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一
一、老齡工作
1、認真貫徹落實《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法》和老年人優惠政策,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做到老齡宣傳工作,大力營造敬老和愛老的社會氛圍。
2.社區年初均對60歲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進行摸底、統計,建立臺帳; 社區還通過一系列的為老服務,營造了尊老、愛老、助老的良好氛圍。為老年人辦理了“老年優待、優惠證”。全年內為60歲(含60歲)以上老人辦理“老年優待證”的基本上都辦理20xx年社區民政工作總結20xx年社區民政工作總結。
3、每月社區向空巢老人進行一次“交心會”,對“交心會”后并為空巢老人開展只愿意者生活照料服務活動。而且在每個節日走訪慰問空巢老人、困難老人。
二、低保工作
1、我社區嚴格比照低保普查的有關文件要求,逐項了解低保家庭的實際情況,入戶調查認真核查低保對象的家庭情況,家庭收入情況和家庭生活狀況。
2、社區認真核對每個申請戶提供的原件、復印件,社區工作人員認真收填,一絲不茍。并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不錯保、不人情保。 20xx新申請低保戶有五戶,其中不符合條件勸回的有四戶,現低保戶為20戶,35人。實施低保動態管理,我社區在民政部門的指導下,每月對低保戶進行認真管理,在兩節期間,走訪慰問了轄區低保人員、空巢老人,并為他們送去了米、面、油等慰問品,并按時為低保人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物價補貼等。
2、在20xx年元月分為我社區的低保戶師公云申請安身工程,在安身工程申請落實后并隨時關注房屋維修進展后一一向鎮民政匯報并發佐證圖片
三、雙擁工作
20xx年春節我社區困難群眾發放物價補貼工作20xx年社區民政工作總結工作總結。一是對各類慰問對象進行了認真調查摸底,了解實際情況,切實確定好春節慰問的對象,確保不落下一人、不丟下一家,并進行了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二是為了讓困難群眾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本著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精神逐一的到居民家中慰問、走訪、送溫暖活動。
在日常工作中,社區加大力量開展入戶走訪工作,完善社區內退役軍人信息檔案,對家庭生活情況詳細記錄備案。
四、五保工作
本社區現共有五保戶12人,集中五保現11人,散居五保戶1人,每月我們都對我社區的五保戶進行居民養老服務,每月也將到五保戶家中慰問探訪,對他們的生活起居各方面的進行了解。
總結全年來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存在著一些不足,今后的工作我們將繼續落實“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為廣大居民服務為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服務,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傾聽民聲,從細微處入手,從點滴做起,實實在在為困難群眾辦好事,真正讓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20xx年社區民政工作總結20xx年社區民政工作總結。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二
201x年將結近尾聲,在這一年來東岳社區認真為民辦事,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認真落實民政低保工作、困難群眾救助、醫療救助等各項民生救助的方針政策。做到民生對象有進有出、應保盡保、不漏保、不虛報,充分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及時送到困難居民家中。在社區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通過對民政工作民生工程文件的學習,認真地履行社區民政工作職責,充分發揮民政職能作用,努力提高社會保障功能,不斷強化社會管理,進一步規范民政工作的要求,圓滿完成了民政各項工作,并做了以下工作。
一、老齡工作
1、認真貫徹落實《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法》和老年人優惠政策,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做到老齡宣傳工作,大力營造敬老和愛老的社會氛圍。
2.社區年初均對60歲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進行摸底、統計,建立臺帳; 社區還通過一系列的為老服務,營造了尊老、愛老、助老的良好氛圍。為老年人辦理了“老年優待、優惠證”。全年內為60歲(含60歲)以上老人辦理“老年優待證”的基本上都辦理。
3、每月社區向空巢老人進行一次“交心會”,對“交心會”后并為空巢老人開展只愿意者生活照料服務活動。而且在每個節日走訪慰問空巢老人、困難老人。
二、低保工作
1、我社區嚴格比照低保普查的有關文件要求,逐項了解低保家庭的實際情況,入戶調查認真核查低保對象的家庭情況,家庭收入情況和家庭生活狀況。
2、社區認真核對每個申請戶提供的原件、復印件,社區工作人員認真收填,一絲不茍。并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不錯保、不人情保。 20xx新申請低保戶有五戶,其中不符合條件勸回的有四戶,現低保戶為20戶,35人。實施低保動態管理,我社區在民政部門的指導下,每月對低保戶進行認真管理,在兩節期間,走訪慰問了轄區低保人員、空巢老人,并為他們送去了米、面、油等慰問品,并按時為低保人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物價補貼等。
2、在20xx年元月分為我社區的低保戶師公云申請安身工程,在安身工程申請落實后并隨時關注房屋維修進展后一一向鎮民政匯報并發佐證圖片。
三、雙擁工作
20xx年春節我社區困難群眾發放物價補貼工作。一是對各類慰問對象進行了認真調查摸底,了解實際情況,切實確定好春節慰問的對象,確保不落下一人、不丟下一家,并進行了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二是為了讓困難群眾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本著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精神逐一的到居民家中慰問、走訪、送溫暖活動。
在日常工作中,社區加大力量開展入戶走訪工作,完善社區內退役軍人信息檔案,對家庭生活情況詳細記錄備案。
四、五保工作
本社區現共有五保戶12人,集中五保現11人,散居五保戶1人,每月我們都對我社區的五保戶進行居民養老服務,每月也將到五保戶家中慰問探訪,對他們的生活起居各方面的進行了解。
五、防災減災工作
加強社區綜合減災工作是適應全球氣候變化、減少災害風險、減少災害損失的迫切需要,是強化基層應急管理、建設安全和諧社區的重要內容。我社區在防災減災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群眾防災減災意識不斷提高,社區綜合減災工作能力逐步增強。
六、惠民殯葬保障工作
深入群眾,廣泛宣傳惠民殯葬保障制度實施辦法。社區積極深入居民群眾宣傳惠民殯葬政策,印發各種宣傳資料三百多份,使這一惠民殯改政策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推行惠民殯葬政策,減輕群眾負擔,實現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
總結全年來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存在著一些不足,今后的工作我們將繼續落實“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為廣大居民服務為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服務,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傾聽民聲,從細微處入手,從點滴做起,實實在在為困難群眾辦好事,真正讓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三
我鎮民政工作在去年所取得的成績,同時緊緊圍繞著“為上分憂,為下解困”的工作目標,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創新,開拓進取,較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我鎮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回顧20xx年我鎮民政工作做了如下小結:
我們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關心和指導下,對照全年的目標任務,作了一定的努力,較好的完成和正在完成工作任務。我們著重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統一思想,提高自身素質。首先,我們把思想統一到完成全年工作目標任務上來,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一是抓理論知識的學習。理論知識是立身之本,在工作繁重、問題復雜的情況下,只能通過學習提高認識才能把握關鍵,增強研究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二是抓作風修養,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到群眾中去,圍繞民政對象想什么,盼什么,缺什么這一主題進行走訪調查,使服務對象在實際生活中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我們按照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實行態管理原則,以擴大保障覆蓋面為目標,做到應保盡保,開展對全鎮特困戶家庭經濟收入情況調查核定了432戶農村低保重心評定,按照統一評定程序:一是個人申請,二是入戶調查,三是村民代表評議,四是村務公開欄公示,再報鎮包村工作隊、片長、片委核實,然后經鎮社事辦、分管領導審核上報區民政部門審批,到目前已完成5個村上報階段。通過低保救助,已達到脫貧低保戶6個村共83人,新的低保戶通過法定程序有納入低保救助對象。
今年上半年,通過各村宣傳,對全鎮患有重大疾病家庭進行摸底排查,鎖定23人為救助對象,共發放救助金14300元,其中2人享受區民政醫療救助對象年終將繼續擴大救助對象,促進農村社會安定和諧。
20xx年度白沙鎮享受優撫對象有74人,共發放優撫金將達到50多萬元,對病故對象按政策及時調整,享受優撫對象及時充實,農村籍退伍士兵及時摸底上報,有10人享受待遇。真正做好為上分憂,為下解困。
今年以來,為殘疾人辦證共25人,其中一級4人,二級15人,三級2人,四級4人。為殘疾人子女上學救助3戶,落實安居工程1戶,落實居家撫養、創業就業7戶,落實中央陽光工程9戶,為白內障患者提供信息服務8人。
總之,民政工作就是救災救助,乃為“殘疾人之家”我們要常懷一種愛心之態,同情之心,原諒之懷,通過鎮黨委政府渠道尤其是上級部門多爭取有限資金,緩解無限的心意,解決他們那些確實需要解決群體。更要宣傳、發動全社會的人們發揮他們的熱能量,營造社會良好的氛圍。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四
民政局xx年度工作總結暨
xx年度工作計劃
xx年以來,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導下,我局黨組班子成員帶領全局干部職工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屆三中全會和四中全會精神,努力踐行科學發展觀,恪守“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按照年初與市局簽訂的《xx年度民政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扎實開展工作,狠抓責任落實,不斷開拓創新,出色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開創了民政事業的新局面,有效助推了全區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現將一年來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xx年工作總結
(一)覆蓋城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日趨規范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臻完善。今年來,我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低保工作的意見》、《基層社會救助工作規范化建設實施方案》和《關于進一步嚴肅低保工作紀律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低保工作重心下移的新的管理機制的實施得到落實,確保申請申報渠道正常暢通,有效緩解了居民因低保引發的上訪壓力。
2、城鄉低保工作規范有序。截至12月底,我區共有城 1
市低保戶8609戶,保障人口17653人,人平保障元/月, 農村低保戶850戶,保障人口2229人,人平保障元/月。1-12月份,我區累計發放城市低保萬戶,萬人,累計發放城市低保金2561萬元;累計發放農村低保戶8931戶,25107人,累計發放農村低保金萬元;累計大病救助477戶,668人,發放救助金40萬元,區配套資金86萬元,同比增長10%。我們主要抓了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加大清理力度。3月中旬至4月下旬,我局率先在全市開展了為期一個半月的清理排查工作。深入43個社區,采取“聽、查、看、訪”的方式,實行區、街、居三級聯動,相互通氣、相互配合,對全區所有低保戶進行全面核查。一次性取消低保戶609戶,減少保障人口1780人。7月份,對全區農村低保戶進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過清查,共取消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83戶,300人,徹底糾正了農村低保中保人不保戶的錯誤做法。二是實行分類管理。根據低保對象的勞動能力、就業狀況、家庭困難程度以及實際生活水平等情況,將低保對象劃分為四類,實行按類施保,分類管理。三是適當傾斜政策。通過納入低保、開展臨時救助、發放廉租房補貼等多形式確保涉軍人員、企業改制人員、失地人員的生活,維護社會穩定。
3、五保供養水平不斷提高。今年我區新增五保戶10人,新建“五保之家”2所,集中供養168人,集中供養率達到69%。集中供養對象每人每年2400元,分散供養對象每人每 2
年1000元。為做好五保供養和敬老院管理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清底子。摸清全區三無人員和五保對象的底子,對原有的對象全面上戶核查,掌握每個對象的基本情況,完善檔案臺賬;二是嚴審批。嚴格三無人員和五保戶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堅決不予審批;三是強管理。強化敬老院和五保之家的日常規范管理,樹立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現我區共有敬老院和五保之家各3所,集中供養人員168人,集中供養率達到69%;四是重建設。我區在原先確定建設山田寺村“五保之家”的同時,積極爭取上級的支持,增加東風村“五保之家”的建設項目,并把“五保之家”建設列入“八件實事”考核內容。先行墊撥了建設經費8萬元,確保兩個“五保之家”的建設項目均在5月份如期動工興建, 9月底完工,10月份入住。
4、“五位一體”醫療救助體系逐步建立。在抓好大病醫療救助的同時,我局更注重于“五位一體”醫療救助體系建立的探索。區委、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就“五位一體”醫療救助體系的建設多次聽取民政部門和社會救助部門的匯報,綜合協調和調度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參與配合,出臺了“五位一體”新醫療救助政策。現我區對農村五保戶參加新農合按個人繳費標準給予全額資助,對城市“三無對象”辦理醫療救助卡,免費為城市“三無對象”上門服務,給予每人每年240元的醫療門診救助;對城市低保戶參加社會醫療保險個人交費部分,實行部分資助;預計至年底可資助6000余低保對象 3
