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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匯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篇一
1.1目的
為了提高公司內控管理水平,加強公司各類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產經營等各類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圍
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與公司一切經營活動有關的,公司不允許對外公布和擴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種往來文件、函件、文檔、報告、報表、會議紀要等。
2.1保密文件根據其內容不同,分為絕密、機密、秘密文件;
2.4“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的保密文件。
3.1密級確認后,文件應當按其密級在其醒目位置加蓋或加印相應標識。專用印章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2絕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右上角加蓋“絕密”專用印章。
3.3機密文件應當在其文件每一頁的右上角加印“機密”專用印章。
3.4秘密文件應在其文件首頁的右上角加印印“秘密”專用印章。
4.1絕密、機密文件:由綜合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打印。
4.2秘密文件:綜合部指定人員打印好秘密文件后,應將磁盤文件定期刪除。公司將對刪除情況不定期檢查,不得私自拷貝秘密文件。
5.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分發應當有所記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必須發至相關部門指定文件接收人簽收。
5.2絕密、機密文件、秘密文件嚴禁在內部辦公網絡上發布、公開和傳送。
5.3在對外合作中,如確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應當首先按其密級由公司總經理書面批準,并在提供前與之簽訂保密協議。
6.1查閱權限:
6.1.1查閱公司文件必須填寫文件查閱申請表。(附件表格《文件調閱、復印申請表》)
6.1.2絕密文件、機密文件: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
6.1.3秘密文件: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批準。
6.2復制權限:
6.2.1申請復制文件必須填寫文件復印申請單。(附件《文件調閱、復印申請表》)
6.2.2嚴禁復制絕密文件。
6.2.3機密文件復印:必須主辦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
6.2.4秘密文件復印:完成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簽字批準。
7.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由文件的簽收人和簽發人親自保管。
7.2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查閱人和機密、秘密文件的復制應當在文件保管人處進行登記,以備核查。
7.3如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慎將文件丟失,應立即向公司相應的領導匯報情況。
8.1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復制文件,不得讓無關人員接觸這些文件。
8.2嚴禁未被授權的人員查閱、復制和摘抄絕密、機密、秘密文件。
8.3員工在離職時不得攜帶公司的秘密、機密、秘密文件。
8.4如以上行為一旦發現,公司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文件保管人應對保管的文件進行定期清理。已過時或作廢的文件要進行銷毀或者解密。絕密、機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銷毀須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簽字批準后進行。(附件《文件銷毀申請表》)
各部門負責人應當對本部門機密、秘密文件的保密情況進行有效監管,對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指正,對嚴重違反者要立即上報。
同時對本部門保密文件的控制情況有所記錄,并應根據最新記錄對各保密執行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違反管理規定的情況要通報批評;對嚴重違反規定,可能或者已經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要立即匯報公司領導班子。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保密管理制度匯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條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 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 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進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第六條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 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特別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 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秘級:
第十一條 對于密級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特別授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 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1、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十九條 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管理制度匯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篇三
為加強對手機使用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安全,防止涉密人員在手機使用中的視頻通話、寬帶上網、大容量數據存儲及處理等功能,造成失泄密事件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結合本部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本部門涉密人員使用手機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并接受有關部門的保密監督管理。
