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通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質的方案嗎?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方案應該怎么去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篇一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是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的有效載體,是深入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有力抓手。通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工作的開展,推動村(社區)完善“五民主三公開”體制機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體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陣地、發展高質高效的鄉村產業,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應達到如下標準:
(一)村(居)民自治組織機構健全。村(居)民委員會及其下屬委員會、村(居)民小組能有效發揮作用,村(居)委會有固定辦公場所。村(社區)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黨風廉政建設扎實有效,村(社區)黨組織成員近一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無“村霸”或涉黑涉惡等問題,無違紀違法行為。
(二)民主選舉規范有序。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居)民小組長、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選舉或推選產生,選舉程序規范,選舉秩序良好,選舉結果群眾滿意。
(三)民主協商豐富有效。健全村級議事協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有效地開展村民說事、民情懇談、百姓議事、婦女議事等各類協商活動。
(四)民主決策切實落實。村(居)民會議或者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重大事項都能由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每年至少召開4次以上村(居)民代表會議。
(五)民主管理扎實細致。村(居)干部依法實行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健全,村(居)委會公章、財務賬目、集體財產等管理有序。村規民約(社區公約)修改及時完善,程序內容合法,經司法所合法性審查,及時向民政辦備案,沒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不含有侵犯村(居)民合法權利的內容,具備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村(社區)小微權力事項清單,建立事項流程圖,權力清單、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全程公開。
(六)民主監督推進有力。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監督,每年至少向村(居)民或群眾代表報告一次工作,接受群眾評議。扎實推進村(居)務公開“五規范一滿意”工作,建設永久性黨務、村(居)務、財務公開欄,實現公開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群眾滿意率達到80%以上,沒有發生因村(居)賬目不清、村(居)務不公開而引發的群眾上訪案件。
(七)公法體系逐步完善。村(社區)建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完善辦公場地和人員配備。村(社區)聘有法律顧問并建有微信群,設有法律援助聯絡站(點),村(居)民能夠熟悉尋求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的渠道,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治保、人民調解組織健全,城鄉不穩定因素能夠及時消除,矛盾糾紛調解成功率達到90%以上,連續三年無重大刑事案件,無社會影響較大的重大群體性事件,無群體性上訪事件,無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八)村(社區)辦小學設立法治教育課程。配備法治副校長,在校學生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識教育。
(九)法治宣傳教育深入推進。至少打造一個以上免費開放的法治文化陣地(法治廣場、法治一面墻、法治一條街)。至少建設一塊永久性法治宣傳欄,定期更新內容。有一支法治文藝宣傳演出隊伍。有一個法治文化廣播站。有一所法治培訓學校。通過法宣在線及線下面授等方式培育一批村(社區)“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村(社區)每個小組至少培育一戶學法用法示范戶。村(社區)針對群眾需求組織開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相關政策、憲法、民法典、禁毒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講,每季度至少一次。
(十)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普法宣傳成果顯著。結合深化全國文明城市建設工作,堅持法德并舉,深入開展“送法進社區”、“送法進鄉村”活動,形成長效化常態化的普法宣傳機制,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新時代愛國主義教育,加強社會主義公民道德建設,傳承良好家風家訓,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時代精神的鄉賢文化。持續推進移風易俗工作,遏制信仰迷失、濫辦酒席、厚養薄葬、高額彩禮、低俗婚鬧、早婚早育等陳規陋習,樹立新風正氣。全面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全民法治宣傳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曉率達到80%以上。
(十一)城鄉經濟建設和法治創建協調發展。做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因地制宜地發展產業,實現以產業為支撐,以法治為保障,推動村(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村(居)民安居樂業,促進村(社區)和諧穩定。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21年5月6日—5月29日):申報推薦。
各村根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方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行初次申報,再由鎮里篩選長期堅持民主法治創建、基礎較好的村(社區)進行重點推薦。按照市委對平安遵義建設的部署安排,2021年全鎮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比例達到70%以上。
第二階段(2021年6月1日-7月15日)
各村要按照《鳳岡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指導標準》,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創新機制,狠抓落實。組織廣大黨員、群眾進一步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強化村級規范管理,全面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
第三階段(2021年7月下旬):迎接驗收。
各村按照創建活動標準進行自評,作好驗收準備,市法宣辦將到我鎮進行實地檢查驗收,對不符合條件的將不予命名。
充分認識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思路。各村(社)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組織地進行創建活動,各部門積極配合,要把創建活動作為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要注重依靠群眾、組織群眾、發動群眾,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群眾參與創建活動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共同創建的整體合力,推動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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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篇二