參保參合。對三類困難群體實行“零起付線”救助,年最高救助金額可達4000元。同時,制定和出臺了臨時救助制度,對因就醫、就讀和不可抗拒性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實施救助,緩解困難群眾的燃眉之急,一個全方位、多層次的救助體系正在形成。
5、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全面鋪開。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區政府落實省、市政府“為民辦實事”工作之一,也是今后我區的一項長期性工作,各街道、鄉鎮、各部門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取得了顯著成績:一是廉租房建設進展順利。今年市里下達我區廉租房2400套建設任務,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黨政一把手親自靠前指揮,我局全力以赴抓好廉租房的征地拆遷工作,圓滿完成任務,共拆遷260戶,拆遷面積12950㎡。在拆遷工作中沒有發生違紀事件,沒有出現群體越級上訪事件。二是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發放到位。9月份召開了全區住房保障工作會議,全面部署此項工作。現已保障2591戶,租賃補貼全部發放到位。
(二)救災救濟工作成效顯著
1、全力開展救災工作。今年7-8月,由于持續降雨,造成了我區部分農作物內澇災害,6750人受災,農作物受災面積416公頃,成災面積258公頃,絕收面積205公頃,倒塌房屋間數46間,倒塌居民住房間數36間,倒塌居民住房戶數13戶,損壞房屋間數63間,直接經濟損失890萬元,其中農業直接經濟損失540萬元,菜地2324畝,災情發生 4
后,我局到救災第一線查災核災,調查了解災情,掌握第一手資料,指導基層開展救災工作。緊急轉移安置275人,并及時送去現金29萬元。區慈善總會積極開展“慈善一日捐”活動、“愛心助學”等活動,發放“愛心金葉卡”,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2、狠抓“災民倒房恢復重建”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災區倒房恢復重建的安排部署,我們把工作重點放在災民倒房重建工作上,對全區全倒戶逐一進行察看,制定災民建房計劃,幫助災民盡快重建家園。今年計劃重建15戶,已于12月中旬全部完工,明年元月全部入住。
3、突出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今年,我區開展2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其中先鋒社區創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蘇眼井創省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為了創建達標,我局成立了領導小組,明確工作任務,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創建社區的硬件基礎設施,開展特色鮮明的減災活動,我區共投入資金5萬余元用于完善的社區減災公共設施和器材,現已經市相關部門驗收合格。
(三)擁軍優撫安置工作不斷創新發展
1、廣泛開展擁軍優屬活動。為進一步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大好局面,維護社會穩定,增進軍隊和地方的“魚水”情,我局在春節和“八一”期間開展走訪慰問活動,慰問轄區部隊,特困優撫對象,發放慰問金共計15萬余元。及時做好評殘追烈工作,赴省廳 5
評定傷殘軍人、傷殘警察,認真審批參戰人員雙定補助待遇。
2、落實優撫和退伍安置政策。及時落實優撫對象各項待遇政策,發放優待金、撫恤金、雙定補助。全力做好第二次參戰入伍人員的維穩工作。11月底我區所有傷殘軍人、“三屬”、在鄉復員軍人、帶病回鄉人員、參戰退役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并確定社區服務中心醫務室為定點門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置政策,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到現在為止,共安置xx年、xx年退役士兵28人、三級士官8人,其中貨幣安置自謀職業6人,今年,共接收城鎮退役士兵20人、三級士官11人、發放城鎮義務兵安置卡110余份,及時辦理士兵報到、落戶手續,發放待安置期間生活費及義務兵優待金。
3、做好軍休工作。積極配合市局,對軍隊退休干部住房補助進行核算,定期定量及時發放軍休人員工資、按政策增加滾動工資、住房補貼。同時,根據市政府最新會議精神,與相關部門銜接及時足額發放無軍籍職工津補貼。
(四)基層xxx建設蓬勃發展
1、做好改制人員移交工作。根據 []13號文件精神,我區統一認識,明確職責,認真做好改制企業人員移交街道社區工作,在移交中監督保障相關經費落實到位,專款專用。
2、積極開展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今年是第七屆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年,為確保換屆選舉順利進行,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幾項工作:一是深入調研。從4月21日至30日,我 6
局深入各個社區,對全區43個社區的設置情況、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工作經費情況、社區工作人員的待遇情況進行調研,摸清底子,為做好第七屆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奠定了基礎。二是增設5個社區。由于我區常住人口不斷增多,企業改制造成大量社會職能從企業剝離,為使社區管理工作有序,特請示市局增設xx居委會社區,現已批復。三是換屆選舉全面鋪開。48個社區都成立了第七屆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制定了換屆選舉工作方案,印制了選舉樣本,進行了培訓,采取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相結合的方式,預計12月底完成全區換屆選舉工作。
3、農村村民自治深入推進。今年我區在村民自治上重點完善以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機制,規范村務公開內容,編制村務公開目錄,規范村財務管理,全面推行“村財鄉代管”制度,全區100%的村實行了村務公開。
(五)民政服務社會與公眾的能力不斷增強
一是老齡工作有聲有色。我區老齡工作緊緊圍繞“六個老有”為目標,為符合條件的65歲以上老年人發放《老年人優待證》。為百歲老人發放長壽保健補助費。在 “九〃九”重陽節開展多種形式的慰問活動,送去慰問金1萬元。同時為園林社區居家養老院爭資跑項。二是福利院服務不斷完善。我局福利院始終把著力點放在“管理制度化”,“服務標準化”上,投入了10萬元改善環境和添設設施,使老人生 7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五
民政工作以基層社會事務為中心,以廣大人民群眾為服務對象,以社會行政事務和基層民主保障為主要內容,擔負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重任。特別是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黨和政府對“民生”的高度重視,民政工作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民政領域的違紀違法現象將直接導致黨和政府形象受損,對黨的執政基礎的鞏固和執政能力建設均具有極大的危害性。
(一)民政部門的主要職能
民政部門的主要職能總體來說可劃分為四大方面二十余項工作,一是社會救助與社會福利方面,主要包括減災救災、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五保供養、慈善救助、臨時救助、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扶貧移民救助、福利彩票發行與銷售等具體業務工作;二是服務軍隊和國防建設方面,主要包括優待撫恤、烈士褒揚、退伍軍人安臵、雙擁(擁軍優屬、擁政愛民)等具體業務工作;三是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方面,主要包括村(居)委會換屆選舉以及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等具體業務工作;四是社會事務管理方面,主要包括社會團體及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婚姻登記、兒童收養登記、行政區劃、邊界管理、地名管理、殯葬改革等具體業務工作。
(二)民政資金的發放和撥付程序
按照上述民政工作的職能劃分,民政資金包含有救災資金、低保資金、醫療救助資金、五保供養資金、慈善資金、扶貧移民資金、福彩公益金等專項資金。總體來說,整個民政資金除部分臨時救助資金用現金發放外,其余資金均采取銀行發放,直接到戶的方式進行。即:由民政部門提供需救助對象名單及救助金額明細交縣財政部門審核后,縣財政將資金撥往各鄉鎮財政,由各鄉鎮財政直接將款項存入需救助對象的銀行賬戶,救助對象直接到銀行領取救助資金。
(三)現行民政資金監管體制
一是民政系統內部監督檢查,為了加強民政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市縣兩級民政部門均定款不定額的對享受民政補助人員的變化情況,以及民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是否按國家有關政策和財務規定管理;是否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審批程序是否合理,檔案管理是否規范,撥款憑證是否齊全;是否存在他人代領或村干部代領民政資金現象;是否有挪用、截留、擠占民政資金等問題。二是定期接受省、市、縣的專項資金審計。近年來,基本每年均有民政資金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專項資金審計,為2013年起的扶貧移民資金的審計,2012年全省的社保資金審計,以及強農惠農資金審計等均將民政資金作為重點進行了審計,并嚴格查處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三是紀檢xxx門對民政領域違紀違法事件的查處。
一是認識不到位。部分鄉鎮認識不到位、重視不夠,只停留于上級怎么布臵就怎么安排,未結合實際認真研究落實,認為只要干部不拿一分錢,及時不符合規定也算不上什么大問題。有的還認為民政資金管理及使用不出政績,只求不出問題,不必像抓經濟發展和計劃生育等工作那樣去重視。有的鄉鎮、村甚至留存救災資金用于發展公益事業、化解矛盾糾紛或作為臨時救助,一些村組干部對民政資金管理規定認識模糊,不按政策辦事。
二是政策宣傳不到位。民政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民政資金發放對象多為社會弱勢群體,他們了解政策的渠道較為狹窄,而鄉鎮、村在民政資金管理及使用的政策宣傳和引導上,因民政工作人員少、部分人員對政策的理解本身又不到位,對數都是在群眾信訪舉報后才面對面宣傳政策和做解釋工作,導致群眾產生誤解,好事辦砸。
三是基礎工作不夠到位。由于民政資金救助的對象涉及方方面面,資金大多實行社會化發放,但現階段家庭收入的多樣性、隱蔽性,加之缺乏有效的信息采集手段和明確的法規政策依據,社會救助的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資源難以共享,導致民政救助對象的甄別和核定難度較大。同時救助對象評定中存在不公平、優親
厚友現象。xxx45號文件頒布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災救濟對象的評定實行村(居)民委員會評議、鎮辦審核、區級審批的三級評議審批制度,但具體在評議環節實施效果不是很理想,存在因村委會成員素質不高、議事不規范、駐村干部沒有參加村(居)民委員會會議進行引導等因素,致使評議走過場,出現平均分配,優親厚友等不公正現象。
四是民政系統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不足。市縣民政部門作為主管部門,對各鄉鎮民政資金管理發放工作負有指導、審核及監管責任,但在實際工作中,難以切實履行好監管職責,很多只是定期入戶走訪,檢查民政資金是否按時發放,對資金發放名單進行核查;在對基層單位的資金核銷上,只審核資金發放總額,缺乏對明細的審核,這些都為基層單位虛報冒領民政資金提供了可乘之機。
(一)加強基層民政隊伍建設
一是加強基層民政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培訓,在系統內大力推行法制教育,提高民政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執法水平,鞏固思想認識,并通過實際案例開展警示教育,使廣大干部牢固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每個干部思想深入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線;有效預防貪污、截留、挪用民政資金等現象發生。
二是充實基層民政隊伍力量。以上栗縣為例,全縣各鄉
鎮民政所工作人員均只有3-5名,這3-5名民政工作人員除承擔本系統在減災救災、低保、五保、優撫、慈善等20余項日常工作之外,還需承擔鄉鎮人民政府交辦的諸如征地拆遷、駐村、計劃生育等中心工作任務,事情繁多,就拿農村低保工作來說,根本無法做到對所有低保戶每戶上戶核實,很大程度上職能依靠村委會干部來把關,鑒于村、組干部的素質參差不齊,所以導致了低保這一惠民政策在工作落實上出現一些不公平現象。
(二)加強系統內部監管
目前,基層民政所處于特殊的位臵,其職能是下情上報,申領發放專項資金,但實際工作中,對于上級民政局撥付的資金,鄉鎮管不著,而從事的發放資金的工作人員,上級民政局管不著,在這種情況下,賦予了基層民政所較大的管理權限,怎樣分配這些資金,基層民政局具有很強的獨立性,難免會出現我行我素、隨意支配資金現象。因此,應制定一套科學規范的基層民政工作運行制度,包括緊急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五保供養、城鄉低保、傷殘救助等多項工作運行程序,便于操作的工作實績考評辦法和工作激勵機制,確保民政工作規范高效,有章可循。要經常深入基層查看災情,了解民生,切實發揮民政為民服務的職能作用,幫助弱勢群體排憂解難,自覺地對民政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開展檢查,對五保、低保、被撫恤等人員進行走訪,掌握其生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六
20xx年在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同志們的親切關懷下,我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服從服務于大局的穩定,以年初制定的目標為主線,以爭先創優為動力,更新觀念、深化改革、真抓實干、突出重點,全面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一、思想上勤學習、完善自我
做為民政工作人員,雖然在民政戰線工作了多年,但自我感覺仍然是一名新兵,很多知識需要學習,很多業務需要熟悉,很多經驗需要積累,很多關系需要溝通。因此只有不斷地完善自我、純潔思想、端正意識、精通業務、扎實工作,才能上無愧于黨組織、下無愧于民政對象。所以,在實際工作中,自己注重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學習民政政策知識,提高業務能力;學習社會知識,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注重深入實際,調查研究,不敷衍、不盲從, 事事從大局考慮,從實際出發,減少失誤;注重廉政,不奢侈,不浪費,管好用好款物,同時擺正自己的職責,工作想在前,事情做在前。做到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講大局、講團結、講紀律、講奉獻。做到堅持三個堅持、做到四有、發揮個種作用。工作中堅持全心全意為基層為民政對象服好務;堅持工作要有作為、有位置、爭排頭、創一流;堅持辦實事講實效。工作中要有敬業精神,以民為本,以局為家,樹立民政人的威信和形象;要有較強的工作能力,擔得起擔子,負得起責任,做得好事情;要有勤奮精神,克服懶惰作風,杜絕拖拉作風;要有較強的競爭意識,上進心理,工作不甘落后,向高標準看齊,向高目標奮進。在工作中要發揮民政干部為政府當好參謀的作用;要發揮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紐帶和橋梁的作用;要發揚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作用;要發揮民政工作的穩定機制作用,使民政工作更好地為經濟發展服務,為社會進步服務。
