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參觀法院的心得篇一
姓名:
學號:
專業班級:
指導老師:
實習地點:武漢市武昌區執行局
報告日期:xx年年7月22日
在武漢工程大學政法學院有關領導和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們于今年6月16日起到7月18日止,進行了為期35天的系統的業務實習。對于我們中的大多數人來說,這都是一個全新的經歷。業務實習意味著我們從今天起就要面對別樣的人和事,這些人可能是法官、是書記員、是當事人、是代理人、是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師、是同學,也就是說我們必須精神抖擻,爭取在最短的時間里,最大限度的學到課本之外的知識。如與人交往,一個個未必單純的社會人;同事相處、上下級關系;還有我們要把所學的知識融會貫通,真正做到時常掛在嘴邊的理論聯系實際。我對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待,充滿憧憬。
接受我的實習單位是武昌區人民法院。這是一所機構完備的基層法院,內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立案庭、審判監督庭等8個專業審判庭和辦公室,政治處、研究室、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隊、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辦公室等8個綜合部門;另設水果湖人民法庭、中華路人民法庭、楊園人民法庭、中南路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等5個法庭。據xx年統計數據顯示,全院編制總數192人,實有法官及工作人員183人。法院設院長1人,副院長4人、執行局局長1人、副局長3人。具有審判職稱的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助理審判員115人,書記員14人。在職干部中具有法學碩士學歷學位的16人,法律專業本科學歷的138人,大專及以下學歷29人。
事實上,第一天學院老師領導把我們送到武昌區法院的時候,很多同學對它的第一印象是簡陋。我們看到了兩座陳舊的主樓屹立著,其中一座正在進行裝修改造,內含立案庭、審判監督庭、檔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樓,竟然內含刑庭、民庭、行政庭、辦公室、政治處等機構。我們首次分配實習具體辦公室也是在這里進行的,那時發現它竟有11層。指導老師、法院工作人員和同學們商議討論后,分派任務,我被分到了另起一棟的三層小樓的執行局。
自此我就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實習生活。在六七月的武漢陽光下,我們很早起床,追逐公交汽車,被黑壓壓的人群中推來搡去,很少能占到座位,轉車在內的近兩個小時里,穿越將近半個城市,不顧一切,奔到實習地點。汗流浹背,身心俱碎。個中滋味,非求學人不能體會。我想:學到實踐經驗還真是不容易,怎么說也得好好鉆研,至少得對得起這么辛苦的途中跑啊。
下面讓我結合實際,談一下在執行局實習的體會:
在這里我一共遇到過兩位老師,首先是郭書記員。不知道是不是案件分配的原因,我只在他的教導下學寫過民事裁定書和執行通知書,制作過一份筆錄和一份合議庭討論記錄。這些東西對于沒接觸過的人來或許很玄奧,實際上并不難做。制作法律文書只需要依照相應的格式,充實具體的案情就行了。你需要的品質是細心和勤奮。在這里實習的學生和法院工作人員地位是一樣的,都要對當事人負責。比如在打印民事裁定書時,就得認真核對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不能出任何差錯。
印象最深的是郭書記員的口才,那一次在他巧妙的調解了一起執行糾紛,雙方當事人心服口服,最后該案以自動履行的方式了結。他告訴我,以什么樣的姿態或語調面對不同的當事人,都大有講究,我深有同感。想來也是,有時候一句話可以激怒一個人,讓矛盾一發不可收拾;有時候一句話可以平息一個人,使干戈頃刻化玉帛。就看你怎么說。
其余時間里執行局是很閑的,終日只是看報上網,于公務上卻不十分打緊。
第二位老師是王曉明庭長,他大約五十歲上下,顧盼之間,神采飛揚。堂堂一張國字臉,不怒自威,舉止風度,十分不凡。一看就知道他是辦事老練,為人爽朗的好老師。后來的接觸證明了我的看法。我每天在他到來之前開門,打掃房間之后燒水泡茶,然后打開電腦查詢法院信息系統,再就是翻閱今天要辦的案件的卷宗。王老師來的時候我總是主動問好,或是找要做的事情,或是詢問下一步的任務,沒事時就讀書看報。而經驗豐富的老師對我也十分不錯,禮貌的同時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傾囊相授,使我學到了不少知識。
