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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機構改革站所設置篇一
xx市鄉鎮機構改革20xx年開展試點,通過探索鄉鎮政府職能轉變,事業單位機制轉換,理順管理體制,精簡、規范內部機構,分流超編人員,推行機構編制實名制等項工作,鄉鎮發展經濟、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的職能得到了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服務“三農”的水平進一步提升,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規范,鄉鎮黨政機構由xx個減少為xx個,精簡比例為xx%,普遍設置了為“四辦一部”(黨政綜合辦、經濟發展辦、社會發展辦、計劃生育辦、武裝部),事業單位由xx個減少為xx個,精簡比例為xx%,普遍設置了“三所一站兩中心”(財稅所、法律服務所、計劃生育服務所、經管站、農林牧服務中心、文化中心),領導職數由xx名減少為xx名,精簡比例為xx%,人員編制實現了行政不超編,事業有結余的目標,鄉鎮事業單位經費全部實現了財政全額供給。20xx年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意見》和省編委《關于鄉鎮機構設置的意見》下發后,我們緊貼xx實際,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全面推行鄉鎮機構改革,制定了《關于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意見》,對鄉鎮機構改革工作做了進一步安排部署,提出了具體要求,將原來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按照鄉鎮類別統一設置機構、核定編制和領導職數。一類鄉鎮五辦六中心,行政編制xx名,事業編制xx名,領導職數控制在xx名以內;二類鄉鎮四辦五中心,行政編制xx名,事業編制xx名,領導職數控制在x名以內;三類鄉鎮三辦四中心,行政編制xx名,事業編制xx名,領導職數控制在x名以內。改革期間,市編辦加強鄉鎮機構改革的指導,認真審查指導縣(市、區)的改革方案,先后下發了《關于加強鄉鎮機構改革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工作的通知》,著重對鄉鎮機構改革的完成時限、方案報批、工作程序、工作紀律等方面,做了進一步明確和要求。同時,抽調人員,對七縣(市、區)鄉鎮機構改革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并對改革中出現的問題進行了分析研究,及時提出了解決辦法,確保了改革的順利進展。截至20xx年x月,我市鄉鎮機構改革工作全部完成,近期,市編辦對鄉鎮機構改革和“三定”規定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的檢查驗收,我們認為,我市鄉鎮機構改革由于安排扎實,各級領導重視,工作目標明確,試點階段各項基礎工作到位,“三定”規定下發后,全市xx個鄉鎮都能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改革達到了預期的目的。
通過改革,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職能配置更加合理、機構設置更加規范、編制和人員進一步精簡,充分體現了鄉鎮機構改革的“四項”主要職能,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一)鄉鎮職責定位準確,職能轉變明顯。通過改革,有效地解決了鄉鎮過去存在的重管理、輕服務,重指標、輕市場,重形式、輕實效等現象,促進鄉鎮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政策引導、典型示范、提供服務、營造發展環境和維護社會穩定上,實現了鄉鎮從直接抓招商引資、生產經營、催種催收等具體事務為主向對農戶和各類經濟主體進行示范引導、提供政策服務、為農村發展創造環境為主的轉變,較好地實現了鄉鎮角色轉換。一是強化社會管理和為“三農”服務的職能。明確縣與鄉鎮的事權關系,把農村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農技推廣、森林管護等職責上劃縣業務主管部門承擔,鄉鎮配合,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縣上予以支持。xx、xx兩個少數民族牧業縣的鄉鎮突出了動物疫情防治職能;xx區、xx市、xx市、xx縣、xx縣等五個農業縣(市、區)突出培育發展第三產業職能;xx區、xx縣注重突出農業產業化發展職能;xx市、xx縣突出服務風電產業和移民工作職能;敦煌市突出旅游業發展職能。二是因地制宜帶領農民調整產業結構。圍繞“一特四化”目標,大力發展特色產業,不斷提高農民收入。xx區城市周邊鄉鎮以“菜籃子”工程為主,大面積種植大棚蔬菜;敦煌市陽關鎮、xx鎮、xx鎮實施產業富民工程,建立了以葡萄為主的優質林果產業鏈,發展高效作物經濟;阿克塞縣鄉鎮實施了畜棚設施建設,修建高標準設施暖棚xx多座,堅持農牧結合,以牧補農的政策,支持農牧民創收。xx、xx、xx縣搶抓xx通道經濟發展機遇,積極開展勞務技能培訓,有組織的為敦當公路、敦格鐵路、周邊油田、新疆輸轉勞務,拓寬增收渠道。三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得到較大發展。農村公共文化體系建設基本完成,目前已基本建成市、縣、鄉、村四級公共文化網絡體系,全市xx個鄉鎮中有xx個鄉鎮建成了標準高、設施全的文化活動站,xx個村建起了文化活動室和文化廣場,農村書屋達xx家,覆蓋了所有的村。同時,各鄉鎮加大向上爭取資金力度,千方百計解決項目資金缺口,實施人畜飲水、民居改造、村級活動室、農村書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增強了服務功能,促進了農村經濟快速健康跨越式發展。