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保護雙方的財產權益。在婚姻關系中,雙方的財產往往是共同的,但是如果沒有婚前協議,一旦離婚,財產的分配就會變得非常復雜。下面小編在這里為大家精心整理了幾篇婚前財產協議模版,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婚前財產協議模版1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地點)簽訂:
甲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自愿結為夫妻并希望就婚前及婚姻期間的財產歸屬進行明確約定,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婚前財產
1. 甲方婚前財產:
甲方在婚前所擁有的下列財產,婚后仍為甲方個人所有,不受婚姻關系影響:
現金及銀行存款:__________元;
房產:__________(地址、面積、購房價格等詳細信息);
車輛:_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等詳細信息);
其他財產:__________(如珠寶、藝術品等具體描述)。
2. 乙方婚前財產:
乙方在婚前所擁有的下列財產,婚后仍為乙方個人所有,不受婚姻關系影響:
現金及銀行存款:__________元;
房產:__________(地址、面積、購房價格等詳細信息);
車輛:_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等詳細信息);
其他財產:__________(如珠寶、藝術品等具體描述)。
3. 雙方婚前所持有的個人財產均應由個人單獨管理、使用、處置,不涉及對方。
第二條婚后財產
1. 婚后共同財產:
甲乙雙方在婚后共同所得的財產為共同財產,包括但不限于:
雙方婚后收入(工資、獎金、投資收益等);
共同購買的房產、車輛、存款等財產;
雙方共同經營或參與的企業或項目所獲得的收益。
2. 婚后個人財產:
若一方婚后繼承或贈與財產,該財產將歸該方個人所有,不屬于共同財產,除非有明確約定為共同財產;
單方贈與、繼承所得的財產應視為個人財產,不涉及另一方。
第三條財產管理與使用
1. 婚前財產的管理:
雙方婚前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仍由各自單獨管理和使用,未經另一方同意,不得隨意轉讓或處置,特別是涉及房產、車輛等不動產的交易。
2. 婚后財產的管理與使用:
婚后財產由雙方共同管理和使用,任何一方在處置共同財產時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且處置所得資金應納入共同財產賬戶。
3. 對婚后個人財產的管理:
雙方婚后各自擁有的個人財產,不影響另一方的使用和管理,但應合理區分個人與共同財產,以防混淆。
第四條財產分割
1. 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若甲乙雙方因任何原因離婚,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個人財產不作分割,仍歸各自所有;
雙方婚后共同財產應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分割,具體比例可由雙方協商決定,若協商不成,可由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判決。
2. 繼承與贈與:
若一方在婚姻期間獲得繼承或贈與財產,且該財產未明確為共同財產,則該財產歸繼承或贈與方個人所有。
第五條其他約定
1. 債務承擔:
雙方在婚前所負債務為各自個人債務,婚后產生的債務為共同債務,雙方共同承擔,除非債務明確與一方的個人財產有關;
若一方在婚后承擔個人債務,應承擔該債務的全部責任,并不得要求另一方分擔。
2. 特殊財產安排:
若在未來婚姻存續期間有其他特殊財產安排(如投資理財、創業等),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約定,并簽署書面協議。
3. 變更與解除:
雙方可在婚姻存續期間根據實際情況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協議。
第六條協議的效力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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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頁
甲方(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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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 婚前財產協議的內容應根據個人具體情況和法律要求調整。
2. 此協議僅為示范模板,若雙方有較為復雜的財產狀況或存在特殊情形,建議在簽署前咨詢專業律師。
3. 協議中的財產描述應盡可能具體,并列出詳細的財產清單,以確保協議的執行和法律效力。
婚前財產協議模版2
男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聯系電話:
女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所地:
聯系電話:
鑒于男女雙方計劃于 年 月 日在 市 區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姻財產糾紛,現經雙方協商一致,自愿就結婚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相關事宜進行約定并簽署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財產歸屬概述
1.男、女雙方確認:雙方結婚前及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無論是何時以何種方式獲得的,無論誰出資,無論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否有共同還貸、是否存在共同生產/經營/投資等任何情形,且無論另一方是否知悉該等財產的存在,各自名下登記的或者各自保管或掌握的一切財產,該等財產或者因該等財產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孳息、自然增值、生產/經營/投資收益、交易所得對價),均為各方的個人財產,歸各方單獨所有,在任何時候都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經協商同意,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對各自名下的財產均有完全自由、獨立的處置權,對各自財產的處置無需征得對方同意,對方亦無權干涉。
