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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量化評比細則內容篇一
一、強化教育,不斷打牢官兵思想基礎。
教育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隨著國家和軍隊一系列重大改革問題明顯增多。各種新情況新問題的解決和處理,只有堅持思想為先的原則,才能取得管理工作的主動權,為此在吸取去年我營管理工作成功的基礎上,重點在“四個教育”上下功夫,加大條令條例、法紀教育、安全常識教育和經常性教育,扎實打牢官兵講安全、講服從的思想基礎。一是嚴格落實教育時間,確保教育的經常性。堅持每月落實法紀教育,增強官兵法紀意識;落實每周星期六上午第一個小時進行條令條例和安全常識的學習教育,強化官兵條令觀念;結合官兵思想實際,適時進行隨機教育,確保官兵思想不滑坡,安全樹的牢。二是嚴格教育制度,增強教育的有效性。教育前都要認真進行備課示教,并由營領導嚴格把關,堅持備課質量不過關的不上臺,教案不熟悉不上臺,確保教育效果的落實。三是嚴格規范教育內容,增強教育的針對性。采取“日記一條,周學一節,月考一次”的辦法,本著“牢記本職的,掌握共同的,熟悉基本的,了解相關的”的原則,搞好條令條例和安全規定的學習。通過教育學習達到營隊按條令運行,干部按條例帶兵,戰士按條令辦事的良好氛圍。
二、落實制度,嚴格執紀,在從嚴治軍上狠下工夫。
教育是根本,制度是保證,執紀是前提,加強營隊的管理教育,其核心是依法從嚴治軍,嚴格執行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一是加大人員的管理,尤其是在八小時以外人員的管理上,實行“三控一管”;對臨時外出人員嚴格實行“兩證一條”管理;在重大節日和節假日派出糾察,實施全程監管;對重點人員實行分負責,責任承包,誰出問題,板子打在誰身上。二是嚴格紀律規定,決不遷就照顧。連每周,營每月召開《安全形勢分析會》和《兩個經常工作分析會》大力表彰在管理教育中敢管,會管的先進個人,對不服從管理的個人亮黃牌,對屢教不改的和管理方法簡單粗暴的骨干實施必要的紀律處分,不留面子,不縱容。三是堅持營門值班和營區巡邏制度。堅持營門值班和營區巡邏,能夠堵塞管理漏洞,確保人人都在組織中,人人都在紀律中,人人都在管理中。四是深入開展“學職責,盡職責,查職責”活動。堅持制度重在落實,我們將嚴格從落實目標責任制入手,把責任明確到人,堅持按級負責,充分發揮各級各職人員的作用,對官兵執行規定的情況,堅持每天一小查,每周一大查,每月一考核講評。
三、用心培養,加強士官隊伍建設。
加強士官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士官素質,是管理教育工作的一項新課題。把士官“按干部培養,當戰士管理”是我營加強士官隊伍建設的有效做法,在實際運行中效果較好,今年我營將進一步研究完善。一是加強教育,提高認識。使之明確自己不再是普通一兵,要認清自己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引導他們做履行職責的模范,做遵規守紀的標兵,做鉆研本職業務的尖子,做尊重領導、服從管理的榜樣。二是抓好學習培訓,提高能力素質。結合旅團士官培訓計劃安排,從士官成長進步和能力素質的提高出發,鼓勵士官自學,函授,積極參加培訓。在平時工作中,注意給他們交任務,壓擔子,從實踐中長知識,長才干;對上級培訓的士官,要求他們必須帶著成績回來;把每月的第一周定為士官培訓周,針對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難題,組織干部授課輔導,或集體進行難題會診。三是嚴格管理,不遷就照顧。我們制定《士官量化管理細則》采取營連考,群眾評,履行職責,完成任務等全過程對士官的日常表現進行量化,每季度公布一次,結合每月對士官的德、能、勤、績民主評議的結果進行講評,與士官的成長進步掛鉤,以促進士官認真履行職責。四是充分信任,大膽使用。士官一般政治素質好,有熟練的專業技術,在兵中有一定威信,因此我們注重發揮他們的特長,敢于把艱巨的任務交給他們,讓他們在專業訓練中傳知識,當參謀,在經常性管理教育中當助手,當干部缺編時,讓他們代理職務,負責工作,充分調動其積極性,發揮其特長。
四、正規秩序,注重養成,提高官兵的文明素質。
建立正規的戰備、訓練、工作、生活秩序既是管理教育的核心內容,又是完成各項任務的重要保證,同時也是規范化管理的關鍵。我們將嚴格以旅(團)《管理教育工作指示》為依據,規范連隊“四個秩序”,從干部到戰士,從硬件到軟件,每個環節,每個部位,逐一規范統一。在內容上,重點規范生活秩序,在時間上以八小時以外為重點在對象上,重點加強“三部一班”秩序的正規。在官兵中牢固樹立“我是標兵,全連正規”的思想,積極開展評比競賽活動。每月樹立一批秩序正規的班、排、個人,每季度評出一個“四個秩序”正規的連隊。
