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超市員工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超市員工的規章制度篇一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第三條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四條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五條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六條公司請假標準見下表:
第七條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并扣減月工資。
第九條如因私人原因請假,應優先使用個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夠部分再行辦理請假。
第十條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修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第十一條假期計算。
1、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2、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二條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條員工1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安排療養或休養的員工,其天數不足年假時,可以補足;凡脫產、半脫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第十四條公司中高級職員請假,均須在總經理室備案或審批,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批準頒行。
超市員工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超市員工的規章制度篇二
為本超市業績蒸蒸日上,從而造就機會給每一位員工有所發展,嚴格的紀律和有效的規章制度是必要的。本規章制度將超市的員工規范,獎懲規定集一冊,希望超市全體員工認真學習,自覺遵守,以為我們共同的事業取得成功的保證,給予全體員工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1、熱情——以熱情的態度對待本職工作,對待客戶及同事。
2、勉勵——對于本職工作應勤懇、努力、負責。
3、誠實——作風誠實,反對虛假作風。
4、服從——員工應服從上級主管人員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職工作。
5、整潔——員工應時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職業形象,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與美觀。
開門營業前的工作:
1、工作區和顧客光顧的營業區的清潔整齊,包括入口處,售貨區,收銀臺,陳列商品,驗貨區,倉庫。
2、設備和設施的.工作狀態良好,包括照明,空調,設備和固定裝置,懸掛的設備牢固。
3、存活的補充,保證售貨區貨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齊。
4、辦公區的書面憑證的完整和條理性。
營業結束后的工作:
1、向主管人員匯報設備和設施的損壞并記錄,便于及時準確的維修。
2、補充購物袋。
3、確保收款機有足夠的小票打印用的紙卷。
4、整理收銀臺和銷售區。
1、必須穿工作服進入賣場,儀表要端莊。
2、以理服人,理直氣和,定位定崗,上班時不集扎堆閑聊,不說笑打鬧。
4、待客必須有禮貌,有敬語,說話誠實,幫助挑選,當好顧客參謀,保證顧客滿意。
5、個人衛生:外表樸實,干凈,整潔,并保持頭發清潔。
6、員工只可在非工作時間購物。
7、上班時間不允許打手機,玩手機,聽手機音樂。
8、上班時間不允許吃零食。
9、上班時不許偷吃貨物,拿貨物(如紙箱、塑料桶)。
10、庫房若發現偷吃貨物(按偷盜處理)。
1、上班時不能隨便離開工作崗位。
2、上班時不能與親朋好友閑聊。
3、員工不允許坐在貨物上。
4、員工應當按照部門經理制定的工作時間進行工作,不遵守的員工將按曠職處理。
5、上半時上廁所不能超過15分鐘。
6、上班時不允許睡覺。
7、若發現以上幾條輕者罰10元,重者開除。
1、負責商品的缺貨登記,擺貨,查日期。
2、隨時問經理并匯報缺貨情況,調查市場變化。
3、及時向經理反映快過期產品。
4、若發現過期產品未及時向經理匯報者,請自動買回。
5、熟識產品,標志,以及自己管理區商品的基本知識。
6、要有強烈的責任心,防止商品損壞或丟失。
7、嚴格執行服務規范,嚴格遵守紀律。
1、收銀員要有一個良好的服務態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讓。
2、收銀員買東西要讓其他收銀員收款,堅決不能自己收款。
3、收銀員家人買東西,請自己回避,讓其他收銀員收款。
4、收銀員收款時不能與親朋好友閑談。
5、若發現收銀員少收款,輕者罰款,重者卡出。
6、顧客要的貨物,要隨時登記在要貨單。
7、員工打爛貨物自動交款,顧客打爛員工監督交款。
1、值日人員按時清理衛生。
2、把衛生間,宿舍衛生打掃干凈。
3、若發現衛生不合格者罰5塊。
1、全面負責超市的經營管理工作。
2、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工作,監督全體員工工作。
3、做一個經營計劃和管理目標。
4、保證在超市遵守道德,提高服務質量,全面實行服務規范化,提高企業社會效益。
5、保證超市安全,教育員工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增強安全意識。
6、兌現承諾的經濟指標,否則按協議處罰。
7、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其他任務。
8、負責超市的進貨管理工作。
9、負責送貨商,廠家進店關(如證件)。
10、負責進貨計劃,檢查售貨員商品銷售情況。
11、經營的品種類別要齊全,品種豐富。
12、及時了解市場動態,解決進貨與價格等問題。
13、負責對員工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考核。
1、禁止在賣場及其他工作場所吸煙。
2、禁止將任何東西堆放在安全門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員工必須保證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對任何可能引起危險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嚴重的應報告部門主管。
4、員工必須熟習本工作區內滅火裝置的位置以及應急設備的使用方法。
5、員工應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說明,非工作執掌范圍,不得擅自使用機器設備或發電機。
6、禁止員工移動或拆除設備上的安全標識,禁止改裝現有設備。
7、員工在各自的崗位區域內應積極參與處理意外事故,并服從統一調度。
8、員工有義務將任何安全事故上報。
超市員工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超市員工的規章制度篇三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公司基本準則,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點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點名,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并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十八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1、休產假時,須持有效診斷證明,到工會領榷產假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力資源處簽章后,交工會備案。
2、凡已參加養老保險的休假人員,須及時按月度交納個人應交保險費,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3、休產假超過規定期限的人員,須提出書面申請(產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即續假最長時間為半年),經工會研究決定后方可續假,否則按自動離職處理。