為加速推進“平安安遠”、“法治安遠”建設目標,結合我鎮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實際,決定在我鎮范圍內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現提出如下方案:
一、創建標準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要求達到:一是村級組織健全有力;二是民主制度規范完備;三是法制教育扎實有效;四是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二、創建目標
我鎮要重點抓好2個示范村(社區)創建,即三排村、官溪村。
三、創建措施:
1、構建一個平臺:“一公開四民主”創建平臺,政務公開、民主選舉、民主議事、民主管理、民主評議。
2、完善一個制度:“六個一”制度,一名法律顧問、一所法制學校、一批志愿者、一個法制宣傳欄、一名法律工作者、一支調解隊伍。
3、突出一個重點:提高全民法制觀念為重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4、抓住一條主線:以社會和諧為主線,達到“四無目標”(無犯罪、無發案、無事故、無上訪)。
四、實施步驟
我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3月)
我鎮要在認真調研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對照全縣方案制定我鎮創建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創建活動能夠做到聯系實際、有的放矢,切實提高操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及時召開動員大會,進行深入的思想動員,且就創建活動的開展進行詳細安排部署。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階段(2013年4月—2013年10月)
我鎮依據創建活動實施方案,抓好貫徹落實,全面做好創建工作,針對創建活動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調整創建工作方案,完善創建工作制度,全面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
第三階段:表彰命名階段(2013年11月—12月)
我鎮要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進行督查驗收,對符合考核標準的村(社區)在11月底申報到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評選驗收(申報表附后)。
五、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為加強“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的組織領導,成立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黨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鎮長擔任,成員由鎮政法書記、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等主要負責人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要切實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作為服務率先發展、促進新農村建設、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有效載體,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為農村工作大局服務的原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有秩序地進行。我鎮及相關部門要把創建活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職責,落實專人,做到有部署、有檢查,確保“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真正落到實處。?
2、落實責任,表彰命名。要進一步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力度,使此項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我鎮要在認真組織檢查的基礎上,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標準,對開展創建重點村(社區)執行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村務、財務公開等群眾關心的重大事務進行量化考核,并申報縣級考核驗收,為全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的廣泛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3、強化督查,規范管理。要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針對新勢下開展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逐步探索創建活動的規律和特點,適時加以引導,增強創建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工作長效機制,經常抓、抓經常,防止形式主義。要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督促、指導基層“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活動的開展。
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篇三
為深入開展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主要內容的民主法治示范創建活動,提升創建水平,經鄉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建設法治中國的精神實質,緊緊圍繞“完善基層民主制度,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這一主題,深入開展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廣大村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為大力宣傳鄉村振興戰略營造良好的社會和法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全面提高廣大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素質和民主法制意識,推進和完善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促進我鄉經濟社會事業協調發展。農村基層法治建設得到加強,農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和各項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干部群眾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能力得到進一步增強,農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會秩序良好,村容村貌進一步改善,農民群眾安居樂業,農村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協調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認真實施“七五”普法規劃,大力宣傳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及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宣傳“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動員廣大村民積極學法用法,提高參與法治實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二)認真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建立健全全村民主自治組織。建立健全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制度,發揮基層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的作用,組織村民制度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認真落實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各項措施,自覺接受鄉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導,引導村民學法律、學文化、學技術,培育推動新農村建設的新型農民。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自治權利。完善民主選舉程序,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完善民主決策程序,進一步規范民主議事、民主決策的程序,對涉及公益事業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做到依法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認真執行“一事一議”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決策權。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使各項事務的管理有章可行,加大民主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進一步規范村民的民主管理行為。完善民主監督機制,認真落實村務公開、民主評議村民委員會干部制度,推行村民委員會干部任期、離任審計制度和過錯追究制度,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增強民主監督制度的實效性。
