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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內容 企業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篇一
為規范廠區交通秩序、公司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合理有效調度使用車輛,滿足正常用車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本公司車輛、駕駛員、員工自備車及一切外來車輛的管理。
3.1保安人員負責對進入廠區車輛的管理指揮和導引。
3.2駕駛員(開車人員)負責公司全面貨物運輸、公務接送及突發性搶救急送工作。
3.3行政專員負責調度計劃審核、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績效評估、車輛年檢、違章處理、保險養路費用繳納、燃油費用控制、指導監督駕駛員對所駕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等事項。
3.4行政專員負責公司所有車輛的調度計劃的起草以及具體調度的執行。
4.1用車規定
4.1.1公司車輛使用主要用途:
4.1.1.1大眾小轎車浙c57c31行政專用(客人接待、對外業務等)
4.1.1.2長安面包車浙c87a07主要對外采購
4.1.1.3五菱面包車浙cyj351主要對外采購
4.1.1.4五菱面包車浙c79x86主要對外采購
4.1.1.5五菱面包車浙c81x88主要外發、行政后勤物資采購
4.1.1.6江淮小貨車浙c29211主要送貨
4.1.2小轎車浙c57c31和面包車浙c81x88由人事行政部管理;面包車浙c87a07、浙cyj351、浙c79x86和浙c29211均由采購部統一管理;除公司允許的特殊人員以外,禁止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
4.1.3生產部門須使用貨車時,應提早一天將貨物性質、裝貨量、適合車型、裝貨地點、時間、行經路線等要素書面或電話告知行政專員,以便安排次日合理調度貨車;
4.1.4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如因不能回公司,要打電話說明情況。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追究相關人員賠償責任。
4.1.5小轎車(公務車)的使用
a)下午、晚上要用車的,用車部門應在每天11:30前將用車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行經路線等要素書面或電話告知行政專員;
b)晚上、次日上午要用車的,用車部門應在每天16:45前將用車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行徑路線等要素書面或電話告訴行政專員;
c)晚上臨時公務用車者,須在20點前告知行政專員酌情安排;
d)行政專員在收集到各部門用車需求信息后,合理安排公務用車;
e)用車部門若未按照上述a)、
b)條提前告知行政專員的,造成無法臨時安排車輛補救的,則由用車部門自行解決。
4.1.5公司小車只限于財務人員外出辦理各項手續,賬務往來辦理等、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聯系業務、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如需出溫州市以外的地區的,需總經理批準,如總經理不在公司,回來后要補簽[出車單]。
4.1.7突發事件用車、接送客人用車不受
4.1.3條款的限制。
4.1.8采購部用車
4.1.8.1采購員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0.5--2小時填寫[出車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并調派。無[出車單]者,保安禁止出車。
4.1.8.2如裝載物品,請用[貨物放行條],應詳填用途及裝載品名、數量。保安人員應就單載品名、數量、規格與實際數相核對,若有不符,應即報請行政部處理。
4.1.8.3車輛出廠應將[出車單]交保安簽注時間、起程公里數,并接受保安查點車上裝載物品,保安于次日將所有[出車單]轉交人事行政部查核、存檔。
4.1.8.4無[出車單]擅自出車,或不接受保安人員查點載貨者,應予小過處分,保安并禁止出車。
4.1.8.5公司貨車車輛為運送公司商品及公務物品專用車輛,不做其它用途。
4.1.8.6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公司業務無關的職員或物品。
4.2出入公司大門車輛的放行
4.2.1保安人員憑有效的派車單放行,并在車輛返廠時填寫返廠時間后留存;行政專員收回的派車單,分別按順序、月份歸檔好,保存6個月備查。
4.2.2外出車輛下班未及時返廠,行政專員須確認遲返原因后告知人事經理同意;外出車輛無故未返廠的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人事經理處理。
4.2.3員工自備車:公司員工自備車的`車牌號需在大門保安廳處備案表中留有記錄,方便進出入公司放行。
4.2.4外來車輛:聽從上級領導指示放行車輛,并做好進出登記。具體執行《保安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4.3駕駛員管理
4.3.1公司駕駛員(包括所有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道路安全交通法規,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保險費用,杜絕在公司內部道路發生交通事故;若在廠內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公司人事行政部或上級領導。
4.3.2機動車輛在公司出入口限速為5公里/時;廠區限速為15公里/時;電動車等非機動車輛限速為10公里/時;不得超速行使。
4.3.3車輛在廠區行駛時,禁鳴喇叭,轉彎前打出轉向信號且減速慢行;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中間行駛,且主動避讓步行人員;非機動車、行人靠右,嚴禁與機動車搶道。
4.3.4公司或外來車輛必須服從保安人員導引,在停車場規范停放或保安人員指定地點臨時停放。
4.3.5駕駛員每天出車前必須重點檢查冷卻、潤滑、輪胎、剎車及轉向等安全系統,認真做好車容、車況檢查維護,如發現部件損壞和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嚴禁病車上路。
