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范文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來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優秀的范文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筆記好詞篇一
因為想說的實在太多,而自己平乏的文字還并不能表達內心真實感受。所以,暫且用幾個詞來概括這個故事了:溫暖與難過,振奮與沉重,孤獨與寬慰,失去與得到。這是一個關于救贖的故事,救贖的不只是一個人。
故事的開頭是美好的,我們看到的是一個溫暖的退休的老頭,因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話,下定決定通過步行來拯救老友。這是信念的力量,堅信只要自己還在走一天,對方就還會活一天。一路遇見的人的信任和支持,堅定了他的信念,他又信念又傳遞給病人,支撐著她努力活下去。故事中充滿著溫暖和感動。
或許是這根想看著哈羅德不斷走下去奎尼最終會怎么樣的主線一直牽引著我們的好奇心地往下讀下去。然而故事的結局卻是那樣倉促簡單,就像整個行程的開始,突然,毫無準備,哈羅德最終沒能救回奎尼,在讀故事的過程中其實我們能猜到,但是親眼看到整個結局,心里還是滿滿地難過。
也許,這個故事一開始就不是為了結局而寫的,而是為了過程——這段救贖的旅程。
這趟旅程是振奮人心的。讓他穿越自我、走過社會百態、跨越時間和地理風景。天空中云彩的變化,腳下土地的變化,充滿了新生與希望,行走在路上的自由的感覺對他來說太珍貴了,自由自在,他終于不再是以前的那個他自己了,再沒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讓他再回到小花園里除草去了,他能將眼光集中在比自己偉大的事物上——神秘的大自然,他不斷地挑戰著自己,為自己小小的成就感到滿足,也希望得到“贏得”戴維的認同和妻子的滿意。
然而,旅程并不是一直美好的。在行走中,他一邊探索著這個新奇的世界,一邊又在回憶和后悔著過去。他是一個糟糕的丈夫,也沒有做好父親和朋友的角色。兒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僅辜負了奎尼,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他還把和妻兒的關系弄得一團糟,他就這樣走過了一生,沒有留下任何印記,他痛苦不已。這樣的哈羅德讓我們看著很沉重很沉重。
哈羅德是孤獨的,他不是用英里丈量自己走過的路程,他用的是回憶。哈羅德是孤獨的,沒有人知道他行走的真正原因,他們都憑空猜測,沒有一個人是對的;哈羅德是孤獨的,他用力邁步,更像是為了逃避自己,而他要做的卻是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處,這注定是一場深埋于內心孤獨的戰斗。在旅途中,過去二十年就這樣被抽絲剝繭、原形畢露,他再也無法躲到那些平淡無奇或陳詞濫調背后,所有偽裝都不復存在了。沒有誰可以想象這樣的孤單。
然而,他的旅程又是豐盛的。加油站女孩、等待男朋友歸來的護士、偶然出現又突然離去的小狗……這些一路上見過的人和風景,表面上看似很平凡,實際上卻千差萬別。在路上,他可以對一個陌生人表現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或者很久之前已經失去了的那一面,甚至是成為一個自己“可能會成為的人”,這對他來說是充滿感動的;在路上,他明白了他旅程的真諦,他既是一個偉大過程的一部分,又不屬于這個偉大事物;在路上,他學會了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也正是在路上,這些人、事、景,教會他生活,在最艱難的時刻支撐著他走下去。
他錯過和失去的那些東西:那個不再愿意與他對話的兒子,還有被他辜負了的妻子,療養院里的父親,丟棄他的母親,一個在二十年前就已經證明了自己一篇真摯的朋友。給他換來的,是他無恐懼和沉默的童年,父母親都不想要自己的痛,糟糕的妻兒關系,自己卑微的一生。
而在彌補自己錯誤的這段旅途中,他的人生似乎在不斷地變化。他開始接受陌生人的各種不可思議。一路走過去,他從每個人身上都吸收了很多東西,那些他曾經忽略的東西。隨著行走,他更加思念妻子,更加想念兒子,更加感激奎尼。經歷磨難后他又重獲新生,重新認識自己,重新贏得妻子的愛。
一段旅程,整個人生。行走中堅定與猶豫,振奮與痛苦,各種復雜情緒交織伴著他走過千山萬水:道路、農田、森林、河流、狂野、荒原、高峰、深谷,還有數不清的人。他救贖的不只是他自己,更是身邊的人和千千萬萬的讀著。
他看清了很多東西,看清了自己的人生,看到了自己的性格弱點。他通過對維爾夫的關照關愛,來彌補從前沒有為戴維做過的事情,小狗的出現也把他與戴維聯系在一起,在于小狗的相處中,讓他更了解自己的兒子,小狗的來來去去,讓他體會到失去的痛苦。通過旅程,他化解了與莫林間二十年的沉默與距離,喚醒了她最初的愛,換來了她的成全與支持,這是比什么都珍貴的。這段徒步之旅,他雖沒能讓奎尼活過來,但卻讓她帶著笑容和滿足離開。與其說是對奎尼的救贖,倒不如說是奎尼對他的救贖,讓他走了這么遠的路,終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
故事看完了,作為千千萬萬讀者之一的我們,還要繼續我們的生活。這段救贖之旅,哈羅德完成了他救贖的使命,接下來是我們要對自己進行救贖了,學會去愛,學會珍惜,學會感恩,學會接納,學會包容,學會看這個世界。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筆記好詞篇二
歷時半個月的時間,讀完了《一個人的朝圣》,這是我讀得最快的一本書了,但是讀完總想說點什么,卻又不知道該說些什么……索性就大概介紹下這本書吧。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羅德·弗萊,他是一個65歲的老頭,在釀酒廠做了四五十年的銷售就退休了,為人謙遜,獨善其身,從來沒有過太高遠的追求。
正如書中所描述的那樣:“哈羅德·弗萊是個高大的男人,卻一輩子彎著腰生活,像是隨時防備著前方會突然出現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紙飛機似的。”
“哈羅德從小就學會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調,做個隱形人。”小時候,哈羅德的母親不辭而別,父親便經常給他換不同的“母親”,但他并沒有真正感受過什么是母愛和父愛。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盡如意,兒子戴維患上了抑郁癥上吊自殺,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在如此窘迫的境況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訴她自己得了癌癥,不久便離開人世。
