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人才股權激勵制度 高層次人才引進協議書 合同篇一
甲方:上海xxx發展有限公司暨公司股東
乙方:
為實現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經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甲方對乙方施行股權期權激勵,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原則,達成如下決議:
一、期權的設立
經股東會決議甲方股東xx轉出 xx%股權設立股權期權,有條件的贈與乙方。
二、期權行權條件
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限內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方能對期權行權:
(一)乙方在甲方連續服務期限滿2 年;
(二)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內的業績:
1、創新業績:采用營銷、管理方面新技術,取得預期利潤;實施營銷、管理方面新技術取得預期效益;開拓營銷業務、用戶服務方面新市場,取得預期效果。
2、成長業績指標:年度目標利潤達成率()、業務完成準時率()、責任成本降低比率()
3、每年業務指標完成情況:2013年銷售額:
2014年銷售額:
三、行權方式
乙方滿足上述行權條件后,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股東會會議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權條件和指標,對符合條件的,原股東轉讓相應股權。
四、行權價格與支付
經甲方股東會決議之日起30日內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期權行權,乙方接到書面通知30日內,受讓股權,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書,正式成為股東。若己方經甲方書面通知行權,乙方不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書,視為放棄行權,喪失期權行權資格。
五、股權期權的行使
股權期權為對乙方業績激勵,股權期權不能轉讓,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償還債務,不得贈與他人,不得作為遺產繼承,期權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期權自然消滅。
六、期權資格喪失
在甲方約定的服務期間內,不因甲方認可以外的原因,乙方離開公司或乙方在服務期間內辭職、解雇、喪失行為能力、死亡而終止服務時,乙方喪失公司股權期權。
七、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讓股權的選擇權;
2、乙方享有自股權期權轉讓協議書簽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況參與分紅的權利。公司分紅制度參照股東會決議
(二)乙方義務
1、當甲方被并關、收購時,除非新股東會同意承擔,否則尚未行權的期權終止,已進入行權程序的必須立即行權。
2、乙方受讓股權后必須在甲方連續工作滿2年,若在此期間辭職、解雇、喪失行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認可以外原因離開公司的,乙方須無條件無償轉讓股權于甲方原有股東。
3、乙方受讓股權后須持續保持原有盈利水平2年,否則甲方有權降低乙方分紅額度或不分。
七、特別約定
1、乙方行權受讓股權成為公司股東后,擁有分紅權利。
2、乙方受讓的股權不得轉讓給公司原有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贈與公司原有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繼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償還債務;
3、乙方在服務期內及服務期后2年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其他公司兼職,否則無條件無償轉讓其股權于原有股東,并承擔違約金萬元;
九、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持一份。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人才股權激勵制度 高層次人才引進協議書 合同篇二
甲方(原始股東姓名或名稱):
乙方(員工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_協議法》、《_公司法》、《***章程》、《***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甲乙雙方就***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為***(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元,甲方的出資額為人民幣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占公司注冊資本的%,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于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為兩年。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協議關系連續滿三年并且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考核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第三條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協議所指的公司%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后,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為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兩年預備期滿后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限為兩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期為兩年,受益人每一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二分之一進行行權。
第五條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六條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核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實現凈利潤不少于人民幣萬元或者業務指標為。
2.甲方對乙方的考核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核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核辦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第七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雇、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系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人才股權激勵制度 高層次人才引進協議書 合同篇三
xxx公司股權激勵協議書
甲方:×××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_合同法》、《_公司法》、《xxx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股權/股票期權授予、持有、行權/ 限制性股票授予、鎖定、解鎖安排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激勵協議的解釋權
