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乙方承擔甲方專利申請代理事務期間,甲方專有信息的保護至關重要。鑒于此,雙方秉持友好協商的態度,以嚴謹負責的精神擬定此保密協議。協議條款明確且細致,如同堅固的堡壘,嚴密守護甲方的核心機密。雙方將依約而行,確保信息安全無虞,為專利申請工作的順利推進及雙方的長遠合作奠定堅實基礎。 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一些有關于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的內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在乙方為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為了保護涉及的甲方的專有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專有信息所有人:
二、專有信息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和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子版的、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于書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時必須表明“專有”或“秘密”。
(2)對于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專有信息,并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專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專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為保護其自有專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專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許諾使用。
3、乙方應當與能接觸該專有信息的本方員工、代理人等簽訂保密協議,該保密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同樣嚴格。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并被專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專有信息負有嚴格保守秘密的責任。
5、保證機構內部的其他人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觸到的甲方交付給乙方的專有信息。否則,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不得復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專有信息作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責任的例外情況
1、甲方已公開泄露的該專有信息。
2、該專有信息已經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乙方應當事先盡快通知甲方,甲方應明確書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的費用、律師費和所有損失或損害費用及預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違約行為而獲利的,則乙方應將其獲利全部償付給甲方。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甲乙雙方完成本協議約定之事項止。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范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
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
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
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
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秘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
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為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系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說 明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版權局根據《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范》等有關規定共同制定。
2.本合同供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與承租商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主要是指專利、商標、著作權;本合同所稱知識產權標記、標識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包裝上標注的說明知識產權狀況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本合同所稱商品包含商品及服務。
4.本合同內容可以全部采用,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使用。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為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范》(以下簡稱“規范”),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注注冊商標的,乙方應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注冊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2.商品標注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復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并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復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
甲方發現乙方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為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為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并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版權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4
鑒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制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制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愿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后,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個或多個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并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范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國境內從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制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于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后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并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并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并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為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范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于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范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為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后或者本協議終止后持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于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準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采用書面形式,同時采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毀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后成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后,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5
知識產權使用授權協議
甲方(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被授權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生產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專利、商標、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注冊上述名稱,并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 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范圍內使用。
第三條 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并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為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 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后的 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 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1.乙方未能專業為甲方代理產品時;
2.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3.為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制產品時;
4.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為產生時;
5.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系終止時。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 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電話:_______聯系人: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電話:_______聯系人: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等相關規定,甲方、乙方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其依法享有完全知識產權的甲方軟件的全部知識產權無償且無地域限制的轉讓給乙方。
二、甲方軟件知識產權自甲方軟件創作完成之日起即轉至乙方享有。
如轉讓甲方軟件知識產權需要辦理相關登記、備案手續,甲方應協助乙方進行辦理并承擔全部相關費用。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交付全部源程序代碼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
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副本。
三、甲方向乙方保證其所持有的甲方軟件權利狀況真實、合法、有效。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許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軟件。
四、甲方保證甲方軟件為甲方的原創作品,且在任何范圍內未曾自行或授權任何人對甲方軟件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如甲方違反上述保證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同時,乙方亦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保證對甲方軟件享有完全的知識產權,且甲方軟件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規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甲方違反上述保證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同時,乙方亦有權選擇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對甲乙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雙方當事人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一方當事人違約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如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完全享有甲方軟件知識產權的,甲方應一次性全額向乙方退回乙方向甲方頒發的獎金元人民幣,并支付不少于獎金數額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就不足彌補部分,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各方另行協商。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二份。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如有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知識產權保密協議書 篇7
社(以下簡稱甲方)同____郵電(政)局(以下簡稱乙方)商定從______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國內(省內)負責____(雜志名稱)的發行工作。為共同做好出版、發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和“出版日期、期號對照表”外,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的責任
第一條 雜志委托乙方發行后,該雜志名稱、篇幅、刊期、定價、發行范圍、發行辦法等出版情況,按年固定,中途不變(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況需從下半年起變動,甲方應向乙方付變動手續費:發行全國的____元,發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月底前將下年度出版發行情況填寫“報刊出版詳情登記表”送交乙方。
第二條 交刊時間和方式
1.交刊時間和地點:雜志____月____日出版,__天內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驗收,按時交清,不留尾數。脫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當期刊物內刊登啟事或夾條公告讀者,并向乙方結付脫期部分定價總款額__%的延誤損失補償費。由于嚴重脫期出版,給乙方零售造成滯銷損失,甲方應承擔實際損失份數的定價款償付乙方。
2.捆扎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發部門樣本__份。
4.雜志印刷不清、破損、劣裝、脫頁,甲方應負責調換,乙方另收發刊費,無刊調換的,由甲方按全價經乙方向訂戶退款。
5.損耗率:甲方應按當期印數無償加發萬分之__(起碼十份)供乙方補充發運損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內份數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備補,或按短缺數折合成價款,由乙方在結算時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為止。
第三條 甲方應在每期雜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內容
1.出版日期、期號;
2.季度訂閱價、本期零售價;
3.郵發雜志代號;
4.公開發行或限國內發行;
5.出版行政機關登記證號碼;
6.總發行處__郵電(政)局,訂購處各地郵電局(所)。
第四條 雜志臨時增刊,甲方必須在出版前三個月附增刊審批手續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計付勞務費。雜志臨時合刊必須合價,并于出版前三個月通知乙方。
第五條 雜志交乙方發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協商并經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發行系統。除在甲方自己經營的門市部零售外,不自辦或委托其它單位、個人辦理發行業務。但對外地讀者錯過乙方收訂期和在郵發范圍以外的地區,甲方可自辦發行。知識產權合同:雜志郵發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二、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乙方負責雜志的綜合性宣傳并應積極做好收訂和零售工作。對甲方印刷的宣傳材料,乙方分發、張X。
第七條 乙方最遲于雜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訂貨數量。
第八條 及時發運雜志(應于每期雜志收齊____日內發完)。如因乙方責任延誤發運____日以上,乙方按延誤未發份數定價款額的__%償付甲方延誤損失費。
第九條 乙方應準時結付雜志款(于每期雜志送齊后____日內向甲方結清)。
第十條 雜志在運遞過程中,如發生被污損、雨濕、訂戶收不到所訂雜志等情況,乙方負賠償責任。
三、其它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發行費率在本埠訂閱的為雜志定價的__%,本埠零售為定價的__%;外埠發行的為定價的__%,并在結付帳款時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條 因刊價中途變動而提高定價時,對乙方已收部分,漲價差額由甲方負擔,向甲方結算時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價向甲方結算。停刊、減價退款,乙方按退款總額__%計收手續費。
第十三條 雜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時,應向乙方提出正式書面通知,乙方則如下辦理:
1.對尚在出版地待發的雜志立即停發,由甲方負責處理。
2.對已發運的雜志,因通知各地郵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電話、電報費由甲方負擔,停送、停售的雜志由乙方負責處理。
3.對已經投送訂戶和已出售的雜志,乙方一律不負責收回。
4.對撤回停送、停售的雜志,甲方如重印補發,乙方另收一次發行費;不能重印補發的,甲方應刊登啟事公告讀者,乙方不再向訂戶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雜志發行數量和分布地區時,乙方應如實提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每年審訂一次,如雙方無異議,原合同內容繼續有效,但要履行續簽手續(可在原合同上續簽,也可填寫新合同文本)。一方不執行合同規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個月前提出廢止合同,所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共簽__份,除訂立合同雙方各存一份外,分別送各自上級領導機關備案。
____社(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郵電(政)局(蓋章)
負責人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