其間我制作過民事裁定書、執行通知書、協助執行通知書、詢問筆錄、案件上網信息通報表、合議庭評議意見、執結報告、代為拘留書、查詢凍結扣押劃撥存款通知書等法律文書。每一份文書老師都要親自過目,檢查無誤后才讓我提交打印。
(一)詢問筆錄
以上文件我都逐漸掌握了大致情況,其中制作筆錄對我來說很困難。因為我是安徽人,對武漢話很不敏感,而當事人幾乎全是流利的武漢話。我只好聽懂一點就問一下當事人,不懂的讓法官解釋,然后當事人確認無誤之后才予以記錄。有一次申請人說他被開麻目的撞了,要求賠償,我就很迷惑,這“麻目”為何物?后來才知道他說的是機動三輪車……這使我認識到記筆錄也不簡單。需要有很強的應變能力、手腦耳的協調能力、敏銳的洞察力和高度的概括力。
(二)審閱整理卷宗
除去制作法律文書,我做的最多的就是審閱整理卷宗了。開始由于我對案件的審理程序不夠熟悉,面對大量法律文書不知如何處理。后來我翻閱了《民事訴訟法》、自學了《人民法院執行文書立卷歸檔辦法(試行)》,加上王法官的細心教導,我才學會整理卷宗:
執行案件正卷文書材料排列順序:1.卷宗封面;2.卷內目錄;3.立案審批表;4.申請執行書;5.執行依據;6.受理案件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送達回執;7.案件受理費及實際支出費收據;8.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通知書及送達回執;9.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身份證明、工商登記資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律師事務所函;10.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案外人舉證材料;11.詢問筆錄、調查筆錄、聽證筆錄、執行筆錄及人民法院取證材料;12.采取、解除、撤銷強制執行措施(包括查詢、查封、凍結、扣劃、扣押、評估、拍賣、變賣、搜查、拘傳、罰款、拘留等)文書材料;13.追加、變更執行主體裁定書正本;14.強制執行裁定書正本;15.執行和解協議;16.執行和解協議履行情況的證明材料;17.以物抵債裁定書及相關材料;18.中止執行、終結執行、不予執行裁定書及執行憑證;19.執行款物收取、交付憑證及有關審批材料;20.延長執行期限的審批表;21.結案報告、結案審批表;22.送達回證;23.備考表;24.證物袋;25.卷底。
執行請示案件文書材料的排列順序:1.卷宗封面;2.卷內目錄;3.立案審批表;4.請示報告及相關證據材料;5.承辦人審查報告;6.合議庭評議案件筆錄;7.執行局(庭)研究案件筆錄及會議紀要;8.本院審判委員會評議案件筆錄及會議紀要;9.向上級法院的請示或報告;10.批復意見;11.結案報告、結案審批表;12.備考表;13.證物袋;14.卷底。
人民法院執行文書材料經過系統收集、整理、排列后,逐頁編號。頁號一律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正面書寫在右上角,背面書寫在左上角,背面無字跡的不編頁號。卷宗封面、卷內目錄、備考表、證物袋、卷底不編頁號。
卷宗封面必須按項目要求填寫齊全,字跡工整、規范、清晰。卷面案號應當與卷內文件案號一致;案件類別欄填寫“執行”;案由欄填寫執行依據確認的案由;當事人欄應當填寫準確、完整,不能縮寫、簡稱或省略;收、結案日期應當與卷內文書記載一致;執行標的欄,應當填寫申請執行標的;執行結果欄,應當填寫已經執行的金額或其他情況;裁決機關欄,應當填寫作出生效法律文書的機關;結案方式欄,按不同情況分別填寫自動履行、強制執行、終結執行、執行和解或不予執行等;結案日期欄,應當填寫批準報結的日期。
卷內目錄應當按文書材料順序逐項填寫。一份文書材料編一個順序號。
卷內文件目錄所在頁的編號,除最后一份需填寫起止號外,其余只填起號。
卷宗的裝訂必須牢固、整齊、美觀,便于保管和利用。
每卷的厚度以不超15毫米為宜,材料過多的,應當按順序分冊裝訂。每冊案卷都從“1”開始編寫頁號。卷宗裝訂齊下齊右、三孔一線,長度以l80毫米左右為宜,并在卷底裝訂線結扣處粘貼封條,由立卷人蓋章。
卷宗裝訂前,要對文書材料進行全面檢查,材料不完整的要補齊,破損或褪色、字跡擴散的要修補、復制。
卷內材料用紙以a4辦公紙為標準。紙張過大的要修剪折疊,紙張過小、訂口過窄的要加貼襯紙。
實踐中我發現武昌區人民法院嚴格遵循了執行文書立卷歸檔辦法的有關規定。說明這里辦事很規矩,讓我覺得心安。王庭長曾經說過:“老百姓好不容易才打一次官司,我們必須對他們負責。”一句再簡單不過的話,讓我感動不已。法官和當事人之間永遠不可能處于平等的地位,手握大權的法官在審理、判決、執行中絕對不能存有私心雜念,否則對于當事人來說后果不堪設想。而遵從相關規定,依法辦事,保證程序正義,有助于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實現結果正義。
