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標準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一
乙方:
電話:
家庭聯系人姓名: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結合礦年度安全生產總體目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同時簽訂相應安全生產責任書,乙方一旦簽字,即成為本礦安全生產責任人。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當事人任選其一)
1、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可以另附文本)
二、生產崗位及任務內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生產和工作需要,從事(以下崗位中打√)采煤工、掘進工、運輸工、其他工種,并完成甲方按照相應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技術等責任制要求而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和生產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告知危險危害因素
我礦是井工開采煤礦,主要生產、工作場所在地下,而且又有老空區的影響,危險因素眾多,主要自然災害有老空水、頂板水、底板透水;煤層具有自然發火特性,可形成內因火災;井下充滿木支架等易燃物,可造成外因火災;煤層本身含有瓦斯,揭穿空區,可能有瓦斯庫,易引發瓦斯爆炸、燃燒、窒息;煤塵具有爆炸性,可造成瓦斯煤塵爆炸、燃燒;煤巖塵中含有二氧化硅,有煤肺、矽肺病威脅;煤層偽頂、直接頂具有隨采隨落、易于斷裂的特點,易造成冒頂事故;除這五大自然災害,還有機電機械、運輸車輛、空氣環境、工作環境、照明環境、行走環境、火藥放炮及其他一些危險因素,這些因素都可能對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傷亡、職業病等不同程度的傷害。
(二)甲方保障乙方勞動安全,防止職業病危害
1、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條件。
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從事特種作業勞動者應當進行專門培訓并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4、甲方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安全生產方面享有的基本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注:采煤工(師傅)保額40萬,醫療限額10萬;運輸工保額20萬,醫療限額10萬);
2、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
3、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
4、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權;
5、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職工有權要求礦方提供:
1、安全的生產系統;
2、符合標準的生產設備、設施;
3、安全的生產作業環境;
4、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四)、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①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
②接受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必備的安全生產知識;
③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主要負責人報告;
④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四、勞動報酬與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根據單位經濟效益和乙方完成任務、出勤天數、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保險福利待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月收入不得低于勞動部門發布的當年月收入的最低限。
甲方依法為乙方購買養老、工傷、醫療保險,(45歲以下繳納養老、工傷、醫療保險,45歲以上只繳納工傷保險)。45歲以下職工每月繳納社保個人部分由乙方自付,余下部分由礦方繳納。乙方月出勤必須達到24個工日,沒有達到24個工日,每天扣30元,(除工傷以外)。新來職工試用期三個月后辦理社保卡,社保卡由乙方自己管理。
五、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保障乙方的法定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甲方根據安全生產需要,確需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征得工會和乙方同意,之后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補休,或按規定向乙方付加班加點工資。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作息制度,如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等,因病、因事請假,應獲準許并辦理相應手續。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保守國家秘密和甲方商業機密,愛護甲方財物,盡職盡責,積極工作。如有違犯,應接受甲方按規定給予的相應處罰。甲方應對乙方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法紀教育、安全衛生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乙方必須積極參加,自覺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甲方對乙方模范遵守勞動紀律等良好行為,應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獎勵。
七、勞動合同的續延,變更和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續延。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并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在甲乙雙方完全同意條件下,可以續延勞動合同。續延的勞動合同,應送當地勞動部門的仲裁機構鑒證。
(二)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且在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情況下,因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或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所簽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勞動合同的解除。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時,對方依法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一方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對方依法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依法可以解除。
4、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規定制度,屬于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對方則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可以追究對方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5、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并送當地勞動部門的仲裁機構、社會保險機構、就業管理機構備案。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如有違反,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反本合同所應負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酌情賠償。
九、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
1、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后,甲方原則上給乙方安排住房,以利于職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在此特別申明,乘車必須乘坐有客運資質車輛,凡是騎乘摩托車、搭乘摩托車及非法營運車輛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處理,礦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因本人違章而造成的傷害,根據情節給予500元處罰,違章造成的傷害發生的醫藥費按工傷管理相關條款執行。
3、在礦住宿的職工應節約用水、用電。水費按每年100元收費,用電按每度0.5元收費;不打牌(夜晚不超過10:30分)、酗酒,酒后下井的,當班工日不計并罰款200元;
4、職工在井下打架斗毆的不論對錯與否先對雙方罰款各500元,再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5、運輸工在運輸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礦車連接狀況,杜絕跑車事故,如因馬虎大意造成跑車的,礦方將給予懲處,按損失的50%處罰;
6、扒乘機車和絞車導致發生受傷事故的,由本人承擔醫藥費,不享受工傷待遇,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十、工傷管理
作為井工企業,作業場所存在危險,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發生傷害事故,為確保雙方權益,作以下規定:
(一)工傷的認定:
1、發生事故后,當班值班礦長必須提出書面事故經過、受傷地點、現場證明人以及當班的工作安排情況;
2、根據以上情況,由企業法人、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在一起分析確認其工傷性質,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傷事故還是本人違章造成的傷害;
3、確定其受傷性質后,確定人、當班工人簽字確認;乙方不服者可申請勞動部門仲裁解決。
(二)關于醫藥費問題:
1、在未突破保險限額的,由保險公司全額承擔;
2、超過保險限額的部分,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傷事故的醫藥費差額部分由公司承擔,因本人違章造成的醫藥費5萬元以內由乙方自己承擔、5萬元以上的公司承擔40%,違章人員承擔醫藥費60%。
(三)關于住院期間生活費問題:職工受傷住院期間,公司給予一定的生活費,其標準是: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費按30元/天,宜昌按40元/天;
(四)關于住院期間親屬護理費用標準(含護理人員生活費):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費按60元/天,宜昌按70元/天;
(五)因傷致殘的按現行國家標準《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其賠付金額按本地區標準賠付,一方是主要責任者,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傷殘等級由勞動監察部門鑒定為準。
(六)職工發生死亡事故,由勞動部門確定事故性質,屬因工死亡,由政府出面組織處理的,其賠付金額按現行國家標準在本地區的賠付標準足額賠付;因工死亡由雙方協商解決的,其賠付金額按現行國家標準在本地區的賠付標準上上浮5%賠付。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非因工死亡的,公司不承擔責任和賠付,公司可視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人道主義救助。
