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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會議紀要格式篇一
會議聽取了副市長錢愛社作的《關于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情況的匯報》,聽取了本會社事工委主任錢忠林作的《關于保障性住房工作情況的調查報告》。與會人員作了認真評議,現紀要如下:
會議認為,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起步較早,走在泰州、省乃至全國的前列,“”以來,保障性住房規劃的起點越來越高,建設的規模越來越大,覆蓋的范圍越來越廣,使得一大批困難家庭圓上了“住房夢”。具體表現:一是組織領導有力,保障體系不斷健全;二是建設成效明顯,保障能力不斷提升;三是協同機制建立,保障行為不斷規范。
會議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指出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面臨的矛盾和存在的問題,如保障性住房規劃建設的統籌性不夠、保障資金的歸集力不大、監督管理的聯動性不強等。
會議要求,市政府應積極策應省和國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要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有效推進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
(1)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廣泛深入、形式多樣的媒體宣傳和社區宣傳教育活動,讓廣大群眾了解保障性住房的相關政策規定,讓相關部門和單位主動參與、積極履職。對廉租房配租、經濟適用房申購的相關信息要多形式及時向社會公布,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為推進保障性住房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進一步完善建設規劃。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設納入城市建設的總體規劃,根據城市未來發展方向,適時修編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要堅持適度、便民原則,合理規劃建設地點、面積、戶型。要明確各類保障性住房的年度建設計劃,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力度,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基礎配套設施,加強物業管理,不斷解決不同層次人員的住房需求。
(3)進一步拓寬資金渠道。加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力度,確保公積金的凈收益全額返還;優化土地出讓方式,著力規范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確保土地出讓金凈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設;根據市情實際,適度提高經濟適用房的售價,超面積部分實行階梯價格,增加資金來源;吃透中央保障性住房政策,多渠道、多形式積極上爭資金;出臺指導性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加大租賃房的建設力度,引導社會資本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設。
(4)進一步健全監管體系。要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做好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的摸底和審查工作,做到應保盡保,不錯不漏。健全保障性住房準入機制,建立保障對象準入承諾制度,在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發放租賃補貼等環節上,進一步嚴格申報程序和審批責任,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完善保障性住房退出機制,建立信息共享平臺,正常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動態監管,實現保障性住房有效流轉;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各項規定,確保房屋質量和建設資金安全,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管理效益;加強紀檢監察及相關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各種違規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保障性住房會議紀要格式篇二
9 月6日 ,受區長秧勵委托,副區長李青松主持召開會議,就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關問題進行了專題研究。區政府重點辦、區征收安置局、區交通建設局、區財政局、區房產分局、區城建投等單位負責人參加了會議。現將會議主要精神紀要如下:
一、會議指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是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居住條件的重大民生問題,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要求各相關單位團結協作、大力支持,確保項目建設順利推進。
二、會議就以下問題進行了明確:
(一)關于項目主管部門與業主單位。會議明確區征收安置局為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業務主管部門,區城建投為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業主單位。全區保障性住房項目包括城市棚戶區改造、公租房與廉租房建設等,項目的立項、設計、報建、招標等相關手續由區城建投全權負責。
(二)關于項目資金監管。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專項資金由區財政撥付到區城建投實行統一管理、專賬核算,確保資金安全、規范、有效使用。區監察、財政、審計、房產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專項資金的檢查監督力度,做到事前監督與事后檢查相結合,跟蹤問效,嚴禁資金截留、擠占和挪作他用。
(三)關于項目投融資。區城建投要加大對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投融資力度,整合資源、擴寬渠道,多方式、多途徑籌資與融資,確保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需求。
與會人員:李青松 許國輝 付田夫 符朝輝
陳 暉 周劍銳 王 勇
保障性住房會議紀要格式篇三
保障標準。保障房一般是滿足最低居住標準的住房,我國可能采用的標準如下:套均建筑面積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根據家庭人口、代際結構和基本分室需求,原則上1-2人戶,建筑面積30平米以內;3人戶,建筑面積40平米左右;4人戶,建筑面積50平米左右;5人戶,建筑面積60平米以內(或人均13平方米以下)。
另外,各地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向上進行調整。
保障對象。保障房的保障對象可以分為兩種:1、城鎮住房基本保障對象,即租不起基本住房的群體;2、城鎮住房政策幫助對象,即租得起但買不起基本住房的“夾心層”群體。總體來看,基本保障對象主要包括最低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即平均收入不足全部家庭平均收入40%的兩個階層;政策幫助的主要對象是中低收入者,即平均收入/全部家庭平均收入在40%-60%的階層。
保障形式。我國現有的住房保障形式包括: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公共租賃房、各類棚戶區改造等。其中,經濟適用房、公租房均存在著保障對象不清晰的問題。未來的發展方向將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采取分層次補貼:堅持市場定價、政府透明補貼的原則,對支付能力不足的城鎮家庭,租金負擔超過家庭一定比例的部分,給予分層補貼。經濟適用房供應量會逐步減少,未來的城鎮住房保障方式以租為主。
保障現狀。初步估計,“”期末,城鎮住房保障需求家庭大約為3000萬戶,占城鎮居民家庭的比例為12%。其中,基本保障需求家庭占比5%,政策幫助需求家庭數比例為7%。“”期末,累計獲得城鎮住房保障的家庭戶數大約1800萬戶,占城鎮家庭總數的比例為8%。其中,廉租房累計保障家庭數量1140萬戶,經濟適用房累計竣工大約700萬套。由于執行統一的保障標準,當前的住房保障存在著兩個方面的失衡:1、戶籍人口和外來人口之間的不均衡,戶籍人口保障比例要明顯高于外來人口;2、區域之間的不均衡,中西部地區的保障比例顯著高于東部發達地區。
保障規劃。xx期間,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3600萬套,其中20xx年、20xx年每年1000萬套。各種棚戶區改造大約占45%,公共租賃房每年200-300萬套,其余為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舊城區改造。20xx年規劃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1000萬套,需建設資金大約1.3萬億元,將拉動房地產開發投資增加約10個百分點,拉動gdp增長約1個百分點。
資金問題。根據產權歸屬以及融資模式的不同,我國的保障性住房可分為兩類:1、銷售類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和棚戶區改造。可以通過銷售較快回收資金投入,得到了商業銀行的主動支持,融資渠道暢通;2、租賃類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因為租金水平較低,難以回收成本,普遍存在融資困難。
目前,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依然主要依靠財政投入,銀行資金沒有大規模介入,地方政府財政負擔重、管理成本高,建設模式不可持續。
具體措施。目前,各地公租房的融資模式主要有三種:1、城市政府作為投資主體,包括財政直接投資和成立國有保障性住房公司投資;2、開發企業作為投資主體,政府貼息(天津50%貼息)。多數農民工公寓屬于這一類型;3、政府和企業共同出資。除此之外,部分地區探索政府投入和國有大中型企業危舊房改造相結合,共同建設公共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