高了嗎?事實并非如此,評估后被查出存在偷漏稅行為的也不在少數,其原因更重要的是在于納稅評估崗位人員責任心差,缺乏學習,不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未能實現人機的最佳結合。
1、建議上級局修訂納稅評估工作暫行辦法有關內容,明確評估工作的具體職能部門,統一崗位設置標準,便于制定崗位操作管理標準標準,有利于建立統一的工作考核體系。上級局在修訂過程中,同時要考慮基層各崗位人員職責分工,做到崗位明確,責任到位,職責清楚,合理負擔,盡量避免崗位工作畸輕畸重。
2、發揚與時俱進的時代精神,深入學習市局關于深化增值稅納稅評估工作的意見精神,在評估的深度、廣度和規范性上求突破。選調業務精通人員充實評估分析崗位,加強評估崗位操作人員責任心、事業心及業務知識的教育、培訓力度,特別是專業知識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這是提高評估工作水平的關鍵,上級局業務管理部門及基層管理分局要切實承擔起這一責任。
3、研究分局內部評估工作運行機制,既相互制約又相互聯系,使之形成有機整體,健全基層分局內部崗職考核體系,將納稅評估各環節列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范圍,以考核推行評估工作。
4、積極爭取上級局增撥計算機處理系統。在上級局未解決困難之前,基層管理分局也要積極處理好這一矛盾,比如利用別的崗位空余時間,利用八小時以外時間都可以有效解決這一難題,這樣可以培養基層管理分局的奉獻意識、敬業意識和大局意識。
5、做好各類基礎資料的錄入工作,說到底納稅評估工作就是我們利用計算機系統處理過的電子信息,進行再分析、再篩選、再提高的過程。因此必須把好各類資料得錄入關,嚴肅操作紀律,嚴格崗位考核,從源頭上提高評估工作的質量。
6、加大納稅評估工作的宣傳力度。部分企業對評估工作認識不高,工作不夠配合也直接影響了評估的工作質量,我們要進一步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力度,消除納稅人存在的這樣或那樣的顧慮,同時把文明辦稅優質服務工作融入評估工作之中,取得納稅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誠如此,評估工作定會邁入一個嶄新的天地。
納稅評估調研報告篇三
隨著經濟不斷發展,科技化、信息化的不斷普及,企業偷稅手段越來越高明,隱蔽性也越來越強,這大大加重了稅務機關的征收壓力,但是如果動輒就采取稽查手段,又會影響到稅企之間的良好關系,不利于和諧社會的穩定發展。而納稅評估的監督性與導向性恰恰能解決這個問題,作為改革過程中的新生事物,納稅評估這種稅收中期監控的有效管理手段,更加體現出“服務型稅收”的改革理念,但是我們不得不看到在實際工作開展中,正處在探索階段的納稅評估因為與征收、稽查各環節的關系不夠明晰,納稅評估的工作定位較為模糊。
1、納稅評估與稽查職能的區分問題。長久以來,納稅評估是建立在納稅人自行申報基礎上的一項征管制度。納稅評估工作的主要目標,除了檢驗申報質量和征收質量,堵塞漏洞,及時發現和糾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供加強管理的依據外,還有一個重要目標就是通過確定被查對象、采析涉稅信息、確定檢查重點、強化案件審理、加強內部制約等一整套工作流程來作為稅務稽查的選案環節,并直接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在征收和稽查之間加一道防線,使一般性違章在評估階段解決,減輕稽查的壓力。但是在實際工作開展中,一旦納稅評估在“點到即止”還是“繼續深究”這個問題上把握不準,很容易使得納稅評估工作走入“變相稽查”的尷尬誤區。
2、納稅評估應不應當下企業的問題。稅務機關為了把評估與稽查嚴格區分,強調評估時不調賬,不下企業。因此不能全面看到可查閱的賬簿憑證和企業經營過程的原始記錄,而目前納稅人報送的納稅申報數據和財務數據,不包括生產經營類信息、經營核算類信息以及其他交易、價格相關信息,是不完整的涉稅信息。所以稅務部門目前還沒有足夠的渠道獲取這些信息,只能發現一些表面問題或嫌疑問題,對報表和稅負等即便存在懷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有可能錯誤,無法把問題完整地分析出來,不僅評估效率低,而且誤差較大。