從此,他便決定一個人上路,親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給奎尼的療養院打電話寄明信片,讓奎尼一定堅持等著他。一路上,他一邊回味往事,一邊自我反省,還幫助許多人分擔了一些東西,可回想起自己的從前,對待妻子莫琳、對待兒子戴森、對待好友奎尼,他總覺得虧欠了他們好多,甚至很多都是無法彌補的東西……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體會了外面的生活,雖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卻沒有一個人能夠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義。
從英國的南部到北部,從金斯布里奇到貝里克,歷時八十七天的時間,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羅德終于到達了貝里克的圣伯納丁療養院,實現了對奎尼的諾言,奎尼最終也安然地離去,哈羅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歸于好。
其實,整本書通讀下來,讓我一直都不懂的是,這本書為什么要叫“一個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內的那句話“那么,我是誰?”朝圣往往不應該和“宗教”相關聯的嗎,而哈羅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著這個疑問我請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對“朝圣”的解釋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動。朝圣是一項具有重大的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通常,它是一個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點的旅程。果然,“朝圣”的確是與莊重、信念、宗教有關。但這本書講述的是主人公哈羅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過憶往事,自我反省,給自己心靈的一次洗滌,最終又重拾勇氣,開始坦然面對生活。
如果非要說這是一種朝圣,那就是哈羅德堅定了一種信念:只要他一直堅持走,奎尼就一定會活著,直到他到達目的地。嚴格來說,這的確是一種信念。但與其說是哈羅德為了“拯救奎尼”而開始“一個人的旅途”,倒不如說是奎尼拯救了哈羅德,如果沒有奎尼的信,就不會有哈羅德“在路上”,就不會有他重新審視自我和面對生活的勇氣,更不會有莫琳最終對哈羅德的原諒。
坦白來說,我覺得這本書用“朝圣”來命名,顯得過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誰?”,也許會有另一種意境吧,也說不定呢。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筆記好詞篇三
哈羅德一個人堅持87天走完了長途漫漫的627英里。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還在路上,奎妮就不會死。
由此可見,奎妮的病情是哈羅德出發的直接原因。我腦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樣一個人?竟值得哈羅德不遠千里前去相見?
文中第一次出現對奎妮評價的時是在第一章。哈羅德看見流暢又整潔的信時,回憶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絲不茍、叫人無可挑剔的樣子。按理說有這樣優秀品質的人應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盡然。
哈羅德與奎妮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個文具柜里。哈羅德臨下班前,聽見柜子門后傳來陣陣抽鼻子的聲音,這聲音連續響了幾次。他鼓起勇氣打開那個傳出聲音的柜門,發現有個人背對他蹲著,緊緊地貼著墻。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繃得緊緊的。而這個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邊抽噎一邊跟哈羅德說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個學位,可她不明白為什么老板納比爾先生總要盯著她看,同事們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時會支起手肘,彎下腰,扎穩下盤,像母雞扇翅膀一樣搖搖晃晃。釀酒廠里的幾個同事包括老板在內,都以學她走路的姿勢尋開心。
盡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幾天已經有消息說她為財務部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進賬,但這并沒有減少逐漸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種模仿和譏笑。奎妮的無助和難過不由讓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學阿歡。
阿歡其實長得挺好看,水靈靈的大眼睛,淡淡的遠山眉,粉嫩的櫻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圍總是圍著許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見她的次數越來越少,可每見一次,我總覺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斷告訴自己這一定是錯覺,直到一些風言風語傳到我的耳朵。
“2班那個胖子阿歡現在胖得走路地面都會跟著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渾身汗味。”
“我跟你們說,別看這胖子現在這個模樣。高一剛入學時可是個大美女,追她的人還不少。”
“現在都高三了,你還提高一。你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現在這個樣子,誰還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結實,男生都吃不消。”