四是服務意識明顯加強。進一步規范了鎮級職能,理順了機構關系,明確了單位權責,工作效率和辦事質量有了很大提高,機關作風有了很大轉變,逐步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同時,結合鎮級財政管理方式改革,所有公益性服務事業機構在編人員工資經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由財政統一發放,保障機構正常運轉,不再搞有償經營服務,較好地解決了公益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待遇和工作條件,使事業單位人員有精力、有經費、有積極性,安心基層,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服務意識明顯增強,服務水平明顯提高,為農民服務更直接、更具體、更富有成效,保障了公益性服務,促進了農村各項工作的開展,農民群眾的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鄉鎮機構設置規范,編制領導職數得到有效控制。根據省編辦《關于鄉鎮機構設置意見》,我們結合xx實際,研究制定了《關于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意見》,采取“統一機構名稱,統一機構個數,統一核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的辦法,科學合理的設置機構、核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一是從嚴規范鄉鎮機構設置。結合xx區域特點和經濟發展水平,合理設置了鄉鎮機構。將農機、農技推廣、畜牧獸醫、林業等職責任務相近的站所進行整合,設立農業綜合服務機構;將文化、廣播的職責進行歸并,組建文化發展服務機構;針對移民鄉鎮的服務對象和管理重點,統一設立了農經財政服務中心、農業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改革后,我市一類鄉鎮機構設置為“五辦六中心”,二類鄉鎮機構設置為“四辦五中心”,三類鄉鎮機構設置為“三辦四中心”,同時,將鄉鎮黨政機構事業單位級別統一明確為股級。目前,全市鄉鎮機構正常運行,為新農村建設發揮著積極作用。二是人員編制得到控制。改革后,我市嚴格按照省、市編制管理要求,加強編制管理。首先,將省市下達鄉鎮的行政事業編制按規定標準及時核定到位。其次,嚴格執行控編通知單制度,嚴格控制鄉鎮機構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再次,進一步落實編制“實名制”管理,做到編制、崗位、人員一一對應,確保對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實施有效管理。通過對編制和財政供養人員的有效控制,守住了鄉鎮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只減不增”的底線。三是嚴格控制了鄉鎮領導職數。將鄉鎮黨委、人大、政府的領導職數嚴格控制在7-9名以內,適當擴大了鄉鎮黨政領導班子交叉任職。一類鄉鎮領導職數控制在9名以內,二類鄉鎮領導職數控制在8名以內,三類鄉鎮領導職數控制在7名以內。鄉鎮領導職數在“三定”規定中予以明確,扭轉了鄉鎮領導配備過多,多頭管理的現象。
(三)管理體制得到了創新,干部結構更加優化。通過改革,建立了干部管理考核新機制,對派駐鄉鎮的單位,實行派出部門和鄉鎮雙重管理,以派出部門管理為主的管理模式。規范了對鄉鎮評比事項,探索對鄉鎮的考核辦法,凡是主要由縣(市、區)部門負責,鄉鎮協調配合的工作,除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一票否決”的事項外,縣(市、區)一般不得列入對鄉鎮考核內容。建立了鄉鎮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加大了對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城鄉社會保障和農民生活的改善等公共領域的投入,增強了鄉鎮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探索建立了政務公開、一站式服務、崗位責任制管理等新的工作機制,大大方便的群眾,提高了工作效能。鄉鎮機構改革后,各鄉鎮實行了競爭上崗,為能干事、會干事、能干好事的干部職工創造了一個施展才能的空間和平臺,極大地調動了鄉鎮干部工作積極性,干部結構更加合理,人才資源進一步整合,有力地促進了全市經濟健康協調快速發展。
一是鄉鎮財力缺乏。鄉財縣管以后,大部分鄉鎮在過去的修渠筑路、修建學校等公益性事業方面不同程度形成了一部分債務,再加上各縣(市、區)對鄉鎮經濟指標、項目考核任務重,使鄉鎮的正常運轉經費偏緊。近幾年,鄉鎮政府的主要精力還是用在化解債務,抓項目、抓錢,解決鄉鎮財力不足的問題上,對“三農”服務質量不高,不到位的問題仍很突出。
二是鄉鎮事業編制偏少。為了安排畢業生就業,20xx年以來,我市鄉鎮共招錄占事業編制的進村就業畢業生xx名,一些專業不對口的畢業生補充到了鄉鎮事業站所,鄉鎮事業編制已經滿員,現有人員的能力水平不能滿足農民對技術服務的要求,農業生產一線所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無法得到及時補充。三是“條條干預”問題。鄉鎮機構改革期間以批資金、考核等為條件要求鄉鎮設立機構、加掛牌子的現象還時有發生。
鄉鎮機構改革站所設置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農業技術推廣工作,充分發揮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在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作用,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鄉鎮農技推廣服務機構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71號)文件精神,制定了《珠暉區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鄉鎮農技推廣服務機構的實施意見》(珠政辦發[201*]25號),現將我區鄉鎮農業機構改革情況總結如下:
珠暉區位于湘江東岸,轄兩鄉兩鎮五個農場,總面積234平方公里,總人口30萬,其中農業人口10萬,耕地面積6.15萬畝,是衡陽市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區。
(一)切實加強領導,搞好協調配合。為了搞好鄉級農技推廣站的改革與建設,區政府專門下發了《珠暉區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鄉鎮農技推廣服務機構的實施意見》(珠政辦發[201*]25號),成立了以區長符成安同志為組長的鄉鎮農技推廣技術體系改革領導小組。編辦、財政、人事、農業、畜牧、水利農機等部門為成員單位,負責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督促指導改革與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農辦。
(二)完善了機構設置。1、設立區級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
心(加掛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2、各鄉鎮、衡州路街道將農技、農機、畜牧、農產品質量監管一起,綜合設置鄉鎮農技推廣服務中心。全區共建立了5個農技推廣服務中心,共有農技推廣人員22人。
(三)建設穩定的辦公場所。全區4個鄉鎮和衡州路街道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具有穩定的辦公地點,為了便于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的技術服務和指導工作,辦公地點全部設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
(四)資產整合情況。為了充分發揮鄉鎮農技推廣服務中心的作用,區政府對原有農技推廣資產進行整合,農業部門負責解決辦公用具、交通工具、儀器設備、辦公和試驗示范場所,為鄉鎮農技推廣人員創造了良好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五)理順管理體制。根據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特點,建立健全了有利于充分發揮區鄉農技推廣服務中心作用的管理體制。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了對鄉鎮農業推廣服務中心的管理和指導。區派出的技術人員的考評和晉升要充分聽取鄉鎮政府的意見;鄉鎮農業技術推廣人員的考評、調配和晉升要充分聽取區級業務部門的意見。區級農業推廣機構同時加強了對鄉鎮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和服務。(六)科學核定人員編制。區級農業技術推廣站機構人員編
制維持原編制數15名不變。鄉鎮街道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機構人員編制按照全區農作物播種面積、農戶數、行政村數作為測算的基本指標并分別設立權重,即按照農作物播種面積0.5~1.5萬畝配備1名農技人員,權重為0.3;500~1000戶農戶配備1名農技人員,權重為0.5;2~3個行政村配備1名農技人員,權重為0.2;3個指標所算的值之和乘以2/3即為鄉鎮應配備的編制數。經測算最后核定為22名,具體編制分別為:東陽渡鎮6人、茶山坳鎮5人、酃湖鄉5人、和平鄉4人、衡洲路街道2人。確保了
在一線工作的農業技術人員不低于全區農技人員總編制的2/3。區、鄉兩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中專業技術人員比例不低于80%,并注意保持各種專業技術人員的合理比例。
(一)今年是換屆之年,干部提拔,人員調動,編制變動等工作都暫時凍結,因此,尚未開展競爭上崗工作,人員還沒有最終確定,目前在鄉鎮街道農技推廣服務中心上班的都是原在崗人員。
(二)經費不足。一是要加大對農技推廣機構辦公場所、培訓場所、檢測儀器、培訓宣傳設施、新技術引進、試驗、示范、人員知識更新等方面的投入,逐步改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的環境和條件。二是要不斷提高農技人員的綜合素質,根據科技進步、產業發展和農民需求的變化,制定鄉鎮農技推廣人員
培訓規劃,搞好鄉鎮農技推廣人員的崗位培訓和素質提升教育培訓,提高其服務能力。經費尚未落實。
(一)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待換屆選舉完成后,我區將全面實行了以人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核心的用人制度,根據按需設崗、競爭上崗、按崗聘用的原則,確定具體崗位、明確崗位等級、聘用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堅持公開、公正、公平三原則,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擇優聘用。聘期一般為三年,對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繼續聘用。
(二)財政經費。擬定區財政部門保障鄉鎮農業推廣站的工作正常開展,將人員工資、社會保險以及履行職能所需的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預算管理,并隨區財政收入的增長而相應增加。