3、納稅評估指標設計的問題。由于有效監控機制還在建設當中,納稅評估工作在設計上存在一些不足,最典型的就是納稅評估指標的局限性?,F行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是參照普遍的行業內平均值,即評估指標的測算結果直接與行業正常值進行比較,如果企業被測算的指標處于正常值的合理變動幅度內,就被認為是沒有問題,但是,實際上評估對象的規模大小、企業產品的類似程度、所屬行業的變化情況等因素都對“平均值”產生影響。另外,企業還經常受到市場行情、投資風險、資金流向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都會使得“平均值”的判斷有失精準。同樣要指出的是目前國內的納稅評估側重事后評估,所以評估工作中對對數據報表、查查相關憑證、約談核實疑點問題等靜態的評估模式無法了解企業動態的實際情況,有悖于評估項目科學化、精細化的初衷。
總之,稅務部門受客觀因素影響,沒能全面發揮納稅評估的主動管理監控職能。而企業大多也未把納稅評估當作是一次自查整改的良好機會,所以納稅評估的工作方式類似稅務稽查,但手段和實際效果又不如稽查;定位是稅務管理,又沒有真正放到管理中去,僅僅處于個人操作和事后彌補的較淺層次。
1、設置專職評估機構,建立全面的評估體系。要讓納稅評估跳脫征收、稽查的怪圈,就需要進一步拓展評估范圍。鑒于納稅評估內容廣泛、專業性強、對評估人員素質要求高的工作特點,建議稅務機關設置專業化的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成立專職的稅收評估管理局,具體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和實施。在機構具體的職能定位上,我們可以借鑒新加坡推行納稅評估體系:稅務處理部負責發放評稅表,處理各種郵件、文件和管理檔案;納稅人服務部對個人當年申報情況進行評稅;公司服務部對法人當年申報情況進行評稅;納稅人審計部對以往年度評稅案件和有異議的評稅案件進行復評;稅務調查部對重大涉稅案件進行調查。
2、多方采集信息、創新評估模型。重視企業財務資料信息,拓展涉稅信息的來源渠道;依照新的《稅收征管法》的規定,積極開發軟件系統,運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將分散于ctais稅收征管系統、金稅工程系統、進出口退稅系統、生產企業免抵退系統和工商、銀行、地稅等內部、外部系統的納稅人的各種經濟信息進行整合,實現涉稅信息共享的同時對企業經營行為進行全方位監控;引入國際先進的數據建模理論,創新評估指標體系,避免機械地運用現行分析指標。除進行大量的指標測算、數據比對等定量分析外,還要加強對企業所處的環境、面臨的風險和資金投向等信息資料的定性分析,將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有機結合,做到真正的科學、精細化。
3、推廣“服務型”稅收評估,融洽稅企和諧環境。通過經常性的評估分析,使納稅評估即作為強化稅源監控的有效途徑,又能夠幫助納稅人掌握企業生產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便于糾正納稅人的涉稅違法行為,通過約談或質詢等方式讓企業清楚的了解到自己在生產、經營、財務等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加以解釋或及時調整。同時,充分發揮通過納稅評估進行稅法宣傳解釋的作用,很多時候納稅人由于對稅收政策不了解、財務知識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稅問題,通過評估自查減少了納稅人進入稽查的頻率,減少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雙方因直接進入稽查后可能產生的矛盾沖突,起到了服務納稅人、和諧征納關系的作用,用實際的工作舉措來體現“服務型稅收”的改革理念的真正主旨。
納稅評估調研報告篇四