(四)加強法律服務工作。在司法所的指導下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證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相關工作機構和工作人員要積極為村民和基礎組織提供法律服務,幫助解決涉法問題,維護村民的合法權益,引導村民正確反映利益訴求。
(五)加強基層依法治理工作。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綜治辦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作用,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力度,使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充分發揮網格員的作用,實現網格化管理,加大治安管理和治安問題的整治力度,為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安置幫教工作到位,刑釋人員安置幫教率達100%,無社區服刑人員違反監管規定被收監和再犯罪情況發生,轄區內無“黃賭毒”窩點。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議事決策制度和議事規則,完善村委會自治章程或村民公約,財務定期定點公開,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實現黨組織領導下的各類組織的協調運作,支持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廣泛開展“法律進農村”和法治宣傳促和諧活動,著力提高農村成員法律素質,落實基層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措施,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促進流動人口同當地村民和睦相處;依照國家法律和政策,完善農村公共服務,開展群眾性自助、互助服務,加強和改進農村服務工作。
四、組織領導
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是建設法治示范鄉,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在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計劃、有步驟的展開。具體工作由鄉依法治鄉領導小組辦公室、民政辦、司法所負責。各村要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共同做好創建活動的實施工作,促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再創新水平。
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篇四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決策部署以及中央《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意見》和《中共甘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關于印發〈甘肅省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全縣法治鄉村建設,打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法治基礎,根據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關于在全市鄉村建設示范行動中同步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創建工作的通知》(金司發〔20xx〕]13號)和《永昌縣全面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實施方案》(永依法治縣委〔20xx〕3號)要求,現就在全縣鄉村建設示范行動中同步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有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緊扣鄉村振興戰略總體要求,堅持黨對法治鄉村建設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通過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積極探索開辟法治護農、法治強農、法治興農的法治鄉村建設之路,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帶動全縣法治鄉村建設整體水平顯著提升,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夯實堅實的法治基礎。
二、目標任務
我縣鄉村建設示范行動省級示范村有15個,已創建國家級民主法治示范村1個,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2個,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2個,縣級民主法治示范村2個,未參與民主法治創建的村目前仍有8個。力爭到20xx年底,這些鄉村建設示范行動省級示范村中未命名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全部創建成縣級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命名為縣級、市級、省級的民主法治示范村,進一步補齊民主法治建設短板弱項,提升運行質量,爭取創建成更高一級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已建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強化動態管理,做好復查復核,確保充分發揮示范作用。
三、創建內容
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指導標準》和《“永昌縣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指導標準》,在實現有一個堅強有力的領導班子,有一套完善的村規民約,有一個規模適當的法治文化廣場或陣地,有一個藏書適量的法律圖書室或法治活動室,有一個定期開展普法活動的法治學校或夜校,有一個職責明確的法律顧問,有一支發揮作用的法治宣傳隊伍和人民調解員隊伍,有一批經過培訓的“法律明白人”等“八有”基礎上,健全完善基層組織,進一步規范基層民主,大力推進法治建設,推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圍。
(一)健全完善基層組織。健全完善村組織工作制度,規范村組織工作程序,村黨組織領導作用發揮明顯,全面領導村的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保證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正確方向。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機構等工作制度健全、運行規范、履職盡責。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村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扎實有效。村級組織成員模范守法,沒有受過刑事處罰,不存在“村霸”或涉惡等問題,無違紀違法行為。
(二)推進基層民主管理。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機構、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基層組織運行規范。村級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健全。及時修訂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并且入戶率實現全覆蓋。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村民議事會等群眾自治組織作用充分發揮。嚴格落實村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制度,設有“三務”公開欄,按期公開相關事項。對村重大事項和與村民利益普遍相關事項廣泛開展民主協商。權力清單、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全程公開。