在師從王老師期間,我有幸隨他外出執行公務。我們到過武昌中行中華路支行、漢口中行新興花園支行等銀行,去過拍賣行和看守所。每次出行前我總是幫法官收拾好公文包,檢查要帶的各種法律文書,一切準備妥當就開始出發。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執行人員執行公務時,應向有關人員出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并按規定著裝。必要時應由司法警察參加。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公開的若干規定》,人民法院采取拘留、罰款、拘傳等強制措施的,應當依法向被采取強制措施的人出示有關手續,并說明對其采取強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據。采取強制措施后,應當將情況告知其他當事人。采取拘留或罰款措施的,應當在決定書中告知被拘留或者被罰款的人享有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的權利。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并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并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我記得很清楚,王庭長出行時都攜帶了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而在強制拘捕劉xx時,有法警協助參與。拘留前向被采取強制措施的劉xx出示的有關手續還是我打印的,采取強制措施的理由和法律依據也很充分,被執行人無異議。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存款時,做了裁定,并送達至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要求看守所協助執行時,我填寫了協助執行通知書,也連同裁定書副本一并送達協助執行人看守所。程序正義、程序公正要求的不僅是執行結果的公正,還要求執行過程的公正,是通過公正的執行程序,達到執行結果對執行當事人各方的公正,是過程公正與結果公正的統一。它更注重執行過程的正當性,執行方法的合法性,執行行為的規范性,適用強制執行措施的合理性。它注重對執行當事人利益的平等保護,追求的是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能夠通過執行達到定紛止爭的效果,是一種是有效率的公正。很高興我實習的單位可以在執行中秉公執法。
另外讓我佩服的一點是王老師有一次拒絕了三次當事人的邀請。已經到了中午12點,雙方當事人和拍賣行的熟人都要請他吃飯,他全部斷然拒絕。古話說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軟。能流傳至今經久不衰的古話,自然有它存在的理由。而聽說檢察院有些工作人員整天在飯店山吃海喝時,他非常不屑。保持秉公執法、廉潔奉公的品行,在這個濁世著實不容易。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2)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3)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有關規定作出的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裁定;
(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5)經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
(6)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以我的現有的知識看,當事人發生糾紛,首先會尋求和解,和解不成則找人調解,再不成可以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不服仲裁的實在無法用私力方式救濟的,那就去法院打官司吧。
在民庭實習的同學告訴我,法官在當事人起訴前總會千方百計地想法子調解,費盡口舌,仍不能解決問題的,才納入司法訴訟程序。
而經過開庭、審判、判決之后,若當事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才輪到執行局出馬,或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財產,或扣押動產,或騰退房屋、清出土地……
可見不到萬不得已,大家都沒有機會執行局一游,而執行局面對的,總是又硬又臭的骨頭。據以上分析,執行案件不會很多,然而我實習其間都很忙,問題出在哪里呢?