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報送的納稅申報資料,運用科學手段,對其申報、納稅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及時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定的管理工作。當前,隨著稅收征管的深化和細化,各級國稅機關都將納稅評估工作作為一項日常性的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強化了稅源管理,提高了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降低了稅收風險和成本,減少了稅款流失,提升了服務水平和納稅人的滿意度。20xx年以來,xx縣國稅局稅源管理一科全面開展納稅評估工作,以它為切入點,積極探索稅收精細化管理的路子,20xx年又將納稅評估工作作為科室的精品項目,制定了《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建立分稅種、分行業、分規模級次的納稅評估體系,提高納稅評估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針對性,及時為稽查提供納稅人動態和征管信息,確保了重點稽查的有效性。據統計,通過對276戶納稅人進行納稅評估,納稅人主動申報繳納稅款及滯納金16.1萬元,調整進項留抵稅額169萬元,查補稅款168.15萬元。另外移送稽查立案查處11戶,已查結11戶,查補稅款425607.23萬元,罰款212946.89元。通過一系列的評估,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發現了一些問題,因此,如何采取對策,更好地提高納稅評估工作的實效,是我們稅源管理部門的一項十分重要而艱巨的工作。
(一)法律地位依據不足。盡管目前國家稅務總局、省、市、縣局都制定了《納稅評估管理辦法》,但《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均無有關納稅評估具體問題的處理規定,沒有直接賦予納稅評估的法律地位,使得納稅評估的整個工作過程始終處于執法的法律邊緣,使其相應職責、手段、方法等也都徘徊于管理與稽查之間,具體操作很難有個準確尺度。對納稅人自行查補申報稅款,納稅評估對此可以不予處罰,但《稅收征管法》規定申報不實屬偷稅行為,納稅評估中關于補稅的法律法規依據不足,評估結果處理缺少法律依據,剛性不足。
(二)實用操作性不強。一是在評估過程中,發現有稅收違法行為嫌疑需要立案查處的,移交稽查部門處理時,稽查部門可以據此立案查處,但對不需要移交的,通常評估的結論并不被稽查部門承認,并可以繼續對已經評估的納稅人進行稽查。二是對評估的戶數、每戶年評估次數、評估戶數的比例、預警值區域協調性、評估延期的期限、評估結論的反饋形式與內容等都未作出明確規定。三是評估時使用的文書名稱、種類、具體內容不統一,比如國家稅務總局、省局、市縣都制定了評估管理辦法,但是文書的式樣卻不統一,使稅管員在實際操作中較難把握。
(三)評估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做好納稅評估工作,需要一批精通財務會計、計算機操作技能以及和納稅人約談具有一定的專業技巧的高素質人員。但是目前普遍存在干部結構不盡合理的現象,“催報催繳”干部較多,具備既會計算機操作,又通曉財務會計,能分析財務指標的稅務干部很少,往往出現納稅評估有職責,但工作難以開展或開展不盡人意的現象,使納稅評估工作有些流于形式。
(四)監督約束機制不到位。由于納稅評估工作剛剛起步,從調查情況來看,當前,對納稅評估工作尚未有相應的監督約束機制,即使有,也是粗線條的,原則性的,很難把握和操作,致使以評代查,評而不查,重復評估、評估發現偷稅問題讓企業自行糾正或幫助企業隱瞞的現象仍然存在,對其如何監督,規范其運作尚無完善的辦法,導致一些企業埋怨稅務機關“多頭”檢查,而在另一些企業中出現“笑迎評估,背對稽查”的現象。