我聽到這些風聲后,立馬去找阿歡,沒分班前我們曾在一個小組,關系還不錯,只不過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沒有手機,便漸漸疏遠。
阿歡笑笑跟我說沒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絲落寞。明明是天之驕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現在卻從云端跌落至塵埃,這該是有多痛啊。我緊緊地握住她的手,想給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著輕輕地回握著我的手,開口說道她媽媽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學習跟不上,特意找人托關系買了一些補腦的藥,價格還貴得離譜。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變成現在這個模樣了。藥已經停了,可這身上的肥胖卻沒那么容易消失。“既然無法改變,那就坦然接受。”這是那個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歡跟我說得最后一句話。
直到高考結束,她還是沒有瘦回吃藥前的模樣,不過整個人看起來精神多了。現在大學畢業后的她,身材也沒有特別高挑,但正因為略帶豐腴,更顯成熟穩重。在工作上兢兢業業、一絲不茍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領導的認可,升職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國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穩了腳跟,而那些曾經的男生又開始蠢蠢欲動。
我曾開玩笑地問她是否要感謝青春里那段刻骨銘心的痛。隔著手機,阿歡爽朗的笑聲直達我的心底,她說是要好好感謝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諷,被嫌棄,被鄙視的日子終究成為過去。正是那些不堪過往,才造就了現在年輕有為的自己。
奎妮哭過之后,走出柜子時,已經恢復了神態,她順了順短裙,道了聲謝謝后,便挺直腰板抬著頭離開了。她打消了辭職的念頭,更加賣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績證明自己的能力。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筆記好詞篇四
沒有手機,沒有走遠路的鞋子,沒有指南針,沒有地圖和換洗的衣服。
哈羅德最后買了一只可伸縮的電筒。他告訴自己反正靠著腳上這雙帆布鞋和手中這個塑料袋已經走了那么遠,只要動動腦,牙刷和剃須刀都可以塞到褲袋里,止汗劑和洗衣粉可以放到另一個褲袋里。
離開埃克賽特前他買了一本二手的野生植物百科辭典和一本大不列顛旅游指南。帶上水和餅干,還有一管凡士林藥膏,用來治腳。
他在比克利的手工藝禮品店買了一套四個杯墊,上面印著德文郡的風景。為妻子選了一只按一按筆尖就會發出暗暗紅光的圓珠筆。
他把剃須刀和剃須膏忘在小旅館的公共廁所里,也沒有精力重新買了。
瑪蒂娜給了他兩雙徒步專用的襪子和一卷藍色膠布,給他背上了一個空的登山包,在塞了個指南針到他手里。
他買了防曬霜,藥用棉,指甲鉗,膏藥止血貼,消毒藥膏,水泡保護膜,肯德爾薄荷蛋糕。補充了一下洗漱用品,買了一盒洗衣粉,和瑪蒂娜給他的膠布一起整齊放進了瑪蒂娜給他的背包。
他給奎妮買了一塊可以掛在窗上的玫瑰石英,給莫琳買了一只小樹枝雕刻成的鉛筆,買了兩頂手織貝雷帽,是奎妮最愛用的棕色。
他換了鞋底,買了一盒新的膠布,可以用到斯特勞德。
他從垃圾車里撿到了一個破睡袋。
他把洗衣粉給了一個學生,把手電筒給了一個找不到鑰匙的女人,把膠布和消毒藥水和梳子給了一位孩子跌破膝蓋哭泣的母親,把大不列顛旅游指南和植物百科給了一堆在克利弗山迷路的德國夫婦,把給奎妮的禮物重新包裝。把給莫琳的禮物全都寄了出去。他留下了背包和指南針,因為它們不時他的,他無權轉送他人。
穿上了朝圣者們訂制的衣服,脫下了那件衣服
他遺失了指南針。
他最后身無一物。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筆記好詞篇五
一個人老了的時候,總會有些遺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總是郁結在心頭,揮之不去,又遺忘不了。
哈羅德就是這樣一個人。
當他在那天清晨,開始踏上旅途,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這一點郁結的遺憾和悔恨。
徒步去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著哈羅德這一生從來不敢做的事情,從來不敢去爭取的事情。名義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實際上是期望對自己人生的一個突破,一個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個遺憾,一個悔恨。當年奎妮幫他頂罪,而哈羅德卻沒有正式的感謝她。類似的事情,在哈羅德一生中不斷發生,而哈羅德的選擇卻始終是逃避。
當他的母親離開他的時候,他沒有去阻止。
當他的兒子溺水的時候,他不知所措。
當奎妮離開的時候,他避而不見。
當他們夫妻關系出現裂痕,他也不曾去補救。
哈羅德就像是一葉浮萍,隨著世間的波濤起伏流轉,看似隨遇而安,其實就是內心軟弱,提不起一絲改變現狀的勇氣。
這世界上平凡的人千千萬萬,每個看上去平凡的人,說不定都歷經了苦難。但是像哈羅德這樣的,說實話,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當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的父母給他的影響。
但是我依然被哈羅德所感動,他的善良,他對莫琳的愛,他對兒子的愛,深深打動著我。
莫琳對于哈羅德來說,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卻也是毀滅他生活的魔鬼。哈羅德在看見莫琳的第一眼,就愛上了他。他們的第一次相遇就帶著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羅德。不可能看不到他,這個人在舞廳中央搖擺,仿佛要把體內鎖著的東西都跳出來。她從來沒見過這樣的人,母親給她介紹的年輕人個個都了無生氣地系著黑領帶。或許是感覺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過來,身體繼續搖擺。她沒有移開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種原生態的能量,他是一個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終于曲曲折折穿過擁擠的人群來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樣近,她能感覺到他身上散發出的熱量。
