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對過去一定時期的工作、學習或思想情況進行回顧、分析,并做出客觀評價的書面材料,它有助于我們尋找工作和事物發展的規律,從而掌握并運用這些規律,是時候寫一份總結了。怎樣寫總結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總結應該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總結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銀行人員工作總結存在問題篇一
自年初工作以來,在信用社領導的關心及全體同志的幫助下,我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積極主動的履行工作職責,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任務,在思想覺悟、業務素質、操作技能、優質服務等方面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現在的我已經在銀行工作幾年了,可以說是對我們銀行的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能夠做到知根知底,特別是我的工作業務水平方面,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工作能力越來越高,這是得到了領導和同事多次贊揚的,但是我并沒有驕傲和自滿,我會繼續努力的。
一年來,本人在支行黨組的領導下,按照黨員領導干部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定政治信念,加強政治理論、法律法規、金融知識學習,轉變工作理念,改進工作作風,堅持廉潔自律,自覺遵紀守法,認真履行職責,以實際行動實踐“三個代表”。
一、在勤的方面:本人事業心、責任心強,奮發進取,一心撲在工作上;工作認真,態度積極,雷厲風行,勇挑重擔,敢于負責,不計較個人得失;工作勤勉,兢兢業業,任勞任怨;無故不遲到、不早退。一年來,本人基本無休工齡假,節假日較常值班和加班,堅持每個月底參加營業室的加班,協調有關工作,審核有關報表。由于本人工作較忙,因而多次放棄了應邀參加全國性學術交流和赴外考察活動的機會。
二、在績的方面:本人工作思路清晰,計劃性、前瞻性、前導性強;開拓進取,經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獲采納,完成較重的本職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講究工作方法,效率較高;能按時或提前完成領導交辦的工作,工作成績比較突出,效果良好。
三、在德的方面:繼續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綱,法紀、政紀、組織觀念強,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顧全大局,服從分工,勇挑重擔。尊重一把手,團結領導班子成員和廣大干部職工,思想作風端正,工作作風踏實,敢于堅持原則,求精務實,開拓進取,切實履行崗位職責,堅持依法行政,認真負責分管和協管工作,大力支持一把手的工作,促進支行三個文明建設的順利開展。
四、在能的方面:熟悉和掌握國家的金融方針政策、金融法律法規,能較好地結合實際情況加以貫徹執行;較好地協調各方面的關系,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共同完成復雜的工作任務;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寫作水平較高,口頭表達能力較強;文化知識水平較高,專業理論水平較強,具有本職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能通過調研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提出建議,具有獨立處理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工作經驗較豐富,知識面較寬。
根據分管工作和協管工作的職責、范圍和上級行的要求,一年來,本人先后組織開展現金管理情況檢查,《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管理辦法》執行情況檢查,《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執行情況檢查,并協調中心支局檢查科對轄區外匯指定銀行開展外匯業務檢查和對轄區外貿公司開展出口收匯核銷檢查。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了有關問題,促進了轄區金融機構和外貿公司依法依規經營和管理,較好地協調了各有關方面的關系。
本人具有較強的指導、管理、協調能力。在指導工作中,總是先認真領會有關文件精神,深思熟慮,擬定一套工作方案;然后征求各方面的意見,集思廣益,把文件精神與實際情況結合起來,把個人的智慧與集體的智慧結合起來。在工作過程中,堅持靠前指揮,找準工作重點、難點,抓住主要矛盾,有的放矢地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動權。在管理工作中,堅持每月初主持召開一次分管、協管部門負責人會議,聽取上月工作情況匯報,研究當月工作安排計劃;堅持每月對營業室、外管股進行一次內控制度執行情況檢查,加強管理,督促內控制度的落實。在協調工作中,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團隊精神,共同完成復雜、繁重的工作任務。
一年來,本人先后主持召開轄區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會議、外匯管理工作座談會、經濟金融運行情況分析會,協調縣政府召開國庫工作座談會。在上述會議上,分別組織學習有關金融方針政策,把“一個規定兩個辦法”、外匯管理政策、金融宏觀調控措施、帳戶管理、現金管理、國庫管理規定等傳導到轄區金融機構和各有關部門,并通報相關的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較好地發揮了基層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傳導作用和窗口指導作用。
xx年初,本人組織支行中層干部學習“四法”,并進行考試。通過組織學習和考試,提高了中層干部金融法律法規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本人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加強調查研究。一年來,下基層50多次,30多天。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解決了許多日常工作中的問題,同時,撰寫了多篇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文章。其中:《以科學發展觀指導金融工作》一文,分析了惠東歷史上曾經出現的違背科學發展觀盲目搞開發區給經濟、金融造成嚴重損失的問題,闡述了“明確金融限制發展的領域和支持發展的重點,科學把握信貸投放力度,實現信貸投放平穩較快增長,人民銀行要搞好金融服務”的觀點。《堅持用好的作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一文,分析了近幾年來,黨和國家懲治腐朽的數據和腐朽分子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得出了選人用人的問題至關緊要的結論。明確指出:“首先,在選人時要有好的作風。一是要堅持任人唯賢;二是要堅持走群眾路線;三是要堅持黨委集體討論。第二,要選作風好的人。一是要堅持以德量人;二是要堅持以能用人;三是要堅持以勤識人;四是要堅持以績取人;五是要堅持以廉擇人”的觀點。
在外匯管理方面,xx年上半年,本人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分析了我縣外貿公司增加較多,領用出口收匯核銷單大幅度增長,出口額大,收匯額小,核銷率較低,存在一定風險隱患的問題,在支局局務會上提出了加強核銷單管理,從源頭上防范出口收匯核銷風險的意見,獲得局務會的采納。隨即,本人制定了《關于對外貿進出口企業出口收匯核銷單管理的有關規定》,采取區別對待、分類管理、有保有壓的措施,加強核銷單管理。并組織開展對部分外貿企業外匯需求情況的問卷調查,制定了《關于進一步支持外貿出口的指導意見》,對轄區外匯指定銀行提出了六條窗口指導意見。此外,還組織對部分私營企業運作情況的調查,分析其運作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強私營外貿企業出口收匯核銷管理的措施。從而,促進了我縣外貿企業領單、出口、收匯、核銷的良性循環。
在支行制定中層干部選拔任用方案的過程中,本人提出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主張選拔任用中層干部的方式要由“相馬”改為“賽馬”,讓人才的本領得以施展,在年齡的條件上不宜定得過低。本人的主張最終被支行黨組采納。
在新的一年里,我將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在信用社的領導下,認真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積極開拓,履行工作職責,服從領導。做好臨柜服務工作,與全體職工一起,團結一致,為我社經營效益的提高,為完成明年的各項目標任務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在新的一年里,我會敬業愛崗,熱愛本職工作;依法辦事;客觀公正;保守我們銀行的賬目秘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憑證進行復核。復核的主要內容是:核對收付款憑證與所附的原始憑證會計事項是否一致,金額是否相符,審核無誤后才能辦理款項收付。
銀行人員工作總結存在問題篇二
20__年已經過去,然而我們的工作還在繼續,并且更加專業的繼續。20__年xx大街支行發生了很多事情——很多加強我的認識,提高我的素質的事情。對我個人而言,有兩件事我特別在意,也因此有豐厚的成長,并且認識到自己的不足與下一年要拼殺的方向。
一、重大事件處理
這是接手結算員之后所接到的目前為止對我來講,最大的一個單。100+的企業戶,基本戶占80%以上。與商戶和他們的管理人員溝通的時候,我發現了幾個問題。
公關人員以及他們的領導,一開始沒有積極配合我們支行的工作,我先后給與我接洽的工作人員發過三分完整的“開戶所需資料”,他們都沒有有效的傳達給商鋪,以至于一度因信息不對稱導致個別火爆的商鋪對我的埋怨。一開始的時候,協助我的人有市場二部的以及派出來的工作人員。之后可能因為某問題抽不開身而離開,第二天協助人員也離開,只剩我和一臺小型打印機,第三天小型打印機也不在,當我向尋求復印幫助的時候,他們的員工告訴我,沒有紙。
二、處理事情收獲