(五)納稅評估的信息資料來源不寬。對內,由于征收、管理、稽查各部門之間協調不夠,信息數據不能統一共享,信息有時分塊割據,傳遞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信息不對稱,造成評估資源浪費。對外,與地稅、銀行、工商、技術監督等部門之間,沒有聯網,信息渠道不暢,許多必要的相關資料不能及時收集,缺乏統一的“稅務數據庫”。再者,有些納稅人提供的納稅申報信息有時還不完整、不準確、不連續,對于這些信息,因擔心增加納稅人負擔,又不能經常地開展案頭審核,因此影響納稅評估的準確性。在系統內雖然進行了綜合征管軟件、出口退稅、防偽稅控三大系統整合,但可作為評估利用的信息少,計算機在納稅評估上仍只起到打字機的作用。
(一)確立評估法律依據和位置。一是建議將納稅評估寫入《稅收征管法》,將納稅評估以法的形式加以規范,完善評估內容,規范評估程序,明確評估時限,統一評估文書,讓評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增強納稅評估的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二是擺正納稅評估的位置。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納稅評估機構,配置業務精湛的人員,確保納稅評估長期有效地正常開展。三是統一各地納稅評估工作業務規程,制定納稅評估工作實施條例,將納稅評估的重點放在評估納稅人是否按規定履行納稅義務上,消除純粹的向評估要稅收超進度的理念,使納稅評估真正成為基層稅務機關的征管利器。
(二)注重評估實際操作方法。將納稅評估工作作為稅務日常管理的基本方法和有效途徑,提高納稅評估的科學性、規范性和針對性,主要做法是:
1、全面掌握各種涉稅評估信息,從納稅人的申報資料入手,對納稅人的經營行為和納稅行為進行數據測算和分析,進行稅負對比。
2、對不同的評估對象采取不同的評估方法,即采取案頭評估和人機結合或者稅務約談和實地調查相結合的方式。
3、有計劃的分稅種、分行業、分規模、分地域選擇納稅人進行評估,確立評估的各個崗位,及時作出評估結論,加強與稽查部門的銜接,及時提供案源,提高威懾力。
4、加強納稅申報的監控力度,通過開展納稅評估不僅要堵塞漏洞,還要有效地防止零申報、負申報,保證申報數據的準確性。
5、確定納稅評估工作任務,一是要求稅管員對使用十萬元版增值稅發票的商貿企業每月必須評估一次,二是對利用農副產品和廢舊物資為主要原料的生產企業每月必須評估一次,其余的每月要完成所轄納稅戶的20,而對連續三個月零申報、負申報的納稅人次月必須進行評估。
6、進行評估成果匯總和反饋,稅管員將評估工作報告交主管領導進行審理,查找分析問題,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戶子轉入日常檢查,對有偷、逃、騙、抗稅行為的'轉入稽查環節。
(三)增強干部評估綜合素質。一是開展經常性的稅務綜合業務培訓,定期對評估人員通過以會代訓、以老帶新等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有效地帶動稅收管理員業務水平和工作技能的提高。二是定期開展“以案說法”案例分析會,可以把各地開展納稅評估以來的成功案例進行講評,以達到交流和指導的作用,提高評估人員分析問題的能力。三是選派評估人員下企業“跟班”學習,讓其熟悉企業經營情況和操作流程,提高其財務會計管理水平,培養和造就一批精通財務知識和稅收理論,熟練掌握法律法規、信息技術與應用技術,以及了解與約談相關學科知識的復合型人才。
(四)、建立評估監督機制。一是健全納稅評估的反饋機制。對評估的有關結論應當以詳實的說明告知納稅人,真正實現“強化管理、優化服務”的宗旨。評估結論不能過于簡單,否則納稅人無法據此“自行補正申報、補繳稅款、調整賬目”。同時理順征收、管理與稽查的關系,涉及到有關部門的,要及時進行反饋。二是健全納稅評估移送機制。對有偷稅嫌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嫌疑、拒絕約談,或雖約談交待問題,但不及時進行改正的,或以前納稅評估時被發現并糾正的問題再次發生的,以及少繳稅額達應納稅額的一定比例或達到一定數額,應及時移送稽查,不得以評代查。三是建立納稅評估考核獎懲制度,強化日常檢查,加強對納稅評估業績的考核,促進納稅評估工作的規范運作,同時與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融為一體,嚴格過錯責任追究制,充分有效發揮納稅評估的效能。
