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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專業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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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專業19篇)
時間:2024-03-04 03:29:02     小編:念青松

一個好的方案應該具備可操作性、可實施性和可評估性,以確保目標的達成。在制定方案時,我們需要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于制定方案的過程和要點,小編給出了一些實用的經驗和建議。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一

為認真落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進一步做好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切實解決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更好地創造有利于廣大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結合教育工作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xx學年度,全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重點,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為核心,以“江蘇省平安校園”創建為抓手,堅持教育與管理并重,堅持治理與建設并舉,強化宣傳教育,強化工作措施,切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科研和生活秩序,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努力營造安全、穩定、文明、健康的教育環境。

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綜治辦、教育、公安、司法、安監、文化、衛生、工商、建設、城管、規劃、通信、交通、團委等部門和單位的分管負責同志參加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負責具體實施,市綜治辦負責協調工作。

各成員單位、各鄉鎮(園、區)也要及時調整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辦事機構和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工作的部署、指導、檢查、協調等工作。

1、徹底整治中小學、幼兒園周邊環境。結合實施“凈化校園文化工程”,徹底整治中小學、幼兒園周邊道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頓周邊違章建筑,查處取締違法經營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和電子出版物經營點、小賣部、飲食店等,強化對周邊流動人口、暫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管理。對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達標準的依法予以取締。

2、加強中小學生法制宣傳教育,特別是道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時排查中小學、幼兒園周邊的交通安全設施,加強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的查處工作,確保校園周邊的道路交通安全。

3、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全面排查中小學、幼兒園內部安全隱患。對所有中小學、幼兒園的各類建筑和水、電、氣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尤其要加強對城鄉結合部、事故多發地區的中小學、幼兒園的檢查,加強對校園危房、老化電氣線路等方面的檢查,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立即處理,限期整改。

4、全面清理整頓不合格辦學機構和教職工隊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幼兒園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辦學資質進行一次普查,對違規設立的各類非法辦學機構一律限期整改,經教育行政部門驗收達到辦學條件和標準后再履行合法辦學手續,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堅決關閉或限期整改,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進行清理,對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堅決調離教師崗位。

5、嚴肅查處侵害中小學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典型案件。對中小學、幼兒園周邊治安狀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查處一批侵害中小學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典型案件,嚴厲打擊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侵害師生安全的流氓團伙和黑惡勢力;逐一梳理近年來發生的針對中小學生、少年兒童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對影響惡劣、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要掛牌督辦,限期偵破,堅決打擊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重點偵破、查處傷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1、動員部署階段(09年9月1日一9月10日):及時動員部署,大力宣傳專項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校校皆知、人人皆知。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構建群防群治的安全工作體系。

2、自查整改階段(09年9月11日-10月20日):各地、各學校對照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進行全面自查,針對存在的隱患,采取整改和保障措施。

3、鄉鎮和部門復查階段(09年10月21日-11月10日):各部門、鄉鎮按照各自職責,在學校自查的基礎上組織復查。對學校承諾已整改的隱患逐一檢查落實,并將自查和復查的情況進行匯總上報市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組織抽查階段(09年11月11日-30日):市組織進行抽查。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部門、鄉鎮和學校責令其重新整改,如學校確有困難的,及時報所屬部門或鄉鎮協調解決。

5、總結整改(09年12月1日-12月15日)。

6、復查抽查(1月-4月):結合常規檢查有選擇性地進行復查,對該項工作進行跟蹤。

7、第二輪自查整改(5月8日-5月30日)。

8、第二輪驗收、年度工作驗收(6月1日-6月20日)。

9、全學年度工作總結(09年7月-8月):對該項工作未到位的部門限期整改,匯總資料、總結、評比、表彰。

各鄉鎮(園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職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處罰到位。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中小學、幼兒園進行檢查、指導,研究協調解決在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安全管理問題。

綜治部門:負責專項整治協調工作。

教育部門:督促中小學、幼兒園全面排查、限期整改校園內部安全隱患;督促學校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制,進一步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學校加強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嚴格執行衛生監督制度、采購索證制度及食品衛生安全月報制度;督促學校加強對門衛的安全保衛意識教育,嚴格門衛檢查、登記制度,禁止一切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全面清理整頓不合格辦學機構和教職工人員,注重加強對維護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安全的社會宣傳教育,充分調動和發揮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全社會自覺關心、積極參與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圍;加強對師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并通過建立心理咨詢室對在校學生的心理問題進行疏導。

公安部門:把偵破侵害中小學生、少年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作為工作重點,嚴防事件發生;合理設置中小學、幼兒園周邊交通信號燈、指示牌、斑馬線等交通安全設施,強化交通安全管理,維護良好交通秩序;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周邊出租屋、流動人口和暫住人口的管理,及時排查各種治安隱患;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周邊地區的治安巡邏,尤其是對易發案的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和重點部位的治安巡邏,嚴密防范各種社會治安問題的發生;加強對接送學生機動車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好對機動車的安全檢查,保持良好的車輛性能,查禁報廢接送學生車輛,確保行駛安全。

司法部門:與教育等部門和學校配合,共同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規范法制副校長的選聘、培訓工作,為廣大師生提供法律咨詢,積極參與調解學校及周邊地區存在的矛盾糾紛。

安監部門:

1、協助教育部門加強各學校的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導。

2、指導和督促學校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

3、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學校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安全問題。

4、根據市政府的授權,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開展學校安全事故調查。

文化部門:依法規范中小學、幼兒園周邊文化娛樂場所,及時查處、取締非法、違規經營的書刊店、音像店、電子游戲經營場所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衛生部門: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及其周邊飲食行業的監督管理和查驗工作,開展經常性的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確保食品安全衛生。

工商部門:加強對學校及周邊無照網吧的查處和食品銷售經營的監管,負責查處取締學校周邊無前置重要條件的無照經營。

建設、規劃、城管部門:依法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周邊市政管理,及時拆除各種違章建筑,查處各種占道經營攤點,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環境的整頓和管理;將治安、消防、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列入學校及城市建設總體規劃。

通信管理部門: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淫穢網站。

交通部門:加強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的查處工作,做好校園周邊的道路安全隱患的整治工作。

共青團組織:加強對青少年的自我保護教育,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積極開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

(一)健全制度,強化組織領導。

l、健全組織領導制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定期征求學校的意見,針對問題,及時組織整治行動,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努力為學校營造良好的教學與生活環境。各學校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及時傳達有關會議精神,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分析工作情況和趨勢,研究治理的重點、難點問題和解決措施,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校長各負其責、學校教師全員參與的良好局面。

2、健全責任追究制度。教育部門要與各學校簽定《教育系統綜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責任狀》,逐步完善檢查督促制度、評比獎勵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協調例會制度。各學校也要與內部各處、室、班、組簽定相應的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教育部門要對責任書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學校,要堅持“一票否決制”原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責任追究,取消學校的一切評優評先資格,力求防患于未然。要將創建“江蘇省平安校園”工作納入年度教育工作綜合考評范圍,確保各類創建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全,確保師生平安。