一直拖了一個半月,工作人員可能迫于上級的壓力,開始重新重視這一塊,并派出了豐富的資源對我進行協助。那時他們的工作人員,包括財務部的x經理深深以此為患,焦頭爛額。對此我得到的收獲之一就是明白了,當遇到可預測性大批量工作的時候,要向前趕進度,不要拖,因為拖到最后,當工作大量堆積的時候,工作者會拿出120%以上的工作效率,而超負荷的工作效率往往也就是導致風險高發、頻發的直接原因。尤其是在銀行這種經營風險的企業,更要以此為戒。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事件。大概早在9月初的時候,總行下達關于要參加銀行從業資格考試的通知。一開始我沒放在心上,認為時日尚早,我還有大筆的時間可以揮霍,于是自負的報了三門。誰知,九月中旬的時候,我接了單子,海量的工作預期讓我亂了陣腳,卻還是一意孤行地將開始學習的時間推到了十一之后。從10月9號開始學習時,我才發現時間不夠用。以至于不得不忍痛放棄一門,求保兩門平安通過即可。
實際上來講,這次考試對我工作業務知識上,并沒有什么明顯的幫助,不過我卻因此拓寬了視野,一步一步的摸索到了自己關于未來職業生涯的模糊的影子。就是銀行業的細分部門有那么多,我最喜歡、最適合做哪個;哪個部門在可預計的時間段內最有發展,適不適合我做等等。并且,在將個人主觀能動性鼓吹至溢出的時候,我還小關注了一下國內的一些表面的、膚淺的經濟現象,逐步的看一些財經新聞,看看一些專家的評論,再結合之前在大學學到的知識,一方面感覺到受益匪淺,一方面也感覺到自己須要學習、觀察、關注的事物實在是太多太多。那么我的收益之一就是,任何業務流程的背后,都肯定有它內在的含義與作用。相比之下,我現在只是在單純的“照貓畫虎,難畫骨”而已。
收益之二就是,面對任何事情,都要主動,主動行乞,絕對比被動要飯吃得飽、吃的香。
收益之三,前面說到,自己要學習、觀察、關注的事情實在是太多,那這里面就肯定要分個主次,我應該將有限的資源如何分配的問題。平均分配的話,肯定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資源透支和信息超載現象,會大大的降低我對自己的滿意度和認可度。所以還要進一步摸索。這可能是個長期積累的過程。
收益之四,就是切身體會到了所謂的“影響偏見”。剛知道要考什么從業資格證的時候,我十分不情愿,直到迫在眉睫的時候,我不但沒有放棄,反而激起自身的主觀能動性,雖然不完美,但是卻過關。這說明了,人們實際上沒有想象中的那么脆弱,適度的壓力與競爭會帶來翻江倒海般的動力反彈。
三、工作不足
1.開戶的時候,很多商戶情緒波動比較大,造成我一度的不知所措。事后回想,很多家銀行的員工在服務、業務上都是千錘百煉出身,見過的市面比我要多一百倍,為什么還會有那么多或業務、或投訴上麻煩事件發生,包括新聞媒體報道的各種銀行的各種事情。
經過一系列的事情,我發現,主要有一點就是我平時根本都沒在想的,危機公關。客戶因為一點我眼中不算事兒的事兒投訴我,甚至還可能搞到媒體,肯定是因為我的危機公關沒做好。因此,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危機公關”會成為我學習的小方向之一。
2.對自身崗位性質認識不足。我不會拒絕接受“有關銀行柜臺人員是熟練工”的論斷,但我不會以一個“完美的熟練工”為自己奮斗與發展的目標,在熟練工的同時,我會努力挖掘自身的潛力,對自己負責,對銀行負責。
3.對自身在銀行的存在意義認識不足。今后我會以“為銀行創造價值”為目標,而不是201x年的“減少銀行負擔”,并且大力的提升自己“創造價值,創造附加價值”的能力。
綜上所訴,收益便是收獲,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更是潛在收益。我會挺胸抬頭,斗志昂揚,以完善自身知識體系為目標,以為集體創造價值為方向,以拓展視野為追求,奮力拼搏;希望可以通過努力,縮短希望到來的時間,增長機會來臨的密度,減少風險迸發的概率,阻撓非理性事件的發生,為更遠的未來奠定深厚、夯實的基礎!
銀行人員工作總結存在問題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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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院聘用人員隊伍不斷擴大,并在審判輔助工作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規范聘用人員管理已經是法院管理工作重要組成部分,是提升法院形象的重要方面。聘用人員的素質和法律水平、專業技能以及管理工作的好壞,都直接影響審判工作的開展。如何科學配置法院人力,加強聘用人員管理,對于調動聘用人員工作積極性,規范法院人事管理工作都有著重要意義。
法院聘用人員是指法院根據工作需要,從社會上招聘的工作人員,法院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以合同形式約定權利義務和工資待遇,法院為聘用人員繳納“五金”(工傷保險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金、生育保險金),經費由法院自行解決。
從客觀情況分析,一方面法院人少案多,嚴重缺編。從1995年至2005年法院案件數量增加一倍多,而法院編制人員只增加了百分之十左右,法院不得不大量使用聘用人員。尤其是基層人民法院審判任務與人員不足矛盾更加突出,在法院工作的大部分是聘用人員。部分地區聘用人員人數甚至占到全院正式干警的40%,個別聘用人員還在法院擔任比較重要的崗位,如司法統計員、網絡管理人員、檔案管理人員。聘用人員為法院審判工作做出了一定貢獻,成為法院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長期以來,法院對聘用人員采取的是臨時用工的方法,錄用的方法、程序及對所聘用的人員素質要求不高,往往是臨時用人、臨時管理,不僅錄用不規范,而且管理也不規范,法院用人的隨意性比較大。認為不是法院的正式編制人員,不需要嚴格的錄用手續,只要能用就行。對聘用人員沒有深層次的認識,沒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在管理方面出現了問題。
1、選聘程序不規范
目前法院大量使用聘用人員,絕大多數是由各級法院根據工作需要自行聘用的,沒有形成規章制度,造成了用人不規范。在招聘人員時沒有經過審查考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權利義務和工資待遇,有些聘用人員是靠關系進法院,用人的隨意性比較大,法院為了自身的發展不得不考慮方方面面的關系,使一些年老體弱、素質不是很高的人員到法院工作。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不自覺執行勞動法,嚴重影響人民法院公正執法形象。
2、缺乏制度化管理
法院聘用人員大量增加,并有逐步增多的趨勢,給法院管理工作帶來了難度。他們從事的工作崗位,基本上是法院輔助工作崗位,如從事書記員、駕駛員、會計、網絡管理、文秘、打字員、檔案管理、門衛保安、法警等工作崗位。由于長期對聘用人員重用輕管,沒有進行上崗培訓和在職業務教育培訓,沒有嚴格的考核制度,沒有工資增長激勵機制、缺乏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制度上的不健全和工資報酬的低廉,造成了聘用人員隊伍的流動性大、穩定性差。有相當一定數量的聘用人員只是將法院作為臨時跳板,一旦有好的出路就立刻辭職,法院也無相應的制度予以約束,給審判工作和其它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
3、執法形象受影響
法院聘用人員主要擔任法警、書記員工作職能,從事法院審判輔助性工作,參與庭審記錄、裝訂案卷、訴訟保全、送達法律文書、查封、扣押、凍結、押解犯人、警衛法庭、值勤安檢、處理突發事件、執行死刑人犯等工作,在基層人民法庭很多聘用書記員直接辦理一些簡單的民事案件,調解民事、經濟糾紛,行使法官的裁判權,聘用制法警參加處理執行案件,行使法官的執行權。聘用人員直接行使法官的裁判權、執行權,參與處理民事和執行案件,雖然減少了法官辦案的壓力,緩解了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但由于聘用人員沒有經過專門嚴格的職業素養和業務培訓,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相對低于法官,出現執法不公的問題在所難免,出現較為嚴重問題時,往往是聘用人員一走了之,留給法院的是案件質量不過硬,法院的公正和效率及公信力下降。
二、加強聘用人員隊伍管理的幾點建議
在加強法官隊伍建設的同時,應始終堅持把聘用人員的管理作為樹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認識到建立法院聘用人員管理的的規章制度,是健全完善法院的人事管理制度重要組成部分。
1、增加政法專項編制,實行定人定崗定職
目前法院聘用人員除少部分聘任制書記員和法警外,絕大多數聘用人員不在法院規定編制限額內,屬違規超編進人。但法院確實需要聘用人員,且數量大,特別是經濟發達地區人少案多矛盾更加突出,法院按現有編制很難完成審判工作任務,因此,筆者認為,一是國家要增加政法專項編制,增加審判機關的工作人員,依據各級法院轄區面積、人口、歷年審結案件數量及經濟發展狀況確定法院編制人數;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法院機構編制人員進行職能定位,堅持以法官為中心,根據不同級別法院法官(一線辦案法官)年人均辦案數確定法官員額,如基層法院法官年人均辦案200件左右,中級法院法官年人均辦案100件左右,依據法院三至五年平均結案數確定法官員額,再以各級法院需要的法官人數確定書記員(法官助理)、法警和審判保障部門人員,明確各職人員比例和人員限額,并保持相應的編制增減機制;三是在中央一時不能增加政法專項編制的情況下,由各級法院協商同級政府編制委員會,下撥臨時編制,規定編制使用對象、使用范圍、使用期限,聘用期滿,合同終止,編制收回,法院不再占用聘用人員編制。這雖然是一種臨時性措施,但既可以解決法院審判人員不足的矛盾,又可以解決法院超編進人的問題。
2、對現有法院人力資源進行整合
法院大量使用聘用人員,既有歷史的原因,又有現實的矛盾,也有一些人為的因素,突出的是人員結構性矛盾,多年以來,法院對各種機構所需人員和人員分類沒有明確界定,如設定多少領導職數、多少審判人員、多少書記員、多少法警等等,同時也沒有確定編制多少人能辦理多少案件,有多少案件應當有多少編制人員才能完成審判任務。加之聘用人員不用上級審批,自籌資金解決聘用人員費用,聘用人員不參加法院各部門目標管理考核,法院還要考慮到方方面面的關系,違心地聘用了法院根本不需要的人員,造成了聘用人員與審判人員比例嚴重失調,造成了人力資源極大的浪費,沒有很好地發揮法院人才資源的效能。還有就是法院注重法官隊伍培養與穩定,忽視了非審判人員隊伍的培養與穩定,造成了法院人員結構不合理。目前來說,主要是進一步完善法院人事管理工作制度,對現有人員進行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現有人力資源,推行競爭上崗和競聘上崗,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堅持以崗定人,克服以人定崗,解決一崗多人不想干事、有崗無人不能干事、崗位職責不明干不成事的問題。
3、規范聘用程序,嚴把進人關
