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優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起訴狀篇一
起訴狀亦稱“訴狀”,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權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的文書。那么金融
借款合同
起訴狀怎樣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金融借款合同起訴狀,歡迎參考閱讀。原告:商業銀行
被告:張a,
被告:張b
訴訟請求:
上述合計145947.82元;
2、判決被告張b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3日原告與被告張a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被告張a以裝修店面為由向原告借款35萬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12月23日至20xx年12月23日;月利率為15‰;還款方式采用等額本息的方式進行還款。為確保債務如期清償,被告張b與原告簽訂《保證合同》,約定被告張b對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約發放借款,已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但被告未能按約還本付息,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均以種種理由推托,被告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約,現原告為維護已身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懇請依法支持原告方全部訴訟請求。
此 致
鐵路運輸法院
起訴人:商業銀行
20xx年 月 日
原告:
住:
代表人:
第一被告:
住: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第二被告: 男 漢族 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
住: 手機: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第一被告立即歸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1500萬元,并承擔所欠利息 、逾期息 和復利 元 (暫算至 年 月 日,實際支付按合同約定計算至本息清償日止)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2、若第一被告不能履行上述債務,則請求依法拍賣、變賣第一被告所有的位于房產(權利證書編號:)、土地使用權(權利證書編號:),拍賣、變賣第二被告所有的房產(權利證書:號),由原告優先受償。
4、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描述事實)
上述事實有借款合同、借款憑證、保證合同等證據予以佐證。
請依法裁決。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x
x年x月 x日
原告:中國建設銀行總行營業部
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十八路二十三號
法定代表人:張某某,男,行長
郵編:100876
被告:中商企業集團總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十九路八十二號
法定代表人:陳某某,男,董事長
郵編:100876
被告:中谷糧油集團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二十三路九十二號
法定代表人:楊某某,女,董事長
電話:010—67890654 傳真:010—12345678
郵編:100876
訴訟請求:
1036.8萬人民幣(暫記為從借款日至約定還款日的利息,計算方式為復利計算)。
2、判令被告的逾期利息按當前銀行貸款利息的雙倍利率計算返還(還款利息從20xx年5月12日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項日之間的利息后算)。
3、判令被告中谷糧油集團公司對上述款項的清償承擔連帶責任。
4、判令兩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期為6年。為保證還款,原告與另一被告中谷糧油集團公司簽訂保證合同,約定中谷糧油集團公司同意以其全部財產對以上借款及利息提供擔保,同時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但是,在借款期限屆滿后,經原告多次催討,兩被告都拒絕償還借款。 原告認為,原告與兩被告分別簽訂的借款合同及保證合同均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已按合同的約定向被告中商企業集團總公司借款人民幣3000萬,但被告中商企業集團總公司卻未能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還清借款,被告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行為。
而另一被告中谷糧油集團公司也拒絕履行其擔保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第二款: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沒承擔保證責任。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被告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違法行為。
綜上所述,原告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希依法公判。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中國建設銀行總行
20xx年11月22日
附:1、本狀副本2份;
2、書證2份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起訴狀篇二
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十八路二十三號
法定代表人:張某某,男,行長
郵編:100876
被告:中商企業集團總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十九路八十二號
法定代表人:陳某某,男,董事長
郵編:100876
被告:中谷糧油集團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二十三路九十二號
法定代表人:楊某某,女,董事長
電話:010—67890654 傳真:010—12345678
郵編:100876
訴訟請求:
1036.8萬人民幣(暫記為從借款日至約定還款日的利息,計算方式為復利計算)。
2、判令被告的逾期利息按當前銀行貸款利息的雙倍利率計算返還(還款利息從20xx年5月12日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項日之間的利息后算)。
3、判令被告中谷糧油集團公司對上述款項的清償承擔連帶責任。
4、判令兩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期為6年。為保證還款,原告與另一被告中谷糧油集團公司簽訂保證合同,約定中谷糧油集團公司同意以其全部財產對以上借款及利息提供擔保,同時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但是,在借款期限屆滿后,經原告多次催討,兩被告都拒絕償還借款。 原告認為,原告與兩被告分別簽訂的借款合同及保證合同均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已按合同的約定向被告中商企業集團總公司借款人民幣3000萬,但被告中商企業集團總公司卻未能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還清借款,被告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行為。
而另一被告中谷糧油集團公司也拒絕履行其擔保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第二款: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沒承擔保證責任。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被告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違法行為。
綜上所述,原告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擔保法》、《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希依法公判。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中國建設銀行總行
20xx年11月22日
附:1、本狀副本2份;
2、書證2份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起訴狀篇三
被告:張a,
被告:張b
訴訟請求:
上述合計145947.82元;
2、判決被告張b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2月23日原告與被告張a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被告張a以裝修店面為由向原告借款35萬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12月23日至20xx年12月23日;月利率為15‰;還款方式采用等額本息的方式進行還款。為確保債務如期清償,被告張b與原告簽訂《保證合同》,約定被告張b對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約發放借款,已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但被告未能按約還本付息,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均以種種理由推托,被告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約,現原告為維護已身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懇請依法支持原告方全部訴訟請求。
此 致
鐵路運輸法院
起訴人:商業銀行
20xx年 月 日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起訴狀篇四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男,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男,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女,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中___________公司償還原告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利息__________人民幣(暫記為從借款日至約定還款日的利息,計算方式為復利計算)。
2、判令被告的逾期利息按當前銀行貸款利息的雙倍利率計算返還(還款利息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項日之間的利息后算)。
3、判令被告中______公司對上述款項的清償承擔連帶責任。
