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勞動和勞動合同篇一
乙方(被聘用員工)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規、規章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1、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
經營地址 :
2、 乙方: 性別:
二、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本合同自20xx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實習期)為 1 個月。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從事___ ______ 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積極工作,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聘用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特長、專長、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及乙方申請,在與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并相應調整乙方的待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辦公用品。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紀律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乙方有義務認真學習甲方公示的執業法規、規章制度。
五、勞動報酬: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工資待遇及獎金根據中興華富華會計師事務所員工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對乙方給予獎勵或處分。
3、甲方服務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北京市當年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如乙方已在其他行政區域建立了勞動保險帳戶,可以在國家主管部門允許的情況下為員工報銷在外地繳納的
社會保險中應由企業負擔的部分。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甲方停止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并按有關規定辦理保險轉移手續。
2、乙方根據其崗位享受甲方規定的相應的福利待遇。
3、甲方應根據自身的經濟狀況,積極創造條件,改善和提高乙方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甲方要求完成規定數量、質量指標的工作任務。甲方各項管理制度已經向乙方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如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將甲方的審計方法、審計計劃、客戶信息、執業資料等商業秘密對外提供,乙方應承擔相當于本人三個月工資的違約金;如果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該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另行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報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未完成規定工作的,在此期間不得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按照本人月工資標準承擔違約責任,甲方不接受乙方在接受規定工作的時間內提出辭職請求。
3、甲方在其經營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及客戶網絡以及甲方在開拓業務方面的任何作法和文件(包括軟件)均屬乙方應當保守的商業秘密。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以外的單位兼職。
八、職務發明權: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所作出的屬于甲方業務范圍內的任何研究、發明、設計、改進及創新屬于職務發明,其所有權歸甲方。
2、乙方利用甲方的設備或利用其為甲方工作上的便利所作的研究、發明、發現、設計、改進及創新所取得的成果,甲方由此申請專利權、版權、注冊權或其他保護性權利的所有權歸甲方。
九、勞動合同的履行
1、甲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2、甲方發生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下列情形下,甲方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需支付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有意隱瞞或未如實向甲方介紹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個人基本情況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或與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事務所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經股東會討論取得超過2/3股東的同意意見,向勞動人事部門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二)下列情況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終止:
1、甲方經主管部門批準變更主要業務方向,調整經營任務,或者由于經營方式、所有制形式發生變化;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發生變化;
3、出現甲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的情形;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四)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甲方批準后生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甲方批準后生效。但是,項目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在合同期限未滿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四十五日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甲方批準后生效。乙方未按本約定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不辦理工作交接,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無法辦理其工作交接:
a:辦公物品、業務圖書未歸還;
b:工作未交接;
c:借款未歸還;
d:工作檔案未歸還;
e:審計底稿(含電子版文件)未整理、移交;
f:筆記本電腦的開機密碼、電子文檔的密碼未交接;
g:未按離職流程辦理手續等。
(五)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提出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甲方同意,考入脫產學歷再教育學習的。
十一、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合同期內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
5、乙方身為會計、審計專業人員,由于個人原因被判令吊銷執業資格證書的;
6、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7、乙方受到行政拘留、治安拘留、刑事拘留中任意一項達到15日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如合同到期日,乙方仍未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務的,乙方應當繼續完成工作任務,權利與義務與合同期內一致,合同到期日自動延長到工作任務完成之日。
(三)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如經乙方提出,甲方與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1、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20xx年的;
2、乙方從20xx年5月1日起,已經與甲方連續簽署2次合同(補充協議除外);且乙方沒有出現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情形,續訂合同的。
十二、損害賠償:
1、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第十條(四)、(五)款的規定,合同期限未滿提前解除本合同,或者未按照第十一條(二)款規定的手續提出解除合同申請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當月工資、以及當年應發的各項補貼,作為乙方違反本合同的違約金;除第十條(二)款、第十一條(一)款情形之外,如乙方在當年十一月一日至第二年五月三十一日之間辭職,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甲方未批準乙方辭職申請之前,乙方應按照甲方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務,如乙方未完成甲方安排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相關制度規定予以賠償,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損失以乙方辭職上月實發工資為標準計算的年度工資額為限)。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因乙方個人原因所出現的工作失誤,給甲方的客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客戶向甲方提出賠償請求的,甲方將可根據不同的情況對乙方進行經濟索賠和降級、辭退等處分。如乙方已經離職,甲方有權通過仲裁、訴訟等法律手段向乙方行使追償權;如因乙方與客戶串通,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除負責賠償給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外,乙方還應承擔由此導致的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十三、經濟補償: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于一個月職級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的職級工資發給經濟補償金;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職級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甲方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事務所另行安排的工作,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裁減人員的。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標準不低于當年北京市最低工資。
(三)由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賠償標準以雙方簽訂的服務期協議為準。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計算,數額不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當服務期長于勞動合同期限時,應當優先適用服務期約定,甲乙雙方可變更或續訂勞動合同,以與服務期的約定相一致。
十四、勞動爭議的處理及其他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經中興華富華會計師事務所股東會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合同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
法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20xx 年 5 月 1 日 20xx 年 5 月 1 日
勞動和勞動合同篇二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孟 碩
戶籍所在地: 河 北 省 保 定 市
現居住地址: 河 北 省 保 定 市
身份證號碼: 0192113
聯 系 電 話: 137 2228 5580
0312 - 216338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會計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等,并負責妥善保管好甲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
2、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為甲方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咨詢服務,使甲方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三)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按質完成規定的工作。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協商決定。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
4、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獎勵和處罰的政策和標準依照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及合理享受公司規定的待遇;
2、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3、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會計職務,對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2、獲取勞動報酬;