2、本部門涉密人員不得在手機中存儲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信息,不得在手機通話中涉及國家秘密事項,不得用手機發送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信息,不得在手機內儲存涉密信息。
3、本部門涉密人員嚴禁使用手機發送、接收、存儲包括語音、文字、圖像等內容的國家秘密。
4、本部門涉密人員嚴禁涉密人員在施工現場拍攝涉密項目實施及地理環境等照片。
5、本部門涉密人員的崗位職責包含手機使用保密要求。
6、本部門應定期開展手機使用保密教育培訓。手機使用保密教育培訓應使涉密人員了解手機使用泄密隱患,增強手機使用保密意識,掌握手機使用保密常識。
1、涉密會議應在保密室召開,進入保密室涉密人員手機應存放在指定存儲柜中,嚴禁攜帶手機入內。
2、涉密項目施工現場,嚴禁現場手機拍照。
3、涉密項目高危施工環境嚴禁攜帶手機入內,進入工地涉密施工人員手機應存放指定地點保管并辦理好入場相關手續。
4、部門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境外組織或人員贈予的手機。
1、要加強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執行本規定,并將執行情況納入保密管理責任制和違紀責任追究制。
2、加強對本部門涉密人員和涉密場所手機使用的保密管理和進行經常性的提醒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糾正,發生泄密事件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向保密工作部門報告。
3、部門領導不認真履行保密管理職責,對本部門涉密人員手機使用監管不力,存在泄密隱患的,應給予通報批評。
4、涉密人員違規使用手機,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較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標準由部門負責起草,并于公布之日起實施。
保密管理制度匯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篇四
1、凡發給領導干部私人圈閱的各類文件,在年終務必按規定清退。
2、傳閱夾內的文件,不許隨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務必經收發人員同意,并辦理借閱手續。不得擅自擴大文件的傳閱范圍。
3、傳閱文件一律采取直傳方式,經管文件的人員應逐件登記送閱文人,閱后退回,要清點份數,閱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閱。
4、傳閱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過兩天,急件閱后即退,不得任意積壓與延長時間。
5、呈送領導人指示的文件,應進行登記,領導人批示后,應退還辦文部門,領導人之間不得橫向傳批文件,不應把批文直接交承辦單位。
6、文件閱畢后,務必簽注姓名(全稱)及時間。
7、傳閱文件務必注意保存與愛護,不得污損或丟失。
保密管理制度匯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篇五
范圍:技術資料的保密。
職責者:技術人員及技術檔案保管人員。程序:
1、技術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有實用價值的,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
2、技術秘密的范圍
(1)科研開發計劃,科研項目的研究資料。
(2)工藝規程、工藝技術參數等技術資料。
(3)技術改造計劃、項目等資料。
(4)生產、質量管理的有關文件、資料。
(5)與主管部門的往來文件、信函等。
(6)其他的技術信息。
3、技術秘密的等級
(1)絕密級:凡屬于技術秘密范圍中前四項的技術信息為絕密技術信息。
(2)機密級:凡屬于技術秘密范圍內后二項的技術信息為機密技術信息。
4、應對技術人員進行保密教育,組織學習保密知識與法規,加強保密意識,做到內外有別,對無關人員、來訪者做到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帶給的不能帶給。
5、科研開發計劃、技改計劃、研究資料、工藝技術資料及生產、質量管理文件等絕密級技術秘密,須控制涉及人員與資料份數,嚴格保密。
6、建立、健全借閱制度,加強技術檔案的管理,防止技術資料不經允許外借、丟失。
7、對外合作、交流時,須注意進行保密,不得涉及技術秘密部分。
8、人員流動時,嚴禁任何人帶走技術資料。
9、技術秘密解密后,應妥善處理好解密后的資料、文件。
10、發生泄密事件,須盡快采取補救措施,設法將損失減少到最低水平。并對泄密事件職責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保密管理制度匯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篇六
一、手機使用的保密管理,堅持突出重點,綜合防范的原則,做到嚴格管理與方便使用相結合,健全制度與加強自律相結合,積極預防與依法查處相結合。
二、黨政機關應建立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制度,對涉密人員進行教育,使其了解手機使用泄密隱患,增強手機使用保密意識,掌握手機使用保密常識。
三、涉密人員使用手機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嚴禁在使用手機時談論國家秘密事項,嚴禁發送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信息。
四、不得將手機帶入召開涉及國家秘密會議的場所,因特殊原因帶入會場的手機應取出電池,大型涉密會議應使用保密會議移動通信干擾器。
五、不得將手機帶入談論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場所,因特殊原因帶入的手機應取出電池或采取屏蔽措施。
六、涉密單位的領導和重要涉密崗位的工作人員不得使用他人贈予的手機。
七、使用其他帶有發射裝置而又無保密措施的無線通信工具也應按照上述要求執行。
八、各級領導干部和廣大涉密人員要高度重視對手機使用的保密管理工作,提高防范意識,自覺執行使用手機的保密要求。
九、各級保密委員會(領導小組)和保密工作部門要加強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確保黨和國家秘密的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匯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條: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保證公司正常經營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利和權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公司所屬組織和分支機構以及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第五條:對保守,保護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部門或職員實行獎勵。