第二條婚前財產范圍
1.男方婚前財產如下:
(1)房產:登記在男方名下的,位于 的房產(房產證號為: ),在結婚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始終為男方個人單獨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償還的購房貸款(或有)、在該房產上的任何投入及房產的增值、收益亦全部為男方個人單獨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車輛:登記在男方名下的一輛 牌轎車(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在結婚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始終為男方個人單獨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償還的購車貸款(或有)亦全部為男方個人單獨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存款/基金/股票/理財產品:男方在 開立的 賬戶(賬號為: )及該賬戶中的全部資產,無論男方及女方對其進行何種操作、是否增加投資,結婚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該賬戶內全部資產及任何收益均始終為男方個人單獨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4)股權:男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無論女方是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參與經營管理,該股權及因該股權產生的分紅、增值或其他任何收益均始終為男方個人單獨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5)其他財產: 。
2.女方婚前財產如下:
(1)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的,位于 的房產(房產證號為: ),在結婚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始終為女方個人單獨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償還的購房貸款(或有)、在該房產上的任何投入及房產的增值、收益亦全部為女方個人單獨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車輛:登記在女方名下的一輛 牌轎車(車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在結婚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始終為女方個人單獨所有,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償還的購車貸款(或有)亦全部為女方個人單獨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存款/基金/股票/理財產品:女方在 開立的 賬戶(賬號為: )及該賬戶中的全部資產,無論男方及女方對其進行何種操作、是否增加投資,結婚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該賬戶內全部資產及任何收益均始終為女方個人單獨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4)股權:女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無論男方是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參與經營管理,該股權及因該股權產生的分紅、增值或其他任何收益均始終為女方個人單獨所有,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5)其他財產: 。
3.本協議簽署后產生的其他財產:
(1)除上述列明的財產及歸屬外,對于在本協議簽署后,尤其是在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新產生的一切財產及其任何增值、收益等,無論另一方對該等財產是否有資金或者其他貢獻,均全部為登記/保管/持有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特別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接受贈與或繼承所得的財產,無論贈與協議或遺囑中是否寫明為贈與/遺留給一方所有,該等財產均為接受贈與/繼承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條債務約定
1.雙方共同確認,對于一方所負的債務,無論是婚前或婚后產生,在誰的名下則由誰全額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2.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如因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需要而發生的債務,必須有雙方共同簽字、確認愿意共擔債務的書面文件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無雙方共擔債務的明確表示及共同簽字的書面文件則視為個人債務,均由舉債一方個人承擔全部責任。
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本財產約定,告知債權人該債務系其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舉債一方自行承擔。
4.如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等司法途徑確認一方確需對外共同承擔另一方的債務的,則該方在償還債務后有權就己方承擔的全部債務、或者超過己方承擔份額的部分向另一方追償,另一方應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另一方未能按期支付的,應按照年利率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實際償債一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證費、鑒定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協議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本協議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需變更、終止或解除協議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的,任何一方有權變更和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男、女雙方共同確認,本協議的簽署確系雙方自愿,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情形,雙方均明確簽署本協議的全部法律后果。
