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山地租賃合同電子版篇一
承租方:(乙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條:合同標的:
甲方按現狀將屬于自己合法擁有歸屬權的山林地 山及附山:(山地產權證為準證號:) 畝的山林地以租賃的方式交由乙方開發經營。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需繼續承租該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租權。
第三條:租金及交納期限:
1、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付萬元給甲方作為資源款,此款在甲方正式開采過程中逐步扣減。
2、計量方式:甲方按每車車方計量給乙方,即每立方元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建其它
建筑或附屬設施。以及開墾、采土等行為。
2、甲方必須保證負責解決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鄰界地及權屬等糾紛。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范圍內,從事有阻礙乙方開采的一切行為活動,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開采。
4、開采期間,因甲方權屬糾紛或責任引起的乙方損失,甲方應負全部責任,并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5、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解決運輸道路的暢通,所經過的山地及棄土的場所由甲方負責解決。涉及別人山地及田地的,甲方應協助解決,合理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道路開始后,管理及使用權屬甲、乙雙方共同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租期間,乙方對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自主權、收益權、轉租權、繼承權。
2、承租期間,乙方應以實按時依開采銷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賃期間,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經營開發過程中,甲、乙雙方共同解決水土流失等相關問題。
第五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得擅自終止合同,若單方擅自終止本合同,必須承擔賠償對方由于終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租賃期間,乙方因開采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樹地的樹木補償標準定為每畝壹仟元人民幣,無樹木地方原則上不補償。
2、租賃期間,乙方如將開發經營權轉給第三方,不要征求甲方同意,但告知甲方轉讓情況后的相關事宜,開發經營權轉讓后,取得方即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乙方承租的義務。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作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協助乙方解決周邊村民關系,山林地屬四鄰界地等問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簽字畫押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處,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山地租賃合同電子版篇二
乙方(投資方):
1、乙方在甲方原廢棄石材廠租賃地約10畝,臨時建設湖北誠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具體面積按實際占地為準。
2、乙方每年付給甲方租地費每畝600元,第一次進場建設時預付三年租金 元,三年后,年租金每年2月16日前付給甲方。具體面積及租金按實際情況據實結算。
3、乙方租地期暫定為六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地期滿后,乙方需繼續租用,甲方優先繼續租給乙方使用,每畝租價另行協商,若乙方租期滿,乙方不愿意繼續租地,乙方可撤走建設物,也可協商轉讓給甲方。
4、乙方在租地期內,甲方必須提供乙方施工、經營的優良環境,甲方保證乙方施工順利進行,甲方派一名村干部專門在施工現場協調關系,并保證不能影響乙方工期。
5、乙方必須按國家安全要求,進行設計施工,建設臨時廠房,安全必須嚴格管理,施工、經營生產安全由乙方負全責。
6、甲方負責協調電通、路通、水通,其建設費用由乙方負責(一個月時間完成電通、路通、水通)。
7、施工平場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甲方派員協助,周邊村民協商由甲方負責,不得影響乙方正常安全生產,堅持維護施工順利進行。場地平整后,臨時建設用工優先甲方。
8、甲方必須提供臨時用地國家規定正常所有手續證照。
9、乙方廠區整體施工完成后,進入正常生產作業時,如有外來人員及村民來廠區鬧事或干擾正常生產,甲方應負責協調并解決。
10、本協議一式四份,簽字后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投資方);
村民代表:
年 月 日
山地租賃合同電子版篇三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 公開、 公平、 誠信、 平等、 自愿的原則。
一、甲方將位于 以東、以西毗鄰的 其四至為:
東至:現 西邊; 南至: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變,即從**年 03 月 25 日起至**年 03 月 25 日終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 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耕地 700 畝 后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 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耕地 700 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保護其合 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耕地 700 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農村耕地 700 畝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 發包給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 農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 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耕地 700 畝 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 農村耕地 700 畝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 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 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 金人民幣 伍萬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 700 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 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 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 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當地法院 裁決。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山地租賃合同電子版篇四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租賃概況:
甲方將位于 村的 豬場租賃給乙方,租賃范圍為甲方豬場現有的固定資產(含土地使用權)、無形資產和現存的一切設施設備及其他一切定著物,上列資產由甲方列具清單(詳見附表1)后雙方簽字認可,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即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內如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革或不可抗因素,導致豬場未能正常經營,則豬場租金雙方另行協商。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續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賃費用的90%及豬場低耗物品、飼料及生豬等的折價人民幣: 元整,合計支付元)。以后按相同租賃標準每 年支付租金一次。第一次所留10%的租金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之內付清。合同期滿,若有續租,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四、雙方責任:
1.乙方在合同約定的經營期限內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承租前甲方是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償,與乙方無關。
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生產安全責任、疫病防控等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租賃甲方豬場后的所有開支(含員工工資、生產生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0日內,甲方需移交全部豬場給乙方。
五、其它約定:
1、乙方承租后實行自主生產和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租賃期內,豬場內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3、承租期內的豬場周邊外部環境、排污等與群眾的一切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協調、處理,與乙方無關。
4、在乙方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租。
5、在乙方租賃期內,若甲方需進入豬場,應征求乙方同意且不能影響正常生產,并按乙方規定的消毒程序進出。
系能申請到有關扶持資金,也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再做商議)。
7、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并承諾其員工及豬場周邊的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造成的一切影響均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中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均應向守約方支付豬場總租金 20 % 的違約金。
七、糾紛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充分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甲乙雙方均應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下頁為簽字頁)
(本頁無正文,為《豬場租賃合同書》雙方簽字頁)
甲方:
代表人:
乙方:湖南大康牧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年月日
山地租賃合同電子版篇五
乙方:
一、地點及面積
租賃的林地位于蝶山區夏郢鎮鎮安村 6林班小班(小地名叫 ),總面積畝,分別為梁雅銘 畝,梁雅民 畝,梁介定 的萬分之一地形圖(圖幅名稱: ,圖幅編號:實地勾繪的紅線范圍內為準(詳見附圖)。其測算方法為:用萬分之一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求算。
二、租期及租金
1、乙方租用甲方的該山地畝,租期從 年月日止,共租期限為三十年。
每畝六十六 (¥66) 元計,其余的依此類推計,直至租用三十年期滿止。
三、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租用甲方的該山地,必須按照先付租金后經營使用的原則執行,具體為一次性先付清1年的總面積租金,以后相同,進行每一年一次性先付,直至租用期滿。
2、乙方交付甲方租金第一次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生效之日同時交付,以后在每年的第一年公歷1月10日前付清租金,拖欠交付時間不能超過2個月。
3、乙方租用該山地使用期間,可以根據自己現定的經營項目需要,在租賃范圍內,建造辦公樓,員工宿舍,修整道路以及安裝水電設施,但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4、乙方租用該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應尊重甲方進行協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雙方商定及有關政策標準給與合理的補償。
5、乙方租用期間,如出現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地震、臺風、水災、病蟲害、戰爭等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而無法經營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合同。
7、乙方租用甲方的該山地經營所產生的正、負效益,即自負盈虧,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8、乙方合法經營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干涉。
9、乙方在租用期間生產經營,必須重視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防盜等方面的措施,如有發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與甲方無關。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力
1、甲方的租金乙方必須按期按時交付,如乙方拖欠時間2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乙方,與乙方和諧相處,相濡以沫,密切與乙方經營上述林地有關的一切事物關系,使乙方的經營得以順利開展。
3、甲方義務自覺維護乙方的財產安全,不得破壞乙方經營的所有設施。
4、如果發生盜伐和山火,甲方有義務組織人員撲救,盡力協助乙方處理工作保護乙方的財產安全。
五、違約責任
1、乙方若拖欠甲方租金超過兩個月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另外,乙方要賠償人民幣一萬元給甲方作為復墾費。
2、甲方(包括個別組員),在甲方承租期間,不得以任何借口將租金提價和聚眾鬧事,以及借故終止合同等一切人為的阻撓行為,如有,乙方則按照實際輕重情況,有權向甲方索賠或拒付全部租金。
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把該山地另轉租給他方使用(指本合同生效時),如有發生,此轉租無效,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由此所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4、如因政府行為的征地需要,雙方均不屬違約。
六、糾紛處理
如果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調解不成時,由當地政府負責協調解決,調解宣告失敗時,雙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仲裁。
七、其他特別約定
1、如果在合同期間出現政府合法征地時,地上屬乙方投入的附屬物及青苗費(乙方種植的)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
2、乙方經營使用期間需要轉讓時,甲方可配合過戶,乙方負責甲方勞務手續費(雙方當面議定),但前提必須是不變更該山地的用途性質,否則,不得轉讓,且甲方有權單方中止合同。
3、乙方在甲方的該山地租用期間,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種植茶葉和開發茶場)需要,搭建各種與該項目有關的建筑和植樹、修道等設施,但不得大肆推泥挖土,大幅度變更原貌,目的是防止破壞植被、水土流失,如有發生,乙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4、乙方租用甲方的該山地,不能作為其他非農業性質的商業或工業等用地,若有出現類此情形,視為違約,租賃合同無效。
5、甲方的山地,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以此地塊所有權屬作為抵押及轉賣。
6、在同等待遇條件下,乙方應優先招收安排甲方組上的人員勞動就業,根據乙方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盡量滿足甲方組織勞動就業。
7、本合同租賃期滿或因乙方違約中止時,在該山地,乙方所有投入的各種財產權屬歸乙方,經營期內自行處理,若不處理的,視為放棄,屬甲方所有,且不作任何價值抵償,另外,如有殘垣斷壁,垃圾礙物等,乙方必須清理干凈,無條件將該山地完整歸還甲方。
8、本合同經司法公正(公正費用由乙方負責),并留底保存。
八、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份,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包括:①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經雙方實地勾繪的租賃林地山界圖,②村民小組集體決議及戶主簽名冊。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村委壹份、司法機關壹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鎮安村委會(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司法機關(蓋章) 年 月日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