乙方保證理解并遵守《xxx公司股權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和《xxx公司股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考核管理辦法》”)的所有條款,其解釋權在甲方。
第二條 乙方的任職資格
乙方自
****年**月**日起在甲方任職,是甲方聘用的員工,現擔任 一職,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級管理人員/核心員工)解析: 根據證監會于2016年5月4日通過的《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激勵對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激勵的對公司經營業績和未來發展有直接影響的其他員工,但不應當包括獨立董事和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管理辦法”明確將執行董事、監事和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近親屬被排除在了股權激勵對象之外,管理辦法做如此規定,一是在于保證以上主體更加公正的履行職責,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實現股權激勵的真正目的。關于股權激勵的規則,新三板掛牌企業尚未出臺明確規定,僅明確做好信息披露即可,新三板掛牌企業的股權激勵案例,監事、大股東作為激勵對象的公司也存在,建議最好參照上市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也有利于公司的規范運作,對于有限責任公司,公司規模相對較小,可以根據相關的情況靈活把握,無強制性的要求。
第三條 股權/股票來源及數量
1、本次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為甲方向乙方定向發行人民幣普通股,甲方擬授予乙方的股票數量為
股。(本條一般為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掛牌公司采用)
2、本次股權激勵的股權來源于股東a轉讓的其持有甲方的股權,股東a擬轉讓給乙方
元出資額對應的公司股權,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有限公司采用)
3、本次股權激勵的股權來源于乙方對甲方增加注冊資本,乙方增加的注冊資本額為
元。(有限公司采用)解析: 對于實行股權激勵計劃的股權/股票來源問題,根據公司性質的不同也要有所區別。依據公司法第142條的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份,但存在例外情形:(1)減少公司的注冊資本;(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所做的公司合并、分立的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依據以上規定,公司可以收購自身的股份作為對員工的獎勵,但該條第二款亦規定,收購本公司股份,數額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并且必須在一年內轉讓給職工。該條的規定總體過于嚴苛,有嚴格的數量和轉讓期限的限制,不利于股權激勵計劃開展的長期性特點,激勵計劃如果中途擱淺,還可能涉及到減資的問題。所以,股權激勵的股票來源一般采用如下的操作思路:
1、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或者大股東的轉讓,在此需要重點提示:公司法中存在股東優先購買權和優先認購權條款,以上兩項權利是受到特殊保護的,所以公司在由第三人增資或者大股東轉讓時,必須經過股東會的決議程序,有原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或者放棄優先認購權的聲明,否則后續的股權激勵計劃可能會落空。
2、新三板掛牌公司或者上市企業:梳理眾多的股權激勵案例,股票的定向增發為常態,大股東將股權轉讓予持股平臺(有限合伙)由激勵對象間接持股也較為典型。
第四條 股權/股票授予價格及付款安排
1、甲方授予乙方的股票價格(行權價格)以截至201#年12月30日的年度報告為依據,結合甲方股票市場價格、凈資產,市盈率等因素,經甲方董事會決議,定價為每股人民幣
元,乙方購股資金需自籌解決。(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采用)
2、以甲方截至201#年12月30日審計凈資產為參照,乙方平價或者溢價 %受讓股東a的股權,乙方購股資金需自籌解決/甲方向乙方提供無息貸款支付/年度獎金按比例提取。(有限公司采用)
3、以甲方截至201#年12月30日審計凈資產為參照,乙方平價或者溢價 %對甲方進行增資,乙方購股資金需自籌解決/甲方向乙方提供無息貸款支付/年度獎金按比例提取。(有限公司采用)解析: 管理辦法第23條,29條對股權激勵計劃涉及到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的定價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對于上市企業的股票,本身流動性較強,市場價格較為直觀,企業可以再結合公司股票每股凈資產、每股市盈率等信息,定價相對而言較為方便。
需要注意:對于眾多的有限責任公司,不管是增資擴股還是大股東轉讓股權,由于有限責任公司股權本身欠缺流動性,公司經營狀況不同,股權價值差異較大,可比性較弱,股權如何合理定價?激勵對象是否需要實際支付以及如何支付?
可以做如下考慮:
1、由于股權激勵本身屬激勵性質,且對公司員工實施,價格不宜過高,公司可以根據企業業績情況,由大股東平價轉讓或者溢價一定比例。
2、對于授予的股權,建議不要采用無償贈與的方式,采用無償贈與,激勵對象不出錢,本身不會產生壓力,激勵效果有限;當然,一開始實施股權激勵就要求激勵對象支付較大數額的款項,尤其存在股權溢價的情形,激勵對象可能會無法接受甚至產生排斥心理,在此,可以考慮激勵對象延期支付的問題,即激勵對象用年終獎金或者年薪扣除一定的比例進行支付,當然,作為有限公司,也可以為員工提供一定數額的無息貸款,激勵對象進行分期償還,既減少激勵對象支付壓力,也減輕員工排斥心理。
第五條 限制性股票鎖定解鎖安排、股票期權之等待期、行權。
1、本次激勵計劃之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鎖定。在鎖定期內,乙方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者償還債務。在解鎖日,甲方為乙方辦理解鎖事宜,如未滿足解鎖條件,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甲方回購注銷(或者轉讓給其他股東)。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分別按照
%、%、%的比例解鎖。(適用于限制性股票)
2、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權自授予日起24個月為等待期,等待期滿后方可行權,在等待期內,乙方所持有的股票期權不得轉讓、用于擔保或者償還債務。在行權期,經乙方申請,甲方為乙方辦理行權事宜,如未滿足行權條件,甲方將注銷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乙方持有的股票期權分三次分別按照
%、%、%的比例行權。(適用于股票期權)
第六條 股權、股票期權行權條件或者限制性股權、股票解鎖條件
乙方在任職
期間,2016年年度凈利潤達到或超過
萬元,2017年度凈利潤達到或超過
萬元。
年度凈利潤達到或超過
萬元。
乙方在任職
期間,個人每年的績效考核結果按《考核管理辦法》 必須達到
及以上(優秀/良好/中等/不合格)。解析: 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上市公司應當建立績效考核指標,作為激勵對象行使權益的條件,而績效考核指標應當包括公司業績指標和激勵對象個人績效指標,公司選取的業績指標可以包括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每股分紅等能夠反映股東回報和公司價值創造的綜合性指標,以及凈利潤增長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等能夠反映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場價值的成長性指標。筆者認為,公司要想進行成功的股權激勵,完善的公司業績考核體系至關重要,也為了克服董事、高管等人員的短視行為,聘請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每個會計年度進行專業的財務審計至關重要,上市企業、掛牌公司是必經程序,有限公司還需重視!
