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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薪酬體系方案篇一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擬定后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項目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審批后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項目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項目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項目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于生產部從事調試、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銷售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范圍詳見下表1: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項目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系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項目部成員考核由其項目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系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項目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項目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項目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項目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項目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后,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并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并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年終績效考核采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系見表4。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準;(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后確定。部門經理、項目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于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后,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并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第二十九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匯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并發放。關于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項目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后的轉正工資,均于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于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后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第三十九條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項目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薪酬體系方案篇二
薪酬體系是組織的人力資源管理整個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它向員工傳達了在組織中什么是有價值的,并且為向員工支付報酬建立起了政策和程序。一個設計良好的薪酬體系直接與組織的戰略規劃相聯系,從而使員工能夠把他們的努力和行為集中到幫助組織在市場中競爭和生存的方向上去。薪酬體系的設計應該補充和增強其他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的作用,如人員選拔、培訓和績效評價等。
薪酬體系設計是具有挑戰性的,它既是一門科學,同時也是一門藝術。薪酬體系設計與管理應該被看作是一個動態的過程,這是因為組織的內外部環境會以一種不可預見的方式發生變化。因此,一個有效的薪酬體系不應是僵化和死板的,而應該根據需要隨時進行監控和調整。
第一章 薪酬管理的目的
薪酬是員工的勞動報酬,是公司對員工勞動成果的評價,公平合理的薪酬有利于激勵員工的積極性、敬業精神,增強公司凝聚力和團隊榮譽感。
薪酬管理的主要目的如下:
1、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水平。
2、鼓勵員工高效率地工作。
3、鼓勵員工積極提高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和能力。
4、吸引和留住組織需要的優秀員工。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根據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薪酬管理原則
第一條、內部公平性
按照承擔的責任大小,需要的知識能力的高低,以及工作性質要求的不同,在薪資上合理體現不同層級、不同職系、不同崗位在企業中的價值差異。
第二條、外部競爭性
薪酬必須與企業、團隊和個人的績效完成狀況密切相關,不同的績效考評結果應當在薪酬中準確地體現,實現員工的自我公平,從而最終保證企業整體績效目標的實現。
第四條激勵性
薪酬以增強工資的激勵性為導向,通過動態工資和獎金等激勵性工資單元的設計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另外,應設計和開放不同薪酬通道,使不同崗位的員工有同等的晉級機會。
第五條、可承受性
確定薪資的水平必須考慮企業實際的支付能力,薪酬水平須與企業的經濟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人力成本的增長幅度應低于總利潤的增長幅度,同時應低于勞動生產率的增長速度。用適當工資成本的增加引發員工創造更多的經濟增加值,保障出資者的利益,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六條、合法性
薪酬體系的設計應當在國家和地區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進行。