4、判令兩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被告中______公司因經營用款,向原告中國______銀行總行借款人民幣________元,原告將全部金額轉入被告賬戶后,雙方簽訂借款合同。雙方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即借款日期為________年。為保證還款,原告與另一被告中______公司簽訂保證合同,約定中______公司同意以其全部財產對以上借款及利息提供擔保,同時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但是,在借款期限屆滿后,經原告多次催討,兩被告都拒絕償還借款。?原告認為,原告與兩被告分別簽訂的借款合同及保證合同均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已按合同的約定向被告中______公司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但被告中______公司卻未能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還清借款,被告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行為。
而另一被告中___________公司也拒絕履行其擔保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沒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____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被告的行為是嚴重的違約違法行為。
綜上所述,原告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希依法公判。
此致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總行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附:
1、本狀副本份;
2、書證2份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起訴狀篇五
(2011)津民二初字第212號
民事調解書
原告津市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窯坡渡信用社,住所地津市市金魚嶺辦事處文家灣社區金魚嶺廣場28號。
負責人蔣學鋒,該社主任。
被告彭某某,
本院于2012年6月14日立案受理原告津市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窯坡渡信用社(以下簡稱窯坡渡信用社)與被告彭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依法由審判員鄧小華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窯坡渡信用社訴稱,2008年12月27日, 原告向被告貸款5萬元,雙方約定月利率為10.695%,2009年12月18日到期。但被告僅償還利息至2009年12月31日,本金一直未還。到2011年12月31日止,尚欠本金5萬元,利息13012. 25元,合計63012. 25元。被告彭某某辯稱,原告訴稱屬實,但被告現在經濟困難,原告方可多方體諒。經審查,2008年12月27日, 原告向被告貸款5萬元,雙方約定月利率為10.695%,2009年12月18日到期。但被告僅償還利息至2009年12月31日日,本金一直未還。到2011年12月31日止,尚欠本金5萬元,利息13012. 25元,合計63012. 25元。
50 000元,余款13012. 25元原告津市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窯坡渡信用社自愿放棄;(被告向原告支付現金50 000元;原告向被告出具收據)
二、本案案件受理費1375元,減半收取688元,原告津市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窯坡渡信用社自愿負擔。
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本調解協議的內容自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的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頁無正文)
審 判 員 鄧 小 華
二 ○ 一 二 年 六 月 十 四 日
書 記 員 高嵐
1.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代理詞
2.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的特點及原因分析
3.
借款合同糾紛
4.
金融合同糾紛
5.
民間借款合同糾紛
6.
金融借款合同
7.
金融借款合同范本
8.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起訴狀篇六
一:a公司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被告
二:b公司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貸款本金30,000,000元,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利息共計100,000元(按行同期利率計算)。
2、判令被告二對以上訴訟請求承擔連帶責任。
1、本狀副本1份;
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起訴狀篇七
身份證件號碼:
地址:
電話: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借款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友好協商,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美元)。
貸款方在簽訂本書面合同之前,已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美元貸款。借款方在此確認已經收到貸款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提供的__________美元貸款。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僅用于借款方__________業務,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條 利率及還款期
1、如果借款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期限內還清借款,貸款方則不收取借款利息。
2、借款方應按照以下還款期向貸款方償還借款: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償還借款__________美元。
3、借款方應根據貸款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場所和方式還款。
第四條 管理費用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首個季度管理費用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正式開始計算。
3、如果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提前還清借款__________美元,借款方支付管理費用的義務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后終止。
第五條 浮動抵押
1、借款方以其現有的和將來擁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向貸款方提供抵押。
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方依本合同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當事人確認封存后,由借款方交與貸款方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浮動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金、利息、管理費、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5、借款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的審批、備案和登記等事宜,所產生的費用由借款方承擔。
6、借款方應當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抵押物,如抵押物的價值比本合同簽訂時的評估價減少__________%以上的,借款方應當在三日內通知貸款方。貸款方有權要求借款方繼續提供相應擔保或者提前還款。
7、貸款方在借款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行使抵押權:
(1)借款方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2)經營情況嚴重惡化、減少注冊資本;
(3)借款方分立、合并;
(4)借款方涉及重大糾紛訴訟,涉案標的30萬元人民幣以上;
(5)借款方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6)借款方住所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其他因借款方原因可能導致貸款方擁有抵押權無法實現的情形。
借款方發生或很可能發生以上情形之一的,貸款方書面通知借款方之日為浮動抵押財產確定之日。若借款方不簽收通知回執的,貸款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四條所示方法通知,視為乙方已經收到。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方在此陳述并保證以下事項屬實,否則承擔欺詐的法律責任:
1、借款方是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財產不存在權屬方面的爭議。
2、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不存在瑕疵。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依法可以設定抵押,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未被依法查封、扣押。
(1)對公司的利潤進行分紅;
(2)在一個財務季度內購買價值合計25,000美元以上的生產設備;
(3)對抵押財產再次設立抵押、質押或者出租、贈予抵押財產。
第七條 監督檢查
貸款方和保證人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和記賬憑證,查核物資庫存,生產情況以及其它與借款人的清償能力有關的信息,必須給予方便。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收取12%/年的利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第九條 法律適用
本借款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釋均適用有關法律法規。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對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變更、終止或解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與解釋
1、本合同一式五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三份送有關部門審批、登記或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借貸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