(五)、拓寬評估信息來源渠道。依托計算機網絡,把好信息采集關,確保采集數據的真實、全面、準確,提高納稅評估信息的收集能力和應用質量。建立和完善評估信息提供機制,有選擇地補充對納稅評估有用并能反映企業真實生產經營情況的其他輔助資料,如電表數、出勤表、存貨盤點表等,使評估的原始資料更具廣泛性和針對性。同時將納稅人分散于征管系統、金稅工程、生產企業免抵退稅系統以及從地稅、工商、技術監督、銀行等反饋的涉稅信息進行整合,通過多方位的對比分析實現對納稅人的經營情況、納稅情況、資金運用等涉稅信息的全面掌握,提升納稅評估質量。通過計算機網絡等科技手段,減少人工評估的工作量,進一步提高納稅評估的科學性和工作效率。
納稅評估調研報告篇五
隨著經濟不斷發展,科技化、信息化的不斷普及,企業偷稅手段越來越高明,隱蔽性也越來越強,這大大加重了稅務機關的征收壓力,但是如果動輒就采取稽查手段,又會影響到稅企之間的良好關系,不利于和諧社會的穩定發展。而納稅評估的監督性與導向性恰恰能解決這個問題,作為改革過程中的新生事物,納稅評估這種稅收中期監控的有效管理手段,更加體現出“服務型稅收”的改革理念,但是我們不得不看到在實際工作開展中,正處在探索階段的納稅評估因為與征收、稽查各環節的關系不夠明晰,使得納稅評估的工作定位處在了一個不尷不尬的角色。
長久以來,納稅評估是建立在納稅人自行申報基礎上的一項征管制度。納稅評估工作的主要目標,除了檢驗申報質量和征收質量,堵塞漏洞,及時發現和糾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供加強管理的依據外,還有一個重要目標就是通過確定被查對象、采析涉稅信息、確定檢查重點、強化案件審理、加強內部制約等一整套工作流程來作為稅務稽查的選案環節,并直接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在征收和稽查之間加一道防線,使一般性違章在評估階段解決,減輕稽查的壓力。但是在實際工作開展中,一旦納稅評估在“點到即止”還是“繼續深究”這個問題上把握不準,很容易使得納稅評估工作走入“變相稽查”的誤區。
稅務機關為了把評估與稽查嚴格區分,強調評估時不調賬,不下企業。因此不能全面看到可查閱的賬簿憑證和企業經營過程的原始記錄,而目前納稅人報送的納稅申報數據和財務數據,不包括生產經營類信息、經營核算類信息以及其他交易、價格相關信息,是不完整的涉稅信息。所以稅務部門目前還沒有足夠的渠道獲取這些信息,只能發現一些表面問題或嫌疑問題,對報表和稅負等面即便存在懷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有可能錯誤,無法把問題完整地分析出來,不僅評估效率低,而且誤差較大。
由于有效監控機制還建設當中,納稅評估工作在設計上存在一些不足,最典型的就是納稅評估指標的局限性。現行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是參照普遍的行業內平均值,即評估指標的測算結果直接與行業正常值進行比較,如果企業被測算的指標處于正常值的合理變動幅度內,就被認為是沒有問題,但是,實際上評估對象的規模大小、企業產品的類似程度、所屬行業的變化情況等因素都對“平均值”產生影響。另外,企業還經常受到市場行情、投資風險、資金流向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都會使得“平均值”的判斷有失精準。同樣要指出的是目前國內的納稅評估側重事后評估,所以評估工作中對對數據報表、查查相關憑證、約談核實疑點問題等靜態的評估模式無法了解企業動態的實際情況,有悖于評估項目科學化、精細化的初衷。
總之,稅務部門受客觀因素影響,沒能全面發揮納稅評估的主動管理監控職能。而企業大多也未把納稅評估當作是一次自查整改的良好機會,所以納稅評估的工作方式類似稅務稽查,但手段和實際效果又不如稽查;定位是稅務管理,又沒有真正放到管理中去,僅僅處于個人操作和事后彌補的較淺層次。
提出問題,分析問題,直到解決問題是事物發展的永恒定律,對于納稅評估工作中的深入化、精細化、明確化的探索研究一直在進行當中。在這里歸納幾點建議:
(一)建立全面的評估體系,設置專職評估機構。要讓納稅評估跳脫征收、稽查的怪圈,就需要進一步拓展評估范圍,最佳狀態時可以將評估對象涵蓋全部納稅人。鑒于納稅評估內容廣泛、專業性強、對評估人員素質要求高的工作特點,建議稅務機關設置專業化的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如果成立了專職的稅收評估管理局,具體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和實施,我們可以借鑒新加坡推行納稅評估體系:稅務處理部負責發放評稅表,處理各種郵件、文件和管理檔案;納稅人服務部對個人當年申報情況進行評稅;公司服務部對法人當年申報情況進行評稅;納稅人審計部對以往年度評稅案件和有異議的評稅案件進行復評;稅務調查部對重大涉稅案件進行調查。
(二)多方采集信息、創新評估模型。重視企業財務資料信息,拓展涉稅信息的來源渠道;依照新的《稅收征管法》的規定,積極開發軟件系統,運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將分散于ctais稅收征管系統、金稅工程系統、進出口退稅系統、生產企業免抵退系統和工商、銀行、地稅等內部、外部系統的納稅人的各種經濟信息進行整合,實現涉稅信息共享的同時對企業經營行為進行全方位監控;引入國際先進的數據建模理論,創新評估指標體系,避免機械地運用現行分析指標。除進行大量的指標測算、數據比對等定量分析外,還要加強對企業所處的環境、面臨的風險和資金投向等信息資料的定性分析,將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有機結合,做到真正的科學、精細化。
(三)推廣“服務型”稅收評估,融洽稅企和諧環境。通過經常性的評估分析,使納稅評估即作為強化稅源監控的有效途徑,又能夠幫助納稅人掌握企業生產經營狀態和財務狀況,便于糾正納稅人的涉稅違法行為,通過約談或質詢等方式讓企業清楚的了解到自己在生產、經營、財務等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加以解釋或及時調整;評估還是一個對納稅人進行稅法宣傳解釋的絕好機會。很多時候納稅人由于對稅收政策不了解、財務知識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稅問題,通過評估自查減少了納稅人進入稽查的頻率,減少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雙方因直接進入稽查后可能產生的矛盾沖突,起到了服務納稅人、和諧征納關系的作用,用實際的工作舉措來體現“服務型稅收”的改革理念的真正主旨。
納稅評估調研報告篇六
1、完善組織形式,形成區局深度評估和分局專業化評估的工作格局。我局按照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征管的總體要求,挑選業務骨干成立深度納稅評估小組和專業納稅評估小組。深度納稅評估小組由區局稅政科牽頭、職能科室業務骨干參加,負責區局范圍內的評估工作。專業納稅評估小組由基層分局業務領導、管理股長和業務骨干組成,負責分局范圍內的評估工作。并通過集中培訓、案例分析、考核評比等多種形式強化納稅評估專業人才的培養和管理,在評估實踐中鍛煉和提高業務技能。
2、開發稅源管理平臺,通過“五色預警”管理,實現科學選案。我局利用自主開發的稅收管理員稅源管理平臺,按照行業稅負偏差度大小,對納稅戶實行“五色預警”管理。按照預警信息的異常程度實施分類分級管理,并依此來篩選納稅評估對象,大大提高了選案的效率和準確率,收到了明顯成效。全區納稅人申報率、入庫率、滯納金加收率躍居全市前列,稅負異常企業不斷降低,低于稅負預警值的納稅人由年初的296戶下降到178戶。
3、加強行業評估和重點評估,建立和完善行業評估參數及模型。我們根據轄區內稅源分布特點,選擇軸承、筆刷、碳素、皮毛、水泥等行業開展行業評估。通過評估掌握了行業經營特點、財務核算特點、行業涉稅風險點、評估思路與方法等,建立了15個行業評估參數及模型,并且在實際工作中積極加以應用和完善,體現了評估的深度和特色,強化了稅源監控管理。
4、確立“服務型”的納稅評估,融洽征納關系。在納稅評估中,我們將評估與服務相結合,通過約談、舉證等方式向納稅人說明、解釋稅收政策。同時,評估人員對納稅人由于對稅收政策不了解、財務知識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稅行為進行及時糾正處理,為納稅人提供深層次的服務,有效地防范征納雙方的稅收風險,減少征納成本,達到了強化管理和優化服務雙贏的目的。