第七條、可操作性
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結構應當盡量淺顯易懂,使得員工能夠理解設計的初衷,從而按照企業的引導規范自己的行為,達成更好的工作效果。只有簡潔明了的制度流程操作性才會更強,有利于迅速推廣,同時也便于管理。
第八條、靈活性
企業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和外界環境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應當及時對薪酬管理體系進行調整,以適應環境的變化和企業發展的要求,這就要求薪酬管理體系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第九條、適應性
薪酬管理體系應當能夠體現企業自身的業務特點以及企業性質、所處區域、行業的特點,并能夠滿足這些因素的要求。
第三章 員工薪酬管理
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1.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獎金三部分組成。
2.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職務津貼、交通補貼。3.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xx%。
4.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占0-xx%。
5.部門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并報行政部審核、經行政總經理審批后交財務部作為工資核算依據。
1.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營銷三類薪酬系列。2.管理層系列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3.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于從事行政、財務、人事、企劃,技術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4.營銷工資系列適用于市場部與客服部銷售人員(各項目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工資計算方法 1.工資計算公式:
(1)員工在規定工作時制外繼續工作者,須填寫《加班申請表》并經本部門主管及行政部批準后方可以加班論。
a.平日加班:平時加班為平時工資的1.5倍。
加班工資=平時工資(全勤)÷26÷8×1.5倍×加班時間
b.雙休日加班。雙休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2倍。
加班工資=平時工資(全勤)÷26÷8×2倍×加班時間
c.法定節日加班。法定節日加班為平時工資的3倍。
加班工資=平時工資(全勤)×3倍×加班時間
5.基本工資評定標準
總經理級別基本工資
元/月,副總經理級別
元/月,主任、部門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級別
元/月,職能管理級別
元/月,試用期
元/月,實習期
元/月。
第四條、市場部員工薪酬計算方法 1.工資計算公式:
2.工資標準的確定
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評定標準確定其工資標準。
3.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
4.獎金按照獎金標準執行 5.市場部薪酬計算
1)市場專員工資=基本工資+績效考核+交通補助+獎金-罰款
二維碼使用率不能超過50%,此單為不積極訂單,每單獎金按50%發放,二維碼使用率不超過25%,此單為消極訂單,每單獎金按10%發放。二維碼使用率不超過10%,此單怠工客戶,為無效訂單。
要求市場推廣員必須增加客戶粘性,提高二維碼使用率,維護客戶關系。
③ 市場專員每人每月基本任務為30單,完成21-24單 完成率80%,每人每單為50元,低于80%,沒有獎金并重新參加公司培訓,次月如果仍然不能完成基本,公司將給予開除處罰。
④ 市場專員要時時和公司后臺保持聯系,后臺會及時通知市場推廣員所屬客戶二維碼動態情況,避免出現所屬客戶為怠工客戶,影響個人收入。
第五條 補充條款
1.員工缺勤、曠工期間的工資計算依照本公司制定的《員工休假規定》, 《員工考勤規定》。
3.支付方式
工資正常支付日為每月15日。3.中途離職:
若員工因各種原因中途離開公司時,未付的費用(包括工資、加班費和醫療補助費等)將在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和最后一個月的工資一起核發。
第四章 薪酬管理注意事項
第一條 注意薪酬結構要合理
薪資體系的構成一般由基本薪、職位薪、績效薪、年資、加班工資、獎金等組成。尤其是基本薪、職位薪、績效薪的比例要合理,基本工資對企業來說一般是通用型,滿足當地最低工資水準,體現薪水的剛性;而職位薪則根據不同職位的工作分析,來分析崗位的價值,做出科學準確的崗位評估,來體現職位薪水的高低,滿足員工內部薪資平衡心理。
第二條 注意薪酬水準具競爭力
薪酬水準影響到企業吸引人才的能力和在行業的競爭力。因此,如果一個企業的薪酬水準低于當地同類型企業和行業市場水準,同時又沒有與之相配合的措施如穩定、較高的福利、便利的工作條件、有吸引力和提升性的培訓機會等,就容易造成員工流失,直接或間接影響企業的利潤率和經營發展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注意執薪公正,做到同工同酬
如果一家企業中,在同一層次和同一級別的員工中,有些人一天到晚忙得連喘息的機會都沒有,而有些員工卻無事可做,喝茶聊天,這說明崗位工作分析出了問題。同級別和層次的員工崗位工作量、工作難易程度、崗位職責不一致,其薪酬的公平、公正和薪資對等性肯定存在問題。長此以往,公司的員工一定會是牢騷滿腹,輕則造成內部不團結,影響士氣,重則造成員工消極、人心不穩,跳槽頻繁。
第五條 注意中高層與基層員工薪資水平差異不能太大
8-10倍以上,則基層員工與管理層的關系疏遠甚至僵化,基層員工情緒低落,士氣下降,整個公司將出現死氣沉沉的局面,而中高層的工作也難以開展。
第六條 注意調薪有依據,績效考評公正、公平
企業不能夠做到準時發放薪資,薪資計算經常出現錯誤,都會導致員工對公司的信用產生疑問,很可能致使公司名譽遭受損失,也可能使外部投資者對該企業喪失信心,同時拖欠員工薪水也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得不償失。
第八條 注意公司利潤與員工適當共享
企業是個利益共同體,利潤大家創造,收益共同分享。因此,企業利潤要拿出少部分對重要崗位、重要員工和努力工作具良好業績的員工進行分享。同時,注意分配的度。如果分給員工的過少,可能會導致員工不滿,影響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分給員工的過多,這樣公司自身留取的盈余可能不能滿足長遠發展的需要,與前者相比,公司的損失更大。
公司薪酬體系方案篇三
為進一步規范我局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收入分配秩序,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我局實際,經局務會研究,全體干部討論,制定本方案。