(三)創新農業技術推廣方式。根據新階段農業發展特點,農民需求變化,鄉鎮農技推廣服務中心結合本鄉鎮生產需要,認真遴選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搞好技術培訓。農技推廣站技術人員實行包村聯戶制度,逐步形成農業技術推廣人員抓科技示范戶,科技示范戶帶動普通農戶的科技入戶制度,利用農業科技示范基地,搞好新技術、新品種的展示示范,及時解答農民在生產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鄉鎮機構改革站所設置篇三
20xx年,對于鄉鎮干部而言是不平凡的一年,因為鄉鎮的機構改革將對今年完成。那么,在2020年的鄉鎮機構改革中,鄉鎮干部最期望落實哪些事呢?
第1件事,期望鄉鎮事業編制
盡快落實車補對于鄉鎮事業編干部來說,意義非常不同,它不僅僅是一項生活補貼,更是在鄉鎮工作的一項必須支出。由于鄉鎮工作的特殊性,沒有這項補貼,就意味著鄉鎮干部在下鄉過程中需要從自己的工資里拿出一部分支付車費。本來鄉鎮干部的工資就不高,還要拿出來一部分再投入工作,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鄉鎮事業編制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會議結束后,舉行了鄉鎮機構改革揭牌儀式,鎮領導班子,新建機構負責。但是,關于鄉鎮事業編干部的車補問題也已經有了好消息,近日甘肅公布的鄉鎮街道改革方案中就提出,可以參照鄉鎮公務員的車補標準為事業編制的鄉鎮干部發放車補,希望其他地區也能盡快落實鄉鎮事業編干部的車補。
第2件事,期望鄉鎮干部漲工資
鄉鎮干部的編制性質與機關干部相比要復雜一些,鄉鎮干部中不僅有公務員身份,也有事業編制管理崗的干部職工。不管哪種身份,工資待遇與機關干部的差距就在鄉鎮補貼這一項上面,公務員身份的鄉鎮干部還可以提升職級提高工資,而事業編制管理崗的干部則只能等待提拔。
因此,提工資待遇是鄉鎮干部最強烈的呼聲。近日甘肅的鄉鎮機構改革方案中提出,鄉鎮干部收入一般高于縣級機關同職級干部20%,這一力度還是比較大的。
第3件事,期望出臺事業編制并行制度
自去年公務員法頒布之后,各地組織部門紛紛套改公務員的職級待遇,鄉鎮事業編制的干部也羨慕不已,迫切的希望事業單位盡快出臺相應的職級制度,解決鄉鎮事業編晉升慢的問題。相信隨著鄉鎮機構改革的推進,事業單位并行制度,將會在不久的將來出臺。
第4件事,期望與機關干部交流更大一些
鄉鎮干部都希望加大與機關干部的交流力度,讓鄉鎮干部合理流動、人盡其才。從生活的角度講,一些在鄉鎮工作了七八年的干部,也迫切希望能調入到機關工作,方便照顧家庭,彌補多年對家庭的虧欠。
鄉鎮機構改革站所設置篇四
**鎮轄區轄8個行政村、全鎮人口2390人。目前鎮機關共有在編人數41人,其中衛生所11人。
(一)機構設置及管理
2012年我鎮實施鄉鎮機構改革,**鎮機關設5個內設機構,即黨群綜合辦公室、政務綜合辦公室、經濟發展和社會事務辦公室、維護穩定和綜合治理辦公室和財政所。5個內設機構負責人由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兼任,工作人員原則上根據崗位人員配置要求,按照專業對口(或基本對口)實行競爭上崗,提倡一人多崗。
**鎮政府核定行政編制21名(目前借調在外7名),機關工勤編制3名,事業編制17名。領導職數7名:黨委書記1名,人大主席1名,政府鎮長1名(兼任黨委副書記),副書記1名,副鎮長3名。目前在編人員61人,實際在崗34人,其中1名聘用人員。
(二)工作運行機制
1、黨群綜合辦公室。其主要職責:負責黨委、人大、群團組織的各項日常工作和各部門、各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督促檢查有關工作的落實;負責信息調研工作;負責機關建設和工作人員考勤考核以及區域內突發事件處理;負責紀檢、組織、宣傳、統戰、機構編制、人事、統計和各類普查工作。
2、政務綜合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政府的日常工作和經濟產業發展規劃、社會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負責政務信息、經濟社會發展相關統計、政務監督等工作。協調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關工作。
3、經濟發展和社會事務辦公室。其主要職責:主要承擔經濟結構調整、基礎設施建設、財經、扶貧開發、防汛抗旱救災、動植物免疫、安全生產、文化衛生、教育體育、科學技術、優生優育、村鎮規劃建設、民政事務、殘疾人保障、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工作。
4、維護穩定和綜合治理辦公室。其主要職責:主要承擔人民武裝、社會管理綜合治理、信訪、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民宗宗教、寺廟管理、安置幫教、群防群治組織建設等工作,協調與維護穩定相關工作。
5、財政所。其主要職責:主要承擔我真財政預決算的制定和財務日常管理工作。
另外,我鎮設有4個事業站所,分別是:農牧綜合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衛生院,機關后勤服務中心。
(三)鄉鎮機構運轉
**鎮機構改革嚴格按照上級要求,機構、編制精簡到位,人員分流到位,經費保障到位,機構運轉情況良好,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轉變政府職能和工作作風。鄉鎮機構改革后,**鎮“促進經濟發展、加強社會管理、搞好公共服務、維護農村穩定”的職能進一步強化,鄉鎮政府由領導式管理向服務式管理加快轉變,把無限管理、有限服務變為規范管理、無限服務。同時,鎮政府與各部門間關系得到理順,干部職工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明顯增強,工作效率明顯提升,工作作風明顯改進,進一步密切了黨群、政群、干群關系。
二是優化行政資源配置。行政資源優化的目的就是更好地為人民服務。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鎮機關由辦公室、助理制兩種設置整合為綜合辦公室設置,實現機構職能優化配置。并實現一人多崗、交叉任職、相互補充、整體統一、均衡推進,減少了推諉扯皮和內耗的現象,提高了辦事效率,改變了長期以來工作開展被動的局面。