規范聘用程序,各部門根據部門工作職能、規模和實際工作任務進行認真測算確定聘用人員員額,最大限度實現人員的優化組合。聘任工作必須堅持公開、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向社會公開招考。采取統一公開招聘方式進行對應聘人員逐一認真審查,經嚴格的筆試、面試等環節,注重聘用制人員的學歷,凡應聘書記員崗位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基礎,從而保證書記員隊伍的整體業務水平,并建立聘用人員選拔預備庫。初聘人員須經過集中上崗前職業紀律教育和基本技能培訓使其掌握崗位所需基本技能,培訓結束后,進行結業測試,成績合格者,方能上崗。這樣做能體現審判機關選人用人的公正透明,增強人民法院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公信力,消除了法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能夠有效保證聘用人員的質量,更加有利于加強聘用人員的管理,進一步發揮聘用人員的作用,促進法院各項工作良性循環。
4、健全完善規章制度,嚴格聘用人員管理
聘用人員管理工作不僅直接影響法院人事管理的效能,而且影響法院的行政管理和審判管理工作。聘用人員是法院隊伍的一部分,要發揮他們積極性和創造性,必須從管理上尋找突破口,制定出一系列管理規章制度,如崗位職責、學習培訓、考勤考績、評先評優、獎懲措施等。堅持以制度管人,實行制度化、規范化、人性化管理。同時要加強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制度管理和思想教育引導相結合,鼓勵聘用人員愛崗敬業、爭先創優。明確聘用人員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要求,對聘用人員實現規范化管理。建立科學的留優汰劣機制,不斷優化聘用人員隊伍。
建議對聘用人員實行院、庭兩級管理,政治處為聘用人員管理教育的職能部門,各庭、室為教育管理的負責部門進行日常管理。要求聘用人員嚴格保守審判秘密,不得探詢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工作中做到文明禮貌、聽從指揮、團結同志,時時處處維護-法院的形象。對于因工作失職、把關不嚴給院里造成損失的管理責任人,將根據具體情節追究責任。此外,法院召開干警大會時要求所有聘用人員必須參加,以使他們對法院工作有全面的了解,能夠站在全局的角度做好份內工作。
5、簽訂勞動合同,保證聘用人員福利待遇
全員訂立勞動用工合同,細化合同內容、明確權利義務。要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法院的所有聘用人員一律都要簽訂勞動用工合同,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克服勞動用工上的隨意性,做到依法用工。訂立、變更和履行聘用合同,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聘用合同,對用人單位和聘用人員都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自已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聘用合同要具備以下條款,主要包括聘用合同期限;崗位內容和職責要求;工作條件;工作紀律;工資報酬和福利待遇;聘用合(下轉第10頁)(上接第48頁)同的變更和終止的條件;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解除和不能解除合同的條件;聘用合同管理工作和爭議處理等。與此同時要認真落實聘用人員勞動工資保障制度。所有聘用人員的工資數額均不能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勞動工資最低標準。嚴格按照勞動法和公務員法的規定為聘用人員繳納“五金”、并享受帶薪休假,充分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在福利分配上要給予適當關懷。要改變聘用人員在福利分配上“一概沒份”的無情做法,堅持從實際出發,從人性化管理出發,充分考慮聘用人員情緒,適當安排一定份額的福利分配。還有建議建立聘用人員工資增長激勵機制,法院要根據各自的財政狀況和聘用人員的工作業績適當調整工資,對聘用人員設立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考核工資,建立聘用人員績效考評制度和工作成績與工資掛鉤的制度,實行獎勤罰懶,改變聘用人員干好干壞拿一樣工資的做法,鼓勵聘用人員為法院多作貢獻。
另外,從多方面關心聘用人員,體現人民法院對聘用人員的人文關懷。第一政治上關心。組織聘用人員進行理論學習、培養、鼓勵聘用人員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在聘用人員中發展正式黨員。第二工作上關照。努力為他們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在開展各種崗位知識學習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活動中,吸收聘用人員參加,根據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員的特長,組織進行業務學習,提高聘用人員的工作能力。培養他們的職業榮譽感,為審判工作的順利開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第三生活上關心。在生活上噓寒問暖,每年為聘用人員進行一次全面體檢、每逢重要節日給聘用人員發放過節費、及時幫助聘用人員解決生活中的困難,使聘用人員在工作中感受到家的溫暖。
通過調查與訪談,可得知教師聘任制實施過程中存在著程序不完善的問題。正如一則古老的格言所說的',正義不應當只是被實行,也應是被看見要實行的。[5]?我們在追求實體正義的同時,也應當追求程序的正義。為此,我們有必要就教師聘任制中的程序問題展開討論。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所謂程序,就是指事情進行的先后順序。
教師聘任程序應當分成兩個部分去考慮。一是指招聘程序,二是指解聘程序。其本質含義就是指教師聘任制的過程。
從立法上看,我國有關法律對教師聘任程序的規定過于簡要。在招聘上,《教師法》第十七條只是簡單地規定了應當逐步實行教師聘任制,教師的聘任應當遵循雙方地位平等的原則,由學校和教師簽訂聘任合同,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實施教師聘任制的步驟、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在這里,具體如何招聘,并沒有規定。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至今未對實施教師聘任制的程序、步驟進行規定,這導致在聘任環節中,每所學校都可以有自己的做法。在解聘這個程序上,法律、法規對其的規定也不夠完善。例如,我國《教師法》只有第三十七條規定了應當被解聘的情形,從內容上看,它的有關規定缺乏操作性。何謂“故意不完成”、何謂“影響惡劣”等,并無具體的評價標準,也無操作程序。《勞動法》的規定詳細一些,從第二十四條至第三十二條規定了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及程序,但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從新法優于舊法來說,《勞動法》的規定也應適用于教師的解聘,二是從特別法優于普通法的角度來說,教師解聘應優先適用教師法。理論界對這個問題也是頗有爭議。《國家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中對解聘作了更具體的規定,但也存在普通法與特別法的問題。由于這些標準都不盡完善,學校操作起來較難。在程序上給具體操作教師聘任制度的機構和個人留下了極大的自由裁量空間,也容易導致聘任程序的不公平、不合理。
1、教師聘任程序的制定應當遵循公正、民-主的原則
在實際聘任過程中,招聘程序和解聘程序通常是單方面制定的,如玉環縣教師聘任制實施過程中,招聘程序大多是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單方面制定的,并沒有與學校的其他教師商量、討論。這會導致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單方面制定的招聘程序僅是從校方利益考慮,而教師的權益則會被忽視。解聘程序則更加不公正、不民-主。如,玉環縣教師聘任制中沒并有成文的、固定的解聘程序,學校通常是臨時制定,導致在解聘過程中多是由校方幾位領導在操縱,人為因素太強。
因此,為了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程序的制定也應當遵循公正、民-主的原則。不管是招聘程序還是解聘程序在制定時不能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單方面確定,而應當有教師代表共同參與。在這里便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程序若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應當由各學校派教師代表共同參與討論、商量;第二種是程序若由校方制定的,也應當由該校的教師代表參與討論,并經過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只有這樣才能全方面地考慮到教師的利益問題,才能體現公正、民-主的原則。
2、教師聘任程序的制定應當遵循合法的原則
由于并沒有關于教師聘任制中程序方面的法律依據,導致玉環縣各學校在實際過程中無論是招聘程序還是解聘程序多是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自行制定,而且這種程序大多不固定。如,玉環縣高級中學的招聘程序并不確定,該校聘任教師的方式呈現多樣化。在調查中發現有部分教師是靠關系進入該校的,這與《教師法》第三章第十七條關于“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應當逐步實行教師聘任制”的規定不符。再如,在解聘程序上,玉環縣各學校都是自行制定的,每所學校做法不一。如前面調查中談到的末位淘汰制的做法,盡管看起來是合理的,卻是不合法的。末位淘汰制雖然是解聘的依據,但實際上也體現了解聘的程序。解聘程序應包含對教師進行考核、發現不勝任的教師、作出解聘教師的初步決定、通知教師本人,進行聽證、作出最終決定等內容。而末位淘汰制就包含了解聘任程序的前幾個部分,也是有對教師進行考核,發現末位的教師,作出解聘或試聘決定這樣的內容。然而《教師法》只規定了教師可被解聘的三種情形,并未提到末位淘汰。也就是說被評為末位的教師若不是《教師法》規定的可被解聘的三種情形之一,那么他們的解聘就應當被視為不合法。
因此,教師聘任程序在制定時應當遵循合法原則。在無法律明確關于聘任程序規定的情況下,在制定時不得與其它法律、法規、政策沖突。這要求在制定聘任程序時,不得隨心所欲,變化無常。聘任程序一經制定,不得隨意撤銷、更改或廢止。