為落實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干部職工利益,規范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辦法,各事業單位在縣人事、財政和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努力推進交通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本局財政核撥和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20xx年12月實有在編事業人員16人。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績效工資和獎勵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績效工資按縣人事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獎勵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公開操作,確保干部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干部職工的合法權益。獎勵績效工資以基礎津補貼總額×÷計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縣公務員局通知,每人每月預留300元作為考核獎金。除預留部分,其余按月發放。
獎勵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月度兌現和兌現。㈠月獎勵績效工資兌現辦法。除預留部分,其余按月發放,月發放額見附表。出現以下情況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
⑴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情節嚴重的,停發后續月獎勵績效工資。
⑵受上級機關效能告誡的,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情節嚴重的,停發后續月獎勵績效工資。
⑶違反《明溪縣交通運輸局20xx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和《明溪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考勤制度》相關規定的。
㈡考核獎金兌現辦法。按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局相關通知要求統一進行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結束后,根據縣委確定的考核等次兌現考核獎金(含第13個月工資),考核獎金按以下等次進行兌現:優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現以下情況停發當年獎勵績效獎金。
⑴考核不合格的,停發當年考核獎金。
⑵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當年考核獎金。
⑶一年內被本級機關效能告誡一次,扣除當年考核獎金30%;受上級機關效能告誡一次(含),扣除當年考核獎金50%;受本級或上級機關效能告誡二次(含)以上的,停發當年考核獎金。
⑷違反《明溪縣交通運輸局20xx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和《明溪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考勤制度》相關規定的。
以上月和獎勵績效扣除、停發和沒有領取的全部納入統籌金,經局務會研究,做為單項優秀獎予以獎勵。
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局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后執行。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公司薪酬體系方案篇四
第一條為使員工薪酬管理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關薪酬核定、薪酬計算、薪酬發放,除另有規定外,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原則:
1.建立明確的分配制度。根據不同部門的工作性質與特點,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與制度,以適應不同部門的需要。同時利于各級管理者有效管理員工,以實現關鍵目標。
2.建立合理的工資構成體系并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員工收入不僅體現工作能力與所承擔責任,而且更強調對績效的傾斜。
3.建立積極的激勵機制。鼓勵員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擔更大責任,從機制上激發員工的上進心。同時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機制,做到多勞多得按能取酬。在準確傳達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礎上,表彰績效突出的優秀員工。
第三條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發放工資及相應的福利。
第四條嚴格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由企業與個人分別繳納各自所應承擔的稅費(如個調稅、社保等)。
第五條本規定適用于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員工。兼職員工可參考本規定參照執行。
第二章薪酬的構成
第六條員工薪酬由月薪資、福利、獎金組成。月薪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司齡工資、區域津貼、特殊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第七條薪資各部分組成及定義:
1.基本工資:根據員工所獲得的國家承認的最高職稱或學歷、結合任職資格體系的有關規定來確定。
基本工資金額對應表
公司任職資格評定的薪等國家承認的職稱國家承認的學歷基本工資(元)
1、2薪等
高級職稱博士
中級職稱碩士1800
初級職稱本科1500
技術員大專1300
技工中專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齡工資:司齡工資體現公司對長期服務員工的獎勵,初始額為50元,每增加一個年度,增加50元,滿xx年后不再增長。
司齡工資從轉正后第二年開始核發。
3.區域津貼與其他津貼組成:
1)區域津貼體現公司對駐外員工的生活補貼;區域津貼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廣州地區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員工不享受區域津貼。
2)其他津貼根據經營需要另文規定。
4.崗位工資:由員工在企業中承擔的崗位責任大小來確定,并以崗位的責任、貢獻、市場價值以及企業對崗位的需求作為評測依據。
不扣發崗位、績效工資。
崗位工資依照崗位劃分為8薪等35薪級:詳見附件一《各薪級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對應表》,其中研發類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員的崗位工資基準是同薪級的130%。
5.績效工資:績效工資體現員工的工作績效;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周期及考核結果公布次月予以核發。