如今憶起這場景,她仿佛親眼看著它發生:他微彎下腰,嘴唇貼近她的耳朵,伸手撥開她的一綹頭發,才開口說話。這大膽的舉動讓她感覺到一股強烈的電流順著脖子傳上來,甚至今日想起,肌膚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動。
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羅德對莫琳的愛是自始而終未曾改變的。即使莫琳對他惡語相向,對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愛著她。
在一個人的旅程中,哈羅德每到一個景點城市,都要給莫琳買一份禮物,給她寄一張明信片。他經常要給莫琳打電話,即使莫琳對他冷漠,即使兩人基本是無言以對,但是哈羅德依然在內心涌起要跟莫琳訴說的沖動。
在旅程中,哈羅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難,每次在苦難中,莫琳的身影總會浮現在他腦海。有時候跟莫琳的回憶讓他輕松愉快,他記起他們新婚的時候,那么快樂,那么幸福。
他想起剛結婚的那幾年莫琳緊貼著他的身體,以及她雙腿間美好的隱蔽。
有時候一想到莫琳,卻又覺得特別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們之間的愛怎么會變成今天這樣,為什么莫琳不再愛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責怪自己,恨自己沒有做好一個父親,一個丈夫,從而導致今天這樣的局面。
哈羅德對兒子也是充滿悔恨和自責的。他深愛著自己的兒子,卻從來不知道怎么去表達。他連抱一下兒子都做不到,因為他的父親、母親從小就沒有言傳身教過怎么去愛一個孩子。
哈羅德把兒子戴維的照片深藏在床頭的抽屜里,是他抽屜里唯二的兩張照片之一,另外一張是年輕的莫琳。
當哈羅德來到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對年輕夫婦抱著一個嬰兒的時候,哈羅德第一次表達出了自己對兒子戴維的思念。
她回頭看向管理層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顧客,直視他們的眼睛。他說:“我想要我的兒子。”
這句話讓他身體整個顫抖起來,不是輕輕的戰栗,而是從身體深處發出來的劇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嚨,哈羅德的臉都扭曲了。
哈羅德是一個內向的人,他連跟妻子、兒子都沒有表達過自己的情感,但是在這段旅程的最后,他終于說出了自己內心深處最痛的思念。
對于兒子的去世,哈羅德的痛苦其實不亞于莫琳。莫琳因為戴維的去世,無法接受,開始變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維回來。
哈羅德其實也是無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連兒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見。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羅德正是由于失去愛子的痛苦,才無法面對已經去世的兒子的遺體。
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脫的其實是哈羅德和莫琳。他們在兒子去世20年后,終于能面對自己的內心,面對現實,接受現實,跟現實和解。
每個平凡的人,每個普通的家庭,都會經歷這樣那樣的苦難。哈羅德和莫琳的悲劇之處,在于哈羅德在幼年時期的缺愛,導致哈羅德不懂得怎么去表達愛。
當磨難出現的時候,哈羅德完全是消極的,茫然無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發惡化,最終釀成苦果。
所以這段旅途,與其說是為了他人的極善之旅,還不如說是意外獲得自我解脫機會。解脫的契機就是打斷生活的常態,破壞了生活的慣性,使得自己能跳脫出來,從而能回頭看,能有時間、空間去思考,從而直面痛苦,獲得解脫。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筆記好詞篇六
四月中一個平凡不過的早晨,空氣中飄著洗衣粉的香氣和清新的草腥味。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收到了那封改變了一切的信。那封信來自哈羅德的前同事奎尼,信中,奎尼寫道她被確診患了癌癥,雖然已經沒有了治愈的希望,但是她依然很平靜,并感謝多年前的這段友誼。震驚中的哈羅德難以平復心中洶涌的感情,他拿著自己斟酌了半天的回信,離開自己的家,朝著街尾的郵筒走去。
故事第一章在英國最南部的一個叫金斯布里奇的靜謐小鎮展開,這里也是哈羅德和妻子莫琳住了大半輩子的家。出發的那一刻,沒有人料到這將是哈羅德朝圣之旅的開始,也包括哈羅德自己。
哈羅德是一個65歲的老頭,在小酒廠干了四十五年銷售代表后默默退休,職場上勤懇謙遜、自卑且不起眼,沒有升職,連退休時告別會也沒有舉行。他的性格和他的家庭背景息息相關,在很小的時候,母親離他而去,16歲時父親又趕他出門,工作后,又遇到暴躁的老板,干著枯燥的工作,更不幸的是,唯一的兒子還因抑郁癥自殺身亡,妻子20年來和他形同陌路,失去信任和交流,新鄰居也幾乎互不認識。總之,他的一生總伴隨著各種不幸,而他,始終隱忍并自卑地接受。如果他突然離世,沒有人會注意到他存在過。但當他收到前同事的信那天,積壓在心頭多年的感情讓他決定出發,奇跡般地在87天徒步627英里,橫穿整個英國腹地。這一路,他經歷了很多熱心相助的陌生人,認識了一群素昧平生的追隨者,內心從忐忑、到崩潰、再到堅定,最終抵達了奎尼所在的療養院。
哈羅德希望用徒步的時間挽救老同事的生命,他堅信“如果我走著去看老朋友她就一定會好起來”。但是他沒有想到,這場徒步也讓他得以從新審視自己的原生家庭,新生家庭,以及過往的生活。
年少的哈羅德生活在支離破碎的家庭。父親和母親關系不和,時常爭吵。終于有一天,母親無法忍受父親而離家出走。瘦小的哈羅德依然記得母親離開的那個早晨,狹小屋子里滿地都是母親的衣服,有的甚至落到了被稱之為“前院”的草坪上。小小的哈羅德將衣服一件件撿起,上面充滿了母親的氣味,極度悲傷的他需要將指甲掐進手臂才能忍住不哭出聲來。然而母親再也沒有回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又一個陌生的阿姨。學校里的孩子都叫他“沒媽的哈羅德”,以至于他再也不愿去上學。十六歲生日的那天,哈羅德被醉醺醺的父親趕出了家門,從此開始自力更生。幼年家庭的變故讓小小的哈羅德天生缺乏關愛。母親出走,父親不務正業對哈羅德不管不顧,年幼的哈羅德不知道合格的家長應有的模樣,這也為之后兒子與他的隔閡埋下伏筆。
