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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業主委員會章程范本篇一
工程名稱: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
定作人(甲方):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
承攬人(乙方):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承攬人測繪資質等級: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測繪范圍(包括測區地點、面積、測區地理位置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測繪內容(包括測繪項目和工作量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執行技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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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
|序號|標準名稱|標準代號||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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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測繪工程費:
1.取費依據:國家頒布的測繪產品價格標準。
2.取費項目及預算工程總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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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合計||
|序號|項目名稱|工作量|||備注|
||||(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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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工程總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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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完工后,根據實際測繪工作量核計實際工程價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
2.自接到乙方編制的技術設計書之日起____日內完成技術設計書的審定工作,并提出書面審定意見。
3.應當保證乙方的測繪隊伍順利進入現場工作,并對乙方進場人員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條件。
4.甲方保證工程款按時到位,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5.允許乙方內部使用執行本合同所生產的測繪成果。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自收到甲方的有關材料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的有關資料和本合同的技術要求完成技術設計書的編制,并交甲方審定。
2.自收到甲方對技術設計書同意實施的審定意見之日起____日內組織測繪隊伍進場作業。
3.乙方應當根據技術設計書要求確保測繪項目如期完成。
4.允許甲方內部使用乙方為執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屬乙方所有的測繪成果。
5.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測繪項目完成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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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測繪項目|完成時間|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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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測繪成果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甲方驗收。
第八條乙方應當于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當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組織有關專家,依據本合同約定使用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對乙方所完工的測繪工程完成驗收,并出據測繪成果驗收報告書。
對乙方所提供的測繪成果的質量有爭議的,由測區所在地的省級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裁決。其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對乙方測繪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和著作權歸屬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測繪工程費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元。并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____%,人民幣____元。
2.當乙方完成預算工程總量的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預算工程價款的____%,人民幣____元。
3.當乙方完成預算工程總量的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預算工程價款的____%,人民幣____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實際工作量編制工程結算書,經甲、乙雙方共同審定后,做為工程價款結算依據。自測繪成果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應根據工程結算結果向乙方全部結清工程價款。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1.自測繪工程費全部結清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根據技術設計書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測繪成果(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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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成果名稱|規格|數量|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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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向甲方交付約定的測繪成果____份。甲方如需增加測繪成果份數,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費____元。
第十二條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終止合同的,乙方未進入現場工作前,甲方無權請求返還定金。雙方沒有約定定金的,向償付乙方預算工程費的30%,人民幣____元;乙方已進入現場工作,甲方應按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支付工程價款,并按預算工程費的____%(____元)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進場后,甲方未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停窩工費,停窩工費按合同約定的平均工日產值(____元/日)計算,同時工期順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費,應按順延天數和當時銀行貸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影響工程進度的,甲方應承擔順延工期的責任,并根據本條第二項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停窩工費。
4.對于乙方提供的圖紙等資料以及屬于乙方的測繪成果,甲方有義務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項目,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總額的20%賠償損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簽訂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雙倍返還定金。雙方沒有約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賠償已付工程價款的____%,人民幣____元,并歸還甲方預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并且保證了工程款按時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日期提交測繪成果時,應向甲方賠償拖期損失費,每天的拖期損失費按合同約定的預算工程總價款的____%計算。因天氣、交通、政府行為、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準確等影響測繪作業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提供的測繪成果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予以重測或采取補救措施,以達到質量要求。因測繪成果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時,乙方應對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負賠償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原因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自己負責)。返工周期為____天,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測繪成果。
4.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技術資料以及屬于甲方的測繪成果,乙方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轉讓,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總額的20%賠償損失。
5.乙方擅自轉包本合同標的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償付預算工程費30%(人民幣____元)的違約金。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加以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由雙方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當事人雙方同意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附則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畢和測繪工程費結算完成后,本合同終止。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定作人名稱(蓋章):承攬人名稱(蓋章):
定作人住所:承攬人住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系人:聯系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e-mail:e-mail: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簽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小區業主委員會章程范本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組織名稱、地址。
名稱:
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
地址:
所轄區域范圍:
第二條本委員會是本住宅區業主對物業實行自治管理的群眾性組織。
本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以下統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本委員會自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之日起成立。每屆任期2年。
第三條本委員會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指導。
第四條本委員會的宗旨是: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合理、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環境。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本委員會的組成:設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員名,聘任執行秘書名。