(三)扎實推進法治建設。經常性組織開展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宣傳,村級組織成員、黨員、村民代表帶頭學法守法。廣泛開展道德模范、身邊好人、文明家庭、學法用法示范戶等選樹創建活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踐行扎實深入。加強法治廣場、法治長廊、法治宣傳欄、法治書屋等陣地建設,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動。每村至少配有一名村法律顧問、一名專職調解員,主動服務群眾,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積極培育“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引導群眾依法解決矛盾糾紛,社會治安良好。
(四)推動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嚴格落實國家各項惠農利民政策,持續增加村民收入,無貧困人口。強化以黨群服務中心為基本陣地的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綜合服務體系健全,公共衛生、合作醫療制度完善,群眾安居樂業。堅持美化環境,村莊環境整潔優美,無污染事故發生。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開展公共衛生和健康知識普及,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滿意度不斷提高。
四、申報命名
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與鄉村建設示范行動同步進行,融合出進,20xx年下半年進行檢查驗收,具體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積極組織申報。創建村按照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指導標準進行自查自評,達到創建要求的,報請所在鄉鎮黨委、政府審核,鄉鎮要嚴格按照標準審核匯總后向縣司法局和縣民政局進行申報。申報時應當提供充分體現申報村民主法治建設工作舉措、成效和亮點等內容的情況報告和報表。
(二)逐級審核推薦。縣司法局和縣民政局對申報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政村進行審查審核,審查審核要充分聽取紀委監委、組織、政法、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的意見建議,并進行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符合條件的行政村擇優逐級推薦申報“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嚴格批準命名。縣司法局和民政局綜合各方面情況,按權限對符合條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予以命名,頒發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縣司法局和縣民政局要主動牽頭抓總,各鄉鎮要充分認識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把創建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工作日程,統籌謀劃本級鄉村建設示范行動省級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為扎實開展創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二)統籌協調推進,提高創建質量,縣司法局和縣民政局要嚴格標準要求,對創建的每項任務、每項要求嚴格督促、精心指導,主動銜接縣農業農村局、縣鄉村振興局,將鄉村建設示范行動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融合推進,嚴防消極對待、敷衍應付、走形變樣等問題出現,確保創建工作不空、不虛、不偏。縣農業農村局和縣鄉村振興局要配合做好創建工作,強化溝通協調,堅持把民主法治建設與美麗鄉村示范點建設、平安鄉村建設、文明建設、鄉村治理等工作有機結合,增強工作合力,提高創建實效。
(三)廣泛宣傳動員,營造濃厚氛圍。縣司法局和縣民政局要充分利用網站、微信等媒體平臺,廣泛宣傳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的工作動態、成效和經驗,深入報道示范創建的新思路、新舉措、新經驗,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縣農業農村局和縣鄉村振興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結合鄉村建設示范行動,合力調動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參與創建工作的積極性,努力形成共同創建的濃厚氛圍,推動創建活動深入開展。
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篇五
根據《關于寶山區進一步深化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寶委辦〔2019〕139 號)要求,對照20xx年上海市鄉村振興重點任務清單,為進一步加快推動20xx年度法治鄉村建設,抓好工作任務分解和責任落實,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助力推進本區法治鄉村建設,促進“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強鄉村法治宣傳教育為基礎,以實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培養工程為載體,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為突破口,充分發揮法治鄉村示范建設引領帶動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導鄉村干部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為實施本區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建設法治寶山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二、組織領導
法治鄉村示范建設由區司法局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局普法宣傳科、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科、區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店司法所、羅涇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負責具體落實。
三、責任分工
(一)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涉農鎮要將法治教育培訓納入鄉鎮和村委會工作人員培訓內容,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開展日常學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與部門工作有機結合,在執法時加強普法教育和說理執法,并有計劃地圍繞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任務,廣泛深入宣傳土地承包、生態保護、道路交通安全、勞動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等與鄉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開展相關條線專項重點執法宣傳教育活動。(責任單位: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涇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
(二)全面實施鄉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培養工程。根據鎮村需求,深入開展“送法進鄉村 培養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工程,對全區在冊的鄉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帶頭人”開展法律知識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學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發揮寶山區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帶頭人”先進模范帶頭作用,將其納為寶山區八五普法志愿團成員,通過開展“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的宣講,教育村民群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合法權益,保障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編印《寶山區“法律明白人”常見法律問題指導手冊》,將農村群眾普遍關心的基本法律常識和土地流轉、村民建房、農齡統計、集體資產、撤制村隊、動拆遷等與村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整理匯編,供“法律明白人”參考,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責任單位:局普法宣傳科、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涇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