4.3.6駕駛員必須聽從調度的安排,接到派車單后,做好出車前的準備工作(檢查機油、燃油是否充足),至少提前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等待(特別是在執行接送客人任務時,務必做到);行駛途中不得吸煙、喝酒,不得頻繁或長時間打電話,不得大聲交談,嚴禁魯莽駕駛(避免時快時慢或緊急剎車現象)、違章駕車;強化服務意識,不講不做有損公司形象、不利于團結的言行。
4.3.7嚴禁證件失效及酒后駕駛,不準超載;出長途車,要保持睡眠充足和良好的精神狀態,長途駕車最長不超5個小時,必要時停車休息,避免疲勞開車。
4.3.8每次(天)車輛用畢歸廠,應對車內進行清理(洗);未經許可,不得付費洗車,每周至少自己清洗一次。
4.3.9駕駛員因自己原因違反交通規則(如闖紅燈,違章停車等),由其自繳罰款(若不按時交納,責令其交納罰款外,另警告處分),扣除績效安全分。
4.3.10報銷單據做假,按雙倍金額處罰,并記大過。
4.4接送客人用車時,駕駛員除做到4.3條款的規定外,還應做到以下規定:
4.4.1駕駛員應衣著整潔,舉止大方,文明禮貌,微笑服務;
4.4.2對接送客人的派車任務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應隨叫隨到;
4.4.3在執行接送任務期間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客人上下車,主動幫客人提、拿行李,清點后并與客人確認,客人表示行李無差錯時才可關好車門啟動引擎驅動車輛;
4.4.4每次接送客人時車輛里外都必須清洗干凈,確保車輛整潔、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4.4.5嚴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對乘車人員在車上的談話,不亂說,不亂傳。
4.4.6保管好客人放于車內的所有財物。
4.4.7人事行政部須安排專人定期檢查車輛是否能持續滿足接待客人的要求。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內容 企業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篇二
為加強本公司駕駛員及車輛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特制訂此制度。
第一節駕駛員準入條件
第一條凡是在本公司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駕駛員,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資格《機動車駕駛證》和相應準駕資質《從業資格證》,且證件須在審驗有效期內,能熟練掌握駕駛機動車技能,擁有5年以上專職旅客運輸駕駛經驗;
(二)具有較強的安全意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年齡在22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體健康,無影響安全行車的各種疾病;
(四)熟悉業務技能,對所駕車輛機械構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認識,懂得機動車維護保養;
(五)熟悉掌握道路運輸法規和旅客急救知識;
(六)三年內無同等責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七)一年內無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八)交通違法記分未滿6分的;
(九)未納入行業管理部門黑名單的;
第二節駕駛員準入程序
第二條由駕駛員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請駕駛我公司客運車輛,從事道路旅客運輸,并申請辦理公司上崗證的申請書;
第三條駕駛員本人提交以下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一)《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年審身體體檢證明回執,工作簡歷表;
(二)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第四條由公司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的駕駛資質、安全意識、安全行車情況、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初審。
第五條由經營安全科對駕駛人進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旅客運輸服務規范、職業道德、駕駛技能操作、公司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考核,并對駕駛人進行理論和路面考試。培訓、考核內容:
(一)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培訓;
(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培訓;
(三)職業道德、安全意識、駕駛操作技能、道路標志、標線培訓;(四)是否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識和職業道德;
(六)駕駛車輛是否具有識別信號和謹慎駕駛的能力;
(七)是否具備相應的車輛維護保養基本常識;
(八)是否掌握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理措施,并迅速作出處置反應;(九)是否通過理論考試。
第六條駕駛員經審查、培訓、考試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寫駕駛員資格審查表報送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與公司簽訂年度《安全責任書》;經營安全科為其辦理公司內部上崗證,并報運管部門進行執業備案。凡使用偽造證件的駕駛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上崗資格。
第三節駕駛員安全行為規范
第七條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交警、運政部門和公司的管理,安全、優質完成運輸任務。
第八條樹立安全行車意識,提高職業道德修養,增強安全駕駛責任感,養成良好駕駛習慣。
第九條愛護車輛,認真學習和掌握車輛的例行保養和修理技能,確保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安全設施設備齊全有效。
第十條以人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務,熱情待客。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見義勇為,弘揚正氣。