二、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第六條: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3、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5、公司員工人事檔案,薪資待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6、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
7、其他經公司確定為應保密的事項。
一般性決定,決策,通告,行政管理資料等內部文件不屬于保密范圍。
第七條:公司機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1、絕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個性嚴重的損害。
2、機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嚴懲嚴重的損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對公司的權益造成損害。
第八條:公司秘級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為絕秘級:
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及個性授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第十二條: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商業機密,由公司指定的專門部門負責,并采取相應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條: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帶給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準。
1、選取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資料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四、職責與處罰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1、違反本制度規定,為他人窮取,出賣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過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五、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規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管理制度匯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篇八
保密制度是指國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所要求人們共同遵守的保密規則或行為規范。
一、閱讀、傳達國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求
(4)不得擅自存留傳閱的國家秘密文件、資料;
(5)傳達國家秘密文件時,不得使用無線話筒等無保密保障的設備;
(6)聽傳達的人員應當遵守保密紀律,需要錄音、錄像的,應當經過批準。
二、特殊場所、部位保密制度是什么
特殊場所部位主要是指軍事禁區和不對外開放的其他涉密場所和部位。軍事禁區的保密措施,在1990年2月23日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透過的《軍事設施保護法》及其配套法規中,作了詳細、具體的規定。其他場所部位的保密措施,則由其主管機關制定或與有關的保密工作部門共同商定。由于軍事禁區和其他涉密場所、部位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劃定的,因而其對外開放及擴大開放范圍,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
三、哪些部門、部位就應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日常業務工作中產生、傳遞、使用和管理絕密級或較多機密級、秘密級國家秘密的內設機構,應確定為保密要害部門;機關、單位內部集中制作、存儲、保管國家秘密載體的專門場所,以及涉及國家秘密較多的省部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辦公場所,應確定為要害部位。
四、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具體保密要求有哪些
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具體的保密要求有以下幾方面:
(5)定期檢查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管理和保密技術防范狀況,解決存在的問題,組織查處泄密事件。
保密管理制度匯編文件保密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條 公司秘密是指公司在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不公開的信息、經驗、技術資料,它包括商業機密,專有技術、會議紀要、技術方案、技術報告、檢驗報告、技術文檔、樣品、相關函件、采購價格、供應商信息、客戶信息和其它相關技術、財務、市場、人事資料等。
第二條 嚴格履行客戶承諾,堅守客戶商業秘密。
第三條 未經客戶同意,嚴禁將客戶有關資料以各種方式(如傳真、軟盤、e-mail等)向其他人傳遞。
第四條 對已完成(打印、復印)文印項目做好善后處理,銷毀無用資料,必要時刪除電子文件等。
第五條 不得詢問和記錄與工作無關的客戶信息。
第六條,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閱保密文件、資料集有關軟件。
第七條 不得向他人探聽與本職無關的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情況。
第八條 不得在家中或公共場合閑談,議論公司事宜。不得傳播公司尚未公開而需保密的消息,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情況。
第九條員工必須履行以下保密義務:
1、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自覺防止泄露公司機密。
2、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
3、未經公司同意,不得利用公司秘密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
4、員工若從事管理、技術等涉及公司核心機密的工作,在離開公司后一年內仍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5、員工在公司經營活動中不得與第三者串通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
6、員工在經營活動不得以公司名義從事與公司無關的業務而謀取利益。
第十條 離職兩年內,員工不能任職或受聘同行業其他公司,否則按照競業限制協議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 凡公司員工對保守公司秘密負有全權責任和義務,嚴格執行保密紀律,對公司機密守口如瓶。如果員工有違反公司以上保密制度的行為,公司視情節輕重,追究員工相關責任,給予紀律處分或依法追究民事責任或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