1、事權大于職權。鎮黨委、政府存在權力有限,責任無限。鎮黨委、政府主要做的工作基本上是“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人財物和業務管理權分屬上級政府部門,設在我鎮的大多數站所相對獨立,對鎮黨委、政府的工作持消極態度,輕則推諉抵觸,重則出難題設障礙,造成鄉鎮一些全局性工作落實難。
2、鄉鎮可用財力不足。為發展農村經濟社會事業,引導群眾自主創業,我鎮通過多方渠道爭取到的項目資金全部用于落實各項工程,我鎮基本沒有財政收入。同時辦公費、接侍費、報刊費、培訓費等行政成本有增無減,不堪負擔,造成財政支出的不斷擴大,陷入運轉困境。
三、對策與建議
1、擴大鄉鎮權限。對鄉鎮職能機構的類型應能簡則簡、能并則并,合理設置,使各站所處于同等的地位,平等地置于鄉鎮政府的領導和管理之下,進一步擴大鄉鎮的權力,最大程度地發揮職能站所的工作效率。針對鄉鎮普遍存在機構隸屬關系混亂的現象,鄉鎮政府要進一步明確職責,加大對站所的管理力度,理順鄉鎮與縣直部門的關系。要逐步健全鄉鎮站所職能,根據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綜合職能站所,使其從行政依附型向社會自主型轉變,徹底改變事業單位行政化、官僚化傾向,成為獨立自主的市場經營主體。
2、抓好鄉鎮隊伍建設。要通過多層次、多渠道的培訓,全面提高鄉鎮干部的整體素質,重點抓好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技術知識、法律知識、管理知識等方面的培訓,努力提高鄉鎮干部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拓寬鄉鎮干部隊伍的錄用渠道,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因事選人,擇優錄取的原則,從農村、鄉鎮企事業單位吸納部分優秀人才,充實鄉鎮干部隊伍。
鄉鎮機構改革站所設置篇五
萬源市委、市人民政府:
柳黃鄉黨委、政府組織全體鄉干部認真學習了市委發[2010]2號文件精神。根據文件要求對我鄉機構改革工作進行了精心組織,周密安排了廣征民意、競爭上崗的辦法,圓滿地完成了柳黃鄉機構改革工作任務。現就具體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1、根據市機構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首先是組織召開了黨委政府班子成員專題工作會議,成立了以政府鄉長張發光同志為組長,黨委副書記劉國圣同志為副組長,班子成員、辦公室人員為成員的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討論制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
2、廣泛宣傳組織召開機構改革動員大會。4月20日召開了全體鄉干部、村干部、鄉級各單位負責人參加的鄉鎮機構改革動員大會,會上黨委書記張發光同志傳達了市委[2010]2號文件,《關于進一步推進萬源市鄉鎮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通報了本次柳黃鄉機構改革黨政行政機構的定編人數和柳黃鄉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的人員定編人數。黨委書記張發光同志在會上對鄉鎮機構改革工作也作了重要講話和工作要求。
3、柳黃鄉機關事業單位現有工作人員情況
①、黨政行政機構人員現有9人。其中聶雅借調到萬源市建委工作。現有領導人數4人,其中本次我鄉定編人員為12人,領導職數6人。均實屬,差編嚴重,很多事情都是行政、事業人員統一安排使用。
②、有工勤人員0名,本次定編1人。
3、事業單位現有人員5人,本次定編11人。嚴重缺編,很多事都是湊合干,不堪重負。
根據上級工作按工作要求,尊重民意,競爭上崗的原則,做好競爭上崗,完成人員定崗上崗安置工作。黨委政府從5月起,組織全體鄉干部、村干部、各級各單位負責人召開了柳黃鄉機關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爭上崗民意測評會議。會上各工作人員對自己的工作進行了述職和演講,參會人員對各工作人員的述職和演講進行了公正評議,對所有上崗工作人員的滿意度達97.5%。
鄉鎮機構改革站所設置篇六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印發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岳陽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和《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湘陰縣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進一步優化職能配置,完善機構設置,理順縣鄉權責關系,整合鄉鎮(街道)審批服務執法力量,著力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為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一)理順鄉鎮(街道)職責權限