3、健全維穩工作制度。要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則,努力把矛盾和問題及時化解在基層,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萌芽狀態;要按照重大突發事件處理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和群體,邊處置邊上報,避免事態擴大和矛盾激化;要建立分析預測、事前防范、事初化解、事中處置、信息上報、善后工作等一整套運作機制,做好矛盾化解,有效維護社會持續穩定;要進一步轉變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細致地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變x為下訪,把信訪案件和越級x事件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疏導工作,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二)突出重點,強化專項整治。

l、開展城區學校門前交通秩序專項整治。組織教育、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對城區學校門前交通秩序進行專項整治,鞏固前期整治成果,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2、開展網吧及非法出版物專項整治。組織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門,對網吧、校園書店的非法出版物進行專項整治,遏制在校生“泡吧”現象,凈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環境。

3、開展校園周邊攤點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組織教育、衛生、工商等部門、對校園商店、流動攤點、學校周邊的飲食店食品衛生狀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存在問題的校園商店依法進行整治,對影響學校環境的流動攤點堅決取締。此外,組織公安、教育等部門,對學校周邊出租戶進行專項檢查,徹底排查身份不明人員,消除治安隱患,確保周邊良好的治安環境。

(三)拓展途徑,強化法制教育。

l、以課堂為主渠道,加強學生法制教育。把法制教育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加強對有不良行為學生的教育轉化工作,積極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防止學齡青少年過早流入社會,進一步發揮法制副校長的作用,開展法制講座(每學期上法制課不少于2次),研究探索預防在校生違法犯罪的新途徑和新措施,增強法制教育工作實效。

2、以活動為主要形式,強化學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校園廣播、黑板報等宣傳法律知識和預防犯罪措施,通過演講賽、知識競賽、主題班會等形式,開設“青少年模擬法庭”、“珍愛生命,遠離毒品”、“拒進網吧”和“少年兒童平安行動”等主題教育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提高法制教育工作實效,從根本上降低在校生犯罪率。

3、以“家長學校”為載體,形成法制教育工作合力。采用學校、家庭、社會三方聯動的形式,廣泛開展創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區以及青少年維權崗等系列活動,將法制宣傳教育延伸到每一個社區、家庭,提高家長及社會各界學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制訂工作計劃。各成員單位、鄉鎮(園、區)綜治辦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能,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考核內容,積極幫助解決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幫助學校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止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廣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為構建和諧校園、促進社會和諧作出貢獻。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年正常召開兩次會議,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報工作情況和重要信息。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二

為有效遏制電動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連安辦〔20xx〕63號)和《縣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安辦〔20xx〕24號)精神,按照縣政府5月25日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會議要求,在全縣教育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力爭通過宣傳教育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員經常活動的空間內停放或充電,占用汽車停車庫與汽車混合停放,與相鄰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離。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嚴禁16歲以下學生騎電動自行車,少部分高中學生騎電動自行車上學的停放地點必須符合規定。

(二)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師生要杜絕購買、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一)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電子屏、黑板報、標語、qq群、微信等各類媒體,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廣大師生及家長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通過微信、微博、qq群等平臺向廣大師生及家長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廣大師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時,積極發動廣大師生舉報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規行為。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校園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師生宿舍、食堂餐廳、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積極勸導師生不要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不“飛線”充電。推進電動自行車集中規范停放、充電,督促指導學校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校園保安人員要24小時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縣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訓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發動師生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學校排查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校是組織實施綜合治理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具體負責使用管理方面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校園內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縣教育局將此項工作納入校園安全常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督導檢查。

(二)各校要督促電動自行車車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對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作為校園安全管理重點內容,緊密結合我縣文明城市創建、城市管理、非標三四輪車整治等重點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縣教育局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局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安保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年度安全穩定目標考核。各校要相應成立工作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實施具體措施的落實。

(二)嚴格自查自糾。各校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排查整改,統一規范要求電動自行車的購買、使用、停放、充電。教育局將加強對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要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購買使用、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不斷完善本地電動自行車管理法規和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將電動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保辦313室),每月3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進展情況,12月20日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聯系人:孫超、于班,電話:87800726、87800728,郵箱:xxx@。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三

為貫徹落實縣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綜合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強凌晨2時至5時客運車輛停運服務安全保障和國慶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有效預防國慶、中秋兩節交通事故發生,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以“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為主題,全面落實道路交通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管理部門的主體責任,全面加強“一崗雙責”,進一步提高道路交通服務保障工作,確保國慶、中秋兩節道路交通安全。

1、加強組織領導。街道整治辦牽頭組織安辦、松城派出所,組成國慶、中秋兩節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各社區、村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黨員干部參加整治交通安全各項工作。

2、實施隱患排查。各社區、村組織人員對轄區內道路險段具體情況,停車站(點)規模設施,以及非法載客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含地老鼠)和拚改車,進行全面排查,建立臺帳,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整治方案,及時匯總到街道整治辦。

3、深入宣傳動員。結合隱患排查工作,面對面向群眾講解“兩節”期間交通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的重要性,大力宣傳“兩車”危險性、危害性,勸導群眾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勸阻非法營運車輛者不要從事營運,確保交通安全。

4、實施定崗值守。根據排查結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公共地段和部位,實行定人輪流。對非法載客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含地老鼠)和拚改車,嚴禁上路載客,并實施監管及時拆解,嚴厲打擊。

5、建立應急機制。松城派出所、松城衛生服務中心、街道綜治辦要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并安排進行演練。

1、9月27日到9月30日,各社區、村組織對本轄區的內的旅游點、風景點、寺廟、公共場停車站(點)等交通的的'場所開展全方位排查,并將排查情況報街道整治辦備案。

2、9月30日前,各辦站所、社區、村將國慶、中秋兩節期間交通整治工作小組、定崗值守人員安排名單報街道整治辦備案。

3、“兩節”期間,街道整治領導小組成員在崗帶班,整治辦全天候在崗到位,隨時處理各種情況。民警和巡防隊員24小時值班,保持高度警惕,保證能夠及時出警、出隊。松城衛生服務中心要組織專項醫療藥品,調配醫務人員堅守崗位,以防緊急事件發生。

1、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各辦站所、各社區、村要高度重視國慶、中秋兩節期間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2、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各辦站所、各社區、村要明確職責,周密部署,強化措施,加強配合,發揮廣大黨員、干部、志愿者的作用,一同開展整治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格局。

3、嚴格管理,落實責任。街道紀工委在“兩節”期間組織專項工作督查組,不定時進行抽查,對道路交通排查不徹底、擅離崗位或工作不認真負責的相關單位和個人,按績效考評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四

為進一步加快“電動寧德”建設,培育兩輪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換電新業態,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引導文明出行,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來自 www.cdxkw.cn

解決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銷售、拼改裝、上路行駛和合標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行駛、不按規定通行、闖紅燈、逆向行駛等突出問題,推廣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一)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及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嚴格查處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強制性國家標準要求擅自改裝原廠配件、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將回收車輛配件以舊充新再次出售等行為。對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的,執法部門應依法處置;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要充分發揮市場監管申訴舉報平臺作用,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相關申訴舉報,嚴厲打擊不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侵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維護銷售市場秩序,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二)推動換電自行車新業態。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布局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柜,結合換電業務開展情況,適當在全市范圍增加自行車換電柜數量。發改、自然資源、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門要簡化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柜報建手續;供電公司積極提供電力接入便利支持換電業務。支持地產新能源電池推廣使用,培育發展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換電新業態。通過購車獎補、充電優惠、以舊換新等方式,鼓勵消費者使用新能源電池兩輪新國標換電自行車。