哈羅德不像父親一樣玩世不恭,他按部就班在小酒廠謀得一份差事,并與莫琳結婚生子。他們的小孩戴維從小聰慧異常,哈羅德從內心里愛著這個兒子。可是他卻不知道如何與兒子溝通,在兒子膽怯的時候他也不知如何鼓勵他。戴維六歲那年,他們一起去班特姆海邊游泳,小戴維越游越遠,眼看著要被海水吞沒。幸虧一個海上巡邏員及時相救,把嘴唇紫黑的戴維救起。而情急慌亂之下的哈羅德當時卻由于恐懼不敢入水而假裝在岸邊解鞋帶。哈羅德的膽怯逐漸讓莫琳不滿,而這積蓄已久的不滿在戴維上吊自殺的時刻終于爆發,夫妻的感情由此降到冰點,二十多年即使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卻形同陌路、鮮有交流。
當人的生活令人絕望的時候,身邊即使再細小的理解也是莫大的幫助。內向的哈羅德在小酒館工作多年仍沒有朋友,直到遇到奎尼。奎尼是一個矮矮胖胖,貌不驚人的女人,從她加入小酒廠的第一天起老板和同事便對她指指點點。即便如此,她仍能力排眾議勝任每一份工作任務,并且幾乎能做到完美。外表堅強的奎尼有一次在文具柜旁偷偷哭泣時正好哈羅德撞見,不善言辭的哈羅德似乎看到了剛加入酒廠時的自己,處處碰壁,也屢屢被同事嘲笑。他鼓勵奎尼堅持下去,而奎尼的確挺過了那段最艱難的階段。后來,哈羅德和奎尼由于工作的需要經常一路去小酒館查賬,奎尼時常會關心小戴維和哈羅德的近況,這讓生活在無助和失望中的哈羅德有了對生活的希望。然而這一切都因哈羅德在酒醉之后打破老板心愛的穆拉諾玻璃而戛然而止。奎尼因主動替哈羅德背了黑鍋而被逐出酒廠,從此音訊全無。
哈羅德從未想過徒步會讓他出名,當很多慕名而來的追隨者開始和他一起向貝里克進發時,他十分感動。然而好景不長,由于慕名追求者大多有著各自的盤算和企圖,旅途上開始充斥著各種不和與爭吵。熱鬧只是暫時的,哈羅德始終知道自己徒步的初衷,不為名利,只是為了拯救昔日的好友和自己內心的救贖。最終他告別了追隨者,重新開始一個人向北進發。這讓我不禁想起《阿甘正傳》里的主人公阿甘,他跑步橫跨美國,直到無數追隨者慕名而來并跟隨著他跑。直到有一天,阿甘突然想明白了什么,突然停下腳步,淡淡說道:我要回家。于是眾人讓開道路,目送著自己的偶像一個人默默往回走去。而在這本書中,也許這是哈羅德從自卑到成熟的標志,不隨波逐流,堅信自己的初衷,并有勇氣執行下去。
抵達療養院的那一刻,哈羅德看到的奎尼已經不再有之前的外表,但他知道,奎尼還是亦如以前的文雅與善解人意。而哈羅德自己黝黑的外表下的面容雖然和之前相差無幾,但是他的內心卻已更加釋然與安定。
文中對奎尼的描述不多,讓我感慨良多的是如下這一段:
“哈羅德?弗萊。她想起來了。他來道過別了。
她曾是一個叫奎尼?軒尼斯的女人。她會算賬,還寫一手極好的字。她愛過,也失去過,這樣應該就夠了。她觸碰過生命的實質,也曾游戲人生,終于有一天,我們都將關上那扇門,把一切放下。這個可怕的想法伴了她許多年,但是現在?她不怕了。什么都不怕了。只覺得累。她把臉埋入枕頭,感覺有什么東西像花朵一樣在腦子里綻放,頭越來越重…
奎尼張開嘴,想吸入一口空氣。空氣沒有進來,但是另外一樣東西來了,像呼吸一樣輕松自然。”
哈羅德最終成功履行了諾言,但是卻依舊沒能扭轉奎尼的病情。故事的結尾,奇跡沒能發生,正如加油站女孩的愛也沒能挽救她罹患癌癥的阿姨。現實總是殘酷的,也許這個故事本是告訴我們現實的殘酷才是更加真實的。
故事的末尾,重歸于好的莫琳和哈羅德重新牽起彼此的手,走向海岸,兩個小小的身影印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一邊走一邊笑,漸行漸遠。即使現實殘酷,終有一天,我們將學會和這世界好好相處。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筆記好詞篇七
《一個人的朝圣》是英國資深劇作家喬伊斯.蕾秋的小說處女作,該書曾榮獲20xx年英國最佳小說新人獎。寫劇本的作者寫起小說,有這樣幾個特點:一是場景鮮明,二是對白細膩,三是金句頻出。有了這么三個特點,讀這本書的感受就是兩個字:不累。
這本小說雖說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并不戲劇化,故事樸素、人物平凡,讓人感動的正是字里行間的那種簡簡單單的細膩質感。這不禁讓我想起周杰倫的《安靜》:“睡著的大提琴,安靜的舊舊的。”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我發現、愛的回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這本書之所以能一度成為歐洲最暢銷的小說,大概是因為主人公哈羅德是一個和我們一樣,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的經歷、思考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經歷的。簡單地說,平凡人的故事、平凡人的信念,直指平凡人也就是我們的心靈。
在《一個人的朝圣》的扉頁上節選了第五章的一段文字: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多么困難,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正是因為很難,所以我們不妨跟著哈羅德一路向北,一同發現生活、發現自我。
本書將從十個主題點來帶大家領讀:
1、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1-3章)
2、不趁著現在偶爾瘋狂,日子就沒什么盼頭了(4-6章)
3、生活充滿了令人恐懼的未知,但一切都會好起來(7-9章)
4、把目光集中在比自己偉大的事物上,希望無比豐盛(10-12章)
5、想要堅持一件事情,你得站定你的立場(13-15章)
6、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16-18章)
7、人生最后悔的事,莫過于沒有搏一搏(19-22章)
8、人要學會放手,放開自以為離不開的東西(23-25章)
9、滿目山河空念遠,不如憐取眼前人。(26-28章)
10、愛的威力讓一切都開朗起來(29-32章)
周國平說:世上有多少個朝圣者,就會有多少條朝圣路。每一條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實并不孤獨。
是的,走一條自省的朝圣之路。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筆記好詞篇八
我外出上學時,只有寒暑假才會回家。沒回家的時候,媽媽總是打電話一而再再而三的確認我的歸家日期,每次到家都有一大桌美味佳肴在等著我。可待不了多久,媽媽就會嫌棄我睡懶覺,不收拾屋子,問我為啥還不回學校。
媽媽是同一個媽媽,可為何差別待遇如此之大?讀《一個人的朝圣》時,我亦發現了這個問題。莫琳是同一個莫琳,可為何對哈羅德態度變化如此快?
