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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一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東北水稻加工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產品、品種、數量
二、包裝方式、包裝重量
1、包裝方式:委托加工產品包裝物均有乙方提供,包裝方式按甲方生產通知書要求來進行。
2、包裝重量:標準包的重量不得低于標準包標示的重量。
三、加工、費用、副產品的處理
1、加工方式:委托加工的稻谷有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僅負責甲方委托產品的代加工。
2、加工費:按每噸按市場價格來計算。
3、副產品處理:對于甲方提供原糧加工出的副產品可協商銷售給乙方,甲方也可以自行處理(協商以后一般以沖抵加工費用,盈余部分返回給甲方)。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二
甲方: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燒酒精業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屬生產基地黃酒釀造所產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燒酒精。
糟燒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黃酒生產,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處置。
二、生產加工
乙方具備相關生產場所,并獲政府部門生產許可,配備與甲方生產規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燒酒精生產能力,即具備加工日產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現生產的重大調整或生產規模的擴大,應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觀原因喪失或部分喪失生產能力的也應提前半年告知對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與正常值有偏離的,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拒絕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計量和計價上作調整。
三、結算辦法
1、酒糟數量:按甲方冬釀年度主糧投料的%計算;
2、酒糟價格:以每公斤元計算;
3、酒精價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噸價格4,500元計算;
4、總價結算:甲方發出的酒糟總價與乙方返回糟燒酒精總價相抵,其差額由各自給付。
5、結算時間:以每一黃酒釀期結束為結算時間。
四、成品質量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不得添加輔料,糟燒酒精質量指標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須符合國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購酒精充當自產酒精,或在自產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購酒精。如有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送貨方式
甲方負責將酒糟堆放在固定地點。
乙方負責酒糟裝運、現場清理,并保證裝運及時,環境清潔。
糟燒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六、安全責任
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酒類生產、消防等法規要求組織生產。
乙方對生產、運輸、裝卸等業務中的安全負全責。
七、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日起五年有效。
協議到期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可進行續簽。
八、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有限公司乙方:_x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協議簽訂日:
協議簽訂地:_x鎮
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三
委托方: 被委托方: __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皮帶、錢包等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皮帶、錢包等 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托手續、商標注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皮帶、錢包等 產品。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8.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采購、驗收、供應,并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后,與乙方簽訂委托加工通知單,并于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1/2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后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
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 5 %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 5 萬元違約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 5 %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 24 個月,自 20x 年 1 月 31 日至 20x 年 1 月 31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四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甲方:(加工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因委托加工合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為保證甲方商業秘密不受侵犯,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以下條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產品(含不合格產品)、樣品、工藝資料、色版/樣、原材料、配方、圖紙等資料。
二、甲方對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標的物享用所有權。
三、乙方不論加工工作完成與否,都應對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標的物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等任何方式將甲方商業秘密透露給第三方知悉。
四、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甲方產品及提供的一切資料做宣傳。
五、委托加工期間,乙方應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動,保證甲方的商業秘密安全。
六、乙方應當于委托加工合同結束時,或者于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而不論這些信息有無價值。
七、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開時止。
八、若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乙方將一次性賠償甲方違約金 元,并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作關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九、甲乙雙方在委托加工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托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若協商、調解未成,雙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為甲方企業所在地的各級人民法院,對此條款甲方已特別提醒乙方盡到注意義務。
十、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一、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十二、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以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五
此委托加工協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兩方簽訂: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號碼:_______________
