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案例分析篇1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后,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于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墻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案例分析篇2
為了搞好 工廠的物業管理,促進企業的良好發展, 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工廠(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共識,并簽訂如下物業管理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基本約定
1、甲方在合同期內負責為乙方提供全面的物業管理服務,主要包括水電維修與管理、治安保衛、環衛清掃、車輛管理、綠化管理等內容。
2、乙方(工廠)占地共平方米;倉儲 平方米;綠化 平方米;停車場 平方米。
3、乙方委托甲方為其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并向甲方支付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收費標準為每月 元/平方米,合計 元/月(人民幣大寫: )。 不滿25天,按半個月計算;超過15天,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廠區內的水電管理與維修服務,要保證乙方正常的生產用水用電(若有可預見的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甲方必須提前兩天通知乙方;因不可預見的不可抗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甲方應盡快協調、維修)。
2、甲方為乙方提供全天的安保服務,對進出廠區的車輛、貨物和人員監控、檢查、登記與放行。如有異常情況及時通知乙方聯系人員。
3、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巡邏服務(24小時)。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廠區內公共空間(主要包括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化帶、衛生間以及辦公區域的過道、地面、墻面等)的環衛保潔服務。
5、甲方負責于每天上午6:30之前完成廠區內的垃圾清運工作。
6、甲方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綠化的養護與管理服務。
7、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車輛的引導、指揮及停車場的日常管理服務。
8、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完成其他臨時性活動及工作任務。
三、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設專人負責同甲方進行日常聯系。
2、乙方向甲方提供必要地管理工具或條件(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3、乙方如實向甲方提供相關車人員等信息。
4、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逾期未支付的,按國家相關規定支付違約金。
四、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甲乙雙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允許變更或終止合同。
①經雙方協商后同意。
②因不可抗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
③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合同最終目的難以實現時。
④符合合同法規定的相關情形時。
3、合同糾紛解決的方式
若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時,當事人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他事項
1、甲方聯系人: 乙方聯系人:
2、本合同所簽之規定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沖突時,依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3、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合同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 表 人 : 代 表 人 :
年 月 日
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案例分析篇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根據《物權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別墅、連體住宅
座落位置: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區山海天路北。
占地面積: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積:約34000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二年。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案例分析篇4
隨著人們對居住環境要求的提高,物業管理公司的作用愈發突顯。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21條的規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由建設單位與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書面合同。由于辦理房屋產權證需要一定時間,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的物業服務費用通常按照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而這一面積往往與房屋產權證載明的房屋實際建筑面積略有差異,而實踐中,當事人爭議的物業服務費用與房屋面積的認定有密切關系。
從我國立法和實踐的角度考慮,可以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大致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條例》第21條規定的,建設單位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雙方簽訂的前期合同。結合《條例》第25條規定“前期物業管理協議作為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業主在接受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也須承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效力。
第二類是開發商與業主簽訂的前期合同。這類物業合同在實踐中并不常見,在《條例》中也沒有體現。
第三類是開發商自行指定的物業管理人與業主簽訂的前期合同。這類前期合同規定了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的權利義務關系,這類糾紛在實踐中最為常見,通常是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對物業服務費用的爭議。
《條例》對于物業管理方式僅推行了“市場型專業化管理模式”,即單一的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區大都以《條例》為基礎,根據實際狀況制定并實施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現有的物業服務管理模式下,關于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具體內容主要體現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物業服務合同混合了委托、雇傭、保管等法律關系,雖然《條例》中21次提及“物業服務合同”,但并沒有對合同的訂立、效力等方面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
筆者認為,從適用性的角度出發,只能將條例規定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擴大到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視為業主委托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一)承擔主體
就主體而言,各省、市、自治區大致都以某時間節點為限,將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由建設單位轉移給業主。例如《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汕頭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唐山市物業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以竣工后出售或交付物業買受人為時間節點《威海市實施辦法》則規定以業主入住為時間節點。
(二)計算標準
《條例》對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標準沒有明確的規定,絕大多數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均規定,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以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內容為標準。在單價一定的情況下,物業服務費用的高低與房屋面積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筑面積的認定對于物業服務費用爭議的解決至關重要。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是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故合同約定的房屋面積與購房合同中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一致。然而當房屋建筑面積發生變化時,物業服務合同又該如何履行?此時的物業服務費用怎樣計算才公平合理?