二、全面做好各項工作
1、五保工作。認真審核五保對象,核銷死亡13人,按照各村上報的新增對象,逐人逐戶核實調查,確定上報審批17人。現全鎮尚有五保供養人數193人,其中集中供養193人,集中供養率達100%。并不斷加大敬老院建設和管理的力度,在xx年擴建的基礎上,逐步完善敬老院配套設施建設,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項管理制度。
2、低保工作。通過調查,納入低保對象的農村515戶,915人;城鎮55戶,76人。共落實打卡發放低保資金近90萬元,并對低保對象,實行動態管理,該核銷的及時核銷。
3、大病救助工作。我鎮20xx年核實上報了85戶,爭取救助資金的近30萬元,減輕了不少困難家庭經濟和精神負擔。
4、草危房改造工作。市下達我鎮草危房改造任務6戶,我鎮實際落實改造10戶。我們在調查的基礎上,分別與10個村,10戶簽訂了協議書。至目前,已全部落成建好新房。
5、做好雙擁工作。
① 對當年退伍軍人的優待金足額兌現;
② 組織20xx年退伍軍人進行技能培訓;
③ 為重點優撫對象在國家給予的定期生活補助費的基礎上,鎮補助每人每月20元;
④ 對重點優撫對象看病交納了住院保險和雙份合作醫療,實行“四免十減半”,定期不定期的走訪慰問。對他們遇到的困難,盡量給予及時幫助;
⑤ 春節期間我鎮組織召開優撫對象春節座談會,走訪慰問重點優撫對象,通過座談會和走訪慰問的形式進一步了解了優撫對象的生產、生活現狀,并對其中生活困難的給予及時幫助。
6、做好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舉辦了村委會組成人員培訓班,督促村委會的建設,做到不斷完善制度。推進各村委會工作規范運行。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扎實推進,堅持每季度對16個村的村務公開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督促整改。
7、發展社會福利事業。按照有利于安置殘疾人就業,有利于發展社會福利事業,有利于地方經濟發展的原則,加強對福利企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福利彩票的發行宗旨及xxx扶老、助殘、救孤、濟困、賑災xxx這一鮮明旗幟,加強對福利彩票銷售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充分利用行政和市場的兩個推力,極大增強了福利彩票的影響力和知曉度并初步打開了我鎮福利彩票銷售的市場。
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望鄉黨委、政府給予批評指正,以便進一步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思想覺悟,使自己成為一名合格的鄉干部,為我鎮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七
20xx年,民政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屆*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惠民生、保穩定、促和諧,著力完善制度、規范管理、提升能力、優化服務,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實現新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創新業績,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上體現新作為,在提升公共服務水平上實現新突破,在隊伍建設上樹立新形象,為全縣科學發展跨越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新的貢獻。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況
(一)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加大社會救助力度。
1、城鄉低保、農村五保標準再次提高。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城市低保對象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養五保對象由每人每年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2、科學合理確定救助對象。根據xxx《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和《濮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等有關低保政策規定,結合實際,出臺了《**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細則》和《**縣城鄉低保工作責任及追究辦法》將家庭收入在保障標準以下的家庭全部納入低保。根據實際情況,將家庭主要勞動力患有癌癥、白血病、尿毒癥等重大疾病患者或重殘(殘聯認定的二級以上殘疾、一家多殘)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納入低保,保障面得到不斷擴大。一年來,我縣農村低保對象共25861戶,30361人,共發放資金萬元;城市低保對象1677戶3115人,共發放資金萬元。
3、農村五保供養水平不斷提高。全縣有農村五保供養對象4028人,其中集中供養590人,分散供養3438人。我們嚴格執行國家、省關于“五保”的有關政策,將農村“三無人員”全部納入“五保”,予以保障;散供養資金到位。認真落實國家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對分散供養農村“五保”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保障了他們的基本生活。20xx年,共撥付五保供養對象補助資金萬元。
4、不斷完善自然災害應急保障體系,減災救災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強化災害應急管理,切實做好災情上報工作。一年來,我縣發生一次風雹自然災害,全縣農作物受災面積千公頃,成災面積千公頃,受災人口萬人,損壞房屋9間。直接經濟損失1898萬元,其中農業經濟損失1896萬元。
按照救災款物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市民政局《鄉、村救災款物管理使用規程》的要求,按照“重點救助、分類發放”及“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將救災款發放到困難災民手中,經個人申請、民主評議、村委申報、鄉政府批準、張榜公布等程序,結合各鄉鎮需救濟情況,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要求鄉(鎮)嚴格救濟對象審批和發放程序,建立災民救助臺帳,真正把有限的救災款物用到了最需要和最困難的人身上,確保了全縣穩定,達到了救災工作“五有兩杜絕”的工作目標,有力地保障了受災群眾的生活。20xx年下撥救災款35萬元,共救濟災民3319戶7532人。
5、孤兒及特殊群體救助工作有序開展。我縣現有孤兒261名,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我縣孤兒已全額享受孤兒救助資金每人每月600元,今年共計孤兒生活補助金萬元。根據豫民文【20xx】14號文件要求,為準確核實孤兒身份,統一認定標準,明確工作程序,有效地規范孤兒的登記和管理工作。孤兒保障實行動態管理,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每年對《兒童福利證》領取人重新審核一次,并報縣民政部門審批備案。對新增認定合格人員發放證件,對年滿18周歲、致孤原因消除、弄虛作假的經核實后《兒童福利證》收回,取消領取資格。
孤兒大學生救助是最近幾年才新增的一項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對考取全日制高等學校的孤兒的一項救助。今年有2人。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艾滋病人員救助金。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我們依據縣防疫站提供的人員名單,按照艾滋病人員救助金200元/月,實行社會化發放。今年共救助62人,發放資金158200元。
40%人員救助金發放。全年共計發放救助金萬元。
6、老齡事業進一步發展。一是積極貫徹落實《老年法》和省市優待老年人相關規定,接待、協調處理涉老信訪案件30余起,依法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二是落實高齡老人優待政策,為了使我縣老人能夠安度晚年,縣級領導非常重視,多方籌資,為我縣11019位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全年累計發放萬元,同時為高齡老人提供印刷申報表格100000份,并與各鄉鎮協調相關工作;開展老年慈善救助活動,慰問老年人48人,設立敬老宣傳牌5個;慰問老年人實物折合金額58600元;向12名高齡、困難老人家庭發放救助金6000元;保障落實好老年人在社保、福利、就醫、法律咨詢和外出乘車、觀光、旅游等方面優待政策,解決60歲以上老年人出門難、辦證難的問題,免費代為本縣居住的老年人向上級老齡部門申請辦理了《河南省老年人優待證》,發放《老年法》讀本20xx份。三是繼續做好農村居家養老試點工作,指導試點鄉鎮成立了相應機構,為試點村購置了三輪車、洗衣機、檔案柜等,幫助試點村成立了居家養老服務站,完善組織和制度、制作版面。
7、醫療救助能力逐步提升。20xx年,我縣醫療救助工作注重能力建設,形成了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規范的醫療救助體系。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在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的基礎上,又積極探索新途徑、新辦法,出臺了城鄉醫療救助的補充規定,使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更公平、更合理,使有限的資金更能發揮作用。
救助對象最初是城鎮“三無”、農村五保、城鄉低保和長期患各種重大疾病造成實際生活水平低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困難家庭。根據縣政府制定的《**縣臨時救助暫行辦法》(清政〔20xx〕18號)規定,將大病患者藥費自負超過2萬元的列入救助范圍。救助對象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150%的低保邊緣困難群眾;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人戶分離困難家庭人員;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困難人員。一年來,共救助城鄉醫療對象7851人,累計救助資金萬元。
(二)全面落實各項優撫政策,切實做好涉軍群體信訪穩控工作
1、全面落實各項優撫政策。一是按照規定,按要求足額發放各類優撫資金。一年來,共為5380余人重點優撫對象發放撫恤補助資金1723萬余元。二是做好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幫助農村優撫對象參加“新農合”。一年來為1795名優撫對象繳納20xx年參加新農合費用萬元;在為1949名優撫對象發放門診補助萬元;重點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補助。重點優撫對象因病住院的,經新農合報銷后的剩余部分,仍按照“復員軍人、三屬、傷殘軍人報銷40%,年度報銷400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核退役人員報銷30%,年度報銷3000元”的規定給予報銷。共為400余名重點優撫對象20余萬元。三是做好優撫對象和義務兵家屬的優待工作。根據省市關于加強和改進義務兵優待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據統計部門提供的20xx年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和20xx年度我縣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制定了我縣義務兵優待標準,20xx年我縣農村義務兵優待標準為10169元,城鎮義務兵優待標準為13200元。隨著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對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標準進行了相應調整,烈屬優待標準為1525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5%),在鄉復員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優待標準為1017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殘疾軍人優待標準為814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核退役人員優待標準為508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的5%)。根據調整后的優待標準,積極做好優待金預算并及時提供給財政部門,共優待義務兵515人、優撫對象2037人,發放優待資金643萬元,四是做好維穩工作。“八一”前夕,縣四大班子領導慰問了我縣的武裝部、通訊連、消防支隊、武警中隊,共送去慰問金萬元。慰問重點優撫對象和生活貧困義務兵家屬114戶,發放慰問金萬元。五是孟瑞鵬追烈工作圓滿完成。今年2月26日孟瑞鵬為救2名落水兒童英勇犧牲的事件發生后,立即在全國范圍內引起強烈反響,各級部門對孟瑞鵬的英勇行為給予了充分肯定。我們積極進行事情經過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及時為孟瑞鵬進行申報追認烈士。經過縣、市政府逐級請示,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復,評定孟瑞鵬為烈士。孟瑞鵬烈士的一次性撫恤金76萬余元已發放到了孟瑞鵬父母手中。
2、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工作有序開展。一是認真做好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接收報到工作。20xx年度我縣共接收退役士兵221人,其中自主就業退役士兵21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10人(其中城鎮安置對象8名、轉業士官2人)。二是認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為貫徹實施全民技能振興工程,針對退役士兵我們積極推進自謀職業、崗前培訓和就業服務“三位一體”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根據國家、省、市培訓精神,我們認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工作,20xx年度應培訓人數211名,我縣實際參訓人數是120人。目前培訓獲證人員汽車駕駛17人,計算機16人,挖掘機22人。三是及時、足額發放退伍安置經費。為211名退役士兵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費萬元。發放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費萬元。為7名選擇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發放了萬元的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為8名安置對象申請了待分配期間生活補助資金萬元。
