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載著發展的希望與可能。為守護集體資產這一“財富根基”,讓土地資源煥發最大活力,助力經濟收入穩步攀升,甲方懷揣大局觀,與乙方達成合作意向,將土地托付其經營。雙方隨后細致商討,圍繞承包期限、土地用途、收益分配等關鍵處精心制定合同,它宛如“行動指南”,引領雙方依規前行,共促土地生金。 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一些有關于承包土地合同書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承包土地合同書 篇1
一、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甲方將地點在_____ 的農田 塊,面積_____畝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承包期20xx年。
四、承包土地用途:種植業。
五、地租價格:每畝每年 斤稻谷。
六、租金交付時間:租金按年支付,于當年12月前按國家收購指導價折算現金,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由甲方承包的土地;
2.監督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處理產品和獲取種植及項目收益;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苗木、設施等相應的補償;
4.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5.乙方可以建設生產設施和管護建筑,允許起苗帶土球,甲方不得阻擾。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轉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時,甲方有權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
3.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除外。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年 乙方: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書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障集體資產,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增加經濟收入,甲方同意將屬于本單位胡椒場的一塊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圍:鎮胡椒場空地面積160畝,具體四至,南至,西至,北至。(見11號、12號、13號圖版所示位置,如圖所示)
二、承包期限:從二0一 二年六月二十日起至20xx年六月十九日止(共十五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年每畝陸拾元計算,每年承包金共玖仟陸佰元。20xx年共計壹拾肆萬肆仟元,乙方要在中標后三天內交足承包款,否則,甲方凍結投標的5000元按金,同時,甲方可以另行發包。
四、其他事項
1、乙方承包土地后只可以經營種植業,不能在土地上經營改變土地現狀的項目,乙方可以將該承包地進行適度的平整,但要保持高出整塊地最低點一米以上,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期滿后要保持土地現狀和現有面積,如數交還甲方。
2、承包地上亂鐘偷種的樹苗由乙方與有關當事人協議處理,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積極給予協助。
3、乙方應保護承包地內群眾祖墳,不得隨意破壞,若因種植毀壞的,由乙方負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在土地承包期間,如有干擾破壞現象,甲方積極派人協助解決。
5、承包期間,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土地轉包給他人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另行發包。
6、承包期內,如因政策變更或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承包土地,則變更或終止合同,甲方按所征用土地面積及使用不足承包年限以原承包標準折算金額退還乙方承包金,若國家給予青苗補償和征地費,則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征地費歸甲方所有。
五、本合同雙方自愿簽訂,應共同嚴格遵守。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方。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20xx年六月六日
承包土地合同書 篇3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屬于甲方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龍山寨林地土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于滎陽市汜水鎮口子村第二村民組龍山寨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共計 畝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積:
北至南至東至 西至 (具體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四、承包價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畝,廢棄宅基地及荒地 畝,合同期限內每年每畝按500斤小麥標準并參照當年的市場平均價格折合人民幣作為土地承包價格。
五、結算方式:
乙方應于每年 月 日前,以現金結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過 日不交承包款的視為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所轉讓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如出現前述問題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和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樹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負責協調,經林業部門批準,以樹木的大小折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給甲方,具體價格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國家對現有林地的八年補助金歸甲方所有,廢棄宅基地上的樹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戶主自行處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體栽的樹木按大小折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賠償后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的樹木及新栽的樹木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內種子、糧食直補、綜合補貼歸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現有的墳墓乙方如需規劃占用,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因規劃占用的墳墓由乙方按照國家賠償標準一次補償遷移費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時,同等條件下,本組村民可優先用工,但是村民不得以高出市場價格提出無理要求,并服從乙方的管理,否則,乙方有權辭退并使用外工,村民不得以堵路、斷水、斷電等強制手段,迫使乙方使用本村村民所提供的原料、人工,如出現前述問題,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甲方村民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費和補償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費用。
(二)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負責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并在用水用電等方面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四)不得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該土地再次流轉或轉包。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按合同約定使用轉讓的土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等相應權利。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不得使土地荒蕪,連續兩年不開發、不種植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造成損失的,
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為方便管理,乙方有權對四周上山小路進行封堵規劃,村民不得破壞,甲方有義務協調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電等設施,甲方應以村委會名義負責協調配合辦理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對實際產生的使用計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標準按時足額繳納費用。
(五)按國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與國家簽訂的合同到期時,如甲方承包權延續,則本合同繼續有效。
(六)若合同期滿甲方不再讓乙方承包或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對該承包區域內的建筑物及其附屬物進行資產清算,清算后的資產歸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應折價給予乙方補償。
十二、合同的轉包 :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二)轉包時乙方應與第三方簽訂轉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三)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十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因此而產生的土地賠償費歸甲方,附屬物賠償費及其它賠償費用歸乙方。
(四)如甲方重復發包流轉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十四、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如國家政策有重大變化或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雙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對產生的損失互不負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所訂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關涉及本合同內容的任何合同、協議等一律作廢,以此合同為準。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有權向滎陽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報送鎮政府主管部門兩份。
甲方: 代表人
村民代表(簽字按手印):
乙方: 代表人
簽證單位(蓋章) 簽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合同書 篇4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發包方:墾利縣勝坨鎮寧家村村民委員會,法定代表人李泉武,該村村主任。 承包方: ,男,19 年 月 日出生,漢族,墾利縣勝坨鎮寧家村村民,現住該村。
第二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
第三條 土地位置和范圍
發包方發包的宗地位于路東干渠以北、南北水泥路以東、原沉砂池承包地以南、原沉砂池承包地以西,共計 畝(見附圖)。
第四條 土地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途為農業種植用地。
第五條 承包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年限自20xx年4月10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第六條 承包費
該宗土地承包費為每年每畝260元,共計 元。
第七條 付款方式
土地承包費以現金分兩次支付,簽訂合同時支付 元余款 元20xx年3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收取承包費。
2、保證所發包的土地無權屬爭議。
3、享有土地所有權。
(二)承包方的權利義務
1、繳納承包費。
2、合理開發利用土地,不得破壞性使用土地。
3、享有土地使用權。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信守承諾,認真履行本合同,若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本著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墾利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承包方種植的農作物,不得超出范圍,不得超占土地。
2、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轉承包他人。
3、如遇國家、集體、油田占地(包括臨時占地)、征用或政策性調整,承包方必須服從,由發包方全權處理,承包方不得阻撓或設置任何障礙,只按國家標準賠償承包方青苗損失,合同自然終止。
4、合同期滿,地上一切附屬物,承包方必須無條件拆除,不作任何賠償。
5、承包方不得在所承包土地內從事違法行為,不得破壞、擾亂油田正常的生產秩序;若發生此類事件,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退回承包費。
6、承包方必須保持原地形、地貌不變或平整,嚴禁亂掘亂挖。
7、承包方不得出賣土方,如發現土方損失,按土方量加倍賠償,并解除合同。
8、在承包方所承包土地范圍內,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撓、影響油田和其他單位、個人的正常施工,由發包方全權處理;若違反,所發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自負,發包方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條款
任何違反上述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承包方違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土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鎮司法所留存一份。
發包方: 墾利縣勝坨鎮 承包方:
寧家村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
20xx年4月10日 20xx年4月10日
承包土地合同書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鄉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并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并歸還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 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承包土地合同書 篇6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甲方采用_______________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元(或實物______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