2.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因簽定本協議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生爭議,由男女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執行或履行本協議,以及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解決不成,男女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甲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婚前財產協議模版3
甲方: 年___月__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 ,戶籍地: ,現住址: ,電話:
乙方: 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 ,戶籍地: ,現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準備依法登記結婚。為明確雙方婚前及婚后財產的范圍和歸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之規定,現對雙方的婚前財產及收益、婚后財產的歸屬等作出以下約定,共同遵守。
一、雙方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
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無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后是否登記結婚,均歸各自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如下:
(一)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1.房產
(1)甲方婚前個人出資全款購買A房產一套,坐落___,房屋不動產權證號為,登記所有權人___,建筑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及房內裝飾、家具、家電等財產及財產增值、收益等,均是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甲方個人婚前出資貸款購買B房產一套,坐落_,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為______,登記所有權人__,建筑面積__平方米;該房屋首付__萬元,為甲方婚前個人出資,同時以甲方個人名義貸款___萬元,借款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自__年___月_日止,每月還貸____元,現已償還____個月貸款,還剩___個月的貸款未還。
乙方同意,結婚后B房產仍歸甲方個人所有,為甲方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乙方參與還貸、或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屬于乙方的本金及增值部分可換算折價,作為乙方的個人財產,屆時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進行詳細約定。
2.汽車
甲方婚前個人出資全款購買___汽車一輛,車牌號_______,登記所有權人為___;雙方同意該車系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3.存款
甲方名下現有存款__萬元,存儲于銀行賬戶中(開戶行:,賬號:___),該存款為甲方婚前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4.有價證券(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
甲方名下股票賬戶現有投資 萬元(股票賬戶:_,資金賬號:___ ),該股票資產為甲方婚前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5.公司股權
甲方名下現持有____公司__%的股權,甲方認繳出資___萬元,實繳出資__萬元。該股權是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因公司股東身份而享有的股東權利、承擔的債權債務、取得的收益分紅,無論發生時間為婚前或婚后,均視為甲方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與乙方無關。
6.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甲方名下住房補貼、公積金賬戶、保險賬戶、安置補償賬戶中的財產,無論發生時間為婚前或婚后,均為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與乙方無關。
7.對外債權
現有債務人 欠甲方現金__萬元,約定還款日期為__年___月__日;該債權屬于甲方婚前個人財產,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后清償,均與乙方無關,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8.其他
黃金白銀等貴重金屬、首飾、鉆石、古董字畫等。
(二)乙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同上。
二、雙方婚前的個人債務由各自承擔
雙方婚前名下各自的負債,無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后是否登記結婚,均為其個人債務,不作為夫妻共同債務,個人的債務由其個人財產清償,具體如下:
(一)甲方的婚前個人債務
1.甲方曾于____年____月__日向___借款___萬元,用途為:__,約定還款日期為__年__月 日;無論該債務實際清償時間在婚前或者婚后,均屬于甲方個人債務,不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由甲方個人財產予以償還。