(三)加強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新國標認真查驗電動自行車的腳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以及ccc認證證書、銷售發票等信息,嚴禁為未獲ccc認證車輛登記上牌。對不符合新國標要求的,一律不得注冊登記,并將違規生產、銷售企業和產品情況通報工信、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簡化辦理程序、推行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等方式,為群眾辦理注冊登記提供便利服務。

(四)抓好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大力保障非機動車通行路權,提升非機動車道建設改造標準,明確城市新改建道路非機動車道寬度,確保非機動車道的平整性和延續性。加強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設計,完善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過街設施,設置足夠面積的非機動車過街囤積區,保障和引導非機動車路口規范通行。公安部門要集中整治非機動車逆行、走機動車道、闖紅燈、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城區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電動三輪車違法上路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制售電動自行車假牌套牌和非法改拼裝電動自行車違法犯罪行為。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大對非機動車道上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整治力度,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的出行效率。

(五)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督促村(局)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在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等行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要發動鄉鎮、街道和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管理單位等基層力量,加強防火檢查巡查,對發現電動自行車違法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離;對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責任,并嚴格倒查生產、銷售等環節的責任。

(六)加強電動自行車安全宣傳。要通過媒體、微博、微信、門戶網站、戶外led、手機app等媒介,曝光電動車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違法亂象,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充電知識。要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居民住宅區、出租屋集中區域等場所和快遞、外賣企業及其配送人員,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曝光典型火災案例和交通事故案例,張貼發放標語圖冊,引導群眾和快遞、外賣企業購買并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

(一)宣傳準備階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責任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穩步推進,確保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同時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正面引導、案例宣傳等方式進行全方位、立體式的宣傳教育。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綜合治理實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務、分步推進,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集中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通行、停放、充電和管理違法問題,依法督促整改。

(三)規范管理階段(20xx年1月1日—長期)。

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日常管控,對綜合治理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完善電動自行車銷售、通行、停放、充電等環節的管理制度,鞏固工作成果,建立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長效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把加強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推動綜合治理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要制定操作性強的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抓推進、抓落實、抓效果,確保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協作。各縣(市、區)政府、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責任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建立聯合檢查處理機制,形成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充電等環節的全過程監管。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通行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五

根據《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20xx-20xx年)及20xx年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民發〔20xx〕24號)自治區民政廳《20xx年全區社會救助綜合治理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內民政發〔20xx〕52號)和《關于印發興安盟20xx年社會救助綜合治理重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興民發〔20xx〕93號),結合全市社會救助工作有關情況,特制定20xx年烏蘭浩特市社會救助綜合治理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和自治區十一屆紀委二次全會有關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重大決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持續深入開展社會救助領域突出問題整治。以整治社會救助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化解社會救助領域信訪矛盾為重點,持續整治社會救助領域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堅決糾治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確保社會救助政策全面有效落實。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當前開展社會救助綜合治理的重要意義,切實強化責任擔當,狠抓工作落實,確保社會救助兜住底、都準底、兜好底,切實推進全市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一)全面整改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專項審計發現問題。

1、狠抓臨時救助規范管理。各鎮(園區)、街道辦事處、呼和馬場對照國家、自治區和盟級有關政策要求,進一步優化完善臨時救助政策措施,細化對象類別、優化臨時救助程序,全面落實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分類分檔確定臨時救助標準,切實強化政策供給。要深入開展臨時救助資金給付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救助對象不精準、救助程序不規范、檔案管理粗放、救助時效性不強、資金發放不合規等問題,確保臨時救助公平公正實施。

2、堅決杜絕“政策保”。要全面梳理低保建制以來未經審核確認將特定群體整體納入低保保障有關情況,對符合低保條件的,按照有關要求履行審核確認手續,完善低保檔案;對不再符合低保條件的,及時動態清退保障范圍。不得以行政命令確定低保對象。

3、嚴防重復享受待遇人員。嚴把審核入口關,精準實施社會救助。建立社會救助對象定期交叉比對長效機制,及時糾正同時享受城鄉低保、同時享受低保特困、異地重復納入低保、死亡人員享受低保、同一年度同一事由多次重復享受臨時救助等情況。

4、及時清退收入、財產動態超標人員。采取上下聯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措施,加強低保、特困、臨時救助對象定期核對,規范疑點數據核實處置工作。及時清退收入、財產超標的低保等對象,按規定落實違規領取資金的追繳工作。

5、建立社會救助問題整改長效機制。加強與審計部門溝通,深入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研判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細化完善社會救助政策有關措施,從落實法規政策、完善制度機制等方面推動整改,確保整改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二)切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1、持續做好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保持過渡期內救助兜底政策總體穩定,持續落實低保邊緣家庭重病重殘等特殊群體“單人保”政策,規范、分類實施低保漸退政策、落實就業成本扣減和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不計入家庭收入等政策。開展數據比對、走訪摸排,將符合條件的易返貧致貧人口納入低保、特困救助供養范圍,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確保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2、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機制。要定期與鄉村振興部門進行數據交換,通過數據交叉比對加強對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對經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和突發嚴重困難戶同步開展家庭經濟狀況核算,通過日常監測、重點排查,及時將符合條件人員納入救助和兜底保障范圍。

(三)切實做好受疫情災情影響困難群眾救助工作。

1、督促落實受疫情災情影響困難群眾救助政策。健全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及時掌握轄區內受疫情災情影響群眾生活狀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應對舉措,并抓好落實。加大對因疫因災遇困群眾的救助力度,優化簡化社會救助審核確認程序,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相應救助范圍。加大臨時救助力度,情況緊急的可實行“先行救助”,對受疫情影響外來務工人員、因交通管控暫時滯留人員和戶籍不在本地的基本生活困難人員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要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協調配合,按照部門責任,做好受災人員救助與社會救助政策銜接。

2、持續完善受疫情災情影響困難群眾救助工作措施。各鎮(園區)、街道辦事處、呼和馬場要制定本地區受疫情災情影響困難群眾救助應急預案,根據當地疫情災情情況及時啟動預案。要健全疫情防控期間低保對象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和疫情防控電話抽查詢問告知機制。

(四)規范社會救助信息公示公開工作。

1、嚴格落實社會救助信息公示公開有關政策要求。對社會救助政策要及時進行公示公開,對新申請的社會救助對象初審情況、審核確認情況進行公示,對在享社會救助對象通過門戶網站、蒙速辦app、興安盟低保微服務平臺等進行長期公示,切實加大政策知曉度,確保政策操作規范運行。

2、嚴格規范公示內容。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檢查并整治低保等救助信息公示公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做好救助對象個人信息公示公開工作和個人信息保護,不得公示申請人姓名、家庭成員數量、保障金額、所在地以外的其他信息,不得公示未成年人有關信息。

(五)嚴格落實經辦人員近親屬申請社會救助備案制度。

1、健全完善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嘎查村(居)干部近親屬申請低保等社會救助備案制度。各鎮(園區)、街道辦事處、呼和馬場要規范社會救助經辦人員近親屬備案登記范圍、備案內容、登記備案程序,切實加強社會救助工作監督監管。

2、開展近親屬備案全面檢查。對20xx年以來嘎查村(居)干部、社會救助經辦人員近親屬申請低保等社會救助備案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人情保”、“關系保”、優親厚友等違規納入低保問題。對于鎮、街道(園區)、呼和馬場單獨登記備案的低保等社會救助申請,要全面核查并加強日常監督監管。嚴肅糾治應備案而故意隱瞞不備案、備案后應核查而沒有及時核查的、核查后不符合條件而納入救助范圍等情形,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探索開展社會救助數字監督。

