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個體戶勞動合同協議篇一
乙方:__________
根據法律、法律規定,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嚴格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___日。
第二條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當按甲方的合法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第四條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于用工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雙方約定支付工資期限低于一個月的,從其約定。
第五條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的支付方法;支付標準;支付期限。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條乙方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待遇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九條乙方為女職工或者未成年工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其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十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在生產經營方面的指揮和管理,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甲乙年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甲方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
第十四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4、被依追究刑事責任的。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雙方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未按照合同規定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
4、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5、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簽證;變更或繼訂的勞動合同應當重新履行簽證程序。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簽證,可以向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決不服從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的,按照國家和省得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個一份,簽證機關一份。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涂改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個體戶勞動合同協議篇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雙方同意按固定期限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履行所任崗位的工作職責。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位于甲方所在地,甲方可以根據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變更乙方的工作地點。
(三)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標準工時工作制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即每日工作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浮動工資形式核發乙方工資:即固定工資加績效工資,其中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按照乙方當月工作的績效考評確定。
(二)甲方每月 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合同期內,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辭職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不給予經濟補償,乙方辭職應提前兩周向甲方提出申請,工作交接后方可離職。
3.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條件和補償方法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條款辦理。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違約責任
合同期內,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根據損害程度和責任的輕重,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十一、其他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變更的內容采取書面形式。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以及《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體戶勞動合同協議篇三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及違反服務期的違約金。
(2)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元。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個體戶勞動合同協議篇四
甲 方:乙 方: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月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