在實務過程中了解到,企業在管理運作過程中,建立完善的考核體系的企業少之又少,具體到崗位職責,具體的考核方面明確性相對較低。建議股權激勵計劃實施后,完善股權管理,建立規范的人力資源管理及考核,明確崗位職責,根據激勵對象具體表現劃分對應等級以更明確的對員工進行激勵。
第七條 股權激勵協議的約束機制
1、乙方在任職期間內存在無故辭職,無正當理由擅自離職,消極怠工和嚴重違紀行為,以及因嚴重過錯被甲方辭退的,甲方有權單方取消乙方的股權激勵資格。相應的股權激勵計劃所涉股權處置方式同第五條的約定。
2、甲、乙雙方自本協議的基礎上還需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及保密協議。
3、甲方在激勵計劃執行期間不得發生與公司同業競爭等利益損害的情形。解析: 公司對員工實施股權激勵,一方面員工與公司共享公司發展的成果,另一方面,公司也是為了更好的留住優秀的員工,所以一定的約束機制是公司必須考慮的問題。在股權激勵計劃執行期間,激勵對象可能存在以下情形:
(1)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不再續約的;(2)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勵對象因個人原因提出辭職或被 辭退的;
(3)激勵對象與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 為了防止激勵對象的短期行為,公司必須與員工約定出現上述行為時激勵對象必須按照一定的價格將未達到行權或解鎖條件的股票進行相應的處置。
第八條 乙方獲授權利
1、乙方在股票鎖定期或等待期享有分紅權,表決權;(可以適當增加乙方權利,但不包括轉讓、質押,抵債的內容)
2、乙方在股票解除限制條件后可以自由轉讓;(可以約定受讓主體的限制)
3、乙方在股票解除限制條件后可以自由轉讓其持有的合伙企業的份額;(激勵對象間接持股,合伙企業直接持股時適用)
第九條 稅務承擔
因實施股權激勵產生的納稅義務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由相應主體承擔。第十條 糾紛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章:
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人才股權激勵制度 高層次人才引進協議書 合同篇四
員工股權激勵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以往對甲方的貢獻和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也為了使甲、乙雙方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甲方以虛擬股的方式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獎勵和激勵。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
1.定義除非本合同條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虛擬股:指公司名義上的股份,虛擬股擁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冊登記的實際股東,虛擬股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分紅:指公司年終稅后的可分配的凈利潤。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授予乙方總股份10%的虛擬股。
.乙方取得的虛擬股股份記載在公司內部虛擬股股東名冊,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但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虛擬股對外作為在甲方擁有資產的依據。
.每年會計年終,根據甲方的稅后利潤分配虛擬股的利潤;
.乙方年終可得分紅為乙方的所持虛擬股份應得的分紅利潤。
3.分紅的取得。
在扣除應交稅款后,甲方按以下方式將乙方可得分紅給予乙方。
.在確定乙方可得分紅的三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可得分紅支付給乙方;
.乙方取得的虛擬股分紅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的虛擬股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5.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于年月日開始,并于年月日屆滿;
.合同期限的續展:
本合同于到期日自動終止,除非雙方在到期日之前簽署書面協議,續展本合同期限。
6.合同終止。
.合同終止:
a.本合同于合同到期日終止,除非雙方按條規定續約;
b.如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本合同也隨之終止。
.雙方持續的義務:
本合同終止后,本合同第7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仍須遵守。
7.保密義務。
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虛擬股股份、分紅等情況以及保密協議要求的若干事項,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許可。
8.違約。
如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第條,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第7條之規定,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9.爭議的解決。
.友好協商
如果發生由本合同引起或者相關的爭議,雙方應當首先爭取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
.仲裁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則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10.其他規定。
.合同生效
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修改
本合同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須以雙方簽署書面文件的方式修改。
.合同文本
本合同以中文寫就,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補充,履行本合同不影響原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權利義務。
為了體現“ ”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學的企業管理機制,有效激發員工的創業熱情,不斷提升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經公司股東會研究決定,現對公司創業伙伴?進行干股激勵與期權計劃,并以此作為今后行權的合法書面依據。