1、加大主動發現力度。堅持線上線下聯動工作機制,通過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民政協理員與工作人員日常走訪摸排等多種途徑,及時發現需要救助幫扶的困難群眾,幫助其申請救助,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救助范圍。

2、開展重點對象比對摸排。按月開展社會救助對象數據交叉比對工作,重點關注脫貧不穩定和邊緣易致貧人口、20xx年以來高額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的低收入人口、20xx年以來新增未納入低保(特困)保障的重度殘疾人(含智力、精神三級殘疾)對象、20xx年以來社會救助信訪對象、“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求助對象、登記失業人員、20xx年以來因新冠肺炎疫情或自然災害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等對象,發現問題及時排查核實,將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相關救助范圍。

3、加強數字監督。每月發放前要加強低保、特困供養和殯葬信息的比對工作,重點監督低保對象重復納入特困供養,以及殯葬信息顯示死亡人員未退出社會救助等,確保精準救助。

(七)集中化解社會救助領域重點信訪案件。

1、健全完善社會救助領域信訪工作機制。加強《信訪工作條例》學習、宣傳、貫徹落實。規范信訪工作流程,完善信訪受理、登記、移交接收、調查核實、答復、結果上報等程序,確保信訪工作合規開展。嚴格落實首接責任制,逐級建立信訪包聯制度,實行責任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信訪案件,提高信訪辦結質量和結案率,減少重復信訪率,提高群眾滿意度。

2、認真處置重點信訪案件。全面梳理20xx年以來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實名反映的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中“人情保”、“關系保”、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違規違紀問題,建立工作臺賬,全面細致梳理,逐一調查核實,確保全部處置完畢。

3、集中化解20xx年重復信訪案件。創新重點信訪案件處置方式,運用“四不兩直”等辦法加大辦理力度。完善信訪事項綜合聯辦機制,加強與信訪部門溝通,強化與專項救助部門協同,實事求是為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堅持政策宣傳與思想教育相結合,加強對纏訪鬧訪人員的政策宣傳。

(八)持續整頓社會救助領域作風問題。

1、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肅查處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中的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臉難看、事難辦等問題,不斷改進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水平。

2、持續規范完善社會救助經辦操作流程。要加大社會救助政策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要認真履行審核把關和監督管理工作職責,樹立嚴實細的工作作風,確保社會救助規范精準。

3、及時受理困難群眾訴求。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已并入興安盟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各鎮(園區)、街道辦事處、呼和馬場民政部門要及時受理困難群眾訴求,及時處置反饋,確保困難群眾第一時間獲得救助。

(一)部署階段(7月7日前)。各鎮(園區)、街道辦事處、呼和馬場要按照方案要求,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綜合治理重點任務,建立工作臺賬,壓實責任,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排查整治階段(7月7日-11月)。堅持問題導向,圍繞“全面整改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專項審計發現問題”等8個重點任務,逐項進行自查自糾,發現問題及時糾治,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確保于8月底前確保整改到位;對需要長期堅持整改的要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加強跟蹤落實、持續推進,切實推動各項重點任務有效落實。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組織開展20xx年社會救助綜合治理工作抽查評估,并根據抽查檢查情況,全面總結社會救助綜合治理工作,形成報告報烏蘭浩特市民政局。有關情況納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績效評價。

為推動社會救助綜合治理工作順利開展,烏蘭浩特市民政局建立按月調度工作機制,各鎮(園區)、街道辦事處、呼和馬場于7月7日前首次上報《烏蘭浩特市20xx年社會救助綜合治理工作臺賬》《烏蘭浩特市20xx年社會救助綜合治理情況統計表》,以后每月7日前填報進展情況。市民政局將適時開展調研督導,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推進緩慢的旗縣市進行通報,保質保量完成綜合治理各項任務。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六

為使學校安全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得到落實,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扎實推進“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現就認真做好二〇一三年學校安全綜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化科學發展觀,以加強學校管理,共建平安和諧校園為重點,牢固樹立安全管理理念,緊緊圍繞保障師生人身、財產安全這一根本目標,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六有”措施,做到力戒僥幸樂觀、力戒疲勞厭戰、力戒形式主義,確保校園安全,為教育的改革發展創造安全、和諧的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全力防范學校重特大事故,減少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確保完成與中心學校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中規定的各項目標。

三、重點工作

(一)強化管理,全面落實崗位安全工作職責

成 員:賈存 孟令云 于海娜 侯振田 張學國

1、認真落實校長負責制。學校校校長是學校安全綜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把學校安全綜治工作擺在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認真落實安全綜合監管職責。分管安全綜治工作的人員要切實履行學校安全綜治工作綜合監管的職責,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抓好安全綜治管理工作基礎工作、專項督查等。

3、認真落實學校管理人員安全工作職責。學校在開學時必須與各班班主任簽訂安全責任書,要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落實管理責任。

4、認真落實教職員工“一崗雙責”制。學校在開學時必須全面落實每一位教職員工崗位安全工作責任,將每項工作、每個環節、每個崗位的安全責任逐項細化像排課那樣分解落實到人,有案可查,做到學生在校期間全程管理、全程服務。

5、認真落實學生監護人的管理責任。要按照《義務教育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與每位學生監護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并以班會、家長會等形式使學生監護人明確學校對學生的安全管理要求:如課間活動要求、學校作息時間、特殊體質學生管理要求、家校聯系方式等),認真落實學生監護人的管理責任。

(二)立足長遠,切實抓好學校安全法制教育

學校要繼續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深入開展學校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1.大力開展學生安全教育。要采取專題講座、主題班會等形式廣泛組

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向學生廣泛宣傳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做到學生安全教育工作有計劃、有內容、有檢查,努力實現“人人學安全、人人懂安全”的工作目標。今年要進一步開展好學生應急自救教育,提高學生自身安全素質,樹立安全意識,熟悉安全知識,掌握安全技能,營造良好的學校安全文化氛圍。

2.深入開展“學生安全教育周”活動。要在總結近年來開展學生安全教育周活動的基礎上,結合教育局、省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新的精神、要求,立足實際,注重實效,聯系各有關職能部門,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作用,利用多種形式,積極營造全社會重視學校安全的氛圍。

3.認真上好安全法制教育課。落實安全、法制課堂教學。每學期,學校聘請法制副校長至少為師生上一堂安全、法制教育課。學校在年度內至少開展兩次師生安全法制考試和逃生自救演練活動,努力提高廣大師生自身安全素質。

(三)求真務實,持續做好學校安全工作

學校要認真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切實抓好學校安全基礎工作。

1、認真落實安全工作“六有”措施。一是要有警鐘長鳴的安全工作意識,二是要有切實可行的安全工作制度,三是要有認真負責的安全工作人員,四是要有明白無誤的安全工作重點,五是要有穩定可靠的安全工作保障,六是要有頂格逗硬的安全工作查處。

2、認真執行安全工作“三個原則”。(1)文件簽收原則。中心學校

下發的安全方面的文件、通知等必須及時下載并送到校長、分管安全的副校長簽收,抓落實,并裝訂成冊。(2)當事人簽字原則。排查的安全隱患必須由當事人簽字負責,并及時落實學校整改方案。(3)投入到位原則。從2015年起,在每學期初預算中必須安排整治安全隱患專項經費。

