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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績效考核規范篇一
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1. 目的:為了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有效的使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特制訂本規定
2. 考核辦法:
a.各個部門負責人都以表格的形式來記載本月度員工每天的工作狀況,并公布于各部門的通告檔中。
b.各部門的負責人的工作狀況由工廠負責人直接進行考核。
c.每個月的員工的獎罰狀況由人事部進行統計,獎罰金額和月度工資一起發放。
d. 考核分數以每分2元計算。
3. 考核內容:分數
a. 生產紀律:
1.)串溜崗、打瞌睡、閑談、未戴廠牌及穿拖鞋。1-3
2.)不在規定位置抽煙,吃零食、聽音樂、看報紙、發短信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1-3
3.)不服從班組長或上級主管的安排。1-3
4.)考勤狀況1-10
b.5s現場管理:
1.)產品擺放合理位置,并且擺放整齊,并作相應的狀態標識。1-3
2.)自身工作區域的衛生。1-3
3.)班組的衛生值日表。1-3
4.)工具的擺放。1-4
c.產品質量及工作服務質量:
1.)原材料的節約和浪費。2-5
2.)報廢品的處理和數量超過標準。2-6
3.)合格率情況。2-10
4.)小批量性的生產質量情況。2-10
5.)服務質量:工作過程中與其他部門的配合情況。1-20
6.)工作態度2-10
d.安全
1.)是否按正規操作進行生產1-10
2.)是否影響到他人安全1-10
3.)是否及提出和改進安全隱患2-10
4.)一個季度無任何安全事件發生2-10 e.機械保養與維護
1.)機械設備是否按時進行保養與維護2-10
2.)機械的整潔2-10
3.)機械的操作5-10f.生產任務
1.)生產任務是否有標準。2-10
2.)生產任務是否達標或超過標準。1-102006-12-5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績效考核規范篇二
第b版(06.9.1發布)職責范圍與規章制度勞資-3a-16-017
國有企業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1總則
1.1 為建立有效的監督激勵機制,考察員工素質、能力與其職務、崗位的匹配情況,合理使用人才,提高員工素質,激發員工潛能和工作熱情,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考核制度適用于除中層以上領導以外的全體員工。進公司不足三個月的員工不參加考評。考核原則與目的2.1 依據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實事求是、全面考核評估公司員工,以考核員工的實際業績為主。
2.2 堅持公平、合理的原則,在考核內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標準上力求合理、科學、嚴格、客觀地進行考核評估,增強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2.3 考核目的在于全面了解員工工作業績,對員工進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和評價,為員工的崗位調整、流動、培訓和獎懲提供依據。
2.4 通過考核,逐步完善優化公司的組織與管理,實現人員的優化配置,促進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管理與合理使用,建立高素質、精干、高效的員工隊伍。考核內容與等級標準
3.1 根據員工的崗位要求,結合實際情況,主要考核員工的素質、能力、態度和業績四個方面。
3.1.1 素質,指言行品格、精神面貌和崗位適應情況。主要包括:是否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是否熱愛公司,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團結協作,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等;是否符合崗位任職資格。
3.1.2 能力,指業務、技術、管理水平。主要包括:是否刻苦鉆研業務,熟悉本職工作;組織能力、分析能力和獨立工作能力如何,是否勝任現職工作。
3.1.3 態度,指工作態度、事業心和勤勉精神。主要包括: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敬業精神;是否盡職盡責、精益求精、任勞任怨、積極進取、不斷創新;出勤情況等。
3.1.4 業績,指工作成績和成果。主要包括:工作質量和數量;能否創造性地完成任務;營銷指標,科研成果、工作效果、經濟效益如何等。
3.2 對各類人員的考核,各有側重。如對技術、管理人員,應側重技術、業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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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實際成果;對營銷人員,側重市場開拓、銷售量、銷售額、資金回籠率的考核。