鄉鎮黨委是黨的基層組織,街道黨工委是縣委派出機構,分別領導本鄉鎮(街道)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基層社會治理等各方面工作,承擔管黨治黨工作責任,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鄉鎮人民政府是基層國家行政機關,街道辦事處是縣政府派出機關,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務職能。鄉鎮(街道)按有關規定或章程依法依規設置人大、紀檢監察、人民武裝等機構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明確由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分管。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和監察機構履行規定的紀律檢查和監察職責;鄉鎮人大(街道人大工委)依據《憲法》《組織法》行使職能;鄉鎮(街道)明確專人負責政協委員聯絡工作;鄉鎮(街道)人民武裝部依法履行國防動員、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等職能;鄉鎮(街道)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在黨委(黨工委)領導下,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發揮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按照重心下移、權責一致原則,堅持賦能與減負相結合,依法合理賦予鄉鎮(街道)相應審批服務執法等權限,建立鄉鎮(街道)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服務清單。重點擴大鄉鎮人民政府在農業發展、農村經營管理、安全生產、規劃建設管理、環境保護、公共安全、防災減災、扶貧濟困等方面的服務管理權限。加強街道黨的建設、統籌社區發展、組織公共服務、實施綜合管理、監督專業管理、動員社會參與、指導基層自治、維護社區平安等方面職能。合理劃分縣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建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依法賦予鄉鎮(街道)對縣級職能部門派出機構負責人的人事考核權和征得同意權,賦予鄉鎮(街道)規劃參與權、綜合管理權,賦予鄉鎮(街道)對區域內事關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和重大項目的建議權。
各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主要職責是:
1.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制度,統籌抓好基層黨建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兩個責任”,全面落實基層黨支部“五化”建設,全面加強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強化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進一步增強黨在基層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2.加強公共管理。推進區域發展,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統籌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實施綜合管理,落實轄區集鎮管理、人口管理、社會管理、經濟發展、綜合執法、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等職責。領導基層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為基、法治為本、德治為先”的基層治理體系。
3.加強公共安全。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構建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做好安全生產、防汛、防火、防疫、氣象災害防御、食品藥品安全等應急管理工作。承擔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健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綜合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作用,及時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4.加強公共服務。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健康等方面相關政策。拓寬服務渠道,改進服務方式,建立健全群眾辦事一次辦結機制。優化營商環境,推進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政務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落實“一窗受理、集成服務”的行政審批服務改革。
5.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調整優化鄉鎮(街道)機構設置
按照“優化、協同、高效”原則,結合不同類型、不同規模鄉鎮(街道)工作實際,統籌優化鄉鎮(街道)機構設置,推進鄉鎮(街道)站所屬地化管理,構建服務便民、簡約精干的基層組織架構。
除公安、司法、法院、稅務、市場監管等中央明確要求實行派駐體制的機構外,縣直部門設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建立健全納入鄉鎮(街道)統一指揮協調的工作機制。原由縣直部門管理為主的鄉鎮(街道)站所,調整為由鄉鎮(街道)管理,與鄉鎮(街道)有關職能機構進行整合,實行綜合設置,縣直主管部門進行業務指導;原使用縣直部門事業編制的,按“編隨事走、人隨編走”原則,統一劃歸鄉鎮(街道)管理。