學校綜治辦和年級組責任人的主要責任為

1、加強防范。及時清除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隱患;積極疏導,調解各種矛盾和糾紛;建立內部安全防范制度和群防群治機制;責任落實到人。

2、加強教育。把育人的任務放在學校工作的首位,加強對教職工、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加強對學生日常行為的教育和管理,加強學生自防自護、遵紀守法的安全教育,加強對校園秩序的管理。組織專門力量做好后進生的轉化工作,建立起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的教育網絡,有效地預防學生違法犯罪。3、按要求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防范制度,推行目標管理,實行綜合治理責任制。

4、學校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2015.3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教學安全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1、續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爭創平安校園。

2、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學校周邊治安環境整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使師生對學校及周邊環境滿意率達98%以上。

3、深入開展法制、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自我保護能力,預防和減少學生違法犯罪,將在校生的違法犯罪率保持為零。

4、加大對重要崗位人員的管理力度,全面落實各項治安防范措施,不發生重特大事故、惡性案件、群體性上訪事件。

二、工作重點

1、繼續開展好“除隱患、保平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確保消防器材齊全有效、應急疏散通道暢通。學校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和安全工作督查小組要經常對學校及周邊進行檢查,并及時整治不安全隱患(每周至少一次)。確保各項管理制度落到實處。

2、加強學校治安防控,確保校園的安全。值班、值宿人員要落實好責任,嚴格執行校門出入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外來人員的盤查與登記。學校安全領導要精心工作,進一步完善學校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類安全措施,禁止師生員工帶火種進入校園,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應急疏散通道確保暢通,消防器材確保完好有效。校領導對值班情況進行突擊檢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

3、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和法制建設,嚴防教職工和在校生違法犯罪。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分析研究新形勢、新環境下學生思想和行為活動規律,探討預防青少年犯罪的辦法。加強人民內部矛盾的調處,努力將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不發生越級上訪和“民轉刑”案件。

4、加強重點部位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管理,杜絕惡性案件的發生。學校必須在原有防范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防范措施,學校實驗室和圖書室等要配齊防盜、防火設施,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查堵漏洞,確保安全。

5、加強外來人員的管理,切實做到人員來歷清,身份明確,嚴防不法分子流入。做到定期排查及時上報。

6、加強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與使用,嚴格落實管理制度,切實做到賬物相符,確保不丟失不外流。

三、具體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學校把安全與穩定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層層簽訂責任書,責任落實到人。堅持每周一次的綜合工作例會制度,定期研究分析綜治工作的形勢和任務,因校制宜,因人而異,科學決斷。

2、加大投入,推進平安創建。學校多渠道籌措資金,精心設計,合理布局,盡早將校園不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在抓好“技防、物防”的同時更要抓好“人防”。

3、加強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衛生食品安全、防火安全、一氧化碳中毒的科普知識的宣傳。嚴禁學生在校、在家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從而提高學生安全自我保護能力。

4、鞏固整治成果,實行長效管理。上半年學校大力開展了治理校園周邊環境活動,成效顯著。下半年學校將繼續抓住關鍵環節,做到環環緊扣,鞏固并擴大集中整治的成果,在長效管理上取得突破。

5、嚴格執行報告制度,保持信息暢通,遇有事故案情,要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向教育局、公安部門報告,堅決杜絕遲報、漏報、隱匿不報現象,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主動與轄區派出所溝通聯系,經常通報情況,促進警校共建,真正做到學校治安狀況領導放心、師生滿意、人民群眾滿意。

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學校要以對師生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保證安全、保持穩定,為民族教育的改革與發展續寫新的篇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2015年3月

黃泥河鎮第一小學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方案

(2015年度)

為進一步貫徹市教育局關于維護社會穩定和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指示精神,全面部署《敦化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點》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綜合治理工作,優化育人環境,促進教育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構建平安和諧校園。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黃泥河鎮第一小學2015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部署《敦化市教育局2015年工作要點》通知要求,以“做好學校治安及保護全體師生安全”為目標,以“保障校園安全”為主線,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為重點,進一步強化校園安全及其周邊環境治理工作,增強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健全各項安全應急預案,強化法律教育,保持穩定大局,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通過上下共同努力,為學校創設一個良好的育人環境,為師生創設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二、工作目標:

或政治穩定的重大事件、無重大傷亡及傷害事故、無重大火災隱患及火災事故、無責任交通事故、無集體食物中毒事故及無傳染性疾病流行事故、無人員違法犯罪案件發生。進一步加強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積極探索學校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實做好學校的綜治工作,建立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園環境。同時,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減少師生違法違紀現象。為學校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創建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三、學校成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 長:遲慶麗、宋立平

副組長:汪春麗

成 員:李 波、徐國臣、李海燕、高明芝、

李娜麗、張 鵬、盛玉文、劉玉發 領導組織機構職責:

1、研究貫徹黨和國家關于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分析研究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管理中的突出問題,部署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推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

3、研究、制定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治理的重大決策,積極配合上級相關部門開展的集中整治和專項治理。

4、檢查、督促、指導校內各部門落實學校及周邊治安管理的各項同措施,形成多方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5、總結、推廣工作的先進經驗,樹立、表彰先進典型,推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深開展。

2

6、時時對校園及周邊治安問題進行巡視對出現的問題進行整治或上報配合學校整治。

領導組織機構分工:

1、組長負責全局工作,對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2、汪春麗負責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全面工作, 及時與派出所、轄區綜治辦和教育局聯絡。

3、李 波:負責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安全工作

4、高明芝:負責有關學校的師訓活動和教學活動安全工作

5、李海燕:負責學生安全教育,組織師生開展安全知識、法制教育活動;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教育。

6、徐國臣:負責學校房屋、圍墻、線路、消防設施及專業教室、財務室、庫房等重點部位檢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7、李娜麗:負責食堂工作,防止引起學生食物中毒發生。

8、張鵬:負責安全具體工作的開展,制定各項安全方案、預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學校內外部的安全保衛。

9、盛玉文:負責學生衛生檢查和學生衛生保健工作,防止引起學生食物中毒和流行性疾病的發生。

10、劉玉發:負責學校周邊治安安全工作,并協調轄區派出所做好學校周邊治安環境治理。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汪春麗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全面工作。

四、主要工作任務及措施

3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各部門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指示精神,認真制定切合我校實際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方案,把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學校工作重點,確保學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3、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學校要牢固樹立穩定第一的責任意識,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納入工作重點,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定期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健全信息網絡,及時全面掌握師生動態、校園周邊社會環境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解決,切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校內、化解在于狀態,全力維護學校的穩定。

4、大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風建設,全面提高教師的師德水平,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5、加大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力度。

學校要通過心理健康課,強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教育、矯治和挽救。大力實施“關愛”工程,加強對孤兒、“留守兒童”的關愛和扶住以及管理。要嚴厲打擊和查處侵害青少年的違法犯罪活動,凈化青少年成長環境,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預防和遏制青少年違法犯罪,使學校學生違法犯罪率為“零”。

