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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補辦要登報? 出生證明補辦申請書篇一
茲有_________前來我處申請辦理/代為申辦_________的出生公證。據其稱_________現(原)戶口登記住址為北京市_________,請協助調查,并將_________的姓名、曾用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點、其生父母姓名填入下列表格,交辦理人帶回,以便及時為申請人辦理公證書。
此致
敬禮
北京市方圓公證處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生證明補辦要登報? 出生證明補辦申請書篇二
1、補辦對象為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兒童;
2、 xx年1月1日以后不在醫院出生的,須附帶接生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填寫;
3、必須帶上戶主的戶口簿備查或提供戶籍證明復印件;
4、辦證時帶父母的身份證原件備查;
填寫說明
一、填寫要求:
1、按表格逐項填寫完整,不能缺項。
2、“接生證明”欄處要求接生人或醫療機構說明情況及蓋章;在家分娩的需附接生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3、“村(居)委會意見”欄處要求村(居)委會說明情況并蓋章。
4、“衛生院婦幼人員調查情況”欄處由鄉衛生院婦幼人員調查后,說明情況并蓋章。
5、“鄉鎮(街道)意見”欄處由鄉鎮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說明情況并蓋章。
6、“戶籍單位注明嬰兒是否辦理戶籍登記”欄處,要求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注明:“xxx(父親姓名)和xxx(母親姓名)雙方于x年x月x日出生的小孩未在本轄區范圍內落戶”的字樣并蓋章(只蓋章沒有注明的無效)。
二、攜帶雙方身份證或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不能用駕駛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
等代替)。
三、申請辦理需嬰兒父母至少一方親自辦理,有特殊原因,應有其父母的委托書。
出生證明補辦要登報? 出生證明補辦申請書篇三
***公證處:
茲有***系我單位工作/存檔人員,申請赴***國***(留學、定居、探親、工作等),根據其檔案記載和我單位掌握情況,現提供證明如下:
出生證明: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點:***,生父姓名:***,生母姓名:***。
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出生證明補辦要登報? 出生證明補辦申請書篇四
補辦出生證明格式
補辦出生證明格式
補辦出生證明格式
安陽市民賈先生來電咨詢,他的孩子比預產期提前十幾天出生在家里,《出生醫學證明》應如何辦理?
回復:在非法機構出生的嬰兒,補辦《出生醫學證明》(以下簡稱《證明》)應由新生兒的父親或母親攜帶雙方身份證及以下材料到安陽市衛生局辦理:就近鄉鎮衛生院領榷親子關系聲明》,接生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接生人員《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醫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1份及近期照片一張;若非醫療機構人員接生的,則需要提供接生人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近期照片一張。
因《證明》被盜、遺失等原因需要補辦《證明》的,需由原發證機構提供《證明》存根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由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或所在單位出具的遺失聲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沒有進行戶口登記的證明。已經辦理過戶籍手續的,則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證明,但只補發《證明》正頁。
市民辛女士來電:我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丟失,家里只找到復印件,現在要給孩子上戶口,需要補辦出生醫學證明,請問如何補辦?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市衛生局答復: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需登報聲明原證明作廢,并持登報聲明及以下材料補發出生醫學證明:1.補發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加蓋手印;2.接生單位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證明;3.原發證單位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存根復印件:4.嬰兒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5.補發人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需要說明的是,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嬰兒。
杭州市一醫院說,根據省衛生廳文件規定,《出生醫學證明》遺失的家長可到縣以上婦幼保健機構掛失并申請補發。杭州的家長可帶以下資料去補辦:
1.接生單位證明;
2.已申報戶口者攜帶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未申報戶口者攜帶父、母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尚未申報出生登記的證明;
3.父、母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補證由父母一方來院親自辦理,不能由他人代辦;
5.補證地址:學士路3號,紅樓二樓信息科。
事件緣由澗西區的姜女士說,她的`親戚想為孩子補辦一份出生醫學證明,該如何補辦?
記者跑腿記者向市衛生局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咨詢了有關問題。該科科長趙燕敏說,出生醫學證明是法定醫學證明文書,是公民出生的法定身份證明,是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出生登記的重要依據。
出生醫學證明適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我國境內出生的新生兒,不適用于在此之前出生的新生兒。
1996年1月1日以后在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核準開展助產接生診療科目)內出生的新生兒由該機構為其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在醫療機構以外出生的新生兒或出生醫學證明丟失、毀損需補辦,應由新生兒父母戶口所在地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機構為該新生兒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補辦出生醫學證明時,嬰兒的父母或監護人應出具下列證明材料:1.由嬰兒的父母或監護人出具的嬰兒與其父母的“親子關系聲明”。2.該嬰兒與其父母親子關系的旁證,旁證是接生員出具的接生情況證明(接生員身份證明),嬰兒父母或監護人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這些證明材料應由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的機構保存。
出生醫學證明辦理免收工本費和勞務費。
出生證明補辦要登報? 出生證明補辦申請書篇五
1、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保定日報登報掛失報紙(報紙7天之內有效)
2、孩子出生時接生機構病歷復印件
3、原接生機構出具保定市出生醫學記錄及首次簽發登記表
4、若孩子未上戶口孩子父母雙方戶口所在地村委會及派出所開具的孩子未落戶證明信并蓋章;若已經落戶,帶孩子戶口本原件及戶口頁復印件
5、孩子父母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孩子母親親自辦理(若母親不能親自辦理,出具委托書。委托書必須由新生兒母親親自用黑色碳素筆填全,新生兒母親在委托人簽名處按手印,被委托人簽名并按手印)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機構外首次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提供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dna親子關系鑒定書
2、對dna親子關系鑒定書的公證書
3、若孩子未上戶口孩子父母雙方戶口所在地村委會開具的孩子未落戶證明信
4、由接生員用黑色碳素筆填寫醫療機構外出生醫學記錄證明(背面孩子印腳丫印及母親右手食指指印)
5、孩子母親用黑色碳素筆填寫醫療機構外首次簽發登記表
6、孩子父母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
7、接生員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8、孩子母親親自辦理(若母親不能親自辦理,出具委托書。委托書必須由新生兒母親親自用黑色碳素筆填全,新生兒母親在委托人簽名處按手印,被委托人簽名并按手印)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
出生證明補辦要登報? 出生證明補辦申請書篇六
出生證明具有很多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條:
①證明嬰兒的國籍(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生),以及記載嬰兒出生時的身體健康狀況;
②記載、證明嬰兒的血緣(母系)和血統(父系)關系;
③是新生兒日后獲得上學以及其他保健、服務的基本證明。
補辦出生證明其實并不復雜,只是會根據不同的情況進行甄別。即在戶口辦 理之前丟失和辦理之后丟失兩種情況,前一種情況會補發出生證明的正副頁 ,后一種情況補發正頁。
在辦理過程中,需要兒童的父母或者直接監護人出具一份證明親屬身份關系 的“親子關系證明”,即直接證明、兒童與其父母或直接監護人關系的旁證 ,也就是需要間接證明、另外還需要兒童父母或直接監護人的居住地或所在 地的居委會(城市)或村委會(農村)開具證明信,當然,必不可少的證件 就是兒童父母或直接監護人的身份證。
補辦出生證明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只要符合相關的標準,帶上相關的證明材 料和證件,就可以對丟失的出生證明進行補辦。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對補辦出生證明的對象有明確規定,即如果兒童是在 1996年1月1日出生的公民,可以補辦出生證明,在此之間出生的是不需要補 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