1、由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進入教師人才中心參加應聘,使參與主體法定化。
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對教師實行的特定的職業許可制度。[6]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章第十條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可見,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實行的、法定的一種職業資格制度。
1995年12月12日發布實施的《教師資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88號)第一章第二條規定:“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2000年教育部頒布《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師資格制度在全國開始全面實施。2000年,我國出版的第一部對職業進行科學分類的權威性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首次將我國職業歸并為八大類,教師屬于“專業技術人員”一類。
但我們也應該注意到,擁有了教師資格并不意味著就一定被學校聘任。換句話說,有教師資格的人并不一定都能當教師,但當教師必須要有教師資格。所以在招聘教師時要明確即將被聘者必須要擁有教師資格證。
2、由應聘者提出申請,并將有關書面材料寄至招聘學校或直接見面。
在美國,應聘者必須向學區遞交申請表及相關的書面材料,主要包括畢業證、教師許可證、測試成績單、健康證明以及推薦信等。
在中國,應聘者遞交的書面材料,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包括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等。
3、由學校確立聘任委員會,一般由校級領導及學科帶頭人組成,由校長擔任組長。聘任委員會與候選人面談、了解情況,通過試教、交流考核最后確定聘任與否。聘任后,簽訂聘任合同,確定相應的試用期限。期滿后由聘任委員會專家小組給予鑒定,合格者方可聘為正式教師。
在美國,申請當教師的人員經過選拔委員會(由學監或校長、教學主任、學區教育委員會或學校董事會組成)的考核,通過提問、交談、筆試等方式全面考察申請人的教育觀念、知識水平、性格等特點、交往及團隊協作能力等,考核合格后由選拔委員會向學區教育委員會或學校董事會推薦,并由學區教育委員會或學校董事會決定聘任,簽訂聘約,試用期三年。
結合美國的做法,再根據自己的國情,在招聘教師時,應該有教師的參與。在1985年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中指出:學校逐步實行校長負責制,有條件的學校要設立由校長主持的、人數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務委員會,作為審議機構。中共中央、國務院1993年2月13日印發的《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中進一步指出: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1995年3月全國人大八屆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三十條規定:學校的教學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長負責。至此,校長負責制的政策法律地位基本確立,校長負責制成了我國法定的領導體制。校長負責制的存在,也決定了校長代表學校享有法律規定的用人權,即擁有人事權。因此,校長在這里可以擔任組長,擁有“人事權”,但并非意味著在教師招聘問題長一人“說了算”。校長還必須聽取聘任委員會的意見。
在期限上,美國的試用期通常是三年,時間較長可以為新教師提供鍛煉的機會,有利于讓新手教師積累教學經驗,從而成為嫻熟的高水平教師,從而也有利于學校教學質量的保證。玉環縣教師聘任的試用期通常是一年,時間較短,不利于新教師熟悉業務,我們可以適當考慮延長試用期。
同樣,我國《教師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并無具體規定解聘的程序。而美國在教師解聘的程序上規定的比較完善。它規定對教師解聘必須有合法的理由作依據:在正式下達解聘通知之前,提供給即將被解聘的教師以必要的培訓機會,可以讓教師有改善的機會,若無改變之后再解聘,這樣不至于因太唐突而引發糾紛;在教師被正式解聘之前,必須提前給予通知,讓教師明白被解聘的原因且可以有機會提前做好找新工作的準備;另外提供給教師以法律程序保護,它包括:允許教師聽取證詞,查閱書面證據材料,給教師以收集證據和聽審的機會;教師可以上訴,聘請律師和要求允許他人旁聽。地方教育委員會作為聽審會的聽審團有審定權。當教師對審定結果不服時,可以投訴于審法院,并可以上訴直至州最高法院。當教師勝訴時,由法院命令學區繼續聘用該教師。追求程序正義也就是要追求形式理性和正當程序。就正當程序的最低標準而言,它要求:公民的權利義務將因為決定而受到影響時,在決定之前必須給予他知情和申辯的機會和權利,對于決定者而言,就是履行告知(notice) 和聽證(hearing)的義務。在對教師進行解聘時,首先應當有一個在合理期限內告知的義務,如果教師對解聘不服,要求舉行聽證的,學校應當舉行一個聽證會,除特殊情況如涉及國家秘密或個人隱私外,聽證會應當公開進行,由學校說明解聘的依據和理由,教師進行申辯,教師的申辯可由教師聘請的律師代理。聽證會的過程應當予以記錄。聽證會結束后,再次作出維持或撤銷解聘的決定。教師對解聘決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作出裁決。
通過與美國解聘程序的比較,我們可規范自己的解聘程序:
1、學校制定一個科學合理、公正、合法的教師考核辦法,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予以實施。嚴禁使用末位淘汰這種不科學、不合法的做法。也拒絕教育行政部門為每所學校制定的統一的“一刀切”的考核方法。這種考核方法看起來對每個人一視同人,似乎很公正。但是由于每所學校的情況不同,重點中學和非重點中學;城鎮中學和農村中學,教師的素質本身不同,在考核時不應用同一標準去衡量不同的教師。
2、學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對教師的政治思想、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等各方面進行監督、考核。在監督、考核教師過程中,發現教師的行為可能導致被解聘的情形時,應事先給予口頭或書面警告,現令其在合理的期限內予以改進,使其有改過的機會。但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解聘教師的三種情況應嚴格執行。
3、確定不勝任工作的教師應由聘任委員會集體做出解聘決定,并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4、審核后通知本人。教師被解聘的行為一旦得到確認,就應該以合理的方式通知教師本人,并且要以書面通知說明解聘的依據。若無書面通知或未注明解聘的依據應當視為校方違反了解聘程序,理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5、給予教師要求聽證的權利。
所謂聽證就是指聽取當事人的意見。[7]?當學校在對教師作出解聘決定時,應當給教師提供表達意見、提供證據的程序機會,學校應當聽取教師意見并接受教師提供的證據。聽證在教師解聘的程序中應當具有核心的價值,它直接體現了公平與正義。一方面,聽證為被解聘的教師提供了陳述主張的機會,既有利于學校集思益,加強溝通,也有利于學校防止偏私。另一方面,聽證也為學校作出公正的決定提供了程序性的保障。因此,如果教師要求組織聽證,學校應為其組織聽證會。根據聽證筆錄再作出決定。關于教師聘任制中的聽證制度,《教師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并未作規定,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盡快制定相應的規章予以確立。
銀行人員工作總結存在問題篇四
轉眼間從進入銀行那時算起已經滿了第二年。兩年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時間讓我對于銀行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讓我通過自身的學習、領導和同事的教育幫助,提升自己的業務技能,更加勝任自己從事過和正在從事的崗位工作。
最近這一年,我作為一名銀行員工,親身感受了銀行股改給我們的日常工作、生活帶來各方面的巨大變化——如經濟增加值、關鍵績效考核指標等概念的引入,使經營部門的經營理念真正從過去只注重量的擴張轉變為注重質的提升,以及由此帶來的崗位分工和收入分配的顯著變化。各種規章制度的出臺,對于我們銀行“規范經營”提出了許多更為明確和細化的要求,工作中注重細節管理、精細化管理,針對違法違規行為,也有了更多的預防和懲戒措施,特別是行內開展的“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活動”向我們再一次地敲響了警鐘——工作不僅要做得“好”、“快”還要“合法”、“合規”,不僅要懂得“亡羊補牢”,重要的還在于“未雨綢繆”。
末,我報名并經行內的擇優選聘有幸被調動至地審批組擔任合規性審查崗工作。從南區支行理財中心的個貸綜合崗轉到原先從未接觸過的以公司類信貸和個人大額信貸業務為主的審批組合規性審查崗,這個跨度不可謂不大。但領導的教育關心、同事的幫助指導和我個人的自學努力下,通過閱讀相關書籍、解讀文件規章,我很快渡過了起初的不適應,迅速地融入到現在的崗位角色中。
從初至7月末,我總計完成了109筆公司類貸款、3筆公司類授信業務的合規性審查工作,合計金額47435.2624萬元;完成了67筆公司類信用等級評定的合規性審查,其中aa級29筆、a級34筆、bbb級4筆;完成332筆個人類貸款的接收、送審、下發決策意見工作,合計金額6463.475萬元。較好地完成了本崗位的工作任務要求。地審批組屬于行內審批部門,面對的都是行內的經營部門,受理審批銀行信貸經營部門報送的各類信貸業務。
因此,樹立內部客戶理念,把經營部門作為我們所服務的客戶,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規范的服務,是我作為一名審批組合規性審查人員最基本的要求。在日常業務中,我總是盡自己的最大努力幫助經營部門工作,耐心解答他們對于審批中存在的各種疑問,并時常通過各種合規、有效的渠道與他們進行溝通,了解經營部門的現實情況和問題,及時向領導、專審進行匯報,盡可能幫助解決審批與經營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矛盾,為行領導與專審的有效決策提供依據,實現銀行利益的最大化。地審批組是行內一個日常工作量較大、工作較為繁忙的.一個部門。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工作要求,是我經常思考的問題。我在工作中發現,大量工作時間都是消耗在一些相對機械的簡單重復勞動中,如在合規性審查工作中對申報單位一些財務指標的驗算,計算比較簡單,但要檢查多個單位的多個財務指標也要花費合規性審查人員相當多的時間和精力。