2.甲方婚前貸款購買B房產一套,登記在甲方一人名下,為甲方婚前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該房產貸款總額____萬元,利息___萬元,無論貸款的實際清償時間在婚前或者婚后,均屬于甲方個人債務,不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由甲方個人財產予以償還。
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乙方參與還貸、或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則屬于乙方的本金及增值部分可換算折價,作為乙方的個人財產,由甲方對乙方予以適當補償,屆時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進行詳細約定。
(二)乙方的婚前個人債務
同上。
三、雙方婚后財產及債務分別制度
(一)雙方婚后實施財產分別制
雙方同意,婚后實行財產分別制(即財產獨立制),不適用我國法定的婚后所得財產共同制。甲乙雙方婚后各自所獲得的財產,無論產生于境內或者境外,均歸其個人單獨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在任何情況下無權主張分割。
(二)雙方婚后個人財產的范圍
上述婚后個人獲得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勞動收入、投資收益、生產經營收益、接受贈與或繼承的收入(贈與人或被繼承人明確表示由夫妻雙方所有的除外)、知識產權收益、婚前個人財產發生的孳息
及增值、因被侵權所獲得的賠償和補償、個人名下不動產拆遷的補償款、個人名下的債權、保險和信托利益、公積金及養老保險賬戶的資金及其他各類財產和收益等。
(三)雙方婚后債務獨立制
1.由于甲乙雙方婚后實行分別財產制,因此,結婚后一方名下所欠債務應視為該方個人債務,由其用個人財產自行承擔。
2.雙方同意婚后共同債務的標準是“共債共簽”,即借款協議或借款合同、借條等借款憑證,均需由雙方簽字,單方簽字所形成的債務視為個人債務。雙方在婚前和婚后各自所產生的債務均由各自獨立承擔,由各自以個人財產償還,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3.雙方承諾,婚后向他人借款時應向債權人書面聲明雙方存在婚前財產約定的事實,告知債權人雙方婚后實行分別財產制,所借款項為一方的個人債務。如因一方未明確告知債權人導致另一方被迫承擔對方債務的,另一方在墊付債務后,可依本約定向借款一方主張歸還。
四、婚后生活費及子女撫養費、老人贍養費
(一)生活費用
為共同生活,甲乙雙方同意每月拿出__萬元存入共同賬戶,為雙方日常共同生活所用,共同賬戶的財產屬于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雙方享有同等的使用權與監督權。
(二)子女撫養
雙方婚后因生育、撫養、教育子女等需要所產生的與子女有關的全部花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根據自己的財產情況自愿承擔。
(三)贍養老人
雙方各自的老人均由其各自履行贍養義務,經對方同意也可以使用共同賬戶中的生活費用贍養老人。
五、婚前及婚后個人財產的權利行使
1.甲乙雙方對其各自所有的婚前個人財產及婚后個人財產,均獨立享有完整的所有權,包括對該財產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權。一方獨立使用、處置其個人財產,包括投資、出租、轉讓、贈與他人等行為,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2.無論婚前還是婚后,雙方使用或處置其個人財產(如投資、出租、轉讓、贈與他人、變賣等)所產生的增值、孳息收益均歸個人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
3.一方處置其個人財產需對方提供配合的,對方有義務積極配合。
六、個人財產不因形態變化而轉為共同財產
甲乙雙方各自的婚前及婚后個人財產,無論將來發生何種形態變化(如一方以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購買了房屋、汽車等),仍歸原所有權人所有,始終為其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至本協議簽訂地___ 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特殊約定
1.結婚后,雙方應本著和諧互諒的原則,協商處理日常開支和子女撫養等問題,日常主要開支由甲方承擔,但雙方均可自由使用一定的個人財產投入夫妻生活,作為互相贈與及支持。
2.本協議的約束力適用于雙方的婚前、婚后、婚姻關系解除;本協議關于各自名下財產及其產生收益的約定、婚后財產分別制(獨立制)的約定作為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或者終止時財產分割的唯一依據。
3.甲乙雙方均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簽定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完全自愿,并已經充分閱讀且理解本協議的全部內容及相關法律后果;本協議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使協議無效或撤銷之情形。
九、附則
1.本協議涉及婚前財產的內容,自雙方簽字后即行發生法律效力。
2.本協議涉及婚后財產約定、婚前財產在婚后產生收益之歸屬等內容,自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由_律師事務所備案一份,三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說明的其他財產的歸屬及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按指印): 乙方(簽字、按指印):
年_月___日 __年___月_日
簽署地點:
婚前財產協議模版4
甲方:________,男,________族,___年___月___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樓_____號,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女,________族,___年___月___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樓_____號,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即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登記結婚。為了避免今后發生財產糾紛,現經雙方充分溝通和確認,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就婚前、婚后涉及到的個人財產與共同財產的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本協議的簽署雙方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權利及訂立本協議的后果,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