根據省委市委編辦意見,結合我縣實際,在本輪鄉鎮(街道)機構改革中,我縣除公安派出所實行派駐外,市場監督所、司法所暫時維持現狀,自然資源所(原國土所)暫不下放,逐步探索下放。財政所實行縣鄉共管,以鄉鎮(街道)管理為主,縣財政局負責業務指導,并具有財政所負責人任免的人事建議權和征得同意權;鄉鎮(街道)財政所編制實行封閉管理,人員進出鄉鎮(街道)應征得縣財政局同意,必須具備財會工作資質。農技站、畜牧站、衛健所包括原鄉鎮(街道)經管員、機線員、農技員、漁技員等統一下放到鄉鎮(街道);農技站、畜牧站下放到鄉鎮(街道)后,鄉鎮(街道)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的人員安排、編制和日常管理考核由屬地鄉鎮(街道)負責,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業務指導,并具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任免的人事建議權和征得同意權;鄉鎮(街道)應當保持農技隊伍相對穩定、人員相對專業、力量相對集中,人員配置應征得縣農業農村局同意。林業站實行分區設置,人員派駐到鄉鎮(街道)。水管會(含鄉鎮電排)下放到鄉鎮(街道),考慮到當前基層水管會人員編制現狀,現階段堅持機構、編制、人員下放到鄉鎮(街道)的改革方向不變,具體下放時限暫緩一步,待水管會人員、編制“包袱”消化到位后再下放到鄉鎮(街道)。
1.科學設置鄉鎮(街道)黨政機構。鄉鎮(街道)黨政內設機構設置為:
(1)黨政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主要負責鄉鎮(街道)機關黨務和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信息、會務、檔案、督辦、績效考評、后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綜合協調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組織實施,指導政務服務工作。
(2)黨建辦公室。主要負責基層黨的建設、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統一戰線工作;組織協調轄區群團組織開展工作;負責組織、機構編制、人事、老干、關工委、文明創建、機關干部隊伍建設等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工作辦公室)。主要負責經濟發展規劃的制定和落實;負責招商引資、工業和信息化、電力、商務、統計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發展、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等農業農村工作;負責優化區域發展環境,統籌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他工作。
(4)社會事務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社會救助、教育、科技、文化、體育、旅游、殘疾人事務、衛生健康等工作。
(5)自然資源規劃和生態環境辦公室。主要負責自然資源、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環境整治、征地拆遷、集鎮改造、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城鎮管理等工作。
(6)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主要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信訪、市場監管等工作,維護轄區社會穩定;指導轄區網格化綜合管理工作。
財政所主要負責編制鄉鎮(街道)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負責非稅收入、國有資產和債權債務管理;負責財政性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財務核算、管理;負責財政票據、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管理和監督;負責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財政資金的內部監管和審計以及村(社區)財務的業務指導;負責收入征收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鄉鎮(街道)原設置的內設機構不再保留。
2.綜合設置鄉鎮(街道)事業單位。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設置為:
(1)政務便民服務中心(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集中受理和辦理涉及經濟發展、公共管理以及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公共服務、便民服務事項,提供相關幫(代)辦服務;負責政務公開的事務性工作。
(2)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農業、畜牧、水產、農業機械等基層農業技術推廣,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防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等服務性、技術性工作。
(3)水利服務站。負責農田水利建設、防汛抗旱、農村安全飲水、水利灌溉、水庫蓄水調節、水土保持、水資源管理等事務性工作。