3.3 實行百分制考核,員工考評等級標準分為:優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
3.3.1 優秀:模范地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事業心、責任心強,具有較高的分析、解決問題的素質和能力,能獨立開展本職工作、獨當一面,能較好地把握并處理本單位出現的一般問題,工作積極,業務熟練,盡職盡責,業績突出,有一定創新精神,考評得分90分以上。
3.3.2 良好:自覺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事業心和責任感較強,有一定的分析、解決問題的素質和能力。工作積極努力,能熟練地處理和解決本職工作中的問題,工作中基本能獨當一面,有較好的業績,考評得分76分-89分。
3.3.3 基本合格:尚能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廉潔自律,但工作組織、協調能力不強,開拓進取精神不夠,僅能完成70%以上、85%以下的工作任務和目標,考評得分60分-75分。
3.3.4 不合格:缺乏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組織、協調能力較差,勞動態度不端正,完成工作任務、目標不足60%,考核得分60分以下。
3.4 考核定等原則
3.4.1 考核期內有以下情況不得評為優秀等次:有違紀、曠工等現象出現。
3.4.2 考核期內有以下情況直接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c類、d類質量事故,3.4.3 考核期內有以下情況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受到黨內、團內、行政、治安警告以上處分人員,發生a類、b類質量事故。4 考核的組織與實施
4.1 公司設員工績效考核工作委員會,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公司領導負責,統一部署考核工作及負責有爭議考核結果的裁定。
由勞資部門具體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4.2 各部門成立部門績效考核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績效考核。
4.3 員工績效考核每年一次,原則上定于每年十二月份進行。
4.4 考核采取自我考評、主管考評相結合的辦法,以主管考評為主。
4.5 在考核期間,被考核者如果因為工作需要而調離原部門時,調離三個月以上的,原則上由新部門進行,但必須與原部門領導進行磋商、聽取有關意見;調離不滿三個月的,則由原部門進行考核。考核評定與獎懲
5.1 員工考核:部門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個人工作實際情況,按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員工進行考核評定。
5.2 考核者對被考核者作出極端評價時,必須作出說明。
5.3 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意見出入較大時,應進行雙方的溝通與協商,在取得統一意見后,對考核的初步結果進行修正。
5.4 當考核者與被考核者經過溝通,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對被考核者進行民主測評或進行有代表性的全方位反饋,以測評或反饋結果為準。
5.5 考核工作委員會統一對考核結果進行最后的定性,人力資源部作為歸口管理部門,對考核結果進行管理并執行有關結果的兌現。
5.6 根據考核結果決定對員工的獎懲和調整、流動。公司對每次考核為優秀的人數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具體人數見每次的考核細則。
5.6.1獎勵遵循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獎勵包括公司、各系統給予團體和個人的各種榮譽稱號和加獎、晉升等。
5.6.2 懲罰的目的在于規范員工的行為,調整激勵員工的工作狀態。懲罰包括降職、減薪、降崗、待崗、解除勞動合同等。
5.6.3 員工因考評受懲而自愿離職的,原則上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6.4 未轉正人員被評為優秀,根據有關條件,可獲得提前轉正的獎勵。
5.7 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培訓需求分析的第一手資料,將考核中員工普遍存在的問題及每位員工突出存在的問題作為制定公司下階段培訓計劃的依據。
6本規定的解釋權屬勞資部門。
制訂部門:人力資源處審核:張志堅管理處審定:宣建清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績效考核規范篇三
設備管理標準化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加強設備管理,使設備管理更上一個臺階,保證設備平穩、高效、長期運行,特制訂本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一、設備