(三)積極培育鄉村法治文化。引導鄉村將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禮堂、文化廣場、農家書屋、文體活動中心等場所,基本實現一村一法治文化陣地。推動法治文化與民俗文化、鄉土文化融合發展,組織編寫、創作具有鄉土文化特色、群眾喜聞樂見的法治文化作品,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責任單位:局普法宣傳科、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涇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
(四)完善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在涉農鎮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以及鄉村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的網絡體系。探索開展遠程視頻法律服務,提升鄉村法律服務智能化、精細化、專業化水平,努力讓老百姓在家門口享受到優質的無償的公共法律服務。加強涉農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將與農民生產生活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范圍。鼓勵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法律服務主動向農村延伸。
實現“一村一法律顧問”全覆蓋,確保簽約法律顧問定期進鄉村,為村民解答法律問題、開展普法講座、開展矛盾糾紛調處,為鄉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見等。組織鄉村法律顧問對所簽約鄉村的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合同協議開展“法治體檢”,重點對村委會作出的重大決策、開展的重要活動、簽訂的合同協議提出法律意見建議,確保制定過程、條文內容合法合規,推動鄉村民主法治建設。(責任單位:局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科、區法律援助中心、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涇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
(五)健全鄉村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機制。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指導完善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指導村委調委會完善“110”非警務警情對接分流機制,強化警調聯動處置能力、糾紛信息研判能力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能力,力爭調解成功率達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責任單位:局促進法治科、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涇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大場司法所、廟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繼續做好月浦鎮聚源橋村、楊行鎮東街村、顧村鎮老安村、羅店鎮四方村等重點培育單位的創建工作。著眼于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鄉村依法治理,著力依法解決當前鄉村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問題,特別是農業農村環境污染等重點問題的依法治理,讓群眾在創建活動中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對轄區內已獲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稱號的村強化動態管理,定期進行檢查抽查,督促其繼續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做好相關工作,進一步發揮好示范帶動作用。(責任單位:局普法宣傳科、楊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羅店司法所、顧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各相關職能科室(部門)以及相關司法所在局工作領導小組的帶領下,理順工作機制,強化科室(部門)銜接,切實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傳科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統籌協調、具體指導和督促落實各項具體任務的推進。職能科室(部門)以及相關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工作指導,做好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時間節點,有序推進。要嚴格對標《上海市寶山區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方案》等相關文件要求,按照任務分解表層層分解任務、層層抓好落實,確保各階段各環節都有安排部署,各項工作措施都能落實到位,并有專人負責。
(三)加強宣傳,擴大影響。各科室(部門)、相關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鄉村經驗做法,利用各種媒體,通過電視廣播、報刊雜志、海報等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推介可復制、可推廣的鄉村治理路徑和模式,大力選樹宣傳村民學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鄉村治理先進典型,增強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工作實效。
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篇六
為推進我縣法治鄉村建設,實現鄉村依法治理,夯實鄉村振興基礎,按照縣委、縣政府轉發的《進賢縣普法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在全縣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xx-2025年)》(進字〔20xx〕13號)、中共進賢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印發《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實施方案》(進法委發[2020]8號)和省市關于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活動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省委十四屆十二次全會精神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農村法治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強農村基層干部的法治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能力,提升群眾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不斷提升全縣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水平,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二、總體目標
(一)農村基層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基層自治組織發揮作用,農民參與民主協商、民主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權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實現涉農法律制度更加完善,鄉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以及各項規章制度更加完善,農村干部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明顯提高,鄉村(社區)治理法治化水平明顯提高,到 2025年,逐步實現“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全覆蓋,切實做到提質增效。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全覆蓋。