第十一條出車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駕駛車輛:
(一)飲酒、服用了國家管制的xx或者xx品;
(二)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時間,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
(四)思想情緒受到影響的;
第十二條認真檢查車輛各安全部位,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輪胎、燈光等綜合安全技術狀況良好。檢查車輛燃(潤)油、冷卻水是否加足,檢查安全監控設施設備(gps或行駛記錄儀)、空調、視聽等設施是否完好,確保安全設施設備完好有效。不得駕駛安全設施設備不全或者技術狀況不符合安全運行要求和有安全隱患的車輛。
第十三條攜帶好各種證件,嚴格按照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規定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并按規定的線路、站點、班次、時間運行,不得擅自將車輛交給無公司上崗證或無駕駛資質的人駕駛。
第十四條服從交警、運管和相關行業部門及公司的監督和管理,自覺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提醒,并自覺接受旅客監督。
第十五條行車前檢查行包(箱)、貨物是否捆綁牢固,并注意裝載物品的安全,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上車。
第十六條嚴格遵守裝載規定和行駛規定,不疲勞駕駛、不帶情緒駕駛、不冒險駕駛、不爭道搶行、駕駛車輛時不使用手機、不抽煙、不飲食、不與他人閑談,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條連續駕駛車輛4小時必須停車休息,休息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24小時之內連續駕車時間累計不得超過8小時,客車駕駛員凌晨2點至5點必須在服務區停車休息,并與駕駛員簽訂責任狀,防止疲勞駕駛。在中途休息時,駕駛員應檢查方向、制動、輪胎、輪轂、儀表、燈光等是否正常,確保車輛技術狀況完好。
第十八條車輛在任何情況下起步必須先關好車門,在車輛始發站內起步運行必須服從站務人員的指揮,無站點起步前須仔細觀察車輛周圍情況確認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況下,車未停穩嚴禁上下乘客;任何情況下途徑人行橫道時,必須無條件減速,如遇行人橫過斑馬線,必須停車讓行,優先讓行人通過。
第十九條車輛通過漫水橋(路)、便橋(道)、沉陷、塌方等危險路段時,應嚴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規定停車觀察,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必要時讓旅客下車步行通過,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第二十條在山區、停車視距不良或道路狀況不良的路段行駛時,應嚴格遵守“減速、鳴號、靠右行”、“寧停勿繞”、“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安全行車的規定,不得在彎道上、下陡坡時強行超車。
第二十一條通過施工作業路段時,應注意警示標志,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減速行駛,嚴禁強行闖關、超速、搶(占)道行駛。如遇塌方、水毀、飛石等路段,危及行車安全或道路情況不明時應果斷停車,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門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報告,不得擅自繞行。在不能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不得冒險行駛。
第二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和保護財產。按規定放置安全警告標志,并迅速向當交警、公司安全部門和保險公司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認真檢查車內安
第二十三條收車后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和清潔工作,全設施設備和車輛技術狀況,如實向單車經營者反映行車途中的安全問題,必要時報告公司安全部門。
第二十四條按時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生產活動,不斷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識。
第四節安全帶使用管理辦法
為加強營運客車安全帶安裝使用管理辦法為全面推廣使用安全帶,提高廣大司乘人員的責任意識,加強營運客車安全帶安裝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護旅客人身安全,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十五條加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嚴格執行客運安全告知制度;必須要求駕駛人系好安全帶,同時,要在客運車輛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務區休息發車前等環節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帶。
第二十六條對所車輛安全帶安裝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七條加強宣傳引導,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使用安全帶的重要意義及正確方法;在客運站場廣泛張貼、發放倡導安全帶使用的掛圖、車貼、折頁等宣傳品,讓“安全帶生命帶”主題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五節gps監管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市、區政府及交通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強化安全保障措施,切實加強對旅客運輸車輛安全監管,實現由靜態監管向動態監管、事后處理向事前預防的轉變,凡我公司旅客運輸車輛必須安裝gps監控系統。
第二十八條gps監控系統要有且監控人員能熟悉掌握和操作的以下主要功能:
(一)實時監控功能:系統能夠實時反映車輛的運行狀況,gps監控客戶端可通過互聯網或專線實現對車輛實時跟蹤和查看;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內容 企業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篇三
一、駕駛員要認真學習道路交通法規,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增強安全意識,按時參加各類安全教育和培訓,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二、車隊要堅持每月二次的安全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和交通管理部門的有關指示精神,認真總結安全行車的經驗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訓,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三、因工作需要,安全教育活動檔案不在分局的駕駛員要自覺參加所在地交警中隊舉辦的安全教育活動。
四、車隊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認真吸取他人的教訓,警示駕駛員要文明行車,嚴守規則,確保安全。
五、根據上級要求并結合分局實際,小車隊每年要組織駕駛員進行業務培訓,并進行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行車常識測試,對多次測試不合格的駕駛員要及時向領導匯報,并提出整改處理意見。
六、駕駛員對分局組織的安全教育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得請假、缺席,車隊要嚴格考勤。
七、定期組織駕駛員開展業務技能比武競賽,對優勝者給予一定幅度的物質獎勵。
八、車隊對各類培訓教育要做好臺帳記錄,以便備查。,分局機關小車隊駕駛員安全教育制度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內容 企業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篇四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校車駕駛員、看護人員管理制度:
一、學校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
二、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三、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不疲勞駕車。
四、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五、按規定行車路線和停靠站點行車。
六、接送完幼兒后,在教師檢查車輛后再一次檢查車輛有沒有遺漏幼兒及門窗。
七、接車教師提前10分鐘做好接送幼兒準備工作,認真清點接送幼兒數量。
八、接送教師認真填寫乘車幼兒花名冊(上下車一一點名需家長確認簽字)九、接送教師定期對幼兒進行乘車安全教育,杜絕在車內玩耍嬉戲。
十、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獨自回家。
十一、應熟悉每位接送學生家長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長接著學生,要提高警覺,并向學生證實接著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況下,不可以其接走學生。
十二、接送完幼兒做好車內衛生,并仔細查看車內有無遺漏幼兒或物件。
十三、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內容 企業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篇五
1、為加強公司的車輛及駕駛員的管理,保證工作和業務用車,確保安全行車和車輛安全,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專業公司的車輛及全體駕駛人員。
1、每輛車由指定專門的駕駛員負責駕駛,非公司駕駛員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2、因公務需要用車,由辦公室統一調度,在《出車記錄表》上詳細登記。車輛返回后,駕駛員將《派車單》填寫完整,并由用車人簽字認可,作為報帳附件。
3、駕駛員在車輛使用前應對車輛作車況檢查,如有故障或損壞等,應立即報辦公室處理。
4、不出車時,駕駛員須將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失職造成損失,責任人應負責賠償。
1、司機必須時刻保持車輛干凈整潔。
2、車輛零件設備由該車駕駛員負責保管,須保證完好。
1、凡公司車輛的修理或保養事宜,除緊急狀況外,司機應事先申請,在獲得批準后,方可在辦公室其他人的陪同下,送公司指定維修廠維修。
2、公務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總經理核準。
1、駕駛員應遵守交通規則。公司車輛因公違反交通規則時,如為司機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因車輛本身原因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罰款由公司負責。
2、車輛如在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應及時向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并即刻與公司負責人聯系,協調處理。
3、與交通事故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當事司機應配合辦公室負責處理。
4、未經公司許可,擅自使用公車者,所發生事故與公司無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公司保留進一步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1、由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的'使用情況核定費用計劃和備用金標準,辦公室為每輛車建立費用檔案和維修檔案;經辦公室審核之后,司機方可報帳。
2、車輛的調配使用,用車部門應向公司辦公室申請,發生的費用由用車部門承擔,其結算方式和程序按財務制度執行,司機要認真作好出車登記。
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內容 企業車輛及駕駛員管理制度篇六