增值稅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委托方”)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號碼:_______________
增值稅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稱為“雙方”。
委托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托加工方__________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托方加工______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托方為__________產品之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每月訂單
(4)委托方必須提前10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5)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后,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傳真書面向委托方確認訂單。
(6)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7)委托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________日與成品出貨________日不少于________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托方承擔。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加工費
(10)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z。于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11)委托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12)委托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并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技術及工藝
(13)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托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z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托方承擔,除非:_
a 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 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 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付款條件
(14)首次加工費,委托方在產品生產完成_______日后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15)加工方必須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個工作天內向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知識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16)非經委托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為委托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雙方責任
(17)加工方根據委托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托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采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托方將負全部責任。
協議終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19)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對方解除此協議。
(20)協議終止后,委托方必須于協議終止后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于委托方之剩余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協議期限
(21)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________日起計算有效期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議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六
委托方(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本合同是根據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委托生產協議書》(已經在南通市公證處取得公證并在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而簽訂的有關委托生產的具體實施細則,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合同的具體條款如下:一:加工的范圍
1、加工僅限于甲方的產品____顆粒(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z20_00__)。
2、加工的工藝范圍僅限于該產品整個生產工藝中的提取物濃縮浸膏部分。
3、乙方交付甲方的加工產品定名為“____顆粒中藥提取物浸膏”,以下簡稱“提取物浸膏。
二:提取物浸膏的質量要求
1、提取物浸膏的質量要求以甲方提供給乙方的《____顆粒中藥提取物浸膏》要求為準,詳見《附件一》。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生產工藝生產,生產工藝詳見《附件二》,乙方必須交付符合《附件一》質量要求的提取物浸膏給甲方。
3、乙方生產時應通知甲方,甲方可派人指導乙方生產,直到生產結束。 三:提取物浸膏的包裝要求
1、提取物浸膏內包裝采用雙層塑料袋扎口包裝。
2、提取物浸膏的外包裝采用不銹鋼桶(由甲方提供)包裝。
四:價格
加工費用按照加工時的工資狀況、能源及溶劑價格單獨測算,藥材加工從提取到提取物浸膏的加工費以每公斤生藥材 壹拾陸元五角 人民幣計算。
本次加工藥材 kg,合計 元人民幣。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采購藥材到乙方,乙方將在收到甲方的檢驗合格的藥材后組織生產。
2、乙方生產結束后通知甲方取樣,甲方對提取物浸膏進行檢驗,合格后將所有加工費付給乙方同時提貨。
六:交貨期限
1、乙方將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30—45天之內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產。
2、甲方在下定單時可以標明期望的交貨日期,乙方在生產允許的情況下盡快安排生產,以滿足甲方的需求。
3、乙方將在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產后由甲方自行提貨。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和發票后,應對提取物浸膏品名、數量和發票金額進行核對并簽字認可。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并且對乙方出具驗收合格的報告后,甲方將對整個提取物浸膏的質量負責。
2、甲方采購并檢驗藥材,乙方只負責生產。如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藝生產的提取物浸膏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原則上甲方對提取物浸膏質量負主要責任,但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進行處理,直到提取物浸膏合格。若乙方生產過程嚴格執行甲方監督人員要求進行,甲方須支付乙方全額的加工費;若乙方生產過程未嚴格按照甲方監督人員要求操作,甲方可以拒付乙方加工費。
3、若由于乙方未能按時交貨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作出一定的賠償作為補償。
4、 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按時付款,無特殊原因,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南通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七
甲方(委托方) :_公司;
乙方(被委托方):_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妝品,甲乙雙方就以下事項、經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妝品,甲方負責全部產品的銷售。根據《關于委托加工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標識標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_x_x_×月×日》有關規定,在本合同(含包裝)上標注;甲方出品,使用甲方商標;乙方榮譽生產,使用乙方生產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標記、編號(生產許可證;x_×-;衛生許可證;(20__)衛妝準字(渝)×號)。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種、由甲方提供配方、工藝規程、質量標準、原鋪和包裝材料;生產時甲方監制;甲方負責其全部質量責任。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種必須在乙方生產許可證的范圍內。(乙方生產許可證的范圍有;一般液態單元(護發清潔類);膏霜乳液單元(護膚清潔類);粉單元(散粉類);氣霧劑及有機溶劑單元(有機溶劑類)。