3、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二)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監督,不得從事有損于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泄漏公司的業務數據、商業秘密和有關財務數據,如造成財務數據丟失或泄密,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在履行會計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第六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 □委托銀行支付)乙方在試用期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 元。
(二)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方式確定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保定市發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修訂勞動報酬規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加班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 元工資 □集體合同或規章制度規定)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期間的工資。
第七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公積金,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為乙方繳納公積金。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蘇州市公積金(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
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五)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八條 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條款如下: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的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乙方的崗位職責是:
(1)進行會計核算。要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記賬、算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報賬,如實反映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會計核算,及時地提供真實可靠的、能滿足各方需要的會計信息。
(2)實行會計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甲方行政領導人書面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制度、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支,不予辦理。
(3)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會計科目;及時核實確認銷售收入和做帳票據的內容,正確計算增值稅、消項稅額;核實劃清費用的開支范圍及營業內外收入;認真計算財務成果及各種稅;按財務制度規定正確核算利潤分配;按期繳納各種稅;債權、債務及時登記、及時查清、按月做好財務狀況分析;對會計帳目及憑證要按期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對甲方的財務檔案要立冊,嚴格執行查閱制度及保管制度;記帳要及時、準確,明細帳要按日登記,總帳定期登記;遵守財經紀律及甲方制定的各項制度,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總經理。對外履行會計職責,必須有甲方的明確書面授權。
(4)乙方違反上述崗位職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法定時效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十條 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甲方對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甲 方:(用人單位) 乙 方:(勞動者)
簽名: 簽名:
(蓋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勞動和勞動合同篇三
甲方:招聘方
乙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愿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兼職會計。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根據甲方提供的單據、資料,進行建賬、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薄),計提稅金、稅務申報、出具稅收繳款書;財務管理咨詢。
第三條 合同期限及報酬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年,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每___支付乙方工資___元,至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甲方每年應支付資料費_____元。(資料費指賬本、憑證、報表、申報材料、交通及電話費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工作情況。
2、 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a.應聘會計違反合同事項,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b.應聘會計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c. 應聘會計因違法亂紀被撤銷會計資格; d.應聘會計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3、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會計資料必須取得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應當真實,合法,準確,并應配有專人負責日常收支和原始憑證的保管工作。
4、 甲方按照約定工資報酬及時足額的支付乙方工資。
5、 甲方對乙方要求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更正補充。
6、 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由雙方約定進行保管。
7、 無論是郵遞、乙方上門服務還是甲方送到乙方,對所傳遞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均由雙方簽字確認并按要求于當月25日-30日前交給甲方。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并負責妥善保管好乙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稅務機關召開會議,培訓等事務,除規定必由法人代表到場外,均由乙方參加,并及時將會議或培訓內容轉達甲方。
2、 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 為甲方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咨詢服務,使客戶在合法合理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 乙方僅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5、 對在執行會計業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6、 乙方離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終止合同時有義務與甲方作好賬務交接工作 。
7、合同解除后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并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第六條 應聘會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 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 因雙方協商之或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合同可以變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簽訂日期: _ 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
負責人: 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_
勞動和勞動合同篇四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企業類別: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村
戶口種類:_________________非農業戶口;農業戶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國籍及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天津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規定》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執行下列_____________款。
一、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月(日)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始,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月(日)
終止勞動合同條件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完成本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三、工資具體支付辦法、標準及有關內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甲方在乙方崗位實行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二、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按照《勞動法》和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確保乙方享有各種社會保險的權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實行醫療期制度。醫療期期限及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保險和福利待遇事項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教育培訓,努力改善勞動條件,保證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及時向乙方發放防護用品,并按規定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和操作規程。
四、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死亡,甲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各項待遇。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并按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和獎懲。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按本合同的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守商業秘密具體事項在本合同第十四條中約定)
第八條本合同的變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的;
(二)由于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已修改或廢止的。
第九條本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滿,不再續訂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解散、撤銷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條本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期滿,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本合同,續訂合同手續應在合同期滿前15日內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八)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經有關部門確認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甲方依據(五)至(八)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條一款、二款(五)至(八)項規定的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符合本條第二款(五)項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一、二款規定的;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行政部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要依法承擔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證明
終止、解除本勞動合同后,甲方應按規定開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十三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各自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損害,對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一、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甲方應在一個月內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和勞動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