3、積極做好穩控和化解工作。我縣涉軍群體不穩定的因素主要是參戰參核退役人員,特別是對越參戰人員299人和抗美援老作戰人員179人這兩個群體,他們現在的主要訴求就是農村籍的要求參加企業養老保險,60歲后享受退休待遇;越戰退役人員的下崗再就業問題。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八
民政工作涉及千家萬戶,時刻裝著老百姓,以特別的愛心、特別的熱心、特別的耐心和特別的責任心,扎扎實實的工作,把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的關心和愛護傳遞給老百姓,切實地為老百姓分憂,千方百計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xx社區社區201x年做了如下工作:
一、社會救助工作
落實政府對社區貧困居民、殘疾人、軍烈屬的關心,認真做好低保家庭、城市解困家庭、貧困大學生家庭等優惠政策的落實。截止目前本轄區共有低保戶xx戶,xx人。為xx名城鎮特困人員實施了大病醫療救助,救助資金xx元,為xx戶低保戶、低收入家庭發放房屋租賃補貼xx元,發放面粉袋、清油公斤、水餃份、御寒衣物(鞋子、衣服、被褥)各套,為轄區城鄉解困戶解決xx元大病醫療救助金。將xx戶貧困家庭納入城鄉解困范圍,享受政策,保障了在政策扶貧、結對扶貧等各項優惠政策的全面落實。
二、優撫工作
對優撫對象進行了調查核實。我們制度了切實可行的普查方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和熱情服務的原則,切實做到見本人查原檔、對證件、高標真、快節奏、嚴要求的完成率普查工作。
三、貧困大學生救助工作
對轄區內貧困家庭進行了摸底,為xx戶貧困家庭子女申請到了貧困大學生救助金。
四、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保障工作
對困難戶無住房家庭進行了摸底、統計,并對xx戶符合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申請到了廉租房補助。
五、殯葬管理工作
1、建立了死亡人員臺帳,20xx年社區全年共死亡xx人。
2、利用政策宣傳會等形式向轄區居民宣傳殯葬管理條例。
一年來,我們做了許多工作,但仍有許多不足之處,思想還不夠解放,思路還需進一步拓展,工作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大。今后我轄區民政工作將面臨新的熱任務和壓力,我們要以“滿意在民政”為目標,緊緊圍繞市局提出的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改善民生、發展民生、服務社會”的核心要求,以民為本搞服務,為民解困促發展,切實把各項救助政策落實到實處,不斷推動和諧轄區、和諧家庭建設,自覺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九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現行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自205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辦法的詳細內容。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xxx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xxx民政、衛生計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衛生計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救助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完善社會救助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政府安排的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擠占挪用。社會救助資金的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統一規劃建立社會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社會救助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第七條 國家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
第八條 對在社會救助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條 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條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
第十一條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三)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準,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對批準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發給最低生活保障金。
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條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及時決定增發、減發或者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決定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三章 特困人員供養
第十四條 國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第十五條 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二)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療;
(四)辦理喪葬事宜。
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確定、公布。
特困人員供養應當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
第十六條 申請特困人員供養,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特困人員供養的審批程序適用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第十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況,發現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人員,應當主動為其依法辦理供養。
第十八條 特困供養人員不再符合供養條件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準后,終止供養并予以公示。
第十九條 特困供養人員可以在當地的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也可以在家分散供養。特困供養人員可以自行選擇供養形式。
第四章 受災人員救助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對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災害嚴重影響的人員,提供生活救助。
自然災害救助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第二十一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設立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庫,保障自然災害發生后救助物資的緊急供應。
第二十二條 自然災害發生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應當根據情況緊急疏散、轉移、安置受災人員,及時為受災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品、飲用水、衣被、取暖、臨時住所、醫療防疫等應急救助。
第二十三條 災情穩定后,受災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評估、核定并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第二十四條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住房損毀嚴重的受災人員進行過渡性安置。
第二十五條 自然災害危險消除后,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門應當及時核實本行政區域內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并給予資金、物資等救助。
第二十六條 自然災害發生后,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為因當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第五章 醫療救助
第二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制度,保障醫療救助對象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第二十八條 下列人員可以申請相關醫療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二)特困供養人員;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第二十九條 醫療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對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
(二)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個人及其家庭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給予補助。
醫療救助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療救助資金情況確定、公布。
第三十條 申請醫療救助的,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審核、公示后,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特困供養人員的醫療救助,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直接辦理。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相銜接的醫療費用結算機制,為醫療救助對象提供便捷服務。
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對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無力支付急救費用的急重危傷病患者給予救助。符合規定的急救費用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支付。
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應當與其他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
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三十三條 國家對在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給予教育救助。
對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以及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
第三十四條 教育救助根據不同教育階段需求,采取減免相關費用、發放助學金、給予生活補助、安排勤工助學等方式實施,保障教育救助對象基本學習、生活需求。
第三十五條 教育救助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對象的基本學習、生活需求確定、公布。
第三十六條 申請教育救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就讀學校提出,按規定程序審核、確認后,由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十
在這一年來東岳社區認真為民辦事,堅持以人為本、實事求是,認真落實民政低保工作、困難群眾救助、醫療救助等各項民生救助的方針政策。做到民生對象有進有出、應保盡保、不漏保、不虛報,充分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及時送到困難居民家中。在社區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通過對民政工作民生工程文件的學習,認真地履行社區民政工作職責,充分發揮民政職能作用,努力提高社會保障功能,不斷強化社會管理,進一步規范民政工作的要求,圓滿完成了民政各項工作,并做了以下工作。
一、老齡工作
1、認真貫徹落實《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法》和老年人優惠政策,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做到老齡宣傳工作,大力營造敬老和愛老的社會氛圍。
2.社區年初均對60歲以上的老年人和“空巢”老人進行摸底、統計,建立臺帳; 社區還通過一系列的為老服務,營造了尊老、愛老、助老的良好氛圍。為老年人辦理了“老年優待、優惠證”。全年內為60歲(含60歲)以上老人辦理“老年優待證”的基本上都辦理20xx年社區民政工作總結20xx年社區民政工作總結。
3、每月社區向空巢老人進行一次“交心會”,對“交心會”后并為空巢老人開展只愿意者生活照料服務活動。而且在每個節日走訪慰問空巢老人、困難老人。
二、低保工作
1、我社區嚴格比照低保普查的有關文件要求,逐項了解低保家庭的實際情況,入戶調查認真核查低保對象的家庭情況,家庭收入情況和家庭生活狀況。
2、社區認真核對每個申請戶提供的原件、復印件,社區工作人員認真收填,一絲不茍。并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不錯保、不人情保。 20xx新申請低保戶有五戶,其中不符合條件勸回的有四戶,現低保戶為20戶,35人。實施低保動態管理,我社區在民政部門的指導下,每月對低保戶進行認真管理,在兩節期間,走訪慰問了轄區低保人員、空巢老人,并為他們送去了米、面、油等慰問品,并按時為低保人員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物價補貼等。
2、在20xx年元月分為我社區的低保戶師公云申請安身工程,在安身工程申請落實后并隨時關注房屋維修進展后一一向鎮民政匯報并發佐證圖片
三、雙擁工作
20xx年春節我社區困難群眾發放物價補貼工作。一是對各類慰問對象進行了認真調查摸底,了解實際情況,切實確定好春節慰問的對象,確保不落下一人、不丟下一家,并進行了張榜公示,公示無異議。二是為了讓困難群眾切實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本著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精神逐一的到居民家中慰問、走訪、送溫暖活動。
在日常工作中,社區加大力量開展入戶走訪工作,完善社區內退役軍人信息檔案,對家庭生活情況詳細記錄備案。
四、五保工作
本社區現共有五保戶12人,集中五保現11人,散居五保戶1人,每月我們都對我社區的五保戶進行居民養老服務,每月也將到五保戶家中慰問探訪,對他們的生活起居各方面的進行了解。
五、防災減災工作
加強社區綜合減災工作是適應全球氣候變化、減少災害風險、減少災害損失的迫切需要,是強化基層應急管理、建設安全和諧社區的重要內容。我社區在防災減災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群眾防災減災意識不斷提高,社區綜合減災工作能力逐步增強。