我通過自學,運用我們常用的電子表格軟件中的公式與函數編制了一張表格,只需要將企業的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中的有關數據填入表格,相應的各年度財務指標如資產負債率、流動比、速動比、利潤率、本息保障倍數、抵押率、擔保率等數據就能自動計算生成,極大地方便了工作、提高了效率。我還把這張表格與周圍的同事、經營部門的同事共享,力求大家都能更高效的工作。我還將部門內部許多相關的報表進行了關聯共享,相互取得所需數據,消除了很多重復勞動,也使許多數據更為精確;把一些常用表單進行了優化,本著簡單、易用的設計,在規定的位置錄入數據,電腦就能自動生成相應的規范頁面供使用了。
此外,我在許多工作流程的細節上想點子、找方法,在符合有關規章制度的前提下簡化流程、提高效率,更好地完成工作要求。審批組的工作,是一項全面而細致的工作,需要對全行的各項業務都有深入的了解。加強對各類文件和制度的學習,是我履崗最基本的要求;積極參加行內、部門內組織的各種定期不定期的專題培訓和例會、學習會,則是對我業務素質的全面提高。
在地分行與地人壽保險公司共同舉辦的“盈向未來”客戶經理培訓班上,我學到了不少營銷的技巧、與人溝通的方式,明白了團隊協作的至關重要;在由地分行組織、省分行有關部門領導與相關業務人員講解的“銀行優勢產品與營銷”培訓班上,我對于銀行的各類信貸業務有了明確而充分的認識,知道了哪些是應該重點向客戶推薦的,哪些是正在開發并著力推廣的,以及如何辦理,有何優勢與不足;在省分行組織的由總行資深貸款審批人講解的全省專職貸款審批人培訓班上,我對于原先工作中一直整理文章由存在的一些難點、盲點都有了一些全新的理解,如對于企業集團應該在哪些地方加強關注,對于一個企業的財務報表要從多個方面進行分析解讀,從一些表面的績優或是績差中發現企業的真實狀況,合理判斷,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與崗位的重要性與任務的艱巨性——需要通過我們扎實有效的工作來當好“銀行資產的看門人”。
除此之外,每當有新的有關行內發文,我也認真參加部門內的例會和學習會,學習文件精神,在工作中落到實處。特別是有時還請來行內相關部門人員現場講解業務中的疑難點,更是我學習的好時機。學習制度、理解制度、在制度的要求下辦事,掌握全方位的知識,了解政策變化、行業風險,才能在審批組崗位上成為一名合格的職業人。在做好本職工作之余,我作為地分行系統團委的宣傳委員,參加了團委組織的多項活動。將行內員工特別是廣大青年團員的美文佳作、學習心得推薦給大家,是我與另幾位團刊《青年風采》的小編們共同努力的方向。我組織搜集各類優秀的稿件,對原稿進行合適的排版、美化,套上精美的插畫與底紋,最后上掛網站上與大家一同分享,得到了廣大團員的好評。其中大量佳作被省分行《西湖周刊》選取上掛,為全省的銀行系統所了解。系統團委組織的“規范化陽光服務演示&rdquo。
銀行人員工作總結存在問題篇五
車間管理存在的問題,教你如何做好設備的保養和維護
車間管理存在的問題很多,比如說機器設備維護不當,保養的不夠好等都會影響到車間的工作效率和進度。針對車間管理存在的問題,我們將要告訴大家如何保養好工廠的機器。
其實對設備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大家重視起來,如果設備不能正常運轉了,就會影響到生產的進度,進而不能按時的交貨,這樣就會影響到企業的信譽,不利于企業的發展。工廠要在設備方面有所加強。
企業需要做的是:
1、建立長期有效的設備管理機制
這是最基礎的,設備的保養和維護要從基礎開始,首先,要做的是要量化設備維護的指標;其次,要制定考核的機制,加大考核的力度。另外,在設備維護和保養上還需要體現“五率”,即,設備“完好率、泄漏率、故障率、保養達標率、運轉率”。
2、管理要日常化,維護要經常化
在機制建立的基礎之上,把維護和保養的職責融入到每一天的工作中,使維護和保養工作做到了有質、有量、有形、有效的開展,做到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經常化。
3、強化管理規范,進而有效的提升設備維護管理的效果
在對設備進行保養維護的過程中,企業要堅持“治、理”并進的原則,把治理的工作要嚴格的'把握,不斷是對崗位還是對設備,都要進行有效的整頓和治理,這樣才可以讓我們的操作環境更加整潔。
4、強化人員的管理,提高員工的素質,為維護設備做好保障
想要做好設備的維護和保養,最主要的還是人員來做維護和保養,所以說想要做好維護,就需要先做好人員的管理。當員工的素質不斷的提高了,員工的思想得到轉變了,員工的主觀能動性就能得到充分的發揮,有利于設備的維護,這樣車間管理存在的問題就解決了。
1、執行力:上面要做到,中間喊口號,下面不知道。
2、概念不清:物料組從無到有,車間物料如何管理,目前還沒有形成明確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涉及到的范圍也比較模糊。
3、定位不明:車間管理組是一個什么樣的組織,是像內部pqc一樣做監督部門,還是像資材一樣,做后勤部門,還是像打包組一樣做中轉部門。
4、以自我為中心,缺乏團隊精神;
(1)? 當出現本班虧料時,班組會想盡一切方法挪平,甚至可以拿其它班組的部品,就是不會向領導反映,由領導調配。而其它班組又會挪另外班組的料,而導致惡性循環,虧料找不出原因。
(2)? 出現問題,想辦法開脫,而不是想辦法去處理、補救。受損是整個大組織(不良品退到上個工序段進行返修,而報表上沒有備注、致使虧光頭,問其原因,這不是我的問題,是因為他們沒開單,是因為他們沒簽名……)
5。制度不明,標準不明,沒有明確的激勵機制:對于推行物料管理,班長要做哪些,線長要做哪些,主管要做哪些,做到什么樣的效果才算做好,做好了會怎樣,不好的又會怎樣。
6、報表種類多,反復重復:目前每天下班前班長要填寫的各類表格大約為6份,僅統計部品進、出、存的都有4種。而這些表格的部分內容都有重復,主要體現的都是領料數、完成數、班組在制數和盈虧數。這樣不僅增加了他們的工作負擔,也給他們帶來了抱怨情緒和抵觸心理。
7、人員緊張,首棄物料:因該項工作開展時間不久,沒有明確的約束制度,且部分管理人員監督甚少,所以在人員緊張的情況下,首先放松的就是物料管理。因此物料控制就尤為重要。
銀行人員工作總結存在問題篇六
保險理賠是保險公司經營的重要環節,然而我國保險理賠運行現狀不甚理想,“理賠難”現象比較突出,主要體現在現場勘查難、調查?取證難、理賠控制難、依法經營難。之所以存在這些問題,是因為現有的社會環境直接影響著理賠效率,如法制環境不健全、誠信環境不理想、人才環境不適應、政府職責不明確等。保險業應與時俱進,完善法制環境;同心同德,建設保險誠信;以人為本,提高員工素質;加強合作,利用保險公估資源;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保險理賠效率。
保險理賠既是保險業務處理程序的最后環節,又是評估其他工作效率的最佳手段。更是保險人履行經濟補償和社會管理職能的具體體現,是驗證保險公司業務質量和服務質量最重要的環節,通過處理理賠糾紛可以發現保險公司在業務承保這個“進口”和后續服務中存在的問題。一般說來,保險理賠工作的基本程序如下:接受出險通知——現場勘查(包括查看出險地點、時間,查明出險原因,了解保險標的受損情況)——責任審核(包括審核保險事故是否發生在保險標的上,是否發生在保單載明的地點,是否發生在保險合同的有效期限內,要求賠償的人是否有權提出要求,保險事故發生的結果是否可以構成要求賠償的條件等)——損失核算(包括保險標的實際損失和發生的一些直接費用)——損余物資處理——賠款給付——代位追償。保險理賠工作一般應堅持“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原則。所謂主動,是指保險人應主動深入現場開展理賠工作;所謂迅速,是指保險人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間,及時賠付,不拖延;所謂準確,是指計算賠付金額應力求準確,不惜賠,也不濫賠;所謂合理,是指賠付要合情合理,樹立實事求是的作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符合保險條款的規定,又符合實際情況。然而我國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卻還遠遠達不到以上要求,“理賠難”的現象比較普遍。
一、我國保險理賠低效率的表現
(一)現場勘查難。保險公司有關理賠的規章制度要求第一現場勘查率力爭達100%,而實際工作中卻達不到70%.雖然,保險條款和索賠須知明確要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要在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可實際上,由于缺乏法律層面的理賠規定,加之執法人員的職業素質和事故當事人的不良動機,使保險理賠的責任判定和實際損失的認定,充滿了不確定因素。
(二)調查取證難。為了準確認定責任損失,防止騙保現象的發生,保險公司一般都會制定嚴謹的理賠程序,依據氣象、水文、公檢法等代表國家權威部門或關聯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作為理賠處理的重要或唯一證據。但從目前來看不盡如人意,取得證明文件的手續過于繁瑣,給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索賠帶來了較多的麻煩。更甚者,一些部門為了營利目的,不負責任的亂出證明。對權力部門的過分依賴,使得保險公司理賠工作效率大幅降低,支出了許多本不該支付的賠款。
(三)理賠控制難。一是保險理賠的專業技術咨詢?鑒定系統缺失,常常引發理賠爭議。二是業內信息披露系統缺失,業內外的黑名單制度尚未推行,不法之徒逍遙法外,使保險公司防不勝防。三是詢報價系統失真,市場信息的權威性及傳遞損耗,極易增加賠付成本。四是保險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缺失,里外勾結,共同謀利的現象不斷發生,利用了保險公司自身管理的缺陷,使管理者防不勝防。
(四)依法經營難。現行保險理賠實際運行效果并不理想。有些保險公司為了短期的利潤而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索賠要求故意進行壓賠、限賠或拖賠;而一些保險公司則為了占領市場,擴大市場份額,一味遷就客戶進行通融賠付,以致濫賠;而面對保險欺詐,很多保險公司往往束手無策,以致騙賠猖獗。
二、社會環境影響理賠效率
(一)法制環境不健全。當前,保險業所運用的法律、法規或條例,有些條款已經難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盡管有些部門已經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并正采取措施進行改進,但立法建設滯后的狀況并沒有得到根本的改變。由于新的法律法規并沒有出臺,舊法規是理賠的根據,出現了大量的逆選擇和道德風險,導致賠付率上升,賠款增加。此外,各法規之間磨合性差,存在明顯的銜接“缺口”,相關法規的相應條款之間存在沖突,語言不規范,表述不清晰,使得保險理賠人員在處理賠償實務?時,無所適從。保險公司法制觀念薄弱,對采取法律方式處理索賠存在后顧之憂,擔心會由此影響社會公眾對保險公司的印象,往往采取“內部消化”、“私了”,從而埋下了理賠風險的禍根。
