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文批示意見篇一
(一)圈閱即表示同意(簽發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現審批人姓名,審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劃圈即代表簽字;如果文件只出現審批人所在單位名稱或職務統稱(如:辦公廳、人教司、署領導、司領導等),審批人應當在單位或職務上劃圈并在近旁簽字。
(三)批示應該注明年月日。
(四)批語對象是上級的,一般稱職務;是平級、下級的,一般稱同志。
(五)批語對象為多人的,區別以下情況表述:
1.如果是任選的組合,應按慣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標準分類。例:按職務分類如“××、××、××副審計長并××、××、××同志(司長)”;按性質分類如“××、××、××司(以上為署內單位)并××、××、××特派辦(以上為派駐單位)”。
2.如果是工作流程組合,可按照流程順序排列。例:“××局長并×副審計長”:“×主任并×副審計長、審計長”。
3.如果是多個對象承辦事項,須明確主辦人。例:“××負責(或牽頭),××、××會同(或配合)辦理”。
此外,審批公文應使用符合檔案規范的書寫工具。
公文批示意見篇二
1.直接簽發:簽發人批示“發”、“同意”、“速發”等,簽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發文,可批示“不發”、“緩發”、“修改后重報”等,簽字并注明年月日。)
2.請他人審閱后再發:簽發人批示“請××閱后發”,簽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請他人簽發:在發文單“簽發”欄之外批示“請××簽發”。
4.請補充、修改后發:簽發人批示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意見后,先行簽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適用于做簡單補充修改的情況。如果需要做較多重大修改,則應批示退回辦文部門重辦。)
(二)請公司領導簽發文件
1.直接簽發:“請××簽發?!?/p>
3.先會簽(復核)后簽發:“請××(單位)會簽(復核)并報××簽發?!?適用于各會簽單位事先已經基本協調一致的情況。)
(三)請綜合管理部簽發文件
1.直接簽發:“綜合管理部簽發。”(如確知部長在署內,也可直接批示“請××部長簽發”、“請××同志簽發”。)
3.先會簽后簽發:“請××(單位)會簽并請綜合管理部簽發。”(適用于會簽部門事先已經基本協調一致的情況。綜合管理部簽發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會簽職能在內,無須在此處另外出現“請綜合管理部會簽”字樣。)
認為需要送他人閱讀的文件,通常批示“請××閱”、“請××、××閱”、“請××閱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閱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要求。(此類閱件通常不須回復意見。)
(五)批示辦理文件
1.對需要由上級作出批示的辦件,可批示擬辦意見“擬??,請××閱示”、“建議??,請××批示”;上級批復“同意”或其他意見。
2.對一般辦件,通常批示“請××閱處”、“請××辦理”。
3.對需要研究的辦件,通常批示“請××研辦”、“請××提出意見”,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見。
4.對需要部門間會商、會簽的辦件,通常批示“請商××辦理”、“請××提出意見,并送××會簽”、“請××辦理,可先請××提出意見”;派出項目部送審的業務文書,可批示“請××部(主管該派出項目的部門)審核,并送××部(相關部門)復核”。
5.對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辦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寫“請××核批”。
6.對有時限要求的辦件,通常批示“請××于×年×月×日前研復”、“請××于×年×月×日前辦結”。
1.送審征求意見的文件,對上級通常批示“請××閱示”、“請××審示”;對平級或下級通常批示“請××審閱”、“請××閱改”。
2.送審內容已經基本確定的文件,對上級通常批示“請××審定”,對平級或下級通常批示“請××審核”、“請××復核”。
(七)批示會簽文件
1.單方會簽的,通常批示“請××會簽”、“請××審簽”。
2.多方會簽的,一般批示“請××、××、××會簽”。
(八)請示的結束語
1.請示由自己辦理的事項,結束語通常為“請批復”、“請指示”、“妥否,請批示”。
2.請示需要他人辦理的事項,結束語可為“以上如可行,建議批轉××辦理”。
(九)其他規定
1.簽署需本部門或本人批示、審閱、會商、會簽、研究等,必須簽署具體意見,不能只簽署“已閱”等不表明態度的、模能兩可的話語。
2.對于需要本部門辦理的公文,在辦理完畢后必須簽署落實情況,如“根據批示精神,已辦理完畢”、“已與××部門協同辦理完畢”等。
公文批示意見篇三
公文中的批示是什么意思?批示是上級對下級的公文寫出書面意見,也指這種書面意見的文字。下文是標準公文批示用語,歡迎閱讀!
