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紅酒銷售合同篇一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一、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
1、 甲方所供紅酒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 或者達不到標準,乙方有權退貨或換貨。
2、 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 或推遲送貨時間,原則上訂貨到供貨不超過 個工作日。
3、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 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
4、 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5、 按照乙方的實際銷售情況甲方給予銷售獎勵,此條款另行協商。
乙方:
1、 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臺上作為展示。
2、 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并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 乙方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協議期內結算貨款。
4、 乙方購進的產品如果銷售不暢,隨時可調換別的產品。
二、 結算方式:以送貨單為準,每月 號前結清上月貨款。
三、 退傭機制:甲方對乙方銷售職員所銷售之酒塞和酒蓋以5元/個進行回 收,此費用是甲方對乙方銷售人員給予的獎勵。
四、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 違約責任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
六、 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注:產品清單及價格見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紅酒銷售合同篇二
乙方(購貨方):
一、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所供紅酒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或者達不到標準,乙方有權退貨或換貨。
2、甲方需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絕或推遲送貨時間,原則上訂貨到供貨不超過個工作日。
3、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按市場價格定價,在同等條件下以優先、優質、優惠的原則。
4、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承擔運輸費用。
5、按照乙方的實際銷售情況甲方給予銷售獎勵,此條款另行協商。
乙方:
1、乙方應配合把甲方所有的產品擺在吧臺上作為展示。
2、乙方每月必須提供準確、真實的銷售情況,并及時向甲方業務反應。
3、乙方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合同期內結算貨款。
4、乙方購進的產品如果銷售不暢,隨時可調換別的產品。
二、結算方式:以送貨單為準,每月號前結清上月貨款。
三、退傭機制:甲方對乙方銷售人員所銷售之酒塞和酒蓋以5元/個進行回收,此費用是甲方對乙方銷售人員給予的獎勵。
四、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
六、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壹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注:產品清單及價格見附件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紅酒銷售合同篇三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向乙方購買一批紅酒。
一、標的價值:
乙方以近期行業最低價供貨給甲方,隨行就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訂購貨品。
二、 結算方式:款到付貨。
三、 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運輸、卸貨以及相關費用。
2、甲方每次進貨量不得少于 萬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定單和貨款后 日內發貨。
4、乙方給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質檢報告、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乙方所提供的貨品均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及質量要求。
5、甲方提供展示酒品的柜臺。
6、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無條件要求退貨。乙方須無條件把已收的相應貨款全部退還甲方。
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時期: 年 月 日 簽約時期: 年 月 日
紅酒銷售合同篇四
供方:
需方:
為確保供需雙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銷售政策:
1、產品名稱:
2、產品規格:瓶裝紅酒有精裝塑包(1*9)和彩箱包裝(1*12)。
3、產品價格:普通型暫定8度塑包型小環標x元/包;塑包大環標x元/包,精制大環標x元/包,普通彩箱x元/箱,高檔彩箱x元/箱。根據原材料及饈物的市場價格浮動,由供方給需方價格,如有價格變動,供方需要3日內通知需方。
4、銷售數量:需方全年銷售普通型紅酒30萬/瓶一組,按月計劃銷售供貨,三個月完不成計劃,供方有權解除合同。
單位:萬瓶
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數量
5、12月底完成任務將保證金退還給需方,如完不成任務供不付保證金,超額完成達到100萬瓶送長安之星面包車一輛,完成200萬瓶送桑塔納一輛。
系列紅酒產品質量符合國標,保持期內符合產品運輸,避光常溫0-25度以下儲存及正常銷售條件下,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供方負責,但需方發現批量產品存有質量問題,必須在貨到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則,需方即確認本產品合格,出現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供方指定倉庫,當場提貨,當場驗收。因商標造成本合同條款不能履行(包裝外觀、文字的'修改)時,乙方同意給予諒解和支持。
4、運輸方式及費用:
供方代辦運輸,所有產生費用由需方承擔,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直接向承運方索賠,鐵路運輸失盜或造成損失向保險保價部門索賠。
系列紅酒指定(市、區)一家總代理,未經供方許可,需方不得自行轉讓買賣合同,否則則視合同無效。需方在合同約定的縣、市、地區內銷售,不得沖擊其它縣、市市場。在所銷售區域內銷售價格必須統一,不得降價銷售,否則供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或采取懲罰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證金。
銷售供方紅酒按銷量不定期執行返利政策、不重復返利辦法;需方銷售20萬瓶,每瓶返利2分;銷售40萬瓶,每瓶返利5分;銷售60萬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額只能按現行價格提灑,可頂下年銷售任務額。
供方回收本標的空瓶,普瓶。x元/個,600異型瓶。x元/個計算,只頂酒款,不付現金。
八、結算方式:
現金(匯票)結算,款到發貨。
雙方按照經濟合同法承擔責任,需方違約不退保證金,供方違約雙倍退還保證金。
雙方如有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證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本系列產品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