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積關系到物業公司的服務成木,即業主需要支付的對價。假設某建設單位與甲物業管理公司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房屋買賣合同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為標準計算。乙(自然人)購房后與甲物業公司簽訂承諾書,同意繼續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后因乙對甲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甲公司多次催繳未果提起訴訟。在此期間,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其載明的房屋實際建筑面積多于合同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
筆者認為,要合理的認定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積,就要對以下方面有一定的認識。
(一)認定面積的標準
1.促進效率
標的的數量和質量是合同履行必不可少的要素。甲物業管理公司與乙簽訂了《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但此時房屋產權證尚未辦理完畢,業主和物業公司無法準確測量并確定房屋實際面積。若待產權證辦理完畢才簽訂物業服務協議,不僅會影響物業公司盈利,還會影響業主對房屋的使用權,故合同標的面積只能以乙購房時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載明的房屋面積為準,使雙方得以及時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使合同更有效率。
2.考慮合同雙萬的真買意思
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行使權利。約定的基礎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實,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主要是業主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為所購房屋提供物業服務,且定期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顯然,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的成木以房屋實際面積為基礎,業主也希望物業公司的服務范圍涵蓋其所購房屋實際面積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實際面積大于合同載明的房屋面積,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的利益容易受到損害:相反,若房屋的實際面積小于合同載明的房屋面積,業主作為弱勢一方,利益更加容易受到損害。因此,應當認為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真實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實際面積為物業管理費用的計算基礎。
(二)變更標的房屋面積的時間節點
對時間節點的認定關系到雙方爭議的金額。在此,筆者提出以下四種認定標準加以比較。
1.以房屋產權證載明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相對比較權威和準確。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時間精確到日,并且有公信力,雙方當事人比較容易認可。然而,房屋產權證為業主所有,若業主為少繳物業費用故意隱瞞物業公司,則物業服務合同標的的面積無法變更。
2.以業主收到或應當收到房屋產權證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考慮到房屋產權證送達業主的時間相對于辦理完畢時間往往會有延遲。業主知曉房屋實際面積變更后再進行物業服務合同的變更有利于保護弱勢的業主方的利益。在這種情況下,需要其他證據證明業主收到或應當收到房屋產權證,例如郵寄憑單等。且不能排除因不可抗力致使業主沒有收到房屋產權證的情況,這時對事實的認定就更加困難。
3.以業主告知物業公司房屋產權證載明的房屋實際面積的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考慮了物業公司和業主雙方的知情權,對雙方都相對公平。然而,這種標準使業主負擔了告知義務,而告知的主動權在業主方,故需要在合同中明文規定,否則該標準無可行性。
4.以雙方變更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時間為準
這種認定標準充分尊重了雙方的意思自治,將時間節點體現在合同中使得該標準具有法律約束力,該標準可行的前提是業主如實履行告知義務。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積認定困難的問題普遍存在,卻因為物業管理費用的單價較低容易被忽略。鑒于業主對房屋的使用權相對持久,如不能合理認定房屋面積,會給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帶來隱形的損失。
不同情況下對房屋建筑面積的測量標準可能不同,因此,類似的差額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能夠完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考慮到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種種情勢變化,就能有效規避由此引發的糾紛。
建議購房者在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增加條文,約定“物業服務費用的計算依據以政府部門文件載明的面積或面積衡量標準為準”。同時,物業服務合同應當約定業主在房屋面積實際面積變更后的及時告知義務,具體的變更時間節點可由雙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據房屋產權證上載明的時間,也可以依據雙方變更服務協議的時間,但應當適當傾斜于業主作為弱勢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標的房屋實際面積與約定面積不符時,公平誠信的繼續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免因變更合同或啟動訴訟程序帶來的低效交易。
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案例分析篇5
甲方(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乙方(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地址:
房號:
建筑面積:
物業類型:
第二條委托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電話、有線電視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排污管道、溝渠、池、井、綠化、路燈、自行車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公共部位(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四害消殺,垃圾的收集、清運;
六、本物業內交通、車輛行使及停泊;
七、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對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公共部位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八、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九、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十、《迎僑花園管理規約》和《迎僑花園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的或其它應當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服務的其它事項,例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管理公司應書面告知裝修的有關限制條件及注意事項,并負責工程監督。