1、零部件齊全、完好;壓力表、溫度計量程符合要求。
2、機座完好;基礎牢固完好,無裂紋、無下沉,且防腐有效,無油污。
3、設備本體完好、清潔,做到軸見光,設備見本色。
4、防腐的設備防腐有效。
5、各類設備、管道保溫、保冷完好,無嚴重缺損;檢修時盡量不破壞保溫,損壞的保溫復要及時修復;管道及連接閥門、管件(法蘭、螺栓、墊片等)等完好、無損壞,防腐有效,螺栓無銹蝕;管道安裝無無捆、綁、吊、掛現象。
6、設備標牌完好,內容填寫規范,且懸掛良好,掛牌與實物相符。
7、巡檢牌完好,懸掛良好,對設備要及時巡檢且定時撥針(提前和拖后不能超過15分鐘)。
8、設備周圍環境衛生清潔,不積水,不積油。
9、電機電流符合要求;軸承無異聲;密封完好、無泄漏;電機絕緣、接地良好;
10、轉動設備按設備潤滑規定進行維護保養,無缺油現象,油位在規定位置(油位在油窗的1/2—2/3之間),運行一段時間,視油的干凈程度及時進行換油,潤滑油牌號正確。
11、有漏點要及時消除,一時不能消除的要及時掛漏點牌,并做好檢修計劃。
12、排水口有水流、管路無泄漏,停泵時要及時關閉冷卻水(特殊情況除外)。
13、設備完好率、動靜密封點泄漏率要達標:全部設備完好率90%以上,主要設備完好率95%以上,靜密封點泄漏率0.5‰以內,動密封點泄漏率2‰以內。
二、記錄
14、設備運行記錄、加油記錄、崗位交接班記錄、巡回檢查記錄填寫及時,字體工整,內容真實。
三、安全檢查
15、要定期對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進行原因分析,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責任人。
16、各類設備檢查表、設備密封狀況統計表要及時填寫且內容填寫規范、真實;次月1-5日上報技術部。
四、標識
17、設備、管道標識正確、有效。
五、臺賬
18、各種設備(包括特種設備)臺帳齊全、準確;新增設備及時更新;臺帳要分類登記;(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安全閥、安全保護裝置等)。
六、特種設備
19、特種設備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有記錄;特種設備要定期檢查(頻次:1次/月)并有記錄,且記錄真實、有內容。
20、特種設備安全附件要定期檢查、檢修、檢驗并做好記錄;(壓力容器:安全閥、液位計、壓力表、防爆膜等;起重機:限位開關、制動系統等;頻次1次/月)。
七、安全管理
21、設備檢修、進入受限空間、盲板抽堵等安全作業,編寫檢修方案(大、中檢修)并辦理安全作業證。
八、文明施工
22、設備檢修時檢修場地要有明顯標志,施工機具擺放有序,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安全文明檢修。
九、設備操作
23、設備使用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操作,不能違章操作。
十、事故管理
24、出現設備事故要及時上報技術部,根據事故原因及設備損害程度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并按分級管理的原則,組織事故分析處理,做到“四不放過”。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績效考核規范篇四
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本規定自2014年4月8日起實施 1.目的為更好的引導員工行為,提高工作績效,調動和激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創建一個具有發展潛力和創造力的優秀團隊,推動公司總體戰略目標的實現。2.適應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3.考核規定 3.1考核對象
3.1.1銷售經理級以上人員 3.1.2職能經理級以上人員
3.1.3銷售主管類人員、一般銷售類人員
3.1.4職能主管類人員、一般職能類人員(含技術類、銷售助理類)3.2考核內容(具體見下表)
3.3考核實施
3.3.1銷售經理級以上人員
3.3.1.1部門銷售業績考核為全考核,核算在下的第一個月上旬完成,當月中旬進行獎金發放。核算由總經辦組織并提供數據支持,財務部、總經理審核確定。具體核算方式詳見《經營
目標責任書》。
3.3.1.2工作業績考核為半考核,以個人述職報告形式在每年的元月份和7月份完成,此項將作為職務升降、工資調整的重要依據。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總經辦審核確定。
3.3.1.3行為能力、工作態度等綜合素質考核為季度考核,以總經理及相關性部門負責人評分考核形式在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完成。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和審核,并根據薪酬管理規定結合季度考核結果確定當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其中,相關性部門負責人將由人事行政部隨機指定。
3.3.2職能經理級以上人員
3.3.2.1工作業績考核為半考核,以個人述職報告形式在每年的元月份和7月份完成,此項將作為職務升降的重要依據。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總經辦審核確定。