管理教育貴在養成,也難在養成,為此我們將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在規范養成上狠下工夫。一是抓“十五個三”的養成訓練。營成立“十五個三”養成動作示范班,讓官兵示范觀摩,以點帶面,帶動全連;每周安排兩個早操時間進行養成動作訓練和會操,打牢養成基礎,提高養成標準。二是從抓干部、士官入手,帶動養成。干部、士官形象的好差,最具說服力,為此我們將開展“周賽月評”活動,每月評出1-×××名養成好的干部和3-×××名養成好的士官,并對養成較差的干官、士官進行曝光,以此推動營隊養成水平的提高。三是從檢查督導入手,推動養成。嚴格的養成,必須加強檢查和督導,否則就會時斷時續,就會失去真正的意義。我們將采取“三糾”方法,即官兵互糾,連隊自糾,門衛隨糾的方法,來促進官兵日常養成的自覺性。充分利用板報、櫥窗、標語、小廣播等手段進行宣傳,并積極開展“文明帶兵、文明服務、文明值勤”和“讀好書、唱好歌、做好事”等活動,大力營造文明養成的良好氛圍。
五、加強事故案件的預防工作。
安全工作不是中心,影響中心;不是乾坤,左右乾坤;不是全局,牽涉全局。做好安全工作,同時可以帶動和促進全面建設。我營將從以下入手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一是健全安全組織。營連成立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排有思想骨干,班有安全員。班每天對安全工作進行小講評,連每周對安全形勢分析,查問題,找原因,尋對策,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牢牢把握安全防事故工作的主動權。二是強化官兵的安全意識。組織官兵認真學習各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針對季節特點抓好預防事故常識的教育,嚴格落實每周六上午的安全常識教育,提高官兵安全防范意識,在全營叫響“我不出事,連隊安全,營隊安全”的口號。三是加強檢查督導。連每日、每周對安全部位進行一次徹底檢查,營利用干部、士官早交班時間進行講評,及時糾正,把安全工作想在前、做在平時,防患于未然。
部隊量化評比細則內容篇二
第一條 國防生認真執行部隊條令條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服從管理,遵守紀律。違反日常管理規定,情節較輕者,予以扣分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紀律處分。
第二條 實行根據國防生的紀律獎懲予以加扣分原則。
加分項目:連隊嘉獎,大隊通報表揚。
扣分項目:連隊批評,大隊誡勉談話,期末民主測評較差。
第三條 在條令條例、規章制度、管理規定日常抽考與各項理論考核中,不及格者扣除評比分。
第四條 各類、各級骨干認真履行職責、模范作用好、完成任務堅決,且年終測評為優秀的,予以加分。
第五條 著裝、隊列或軍容風紀方面不符合規定,在各級檢查中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六條 國防生違反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情節嚴重者,根據有關管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第二章 學習管理方面
第七條 獲得國家和學校各類各級獎學金者予以加分。
第八條 通過語言類國家四、六考試者,予以加分。
第九條 不遵守學校教學管理制度,日常檢查中發現遲到、早退、無故曠課者,予以扣分。
第十條 各學期末專業(以個人成績單生成課程為準)考試不合格者予以扣分。
第三章 實踐活動方面
第十一條 積極參加國防生大隊組織的各項考核、比武、競賽及活動,根據個人表現予以加分。
第十二條 大力支持連隊及國防生大隊新聞報道工作,稿件被各類報刊雜志錄用者,予以加分。
第十三條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類競賽,取得一定成績者,予以加分。
第十四條 積極參加科技創新活動,撰寫專業學術文章,取得一定成績,在各類學術刊物上發表文章,予以加分。
第四章 內務衛生方面
第十五條 違反大隊內務建設標準,在各級檢查中存在問題者,予以扣分。
第十六條 內務標準高,衛生保持好,在內務衛生檢查評比中,被大隊表揚者予以加分。
第十七條 被大隊評選為月份“內務標兵”,評選為“優秀寢室”內成員,予以加分。
第五章 軍政訓練方面
第十八條 國防生應遵守軍政訓練有關規定,認真積極參加軍政訓練,違反軍政訓練規定者,予以扣分。
第十九條 連隊每天的早操、每周日組織的日常訓練中,無故缺勤、遲到早退、事病假缺勤,予以扣分。
第二十條 無故或因事因病不能參加由辦公室組織的假期集中訓練、野營拉練和新兵鍛煉,且不能補訓補練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一條 在辦公室組織的年度軍政訓練考核項目不及格的,予以扣分。
第二十二條 積極參加學校、學院運動會或國防生大隊組織的軍事競賽,予以加分。
第六章 量化考評實施
第二十三條 國防生在校日常管理量化工作在選培辦的領導之下,成立由國防生大隊長為組長,糾察隊副隊長為副組長,各連隊副連長為組員的評審工作小組,負責國防生大隊量化考評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 個人量化考評規則:
1、國防生個人每學年起評分為100分;
2、個人學年最后得分為該學年內加減分相抵后最終結果;