莫琳擦好桌子、洗好衣服、鋪好床單時,很慶幸哈羅德不在家。哈羅德在家,她大概又有更多的事情好忙活了。可這慶幸之情未過一刻鐘,她又有些焦慮了,為啥哈羅德還未回家?他以前從不會這么晚回家。
仔細想想上述的問題,不過是因為待一起的時間久了,會產生厭煩感。就像一成不變的生活,總要有點新鮮事才能與眾不同。
我拿起水杯,淺淺地抿了一口白開水,靜靜地繼續往下讀。
莫琳想找點事情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隨處都是哈羅德的影子。給他打電話,電話又在樓上。找不到人,不知道他身在何處,莫琳內心開始慌亂,腦子開始亂想。
忽然她的腦子里蹦出一個可怕的想法:哈羅德遺傳了他父親的老年癡呆,他會不會迷路?又或者沒被人發現?莫琳被自己的想法嚇了一跳,找到鞋子和鑰匙就往門外沖。可沖到門外又覺得自己真荒唐,又回到門內。
慌慌張張確實有些滑稽,可我卻怎么也笑不出來。因為這種事情,我經歷過,所以我懂。
去年某日大半夜,凌晨1點左右,我朋友在微信里跟我說她的車拋錨了,停在了半路,真是倒霉。當時我已經進入夢鄉,早上睡醒看到她發的微信被嚇得半死。
一個女孩子,三更半夜車子拋錨,想想都后怕。我立馬翻身坐起,忙打電話,可只聽到冰冷的女音:歡迎使用來電助手業務……氣得我差點把手機扔了。
那一整個上午,我都不在狀態,實驗頻頻出錯,腦子總是走神,對同事也是愛理不理。滿腦子都是我朋友的影子,她會不會出事?她該怎么辦?我一邊安慰自己她不會沒事,可一邊又靜不下心來。直到接到她的平安電話,我才回到正常狀態。
當隔壁的好心人雷克斯打電話詢問哈羅德有沒有回家時,莫琳選擇了隱瞞,她說:已經到家了。有人說這個善意的謊言是為了讓雷克斯放寬心,但我更覺得這個回答是讓莫琳自己相信哈羅德沒事,相信他會平安到家。當時的莫琳內心定是無比惶恐,她怕哈羅德出事,她只能一遍遍自我安慰。或許這個答案本就是下意識的回答。
當莫琳接到哈羅德的電話,她是欣喜的。終于,聽到了他的聲音。可當她知道哈羅德要走路去看奎妮時,她開始慌了。那么遠的距離,他一個六十五歲的老人竟然要走路去?莫琳一次次地阻止他,希望哈羅德從實際出發,她希望他不要去。
哈羅德一副勢在必行的樣子,似乎只是告知他的妻子莫琳,而不是與其商量。莫琳生氣、發怒,可電話忽然就斷了,她的勸說于事無補。哈羅德還是上路了,她要去看奎妮,去那個遙遠的地方。他相信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不會死。
可莫琳就可憐了,她一個人在家擔心受怕忽,這件事對她來說卻是噩耗。毫無疑問,莫琳是愛著哈羅德的,他和她一起牽手走過長長久久的歲月。
可原文卻在此埋下了伏筆:
這么多年過去了,那些久埋的回憶,開始在她身體里簌簌發抖。
回憶里的那些東西是什么?
哈羅德、奎妮、莫琳之間又發生了怎樣的故事呢?
讓我們拭目以待。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筆記好詞篇九
走,是最簡單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讓你橫跨大半個英國,身邊沒有什么專業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隨時可能離開的癌癥老友在等你,你會覺得這很簡單嗎?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個平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敗的婚姻,妻子與他分房睡,彼此見面,不交流,他退休閑置在家,兒子“不能原諒他”不回來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國北部療養院寄來的信。信是一個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寫來的,她得了癌癥。他聽了很震驚,感念老友的好,想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來,走到郵筒,想起沒拿手機,妻子也不會認同的,是不是開車去更好?已經走在路上,目標的天平在他心里傾斜,于是他繼續沿著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煙漸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樣的生活。
說走就走的旅行開始了,都帶有羅曼蒂克的氛圍,單純出于一種關懷于一個目標,不要在意出發的方式以及準備的物品,當你走在路上,你已經啟程。
我現在在最好的年紀,有無限的未知與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時,如果繁瑣的準備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內心的動搖,阻止我前進的腳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來,走起來,在發現,我已經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賞不一樣的風景,還有結識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見到風格各異的人們:加油站用一個故事給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體不支,照顧她的失戀的女性;第一個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進的商人;溫和知性的女人;贊許鼓勵的路人……b的故事,豐富了他們的生活,他們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過客,b,在朝圣大軍離開自己后。領悟出的:他的腳印無論多堅定,還是會被雨打風吹去,就像他從來沒去過那些地方,見過那些人,一回頭就已經再找不到來時的路,看不到他走過的痕跡。
小說精彩的地方,不僅在故事情節和思想感悟,對環境的描繪,也同樣細致迷人:新發的枝葉蓊郁厚重,在樹頂聚成一片華蓋。一云云黃黃色連翹,一道道紫色南庭霽,都叫人驚詫不已。嫩綠的楊柳風中微擺,流光溢彩。第一批馬鈴薯芽冒出了頭,矮矮的醋栗叢上掛滿細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過的耳環。
想了解更深,請到書中來!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筆記好詞篇十
《一個人的朝圣》是一本講述一位六十多歲的老人獨自一人跨越千山萬水僅靠徒步去看望好友的故事。它講述的至純至真的友誼,只要走在路上,心靈就會飛翔。
《一個人的朝圣》從名字上就能知道其文章中的內容,一個人向著目標前進,向著既定的方向努力,這或許是對它最好的詮釋。最后看著看著終于明白了朝圣是什么意思。這本書主要講的就是主人公哈羅德弗萊,已經上了年歲,過著孤獨的生活,身邊沒有朋友,陪在身邊的妻子也和自己過著類似分離的生活,平淡的日子,被一封好朋友的信掀起了波瀾。這個朋友患了癌癥,臨別之際,想起了好友,而哈羅德弗萊看到信之后,就寫了一封回信給她,本想在就近的郵局郵給好朋友,但是想著想著一種神奇的力量驅使他不斷向前。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文中的他是落寞的,是無奈的,身邊既無子女也沒有朋友,上了年紀的他和自己的妻子關系也不好,后來慢慢的才讀到原來他妻子疏遠他是因為對兒子死了的這件事還心存埋怨。如此年老的他,竟能自己徒步走了這么遠、這么久,邊走邊回憶,邊走邊發現新的事物。其實,最后他也有過似乎想放棄的時刻,但是家人的支持使他戰勝了困難,人之所以為人,有時難免有懈怠或是退縮的時刻,但是能成為人物的關鍵是他有戰勝退縮、戰勝自己的能力。隨著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羅德所說,什么人都有。他們攪亂了哈羅德的步伐,旅途充斥著矛盾和商業的氣息。哈羅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單,唯有夜里獨自徘徊才能讓心得到自由。好在最后身邊的人都走了,連小狗也離開了他,終于他又能像以前一樣,自己走在信仰和朝圣的路上,恢復了身體和心靈上的絕對自由。當他不遠萬里到達目的地時,也沒能喚醒沉睡的朋友,但是他得到了人生的令一種境界。喪子之痛如何放下,我無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諒和理解了哈羅德,也放過了自己。
