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人的觀察、聯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疫情防控期間值班制度篇一
一、我中心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管理,成立衛生應急辦公室、領導小組及現場應急處置隊伍,明確職責分工,區疾控中心主任擔任領導小組組長,衛生應急辦公室成員由流病科全體工作人員組成。
二、建立24小時疫情值班工作制度,安排熟悉報告程序、認真負責的業務人員值班,確保一旦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夠做到快速、準確報告和調查處理。
三、現場應急處置人員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保持隨時聯系,便于緊急指揮調動,確保對突發疫情事件能夠在第一時間作出反應。
四、疫情值班電話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報上級疾控機構備案。
五、疫情值班人員要求準時到達工作崗位,按時交接班,做好工作日志記錄。
六、疫情值班人員準確記錄值班日志,遇到重大情況及時向領導報告,按照領導指示,緊急協調、調度有關人員趕往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七、疾控中心定期抽查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疫情電話值班工作情況,并定期進行通報。
疫情防控期間值班制度篇二
中心實行24小時疫情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上班時間8:30,節假日9:00),做好值班交接并簽字(包括值班記錄、電視、電話、傳真及其他物品),同時做好值班室清潔。
值班期間嚴禁飲酒,值班時不許空崗或進行娛樂活動。保持通訊通暢,值班用電話、傳真做到專機專用,禁止使用值班電話撥打私人電話,以免延誤疫情報告。
凡接到傳染病疫情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時,要仔細詢問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群、聯系方式等,并做好詳細記錄,接到電話后立即向應急辦報告,說明事件發生基本情況。
對于值班人員未按照上述規章制度執行的情況,發現一次實行經濟處罰50元,因值班人員問題,造成疫情擴散和蔓延及重大影響的,將依法依歸追究當事人員的責任。
疫情防控期間值班制度篇三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疫情防控期間的安全穩定工作,完善孝義校區的三級值班運行機制,規范值班制度,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疫情防控期間孝義校區實行院領導、中層干部、重點部門工作人員(保衛部1崗、后勤部1崗、學工部1崗、公寓中心1崗、校醫務室1崗)三級值班制。
第三條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時間為當日早9:00至次日早9:00;
第四條所有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離開孝義校區校園,保證出現特殊情況時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值班人員必須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
第五條疫情防控期間值班安排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負責,原則上不允許隨意調換,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換的,重點部門值班人員必須提前報本部門負責人和當天值班的中層干部同意方可調換;中層干部必須提前報當天值班的院領導同意方可調換;
第六條院領導及中層干部值班要求:
1、每日上午、下午、夜間(晚上21:00-22:00之間)進行三次校園巡查,并做好相關記錄;
2、巡查地點至少包括公寓、食堂、校門口、監控室等重點區域;
3、值班人員于次日早9:00之后填寫值班期間情況登記表,并與次日的值班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之后方可算值班結束;
4、值班結束之后將情況登記表交回監控室。
第七條重點部門工作人員值班要求:
1、值班期間必須嚴守崗位,不可擅離職守;
2、值班人員于次日早9:00之后,與次日的值班人員進行工作交接之后方可算值班結束;
3、如出現緊急情況在做好妥善處理的同時,必須第一時間上報當日值班的中層干部和院領導;
第八條疫情防控期間的值班時限,自學生開學當天開始,結束時間由黨政聯席會議決定;
第九條值班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脫崗,因脫崗造成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1、安排值班,但值班人員未在崗,且未與他人調班的;
2、未經允許擅自調班、換班的;
3、出現特殊情況,消極懈怠,沒有及時上報的;
4、未與次日值班人員進行交接班和重點情況交流的;
5、未按規定進行校園巡查的。
疫情防控期間值班制度篇四
1、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實行24小時值班。
2、疫情電話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準時到崗。如需請假或調班,事先
報告
辦公室批準。3、疫情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4、值班時做好電話(傳真)記錄與處理工作。
(1)工作聯系和咨詢電話,應記錄時間、來電單位和內容,并及時
報告
主管人員。(2)對于疫情報告電話,應填寫《招遠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疫情報告記錄簿》,詳細記錄報告者姓名、身份、電話、疫情內容,并立即通知主管人員處理。
(3)值班過程中遇到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分管領導,并做好處理。
5、做好交接-班記錄,說明值班情況和疫情電話暢通狀況。待接-班人員到崗接-班后,方可離開值班室。
6、疫情電話值班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凡因工作失誤造成漏報、錯報、延誤疫情處理等不良后果者,中心根據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招遠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