3、個人分數扣除10分及以上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上交書面檢討;扣除20分及以上者,全體國防生大會作個人檢查;扣除25分及以上者,國防生大隊進行約談家長;扣除30分及以上者,取消該年度個人組織發展資格,取消該年度個人參評學校各級表彰獎勵活動資格,取消該年度個人報考應屆研究生資格;扣除40分及以上者,認定為年終考核評定差,予以警告處分,緩發當年度國防生獎學金;扣除50分及以上者,認定為年終考核評定不合格,予以留隊察看處分,停發當年度國防獎學金。
4、個人學年得分作為年度獎懲依據。
第二十五條 國防生大隊可根據此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本管理規定未盡事宜由駐校選培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管理規定自頒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部隊量化評比細則內容篇三
一、量化考核的主要內容
對軍隊轉業干部的考核內容,以軍齡、職務等級、任現職級年限、獎勵情況、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教育培訓情況等6個要素為主,采取量化計分的辦法。
二、考核要素的計分標準
(一)年齡計分標準
軍齡每1年計2分。
(二)職務等級計分標準
擔任正團級職務(含正處級文職干部)計68分,副團級職務(含副處級文職干部)計58分;正營級職務(含正科級文職干部和享受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干部,下同)計50分,副營級職務計44分;正連級職務計38分,副連級職務計34分;排級職務計30分。
專業技術7級及7級以上計68分;專業技術8級計62分;專業技術9級計56分。
(三)任現職級年限計分標準
任現職級每滿1年計2分。
(四)獎勵情況計分標準
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服現役期間被軍區以及其他相當等級的單位、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計50分;榮立一等功計30分;二等功計10分;三等功計2分。獎勵情況計分可累加計算,但最多不超過高一個獎勵項目的計分。
因同一事項多次獲得獎勵的,按最高獎勵項目計分1次。
(五)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計分標準
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累計滿5年計3分;滿20xx年計7分;滿20xx年計11分;滿20xx年以上計15分。同時符合兩項以上的,按最高一項計分。邊遠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的范圍,執行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
(六)教育培訓情況計分標準
參加教育培訓情況計分滿分為5分,最低分為0分。軍隊轉業干部參加教育培訓期間的表現和結業鑒定,列入當年接收單位對其進行年度考核的內容。
三、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一)擔任團級職務的軍隊轉業干部(含處級文職干部),按照量化考核要素累計計分。即:綜合成績=軍齡計分+職務等級計分+現任職級年限計分+獎勵情況計分+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計分+教育培訓情況計分。
(二)擔任營級以下職務的軍隊轉業干部和專業技術干部,按照量化考核要素計分的50%和各科筆試成績的50%累計計分。即:綜合成績=[軍齡計分+職務等級計分+任現職級年限計分+獎勵情況計分+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計分+教育培訓情況計分]×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均為100分。
(三)量化考核成績、各科筆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按照軍隊轉業干部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時間長短,軍齡長短,職務等級高低,任現職級時間長短,依次排列。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軍隊轉業干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計分辦法,由接收安置地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教育培訓經辦機構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其他考核要素計分,依據部隊轉業工作部門移交的軍隊轉業干部檔案原始記載以及審核情況,分別由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實施。