從百姓的角度看,手持生效法律文書的判決,卻拿不到相應的賠償,是一件可悲可嘆的事情。有個民間借貸糾紛,我記筆錄時被執行人承認“我是欠了他6萬塊錢,但是我沒錢,不是我不想還,我愿意還,我就是沒辦法還。年底老板給我工程款之后我自然會還。”《人民法院民事訴訟風險提示書》中記載,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者沒有足夠財產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人民法院可能對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執行,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權益將可能暫時無法實現或者不能完全實現。面對這個案子的情況,法院也只好穩住當事人,說等他有錢了再強制執行。這里申請人沒有錯,索取欠款天經地義;被執行人也沒有錯,他欠錢愿還,至少態度很誠懇;法院依法判決,在不具備執行條件的情況下暫時中止執行,自然也沒有錯。那么錯在哪呢?
錯在被執行人的老板欠債,使被執行人生活困難,無力還債。而他又沒有確鑿的證據起訴老板。何況老板承諾年底還款,現在是七月,老板到時候給付金錢自然皆大歡喜。萬一老板耍賴呢,申請人就永遠也得不到欠款了。
說這個例子表明,執行很重要性,執行很困難,執行很不力,執行很無力。
而解決措施無論是網上還是資料中都有詳細的論述,這里只說一句:愿所有人都做對得起良心的事。
這次實習是武漢工程大學政法學院有關領導和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共同組織的,具體由郭書記員和王曉明庭長對我指導教育。通過實習,我不僅鍛煉了專業水平,還學會了怎樣處理社會上的事情,并對法學的前景充滿了信心,在此對院校、法院領導和郭老師、王老師一并表示感謝!
參觀法院的心得篇二
湖北秭歸縣人民法院
20xx年7月8日至20xx年8月19日
1.接觸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實務工作,通過具體的實踐活動將理論與實踐結合起來,深入了解司法實踐工作,在實踐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
2.通過在法院的實踐活動鞏固學過的法學知識,擴展自己的法學視野,增加自己的實際操作能力,鍛煉自己獨立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綜合能力。
3通過法院實習,明確作為法律人的責任,增強自己的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
20xx年7月8日到8月19日間我在秭歸縣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半月的實習,短短一個半月時間,除去周六周日,實際呆在法院里的時間只有一個月,但這一個月來卻感觸頗深。
我被分在了民事庭,在民事庭里,我積極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認真整理過卷宗,登記過案件信息表,整理并校對過各種筆錄,跟隨過法官外出調查取證,擬寫過案件的審理報告、判決書和其他法律文書等。在民事庭里的每一天都過得充實而有意義。
整理卷宗主要是按照一定順序將原本雜亂無章的案件材料,包括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書、送達回證、起訴書、答辯狀、證據材料、庭審筆錄、判決書等,整理成卷宗,并裝訂成冊。
整理卷宗看起來是一個簡單而不用動腦筋的活兒,其實不然。在整理卷宗時,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將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學習整理的過程中,邵書記員手把手教導,我秉著不懂就問的精神,像她請教了許多整理過程遇到的問題,例如:送達回證缺失怎么辦?多余的證據怎么整理經過邵書記員的指導和自我的學習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但唯一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了,不過這個問題在我整理了好幾份卷宗之后便迎刃而解了。
在紙質檔案上登記案件雖然輕松簡單,但是卻很需要耐心和細心,沒有耐心,便忍受不了機械工作的枯燥,沒有細心,則很容易在登記中出現小問題。這很好地鍛煉了我的耐心和細心。有的時候還需要在電腦上登記案件信息表,這與登記紙質案件信息表的要求基本上一樣。
打印文書比較簡單,但也許細心,因為司法文書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錯別字和不當語句。我首先將文書在電腦上打出來,然后檢查打出來的文檔,修改錯字和不當措辭,然后通過法院內部的即時通訊軟件將文檔傳輸給打印室的工作人員打印出來,然后去取回打印出來的文件,分發給需要的法官。送達文書和票據比較簡單,因為當事人接到了通知,都來到了法院里。票據主要退訴訟費,送達文書還需要按照規定填寫送達回證。
整理校對庭審筆錄和合議庭筆錄的工作比較簡單,主要發現有無缺頁、錯別字、不當措辭等。
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盡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我只進行過一次調查取證活動,不過我認為這一次就足以讓我受益匪淺,因為證據的取得事關整個民事訴訟過程。我是跟隨周法官一起出去調查取證,根據法律規定,調查取證應當兩人以上進行,于是有了我的跟隨。先是來到了縣財政局,結果財政局局長出去了,沒有取到案件證據。然后又來到縣二醫院,取到了原告當事人的醫療費單據和醫療保險的相關情況。這次調查取證使我了解了調查取證的條件、程序和過程。