第四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生產管理費(含生產許可證和衛生許可證使用費),每年___元整;大寫____元整。管理費按年度計算,在合同年度初、一次性付清。
加工費根據品種工藝技術要求、勞動和能源消耗定額等另議。
第五條;國家質量監督機關每年年檢、若抽檢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種,其檢驗費用由甲方支付,其檢驗報告書(或復印件)供甲方使用。甲方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行承擔。
第六條;出現下列情況(×-3),其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解決。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產品出現質量責任,而致的國家質量監督機關的處罰;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產品,由于質量所致的消費者健康損害糾紛或賠償;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種應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若國家行政或質量管理、監督機關、經檢查認定為超范圍生產的處罰。
第七條;合同期限;一年。自雙方簽字(章)生效之日起計。
第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或修改。雙方簽字(章)有效,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九條;雙方若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補充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手寫); 日期(手寫);
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八
委 托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備注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加工訂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規格、數量和質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檢驗。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訂作物的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乙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復制品。
3、甲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訂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訂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訂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訂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提)訂作物日期的計算:乙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訂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訂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訂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乙方在發出提取訂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甲方可向乙方給付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款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訂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交付訂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訂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訂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訂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訂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訂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訂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 %( 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20%-60%幅度)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訂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甲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訂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訂作物的責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訂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 %(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訂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訂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訂作物的,乙方有權將訂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甲方;變賣訂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訂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訂作物,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訂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訂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甲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九
委 托 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之約定生產產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產的產品品種: 。
其規格、產品結構、材質成分按附表要求,如遇原材料等重大調價時,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并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友好協商。
二、甲方根據實際銷售量向乙方下達生產訂單,乙方根據甲方的生產訂單組織生產,保質保量保時向甲方交付合格產品。
三、外包裝的設計由甲方提供,包裝材料的選用由甲方提出具體要求,包裝物的制作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負責提供給甲方產品的相關手續,以上手續必須真實、有效;乙方要協助解決顧客投訴;協助解決主管部門的質疑和檢查。若因虛假、失效造成的經濟罰款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要保證產品質量的可靠性及安全性,按國家規定及企業標準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定單,在保質期內若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甲方可無條件退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的質量問題除外)。
六、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生產,確保產品的質量,不得偷工減料,甲方有權抽查產品,一經發現產品出現任何質量問題,則退回該批次全部產品,往返運費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承擔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
七、乙方應在雙方約定交貨期內交貨,若未能按時交貨,乙方應按合同法規定每延誤1日按欠貨貨款的3%交罰滯納金。(如出現不可預測的意外時,導致延誤貨期,雙方再商議。)