(三)人才環境不適應。我國保險理賠糾紛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展業人員在展業時沒有履行應盡的解釋說明義務,存在誤導投保人的現象。保險公司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關于保險公司責任免除條款,《保險法》特別要求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但是在理賠實際工作中,部分業務員在展業時只說明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會得到多少賠償,而對一些限制性條款及責任免除條款則講解很少,甚至不提。一旦發生事故,被保險人、受益人對保險賠償金額希望值高,而實際賠付往往達不到投保時的要求,就很容易產生矛盾。
保險理賠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不僅保險標的涉及面很廣,而且標的風險的成因也十分復雜。這就要求保險理賠人員,特別是估損、定損、審核方面的工作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豐富的理賠經驗?,較強的辨偽能力。而現有的理賠人員大多數并不具有這種知識和能力,致使在理賠過程中心有余而力不足,辦事效率低下。每當出現復雜賠案時,往往難以作出正確的選擇。(四)政府職責不明確。保險事故發生后,保險人作為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一,對保險事故進行調查是應該和必須的。但是由于風險因素眾多,因而調查專業性、技術性較強,很多調查工作保險公司還須依賴其他的部門。例如在火災保險中,保險公司需要公安消防機關作起火原因及損失的結論;在交通案件中,需要交通部門對交通事故的原因及事故責任的分析和結論;在人身意外傷害案件中需要醫療部門作出診斷和醫療的結論等等。但是在我國,并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這些部門有確認和證明的義務。這些部門也沒有建立這方面的工作程序和規定,因而造成了很多保險理賠實踐中的問題。如結論證明隨便開,以及伴隨而來的弄虛作假和腐-敗問題。
三、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提高保險理賠效率
(一)與時俱進,完善法制環境。我國新公布的《機動車輛強制保險條例》已在7月1日施行,無疑將給我國保險業法制建設帶來難得機遇,進而推動保險業的迅猛發展。保險監管機構繼續加大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風險保障需求,如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進行調研立法,擴大保險依法參與社會管理效能的同時,還應密切聯系國家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力量對我國現行的保險法律、法規進行一次大清理,對于相互沖突的'相關條款進行規范以及明確,而對于一些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新矛盾,也應及時進行調研并制定相關的條文,使得保險理賠有法可依。同時,保險監管機構應指導保險行業協會從反應最為強烈的機動車險、健康險等的理賠服務著手,明確理賠服務的時間、程序和標準,逐步制定行業服務標準,向社會公開承諾,并通過簽訂自律公約等形式在全行業普遍推行。目前,發達國家的保險公司已經總結出一套理賠方面的行業經驗和通行標準。如2004年12月24日經濟合作組織(oecd)就推出了一套保險理賠行為管理指南(oecd guidelines for good practice for insurance claim management),分別從報案、接案、理賠文件和流程、反欺詐、理算、理賠、時效、投訴處理、理賠相關服務、市場行為10個方面為其成員國的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套理賠文化范本。
(二)同心同德,建設保險誠信。建設保險誠信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因為保險經營的特殊性,聯系社會的廣泛性,決定了保險誠信建設對整體社會誠信環境的依賴性。所以,政府和監管機構要切實肩負起營造社會誠信環境的責任,促進保險業可持續發展。一是制定市場行為規則,規范保險市場競爭秩序,增加重大項目招投標的透明度,監督和促進保險公司加強同業合作,共同抵制不誠信的行為。二是實施教育?與引導,從構建企業文化的長遠發展目標出發,高度重視誠信建設,對其員工進行誠信教育,并建立有效的激勵懲處機制,樹立起保險企業形象。具體的做法是在保監會、保險行業協會的指導下,逐步建立面向行業內外的保險信息網絡,包括保險公司一般性業務溝通交流網絡。三是建立獎懲機制,在建立保險行業榮譽體系,定期考核評比的基礎上,隆重表彰全國范圍內的誠信建設先進單位和個人,典型引路,弘揚誠信文化。同時建立保險從業人員和被保險人誠信信息查詢網絡,對有不良記錄的保險公司、代理人名單和惡意騙保騙賠被保險人名單進行公布。這樣一方面可使失信的業務員難以再從事保險業,為不誠信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也可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使那些惡意騙保的投保人難以得逞。
(三)以人為本,提高員工素質。保險監管機構要在調研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分門別類的、與國際接軌的從業人員標準,加大監管力度,促進整體素質提高。一要開展保險從業教育,以胡-錦-濤提出的“八榮、八恥”教育為契機,在業內深入有效的開展職業道德教育,樹立大服務的戰略經營理念。二要完善準入制度,廣泛推行行業及崗位標準,包括業內評價、文化素質、基本技能、從業經歷等,實行定期的考核與崗位輪換、淘汰與晉級機制。三要啟動社會監督機制,建立執業誠信檔案,定期進行評價。要在與保險經營聯系較為緊密的行業或部門,廣泛聘用保險社會監督員,實現保險經營與社會環境的良性互動,提高工作效率。四要提高理賠人員素質。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保險理賠風險因素的高技術化和隱蔽化趨勢不斷增強,理賠工作的難度越來越大,對保險理賠人員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這就需要保險理賠人員不斷提高自身能力,包括具有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具有從復雜的保險賠案中辨別真偽的能力。
(四)加強合作,利用保險公估資源。保險公估機構的存在與發展,源于保險公估機構的獨特地位和特有職能。保險公估機構介入保險市場,不僅能有效地降低保險商品的邊際交易成本,而且能維護保險關系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建立和完善保險市場體系、實現由粗放型經營向集約型經營轉變的今天,加快培育和發展公估機構是促進保險理賠規范化的需要。目前,我國各家保險公司對各險種的理賠方式不一,規范化、公證化程度不高,再加上理賠人員隊伍不穩定,管理不嚴,往往發生人情賠付、通融賠付,甚至發生以賠謀利、損公肥私的現象。如果建立了保險公估人制度,在保險事故發生后,公估機構對保險標的損失范圍、損失程度、損失數量進行計算和確定,出具保險公估報告,然后由保險公司負責審查和賠付,就可以杜絕上述弊端。對保險公司而言,既節省了人力物力,縮短了理賠時間,還提高了公司信譽;對被保險人來說,由第三方處理賠付,公證客觀、準確及時,被保險人可以迅速得到補償。在國際上,由保險公估人經辦本國或代理國外保險與再保險的公估業務是通行的做法。
一、汽車保險理賠中存在的問題理賠人員非專業保險理賠是一項專業性極強的工作,要求保險理賠人員在估損、定損、索賠單證審核、賠款計算等,應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豐富的理賠經驗和較強的辨偽能力。對于汽車保險理賠人員來說,應該具有汽車構造、汽車維修等方面的專業知識,但現在的從業人員大多數是從業務部門輪崗而來,并不具有這類知識,致使在理賠中辦事效率低下,對道德風險的防范缺乏經驗,又欠缺強有力的保障手段。每當出現復雜案件時,往往難以做出準確判斷而導致錯賠的狀況,產生理賠糾紛。還有極少數保險理賠業務員工作極度不負責任,出險理賠時出現問題,撒手不管或一走了之,使被保險人和保險公司都成了受害者,理賠十分困難。承保質量不到位由于保險市場競爭激烈,保險公司為了追求利潤,在核保時僅停留在保單的“要素”的審核上,沒有從“要件”上進行核保。造成風險高的一些險種和客戶群還未得到有效控制,承保風險管理滯后。在理賠時才發現問題,從而只能拖賠惜賠,竭力挽救承保質量不到位造成的損失,造成被保險人的“理賠難”問題。
相關法律制度不健全當前保險法制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方面相對集中于《保險法》,另一方面《保險法》之外的問題也不容忽視。經過修訂的新《保險法》不僅修改增刪的條文眾多,更涉及到立法精神的重大調整。本次修訂在原保險法的基礎上增加了49個條文,刪除原《保險法》條文20個,修改123個條文,保持不變的僅為15個條文。新保險法以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權益的保護作為基本立足點,充分反映了各國保險立法的基本趨勢,也為保險業在新的基礎上的發展打下了法律根基,有利于提升保險業的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對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加強保護必將增加運營成本,對保險業而言也是一次重大挑戰,可以說是挑戰與機遇并存。我國從2015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牽頭開發的2015版a、b、c三套條款,國內經營車險的保險公司都必須從這三套條款中選擇一款經營(天平汽車保險公司除外)。
二、關于解決“理賠難”問題的幾點思考重視保險條款客戶在投保前應仔細閱讀條款,應特別關注其中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如實告知及理賠申請等款項內容。對于不懂的保險條款,應及時詢問業務人員。投保人應該自己提高對風險的認識,要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么樣的保險,明白自己對于所購買險種的義務、責任和免除責任,以免發生保險事故時處于被動的地位,或者覺得自己受到了欺騙。對于機動車保險銷售人員來說,也應重視保險條款的解釋工作。不可以為了追求業績誘導客戶,模糊條款內容,甚至代替投保人簽字等等。因為新《保險法》已明確保險監管的基本目標之一是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7條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保險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發生法律效力。所以機動車保險銷售人員應讓客戶明明白白投保,以盡量減少由于不清楚條款而產生的糾紛。