(二)軍隊轉業干部在部隊服役期間的考核要素計分截止時間,統一為批準其退出現役作轉業安置的時間。
(三)本意見未規定的事項,按照省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小組、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省軍區政治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我省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見》(豫軍轉[20xx]2號)執行。
部隊量化評比細則內容篇四
安全防事故工作是部隊建設中的一項經常性、綜合性的基礎工作,是部隊保持高度穩定和集中統一,圓滿完成各項任務,鞏固和提高戰斗力的重要保障。針對當前部隊事故案件時有發生的嚴峻形勢,部局、總隊于12月9日召開了全國公安消防部隊安全防事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深入剖析今年以來在全國公安消防部隊發生的事故案件原因,要求各級深刻吸取教訓,進一步研究部署加強部隊安全防事故工作的具體意見和措施。因此,當前在開展部隊全面建設中,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實尤為重要,因為它是一項實踐性很強的工作,容不得半點虛假和漂浮。否則,思路再清晰,措施再具體,標準定得再高,也只是空談。為此,本人認為抓好當前部隊安全工作應堅持在以下四個方面下功夫。
一、要堅持在群策群管上下功夫,上下合力抓好安全工作落實
一是黨委要統攬抓。各級要始終堅持把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安排工作時,要堅持把安全工作與其他工作一道部署;在督查部隊時,要重點查找不安全因素和潛在的隱患;在下基層蹲點、指導工作時,要著力幫帶基層提高預防事故案件的能力;在總結講評時,要著重講評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總結表彰先進,通報批評后進。
二是主官要親自抓。各級軍政主官要切實擔負起安全防事故工作"第一責任人"的神圣使命,要結合安全工作形勢分析,親自講評部隊安全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和不足;結合每月的行政例會,親自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結合下基層檢查調研工作,親自查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案件苗頭,促進安全工作落實。
三是機關要合力抓。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落實部門歸口督導機制,及時通報安全工作情況,以便跟進做好防范工作。要經常深入基層,及時掌握真情實況,發現問題要當面說清,遇到問題要一查到底,形成部門聯動的安全工作網絡格局。
四是基層要具體抓。各基層單位在思想上,要堅持搞好安全教育,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不放松;在管理上,要明確重點目標,要害部位和事關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重點時段,并明確負責人和安全員,建立一套完整的基層安全工作網絡;在組織上,要建立健全基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狠抓人員、車輛、裝備物資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執勤制度的落實,特別要加強小、散、遠單位的管理,防止管理的失控。
五是人人參與自覺抓。要加強經常性的安全工作常識教育,切實打牢官兵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識;引導官兵刻苦鉆研執勤技能和操作規程,消除潛在隱患;經常組織官兵學習相關的安全防事故知識,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安全因素。要樹立“安全管理人人有責”的觀念,強化官兵的參與意識、主人翁意識,充分發揮骨干在前沿陣地上的“觀察員”、“信息員”、“戰斗員”和“指導員”的作用,及時發現,有效地遏制,正確地處理不安全因素,不斷消除“盲區”,共抓齊管。
二、要堅持在按章辦事上下功夫,下大力規范部隊安全工作秩序
一是要明確責任。各級黨委對安全工作要負總責,軍政主官要負全面責任;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在同級黨委、首長的領導下搞好協調分工,負直接領導責任,機關各部門要按照業務分工,對本部門負全責;基層單位由軍政主官共同實施,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基層思想骨干和安全員的主要職責是及時發現和報告安全因素和苗頭,協助領導做好安全工作,確保各級組織都有責任,人人肩上都有擔子。