(4)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宣傳貫徹退役軍人有關政策法規,保障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落實到位;建立健全本轄區退役軍人基本信息臺賬,實行動態管理;組織建立退役軍人聯系制度,開展走訪慰問、幫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培樹宣傳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和服務社會的先進典型,收集退役軍人就業創業需求,提供政策咨詢和信息服務,對就業創業情況進行跟蹤和指導。
鄉鎮(街道)原設置的事業單位不再保留。
3.統一設置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依法依規整合下放縣級有關部門的行政執法事項,在鄉鎮(街道)設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以鄉鎮(街道)名義開展執法工作,接受有關縣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健全完善鄉鎮(街道)執法機構與縣級以上各類執法部門的協調機制,構建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優勢互補的執法聯動保障體系,加強聯合執法、聯動執法。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主要負責本轄區內日常執法活動和重大案件線索巡查,縣級以上執法部門主要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活動。
(三)規范鄉鎮(街道)領導職數
根據中編辦〔1993〕17號、湘編辦〔1999〕3號文件精神,按鄉鎮(街道)人口、財政收入和國土面積三項綜合指數確定鄉鎮類別。
1.一類鄉鎮:文星街道辦事處、鶴龍湖鎮、新泉鎮、嶺北鎮、南湖洲鎮、湘濱鎮。
2.二類鄉鎮:金龍鎮、洋沙湖鎮、靜河鎮、石塘鎮、樟樹鎮、東塘鎮、六塘鄉、楊林寨鄉、三塘鎮。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鄉鎮(街道)黨委換屆工作的通知》(湘辦發〔2016〕7號)精神,一、二類鄉鎮領導班子設11名(人口超過10萬以上的鄉鎮可增加1—2名領導職數),三類鄉鎮領導班子設9名。
街道辦事處領導職數設置參照鄉鎮執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由縣委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機構設置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抓好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綜合協調、方案審核、人員轉隸、后勤保障、監督檢查等工作。縣直各部門要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專門工作機構,扎實做好鄉鎮(街道)站所機構劃轉、人員轉隸等相關工作,確保本部門本系統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改革任務。各鄉鎮(街道)要高度重視、積極支持改革工作,由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抓總,組成專門工作班子,抽調人員力量,負責有關工作對接和推進工作,確保改革真正落地見效。
(二)協調統一推進。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工作事關重大,牽涉面廣,涉及人員多,且時間緊迫,任務繁重,壓力巨大,必須全縣“一盤棋”,左右協調,上下聯動,步調一致。縣委深化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工作調度,全力推進改革。縣直各部門單位要根據省、市、縣文件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正確處理好縣鄉改革統籌關系,精心制定屬于本單位本系統的鄉鎮(街道)站所劃轉、人員轉隸方案,做好涉改人員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改革順利推進,人員轉隸平穩過渡,各項工作銜接有序,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各鄉鎮(街道)要按要求做好機構設置、人員承接、辦公場所配備、“三定”草案編制等各項工作,確保改革工作按時到位。任何單位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撓、拖延改革,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鄉鎮(街道)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
(三)注重宣傳引導。鄉鎮(街道)要做好機構改革的輿論引導工作,增強干部職工對機構改革工作的認識,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教育引導干部職工正確對待個人的崗位變化,自覺服從組織安排,確保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四)嚴明紀律規矩。嚴格執行機構改革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機構編制紀律、干部人事紀律、財經紀律、保密紀律,堅決做到令行禁止,嚴禁突擊提拔干部,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違紀違法的,一經發現,堅決查處。改革中涉及機構變動、職能調整的部門,要服從大局,確保機構職責、隊伍按要求及時調整到位。要完善評估督查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確保改革方向不偏離,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