(七)一般外傷由乙方自行在新農合醫保中開支,不愿意者可申請公司,由公司上報勞動部門報銷醫藥費后按實報數給付,差額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擔。
十一、權利保障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應平等享受權利,履行義務。一方權利受到侵犯,則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發生勞動爭議時,甲乙雙方均有權依法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所稱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是指國家各級立法機關、政府、行政職能管理部門制訂的有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本合同所稱之“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是指甲方在不違反和超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按照合法程序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其他約定是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簽訂的本合同。
3、本合同必須自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送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仲裁機構鑒證。
4、本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式二份,甲方存入職工個人檔案一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二
甲方(使用部門)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使用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崗位工作。使用期限為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乙方每月工資為 元。其獎金及工作期間病事假工資的扣發見《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影視工程學院臨時工管理辦法》。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三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后也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內容在第八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人力資源部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三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勞動合同書字體。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書字體》。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標準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接(成都市公辦幼兒園都江堰施工 幸福鎮彩虹社區幼兒園)鋼筋加工制作、安裝 一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成都市公辦幼兒園都江堰施工 幸福鎮彩虹社區幼兒園
二、工程地點: 都江堰市幸福鎮
三、承包方式:承包方式為乙方包工不包料,所有原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鋼筋加工制作與安裝等事項,承諾保質保量完成。
四、合同計價方式為:根據工作量、工作時間與主要負責作業技術能力而定。
五、合同工期:合同施工日期為 6 個月,即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2月28日。
六、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按工作量或按月結算 。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希雙方共同遵守,如單方違約,違約方將支付守約方該承包總價的5000元作為賠償,本合同有效期限至資金結算完畢后終止。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八、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備注:乙方不負責經濟資料工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標準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時間
乙方平均每天勞動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如遇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需要緊急處理的,甲方按實際工作支付勞動報酬。
三、勞動報酬
(一)員工實行 日 / 月薪制,每日 / 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規定執行。
(二)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為十五日(經雙方協商同意可按月支付)。
四、工作內容和要求。
(一)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有義務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操作規程。
(三)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
(四)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崗位。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六、社會保險
(一)乙方按國家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時,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一)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可以依法變更本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
八、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
九、勞動爭議處理
發生勞動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六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后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后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合同資料)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合同》、《競業禁止合同》的,仍應遵守原合同的約定;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帶給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職責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職責;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書 電子版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財務室工作;
2、如因公司生產需要,甲方可調整崗位。發生崗位變動按照公司實際情況另行簽定《崗位聘用合同》。
第三條工作時間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配套規定執行。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在保證乙方身體健康情況下,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第四條勞動報酬
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每月15-20日為工資發放期,社會保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出差補助及其他津貼由公司在合理時間內支付。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忠于職守,勤奮工作,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6、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7、乙方應遵守《保密和競業禁止合同》,承擔合同的責任,保守公司專有技術秘密;
8、服從公司的其他合理化安排;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的長遠利益,制定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規章制度;
2、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3、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衛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障措施;
5、乙方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甲方按國家規定給與工傷待遇,支付工傷津貼并報銷相關醫療費用。非因公所導致的殘疾,由醫療保險支付或者由領取社會保險補貼的個人自行解決。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嚴重影響甲方的正常管理活動;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6、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勝任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的協議的。
甲方依據第8、9、10項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下列行為,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乙方非因上述第三款之原因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賠償
1、乙方非因第七條第三款之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包括:本員工錄用費、培訓費和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泄漏甲方商業秘密,須賠償甲方因該商業秘密被第三方獲知而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減少的市場份額的損失,為保護商業秘密的支出等;
3、乙方毀損甲方的財物的,須照價賠償;
4、乙方應離職后三年內從事同行業同性質的工作,須承擔賠償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該根據損失的具體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因工作中不負責任、玩忽職守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分別以下列情況承擔責任:一線工人須承擔因其行為而被毀損的機器設備的維修費;設計人員設計上的重大失誤,須承擔甲方在該設計上的投入費用(包括:人力成本、設備投入等)及需支付第三方的賠償款;
6、乙方在履行職務的過程中,因自己的過錯給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在先行賠付后有權要求乙方追償;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如因特殊原因,合同終止后一方沒有離開工作崗位,可推定為雙方簽訂了一年期的勞動合同。期限從上一個合同終止之日起算。
第十條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相關政策法規辦理;如依據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如無相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