1、納稅評估機構還不夠健全,專業化管理水平不高。納稅評估專業化管理要有專業化組織機構和專業化的評估人員,但目前納稅評估人員基本都是管理員,均為一人多崗,除正常的納稅評估工作外,還須承擔企業的各類涉稅管理事項,日常管理事務較多,難以確保有充足的時間和精力去專門從事納稅評估工作,因而使納稅評估顯效緩慢。另外,評估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在實踐中雖有一定的提高,卻依然跟不上納稅評估深層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很多評估項目深度不夠,評估工作的過程監督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2、納稅評估認識上存在誤區,操作上不能嚴格按照規程實施。表現在征稅人方面,工作定位不準,有的認為納稅評估就是開展日常稅務檢查,有的認為納稅評估就是變相的稅務稽查。在此模糊認識下,一些基層稅務部門不能嚴格按照規程實施評估,輕評析重核查,采取全面調賬專人抽查、出具報告的方式開展工作,納稅評估演變成了稅務稽查,使評估監控職能滑出了稅源管理的軌道,管、查職能紊亂,評估工作步入誤區。表現在納稅人方面,由于宣傳不盡到位,工作方法欠缺,一些納稅人從心理上未能把評估工作作為人性化服務和自我糾錯的機會善待,而將評估人員的進戶調查、約談工作認同為納稅檢查,產生消極抵觸行為。
3、納稅評估指標存有一定局限性。現行的納稅評估指標體系是確定行業內平均值,實際上是企業真實納稅標準的一種假設。一般這種評估指標的測算結果都直接與行業正常值進行比較,也就是說該企業被測算的指標只要處于正常值的合理變動幅度內,就被認為已真實申報。實際上,評估對象的規模大小,企業產品類似多少等因素都對“行業峰值”產生較大影響。另外,企業還經常受到所處的環境、面臨的風險、資金的流向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因此,單憑評估指標測算和評價很難合理確定申報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納稅評估指標體系的局限性,制約著納稅評估工作的效果和開展方向。
4、審核評析的質量不高。納稅評估主要是通過對指標數據(而非實賬)的審核評定及約談舉證過程來評審納稅義務履行程度。審核評析是納稅評估的中心環節,它既是對數據審核和指標測算階段初步評價結論的再次認定,又是進行后續約談舉證、實地核實過程的重要依據,因此必須重視審核評析質量,堅決杜絕輕評析重核查的做法。當前突出矛盾是在評估力量和戶數限制下,評估人員由于時間有限,對相當部分評估對象簡單過場,案頭分析不深不實,沒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完成各項評估工作。單純追求評估業戶的數量而忽視質量,或對疑點問題簡單定性,打亂了正常評估程序,失去了評估的嚴肅性,沒有真正起到評估作用。
5、評估工作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近年來納稅評估工作整體水平雖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有些環節還需要不斷的改進和完善。主要表現在評估范圍不全面,對象確定過分偏重于稅負指標,而忽視了其他一些異常指標信息。評估方法單一,約談、舉證缺乏技巧,效果不明顯。評估后續管理不到位,不善于總結評估經驗,不善于推廣應用評估成果。
1、建立納稅評估專業機構,造就一支高素質的評估隊伍。