加強保險公司內部管理保險公司要重視內部管理,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保險公司內部管理直接影響業務質量的高低,許多理賠案件的發生就是由管理上的漏洞造成的。所以,保險公司健全內控制度,提高業務人員的素質,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是解決理賠難問題的基本措施之一。在業務人員素質的提高方面,要重視保險職業教育,充分發揮保險系統現有職業培訓的作用,培養高能力的保險展業人員和高素質理賠專業人才。在考核機制方面,要加強對結案率和未決賠款的考核力度,將其與崗位目標考核內容掛鉤,并將保險消費者接受服務的滿意度納入到考核指標中,做到職責分明、平衡制約、考核有據、獎優罰劣,以引發業務人員對工作崗位的思考,從而提高工作質量。
加大監管力度保險管理部門及國家有關職能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對保險公司的監督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和司法監督力度,深入分析產生違規問題的深層次原因和制度性因素,及時提出有針對性的法律意見和政策建議。并且通過加大對保險公司違規的處罰力度,督促保險公司盡快落實新《保險法》的實施等手段,不斷探索建立規范保險市場秩序、保護廣大被保險人利益的長效機制。另外,保監會應主導清理保險條款中各類不合理的霸王條款,明確界定保險條款內容的工作。以打消或限制保險公司從合同條款制定、產品營銷到后期理賠等環節回避履行賠付責任的動機和行為。從而減少由于理賠糾紛引起的法律訴訟。結語保險理賠工作是保險業服務民生、保障民生的具體體現,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各保險公司應充分認識和高度重視保險理賠的重要性,重塑保險行業信譽,做大做強我國的保險業,解決保險“理賠難”問題,切實維護被保險人利益,實現“理賠出品牌”這一共同目標。
銀行人員工作總結存在問題篇七
我受理事會委托向大會作20__年度工作總結和20__年度工作計劃報告。
一、一年來的工作回顧
20-年,在市人民銀行、市銀監分局和市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在公會理事會的領導下,全體會員單位圍繞既定工作計劃,密切配合、積極參與,公會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適應銀行業改革和發展的需要,認真履行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在完善組織建設、加強行業自律、搞好行業協調、組織會員培訓、開展調查研究、密切與市外同業之間的聯系與交流等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積極的效果和新的成績。
(一)、順利完成了理事會換屆工作。根據公會“章程”的規定,20-年2月12日,召開了第二屆會員大會,一是對一屆理事會成立以來的工作進行了總結,會議高度評價了第一屆理事會所做的各項工作,并對公會的發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議;二是經全體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了公會第二屆理事會;三是召開了二屆一次理事會議,經全體理事會議選舉產生了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一年來,公會理事會積極履行自己職責。公會理事會會議規范、高效、有序地進行。
(二)、完善了公會制度建設。公會自成立之日起就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這是公會會員加強自我約束的依據,是會員之間溝通、協調、平衡內部關系的依據,也是公會按約自律、依約辦事的依據,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情況的.變化,規章制度也需要不斷地修訂、完善,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一年來,公會在完善制度建設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一是隨著淮陰市行政區劃的調整,稱謂發生了變化,為了統一使用“淮安市”稱謂,以及適應由于人行、銀監局分設而導致的職能轉換,以便更好地在人民銀行和銀監分局指導下開展工作,公會秘書處將制定于20-年的《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章程》進行了修改,并先后提交理事會、會員大會審議通過;二是為了適應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形勢需要,進一步做好公會工作,秘書處就如何修改“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負債業務委員會活動規則”、“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資產業務委員會活動規則”和“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中間業務委員會活動規則”中的部分條款,廣泛征求了各理事單位和各專業委員會委員的意見,并擬定成“關于修改各專業委員會活動規則的議案”,提交二屆三次理事會審議通過。三是對實行一年多的“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關于理事單位參與公會活動情況考核辦法”進行了充實修改。通過對規章制度的修改,使之日趨完善,更加嚴謹,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勢必促進同業公會工作更加健康地向前發展。
(三)、制定了“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協助會員單位催收債權公約”和“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協助催收債權操作暫行辦法”。為逐步建立和完善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銀行信用體系,維護債權銀行信貸資產安全,防范逃廢銀行債務行為發生,強化對欠債企業到期債務的催收工作。20-年4月20日,市銀行同業公會組織會員赴天津考察學習,著重就“協助會員單位催收債權公約”的主要內容、操作流程、欠貸逾期未還企業名單的認定以及制裁辦法等方面向天津市的同行們作了虛心請教,并結合淮安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了“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協助會員單位催收債權公約”和“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協助催收債權操作暫行辦法”,正式拉開了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協助會員單位催收債權的序幕。目前,各理事單位集中上報了18戶欠貸逾期未還企業,經過協商確定3戶欠貸逾期未還企業作為公會協助催收對象,其余15戶欠貸逾期未還企業將一律由公會提供信息平臺在行社內部進行公布,以提醒各行社在為客戶提供信貸服務時能予以注意。
(四)、搞好優質信用企業評選工作。為了深入開展金融安全區創建活動,打造“信用淮安”,公會在市人民銀行的指導下,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20-年度“百戶優質信用企業”、“百戶優質信用民營企業”評選活動。為了不斷提高“優質信用企業”的評選質量,公會在總結以往“優質信用企業”評選經驗以及吸取外地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對評選標準作了修訂,對評選程序作了完善,使之更加公平、合理、公正。目前,各理事單位已根據評選標準,按照推薦評選程序共推薦上報“優質信用企業”149戶、“優質信用民營企業”187戶;經公會秘書處審查、篩選,決定向各理事單位發函征求意見的“優質信用企業”為135戶、“優質信用民營企業”為162戶。經各理事單位按照評選標準認真核實后,仍未被淘汰出局的企業,將由公會會同市人民銀行最終審查確定“百戶優質信用企業”、“百戶優質信用民營企業”名單并發文予以公布。
(五)、積極組織培訓學習活動。為了不斷提高會員單位員工的業務素質,一年來,公會組織了多次培訓學習活動。一是組織會員單位員工參加省公會舉辦的培訓學習活動,如,蘇州“保理”業務研討會、上海“中國銀行業前景研討會(20-)”等。二是公會根據所掌握的信息自行組織會員單位員工到先進地區進行考察學習,比如,4月20日,市銀行同業公會組織會員赴天津考察學習天津市銀行同業協會協助會員單位催收債權的經驗;8月7日,公會組織會員單位人員共8名同志赴四川省考察學習四川省銀行業協會“不良貸款信息系統”建設以及“評選誠實守信先進單位活動”、“不良貸款及欠息重點企業通報”等方面的經驗;10月13日,公會組織秘書處人員赴南通市考察學習南通市銀行同業公會維權以及搭建信息平臺等方面的經驗。此外,公會還于4月16日組織會員單位員工去成都參加了由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舉辦的關于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相關法律問題暨金融糾紛案件審理實務研討會。通過一系列的培訓、考察學習活動,使大家受到了啟迪,開闊了視野,汲取了經驗,增長了才干。
(六)、舉辦“x行業綜合改革講座”。為了進一步認清中國銀行業進行綜合改革的背景、深化改革的根本性措施以及銀行業改革的趨勢及前景,分析在改革過程中人們所關注的熱點問題,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進改革信心,加快改革進程。11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淮安市中心支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淮安監管分局和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在市人民銀行第四會議室聯合舉辦了“銀行業綜合改革講座”,邀請到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監管一部”鄧智毅處長來淮作報告,全市金融系統市以及縣區200多名員工聽取了講座。