1)員工的績效工資標準與薪級相對應,詳見附件一。
4)根據公司不同發展時期的管理需要,績效考評周期與辦法將做適當調整,具體以當時發文通知為準。
6.特殊津貼:在特定時期為公司帶來特殊收益或有價值的人員和業務,公司給與的特殊獎勵,特殊津貼在當月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福利:包含國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內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險一金:社會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醫療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法定福利的繳交標準依據國家相關規定按月予以辦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補貼、差旅保險、附加醫療保險等。其中午餐補貼在月工資中體現。
第九條獎金:獎金分為年度獎金與專項獎金。
1.年度獎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經營目標的情況下,對工作質量完成出色的部門和工作績效突出的員工進行特別獎勵。
1)公司年度獎金總額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業績予以核定;
2)年度獎金發放對象為對公司經營業績實現有重大貢獻的相關人員,具體獎金分配方案由經營管理委員會統一審定發放。
2.專項獎金為不定期不定額獎金,是根據經營管理需要,為實現階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標而設定的特別激勵措施。專項獎金方案由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制定,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十條應屆新進員工試用期工資:
序號學歷崗位金額(元)備注
1博士研發4000
其他4000 2碩士研發3000
其他 3本科
研發
其他1500 4大專1000 5中專(含以下)800
試用期工資由總經理核定。
第十二條試用人員不享受司齡補貼、績效工資等,但享受午餐補貼。
第十三條員工轉正時間:員工轉正時間為每月1日。
第十四條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相關規定)。
第十五條計薪期間中途任職、離職及解雇員工固定薪酬計算:
1.新進員工第一個月薪酬按工作實際天數發給,實際薪酬為:日平均薪酬×實際工作天數。
2.離職的員工當月薪酬按日計算,并依實際出勤日的薪酬總額支付。
3.停職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計算:停職前的薪酬×實際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數(按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在公司內有兼職的人員,崗位工資就高不就低,兼職不兼薪。
第十七條由于公司的績效考評是以工作績效作為考評依據,而不是工作時間。因此,原則上對于加班不予發放加班費。如確系需發放加班費的,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作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
第五章員工工資的調整
第十八條員工調薪:公司視業績的成長情況及員工的績效成績及能力進展情況,由分管領導提名,經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予以調整。
第十九條調薪的內容:
1.基本工資的調整:員工在取得公司認定的新的職稱或學歷后,資歷工資在當月予以調整。
2.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的調整:
1)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能力進行薪級調整時,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2)半年績效考核及年終績效考核后,依據評估結果對崗位進行調整,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依據薪級變動當月調整。
3.司齡津貼每年1月1日統一調整。
第二十條薪酬的發放:為當月發放上個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條薪酬計算期間及發放時間:
1.薪酬計算期間為本月1日起至本月結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冊員工薪酬報表。
3.每月薪酬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現金或匯入存折的形式發放。
2、薪酬個人所得稅、法定保險和公積金項目,在發放前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匯總整理本月在冊人員名單、考勤記錄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結合本月的調薪變動申請表,填制"月薪酬報表"等,財務部簽署后轉呈總經理核定,再轉財務部門核發薪酬。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員工薪酬采取密薪制,員工應對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聽及傳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違反,公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扣發崗位與績效工資、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修訂權屬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授權人事行政部進行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薪酬體系方案篇五
一、公司體系的構成 工資:
每月固定工資——基準內工資+獎金
基準內工資:基本工資+職能工資+補貼+津貼+基準外工資
二、工資計算期間及支付日規定如下:
1、工資的計算期間從上個月1日起至上個月最后一天止,并于每月20日支付。
2、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時,則推遲一日發放,但若遇連續兩日以上的休假時,則在銷假上班后第一日發放。
三、基于公司業績成長與社會經濟變動的考慮,或者員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資變動成為必要時,在與工會取得協議的前提下,可對員工的基本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實施定期加薪,但加薪決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時,可于下一個工資支付日追補。
五、下列員工不在定期加薪的范圍之內:
1臨時工、公司特別制定工資的員工。
2外聘人員。
六、凡具晉升資格者,則依照各等級所制定的標準實施升級加薪,并于升級后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七、下列情況應實施特別加薪,并在發布后的下一個工資支付日開始實施。