六、惠民殯葬保障工作
深入群眾,廣泛宣傳惠民殯葬保障制度實施辦法。社區積極深入居民群眾宣傳惠民殯葬政策,印發各種宣傳資料三百多份,使這一惠民殯改政策家喻戶曉,人人明白。推行惠民殯葬政策,減輕群眾負擔,實現基本殯葬服務均等化。
總結全年來的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存在著一些不足,今后的工作我們將繼續落實“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為廣大居民服務為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服務,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傾聽民聲,從細微處入手,從點滴做起,實實在在為困難群眾辦好事,真正讓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十一
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2003年7月21日
民政部發布2003年第24號部令
第一條
根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救助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救助管理辦法》規定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
雖有流浪乞討行為,但不具備前款規定情形的,不屬于救助對象。
第三條
流浪乞討人員向救助站求助時,應當如實提供本人的下列情況:
(一)姓名、年齡、性別、居民身份證或者能夠證明身份的其他證件、本人戶口所在地、住所地;
(二)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
(三)流浪乞討的原因、時間、經過;
(四)近親屬和其他關系密切親戚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
(五)隨身物品的情況。
第四條
救助站應當向求助的流浪乞討人員告知救助對象的范圍和實施救助的內容,詢問與求助需求有關的情況,并對其個人情況予以登記。
第五條
救助站對屬于救助對象的,應當及時安排救助;不屬于救助對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
對因年老、年幼、殘疾等原因無法提供個人情況的,救助站應當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況。
對拒不如實提供個人情況的,不予救助。
第六條
受助人員不得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救助站,隨身攜帶的物品,除生活必需品外,由救助站保管,待該受助人員離站時歸還。
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制定救助站受助人員的作息、衛生、學習等制度。
受助人員應當遵守救助站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
救助站為受助人員提供的食物和住處,應當能夠滿足受助人員的基本健康和安全需要。
受助人員食宿定額定量的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商財政部門具體規定。
第九條
受助人員在站內突發急病的,救助站應當及時送醫療機構治療。
救助站發現受助人員在站內患傳染病或者為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救助站應當送當地具有傳染病收治條件的醫療機構治療,并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采取必要的消毒隔離措施。
第十條
救助站應當根據受助人員提供的有關情況,及時與受助人員的家屬以及受助人員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該地的公安、民政部門取得聯系,核實情況。
救助站發現受助人員故意提供虛假個人情況的,應當終止救助。
第十一條
受助人員返回常住戶口所在地、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時沒有交通費的,由救助站發給乘車(船)憑證,鐵道、公路、水運等運輸單位驗證后準予搭乘相應的公共交通工具。
救助站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受助人員的親屬及前往地的有關組織、所在單位。
第十二條
救助站應當根據受助人員的情況確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過10天;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報上級民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對受助人員中的殘疾人、未成年人或者其他行動不便的人,救助站應當通知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接回;親屬或者所在單位拒不接回的,省內的由流入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通知流出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接回,送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跨省的由流入地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通知流出地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接回,送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
第十四條
對無法查明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但可以查明其戶口所在地、住所地的受助殘疾人、未成年人及其他行動不便的人,省內的由流入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通知流出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接回,送戶口所在地、住所地安置;跨省的由流入地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通知流出地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接回,送戶口所在地、住所地安置。
第十五條
對因年老、年幼或者殘疾無法認知自己行為、無表達能力,因而無法查明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也無法查明其戶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由救助站上級民政主管部門提出安置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給予安置。
第十六條
受助人員自愿放棄救助離開救助站的,應當事先告知,救助站不得限制。
未成年人及其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離開救助站,須經救助站同意。
受助人員擅自離開救助站的,視同放棄救助,救助站應當終止救助。
第十七條
救助站已經實施救助或者救助期滿,受助人員應當離開救助站。
對無正當理由不愿離站的受助人員,救助站應當終止救助。
第十八條
受助人員戶口所在地、住所地的鄉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幫助返回的受助人員解決生產、生活困難,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討;對遺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近親屬或者其他監護人,責令其履行撫養、贍養義務;對確實無家可歸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應當給予安置。
第十九條
受助人員在救助站期間應當遵紀守法,不得辱罵、毆打救助站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受助人員,不得破壞救助設施,不得毀壞、盜竊公私財物,不得無理取鬧、擾亂救助工作秩序。
對受助人員的違法行為,救助站工作人員應當及時制止;受助人員違規違紀情節嚴重的,或者發現受助人員有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請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條
救助站應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安全責任制、工作人員行為規范等規章制度,實行規范化管理。
救助站應當將受助人員入站、離站、獲得救助等情況如實記載,制作檔案妥善保管。
第二十一條
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救助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
對違反規定的,由該救助站的上級民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救助站的領導和監督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一)監督救助站落實救助措施和規章制度;
(二)指導檢查救助工作情況;
(三)對救助站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
(四)調查、處理救助站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問題;
(五)幫助救助站解決困難,提供工作條件。
第二十三條
救助站的上級民政主管部門不及時受理救助對象舉報,不及時責令救助站履行職責,或者對應當安置的受助人員不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安置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十二
年度社區民政工作計劃 xx年,我社區民政工作一直以遵守上級的領導思想為己任,在全體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績。xx年社區民政工作計劃的總要求是;以xxx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完善社區管理體制,健全服務體系,發展福利服務,構建社區救助體系,推進社區助殘服務,深化社區優撫工作,開發社區就業崗位,推動和諧社區,和諧家庭建設,為構建特色社區,綠色社區,文體品牌社區,創一流社區而努力奮斗。
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對維護社區穩定構建和諧社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意義重大,根據文化街道民政辦公室的工作要求,社區民政工作緊緊圍繞經濟發展大局,加快社區民政工作進程
1、社區工作計劃的重點將按照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堅持以民為本的民體思想,把解決基本民生問題這條主線貫穿在民政工作始終,進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實保障社區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要規范社區低保范圍,適當擴大低保救助面,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切實做到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設,努力實現社區救助工作的規范化
2、實現一個創新,堅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著力加快實施社區居民的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幫助困難群眾緩解“醫療難”問題,操作規范化的社區醫療救助制度
3、加強優撫安置保障對象制度,進一步落實撫恤補助標準,在抓好常規性優撫工作的同時,要面向優撫對象中的弱勢人群優先提供社區社會救助,體現國家和社會對他們的特殊照顧,要面向優撫對象提供社區就業服務,要面向社區軍烈家屬繼續開展擁軍活動
4、依法行政,規范管理,促進社區愛心協會和福利事業發展
積極培育和發展愛心協會,使其成為居民參與社區建設和管理的載體,組織開發愛心協會,幫助,救助特殊困難未成年人教育,特困弱勢群體和特困殘疾人,依法規范愛心協會組織行為,提高社會形象和公心力
5、發動全社區人力資源,物質資源,引進外資,動員全社區干部群眾上下一心,建設管理好社區老年活動站和福利院,通過老年活動站和愛心福利院的建設,大力開展社區為老服務,要圍繞“六個老有”既;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工作目標,擴大老年工作內容,積極解決特困孤寡老人養老問題
6、立足本職,強化措施,確保社區民政工作的落實。
要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重在落實,貴在實施,社區民政干部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職業意識和服務意識,創新思路,轉變作用,用一流的精神狀態做一流的工作,用一流的工作標準,創一流的工作業績,促進民政工作創新發展
7、要強化工作手段,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
要健全和完善目標責任制,把各項工作量化,細化,做到責任分工,職責明確,獎罰分明,確保社區民政重點工作整體推進,為建立“六位一體”即;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社區做出新的貢獻。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十三
20xx年民政辦工作在鎮黨委、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正確領導下,牢記“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充分發揮基層民政部門的職能作用,上為政府排憂,下為百姓解難,認真落實黨的各項惠民政策,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進千家萬戶,為促進我鎮社會穩定、人心安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現將一年的工作匯報如下:
1、農村低保:根據《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意見》精神,認真做好農村低保工作,按照要求成立了鎮級低保受理中心,認真接待來訪人員,并在三季度組織相關人員對我鎮20xx年度992戶農村低保家庭,共2372人進行重新評議審核,并重點保障已喪失勞動能力的孤寡老人、孤兒及重病重殘家庭,并對生活條件有所改善,已經不符合的低保家庭及時退出。通過村級評議,退出13共戶27人的原低保家庭,有14戶25人的低保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農村低保資金直接發放到各戶一折通,全年共發放農村低保金3418032元。同時完成了對現有的低保家庭信息的“全國最低生活保障系統”錄入工作。
3、切實抓好助孤工程。一是對全鎮符合條件的助養孤兒進行了全面的摸底、調查、核實,符合受助條件的30名孤兒申請了每人每月600元的助養金,二是做好孤殘兒童、少年的信息管理的摸底、匯總、上報。對于符合各類救助條件的給予及時的救助。
4、城鄉醫療救助:協調上級部門,積極為低保和五保人員辦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對20余名生活貧困和低保家庭人員進行了免費白內障復明手術。今年共救助大病患者100余人次,發放救助資金7萬元。并對農村五保戶實行零起付,全額救助。開展特困群眾生活救助工作。
5、認真做好元旦、春節期間特困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認真做好特困群眾的排查摸底和統計工作,及時為他們發放救助金,全年共為各類特困群眾發放救濟款10多萬元。