(三)到 2025 年,鄉村(社區)法治可信賴、權利有保障、義務必履行、道德得遵守,鄉風文明達到新高度,鄉村(社區)社會和諧穩定開創新局面,鄉村(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法治鄉村(社區)建設成效顯著。
三、建設名單
在全縣各鄉鎮(含城市社區管委會)各選取一至兩個美麗鄉村建設樣板村,作為“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示范點,名單如下:
白圩鄉白圩村、長山晏鄉五橋村、李渡鎮文豐村、文港鎮周坊村、溫圳鎮羅家村、下埠集鄉港東村、羅溪鎮三房村、張公鎮邵窩村、七里鄉羅源村、前坊鎮桂花村、三陽集鄉三陽村、三里鄉新強村、梅莊鎮新瑤村、二塘鄉新源村、鐘陵鄉三岸村、南臺鄉上塘村、池溪鄉池溪村、民和鎮鳳嶺村、山前村、城市社區管委會青嵐社區、濱湖社區。
四、建設內容
(一)加強黨的領導,突出黨建引領
1. 充分發揮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加強村(社區)基層組織體系建設。積極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區)“兩委”成員交叉任職,選優配強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
(二)加強自治建設,完善自治機制
2. 完善民主選舉。嚴格依法選舉產生村(居)民委員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村(居)民小組長,村(社區)宣傳換屆選舉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到位,選舉程序規范、合法、公開,選風選紀良好,村(社區)組織選舉結果符合規定。
3. 推進民主決策。村(社區)重大事項決策實行“四議兩公開”。堅持村(居)民會議制度、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等民主決策相關制度,會議記錄、工作資料完整、規范。
4. 強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區)各種工作制度,嚴格落實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務公開制度、民主評議制度等民主管理相關制度。
5. 加強民主監督。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認真履行職責,作用發揮明顯,村(居)務決策、財產管理、工程項目等情況得到有效監督。
6. 規范民主協商。實施基層黨組織領導、村(居)民委員會負責、各類協商主體共同參與的協商工作機制,合理確定并細化協商內容,定期研究協商中的重要問題。
(三)加強法治建設,提升法治能力
7. 提升法律服務水平。村(社區)建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配備法律顧問,重大事務積極征詢法律顧問的意見建議。及時了解群眾法律需求,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務。
8. 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運用多種載體和形式學習宣傳憲法、黨內法規及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集中學法,村(社區)積極培養“法律明白人”并發揮作用。
9. 推進法治文化建設。建有功能完備、設施健全的法治講堂、法律圖書角、法治志愿者隊伍、法律顧問工作室、法治宣傳欄“五個一”,通過以案釋法、法治文藝演出、法律講座、法律圖書角、法治文化陣地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建設村(社區)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廣“村民說事”、社區“法律之家”“幸福圓桌會”等做法,打造基層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陣地。
10. 深化基層依法治理。村(社區)依法決策、依法辦事,堅持在法律框架內管理公共事務。
11. 推進移風易俗工作。通過修訂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完善紅白理事會、評選星級文明戶等,改善不文明行為,培育文明新風。
12. 推動基層志愿服務。統籌發揮社會力量在村(社區)治理的協同作用,培育壯大村(社區)志愿者隊伍,在開展公益活動的同時,對群眾進行法律和道德宣傳教育。
(四)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群眾安居樂業。
13.國家各項惠農利民政策得到落實,依托鄉村自然資源、人文稟賦、鄉土風情及產業特色,發展形式多樣、特色鮮明的鄉村傳統文化、餐飲、旅游等休閑產業,村民收入持續增加,無貧困人口,經濟社會發展在當地處于領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健康發展,公共衛生、合作醫療制度完善,村民關系平等和諧,群眾安居樂業。
15.村容村貌綠化、美化、凈化,人與環境和諧友好,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滿意度不斷提高。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指導標準和命名管理辦法詳見附件1、附件2。
五、建設步驟
(一)動員部署。各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要擔負起組織領導責任,及時向村(社區)傳達建設活動要求,并動員一切力量,參與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工作中來。
(二)建設階段。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要指導所轄村(社區)制訂切實可行可操作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責任,落實工作措施,凝聚建設工作共識,確保建設活動取得實效。各建設村、社區要按照建設標準、命名辦法扎實開展建設活動,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設任務。縣司法局、縣民政局將加強對建設工作的督促與指導。
(三)驗收和復核。10月下旬,縣司法局、縣民政局將按照建設指導標準對各鄉鎮建設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進行檢查驗收,經驗收為合格的建設村(社區),作為示范建設點,帶動其它村(社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工作的開展。未完成建設任務的鄉鎮將扣除當年高質量考核中相應分值。
同時,按全國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命名管理辦法,對示范點按“堅持保證質量、發揮實效、示范引領、動態管理原則”進行管理,縣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進行一次檢查,每兩年省市普法辦對已獲得全國和省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的村(社區)進行復核,經復核合格的保留其稱號,經復核為不合格的,撤銷其稱號,并扣除當年高質量考核中相應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各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要充分認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實施,提升基層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持續推進。各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應按照建設工作指導標準,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后要扎實推進,認真落實,按期按質完成創建任務,確保建成一個至兩個有特色、有亮點、可復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示范點。其它村、社區也要參照創建標準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確保創建工作持續推進。
(三)加強指導。各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要探索村(社區)特色,總結先進經驗和做法。縣民政局、縣司法局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情況進行指導驗收,擇優申報推薦參評全國、省級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
(四)動態管理。對經驗收為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和已取得國家、省、市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訪、學習觀摩等形式進行復核,復核結果納入全縣高質量目標內容進行考核,確保創建工作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