雙方在此訂立協議如下:
一、婚前財產
(一)婚前財產概要
1.雙方各自名下的婚前財產在婚后屬于一方個人財產,各方對自身婚前財產享有完整所有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出售、管理、經營、贈與等權利。該權利不因婚姻的締結而受到任何形式的侵害。一方為了履行上述權利須由另一方協助簽署的文件,另一方不得拒絕簽署,但文件的簽署不得對協助方造成任何法律或經濟上的義務或負擔。
2.因各自婚前財產的處分產生的收益由個人享有,各項稅費由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張因個人婚前財產而產生的收益或增值。
3.各方婚前財產因使用而變換財產的表現形式不改變婚前財產所有權的性質;
4.各方以婚前財產或其他個人財產投資于公司或企業,基于該投資所享有的收益歸投資人個人所有。
(二)婚前財產細則
1.房產
(1)以下房產為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①房屋位置:
房產證號:
以上房產的在婚后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價款(包含了婚后產生的增值部分),亦屬于男方個人財產。
(2)以下房產為乙方婚前個人財產:
①房屋位置:
房產證號:
以上房產的在婚后取得的租金等收益,以及出售所得房價款(包含了婚后產生的增值部分),亦屬于女方個人財產。
2.車輛
(1)以下車輛為甲方婚前個人財產
①車輛型號:車牌號:
(2)以下車輛為乙方婚前個人財產
①車輛型號:車牌號:
3.存款及投資理財等財產
雙方約定,各自名下賬戶內的存款投資理財等財產,及其在婚后所得的收益,均屬于各自的個人財產。
4.其他個人財產
①家用電器及電子產品
②家具
③珠寶首飾
④保險
⑤其他財產
二、婚后財產歸屬原則
1.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各自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2.婚后取得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獎金、報酬、其他勞動收入為個人財產,以前述勞動收入投資所得財產或收益、孳息等為個人財產。
3.任何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資,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產、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公司股份、基金理財等財產,均屬于出資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相關財產在婚后產生的虧損或收益,無論是否由本人實際管理或經營,虧損均由各自承擔,收益均歸各自所有。
4.任何一方在婚后接受贈與或繼承所得的財產均為個人財產,亦歸各自所有,無論是否實際分配到各自名下,均不影響個人財產的屬性。各方以婚后贈與或受繼承所得的個人財產進行投資產生的增值、收益等均為個人財產。
5.婚前由一方購買,婚后繼續由雙方共同還貸的不動產,該不動產產權已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屬于該登記方的個人財產。
6.婚后通過他人轉讓取得并登記于一方名下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房產、公司股權及紅利、股票、現金、車輛等財產,歸登記權利人個人所有,因此產生的收益及增值或投資所得也歸個人所有。
各方以婚前財產或其他個人財產購買房產、股票、公司股權、基金、債券、金融產品、黃金或古董等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拋售、變賣產生的收益及增值部分,歸個人所有;或用于儲蓄、出借給他人產生的利息或收益歸個人所有。
8.保險
(1)婚后一方作為投保人購買的保險,屬于投保人的個人財產,離婚后歸投保一方所有。男女雙方互為投被保人的,離婚后應變更投保人或受益人。
(2)婚后為子女所購買的保險,離婚時不予分割,視為對子女的贈與,離婚后的保險費由撫養權人繼續繳納。
(3)婚后用共同財產繳納保險費,離婚前退保的,保險金及紅利應平分。
(4)其他有關保單歸屬的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債權債務
1.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各方以婚前財產或其他個人財產出借他人產生的債權本金及收益,歸個人所有。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未經另一方簽字同意所產生的債務、個人為自己及他人擔保產生的債務、經營個人財產虧損時所產生的債務,均屬于個人債務。除雙方書面簽字認可的共同債務外,各自名下所欠債務由各自償還,互不承擔連帶責任。
4.雙方承諾,在同第三人發生債權債務關系時,應向第三人披露該約定。若因任一方怠于向第三人披露,導致第三人主張其對任何一方的債務為夫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而致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在向第三人履行完償付義務后,受損失一方有權向另一方進行追償并賠償相應損失。
四、共同生活基金的設立
由于雙方的婚前、婚后財產所得主要歸各自所有,為保障婚姻生活的順利進行、應對日常生活開支及雙方所生子女的小孩撫養需要,雙方經過協商,所有的開支由雙方共同承擔設立日常生活基金,由男方出資萬元,女方出資萬元,子女撫養費用的具體承擔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此基金由女方管理,生活及撫養費開支從基金中支付,不足時按出資比例填補。五、其他
1.任何一方因處分其個人財產而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財產所有人自行承擔。
2.若發生婚姻關系解除事實,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張分割婚前財產及婚后屬于各方的個人財產。
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本協議沒有手寫內容,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雖名為“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于子女撫養、婚后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男方: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前財產協議模版5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自愿結婚,并希望對婚前及婚后財產權益進行明確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的范圍及歸屬