在實習的某天上午,馬庭長把我叫去了他的辦公室,然后拿出了一沓案件資料,要我幫忙寫判決書。我很興奮但也很忐忑,因為我怕寫得不好。馬庭長說:"這兒有幾份判決書,你按照這個模式來寫,不要怕寫不好,你寫完之后,我會修改并給你指出其中的不足的。"于是我就放開手腳開始寫了。
判決書前面的內容比較容易。原被告、委托人、第三人的個人情況還比較好些,因為這些內容是現成的,直接寫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審理情況這一段有著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來寫即可。
判決書后面的內容比較多,寫起來也比較困難。原被告與第三人對案情的陳述以及相關理由等內容必須從起訴書和答辯狀中整理出來,既要保持與當事人陳述的內容一致,又要對其中不當的措辭語句進行修改,并適當精簡不必要內容。這是一個比較困難的過程。剩下的內容是"經審審理查明??"和"法院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內容,因為這是法院調查和審理的最終結果,事關雙方當事人的具體利益,不能有一丁點兒馬虎。擬寫這個內容時我感覺到很困難,但最終還是寫了出來。后來馬庭長修改了我寫的判決書,并對我進行了認真的指導,指出了我擬寫時的不足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擬寫審理報告時,馬庭告訴我寫審理報告的格式和注意事項,讓我按照一份寫好的審理報告的模式來寫,于是我開始擬寫審理報告。之前寫判決書時的磕磕絆絆似乎沒有帶到寫審理報告中來,雖然還是感覺比較困難,雖然寫判決書的經驗不能全盤套用,但是已經有過類似經歷的我,不再覺得擬寫判決書很困難了。我花了一個上午將審理報告寫了出來,然后馬庭長給我講解我擬寫的審理報告的不足,在他的細心講解下,我發現我犯的錯和擬寫判決書時差不多一樣,這讓我感到很汗顏。馬庭長的悉心指導讓我受益匪淺,我十分感謝他。
在實習過程中,我經常會接觸到勞動糾紛案件,對此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勞動者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成為當前社會的焦點問題之一,國內頻頻出現拖欠工資、強迫勞動、不提供應有的勞動條件等各類勞動糾紛,而勞動者幾乎百分之百處于劣勢。因此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企業與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這對于保障勞動者權益至關重要。同時,勞動者應該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勞動合同進行內容審查,即審查勞動合同中有無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存留合同防范風險。勞動合同都是一式兩份,單位一份,勞動者一份,單位蓋章后交給勞動者的合同,勞動者必須保存好,雖然相關法律規章中明確規定事實勞動關系存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并依法裁決,但從證據效力上,勞2/4頁動合同的證明力更強。
其中勞動安全是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永恒主題。勞動安全問題是經濟建設中必然會遇到,也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盡管我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勞動安全問題,并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確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從總體上講,勞動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和影響著勞動者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也嚴重影響著經濟建設與社會穩定。為妥善地解決這一問題,本文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認為勞動安全形勢嚴峻的主要原因是勞動安全問題在立法上存在著空白和矛盾,在執法上存在著嚴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或業主不重視勞動安全,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而勞動者又缺乏安全意識與安全技能。進而提出了應對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國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勞動安全方面的法律體系,并要強化這些法律規范的實施,使勞動安全問題真正得到落實,從而達到勞動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
我雖然在民事庭實習,但也旁聽了不少刑事庭審,經常接觸到盜伐林木的案件。其中有一個案件案情很簡單,犯罪嫌疑人李某因砍伐集體林場所有的林木達到法定的數目,因而被起訴。我雖然分在民事庭,但也整理過刑事庭的卷宗,看到過盜伐林木案件的案宗。其中作為盜伐林木證據的一張照片給我很深的印象,照片中一個男子蹲在堆成一堆的林木上,神情茫然。秭歸縣是山區縣,周圍都是山,山上森林茂密,對于當地農民來說,上山砍樹似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由此我想,那個男子一定在疑惑:我都砍了一輩子的樹了,為什么現在砍樹成了犯罪?
