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后,我們黨深刻總結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認識到貧窮不是社會主義,打破傳統體制束縛,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推動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下面小編在這里為大家精心整理了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三次分配”重要意義,有需要的同學們,可以參考一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三次分配”重要意義
《學習時報》曾在2020年年初刊載的文章《第三次分配:內涵、特點及政策體系》中稱,經濟制度中的“分配”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創造的國民收入,按一定的方式在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分割,形成流量的收入分配格局和存量的財產分配格局。
相對于市場根據要素貢獻進行初次分配和政府體現國家意志進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社會主體自主自愿參與的財富流動。較之于初次分配更關注效率、再分配以強制性來促進整體公平正義,第三次分配體現社會成員的更高精神追求,“在道德、文化、習慣等影響下,社會力量自愿通過民間捐贈、慈善事業、志愿行動等方式濟困扶弱的行為,是對再分配的有益補充”。第三次分配在概念內涵、分配參與者和分配價值取向等方面有許多鮮明特點。
《學習時報》文章稱,“第三次”并不是指在時序上一定要發生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實踐中三者是互相交錯并行不悖的;有的志愿勞動與初次分配同時發生,有的捐贈發生在再分配之前而獲得稅收減免。因此,第三次分配可理解為不同于市場主導和政府主導的“第三類分配”。內涵也不同:初次分配是以市場為主導的要素合作博弈,使要素總體貢獻最大化;再分配是政府在公平正義等國家價值導向下的強制性干預;而第三次分配是在向善、為公、樂施等社會價值理念的引導下,在法律政策的鼓勵和促進下,由既看得見又看不見、并非由利益驅動或公權力強制、卻充滿活力的“社會之手”所推動的。
如果說初次分配是在由市場環境下主導創造資源的“造血”行為的結果;再分配是在心臟的推動下促使血液在主動脈中的循環,給人體各個組織器官帶來氧氣和營養,降低系統風險;那么第三次分配無疑類似于促進人體健康更加均衡的小血管、毛細血管的微循環行為。初次分配的造血和再分配的血液平衡循環事關人的生死,第三次分配的微循環則影響著整個身體的長期生態是否能持續健康。
關于通過三次分配解決收入分配難題,著名經濟學家、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院長厲以寧曾撰文稱:
多年以來,勞動收入在國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是下降的,這就需要改變勞動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格局??梢詮某醮畏峙?、再分配、第三次分配三個環節著手解決。收入不應只有市場、生產要素進行首次分配,而是要政府加強調節、引導慈善事業的三次分配理論。
通過市場實現的收入分配,被稱為“第一次分配”;通過政府調節而進行的收入分配,被稱為“第二次分配”;個人出于自愿,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贈出去,可稱為“第三次分配”。
第一次分配中,可以通過三個途徑來解決收入分配:
一、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因為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準不提高,當然無法提高勞動收入水平問題,勞動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例就下降了。而且一旦最低工資標準有所提高,其他相應工種和等級的工資待遇就會提高。
二、農產品售后價格要逐步提高。在農村,種糧食是最不掙錢的,種糧食的人是很窮的,所以農產品售后價格需要逐步提高。
三、要大力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推行農業產業化,讓農民從延伸產業鏈條中得到更多實惠。
第二次分配中,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考慮:
一、對貧困戶和災民的救濟。政府要加大對貧困地區扶持力度,出臺有利于縮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措施,根據各地區的不同情況,實施不同的扶貧項目。
二、利用稅收調節。個人所得稅問題,不僅僅在于提高征稅的起征點,更重要的是根據家庭的負擔,根據家庭的收入來調節稅收。單身的人與有家庭有孩子的人,他們的負擔是不一樣的。
三、現在是需要考慮到遺產稅、贈與稅這樣一些問題的時候了,這是第二次分配需要著重解決的問題。
第三次分配中,凡對于用于公益事業的捐獻,應該免稅,讓更多的人把自己的財產用于公益事業,這也是國外的一些經驗。從第三次分配著手,相信可以縮小現在的貧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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