八、付款及運輸方式
1、為保證產品質量及售后,乙方向甲方墊資 萬元人民幣做為質量保證金。
2、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定單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甲方的生產任 務,并將產品發往甲方指定所在地(運費由乙方承擔)。
九、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甲方如無違反以上任何條例,乙方無權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
十、合同有限期:本合同有限期為2年。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 向乙方提出書面續約事宜,否則視為甲方不再續約。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立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合作期限:
甲方: 地址: 經辦人:
電話: 日期:
乙方: 地址: 經辦人:電話: 日期:
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十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生產加工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托手續、商標注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字號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設計方案。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品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生產加工活動。
2、按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9000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或減少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采購、驗收、供應,并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經濟及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后,與乙方簽訂委托加工通知單,并于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向乙方支付總貨款30%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后經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____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每天應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如乙方中途違約、乙方按甲方定金十倍數額賠償甲方。
4、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10%的違約金。
5、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赤峰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日期: ____日期
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為控制成本,提高效益,充分發揮雙方優勢,提高市場競爭力,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肥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產品為: 復混氮肥
二、委托加工的產品質量標準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產品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2、產品質量和質量等級應符合xx有限公司(復混氮肥)企業標準(q/)及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的要求。
3、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或指定、選定的配方、質量標準加工并提供合格產品。
三、委托加工產品的任務量及加工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產品年任務量由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根據市場需求情況,隨機結合乙方確定并下發當批生產任務量訂單。成本由甲乙雙方根據市場行情共同核算后統一結算,加工費標準在下發任務單時具體協商,同時應支付本次加工合同總量加工費的30%,其余發貨時一次結清。
四、委托加工產品的驗收
1、甲方委派人員對乙方加工產品質量進行初步驗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當批質量合格證明或出廠檢驗合格報告。
五、違約責任:
1、因委托加工產品遭甲方客戶的質量投訴,應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或由甲方代理乙方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客戶質量投訴,經甲乙雙方確認為乙方生產造成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各項依法可獲得的賠償和甲方因此所產生的其他一切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應按逾期交貨款額的日千分之八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賠償。逾期交貨達10天,視為乙方不能履行訂單。
4、如乙方不能履行訂單,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5、乙方產品若存在質量問題,應負責更換。由于更換而造成甲方逾期交貨給第三人的,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雙方應對委托加工過程中的相關文件、資料、以及專有技術、商業秘密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一方違反知識產權保護約定,應承擔另一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六、委托加工產品包裝提供方式:
1、甲方負責提供符合gb gb18382—20xx《肥料標識 內容和要求》的包裝。
2、如甲方委托乙方印刷包裝,甲方應提供包裝設計圖稿和要求,乙方負責制作,樣式和數量應經甲方審核同意,并出具委托書,方可印刷使用。
3、乙方加工產品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標。
七、委托加工產品包裝的標識標注式樣:
產品名稱:復混氮肥(名稱下邊可使用小一號字體標注不引起消費者誤解的產品商用名稱)有效養分:n≥ ﹪ 如添加了符合gb18382要求的中微量元素可在有效養分下邊標注。
委托方名稱:xx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
生產者名稱:xx有限公司
生產者地址:
八、委托加工產品的銷售: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產品全部由甲方負責銷售;未經甲方特別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委托加工產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場。
九、委托加工協議時限:本協議有效期從 20xx年三月二十日至20xx年三月二十日。本協議涉及其他證照、質量標準有效期的,均以相關最近現行有效期為準,有效期滿協議自行終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香米委托加工協議篇十二
甲方: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之原則,在雙方自愿、意向表達清楚明晰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嚴格遵守,并據此形成有效的法律依據,用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力和義務。
一、 合作事項
1、甲方為乙方專門加工“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及“健康動力”相關系列產品。所加工產品的許可批準文件、產品配方、技術、工藝標準、及法律規定與產品制造的全部相關事項由甲方負責。并由甲方嚴格按標準組織原料采購、釀造、泡制、調制、灌裝、包裝、檢驗、儲運等全部生產事宜。
2、每次甲方向乙方交貨時須提供真實有效并且清楚明晰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質量檢驗報告、衛生防疫化驗單及其他相關文件的復印件。同時甲方應盡可能的為乙方提供有利于乙方開拓市場的便利條件,甲、乙雙方都應嚴格為對方保守一切商業機密,并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及“健康動力”相關系列產品的包裝定位、設計、制作由乙方負責。并由乙方獨家負責該產品的市場運營規劃、銷售、宣傳。
4、如甲方的經銷商客戶有意經營“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及“健康動力”其他相關的系列產品,甲方應通過乙方與客戶直接洽談,不得私自銷售或以非銷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及相關系列產品。