下班后我仔細地查了一下關于盜伐林木罪的定義和相關規定:盜伐林木罪,是指違反國家保護森林法規,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擅自砍伐國家、集體所有或者個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森林資源保護制度;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森林法規,盜伐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行為。根據司法解釋,所謂數量較大是指:在林區盜伐林木材積2--5立方米或者幼樹100—250株:在非林區,盜伐林木材積1—2.5立方米或者幼樹50——125株。
在森林資源豐富的地區,盜伐林木罪的發生率自然會比較高,而所謂"靠山吃山",恰恰這些地區的群眾又把砍樹當成了祖祖輩輩都做過的理所當然的事情。即便現在政府實行封山育林政策,禁止濫砍濫伐,但大多數人都不會將其看成犯罪,這便是政府和法院法律宣傳工作的失職。政府和法院對于這樣多發性但相關法律又不為人們所知的犯罪,應當加強法律宣傳, 使得人們能夠認識清楚。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漸增長,犯罪情形也越來越令人驚心,究其原因何在?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一、不良的家庭環境和家庭教育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影響。父母在教育孩子時經常會出現下列情形:一是放任自流,這多是因為父母工作太忙,二是過度驕縱,三是棍棒教育卻適得其反,四是父母身不正,孩子上行下效,五是父母期望過大,給孩子太多壓力。這些都可能導致孩子走向歧途,最終走向犯罪的道路。二、失睦、離異家庭使未成年人心理及人格得不到健康發展而犯罪。家庭的不和睦、父母的離異對于未成年人的影響是十分巨大的,這種情況下,孩子的心理及人格得不到健康發展,最終演變成犯罪。
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不僅是父母和家庭的責任,同時學校和社會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
在法院實習的一個半月中,我經歷了很多,也學到了不少知識。每天按照法院的作息時間準時上下班,天天都有收獲和體會。在民事庭里,我積極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認真3/4頁整理過卷宗,登記過案件信息表,整理并校對過各種筆錄,跟隨過法官外出調查取證,擬寫過案件的審理報告、判決書和其他法律文書等。在民事庭里的每一天都過得充實而有意義。
在實習過程中,每一次實踐都讓我學到了知識。我學會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裝訂歸檔,學會了如何擬寫審判報告和判決書,學會了如何調查取證,熟悉了法院內部的職能分工,熟悉了民事審判流程,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這次實習,可謂收獲頗豐。
實習在給了我啟發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理論與實踐脫節,無法將理論熟練地運用。
啟發使人充實,不足催人奮進,我還有很多知識要去學習,要去實踐,要去將自身的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在成長為一個合格優秀的法律人的道路上,我會不斷進取!