二是要完善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要嚴格依據條令條例、《安全工作條例》和上級有關指示要求,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形勢分析、安全檢查、談心交心和點驗等制度,使各級在抓安全工作中有依據、有標準。
三是要嚴格規范。各級對各項安全工作的制度和規定要進行細化和規范,把難落實的工作制度化,把難操作的工作具體化,使之更具操作性、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是要強化督導。各級在下基層督查時,要沉到末端,一項一項、一點一滴地把工作督導到位;注重方法得當,講究既看"病"又給藥,做到傳方法與引路子的有機結合,依靠基層組織解決問題。同時,作為上級機關還要抓好跟蹤督導工作,多殺"加馬槍"、多搞"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和工作浮于表面,抓落實不到位等不良現象。
三、要堅持在強根固本上下功夫,不斷提高安全工作的層次和質量
提高安全工作的層次和質量,最根本、最核心的就是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下大力提高人的素質。
一是重點解決與時俱進更新觀念的問題。抓安全工作要經常教育和引導大家牢固樹立系統管理思想,著眼整體,區分層次,按級負責,落實"全時制"、"全員額"、"全方位"管理意識,消除安全工作的"盲區"和"死角";要牢固樹立目標管理思想,層層分解,落實到人,明確各個層次、各類人員的管理責任;要牢固樹立動態管理思想,堅持用發展的眼光看問題,正確對待新生事物,積極探索新生事物的特點與規律,不斷總結新鮮經驗。
二是要突出解決官兵知法懂法問題。在內容上,搞好理論、思想、知識、職能、紀律等多方面的教育;在形式上,注重集中教育與經常性教育,有形教育與無形教育、普遍教育與個別教育、專題教育和隨機教育、部隊教育與社會家庭教育相結合,做到多種方法并舉;在手段上,讓思想教育、傳媒教育、文化熏陶、管理約束、法紀規范等多管齊下,以儆效尤、切實形成合力。
三是要大力解決各級干部事業心責任心的問題。要加強部隊適時的教育整頓和對干部的定期講評制度,并結合群眾評議、典型引路等措施,不斷強化干部的事業心責任心。進一步深化干部量化考核機制,注重激發干部的潛在積極因素,使各級干部認清責任,排除私心雜念,端正對黨、對人民、對部隊建設高度負責的態度,扎實做好本職工作。
四是要著力解決專業技能的問題。各級要立足現有條件,充分發揮教育訓練的主渠道作用,借助地方、社會、家庭等多方面力量,幫助官兵提高專業技能和心理素質、身體素質,以及執行特殊任務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減少人為不安全因素和潛在的不安全隱患。
四、要堅持在營造氛圍上下功夫,努力謀求安全工作的最大效益
一是要注重改善安全工作環境。既要優化人際環境,創造出團結奮進、健康純潔的氛圍;又要優化文化娛樂環境,創造出豐富多彩、催人奮進的氛圍;還要優化生活環境,創造出舒心宜人的氛圍,使廣大官兵切身感受到部隊大家庭的溫暖,盡心盡力干好本職工作。
二是要積極加強安全工作研究。如:針對官兵思想成分復雜,針對"酒綠燈紅"影響大,針對當今社會信息傳播交流快、對外交往聯系方法多,針對執勤、執法管理難度大等新帶來的問題,應加大研究力度,多探索有效的部隊管理方法。
部隊量化評比細則內容篇五
軍隊轉業干部量化考核內容以軍齡、職務等級、任現職級年限、獎勵情況、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教育培訓情況等6個要素為依據,采取量化計分的辦法進行。
(一)軍齡計分標準
軍齡每1年計2分。
(二)職務等級計分標準
正團級計68分,副團級計58分;正營級計50分,副營級職務計44分;正連級計38分,副連級計34分,排級計30分。
專業技術7級及以上計68分,專業技術8級計62分,專業技術9級計56分。
(三)任現職級年限計分標準
任現職級每滿1年計2分。對滯留人員,其任現職級時間計算截止到滯留當年退出現役時間。
(四)獎勵情況計分標準
不超過高一個獎勵項目的計分。
因同一事項多次獲得獎勵的,按高獎勵項目計分1次。
(五)邊遠艱苦地區或者特殊崗位工作年限計分標準
在邊遠艱苦地區或者從事飛行、艦艇工作累計滿5年計5分,超過5年的,每滿1年加1分。同時符合兩項以上的,按高一項計分。邊遠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的范圍,執行國家和軍隊的有關規定。
(六)教育培訓情況計分標準
參加教育培訓計分滿分為5分。軍隊轉業干部參加教育培訓期間的表現和結業鑒定,列入當年接收單位對其進行年度考核的內容。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后直接入伍或系國防生畢業后入伍的軍隊轉業干部,在普通高等院校學習期間每學年計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