第六條本委員會的權利:
(一)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變更或解除物業管理委托合同;
(二)審議物業管理企業年度工作計劃和費用預算;
(三)檢查、監督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工作情況;
(四)審議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五)負責維修基金的籌集和使用管理;
(六)監督公共建筑、公共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七)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本委員會的義務:
(一)向業主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接受業主的監督;
(三)監督業主遵守業主公約,協助物業管理企業落實各項管理制度;
(四)履行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項管理目標的實施;
(五)協助物業管理企業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代收費;
(六)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第八條本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不得違反業主大會的決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三章成員產生及職責
第九條本委員會委員由業主大會從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可連選連任。
第十條委員名額分配,堅持按產權份額與代表性相結合的原則。
自然人業主當選委員,由業主本人擔任;法人業主當選委員,由法人委派人員擔任。
第十一條委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二)熱心公益事業;
(三)組織協調能力較強,在業主中有威信;
(四)身體健康,有行為能力;
(五)辦事公道,品行端正,無劣跡。
第十二條委員的職責:
(一)參加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組織的活動;
(二)審議會議的議案和報告;
(三)參與委員會的決策;
(四)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
(五)向委員會提出議案、建議和意見;
(六)完成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工作。
第十三條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停任:
(一)已不是業主;
(二)未經批準連續3次不出席委員會會議的;
(三)辭職被接受的;
(四)因患病喪失履行職責能力的;
(五)有違法犯罪行為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六)其他原因不適宜擔任委員的。
第十四條委員的停任和增補,由委員會提名,提交業主大會批準。委員會應書面說明停任和增補的理由,并提供有關材料。
第十五條委員停任時,須在停任后1周內將管理和保存的屬于本委員會的資料、財物等移交給本委員會。
第十六條本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從委員中選舉產生。
主任的職責:
(一)負責召開委員會會議;
(二)負責主持召開業主大會;
(三)代表本委員會對外簽約或簽署文件;
(四)管理印章;
(五)經業主大會、委員會授權的其他職責。
第十七條本委員會執行秘書由主任提名,由委員會會議通過,負責處理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第十八條本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執行秘書,可按業主大會討論通過的補貼標準給予適當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為:
第四章會議
第十九條委員會每個季度至少應例會一次。有2/3以上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認為有必要時,應在1周內組織召開委員特別會議。
第二十條會議由主任負責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職責。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應提前7天送達每位委員。
第二十一條會議必須有過半數委員出席方可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作為缺席對待。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應當經過半數委員通過,并向全體業主、使用人公布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條委員會討論重大事項時,可以邀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及政府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等)、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使用人代表列席會議,并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五章經費與辦公場所
第二十三條本委員會經費從(經營用房經營收入、住戶按實際開支分攤)列支。
第二十四條本委員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委員會的會議費;有關人員的津貼;刻制印章、掛牌費;必要的日常辦公費用。
經費收支賬目可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負責代管,每季度向本委員會匯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報告。
第二十五條物業管理辦公用房應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轉讓、變更或出租、借用給物業管理單位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
物業管理經營用房,應嚴格按《物業管理委托合同》約定使用。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訂經業主大會通過后生效。本章程未盡事項,由業主大會補充。
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章程的決定,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解散本委員會,須經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并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注銷登記備案。
第二十八條制定和修訂的本章程,應報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小區業主委員會章程范本篇三
業主大會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業主和業主大會
第一節業主
第二節業主大會
第三章業主委員會
第一節委員
第二節業主委員會
第四章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程序
第五章維權程序
第六章業主委員會經費
第七章通知與公告
第一節通知
第二節公告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
小區業主的合法權益,明確業主與建設單位、物業管理公司三方的權利義務關系,規范業主、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的組織與行為,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及建設部頒布的《業主大會規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業主大會由該小區全體業主組成,于年月日在
小區經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
第三條業主大會下設
業主委員會于年月日在
小區由第屆業主大會選舉產生。
第四條業主委員會全稱:
.
第五條業主委員會地址:
.
第六條業主委員會主任為
小區業主委員會的代表人,對內行使業主大會所授予的權力,對外代表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第七條本章程的宗旨是代表和維護本物業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物業的合理與安全使用,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八條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為規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組織與行為,業主、業主大會與業主委員會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業主委員會依據本章程的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業主和業主大會第一節業主
第九條小區的房屋所有權人為
小區業主,包括享有物業產權的個人、公司或其他組織。建設單位以不予出售的自營部分產權可成為業主。房屋所有權人為兩人以上時,房屋所有權共有人共同作為物業業主。經房屋所有權人授權,房屋承租人可以行使業主依據本章程所享有的權利。
業主按照其擁有的投票權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條房屋產權證書是證明房屋所有人為業主的充分證據,在
小區開發商未協助房屋所有人辦理房屋產權證之前,購房合同或其他房屋所有權證明是證明房屋購買人為業主的證據。
第十一條業主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并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和罷免業主委員會委員,并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業主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的規定,有權獲得下列信息和資料:
(一)繳付成本費用后得到本章程;
(二)有權查閱和繳付成本費用后復印:
1.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委托管理合同;
2.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會議記錄;
3.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的記錄;
4.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部分的賬冊。
業主提出查閱前條所述有關信息或者索取資料的,應當向業主委員會提供證明其為業主的書面文件,業主委員會經核實業主身份后按照業主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十四條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或者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委托管理合同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的,侵犯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有權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投訴,要求停止或撤銷該違法行為和侵害行為。 第二節業主大會
第十五條業主大會是
小區物業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小區內全體業主組成。代表和維護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業主大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每年兩次,并應于每年月日之前召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月以內召開臨時業主大會:
(1)委員人數少于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2)距物業管理合同到期日三個月時;
(3)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兩個月前;
(4)業主委員會認為必要時;
(5)經20%以上的業主書面請求時;
(6)發生重大事故或者緊急事件需要及時處理的;
(7)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或者業主公約規定的其他情況。
臨時業主大會只對通知中列明的事項做出決議。
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會議由業主委員會依法召集,由委員會主任主持。業主委員會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業主委員會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或其他委員主持;主任和副主任均不能出席會議,主任也未指定會議主持人的,由出席會議的業主共同推舉一名業主主持會議。
第十八條召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在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業主,通知可以采用書面或公告形式。經業主委員會決定也可以采用包括書面或公告形式在內的多種形式。
第十九條業主可以親自參加,也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住宅類房屋業主為房屋所有權共有人的,任何一共有人均可行使依照本章程享有的投票表決權,其他共有人在該共有人行使投票表決權后,不再享有表決權。商業性房屋業主為房屋所有權共有人的,需全體共有人共同書面指定或委托一人行使依照本章程享有的投票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