納稅評估具有內容廣泛、專業性強、對人員素質要求高的工作特點,稅務機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專業化的組織機構,合理設置評估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梢越梃b一些地區做法,在市縣級成立稅收評估管理科,具體負責納稅評估的指導與協調。在基層管理分局內設立專業的納稅評估股,具體負責納稅評估工作的實施。同時要不斷提高評估人員整體素質,把那些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優秀干部充實到納稅評估工作第一線,并鼓勵干部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不斷“充電”,不斷提高評估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評估能力。
2、完善納稅評估管理制度體系,建立有效的考評機制。
推進納稅評估,流程規范、制度保障是核心。在評估管理制度體系建設上,一要制定科學嚴密的納稅評估程序。要在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納稅評估制度辦法的基礎上,與本地區稅源管理實際相融合,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納稅評估規程,將評估信息采集、評估對象選定、評估分析、評估核實、評估處理、相關文書等管理內容制度化、程序化。使系統業務流程具有完整性、規范性,全面反映納稅評估的完整運作過程。
二要精心設計納稅評估文書。按照合法、規范、科學適用的原則,根據納稅評估工作需要設計評估各環節的規范文書,使納稅評估從資料收集、通知、約談、分析、評估、審核到結果處理整個工作流程,處于規范化運作狀態。三要明晰崗位職責,強化責任管理。合理設置評估各環節崗位,明確界定崗位職責,將工作責任落實到崗、到人,避免職責交叉或缺位,通過落實評估責任追究制,加大日常檢查、考核、監督力度,形成良好的激勵機制,切實提高納稅評估工作質量。
3、改進納稅評估指標體系,避免機械運用現行分析指標。
信息利用的基本途徑是建立數據分析模型,而目前數據庫中已有信息不一定完全符合模型需要。因此一方面要不斷調查修正評稅指標,另一方面評估手段、方式需要科學把握,靈活運用。對指標體系中用途不大的可以不用,在實際工作中總結出的實用指標也可以使用。評估過程中,除了對納稅申報、財務數據進行大量的指標測算、數據比對等定量分析外,還要結合納稅人自身特點,使評估人員對行業、企業情況做詳細了解,將定性分析的納稅評估與定量分析的納稅評估有機結合,從而科學鑒定納稅人納稅義務履行程度。
4、循序漸進,重視審核評析質量。
在開展評估工作時必須強調要遵循科學規律,循序漸進地做好評估工作。不重視審核評析的質量而單純追求評估業戶的數量,對疑點問題簡單定性的做法,不僅會打亂了正常評估程序,失去了評估的嚴肅性,還會使納稅人產生容易蒙混過關的僥幸心理,沒有起到應有評估作用。因此必須重視審核評析的質量,要充分利用ctais2.0征管軟件、省局決策監控系統、金稅工程等信息資源,廣泛采集企業的稅務登記、稅種核定、資格認定、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等涉稅信息,并到企業實地采集各種靜態及動態數據,掌握其工藝流程,了解其生產經營情況,為案頭分析提供全面翔實的數據資料,確保審核評析的工作質量。
5、堅持評估實踐,不斷創新。
稅收征管新格局進一步細化了稅收管理,賦予了它更深的內涵和更廣的外延,有必要將納稅評估范圍、方法和思路加以擴展和延伸:一要拓展評估監控面,全面了解納稅人生產經營狀況,確保有效監控面100%,實現對納稅人的整體綜合評定;二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做好約談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擬好約談提綱,注重詢問方法與技巧。要加強舉證確認環節的實用性的研究,在確保法律效力的基礎上,適當簡化工作程序;三要善于總結和歸納,完善評估后續管理。要重視參數指標的采集,不斷完善行業評估模型。將評估中發現的疑難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提出進一步加強行業管理的相應措施;四要堅持走專業化管理的道路,廣泛開展應用性或前瞻性研究,豐富評估手段,不斷探討評估的新方式、新方法,找準工作重點,減少評估行為的盲目性和過程的隨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