讀過之后,喜歡這種淡淡的風格,淡淡的溫暖,但卻傳遞著堅決的力量。
哈羅德上路了。
從他收到來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決定出發,一個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將死的老友,這兩者之間——不到四個小時。
庸庸碌碌,平凡安靜孤獨又莫名的執拗,哈羅德如此這般地過了大半輩子。他知道家里擺設的每一個小細節,卻不知道活著的意義如何;他知道街頭拐彎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順序,卻不知道自己的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鄰居每日的作息時間,但是卻不了解妻子心中喪子的悲痛和冷漠。
當生活平鋪在他面前不過是一張一眼望盡的白紙時,哈羅德打算給它上點色彩。
于是,一個看似借口的理由,一個傳說中真正“說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開。
在他打電話給奎妮說,要她等著,他要過去救她的時候,或許他心里根本還沒有做好要獨自一個人上路的準備吧?是這樣的吧,難得生活中會有這樣一個機會,慫恿著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顧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著他的帆布鞋,帶著一點零錢和一份堅定的信念,甚至都沒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線規劃。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這樣自然而然地錯過一個又一個郵筒,就這樣自然而然隨心地前進。——“簡單到,只是把一只腳放在另一只腳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補,腳受傷了就休息,路過每一站購買的小禮物,遇見的人,受到的幫助,得到的無視和質疑,突然成名之后的無奈……所有這些伴隨著哈羅德一同上路。他的堅韌可以說,簡單得近乎執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聽他人的好生相勸,帶著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顧低頭——“把一只腳放在另一只腳的前面。”
在看到哈羅德抵住內心掙扎懷疑苦悶脆弱失望之后,歷經長路漫漫翻越千山萬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終于,終于,終于見到了他電話那頭,曾經對其承諾過的奎妮。然而,他見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樣任她(注:護士)擺布,這就是哈羅德記憶中她最后的樣子——一再忍受著,當別人將她提起來放在枕頭上,開著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這里,故事將近結尾,我積蓄已久的情緒終于爆發,兩行淚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著哈羅德前進,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著他可以趕在奎妮失去意識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達,和這位改變了他一生,影響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別,好好傾訴一番。然而,當他到達的時候,才知道,許久之前因為手術,奎妮的舌頭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現實都要這樣打擊人?哈羅德或許跟我想的是一樣的。他做在河邊的長椅上,一動不動。他似乎不想記起這一路以來自己的種種期望,他希望見到奎妮的笑顏聽到她的聲音和歡笑聲。但他似乎忘記了,這一路的救贖,不僅僅是為了奎妮,更是為了他自己!許久的思索之后,他終于寫出一封信,給那位當初無意間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處的那個秘密一紙告知。啊,他終于愿意面對那段關于兒子的悲傷過往,他也終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牽起手擁抱并親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樂起來了。
故事最終結束在,他們夫妻討論著兩個人第一次見面的舞會,哈羅德說了一句逗趣的話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這句話是什么?其實這句話是什么真的重要嗎?
重要的是,哈羅德終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當朋友給我介紹一本“適合你這種喜歡一個人去旅行的人看的”書時,我剛從云南四川兜一圈回來。
一個人去旅行,搭順風車坐火車,遇搭訕遇騙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雜陳,可以說什么都體驗過了。去年那時,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剛大學畢業,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擊,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來究竟在哪里。說這話矯情了,可當時確實是這樣想的。那時心里有一個聲音說,“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實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發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從廣州出發,我來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帶笑顏的昆明,我感受過大理和雙廊的恬靜舒適,我看過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懷,我在納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亞丁,我走過慢節奏的成都,我路過火車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廣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記了,當初決定出發的時候,是為了找到所謂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點滴的記憶,那些和陌生驢友的談笑風生,那些我納入眼里無法用語言形容的美景,或許都已然成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終于明白,在我“尋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創造真我”,這個雞和雞蛋的輪回,讓我豁然開朗。
原來我不是沒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還在路上,等著我去尋找。
真實地面對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個日子里努力著,整裝待發,隨時遇見一個路口,隨時轉彎,只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湊完整的自己。
小說里有這樣一句話:“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只腳放到另一只腳前面。”這看似再簡單不過的事情,然而卻有那么多人困頓自己的世界,無法真正邁開腳步。旅途,不僅僅是真正地邁開腳步前進,還有,真正往自己內心深處前進,更加看清自己。