6、深入推進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綜合治理。

學校要繼續加強與綜治、公安、司法、文化、工商等有關部門的聯動,認真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的成效治理工作,建立良好校園及周邊環境治理工作機制,全面落實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全力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充分發揮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組織機構的作用,從整治工作、提高效能出發,加強化解、處置學校及周邊的社會矛盾和糾紛工作,完善排查、疏導、調處機制。嚴厲杜絕“黃、賭、毒”進入校園,促進學校治安明顯進步,樹立健康文明的校園風尚,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7、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消防安全教育、防溺水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禁毒教育等納入學校教育教學活動中,充分利用綜合實踐課等時間進行課堂教育,組織師生開展“4.17防火宣傳日”、“5.12防災減災日”、“反邪教警示教育”、“6.26禁毒日和禁毒宣傳月”、 “新學期安全第一課”、“3.28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4.28和12.2全國交通安全宣傳日”、“綜合治理、安全宣傳月”、“119消防宣傳日”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結合實際,開展一些有特色的、形式多樣活動的以提高學生自護、自救、防災、逃生能力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演練活動。大力實施第二課堂法制宣傳教育,廣泛開展法制知識競賽、法制手抄報、法制繪畫展等活動,切實加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水平。

8、落實“一崗雙責”,建立安全工作長效機制。

學校要全面實施“一崗雙責”制,進一步強化即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責任。“一崗雙責”既一個具體工作崗位兼有本質工作職責和綜治安全工作職責。學校要認真制定不同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責任書,充分體現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處理,誰有責,全員管理,層層簽到簽到形成全員參與,全全面管理,層層聯動的安全管理、綜治工作體系。

五、工作要求

1、深化認識,落實綜治工作責任。

入一線,親自指揮、親自部署,認真加以解決。要建立健全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的長期工作目標責任制,建立工作檔案,細化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完成時限、獎懲措施,并強化督促檢查,切實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學校的重要工作,按照上級工作部署,結合學校實際,簽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與全局工作統一安排、統一考核、明確責任、層層落實,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列入學校工作重點,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2、強化措施,健全綜治工作常規。

為了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學校繼續實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評估制度,通過實地檢查與查檔,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于年底前認真進行總結。進一步健全綜治和校園安全檢查等制度,強化學校主要領導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和學校分管領導的直接責任人意識。舉辦知識培訓,全面提升全校教職工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水平。進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穩定工作機制,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努力把矛盾和問題及時化解在基層,把不穩定因素解決在萌芽狀態。要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納入經常化、規范化的軌道,建立預警和應急機制,完善處置突發事件的預案。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對突發事件和群體事件,要及時處置、及時上報。

3、創新舉措,積極創建“平安校園”。

學校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平安校園”創建的各項工作逐項分解,落實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強化措施,進一步加強薄弱環節的.

工作,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有機結合的防范體系,嚴格外來人員登記制度,確保校園平安,師生安寧。要充分發揮中小學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的作用,通過校園網、宣傳欄、團隊活動等多種宣傳渠道,定期組織開展活動。進一步加強對廣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維權教育,增強學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生對社會不良現象的免疫力。進一步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幫助學生增強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努力預防和減少在校學生的違法犯罪。建立經常性對學生心理狀況摸底排查機制,充分發揮學校少先隊和心理疏導室作用,加強對學生的心理疏導,杜絕事故苗頭和影響社會治安及學校安全的事件發生。

4.齊抓共管,營造良好育人環境。

學校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繼續深入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專項整治行動,齊抓共管,營造良好育人環境。要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和周邊治安方面出現的新問題,大力加強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預防、發現、控制和處置能力,協調當地相關部門,努力消除學校及周邊各種不安全隱患。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強化學校內部管理,把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嚴格科學的管理結合起來,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長效工作機制。要確保校內及周邊地區秩序良好、健康文明,全校年度內無嚴重治安問題發生。

2015年2月18日

黃泥河鎮第一小學

2015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安排 一月份:

1、做好2012年度學校“綜治及平安創建”工作總結;

2、擬定2015年度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方案。 二月份:

1、制定2015年度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方案;

2、開學初學校安全大排查,上報學校安全隱患和學校周邊環境整治有關情況;

3、開學初安全教育第一課;

4、學校與年級安全責任人、班主任、科任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

5、學校下發《告學生家長書》,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6、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上報。

三月份:

1、開展春季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日”、防災應急演練活動;

2、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3、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上報。

四月份:

1、進行安全知識、法制教育講座,對校園周邊交通安全進行一次聯合整治行動;

2、對校舍進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檢查;

3、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上報。

五月份:

1、聯合有關部門對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進行一次聯合整治行動;

2、開展“防災減災日”教育活動;

3、學期中學校安全大排查,上報學校安全隱患和學校周邊環境整治有關情況;

4、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上報。

六月份:

1、開展“反邪教警示教育”、“禁毒日和禁毒宣傳月”教育;

2、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3、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上報。

七、八月份:

1、聯合衛生部門對校園周邊衛生環境環境進行聯合;

2、對學生進行暑期安全教育,學校下發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家校配合做好暑假學生安全教育。

3、學期末學校安全大排查,上報學校安全隱患和學校周邊環境整治有關情況;

4、安全領導小組不定期對學校及周邊環境進行安全巡查。

5、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上報。

九月份:

1、邀請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上一堂法制教育課;

2、新生安全知識、法制教育;

4、開展秋季安全教育與應急演練活動;

5、學期前學校安全大排查,上報學校安全隱患和學校周邊環境整治有關情況;

6、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上報。

十月份:

1、聯合公安部門對校園周邊治安環境進行聯合整治;

2、開展國慶主題教育活動活動;

3、學期中學校安全大排查,上報學校安全隱患和學校周邊環境整治有關情況;

4、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上報。

十一月份:

1、入冬前對校舍、校園進行安全大排查。

2、聯合公安消防部門對學校及周邊環境進行聯合整治;

3、開展冬季防火、防煤氣中毒、防冰雪等安全教育;

4、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上報。

十二月份:

1、做好2015年終工作回顧與總結;

2、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

3、迎接敦化市安全、綜治、平安創建等工作檢查評估;

4、學期末學校安全大排查,上報學校安全隱患和學校周邊環境整治有關情況;

5、安全隱患排查、矛盾糾紛排查工作上報。

方案一:太吉河鎮中心

為了扎實推進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不斷提高校園安全防范能力,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教育大局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各級穩定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理念,緊緊圍繞學校中心工作,進一步落實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構筑防、管、控一體化的治安格局。

二、實現四無工作目標,即:無校園內刑事案件,無重大群體性事件,無引發慌恐的社會治安案件,無師生傷害事故。努力探索學校綜合治理和安全穩控的新路子、新經驗,逐步實現學校綜合治理和安全穩控制度化、規范化,建立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綜治責任三大體系,為學校創建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環境。

三、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一)成立太吉河鎮中心小學綜治穩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上官忠軍(副鎮長)

副組長:陶成才(派出所所長)

柴棋(交-警中隊隊長)

操勇(中心小學校長)

成員:(工商所所長)

張忠富(衛生院院長)

陳大財(司法所所長)

劉秀琴(畢家灣村村委會主任)

晏根才(中心小學副校長)

中心小學校委會成員,村校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晏根才同志兼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各成員工作職責。

1、組長和副組長對全鎮小學及周邊綜治及維穩工作負總責,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相關工作。

2、各村完小校長負責本校及所轄初小綜治維穩工作,認真排查本片(校)師生之間、教師之間、學生之間和學校與周邊群眾之間有無矛盾糾紛,及時化解矛盾,消除安全隱患。

3、公安派出所職責。

1、摸清全鎮刑滿釋放人員等有既往違法犯罪行為人員底子并做好監控工作,及時處理鎮區范圍內的打架斗毆以及違法犯罪案件,協助各村摸清精神病患者和有暴-力傾向的高危人群底子,并嚴格監控。