十一、乙方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上述管理服務事項,或因管理服務過程中的過錯、過失行為,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當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二、由乙方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起至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乙方的服務實施監督檢查,年終對物業公司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三、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四、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宣傳教育和文化娛樂活動;
五、依照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乙方有權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每月上報工作計劃和上月的工作總結(包括投訴記錄和解決辦法);
二、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議定后組織實施;
四、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
五、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業委會和業主的監督;
六、每季度向全體業主張榜公布管理費用的收支賬目;
七、如需在本物業管理范圍內改造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必須報甲方和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八、負責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九、組織開展有益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本合同約定終止情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檔案、財務等資料;
十一、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責任范圍內的除外)。
十二、乙方配合甲方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的遺留問題。
未經甲方書面批準,不得將本小區物業的全部或部份管理服務責任、義務,轉讓、轉包給第三方,不得掛靠經營或聯合經營。
第六條費用收取、使用范圍、繳納標準及相關約定
一、物業服務費用使用范圍(不含第三者責任險和公共責任保險):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三)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四)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五)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六)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七)物業管理區域公共水、電費;
(八)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九)公共區域日常維護費用;
(十)辦公費用;
(十一)法定稅費;
(十二)其他不可預計費用。
二、本物業的管理費、停車費、專項維修資金按下列標準執行:
(一)住宅管理費:元/月/平方米;
(二)商業管理費:元/月/平方米;
(三)小區內紅線范圍搭建倉(車)庫按元/月/間收取衛生費和秩序維護費。
(四)業主月卡車輛停車費元/月;非業主月卡車輛停車費元/月;臨時停車收費滿分鐘元起,每滿一小時加收元,小時收費元封頂,超小時停放的,按前述標準累加收取。
(五)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元/月/平方米;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管理、使用、續籌均由迎僑花園業主大會表決決定。
三、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四、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共同設施設備及公共區域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甲、乙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必須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五、物業管理合同采取包干制,小區物業管理費用的盈余或者虧損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六、停車場及其他公共收益分配:迎僑花園屬于老舊小區,現有物業管理成本支出大于住宅和商業物業管理費收入之和。為彌補物業管理費不足,約定將迎僑花園停車場收益和其他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廣告、快遞柜、場地租金收益等)用于沖抵部分物業管理費不足部分,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爭取其他物業管理區域一并納入統一管理,實現資源共享、節省人力資源管理成本。
第七條費用繳納責任
業主應于合同簽訂后實際入駐小區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獎懲措施
乙方全部履行合同責任并經半數以上業主表決,認為其管理成績優秀,則可在公開招標中,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因小區拆遷重建,合同自然終止;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三、因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鑒定結論為準);
四、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并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三、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甲方/¨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甲、乙雙方就具體日常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事項的銜接,約定以甲、乙雙方書面函件加蓋公章或約定授權人簽名為收文要件,如收文方拒絕簽收則在迎僑花園小區內公告欄張貼公告送達,拍照留存為證;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書面授權簽名人為業主委員會主任 ,乙方書面授權簽名人為法定代表人;如甲、乙雙方約定書面授權簽名人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五、乙方不承擔正式接管之前甲方在迎僑花園所有債權債務及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蓋章):
簽約代表:
日期: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
日期:
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案例分析篇6
甲方:上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房地產咨詢(上海)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上海××大廈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雙方同意于××××年×月×日該《合同》自動解除,各方無須再通知對方合同解除。雙方互不對該《合同》的解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各方如有損失各自承擔。
1、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費人民幣××萬元。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有效發票。
2、除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須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也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1、本協議簽訂生效后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畢并撤出甲方物業。
2、乙方應將甲方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狀并退還甲方。
甲方:上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乙方:××××房地產咨詢(上海)有限公司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