參觀法院的心得篇三
一、實習主要內容
九月份我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進行了為期4周(9月11日至10月11日)的畢業實習。審判監督庭(簡稱審監庭)主要負責民事、刑事案件的審判監督工作,刑事罪犯的減刑、假釋工作,而我所在的辦公室主要負責處理罪犯的減刑、假釋案件。審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務性工作都是由書記員完成的,我們這些實習生正好分擔書記員的工作。在實習中,我對書記員一職有了更多更新的認識。書記員要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及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等。在過去的4周中,我通過實踐及觀摩,學習了怎樣做個合格的書記員。
首先是學習了整理、裝訂歸檔卷宗。卷宗應當按照規定的順序裝訂,卷宗應材料成頁。裝訂順序如下:(一)目錄 目錄正在裝訂書制作,按卷宗材料裝訂順序的排列制作序號、問件民稱、頁次;(二)提請減刑建議書;(三)審理報告;(四)調查材料;(五)合議庭筆錄;(六)減刑裁定書;(七)送達回證。
其次是合議庭筆錄。合議庭筆錄主要內容有:1、評議時間。主要記錄評議的時間,年月日的書寫為漢字大寫;2、評議地點。一般為本院審判庭;3、合議庭成員。由審判長,審判員,代理審判員(人民陪審員)組成;4、案件主審人(為本案的承辦人);5、案由。案件原告因某某訴訟被告;6、記錄。記錄內容主要首先由承辦人匯報案情,承辦人依據法律規定作出結論。其他陪審原表明自己觀點。
二、實習中的工作表現
在庭里面的時候,做什么事都要主動點,做事情要也小心、細心,不得馬虎。再熟練多做的事情也要認真。因為自己是新手,面對的都是前輩,自己多多干活,是自己的福氣,[法院審監庭實習報告]而且還能讓別人知道,自己是個稱職的書記員。 當我走的時候書記員給我寫評語的時候,書記員和法官給我的評價都很好,說我很能做事,表現積極,說我人都機靈、靈活;還說我規規矩矩,上班按時按點,不像以前實習的,想來就來,想走想就走。在我的實習鑒定表上,書記員這樣寫到:“該生在實習期間,勤奮好學,態度積極認真,踏實肯干,能夠很好地完成庭里布置的任務,是一名優秀的實習生。”
三、實習內容和過程
今天是我來到法院的第二天,一早就收到法院里面的退卷、及二審宣判后退給原審法院的材料。一共收到今年上半年的十多宗上訴案件退卷材料,需要歸擋。材料很多也很復雜,證據、訴狀、判決等等,我們的任務就是按號分類整理、訂裝。我訂裝的案卷是一份關于勞動者違約解除合同應賠償用人單位經濟損失案子。案中李某于1999年從廣州某大學汽車工程專業畢業后,到廣州某汽車公司工作,并與該公司上級主管單位廣州市某供銷社簽訂了3年期勞動合同。xx年8月經政府協調,征得供銷社和其本人同意后將李某調至廣州中英合資某保安器材公司工作。李某在保安器材公司先后擔任生產部、技術部和銷售部經理。xx年11月30日,李某與供銷社經協商續簽了3年勞動合同,合同期至xx年11月29日。
xx年1月,李某又與保安公司簽訂了1年期勞動合同。在所簽合同中約定:李某(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或合同解除時,妥善交接工作。乙方經保安器材公司(甲方)出資培訓,在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要求時,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費,此后,雙方還簽訂了保密協議。在該協議中包括競業禁止的條款,具體內容是:乙方辭職或離職后3年內(包括留職培訓、學習或進行任何形式的交流活動),不得在與甲方行業相同或相似的機構任職,乙方個人也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甲方行業相同或相似的商業活動。如果因乙方上述行為導致甲方應得利益減少,甲方有權運用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李某的社會保險一直由供銷社為其辦理繳納手續。
為了提高李某的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保安器材公司于xx年9月至11月派其到英國進行了為期12周的技能培訓,又于xx年9月至xx年7月參加英國專家所作的為期84天的培訓。保安器材公司為李某共支付培訓費用10.22萬英鎊(折合人民幣117.1萬多元),并為其支付出國培訓的交通、置裝等費用9642元。xx年10月20日李某向保安公司發出要求辭職的傳真件,隨后即到同行業競爭企業廣州某集團公司工作。保安器材公司為此申訴至勞動爭議仲裁委,要求李某支付培訓費并按照競業禁止的約定賠償損失。仲裁委經審理后裁決: 1、李某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培訓費82.69元。 2、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出國培訓機票加保險費、置裝費9182元。李某對該裁決不服,起訴至法院,要求撤消仲裁裁決,駁回保安公司的仲裁請求事項。
參觀法院的心得篇四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武漢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武昌區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筑風格較為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偉氣派。走進里間才發現,里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衛生打掃得卻很干凈,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里面也布置得體,桌椅書柜、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后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后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后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么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么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著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里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復,但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于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閑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給我講述了里面各種文件的排列順序。由于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并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閱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復積累和鞏固我終于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后,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后還負責這些文件的編排、校對、打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系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后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說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布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后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后,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并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后,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并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后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么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第四件使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序,而很少又為了程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盡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第五件事則是“終審判決不終極”的現象。