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考生將手機藏在薄衣內帶入考場,高考作弊可以說是很嚴重的事了,高考入場前會有監考人員用金屬探測儀對學生進行檢查,不允許攜帶電子產品進入考上,近日,有學生因金屬探測儀檢測出配套金屬牙套而被監考老師拒絕進入考場,但是,湖北一考生將手機帶入了考場,他是如何躲過監考人員的檢查呢?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教育部通報考生手機作弊事件
6月7日湖北省某高考考生手機作弊事件,為考生開考后用手機拍照發送考題,系考中個人作弊,不存在考前泄題。經查,該考生在進入考場接受安檢時,將手機藏于手拿的薄衣內,高舉雙手避開了安檢,違規將手機帶入考場。考中將手機藏于草稿紙下拍題,于開考46分發至某培訓機構尋求答案(未獲)。考生已承認作弊行為。目前,該生已被取消所有成績,并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以儆效尤。同時,撤換監考人員,加強監考力量,涉事監考人員已由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調查。
教育部再次向各地提出要求,進一步加強后續考試的考場監管,嚴肅考風考紀。同時要求湖北省招生委員會組織教育、公安、紀檢監察、無線電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進一步對作弊考生、涉該考點的失職失責人員和相關機構進行全方面、全過程、全鏈條徹查,依法依規嚴懲嚴處,堅決維護高考的公平公正。
考生需要遵守的高考考場規則
一、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憑天津健康碼、健康卡、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和考試用條形碼,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身體健康檢測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三、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以及消毒紙巾等防疫用品可帶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四、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等證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核驗。接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的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填寫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和座位號等信息,將考試用條形碼粘貼在指定的位置。凡漏填(涂)、錯填(涂)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后(小語種考試科目另有規定)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卷或草稿紙帶出考場。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員。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按順序排列整齊放在考桌上,等待監考員依次收齊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十、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并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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