3.3.2.2行為能力、工作態度等綜合素質考核為季度考核,以總經理及相關性部門負責人評分考核形式在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完成。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和審核,并根據薪酬管理規定結合當季度考核結果確定當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比例。
3.3.3銷售主管類人員、一般銷售類人員
3.3.3.1個人銷售業績考核為季度和考核,季度核算在季度結束次月的15日前完成,當月下旬進行獎金發放;核算在每1月上旬完成,1月中旬進行獎金發放。核算由總經辦組織并提供數據支持,財務部、總經理審核確定。具體核算方式詳見《經營目標責任書》。
3.3.3.2工作業績考核為半考核,以個人述職報告形式在每年的元月份和7月份完成,此項將作為職務升降和薪資調整的重要依據。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總經辦審核確定。
3.3.3.3行為能力、工作態度等綜合素質考核為季度考核,以直接上司及人事行政部經理評分考核形式在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完成。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和審核,并根據薪酬管理規定結合當季度考核結果確定當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比例。
3.3.4 職能主管類人員、一般職能類人員
3.3.4.1 工作業績考核為半考核,以個人述職報告形式在1月、7月上旬完成,此項將作為職務升降和薪資調整的重要依據。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總經辦審核確定。
3.3.4.2行為能力、工作態度等綜合素質考核為季度考核,以直接上司及人事行政部經理評分考核形式在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15日前完成。考核由人事行政部組織和審核,并根據薪酬管理規定結合當季度考核結果確定當季度績效工資發放比例。
3.4考核結果的應用
考核的評定結果用于以下方面:
? 員工季度績效工資的發放;
? 員工業績情況、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的評定;
? 銷售人員業務提成的發放;
? 員工的續聘或解聘;
? 員工薪資的上調或下調,具體詳見《薪酬管理規定》;
? 員工職務的晉升或降職。
3.5考核面談與績效改進
3.5.1考核面談
考核的核心是結合員工的工作目標計劃,目的是對員工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在工作思路和績效改進方面提供幫助。因此,考核結束后,考核者應當與被考核者進行面談。
3.5.2 績效改進
考核面談為考核者與被考核者就績效改進與能力提升所進行的溝通應做到:
? 讓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優、缺點;
? 對下一階段工作的期望達成一致的意見;
? 討論制定雙方都能接受的書面績效改進和培訓計劃。
3.6考核結果的管理
3.6.1 考核指標和結果的修正
考核結束后總經辦和人事行政部對受客觀環境變化等因素影響較大的考核指標和考核結果應及時進行修正。
3.6.2 考核結果反饋
被考核者有權了解自己的考核結果,人事行政部應在考核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結果。
3.6.3 考核結果歸檔
考核結束后考核結果作為保密資料,由人事行政部歸入員工檔案并負責保存。
3.6.4 考核結果申訴
被考核者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應通過雙方的溝通來解決;如不能妥善解決,被考核者可向總經辦或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訴,總經辦或人事行政部需在接到申訴之日起十日內,對申訴者的申訴請求予以答復。如確定不符,應重新安排考核,對結果進行修正。
3.7附 則
3.7.1 本規定未完善的部分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在后期的工作中根據流程進行補充,和該規定共同有效。
3.7.2 該規定由人事行政部修定,經總經辦審批通過。
員工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績效考核規范篇五
績效考核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條
考核目的
考核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員工的思想道德表現、生產工作成績和技術業務水平,進行定量、定性的分析和評價,為員工今后的崗位調整、流動、培訓、崗位級別的制定和獎懲提供依據。通過考核,逐步完善優化公司的組織與管理,實現人員的優化配置,促進公司人力資源開發的管理與人員的合理使用,建立高素質、精干高效的員工隊伍。
第二條
考核原則
1、依據《員工崗位規范考核管理實施細則》和《管理人員考核實施細則》。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考核內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標準力求合理、科學、嚴格、客觀準確地進行考核。