好久沒有完整的讀過一本小說。剛開始《一個人的朝圣》只是平緩的敘述風格吸引著我,喜歡雷秋·喬伊斯對風景細致的描寫,喜歡主人翁在耳邊輕輕細語的感覺,喜歡想象他在看到這些文字時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羅德的平靜生活是從郵寄一封給朋友奎尼的信開始的,那時我只能看到哈羅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點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羅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認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羅德的神經,兒童時期的陰影時不時的襲擊著哈羅德,不懂得如何去愛導致哈羅德對生活諸多躲避,一路上,哈羅德回憶著童年對愛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對妻子莫林和兒子戴維的所作所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羅德給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羅德的喪子之痛,才明白為什么莫林和哈羅德產生了無法跨越的鴻溝。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結尾為什么哈羅德會張開雙臂在雨中揮打對回憶吶喊:不要。為什么會無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語:原諒我,原諒我,原諒我讓你失望。
心路歷程啊!哈羅德剛踏上旅程時幾經掙扎,徘徊在放棄的邊緣,又因為一些小啟發,讓哈羅德重拾自信。這讓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時候,我不正是和哈羅德一樣嗎,選擇的,疑惑著,徘徊著,又堅定著。第18章開始,哈羅德是堅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東西,地圖、手電筒、膠布膏藥送給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記在腦子里,手表,銀行卡郵寄回家,哈羅德輕裝上陣,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贅,欣賞沿途的風景,思考過往的人生,溫和的對待相遇的人們。這是我不能及的,我還無法卸下外界的誘惑,甚至有時會因此而感到苦惱。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羅德所說,什么人都有。他們攪亂了哈羅德的步伐,旅途充斥著矛盾和商業的氣息。哈羅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單,唯有夜里獨自徘徊才能讓心得到自由。讀這段時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許會選擇離開他們一個人上路,但哈羅德卻是感激并覺得有責任保護他們,直到朝圣者們一個個離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離開,哈羅德終于又一個人了。又一次經歷了失去,這讓哈羅德想起了父母的遺棄,兒子的孤獨,妻子的怨恨,哈羅德崩潰了。我一度懷疑結局是不是哈羅德和他父親一樣老年癡呆,那該多么的殘忍啊!幸好,哈羅德只是精神上極大的痛苦,對現實中自我徹底的否認,對徒步意義的極度懷疑進而導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為。終于哈羅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雙帆船鞋。這時沒有歡呼,不是興奮,相反倒多了許多惆悵,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這樣的,這符合常理,比如我們辛苦了半學期,考了個高分,以為會很興奮卻沒有高興。考證書,得獎學金,拿獎金都好像是這樣的心情。所有為什么會有過程很重要這句話了。我們應該在過程中多快樂些,到了結果,人總是開心不起來的。
喪子之痛如何放下,我無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諒和理解了哈羅德,也放過了自己。結局是他們回憶第一次在舞會上的一見鐘情,還有他們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樣的一句話呢,能讓倆個人笑的如此開懷?書中是這樣寫的:“你說得對,連好笑都算不上。”哈羅德邊說邊用手帕擦眼睛。有一會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愛的威力。其實最平常不過的一句話,一定是我們太快樂了,所以才覺得那么好笑。”
我喜歡靈魂跳躍時的感覺。
一個人的朝圣讀書筆記好詞篇十一
看草地,看花園,看樹,看籬笆,看樹葉,看楊柳,看地里的馬鈴薯。
達特姆爾高原,有紫色,綠色,黃色的山。
看田埂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劃分成一個個方塊,周邊的樹籬高高低低。看深深淺淺的綠,深得像黑色天鵝絨,淺的幾乎成了黃色。看陽光的亮點,看蒼白的不知名的小花。看一切以前坐在汽車里飛馳過從來沒有注意到過的景象。
轉過山,涉過水,一直順著馬路走,看散落在樹叢上的烏鴉撲騰翅膀,看灌木叢中倏忽沖出的年幼小鹿,看路旁房屋門后的狗,看排水溝旁邊的一只毛茸茸的獾,路旁邊的櫻桃樹站在厚厚一裙花云里,一陣風吹過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紙。
離開金斯布里奇,夜晚端一杯檸檬水,到外面屋檐下和那些抽煙的人一起多余。這一季開的最早的勿忘我在月光下的水洼里閃閃發亮。
陽光滲過厚厚的枝葉,新發的葉子在風中起伏,乍一看去像極了銀箔。到了布萊福斯貝克,屋頂都變成了茅草,外墻也不再是打火石的顏色,而是轉為暖暖的紅色調。樹枝被沉沉的繡線菊壓低,飛燕草的新芽破土而出。哈羅德對著手中的辭典,認出了老人須,鐵角荷葉蕨,朝顏剪秋羅,羅伯特氏老鸛草,白星海芋。他捧著辭典又走了兩英里半,
天空是冷冷的鈷藍色,太陽還未升起,霧氣還微微閃著白光。
到目前為止,順著a396國道走到提伯頓的三英里半是最艱難的。路邊幾乎沒有躲避來往汽車的余地,雖然越過剛剛修剪過的灌木可以看到埃克斯河面閃爍的銀光,但他寧愿自己沒有看見那些四棱八葉的枝葉。
暴風雨突然停頓,東邊的云層撕開一道裂縫,一道矮矮的,閃亮的銀光破云而出。哈羅德停下來看著那塊巨大的灰云一點一點裂開,呈現出全新的藍色,明亮的琥珀色,還有蜜桃色,綠色,深紅色,漸漸云層透出了一種暗暗的粉色,放佛被那些鮮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動彈不得,急切想要親眼看見每一點改變:地上的光是金色的,連他身上的皮膚也因此暖起來;腳下的土地咯吱作響,放佛在耳語什么;空氣聞起來是綠色的,充滿了新生;軟軟的水汽升騰而起。
第二十五天,一層層厚厚的烏云灰壓壓蓋住天地,一場又一場豪雨幾乎要將所有東西的顏色輪廓都打掉。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艱難。
他不再望向天空,山麓,樹木,不再尋找能表示這趟旅程進展的標志物。埋頭逆風而行,看到的只有雨,天地之間剩下的也只有這無窮無盡的雨。
臨近傍晚的時候,哈羅德到了陶頓的郊區。這里的房子密密麻麻疊在一起,頂著圓圓的衛星天線。窗內一律掛著灰色的窗簾,有些還裝了金屬防盜網。
每天早晨,太陽升上地平線,爬到最高點再回落,這一天就宣告結束。為下一天讓路。哈羅德花很長時間看天,看遠方的地面如何在天色轉變下幻變。日出時山頂是金色的,反射朝霞的窗戶是橙色的,仿佛有一團火在燃燒。傍晚暮色在樹底投下長長的影子,變成黑暗匯聚成的另一片深林。
他穿過廣闊的薩默賽特濕地,看過銀光一般閃爍的水流,格拉斯頓伯里突巖遠遠佇立在地平線上,在他前方看不見的還有門狄普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