5、如乙方的經銷商客戶有意經銷由甲方生產的除“健康動力”系列產品之外的所有產品,乙方也需通過甲方直接與客戶直接洽談。
6、甲、乙雙方承諾:不得與已經銷對方產品的經銷商客戶洽談同類產品銷售事宜。否則視為違約,每違約一次應向對方一次性賠償20萬元的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確定標準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截止到違約的當天,該經銷商客戶累計銷售對方產品總金額的3倍。并立即停止違約。
7、甲乙雙方承諾:在包裝裝潢方面,不得相互模仿,否則模仿方應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非經濟損失,并立即停止違約。
二、產品價格
1、全部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時的到岸價如下:(為保證健康動力系列產品的品質和市場競爭力,所有健康動力產品所采用包裝物的質量標準不得低于同檔次勁酒包裝物的質量標準)
2、如紙箱、紙標等紙質包裝物由乙方制作并且費用由乙方承擔時,則需另外從產品價格中扣除紙箱、瓶標的制作成本。以1箱×24瓶×125ml裸瓶彩箱裝為例:紙箱按2.5元/只計算,瓶標1元/箱,共3.5元。即紙箱紙標由乙方制作并送到甲方處,甲方將產品生產完成送到乙方倉庫時,乙方只需再向甲方交納36.5元/箱即可(40元-3.5元)。
3、主要原材料小麥(以小麥作為高粱的參照物)、玻璃瓶、紙質包裝物這三項中的兩項同時漲價、落價幅度在30%以內時,乙方不得提出降價要求,甲方也不得提出漲價要求。漲、落行情走勢確定的依據為普遍的市場行情,而非某一特定的地區市場漲、落行情。只有其中的兩項同時漲價、落價超過30%并維持在30天以上時,雙方才可以提出漲價或落價要求。具體的漲價、落價標準由雙方充分協商后以書面形式確定。
4、否則任意一方單方面強行提出漲價或落價要求都視為提出方單方面違約,另一方有權并有權要求違約方一次性賠償50萬元的違約金。同時違約方應另外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本協議簽訂之日截止到違約當天,乙方累計銷售“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及“健康動力”系列產品總金額的6倍),并立即停止違約。
三、貨款結算
1、乙方向甲方提出生產計劃(最低一次不得低于500箱),甲方應在乙方報出生產計劃的5天內將產品運送到乙方處。
2、如甲方不能按時交貨,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賠償違約及全部經濟損失:
①、如交貨延誤的時間在5天之內,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按乙方當次訂貨總金額的1%/天計算,違約金應在10天內結清,并立即停止違約。
②、如交貨時間延誤了10天以上(含10天),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按乙方當次訂貨總金額的20%/天計算,違約金在10天內結清,并立即停止違約。
③、如交貨時間延誤了15天以上(含15天),應向乙方賠償一次性違約金50萬元,并賠償乙方全部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標為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本協議簽訂之日截止到違約當天,乙方累計銷售“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總金額的6倍,并在10天內結清,同時應立即停止違約。
3、乙方驗收無誤后一次性向甲方結清貨款。如乙方不能及時一次性向甲方結清貨款,則應按如下標準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及相關經濟損失。
①、如拖欠貨款的時間在5天之內,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按乙方當次訂貨總金額的2%/天計算,并在10天內結清,同時應立即停止違約。
②、如拖欠貨款的時間在10天以上(含10天),應向乙方賠償違約金,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按乙方當次訂貨總金額的20%/天計算,并在10天內結清,同時應立即停止違約。
③、如拖欠貨款的時間在10天15天以上(含15天),應向乙方賠償一次性違約金50萬元,并賠償乙方全部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標為違約金的賠償標準本協議簽訂之日截止到違約當天,乙方累計銷售“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及“健康動力”系列產品總金額的6倍,并在10天內結清,同時應立即停止違約。
四、產品質量
1、在產品的保質期內,所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及由此而產生的相關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2、在確定發現產品質量問題并通告了甲方的當天起,甲方應在15天之內解決產品質量問題及由此而產生的全部相關損失。
五、產品銷售
1、“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及“健康動力”系列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境外由乙方唯一獨家專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單位及個人銷售或以非銷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動力”德億參茸酒及“健康動力”系列產品。
2、如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銷售或以非銷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及“健康動力”系列產品。每違約一次應向乙方一次性賠償20萬元的違約金,并按已銷售或提供的“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總及“健康動力”系列產品金額的3倍賠償經濟損失費,一次性違約金和經濟損失費應在10天之內結清。并立即終止違約,停止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銷售或以非銷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及“健康動力”系列產品。
六、合作期限
1、雙方同意合作期限為20_年,如本協議到期前一年雙方中的任意一方未提出終止及變更意向,本協議到期后自動延長五年。
2、在本協議有效期間,甲乙雙方中的任意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終止本協議,否則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的一方為單方面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一次性賠償100萬元違約金,同時還需要另外向對方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確定標準為:本協議簽訂之日截止到違約的當天,乙方累計銷售“健康動力”德億參茸保健酒及“健康動力”系列產品總金額的6倍(產品價格按本協議規定的甲方向乙方供貨價格的2倍核定)。
3、用以衡量并確定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的具體行為:
①、乙方向甲方以書面的形式提出了《健康動力系列產品生產計劃》,甲方未按《健康動力系列產品生產計劃》要求組織并實施生產。
②、甲方雖然按乙方提出的《健康動力系列產品生產計劃》組織生產,但交貨的時間超過30天(從乙方書面提出《健康動力系列產品生產計劃》的當天起,截止到乙方實際收到按乙方當次《健康動力系列產品生產計劃》中所要求的全部產品的當天)。
4、用以衡量并確定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的具本行為:
①、甲方按乙方提出的將《健康動力系列產品生產計劃》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的產品送到甲方倉庫時,乙方驗收無誤后,乙方向甲方拒付貨款。
②、乙方收到全部合格的產品后,乙方付清甲方貨款的時間超過30天(從乙方實際收到《健康動力系列產品生產計劃》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產品的當天起,截止到乙方實際結清甲方全部貨款的當天)。
七、 其他事宜
1、本協議構成了雙方之間就本協議所述內容的全部解釋,取代所有先前或當前有關的口頭或書面協議和理解。雙方只有通過其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才可以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正。
2、雙方重大事項的變更,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的公司名稱、注冊號、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企業類型、經營范圍、營業期限、執照的有效期、業務重組、經辦人、字號名稱、注冊號、經營場所、經營者姓名、組成形式,經營范圍及經營方式、執照的有效期、業務重組、經辦人等等相關事宜的變更,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執行,本協議所規定的合作事項及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等,在上述事項變更后仍然合法有效。
3、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仲裁,或向鄭州市人民法院申請起訴。
4、甲、乙雙方應于本協議終止之日起,七日內進行本協議所涉及的財務清算,并于清算完畢之日起七日內付清各項款項。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