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消防維修保養合同消防維修保養合同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____市有關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及消防監督檢查的有關規定,為了保障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簽署本維修保養及消防檢測合同,結合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維修保養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維修保養范圍:________________
綜合服務樓消防維保范圍包括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約為________萬平方米。
乙方負責下列建筑消防設施中的相關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消防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
3.防、排煙消防聯動系統。
4.防火卷簾門消防聯動系統和電梯迫降系統。
三、檢修標準:依照國家及行業技術標準進行。
四、維修保養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日內,雙方可協調延長合同。
五、維修保養方案:
七、甲方責任:
掌握建筑消防設施的使用、操作規程,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員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相關要求,具有專業的技術和消防常識。
1.甲方為乙方的維修檢測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專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測試及檢測的全過程。
3.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系方式,以便于溝通和處理相關問題。
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有監督和指導權。
5.甲方指派專職消防值班人員負責消防設備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現問題應及時應急處理,并負責通知乙方進行維修處置。
6.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且在甲方書面通知后叁日內不予改正,甲方有權自行終止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承擔。
八、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上述建筑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保證消防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2.乙方每季度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查看,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維修和處理,并保障維保系統正常使用。
3.乙方每____季度對火災報警系統進行一次測試(全年共____次)每次測試____%。,水噴淋系統及消火栓系統每____個月進行一次測試(全年共____次)每次測試____%。
4.每次測試前,乙方向甲方報送測試維修計劃,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測試后,提供《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報告書》;此報告書一式兩份,經雙方有關負責人簽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設備維修保養結束后,由乙方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甲方予以簽字確認后存檔。
6.如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甲方;如發生火情,立即處理火情的同時____分鐘內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統出現故障的情況下,乙方應在____小時內到達現場,對故障進行排除,如不能修復,則向甲方單位說明情況,并提供相應的改善意見,如遇緊急情況時,維護方應在四小時內到達現場。
8.對故障零部件易損易壞的,確需更換的,向甲方建議,并出示更換部件予以證明。
9.配合檢測公司按照消防規范要求對消防系統進行消防檢測。
10.提供消防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單位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制定消防應急預案;配合甲方進行消防演習以及消防聯動試驗。
九、合同總金額及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元)。
2. 合同后簽訂后按季度進行付款,在第一個維修保養季度開始后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___元整),在第____個維修保養季度結束后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___元整)。
4.以上合同價款不含探測器清洗及設備更換費用,如發生按附件三中價格執行,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違約責任:
1.當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責任、義務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當乙方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責任、義務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計算。
消防維修保養合同消防維修保養合同篇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北京市有關消防設施的法規和技術規范及消防監督檢查的有關規定,為了保障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簽署本維修保養及消防檢測合同,結合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綜合服務樓消防維保范圍包括地下三層至地上四層,建筑面積約為 萬平方米。
乙方負責下列建筑消防設施中的相關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2、消防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3、防、排煙消防聯動系統;4、防火卷簾門消防聯動系統和電梯迫降系統;5、消防通信和消防廣播設施;室外消火栓系統。
自201 年4月22日起至20 年4月21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內,雙方可協調延長合同。
詳見附件一《消防維修保養方案》。
掌握建筑消防設施的使用、操作規程,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員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相關要求,具有專業的技術和消防常識。
1.甲方為乙方的維修檢測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專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測試及檢測的全過程。
3.提供上級主管部門的聯系方式,以便于溝通和處理相關問題。
4.甲方對乙方的工作有監督和指導權。
5.甲方指派專職消防值班人員負責消防設備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現問題應及時應急處理,并負責通知乙方進行維修處置。
6.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且在甲方書面通知后叁日內不予改正,甲方有權自行終止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承擔。
1.乙方負責上述建筑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保證消防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2.乙方每季度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查看,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維修和處理,并保障維保系統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對火災報警系統進行一次測試(全年共四次)每次測試25%。,水噴淋系統及消火栓系統每六個月進行一次測試(全年共兩次)每次測試50%。
4.每次測試前,乙方向甲方報送測試維修計劃,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測試后,提供《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報告書》;此報告書一式兩份,經雙方有關負責人簽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設備維修保養結束后,由乙方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甲方予以簽字確認后存檔。
6.如發現隱患及時通知甲方;如發生火情,立即處理火情的同時30分鐘內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統出現故障的情況下,乙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對故障進行排除,如不能修復,則向甲方單位說明情況,并提供相應的改善意見,如遇緊急情況時,維護方應在四小時內到達現場。
8.對故障零部件易損易壞的,確需更換的,向甲方建議,并出示更換部件予以證明。
9.配合檢測公司按照消防規范要求對消防系統進行消防檢測。
10.提供消防法規方面的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單位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制定消防應急預案;配合甲方進行消防演習以及消防聯動試驗。
1.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元)。
2.合同后簽訂后按季度進行付款,在第一個維修保養季度開始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25%( 元整),在第二、三、四個維修保養季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75%( )。
4.以上合同價款不含探測器清洗及設備更換費用,如發生按附件三中價格執行,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1.當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責任、義務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當乙方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責任、義務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消防維修保養合同消防維修保養合同篇三