4、復工時,須到工會領榷產假復工申請表》,經工會簽章后,交人力資源處待工。
5、人力資源處組織已被接收的復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復工人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車間主任)簽字批準;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七)凡請假時間較長,所得工資不足以扣除個人應交養老保險費者,須到人力資源處辦理保險費預交或補交手續,以連續計算保險交費年限。
第八條工作紀律
(一)上班時間,無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出門證不得出廠。
(二)因事晚來,須提前將車間主任、副處長級或以上人員簽字批準的證明交門衛。
(三)車間主任、副處長級及以上人員出入廠區,須由本人到門崗簽字。
(四)工作時間須做到“五不準”。
1、不準睡崗、脫崗、串崗;2、不準吃零食;3、不準打鬧、閑聊;4、不準干私活;5、不準自行組織文體活動。
第九條組織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分配,上級對下級負責,下級對上級負責。
(二)員工享有“六項權利”:
1、有了解所從事工作中潛在的危險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權利;
2、有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批評、檢舉、控告的權利;
3、有獲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勞動條件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的權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時緊急避險的權利;
5、有對班前不講安全拒絕上崗的權利;
6、有違章指揮拒絕作業的權利。
第十條生產紀律
(一)須認真保質保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二)須認真如實填寫原始記錄,不準弄虛作假、隨意涂改。
(三)須嚴格執行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安全、消防、保衛工作遵照每年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等遵照質量體系運行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十三條對來公司聯系業務(工作)者,門衛首先與其業務部門電話聯系,經同意后填寫《來客登記》,并辦理貴賓證后方可進入辦公區。
第十四條外來人員進入一般生產區,須經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生產區,須經授權副總同意由相關人員陪同。
第十五條員工上班時間不準會客,確有特殊情況者,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會客。
第十六條員工標志牌由企管處統一管理,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條如標志牌丟失補辦,須交費10元。
第十八條全體員工出入廠區須佩戴標志牌。
第十九條不準借(借給)他人標志牌。
第二十條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搶險、防盜等方面,不顧個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者。
第二十一條努力鉆研業務技術,在工作中有發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獲得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共財產,堵塞漏洞,節約資金等方面有顯著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通過各種形式勇于同違反本制度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大膽揭發壞人壞事者。
第二十四條“違紀”分為輕微違紀、一般違紀、嚴重違紀三種。
第二十五條“違紀”處理方式分別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單位處分、公司處分四種。
(一)口頭警告: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違紀者如能認清錯誤,當場改正,不再進行任何書面處分。
(二)書面警告:查獲的輕微違紀者,如認錯態度不好,又不能誠心改正錯誤則以書面形式下到所屬單位,由單位負責人進行教育,不做任何罰款處理,單位須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三)單位處分:一般違紀,相關單位查獲后,全權由違紀者所屬單位自行處理,視情況教育、罰款,并將處理意見返回相關單位備案。
(四)公司處分:嚴重違紀,公司須罰款處理。
(五)凡一個月內第二次違紀者,給予該違紀雙倍罰款。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修改并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有公司總經理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開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與本制度相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超市員工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超市員工的規章制度篇四
一、目的:為規范公司考勤度,統一由公司請假行政辦公室,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一、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二、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扣除;
(二)病假:按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休假為宜,并取消實際假期天數、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三)婚假:憑結婚證明,假期7天(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四)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三、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一天內由部門主管核準,一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并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2、主管人員,假期一天內由經理核準,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3、高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四、員工的病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需在辦公室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員工請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在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八、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物交代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十、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要求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均以曠工論處外,并以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一、本規則經公司所有人員同意并簽字,同時加蓋公司公章后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