(一)甲方婚前財產
房產:
位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室的房產(不動產權證號:______),系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全款 / 貸款方式購買,婚前已支付房款______元,婚后貸款部分由______方承擔(若有)。
歸屬約定
:該房產歸甲方個人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婚后共同償還貸款,甲方同意就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增值額向乙方支付補償,具體計算方式為:(共同還貸金額 &spanide; 總購房款)× 房產現值 ×50%。
車輛:
車牌號為______的______品牌汽車(車架號:______),購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購車款______元由甲方個人支付。
歸屬約定
:該車歸甲方個人所有。
存款及金融資產:
甲方婚前銀行存款共計______元(開戶行:,賬號:);
甲方持有的股票、基金、理財產品等金融資產,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市值共計______元(具體清單見附件)。
歸屬約定
:上述存款及金融資產歸甲方個人所有,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他財產:
甲方婚前個人名下的知識產權、股權、收藏品等(如有),具體詳情見附件《婚前財產清單》。
歸屬約定
:歸甲方個人所有,婚后因該財產產生的收益(如股權分紅、知識產權許可費等)按以下約定處理:____________(可約定歸個人或共同所有)。
(二)乙方婚前財產
房產:
位于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室的房產(不動產權證號:______),系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全款 / 貸款方式購買,婚前已支付房款______元,婚后貸款部分由______方承擔(若有)。
歸屬約定
:該房產歸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婚后共同償還貸款,乙方同意就共同還貸部分及對應增值額向甲方支付補償,具體計算方式為:(共同還貸金額 &spanide; 總購房款)× 房產現值 ×50%。
車輛:
車牌號為______的______品牌汽車(車架號:______),購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購車款______元由乙方個人支付。
歸屬約定
:該車歸乙方個人所有。
存款及金融資產:
乙方婚前銀行存款共計______元(開戶行:,賬號:);
乙方持有的股票、基金、理財產品等金融資產,截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市值共計______元(具體清單見附件)。
歸屬約定
:上述存款及金融資產歸乙方個人所有,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其他財產:
乙方婚前個人名下的首飾、奢侈品、債權等(如有),具體詳情見附件《婚前財產清單》。
歸屬約定
:歸乙方個人所有,婚后無需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二、婚后財產的約定
共同財產范圍:
甲乙雙方婚后取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等,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個人財產范圍:
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只歸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首飾、個人書籍等,價值超過______元的貴重物品需單獨約定);
其他依法應屬個人的財產。
三、債務處理
婚前債務:
甲乙雙方婚前各自所負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購房貸款、信用卡欠款等),由各自承擔償還責任,另一方不承擔連帶清償義務。
婚后債務:
因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所負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一方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由負債方自行承擔,但若債權人能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的除外。
四、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若雙方因感情破裂離婚,財產分割按以下規則處理:
婚前財產按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歸屬,不參與分割;
婚后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處理;
一方存在重大過錯(如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等)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具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或法院判定。
五、其他約定
協議生效時間: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辦理結婚登記之日起生效,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附件效力:
附件《婚前財產清單》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份數與簽署: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 捺?。篲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 捺印):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