6、優撫工作:深入開展以“擁軍優撫”為中心的雙擁工作,認真落實各項優待撫恤安置政策,扎實做好優撫門診和重點優撫對象的大病醫療保險等工作。確保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金和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按新標準100%發放,配合做好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率達95%;認真整理做好和發放各類優撫和定補資金,全年共發放優撫定補金1251780元,積極落實“雙擁”政策,協助上級部門做好戰士退伍返鄉的安置金發放。對因涉軍工作引發的信訪工作進行排查摸底,對政府已經復核的涉軍信訪事件做好答復和善后工作,通過工作的落實讓各類優撫對象充分感受到黨的關懷,為爭創“雙擁模范城市”做貢獻。
7、根據政策法規開展殘疾人聯合會的各項工作,為殘疾人發放免費輪椅24輛,同時加大殘疾人信息采集力度并堅持做好殘疾證的核換工作,全年新、換發證件86人,使不同等級的殘疾人享受到各項福利政策,并根據市委市政府出臺的新政策迅速展開工作,在市規定的時間內認真審核把關,讓不同類型的殘疾人享受到了各類重殘困難生活救助金,共發放各類救助金十多萬元。同時利用培訓和福利事業讓他們能夠消除心理障礙,掌握一技之長自力更生;積極為殘疾人爭取更多的生活救助及創業貼息貸款等;把我鎮的殘疾人事業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8、配合上級業務部門做好社會行政事務管理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完成轄區內各村地名標志性建筑的拍攝和登記工作,同時老齡工作開展有序,積極做好80歲以上和90歲以上老人的尊老金發放工作,殯葬管理進一步加強。
(一)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自身素質。
民政辦工作人員始終把學習作為一種政治責任、一種精神追求,作為提高工作能力重要途徑,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認真學習黨在新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政府和上級部門的有關會議精神及各項決策部署,全面把握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的理論,力求在學習上求深求新,力求用學習的效果指導實際工作,解決實際問題。同時加強民政工作的業務學習,民政工作牽扯范圍廣泛,隨著社會民生工程的不斷加強和提高,民政的新政策不斷更新,我們根據新形勢、新任務要求認真落實業務學習,重點學習了城鄉低保、醫療救助等政策。通過學習,切實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為在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有效履職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開拓創新,努力打造陽光民政
民政股作為鎮政府的重要職能部門和窗口單位,每一項業務都與人民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連。作為窗口單位,我們從打造陽光民政、和諧民政入手,認真踏實的做好各項工作。首先我們健全規章制度,搞好優質服務。堅持以“服務第一、人民群眾至上”為宗旨。對群眾做到“來有應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接待熱心,服務細心、解答問題耐心、接受批評虛心。”做到服務周到、態度熱情、舉止文明、服務做到隨叫隨到。其次是把救災救濟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農村家庭生活狀況不一,我們積極通過開展調查核實、上報、發放救災救濟款物和大力實施醫療、教育等社會救助制度,確保受災群眾生活有保障、不出大的問題
(三)透明管理,規范運行
工作的開展中我們牢固確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宗旨,同時規范程序,增加透明度,特別是針對百姓關注的低保工作,我們在各居委會成立了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參加的低保評議小組,對低保程序施行全過程評審。同時,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落實申請承諾、收入申報、審批程序、資金核發、定期走訪、數據統計、資料歸檔等一整套較為規范的工作制度,保證了低保工作的規范運行。二是實行陽光作業,每個居委會建立公示欄,接受社會監督。在調查認定各類救助對象時,層層把關,堅持實事求是、公開辦事,讓群眾參與到整個過程中來。努力打造預算民政、項目民政、陽光民政的工作理念。
一是繼續在提高救災救濟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及時做好災情的核查、匯總和上報工作,合理分配救災款物,確保救災工作規范有序、扎實有效。
二是在提高社會救助工作水平上下功夫。繼續完善城鄉低保制度的落實,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嚴格審批制度,搞好年度復查,強化動態管理。擴大困難群體保障范圍和保障能力。進一步搞好各項社會救助政策的銜接,保障和改善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三是在切實維護優撫群體的利益上下功夫。切實做好涉軍維穩工作,為復員退伍軍人排憂解難,為黨委、政府分憂。
四是在促進社會福利事業發展上下功夫。做好慈善助學工作,發展慈善事業。積極開展老齡維權工作,深化敬老助老為老活動,努力發展老齡事業。
總之,一年以來我們民政股克服經費少、人員不足等困難,順利完了鎮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項任務,較好地解決了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服務宗旨,但是我們還存在著工作中業務的學習和更新不及時的現象,在處理問題中政策的運用不夠靈活和態度不夠耐心等問題存在,這都需要我們在以后的工作中進一步的改正和克服。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們有決心也有信心在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業務部門的具體指導下,在兄弟單位的幫助下和廣大群眾的監督下把工作做的更好更實,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廣大群眾身邊。切實做到陽光民政、和諧民政和群眾滿意的民政。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十四
全區社會救助、救災、救濟工作培訓班的主要任務是業務培訓,按照精簡會議的精神,我就20__年全區民政重點工作作以報告,也是與同志們的一次工作交流。我重點講三個問題:目前民政工作面臨的環境、20__年的重點任務和怎樣去落實。簡單講就是環境、任務和落實。
一、目前民政工作面臨的環境
我用5對矛盾分析和大家探討民政工作目前的大形勢和大環境。
一是,經濟領域改革深入推進和社會領域改革相對滯后的矛盾。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經濟領域的改革深入推進,而社會領域改革相對滯后,產生了許多社會問題,而又缺乏相應的制度安排。比如:企業改革使更多的企業職工變成“社會人”,由此引發的社會保障問題;農民大量的涌進城市務工,引發的勞動保障、醫療保障等問題;還有留守兒童、婦女、和空巢老人等“61、38、99”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安全保障問題;還有養老問題,據統計,20__年底我國老齡人口將突破2億,占總人口的14、9%。這表明我國在未富的情況下提前進入老齡化社會;還有孤兒、五保、無著人員等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等等。這些社會問題都與民政工作有關,我們應該思考如何處理好這些社會問題。
二是,政府的救助能力與群眾期望值不匹配的矛盾。隨著民主化進程的加快,經濟的發展,群眾對政府的期待 越來越高。困難的群眾需要政府的救助,并且期望值很高,而政府自身的財力、人力卻有限。加之,部分群眾對民政政策和工作知之甚少,了解不夠,很容易產生誤會,引發不滿。
三是,民政業務內部和城鄉二元結構發展不平衡的矛盾。民政部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
一直到1978年設立“xxx民政部”。隨后,國家幾次大的機構改革,民政部門始終是保留部門,雖然職能有增有減,但“上為黨政分憂,下為百姓解愁”的宗旨沒有變,作為xxx建設的一部分,社會保障工作的一部分,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的職能沒有變。
目前,民政工作內部,業務發展不平衡,短腿是養老問題、社會組織管理、殯葬改革。在全國十三次民政會議之后我區養老工作正式啟動,去年建成農村幸福養老院53個,兩個示范點,鄰德日間照料中心已投入使用。社會組織管理現在成為一項重要的民政工作。從國家層面來講,民政部的民間組織管理局,是人多、錢多、高學歷最多的單位。將來社會結構大的框架分為政府、企業、社會組織這三大類。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組織將會有一個大的發展態勢。今年以來,中辦和國辦聯合發文,要求黨員干部帶頭推進殯葬改革。殯葬改革在我區相對滯后,要推進這項工作任務重、難度大。同時,還有城鄉二元結構導致的政策不平衡問題。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都在城市、農村有不同的標準。現在,我們只是在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方面實現了城鄉一元化。
四是,貫徹上級政策法規、要求與地方實際相結合的矛盾。上面制定政策,下面貫徹落實,但在執行過程中,困難多、矛盾大,民政工作最突出的問題是事多人少,事雜面寬。好多工作上面把包袱甩給地方,而地方財政又無力落實各項配套。還有涉及人事、編制方面的事情,也讓地方解決,而決定權在上級,相互推諉扯皮。
五是,民政系統自身作風建設與信息化加速、新媒體發展、公共輿論監督相適應的矛盾。目前,在全區民政系統干部中作風方面存在不少問題,但最為集中的表現是:一是民政政策宣傳不到位;二是政策執行過程中不透明;三是部分干部辦事不公,效率低下,攬功推責,優親厚友等;四是個別干部還存在吃、拿、卡、要等損壞群眾利益的行為。
媒體報道了在xxx常務會上的一段話,我念給大家聽。克強談到:有一位副部級官員,村干部為了“討好”他,一直給他父親發低保。“這用得著嗎?難道副部長級干部沒錢供養自己的老子?說白了這就是送人情嘛,這堅決不行!”說到這里,克強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所以一定要把信息披露制度嚴格建立起來,防止暗箱操作,低保金的發放要像劃分土地那樣,讓老百姓監督”。這里,我告訴大家,克強在xxx第二次廉政會議上講,過去設了好多高壓線,但沒有通電,現在要給高壓線通電。民政的好多政策歷來都是高壓線。現在,紀檢、檢察都很關注民政這支隊伍,作為查辦案件的一個重點。
隨著信息化加速,新媒體的發展,輿論的監督。民政工作,民生方面的問題成為媒體的熱點,從近兩年來看,去年的蘭考孤兒燒死事件、周口平墳事件、沈陽敬老院著火事件、貴州流浪兒童在垃圾桶死亡等事件,這些事件都和民政有關,民政工作處于前所未有的高風險狀態。這里,我給同志們講一下,近兩年民政干部的一些情況。20__年國家對民生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隨后民政部門就城鄉低保進行了排查,內部消息,全省排查退出20萬人,共處理民政干部200余人。據近期媒體消息,2013年,我省累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事件235件,處理37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160人。其中周至縣116名公職人員騙取低保金問題被查。
以上分析都表明,民政工作比過去任何時候都任務重、難度大、要求高。作為民政干部,一定要準確把握新時期民政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環境、新任務、新要求,厘清機遇與挑戰,條件與困難,明確工作思路,全力推進落實,才能取得新的、更大的工作成績。
全國十三次民政會議和省、市民政會議之后,我們認真分析研判,提出建設數字、保障、陽光、文化民政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各方面的廣泛認同。
保障民政是民政工作的根本職責。全國第十三次民政會議對民政職能有了新的的定位,對新形勢下加強民政工作提出了“一統四分”的新概括:“一統”就是充分發揮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骨干作用。“四分”就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努力發揮民政的保底作用,成為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擔當者;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方面,努力發揮民政的基礎作用,成為創新基層社會管理的積極促進者;在國防和軍隊建設方面,努力發揮民政的支持作用,成為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有力支持者;在提供和強化社會服務方面,努力發揮民政的支撐作用,成為基本社會服務的重要提供者。
建設陽光民政的核心是事權下移,信息公開,讓群眾監督群眾,讓群眾監督干部。我們已制定了改進作風建設陽光民政的十項措施,把各類民政救助的審核權交給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把評議說話權交給群眾,擴大群眾的參與權和知情權,工作在陽光下運行,接受群眾監督。
建設文化民政首先要弘揚民族文化,要做民族傳統文化的傳承者。大力弘揚扶弱助殘、扶貧幫困的“善”文化,愛親敬老、孝敬父母的“孝”文化和見義勇為、舍己救人的“義”文化。還要提煉和鑄造我們民族人特有的文化。要大力弘揚民政干部默默無聞、無私奉獻的“孺子牛”精神,勇于擔當、敢于作為的“拓荒者”精神和剛正不阿、公平正義的“包公”精神。
二、20__年民政工作重點任務
20__年全區民政工作要點已下發,我們要圍繞建設數字、保障、陽光、文化民政這一目標,集中抓好八項重點工作。
一是,以提升能力建設為重點,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以深入貫徹和“十二五”專項規劃為抓手,積極完善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聯動機制,提升減災救災工作整體合力。積極爭取災后重建、冬春救助等各類救災資金,切實做好受災困難群眾緊急轉移安置、過渡性生活救助、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和冬春救助等工作。不斷加強災害信息化隊伍建設,提升災情上報水平。規范受災人員救助標準,健全救災工作機制。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1個。2月份進行一次救災資金及救災物資專項檢查,并將檢查結果進行全區通報。安排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并督促檢查值班情況,積極應對突發災害。
五是,以規范、創新、服務為著力點,進一步探索社會組織管理的路徑。制定社會組織登記、年檢工作程序指南,實現登記、年檢規范化管理。做好“四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工作。開展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清理規范工作。搭建社會組織綜合評估工作平臺。開展調研并籌劃組建社會組織孵化基地。規范社會組織檔案管理。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踐探索,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六是,以雙擁模范城復驗為統攬,做好優撫安置工作。認真鞏固全省雙擁模范區成果,推進雙擁文化建設和社會化雙擁。認真貫徹和,及時足額發放各類優撫對象的生活補助。完成239座零散烈士墓的遷建任務,完成烈士陵園修繕尾留工程。認真貫徹落實,做好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免費技能培訓報名和地方經濟補助的發放工作。進一步加大安置遺留問題解決力度,積極落實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政策。
