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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門衛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由學校安排負責的學生管理值班,每班不得少于兩人,值班時間早7:00—次早7:00,堅持24小時值班。
主要職責是:
1、加強學生一日生活制度落實和安全管理。
2、督導檢查學生晚自習上課情況。
3、檢查學生晚上就寢情況。
4、負責學生早操制度及衛生清掃制度的落實。
5、負責學生突出事件的處置。
6、負責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7、負責外來人員的接待、詢問、證件查驗及登記。
8、負責學生出入校園手續的查驗和登記。
法定節假日值班由全體教師負責,為全員參加的義務值班,每班不得少于兩人。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學校教學設備、生活設施及財產物品安全,加強校內安全巡視檢查。
2、負責假期校園衛生清掃。
3、負責上級工作檢查和外來人員工作聯系接待。
4、協助其它崗位值班人員做好假期工作。
寒暑假期值班由學校全體教師負責,為全員參加的義務值班,每班不得少于兩人。其主要職責同法定節假日值班職責。
領導代班由校務委員負責安排,參加代班領導為校長、教導主任、學校報賬員、女工主任、通訊員等。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對學校各值班工作人員值班檢查。
2、負責處理和解決各值班人員反映的問題及事項。
3、負責督導節假期學校工作計劃的落實。
4、負責節假期突發安全事件的處置。
1、對在值班中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事件,保護學校財產不受損失等突出表現者,學校將上報中心學校給予表揚和獎勵。
2、對違反值班制度、工作失職、誤班漏值、擅離值班崗位,給工作造成影響者,一經發現將按學校責任追究制試行辦法處理。給工作造成損失及安全后果者,視情節輕重,除經濟處罰外,觸犯法律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小學門衛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為加強學校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規范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于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禮貌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務必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范,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狀況,填寫值班記錄并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務必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后聯系被訪人,經允許后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務必與相關領導聯系確認后才準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系,并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個性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務必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后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職責。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用心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務必請假,經同意后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后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布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職責的,直接開除出校。
小學門衛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1、門衛人員必須維護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具有高度責任心,敢于揭露、阻止破壞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人和事;
2、遵守工作時間,原則上要二十四小時在校值班,如有特殊事情要離校處理,須經學校總務處同意后安排代班員,代班人員代班時須到總務處填寫代班說明表并進行交接后方可執行,門衛須對代班人員做出擔保;
3、門衛要嚴格值班制度,嚴守崗位,適時對校園內進行夜間巡視;
4、學校大門必須按規定時間開、關,早7:00開、早8:50關,下午4:30放學時開、下午6:30關。
5、學生進校后,一般不準隨便出校門,學生有事出校門時,必須經所在班級班主任批準,填寫出門條報門衛處,門衛不見學生出門條一律不得放學生出校,否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門衛負責;中午、下午放學后,住校生不得出校校門,如住校生因事須出校,需由寄宿制值班組長批準,并填寫住校生出門條后報門衛處,否則不得放行;住校生須佩帶住校生身份卡,門衛必須對照住校生名單進行身份核對后,方能依出門條放行;
6、 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到門衛室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進入,本校學生不得隨意帶校外人員來校;家長接送子女到校上課,只得送至學校大門,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堅決阻止校外不法分子進入校內尋釁滋事,如有需要,報地方派出所處理;
7、 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入內,進出校門車輛必須減速行駛,外來車輛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學校大門,如有公干必須到門衛室進行登記,自行車出入校門必須自覺下車,并按要求停放在規定位置;
8、 未經允許,校內不準設攤,不準放個體商販入內買賣;
9、 不準家禽、寵物入校;
10、傳遞郵件和報刊,做到發放及時、認真細致,不出差錯;
11、認真做好門衛室的清潔衛生,保持門衛室的規范;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文明,自學維護學校形象;
12、維護校門前的治安秩序,如發現異常情況或特別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學校領導、當地派出所報告,切記有關特種電話號碼;
13、非門衛人員不得在門衛室長時間閑談,影響值勤工作,更不得在門衛室喧嘩、吵鬧,若發生此類情況,門衛人員有權制止;
14、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改室內線路,不得使用未經學校允許的電器;
15、注意個人身體健康,定期進行體檢,如身體狀況不適繼續從事本職工作,不得隱瞞病情,如因此類情況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16、門衛工作由總務處負責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