2、做好校園保安的培訓、管理工作。

3、做好治安環境的整治、巡查,學校受騷擾時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嚴厲打擊不法分子違法活動。

4、嚴查校園周邊聚眾賭博事件和黑網吧。

5、做好全鎮學校周邊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

6、做好學校師生的安全、法制專題教育活動。

7、安排民-警協助學校做好學生上下學、尤其是周五放學、周日上學時段的安全防控。

4、交-警中隊職責。

1、負責落實交通安全各項規定,嚴查農用車、無照車輛搭載學生和一摩多載、黑車拉載學生、客車超載學生現象。

2、學生上學、放學期間在學校路口及周邊公路進行巡查,嚴厲打擊過往車輛超速、超載現象,協助各校管理好學生上、下學安全。

3、做好學校師生法制、交通安全教育。

4、在學校學生出入路口設立警示牌。

5、工商所職責。

1、具體負責校園周邊小賣部、流動攤點、飯店食品檢查工作,嚴禁三無食品和垃圾食品出售給學生。

2、依法取締黑網吧。

6、衛生員職責。

1、做好校園及周邊食堂衛生檢查、查處工作。

2、指導、協助學校做好衛生防疫、消毒工作,杜絕各種傳染病在校滋生和蔓延。

3、做好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健康體檢工作。

4、做好高危人群的心理疏導工作和學校健康教育工作。

7、中心小學職責。

1、做好各村小安全檢查、督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負責所轄學校落實門禁制度、家長接送制度。

3、協助各村委會、公安派出所做好高危人群的摸排、監控工作。

4、做好學生在校常規安全管理教育工作,嚴格落實學校門禁制度、家長接送學生制度、安全三個一制度和學生安全應急演練制度。

5、建立家校聯防安全管理體制,下發《安全告家長書》,與學生家長簽訂各種《安全責任書》,明確家長安全職責。

6、學生在校反常現象要及時反饋家長。

7、做好校園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嚴防食品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發生。

8、畢家灣村委會職責。

1、摸清本村精神病患者和有暴-力傾向的高危人群底子,并嚴格監控。

2、做好屬地學校治安保護工作。

3、對學生家長及周圍群眾進行愛校護校教育。

4、及時化解本村范圍內的各類矛盾糾紛,尤其是村民與學校之間的矛盾糾紛,防止出現上訪或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5、督導學生家長按時接送孩子上下學。

6、做好節假日學生在家安全監控工作,嚴禁學生私自下河洗澡。

7、保護、管理、監督好學校水源。

協助公安機關及時處理本村范圍內的打架斗毆以及違法犯罪案件。

9、辦公室主任責任相關臺賬、信息、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四、幾點要求

1、抓好學校綜治穩控工作,不僅是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需要,而且是保一方社會和政治穩定的大事。相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要從講政治、促發展穩定的高度,把學校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扎實按排,狠抓落實。

2、堅持教育為先、預防為主、多方聯動、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為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提供保障。

追究制度,群防群治,著力改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預防違法犯罪案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4、建立學校安全聯系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情況,交流信息,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研究解決問題的對策與措施。

方案二:龍川縣黃布鎮小學及幼兒園綜治維穩工作方案

應市發《關于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緊急通知》及5月4日縣召開的學校綜治維穩工作指示精神,為保護我鎮小學及幼兒園廣大師生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特制訂綜治維穩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黃布鎮小學及幼兒園綜治維穩工作領導小組

5月5日,我鎮召開了各校長、園長會議,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學校安全防范的緊急通知》及縣會議精神,成立綜治維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黃培常

副組長:鄧秋權 黃志輝

成 員: 張東生 黃輝明 梁 敏 張海平 黃日賢

曾碧偉 鄧海強 黃泉林 方奕天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教研中心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黃志輝 電話:1382788xx-xx

辦公室副主任:張東生 電話:13829xx-xx

二、綜治維穩工作措施

1、各校及各園相應成立綜治維穩工作領導小組,指定一名學校領導為綜治維穩工作負責人。

2、各校及各園懸掛綜治維穩工作標語,出版黑板報,深入宣傳。

3、加強安全防范,維護師生的生命安全。各校及各園要吸取幾起安全事故的教訓,切實加強教師輪值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外來人員準入登記制度,了解陌生人進校的意圖和動機,防止無業人員、精神病患者、來歷不明人員等進入校內;要切實加強校園特別是教學樓巡邏檢查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教研中心。

4、各校及各園要切實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從即日起,立即對校園及周邊安全進行地毯式排查。邊排查,邊整治,徹底消除校內及周邊安全管理的盲區、死角。因各種原因暫時無法整改的,要及時報告教研中心或當地村委,請求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各校及各園要主動加強與公安、司法、安監、衛生、工商等部門的配合,爭取對校內安全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5、各校及各園要建立健全校內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長效機制。

6、各校及各園要把綜治維穩工作當學校工作的首要任務。利用晨會、班隊課進行宣傳教育,請派出所、司法人員為學生重點講對地震、火災、防洪、搶劫等突發性災難的應急處理,增強學生、兒童自我防護意識。

7、切實加強校園安防建設。各校及各園要盡快建立健全人防、技防、物防三結合安全防范體系,中心小學要盡快開展校園安防建設,爭取期末在校門口和校內重要場所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同時,各校及各園與派出所要緊密聯系,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派出所能夠快速反應,迅速行動。

8、各幼兒園必須加強教師輪值,強化校車、周邊環境及食品衛生管理。

9、切實落實校園安全管理責任。各校各園要認真落實校園安全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和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凡是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確保校園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三、綜治維穩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維穩第一。

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迫切需要,是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必然要求,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的穩定是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保證。各校各園要從維護穩定、促進發展的高度來認識,從創造良好育人環境的認識出發,從教育自身的特點和實際出發,把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放要第一。

2、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各校各園要結合本校的實際,樹立平安的觀念,按照確保穩定、安全的要求,對帶有普遍性的熱點問題予以高度重視,統籌考慮,既要全面抓,更要結合實際突出重點抓。

3、立足經常,重在落實。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是一項長期性的任務,需要長期抓,經常抓,既要有長期的計劃,又要有短期的安排。各校各園要把這項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來抓,通過多種手段,把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務求實效。

4、加強宣傳,營造氛圍。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是造福師生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需要廣大師生共同參與的一項重要工作。要通過多種形式的廣泛宣傳,激發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努力營造人人關心、人人支持、人人參與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的濃厚氛圍。

方案三:流澗小學安全綜治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治安安全工作,杜絕校園治安案件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建設平安和諧校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山西省學校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中央、省、市、區、鎮綜治維穩工作專題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央、省、市、區、鎮綜治維穩工作專題會議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協調配合鎮黨委政府、鎮職能部門徹底解決當前影響我校治安安全管理的突出問題,遏制校園惡性傷害案件發生,為創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總體目標:

1、堅決遏制學校師生傷害事件,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學校長治久安;

2、著力解決學校及周邊的治安問題,整治存在治安隱患的校園周邊環境;

3、進一步加強師生的道德和法制宣傳教育。認真開展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教育活動,達到教育為先、防范在前的工作要求。