3、堅持月考核、月兌現以及年終總評的考核原則。
4、堅持定量與定性、總結與指導相結合原則。
第三條
考核范圍
1、公司部門經理及其以下全體員工。
2、試用期未轉正員工不列入考核范圍。
第四條
組織領導
(一)、為使績效考核工作客觀、公正的開展,公司設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
長:公司總裁;
副組長:公司副總裁、總監;
組
員:計劃財務部經理、人事行政部經理、二級公司總經理;
日常事務由人事行政部辦理。
(二)、考核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制度的制定與實施、考核工作的管理與指導;
2、審核、監督、檢查員工崗位規范的落實;
3、根據公司核定完成經營責任目標的情況,調整考核獎懲方案;
4、審核、監督、檢查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的履職情況;
5、根據月考核月兌現年終總評的原則,評議推薦員工職務晉升、工資調整、評比先進的權利,并報總裁審批。
第五條
考核內容
根據員工的崗位要求,主要考核員工的思想道德表現、生產工作業績、能力和技術水平:
思想道德表現:考核員工在工作中遵紀守法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及勞動工作態度等方面;
工作業績考核:考核員工在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成績等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能力考核:考核員工的管理水平、業務能力等,主要包括:知識技能、學習發展、解決問題、工作效率、團隊合作等;
技術水平:考核員工技能的水平,主要包括:理論水平、實際操作、相應的技能等級等。
第六條
考核方法
1、公司一線員工(含船員、導游、票務員、調度員、設備維護人員、碼頭管理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所有工人崗位(工種)的員工。在基層工作,負有一定管理職責的工人管理人員)采取“12”分量化考核即《員工崗位規范考核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見附件二。
2、其他人員采取百分制考核即《管理人員崗位考核實施細則》。
3、為了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獎優罰劣,特設立績效獎勵工資。績效獎勵人員必須是個人業績特別突出并為公司做出貢獻,滿足以下條件的:
1)在完成工作任務、節約能源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
2)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
3)在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方面做出成績的;
4)保護公共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利益免受損失的;
5)維護公司規章制度、抵制不良之風,事跡突出的;
6)被新聞媒體表揚的;
7)其他應當給予表揚的。
以上獎勵人員經基層部門申報、總公司批準,于次月工資中兌現(原則上為月獎勵100-300元)。
4、一線人員在崗位規范考核中出現一次扣12分或當月累計扣12分的,當月不享受績效工資(崗位工資100%與績效工資掛鉤),月績效考核中扣9分的減 發75%績效工資,績效考核中扣6分的減發50%績效工資,當月扣6分的(不含6分)每扣1分減發績效工資50元。
第七條
考核臺帳
(一)、基層單位要建立每名員工的績效考核臺帳;
(二)、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的履職考核要有統一臺帳;
(三)、該臺賬可在oa辦公自動化系統中下載。
第八條
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以一個自然月作為考核周期,采取月考核月兌現的考核方式。
第九條
績效工資的計算方法、獎勵等級、考核結果
績效工資的計算,原崗位工資=績效掛鉤工資,根據月績效考核結果,采取月考核月兌現計發。年終績效考核依據月考核結果采取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獎勵標準進行獎勵,等級劃分:優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6—79分)、不合格(65分以下)。年終績效考核結果是作為員工職務晉升、工資調整、評比先進、兌現獎勵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績效考核扣分的認定組織成員: 1、1分的認定由各工種的組長負責; 2、3-6分(含6分)的認定由市場營銷部、客服部的主管認定;
3、6分以上的扣罰認定由部門經理及分公司總監以上人員負責認定。
第十一條
附則
1、《績效考核管理規定》自二o 一一年六月一日起實行,以往與本《績效考
核管理規定》不一致的,以本《績效考核管理規定》為準。
2、《績效考核管理規定》的解釋權在總公司人事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