七是,以服務大局、服務群眾為落腳點,提高社會事務管理水平。根據省上統一安排,積極做好調整鄉鎮和行政村工作。增強區劃地名管理服務效能,推進平安邊界建設,加強地名文化建設。規范婚姻、收養登記管理,提升服務水平。在照金、瑤曲、廟灣三鎮設立婚姻登記處,開展登記預約服務,進一步方便群眾。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基本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討現象。積極穩妥地推進殯葬改革,完成2個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任務。
八是,以民生項目建設為支撐,更好的服務大局。圍繞國家民生領域的各類規劃,積極爭取各類基本社會服務項目,做好項目的前期準備、策劃、包裝和建設,使更多的民生項目落戶我區。年內爭取各類國家資金5000萬元。
三、緊抓“三個抓手”,推動各項任務的落實。
我們要緊抓“理念引領、機制保障、措施落實”三個抓手,推動各項任務的落實。
理念引領,理念引領就是強化建設數字、保障、陽光、文化民政的理念。創新學習方式,拓寬學習渠道,提升學習效率。不斷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提升廣大群眾對民政政策的知曉率。加強機關文化建設,用文化引領人,教育人。
機制保障,除了機關制度進一步健全之外,各項民政業務的運行機制也要不斷地完善。健全城鄉低保、醫療救助、五保供養、救災救濟、社區建設、養老體系建設以及專項資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運行機制。進一步合理的劃分事權,給鄉鎮(街道)進一步下放事權。今年把婚姻登記權給照金、廟灣、瑤曲三個鎮下放。
措施落實,要突出各項政策、工作任務落實的督促檢查,結果要通報,違規、違紀要責任倒查。同時要推進信息公開,接受群眾、輿論媒體的監督。
借此機會,我對民政干部提幾點要求:
學習政策,宣傳政策。從國家政策法規到地方制度,民政政策不計其數,這就要求民政干部一定要加強政策的學習,同時加大政策的宣傳。
公正、公平,公開、陽光。作為民政干部一定要作“包公”,公正、公平做事,還要公開、陽光,讓老百姓知情。
各負其責,各盡其職。就鄉鎮、民政部門,不同層面的領導和干部來講,明確職責分工,實行責任追究制。
嚴于律己、清正廉潔。民政干部面對的是困難群眾,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嚴于律己、清正廉潔。
同志們,民政、民政,就是為民之政。目前,民政工作比過去任何時候都任務重、難度大、要求高。我們民政人,一定要牢記使命,恪守職責,以愛民之心,為民之行,為民解困,為民服務。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十五
(一)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不斷提高困難群眾救助水平
一是完善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要建立和完善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9種特病患者醫療救助制度,政府將設立特殊疾病醫療救助基金,著力解決困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使困難群眾得到切實有效的救助。
二是逐步擴大救助范圍。要繼續推進分類施保和專項救助。繼續開展形式多樣的扶貧幫困送溫暖活動,有針對性地解決貧困群眾基本生活、就醫、子女上學、居住等方面的實際困難。
三是抓好低保提標工作。按照市里總體部署安排,從3月份起,提高城市低保標準;從4月份起,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同時提高農村五保戶供養金和城鄉孤兒低保標準。
(二)大力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滿足老齡群體基本需求
一是大力推進養老服務社會化。今年要將養老服務社會化工作作為全年工作重點,按照以居家養老為基儲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社會福利發展新模式,進一步完善投資主題多元化,服務設施規范化,服務對象大眾化,服務人員專業化的為老服務新格局。
二是廣泛開展為老服務活動。要建立老年人應急呼叫服務系統,在政府已經免費為全區68名70歲以上的低保獨居老人、傷殘軍人、老紅軍、孤寡老人和80歲以上的空巢老人安裝“應急呼叫系統”基礎上,要擴大安裝范圍,力爭今年達到100戶。并以此為契機、動員社會服務機構,發展為老服務產業,開展為老服務。組織義工隊伍深入開展與“困難、空巢、孤寡、殘疾”老人結對關愛多種形式的活動,形成人人關愛老年人的濃厚氛圍。
(三)進一步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全面推進城鄉社區有序發展
(四)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不斷提高優撫群體的服務保障水平
一是全面落實優撫安置政策。要貫徹落實好國家和盛市、區各項優撫安置政策,幫助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要落實退役軍人就業指導政策,建立以技能培訓為基儲以就業服務為支撐、以自主擇業為方向的安置保障機制。要認真做好無軍籍退役職工的接受安置工作,有計劃的開展退役職工文化娛樂活動。幫助貧困優撫對象脫貧,資助貧困大學生就學。
(五)加強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服務社會功能
要重點培育促進經濟發展、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社會團體,鼓勵發展慈善、教育、社會福利類以及科技文化、社區服務等方面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積極扶持社區公益性服務;廣泛引進社會服務團體,承接從政府社會事務和公共管理只能剝離的專業性、經營性服務,實現社區服務主體多元化。要創新社會組織的管理方式,引導社會組織加強自律和誠信建設。
(六)大力發展慈善事業,營造互助共濟和諧向善的良好社會氛圍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十六
我社區管轄內的除了本社區居民外,還居住著原搬運公司、航運公司、二輕局等多家單位人員;由于都是老企業,經濟效益不佳,直接導致了困難居民的增多。為了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的更好,真正讓困難群體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為創建和諧社區打下良好的基礎,特制定20--年人民社區民政低保工作計劃如下:
二、對低保戶家庭實行定期走訪制度,及時掌握他們近期的家庭生活狀況,實行動態管理。
三、為孤寡老人,殘疾人上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務。
四、定期召開低保人員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有關低保政策。同時,傾聽低保人員的建議和意見。
五、積極鼓勵支持享受低保人員創造就業機會,鼓勵他們樹立自強自立的精神,為創建和諧社區做出應有的貢獻。
在今后社區民政低保工作中將繼續落實“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在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尤其是為最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服務方面加大精力,將困難群眾的需要作為工作的第一信號,深入居民,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傾聽民聲,從細微處入手,從點滴做起,實實在在地為困難群眾辦好事,辦實事,真正讓困難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為建設和諧、美麗、魅力、包容、大愛、幸福新城關,而貢獻我們的力量。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十七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xxx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xxx民政、衛生計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衛生計生、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救助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完善社會救助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政府安排的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擠占挪用。社會救助資金的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統一規劃建立社會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社會救助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第七條 國家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
第八條 對在社會救助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最低生活保障
第九條 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條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
第十一條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后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三)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并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準,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對批準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發給最低生活保障金。
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條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及時決定增發、減發或者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決定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三章 特困人員供養
第十四條 國家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給予特困人員供養。
第十五條 特困人員供養的內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條件;
(二)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療;
(四)辦理喪葬事宜。
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確定、公布。
特困人員供養應當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銜接。
第十六條 申請特困人員供養,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特困人員供養的審批程序適用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第十七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況,發現符合特困供養條件的人員,應當主動為其依法辦理供養。
第十八條 特困供養人員不再符合供養條件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供養服務機構應當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準后,終止供養并予以公示。
第十九條 特困供養人員可以在當地的供養服務機構集中供養,也可以在家分散供養。特困供養人員可以自行選擇供養形式。
第四章 受災人員救助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對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災害嚴重影響的人員,提供生活救助。
自然災害救助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第二十一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設立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庫,保障自然災害發生后救助物資的緊急供應。
第二十二條 自然災害發生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應當根據情況緊急疏散、轉移、安置受災人員,及時為受災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品、飲用水、衣被、取暖、臨時住所、醫療防疫等應急救助。
第二十三條 災情穩定后,受災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評估、核定并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第二十四條 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住房損毀嚴重的受災人員進行過渡性安置。
第二十五條 自然災害危險消除后,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門應當及時核實本行政區域內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對象,并給予資金、物資等救助。
第二十六條 自然災害發生后,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為因當年冬寒或者次年春荒遇到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第五章 醫療救助
第二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制度,保障醫療救助對象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第二十八條 下列人員可以申請相關醫療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
(二)特困供養人員;
(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第二十九條 醫療救助采取下列方式:
(一)對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
(二)對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個人及其家庭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給予補助。
醫療救助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療救助資金情況確定、公布。
第三十條 申請醫療救助的,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審核、公示后,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和特困供養人員的醫療救助,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直接辦理。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相銜接的醫療費用結算機制,為醫療救助對象提供便捷服務。