1技術進步明顯并足以成為同事之楷模者,經由部門主管人員推薦及人力資源部評定后,認為其績效優良有加薪必要時。
2任職于特殊職務的員工,經人力資源部評定后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3其他有優異表現的員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認為有加薪必要時。
八、基準內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和職能工資)、補貼(資格等級津貼和職位津貼)等兩大部分。
九、工齡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區別,制定“工齡工資參照表”,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實施調薪。若物價上漲時,工齡工資亦隨其比例變動而調整。
2初次任用員工的工齡工資,除了第一年應依照“標準學年畢業工齡”的工資標準任用外,工作滿一年時,得依照“自然工齡”工資標準支付。
十、職能工資的規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績來制定員工的職能工資。若物價上漲,則職能工資額應隨之發生變動。
2各等級的級職工資,以該等級的初級工資作為調升級職工資的標準依據。
3員工晉級增資時,以晉級前的職能工資加上資格等級的晉到級加薪標準,晉級后的金額若不滿晉級的級職工資標準時,應以標準職能工資為基準。
十一、初任職位人員的工資規定如下:
表1新進人員工齡工資與職能工資標準表
學歷標準工齡職能等級基本工資
研究生畢生25歲三等30級5 000元
大學畢業22歲二等29級3 000元
專科畢業21歲一等18級2 500元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資,除考慮其學歷外,在衡量員工之間的工資均衡性后,再決定其任用工資標準。
3初任工資標準,除依照公司規定辦理外,對于同行業間的工資標準也須一并考慮。
4公司對于初任者的工資,可在10%的范圍內,依員工表現狀況來決定其增減。
十二、凡具有資格等級第五職等到第九職等及特別職等、一職等的員工,公司依下列資格等級給予津貼。
表2員工資格等級津貼表
資格等級特別職等
一職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
資格津貼10 000元4 500元3 500元2 500元
500元800元
十三、凡負責管理及監督職務的員工,公司依下述規定支付職位津貼。
表3員工職位津貼支付表
職位主管經理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執行董事董事長
十四、基準外工資包括下列七項:
1住宅津貼。
2撫養津貼。
3交通津貼。
4派遣津貼。
5特殊工作津貼。
6外勤津貼。
7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1需撫養家屬且住房人數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貼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員工不另行補助住宅津貼。
(1)居住于公司員工宿舍的單身員工。
(2)已接受公司所補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貼者。
3員工資格家屬撫養狀況有所變動時,應提出申請變更住宅津貼。具有或喪失津貼接受資格時,也應于事實發生日的當月(下一工資支付日前),根據申請事由辦理津貼增額或減額。
的員工亦適用此項規定。
十六、撫養津貼的規定如下:
1撫養津貼是公司對于需負擔家庭生計,并提供撫養家屬最低生活保
障的員工所補助的津貼,撫養津貼的標準如下:
(1)配偶的撫養津貼額,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屬(撫養人數以不超過4個人為原則),每月每人200元。
(下個工資支付日之前),根據申請的事由辦理津貼額的增減事宜。
3員工親屬具備下列資格者可申請撫養津貼:
(1)配偶。
(2)滿60歲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滿18歲的子女。
(4)身體殘廢且無工作能力的直系親屬(不受年齡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時在本公司工作時,按一人發給補助撫養津貼。
(2)員工本人為養子時,可向公司申請撫養津貼贍養父母。
十七、交通津貼的規定如下:
1員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時,給予交通津貼,但以使用經濟合理的交通工具為限。
2交通津貼發放的標準以通車單程距離達10公里以上的員工為給付對象,公司應以補助定期車票或一個月25日來回月票的金額為基準。
十八、員工奉命調駐外地執行勤務時,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貼:
1經公司承認的房屋租金或旅館費用,可依實際費用的使用采取實報實銷的方式處理。
2調駐津貼除作為補助員工的租賃費用外,另撥出基準內工資的5%作為員工調駐外地的開銷和補貼。
3調駐津貼的計算,從調派到達之日開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貼支付的對象包括警備員和設備管理員,每月以補助600元津貼為基準。
1規定工作時間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貼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85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2一般工作時間外,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為止的超時工作津貼
標準為(單位:元/小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900=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
(1)自晚上十點至十二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650=夜班津貼
(2)自晚上十點至次日清晨五點時:
基準內工資+住宅津貼176×700=夜班津貼
4第七職等以上的員工不予補助時間外工作津貼。
5帶薪休假及特別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則依規定工作時間外工作津貼的方式處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則依人力資源管理規章的規定不予扣除
工資:
1行使公民權時。
2調駐休假。
3婚假。
4喪假。
5災害休假。
6帶薪休假。
二
十二、獎金的發放
1公司根據當的經營業績并考慮到員工的表現,原則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兩次確定并發放獎金。
2獎金的計算及發放依下列規定辦理:
(1)上期獎金。計算期間為上年10月21日至本4月20日,于6
月發放。
(2)下期獎金。計算期間為本年4月21日至本10月20日,于12
月發放。
3從獎金計算期間開始到獎金發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職者,方有資格領
取獎金。但對于屆滿退休者,應視其工作時間按日計算并發放。
4員工若已達58歲,則其獎金在按一般計算方式計算出來以后,以其
金額乘以80%作為獎金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