(一)紙質文件圈閱即表示同意(簽發文件除外)。
(二)如果文件上出現審批人姓名,審批人在自己姓名上劃圈即代表簽字;如果文件只出現審批人所在部門名稱或職務統稱(如:綜合管理部、計劃財務部、工程設計部、工程監理部、工程管理部、公司領導等),審批人應當在部門或職務上劃圈并在近旁簽字。
(三)批示應該注明年月日。
(四)批語對象是上級的,一般稱職務;是平級、下級的,一般稱同志。
(五)批語對象為多人的,區別以下情況表述:
1.如果是任選的組合,應按慣例排序,可用“并”字按一定標準分類。例:按職務分類如“××、××副總經理、××部長并××、××、××同志(副部長、部門主管等)”;按性質分類如“××、××、××部(以上為公司機關內單位)并××、××、××主任(以上為外面的項目部)”。
2.如果是工作流程組合,可按照流程順序排列。例:“××部長并×副總經理”;“×部長并×總工程師、總經理”。
3.如果是多個對象承辦事項,須明確主辦人。例:“××負責(或牽頭),××、××會同(或配合)辦理”。
此外,審批公文應使用符合檔案規范的書寫工具。
(一)公司領導、綜合管理部部長簽發文件
1.直接簽發:簽發人批示“發”、“同意”、“速發”等,簽字并注明年月日。(如不同意發文,可批示“不發”、“緩發”、“修改后重報”等,簽字并注明年月日。)
2.請他人審閱后再發:簽發人批示“請××閱后發”,簽字并注明年月日。
3.改請他人簽發:在發文單“簽發”欄之外批示“請××簽發”。
4.請補充、修改后發:簽發人批示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意見后,先行簽字并注明年月日。(只適用于做簡單補充修改的情況。如果需要做較多重大修改,則應批示退回辦文部門重辦。)
(二)請公司領導簽發文件
1.直接簽發:“請××簽發。”
3.先會簽(復核)后簽發:“請××(單位)會簽(復核)并報××簽發?!?適用于各會簽單位事先已經基本協調一致的情況。)
(三)請綜合管理部簽發文件
1.直接簽發:“綜合管理部簽發。”(如確知部長在署內,也可直接批示“請××部長簽發”、“請××同志簽發”。)
3.先會簽后簽發:“請××(單位)會簽并請綜合管理部簽發?!?適用于會簽部門事先已經基本協調一致的情況。綜合管理部簽發文件即已包含自己的會簽職能在內,無須在此處另外出現“請綜合管理部會簽”字樣。)
認為需要送他人閱讀的文件,通常批示“請××閱”、“請××、××閱”、“請××閱研”。如必要,可以注明送閱的理由或提出自己的意見、建議、要求。(此類閱件通常不須回復意見。)
(五)批示辦理文件
1.對需要由上級作出批示的辦件,可批示擬辦意見“擬??,請××閱示”、“建議??,請××批示”;上級批復“同意”或其他意見。
2.對一般辦件,通常批示“請××閱處”、“請××辦理”。
3.對需要研究的辦件,通常批示“請××研辦”、“請××提出意見”,也可以在批示中提出自己的意見。
4.對需要部門間會商、會簽的辦件,通常批示“請商××辦理”、“請××提出意見,并送××會簽”、“請××辦理,可先請××提出意見”;派出項目部送審的業務文書,可批示“請××部(主管該派出項目的部門)審核,并送××部(相關部門)復核”。
5.對需要他人共同作出批示的辦件,在自己作出批示后,可寫“請××核批”。
6.對有時限要求的辦件,通常批示“請××于×年×月×日前研復”、“請××于×年×月×日前辦結”。
1.送審征求意見的文件,對上級通常批示“請××閱示”、“請××審示”;對平級或下級通常批示“請××審閱”、“請××閱改”。
2.送審內容已經基本確定的文件,對上級通常批示“請××審定”,對平級或下級通常批示“請××審核”、“請××復核”。
(七)批示會簽文件
1.單方會簽的,通常批示“請××會簽”、“請××審簽”。
2.多方會簽的,一般批示“請××、××、××會簽”。
(八)請示的結束語
1.請示由自己辦理的事項,結束語通常為“請批復”、“請指示”、“妥否,請批示”。
2.請示需要他人辦理的事項,結束語可為“以上如可行,建議批轉××辦理”。
(九)其他規定
1.簽署需本部門或本人批示、審閱、會商、會簽、研究等,必須簽署具體意見,不能只簽署“已閱”等不表明態度的、模能兩可的話語。
2.對于需要本部門辦理的公文,在辦理完畢后必須簽署落實情況,如“根據批示精神,已辦理完畢”、“已與××部門協同辦理完畢”等。
公文批示意見篇四
1、按要求填寫《建立黨組織申請表》各項內容。
2、要求和動員企業中的黨員將黨組織關系轉入海淀園工委(預備黨員必須是還未到一年預備期的黨員,超過預備期的需與工委具體商量),公司統一收取轉到海淀園工委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同時,將黨組織關系轉入海淀園工委的黨員的信息填在《黨員轉入登記表》內。
二、黨組織關系的轉入程序
海淀園企業的黨員在辦理轉入手續時,可按下列程序辦理:
1、從中央、國務院直屬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轉入的, 由黨員所在副部級以上直屬機關黨委 → 中共北京市海淀區委組織部 → 海淀園工委。
2、從部隊轉入的, 由黨員所在師以上的黨委政治部 → 中共北京市海淀區委組織部 → 海淀園工委。
3、從外省市轉入的,由黨員所在縣級以上的黨委組織部門 → 中共北京市海淀區委組織部 → 海淀園工委。
4、由北京市內各單位及在京高校轉入的,由黨員所在黨委直接轉入海淀園工委。
辦公地址: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海淀招商大廈東706室 聯系電話:
中共海淀區委海淀園工作委員會 20xx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