一、干股的激勵標準與期權的授權計劃
1、公司贈送?萬元分紅股權作為激勵標準,?以此獲得每年公司年稅后利潤(不含政府補貼和關聯公司轉移利潤)的分紅收益,自?年?月?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為截止日。原則上干股激勵部分收益累積后作為今后個人入股資金,暫時不進行現金分配,在期權行權時一次性以稅后現金分紅形式進行購買股份,多退少補。
2、公司授予個人干股,在未行權前股權仍屬原股東所有,授予對象只享有干股分紅的收益權本次確定期權計劃的期權數量為?萬股,每股為人民幣一元整。
二、干股的激勵核算辦法與期權的行權方式
1、干股分紅按照公司的實際稅后利潤,公司財務必須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向管理層透明與公開,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員參與監督。每年稅后利潤暫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最終確認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時以會計師事務所最終審計報告為準
2、期權行權在公司改制時進行,并一次性行權,如放棄行權,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積分紅按稅后的現金分紅形式支付其本人
3、行權價格按行權時公司每股凈資產價格確定,出資以其所持干股累積未分配收益沖抵,多退少補。如干股累積分紅收益不足以支付全部行權金額且本人不予補足,則對應不足出資部分視為其本人自愿放棄,原權益仍屬于原股東,其本人相關股份數量根據其實際出資情況自動調整,其相關損失也由其本人承擔;期權行權后,公司以增資形式將員工出資轉增為公司股本
4、入股人必須是其本人,同時必須符合公司以下相關要求;
5、期權轉股手續與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時的增資或引入戰略投資者,則公司在保證其本人現有期權數量的基礎上,有權對公司股權進行重組,以便保證公司的順利上市。
三、授予對象及條件
1、干股激勵及期權授予對象經管會提名、股東會批準的核心管理人員及關鍵崗位的骨干員
2、本方案只作為公司內部人員的首次激勵計劃
3、授予對象必須是本公司正式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與公司制度,同時愿意接受本方案有關規定
四、基于干股激勵與期權計劃的性質,受益員工必須承諾并保證:
1、承諾絕對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本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保證有關投入公司的資產(包括技術等無形資產)不存在任何類型或性質的抵押、質押、債務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權利
3、保證不存在任何未經披露與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資情形,也未為投資之目的充當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為確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續經營,本人保證在公司上市的3年內不離職,并保證在離職后3年內不從事與本人在科博達工作期間完全相同的業務經營活動,無論何時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業秘密
5、本人同意無論何種原因在公司上市前離職,離職前所持的干股激勵收益根據賬面實際金額,按照稅后現金分紅形式支付給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勵由于本人離職自動終止,期權計劃同時取消;
6、如果在公司上市后未到公司規定服務期限內離職,本人同意按照(上市收益按三年平攤)的原則,將所持的股權收益按照上市前雙方約定的有關規定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
7、在公司上市前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承諾放棄公司給予的所有干股激勵所產生的一切收益;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違法行為被公司開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條雙方約定的(退還未服務年限的收益)規定處理
9、任職期間,本人保證維護企業正當權益,如存在職務侵占、受賄、從事與本企業(包括分支機構)經營范圍相同的經營活動、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的,本人愿意支付十倍于實際損失的違約金,同時愿意接受公司對于本人的行政處罰甚至開除處理;
10、本人保證所持干股激勵與期權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置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本人愿意由公司無條件無償收回
本人保證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對本人激勵的任何情況。
五、股東權益
1、期權完成行權后,按照上市公司法有關規定,其以實際出資享受相應表決權和收益權。其他相關權益,由《公司章程》具體規定;
2、公司根據其投資企業實際盈利情況確定分紅,若公司分紅用于轉增資本,視同其實際出資,其相關稅費由股東自己承擔。
3、今后如因上市股權增發需要,公司有權對股權進行整合,具體股權整合方案屆時協商確定。
六、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否則必須承擔由此造成其它方損失。若因一方違反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其他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七、不可抗力
因不能預見且發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可以免于承擔其他方損失賠償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證明文件。
八、其他
1、本協議變更、修改或補充,必須由各方共同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友好協商決定,或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若因協議履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3、考慮到上市的有關要求,本協議正本一份,用于公司備案授予對象保留>一份副本;
4、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簽字: 本人簽字:
簽署地:中國北京
二o一一年一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