乙方:
為保障消防系統能正常發揮其作用,確保消防安全,根據公安部1996年第30號令頒布的《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對本單位現有的自動消防系統進行維護保養,乙方按甲 方現有的自動消防設備項目進行維護保養。
二. 甲方已設置下列的自動消防系統項目(打“√”)是乙方的維護保養
范圍,設備清單詳見《消防設施一覽表》。
( )①. 火災自動報警;
( )②.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 )④. 氣體滅火系統;
( )⑤. 有管網干粉滅火系統;
( )⑥. 泡沫滅火系統;
( )⑦. 防排煙系統;
( )⑧. 消防設施聯動控制系統;
( )⑨. 防火卷簾、電氣控制關閉的防火門、防火窗;
( )⑩. 高層建筑、地下建筑或重要建筑內的消防電話系統、事故廣播系統、 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三. 維護保養方式: 乙方對維修保養范圍內的消防系統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測試,檢測時按《自動消防系統維修保養項目檢測報告》落實并根據檢測情況填寫報告(格式見附件),檢測報告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另一份于每年 月和 月分別集中送中山市消防局備案存查。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現自動消防系統運行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2小時內進行維修處理;如系統發生重大故障且不能正常運行的,乙方在 個小時內查處維修。
四.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要做好日常值班、檢查工作,有專業人員專職負責管理自動消防系 統,每兩周進行一次自測,并做記錄供乙方參考;甲方在工程改(擴)建和設備維修過程中影響消防設施的,應先通知乙方,由雙方根據情況做好確保自動消防系統正常運行的措施。
2、乙方要確定專業人員負責維護保養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對合同范 圍內的自動消防系統負維護保養責任。乙方在維護保養過程中提供技術服務,按《自動消防系統維修保養項目檢測報告》負責對消防設備進行認真的測試、檢驗,所有消防設備應按規定時間進行全面的檢測、維護,不得偷工減料、馬虎應付了事。探測器投入運行兩年后,應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響應閥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試驗,不合格者更換。
五.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止)。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要商議續約事宜,甲方有權另選擇中山市有相應維修保養資格的消防工程隊伍承擔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責任。在未簽訂新的維護保養合同前,本合同將繼續有效,雙方仍受本合同約束。
六. 維護保養費用支付: 根據市物價局中價費(1997)第101號文件規定收費標準,甲方每年支付乙方的維護保養費是 (注:對于是乙方施工且竣工驗收合格未滿一年、已投入使用的消防系統,第一年內屬乙方免費維護保養,甲方不用支付維護保養費);因維護更換消防設備所需的費用另按合理價格計算、支付。雙方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后一星期內,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維護保養費為 元,付款方式以季度結算。
七.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不按合同定期付款,除須支付合同規定的維修保養費外,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每年維修保養費的 %的滯納金;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而影響自動消防系統的運行,對由此而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
2. 乙方不按期對合同范圍內的自動消防系統進行維護保養工作的,應按每 年維護保養費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未能履行合同導致自動消防系統缺乏維護保養而發生故障,對因此而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負全部責任。
3. 甲方或乙方如中止合同,應償付對方當年維護保養的 %的毀約金; 正式中止合同前10天內,甲方另選維修保養單位并簽訂新的維修保養合同。
八. 不可抗力: 凡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合同范圍內的自動消防系統損壞,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雙方均有責任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自動消防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的,由雙方主管部門或中山市消防局調解;調解不成,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相關部門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議解決。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和雙方主管部門各執一份,中山市消防局一份。
甲 方:(簽章) 代 表:
乙 方:(簽章)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消防維修保養合同消防維修保養合同篇四
承包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漢陰縣金鳳緣建材批發城
工程地點: 安康市漢陰縣
本項目施工圖紙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設備、材料的供貨及安裝及調試: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
1、承包方應在開工前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發包方代表,發包方應在三日內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
2、承包方必須按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發包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經發包方代表簽認后執行。
3、工期延誤。下列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2)承包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五日內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發包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三日內予以簽認、答復;發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內不作答復,視為已經批準。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1、該工程每平方米按 元以施工的總面積計算。
工程款人民幣(大寫):元整¥:元整
2、工程量的確認
(1) 承包方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方接到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通知承包方按設計圖紙工程量核實已完工程量,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在承包方確認的工程量,發包方在5個工作日內應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發包方項目負責人在收到承包方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未核實已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可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3)承包方應當在以上情況發生后七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項目負責人,負責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發包方項目負責人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七個工作日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4)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3、 工程款的支付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至結算工程總價的95%;其余5%為質量保修金,質保期滿兩年后,發包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質保金一次性付清。
發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兩套消防工程施工圖(合同圖紙)及電子版圖紙一套,施工過程中承包方應隨工程進度情況將施工資料同步報驗,資料隨時分發監理、發包方。
發包方責任
1、按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3、協調與有關單位的關系及施工作業順序,保證承包方正常施工; 發包方應要求與消防驗收有關的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消防部門審查合格的施工圖紙及審核意見書進行施工,以確保消防驗收工作按時完成。
4、發包方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方可向發包方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方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工程量結果確認。七個工作日內日起,開始計算應付款的貸款利息。發包方應按協議支付承包方利息。
承包方責任
2、保證消防工程的設備,材料符合設計要求;
3、接受發包方的現場管理和質量監督;
4、本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時,必須無條件返工和修理;
5、保證本消防工程文明施工,達到有關省級文明工地標準要求;
9、安全施工,人員傷亡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負責;
承包方不履行上述各項責任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損失,應對發包方的損失給予賠償。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交工驗收后五天內,應向發包方提交工程保修書,保修期為一年。
合同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