為加強駕駛員及公司車輛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初選:公司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適時招聘駕駛員,應聘者需如實填寫有關招聘表格,并提供相關證件(身份證、駕駛證等),公司從報名者當中進行初選。
2、考核:根據駕駛員理論、業務考試成績和基本素質、安全意識、工作態度等綜合情況,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門進行考核、選聘。
3、簽訂上崗責任書:競聘上的駕駛員,簽訂上崗責任書。
4、新聘駕駛員實行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1、駕駛員薪酬由基本工資、安全獎、出車補貼和年終獎金組成。
2、基本工資為固定部分,每月400-600元;安全獎每月300元,駕駛員當月無交通安全事故發全獎,若有一次責任事故,當月安全獎取消,若一年內出現三次以上責任事故,則取消全年安全獎,且公司有權解聘駕駛員;出車補貼按《鼎成公司差旅費報銷標準》計發;年終獎金按照公司當年經營效益確定。
1、機關機動車輛由行政部負責派遣調度,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派遣。公司領導急用車可直接通知駕駛員出車。凡公司領導直接安排用車的,駕駛員在出車前或到達目的地時必須向公司行政部說明車輛去向。
2、公司領導、部門經理公出或接待可申請用車,一般工作人員不得申請用車。符合車輛使用范圍的工作用車,由使用者提出申請,行政部簽發《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后方能出車,特殊情況下可以電話與行政部聯系,事后補齊調車手續。
3、《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是考核司機工作量、報銷差旅費、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的憑據。乘車者用車后在《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上簽字。
4、駕駛員不得私自借車或用車,沒有出車任務時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地點,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公司行政部定期抽查車輛使用及保養、保管情況。
5、駕駛員若有事請假或休假,應將車鑰匙交于行政部保管。
6、行政部每月將駕駛員出車情況和各部門用車情況及公里數進行統計。
1、車輛用油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行政部車管人員按車建立燃油臺帳,據實登記加油數量。擅自加油不予報銷。
2、做好車輛加油的監控工作,行政部車管人員每月按派車單根據出車行程和單車百公里耗油計算出單車耗油量,凡超出范圍發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擔。
3、車輛發生的燃油費、路橋費、停車費等憑《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由車管人員審查記入臺帳,行政部經理初審,主管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4、外地加油,途中加油,必須請乘車者簽字認可,否則不予報銷。
1、復印存檔:購車手續、各類證件等基礎資料。
2、登記建檔:車輛大中修、定時保養、年審結果、事故記錄等。
1、以《鼎成公司車輛派遣單》為依據填寫出車時間、地點、過路(橋)費、停車費、住勤補貼費等。
2、洗車費以30元/月固定計發。
3、報銷清單填好后送行政部審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報銷。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修理,須說明理由,經行政部經理同意,方可維修。
2、鼓勵自我檢修和保養,確需進廠維修的,由駕駛員填寫維修申請單,報公司行政部經理批準后方可維修。
3、車輛大、中修:駕駛員應于年初申報計劃(包括大、中修時間、修理廠、維修范圍、預算金額),報公司行政部經理審批后方可安排合適時間修理。
4、行政部每月將車輛修理費發生額進行統計。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2、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嚴禁司機酒后駕駛,不準在身體過度疲勞或患有疾病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3、平時做好車輛檢修,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按規定配備有效的防火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公司行政部。并立即通知交警部門和保險公司,積極協同交警、保險公司處理。
7、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應承擔的責任,以交警判決為依據,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無責任。
8、根據交警部門認定的責任大小,駕駛員應就交通事故承擔賠償責任,其賠償比例如下:
全部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3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20%;
主要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3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10%;
同等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2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8%;
次要責任:取消當月安全獎金100元,并賠償實際損失額的5%。
1、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2、愛護車輛,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3、遵章守紀行車,決不酒后駕車。
4、厲行節約,在修理、用油、用車上不弄虛作假。
5、不得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
6、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散布、傳播小道消息,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