申訴案件越來越多,上訴率高居不下,這使得法官們經常做重復工作,工作壓力也無形增大很多。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當事人不服判決,對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這種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他們的法律意識淡薄。一些案子在我們看來是非分明、輕而易舉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當程序,適用法律也毫無錯誤,當事人卻還屢次來法院申訴,而且直接頂到了院長、庭長上面去了。再者還有向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的,有向政府告狀的,有要求人大進行監督的。也許那些人確實很冤枉,或者他們的確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當然我們并不排除這里面存在著一些司法腐敗問題。但作為一個法院經過嚴格程序作出來的終審判決就應當具備其應當享有的權威性,否則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賴以存在的價值和作用。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說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發揮、價值得到體現、精神得到推崇,每個社會成員應具備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與此相反,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執行難的問題。基層法院作為執行的主陣地,擔負著全國80%的案件執行。但基層傳統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緣關系使得基層法院的執行現狀并不樂觀,案件的實際執結率不盡人意。我雖然不在執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學曾在那里實習,我們私下里經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聽法官們提起過,所以還是又一定體會的。一個判決下來了,這個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完結,只有等到判決的內容執行完畢才稱的上是完美意義上的結束。而我了解到的情況經常是判決內容得不到兌現。一些當事人為了逃避責任往往采取欺詐隱瞞的作法。有的推脫欠債、有的轉移財產,還有甚者連假離婚都敢用。這便不得不讓人擔憂法律的威嚴和公信度的問題。執行難是全國性的問題。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執行的環境問題,經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執行法官的素質問題。我想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從以下考慮。首先,改革司法體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復制度系統的平衡。具體來講就是解決司法獨立性問題,減少部門和地方對司法活動的影響,增強法院的抗干擾能力以及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統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對逃避法律責任、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行為的懲處力度,對于那些膽敢藐視司法權威的行為人,應當作為刑事犯罪來懲處,另外還需構建統一的信息平臺使當事人無法逃避法律責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責任。其次,加強法院自身建設。執行難的問題,雖然有體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為因素,特別是法官辦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豈能正人,這是最基本的規則和道理。
最后談談我自身的問題吧。通過連日來的學習讓我有了一個深切的體會:理論知識掌握不夠,很多理論上的問題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夠理解的;實踐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會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錘煉。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來。具體來講就是課堂上的教學側重理論知識的掌握,而對實踐方面卻很少涉及。這致使我們在實踐過程中經常捉襟見肘。很多情況下,一些司法操作過程中的小事對我們來說都很陌生,也經常使我們感到束手無策。還是拿整理卷宗來說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隱含的規律卻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頁訴訟文書都是有其合理的擺放次序的。因此在這里說句題外話,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采用理論聯系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系,定期安排學生實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后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我本人就從中獲益匪淺,所以我是非常支持這次實習的。
后來跟法官們溝通中我逐漸明白,這只是一個過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須在這些過程中點點滴滴的去積累。臨行前,法官還大發感嘆說我們實習時間偏短,要我們下去多找機會鍛煉。因為法律實踐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它不斷將理論知識運用于實踐當中,然后從實踐中得出新結論并重新指導實踐。不用說實習一個月,就算實習一年半載都還遠遠不夠。
而我真正得益于這次實習的卻是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法官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正是這種強大的信仰力量使他們能夠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在如此壓力和強度之下始終保持勤奮踏實的狀態為社會為人民帶來公平與正義。我想,要達到這種境界我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最后要在此感謝學校和法院為我提供了這次實習機會。它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將受益我的整個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