在演講中,鄧處長首先向大家簡要地介紹了中國銀行業20多年來在金融改革的道路上不斷探索、前進的漫長歷程;然后,鄧處長著重圍繞“銀行業綜合改革”這個理論課題講了六個方面的問題,即:中國銀行業的現狀、銀行業綜合改革的大背景、國家向銀行注資決定的出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是根本性措施、確保綜合改革成功要有量化標準以及股份制改革過程中幾個熱點問題等。鄧處長對于銀行業綜合改革的精辟論述以及獨到見解贏得了與會同志的熱烈掌聲。與會同志一致認為,這是一次高水準的講座,從學術角度講,他向聽眾闡述了現代金融理論知識、介紹了先進的銀行管理模式;從現實角度而言,他回答了人們所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消除了人們的心頭疑慮,從而使人們對銀行業改革的前景充滿了信心,對銀行的未來更加向往。
(七)、充分發揮“自律、維權、協調、服務”的職能作用。
一年來,公會堅持圍繞“宗旨”開展公會工作,力求在開展公會活動上動腦筋,在維護“公約”的嚴肅性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協助維權,規勸自律,協調關系,服務會員。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禁止上門收款行為公約”,上半年,公會一方面做了多次調研工作,以掌握“公約”實施的真實情況,對認真履行“公約”的單位,則及時幫助其總結經驗予以推廣;對一些有輕微違約行為的單位則采取電話詢問、約見談話、書面規勸等辦法,促其及時改正,自覺遵守約定。另一方面公會還于9月份新學年到來之前,召開了一次負債業務專業委員會委員會議,對行社在新學期到來之際如何在執行“公約”的前提下,為大專院校提供金融服務的問題進行了討論研究,幫助大家進一步提高了對執行“公約”重要性的認識,與會同志都表示要嚴格執行“公約”,杜絕上門收款,努力為營造一個公平、公正、有序的金融競爭環境而做出應有的貢獻。結果,全市金融機構在各類學校新學期開始期間,既能堅持做到不上門收款,又能主動為學校學生提供便捷、優質的金融服務,受到學校師生們的一致稱贊。
(八)、考評先進理事單位,促進同業公會工作的開展。為了搞好考評先進理事單位工作,公會為此也做了一些有益嘗試,一是對“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關于理事單位參與公會活動情況考核辦法”和“征稿辦法”進行了一些修改,改進考核方法;二是加強了考核登記工作,堅持從嚴考核;三是堅持定期公布考核情況,增加考核的透明度。通過一年的考核評比,根據分值情況,共評出先進理事單位三名,除由公會發文表彰外,還將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九)、努力辦好“簡報”,進一步為會員單位服務。一年來,經各理事單位的大力支持,秘書處共出“簡報”12期,比預定計劃多出兩期。為了辦好“簡報”,充分發揮“簡報”的服務功能,我們不僅增加了出刊期數,而且還調整了欄目,并在“簡報”的內容上作了一些改進,力求使“簡報”成為傳遞政府經濟、金融政策的喉舌,各會員單位之間交流信息的平臺,反映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活動的窗口,介紹金融新產品、同業新經驗、銀行新知識的園地。由于“簡報”內容貼近實際,反映及時,版面靈活,因此,受到了會員單位的好評。
(十)、整理資料匯編,為開展同業公會工作提供方便。為了系統地總結我市銀行同業公會工作,篩瀝出公會成立以來的經驗和教訓,進一步規范管理,以便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經同業公會理事會會議討論,決定將一屆理事會以來的組織體系,領導人講話、規則、制度、辦法、公約、文件、記事等內容匯集整理編印成冊,既可作為歷史資料保存、也可作為今后開展公會工作的依據。經過對各類資料作了較長時間的搜集、篩癬整理、編纂。目前,資料匯編經交付專業部門設計編排,已經印制成冊。
(十一)、開展調查研究活動,為自律管理決策服務。一年來,公會堅持從調查研究入手,去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不斷探索開展公會工作的新路子,以便更好地發揮公會的職能作用,進而為會員單位提供優質服務。一年來,公會共開展各種調查研究活動達六次之多,僅圍繞《禁止上門收款行為公約》的貫徹執行情況就組織了多次調研活動。一是組織負債業務專業委員會委員進行調查。讓委員們通過實地調查,講情況、談看法、提建議、訂措施,達到了交流情況,互通信息,相互學習,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組織秘書處工作人員到金湖、洪澤等基層行社進行調查。通過召開座談會的形式向當地人民銀行以及部分商業銀行了解《公約》執行情況,幫助基層總結經驗,針對存在問題,共同商討解決辦法,尋求新學期開始后如何在保證執行“公約”的前提下搞好金融服務的措施和方法。三是召開負債業務委員座談會進行討論。通過開展調研活動,大家進一步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各行都決心在貫徹執行《公約》的前提下,靠金融產品創新去爭取客戶,靠優質金融服務去贏得客戶,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上門收款行為,以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為創造一個公平、公開、公正、有序的金融競爭環境而做出應有的貢獻。
此外,自10月20日,工、農、建三行上報了18戶要求公會協助催收債權企業名單后,公會秘書處便感到由于情況不明,審查確定協助催收債權企業名單有一定的難度,于是便著手做了一些調查研究工作。一是深入到楚州、漣水、金湖等三個縣(區)實地了解欠貸企業的歷史情況和現實狀況;二是商請市人民銀行、市銀監分局相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共同探討協助催收債權的措施辦法;三是約請工、農、建三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具體協商確定協助催收債權的企業名單,本著先易后難的原則,最終確定了協助催收債權企業名單。
一年來,根據工作計劃安排,公會做了不少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標計劃,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省公會的肯定,兄弟公會的好評。這與市人民銀行和市銀監分局的正確指導、各會員單位的大力支持是分不開的,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夠繼續得到領導和大家的支持,讓同業公會真正成為市人民銀行和市銀監分局的監管“助手”,會員單位自律維權的“娘家”。
二、今年工作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公會將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自覺履行“自律、維權、協調、服務”的職能,在充分發揮各專業委員會的職能作用上下功夫,在全面提高公會服務質量上動腦筋,努力促進全市銀行業健康、穩定、快速發展。
一、修改完善制度建設。修改完善“淮安市銀行同業公約”、“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理事會議事規則”、“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議案處理規則”等,以便同業公會更好地開展工作。
二、建立“欠貸逾期未還企業信息系統”。為了使銀行同業之間能夠更好地交流、查詢社會、企業信用信息,計劃建立“欠貸逾期未還企業信息系統”,將各會員行上報的需要協助催收債權的企業名單全部登錄上網,讓會員單位通過輸入密碼來查詢企業信息,以便為各會員單位信貸決策和防范風險提供信息支持,同時制定“欠貸逾期未還企業名單信息交流公約”。
三、開展調查,協調收費。隨著經濟、金融改革的深入,對外開放的擴大,中間業務市場份額也不斷擴大,中間業務收入占銀行收益比例不斷上升,為了使中間業務市場能規范發展,計劃對中間業務收費情況進行一次調查,并針對存在問題進行研究和協調。
四、繼續協助催收債權。對各會員單位上報的欠貸逾期未還企業名單,除將其全部登錄“欠貸逾期未還企業信息平臺”外,對一些生產正常、有資產可催收、市場化運作程度比較高、市場行為能力比較強的客戶,繼續協助會員單位進行催收,以維護銀行業權益。
五、調查公約執行情況。對各項既定公約諸如“禁止上門收款行為公約”、“貸款競爭行為公約”、“協助會員單位催收債權公約”等進行問卷式調查,一方面可以了解公約執行情況,另一方面可以對各項公約進行再宣傳,以便增強各會員單位執行公約的自覺性。
六、組織培訓考察學習。為了增強銀行業廣大職工適應金融市場化改革開放的需要,增強適應能力,繼續組織參加省同業公會統一組織的各種培訓班,以學習現代金融經營知識和法律知識等,以便提高銀行業的經營水平。繼續組織和兄弟公會間的交流學習,借鑒經驗,提高公會工作水平。
七、開展優質信用企業評眩計劃繼續配合人民銀行開展優質信用企業、優質信用民營企業評選工作,先制訂辦法向外公布,使企業在常年生產經營中能夠按照優質信用企業標準去遵守信用,到年末,銀行業對照標準進行評選,并向社會公布,為打造誠信淮安作出努力。
八、辦好“簡報”,年終評優。為了更好地在銀行業內部進行交流,與有關盛市公會進行交流,繼續辦好“淮安市銀行同業公會簡報”,按照“征稿辦法”平時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表彰、獎勵。同時,在日常工作中對各理事單位參與公會活動情況,按照辦法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表彰、獎勵。
各位理事、各位代表,新一年的工作計劃已經制定,讓我們在省銀行同業公會,市人民銀行、市銀監分局以及公會理事會的領導下,認真總結經驗,努力做好公會工作,力爭使公會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銀行人員工作總結存在問題篇八
(一)資本充足率水平不高,風險資產規模較大
由于國內銀行資產質量比較差,不良資產的規模比官方公布的數字要大得多,因此按實際風險資產計算的資本充足率實際上大多低于巴塞爾協議8%的最低水平,同時由于資本充足率水平較低且資本補充渠道較窄,能夠為分支機構風險敞口配置的資本相當有限,不可能為高規模的風險敞口提供足夠的資本支撐,這種情況必然導致分支機構風險敞口規模與資本匹配失衡。在資本補充有限的情況下,要提高資本充足率必須在降低信貸資產的風險敞口規模上做文章。而我國目前包括大型企業在內的絕大部分企業尚未取得外部評級,在標準法下其風險權重為100%或者150%,且國內銀行尚不具備內部評級的客觀條件,不能對企業進行內部評級,在呆賬準備金提取能力不足的情況下,資本充足率的這種逆向配置效應幾乎意味著商業銀行降低風險敞口規模的途徑就是降低信貸存量規模,甚至是減少一些優質客戶的信貸業務。
(二)風險管理文化落后,風險管理意識不強
(三)風險承擔主體不明確
二、我國商業銀行在危機中提高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建立全面風險管理的觀念,建立獨立的風險管理組織
(一)貸前調查質量不高?
(二)監督力度不強?
(三)專業技能人員匱乏?
二、解決商業銀行信貸管理存在問題的對策?
(一)重視貸前調查?
(二)強化監督力度?
(三)重視人才培養?
三、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