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對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無力支付急救費用的急重危傷病患者給予救助。符合規定的急救費用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支付。
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應當與其他醫療保障制度相銜接。
第六章 教育救助
第三十三條 國家對在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給予教育救助。
對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以及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
第三十四條 教育救助根據不同教育階段需求,采取減免相關費用、發放助學金、給予生活補助、安排勤工助學等方式實施,保障教育救助對象基本學習、生活需求。
第三十五條 教育救助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教育救助對象的基本學習、生活需求確定、公布。
第三十六條 申請教育救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就讀學校提出,按規定程序審核、確認后,由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
第七章 住房救助
第三十七條 國家對符合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給予住房救助。
第三十八條 住房救助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發放住房租賃補貼、農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實施。
第三十九條 住房困難標準和救助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住房價格水平等因素確定、公布。
第四十條 城鎮家庭申請住房救助的,應當經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直接向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核家庭收入、財產狀況和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家庭住房狀況并公示后,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由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優先給予保障。
農村家庭申請住房救助的,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通過財政投入、用地供應等措施為實施住房救助提供保障。
第八章 就業救助
第四十二條 國家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并處于失業狀態的成員,通過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培訓補貼、費用減免、公益性崗位安置等辦法,給予就業救助。
第四十三條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該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
第四十四條 申請就業救助的,應當向住所地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核實后予以登記,并免費提供就業崗位信息、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第四十五條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但未就業的成員,應當接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介紹的工作;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拒絕接受介紹的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等相適應的`工作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決定減發或者停發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第四十六條 吸納就業救助對象的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等就業扶持政策。
第九章 臨時救助
第四十七條 國家對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
第四十八條 申請臨時救助的,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經審核、公示后,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救助金額較小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情況緊急的,可以按照規定簡化審批手續。
第四十九條 臨時救助的具體事項、標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公布。
第五十條 國家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臨時食宿、急病救治、協助返回等救助。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時發現流浪、乞討人員的,應當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機構求助。對其中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其他人員,應當引導、護送到救助管理機構;對突發急病人員,應當立即通知急救機構進行救治。
第十章 社會力量參與
第五十二條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社會救助。
第五十三條 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財政補貼、稅收優惠、費用減免等政策。
第五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將社會救助中的具體服務事項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
第五十六條 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及相關機構應當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機制和渠道,提供社會救助項目、需求信息,為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創造條件、提供便利。
第十一章 監督管理
第五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社會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完善相關監督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 申請或者已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應當按照規定如實申報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根據申請或者已獲得社會救助家庭的請求、委托,可以通過戶籍管理、稅務、社會保險、不動產登記、工商登記、住房公積金管理、車船管理等單位和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代為查詢、核對其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有關單位和金融機構應當予以配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建立申請和已獲得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平臺,為審核認定社會救助對象提供依據。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履行社會救助職責過程中,可以查閱、記錄、復制與社會救助事項有關的資料,詢問與社會救助事項有關的單位、個人,要求其對相關情況作出說明,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有關單位、個人應當如實提供。
第六十條 申請社會救助,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提出;申請人難以確定社會救助管理部門的,可以先向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求助。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接到求助后,應當及時辦理或者轉交其他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辦理。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統一受理社會救助申請的窗口,及時受理、轉辦申請事項。
第六十一條 履行社會救助職責的工作人員對在社會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除按照規定應當公示的信息外,應當予以保密。
縣級人民政府及其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應當通過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等便于公眾知曉的途徑,及時公開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的管理和使用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十三條 履行社會救助職責的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應當接受社會監督。
任何單位、個人有權對履行社會救助職責的工作人員在社會救助工作中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受理舉報、投訴的機關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第六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審計機關依法對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的籌集、分配、管理和使用實施監督。
第六十五條 申請或者已獲得社會救助的家庭或者人員,對社會救助管理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批準的;
(三)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予以批準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造成后果的;
(五)丟失、篡改接受社會救助款物、服務記錄等數據的;
(六)不按照規定發放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提供相關服務的;
(七)在履行社會救助職責過程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截留、擠占、挪用、私分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的,由有關部門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 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的,由有關部門決定停止社會救助,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物資,可以處非法獲取的救助款額或者物資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七十條 本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
民政政策理論研究論文 民政管理論文題目篇十八
我局在區委、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局的業務指導下,堅持以“”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xx大精神,樹立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以“為民解困”為要事,以“適應形勢”為主題,以“求真務實”為要求,以“群眾滿意”為標準,以“自身建設”為手段,深入貫徹民政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年初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積極推進民政工作的改革發展。經過全區民政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各項工作都有明顯進步,且有的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基本實現了時間過半、任務過半。
一、城鄉低保工作
截至xx年6月30日,全區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支出萬元,比去年同期增長,保障居民人數127920人,46932戶。城市低保制度結合物價波動和困難家庭特殊情況,提高了保障水平。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補差110元/人、月比去年同期增長,保障水平有了較大提高。
農村低保工作取得重要進展。截至xx年6月30日,民政事業費支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766650元,(比去年同期增長;xx年保障農村低保戶數1980戶,3286人,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和7%。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由原來的平均標準30元/人、月,提高到40元/人、月的保障標準。
上半年農村五保供養支出107610元,供養五保人員291人、五保家庭277戶。分散五保供養平均標準1100元/人、年,集中五保供養平均標準1400元/人、年。
二、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霞光計劃”正式啟動,城市醫療救助上半年支出城市醫療救助資金元,(比去年同期增加;救助88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長。上半年農村醫療救助3人共支出1976元。
三、社會福利事業
四、倒房重建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區共上報倒房32戶88間。其中**鄉5戶15間,**11戶40間,**辦事處2戶4間,**辦事處2戶4間,**辦事處4戶6間,**1戶2間,**辦事處3戶8間,**辦事處2戶5間,**戶事處2戶4間,和去年持平,目前有還有部分房屋正在建設中。
五、農村敬老院建設
**辦事處敬老院正在緊張地建設施工中,目前主體樓已竣工,附屬及配套設施工程在建。該敬老院占地15畝,總投資包括土地征用、建筑安裝、配套設施、庭院綠化等共需投入280萬元,計劃入住70人。我局多方籌資,已投入60萬元。預計今年年底全部竣工投入使用。
六、基層xxx和社區建設成果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