4、大力開展平安學校創建活動,以此次集中整治為契機,將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綜合治理納入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把學校建設成為安全文明示范單位,讓學生及家長滿意,讓領導、社會各界放心。

5、進一步落實學校內部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學校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通過此次專項整治行動,使學生法治安全意識得到增強,學校周邊環境得到改善,青少年違

法犯罪現象得到遏制,學校校風校紀得到根本好轉。

三、安全維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馬紅生(校長)

成 員:班主任 任課老師 門衛 保安

四、整治范圍及重點:

整治范圍:學校、幼兒園及周邊環境

整治重點:

1、全面排查校園內打架斗毆、偷、盜、搶、以大欺小等危害校園治安的安全隱患。

2、排查校園周邊治安安全的不安定因素,上報、請求區教育局、北格鎮黨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協助化解。

3、凈化學校周邊地區治安環境,清理違法經營的文化娛樂場所和違法攤點,上報、請求區教育局、北格鎮黨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取締,嚴厲整治校門內外車輛亂停亂放行為。

4、學校建立治安安全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構建完善安全責任網絡,細化落實各級各人安全責任。

5、加強安保隊伍建設,充實安保力量,增設安保設施。

6、定期召開家長會,邀請民-警配合對學生、家長進行法制安全教育,明確學校與家長的安全管理責任。

五、整治措施:

1、召開師生大會傳達流澗學校安全綜治穩定會議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2、學校召開好三個會議,一是全體教師會,使老師明確學校的《學校安全綜治穩定工作的實施方案》;二是由班主任分班召開家長會,使家長懂得孩子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明白自己的職責,配合學校的工作;三是班主任召開法制安全主題班會,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知識的教育,懂得保護自己。

3、充實安保力量,強化安保工作。

(1)按規定配齊達標保安人員、保安器械及服裝。明確保安職責,建立無事故獎勵機制。

導匯報情況。

(3)嚴格執行外來人員出示身份證、請示登記準入制度,隨時關注、揣摩外來陌生人員精神神態及動機,做好應急準備。

(4)校園實施封閉式管理,通學生上、放學憑胸卡入、出校門,平時學生必須出示班主任準假條,登記后尚可離校。控制時段,嚴防無業人員、精神病患者、流竄人員闖進入校內。

(5)安裝視頻監控報警裝置,監控情況,作好記錄。

4、做好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建好校舍檔案。

5、協調鎮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6、教師較上課時間提前30分鐘到崗,村校有學生到校前老師必須到校。值周老師起床鈴響之前必須到崗,輪流巡查校園情況。學生午休,值周教師至少有一人在宿舍樓值班。值周教師晚上10點才能離崗下班。

7、學生上、放學時,值班門衛、保安、值周教師和值周領導要到校值班巡查,安全執勤教師按時到崗。

8、強化班主任安全管理職責。

(1)班主任必須落實六到位工作制。

(2)班主任每周至少對學生進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有教案。抓好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每位學生要自覺地寫內容為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回家,不私自下河、塘、堰、庫、池等洗澡、不進網吧的保證書。

(3)班主任充分利用家校通保持與家長的信息暢通,隨時向家長匯報學生的情況,交流對學生的管理。

(4)班主任對問題學生進行摸底建檔,制定幫教措施,進行心理疏導。

(5)班主任對問題家長要心中有數,多與他們進行溝通,使他們了解老師,理解老師、支持老師,達到共識,產生共鳴。

(6)班主任寫班級綜治穩定承諾書,切實擔當起本班的安全教育管理的責任。

9、德育處強化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開展豐富多彩的娛樂、教育活動,把學生的精力引導正道上來。

極性。對問題教師進行摸底,多于他們交心,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幫助他們正確認識自己,正確對待他人。

11、加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1)使學生懂得飲食衛生的安全常識,養成不吃零食或少吃零食的良好行為習慣;

(3)定時或不定時對食堂進行食品質量、衛生,環境衛生、消毒督查,杜絕剩飯剩菜賣給師生。

為扎實推進校綜合治理工作,切實解決我校當前影響安全穩定的突出問題,積極推動學校教育改革和發展,努力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保證我校教育持續、協調、健康、快速發展,特制定2015年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 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上級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和創安工作意見的精神,以保一方平安為目的,以創建“平安學校”為載體,積極推進依法治校的進程,緊緊圍繞學校中心工作,進一步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領導責任制,積極開展普法教育,著力提高教職工和學生的法制意識和守法觀念,加強治安管理和防范,預防為主、打防結合,搞好安全文明活動,做好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為學校創造安定的環境,鞏固我校綜治穩定成果。

二、工作目標:

實現“五無”工作目標,即:無校園內刑事案件,無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后果的重大群體性事件,無造成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政治穩定的重大事件,無引發系統恐慌的重特大惡性案件或社會治安案件,無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師生傷害事故,努力探索學校綜合治理和創安工作的新路子、新經驗,逐步實現學校綜合治理和創安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著力構筑矛盾化解、治安防控、綜治責任三大體系,為學校教育改革和發展創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

三、主要工作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綜治工作

(1)、認真落實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綜治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各處室要充分認識綜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覺承擔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切實做好本校和本處室的綜合治理工作。要進一步明確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將綜合治理工作列入學校各處室的重要議事日程,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努力形成全體教職工參與綜合治理工作的良好局面,為學校教育改革與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方針,把矛盾調處的重點放在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可能轉化為刑事案件的矛盾糾紛上,依法妥善地處置群體性事件,確保學校不發生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最大限度地確保社會穩定。學校要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工作,掌握第一手資料,發現傾向性苗頭及時報校長辦公室。要暢通信息報送渠道,凡發現教師家長上訪、、火災、重大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嚴重疫情以及群體鬧-事等,在最短時間里報告校長室。

2、強化社會治安防控機制,落實各項治安防范措施

要加強校園治安防范工作,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堅持“預防為主,整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嚴格管理措施。

(1)、增強治安保衛力量。各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成立了由校長任組長,學校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健全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相應保障制度。

(2)、提高技防水平。學校各處室要切實將人防、物防和技防三者有效結合起來。將高檔物品存放好,特別要加強對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偷盜事件的發生,要加強對財務室、微機房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

(3)、整治校園及校園周邊治安環境。要加強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環境的綜合治理,依靠公安、文化等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防止網吧和淫穢書刊對少年兒童的侵害,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努力形成關心少年兒童健康成長、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良好氛圍。要發揮政教主任的作用,切實加強對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日常行為規范教育,增強法律意識。要充分發揮班主任和少先隊組織的作用,抓好學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要認真總結校園和周邊治安環境整治的經驗,積極探索綜合治理的工作方法,建立保持學校校園和周邊良好治安環境的長效管理機制,努力為師生員工創造良好的學習和工作環境。

源必須符合衛生標準和規范,應急處置設備必須齊備,確保安全有效。學校要在節假日建立值班制度,同時向家長發出有關安全的公開信,學校的值班安排及時上報農場綜治辦公室。

(5)、加大創建力度,爭創“平安校園”。進一步提高“平安校園”創建工作的重要意義的認識,要根據上級部門的精神,組織師生參與形式多樣的創建活動,形成學校主要領導負責,相關處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全校師生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大力加強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預防、發現、控制和處置能力,切實加大“平安校園”的創建力度。

3、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杜絕在校學生違法犯罪。

學校各部門要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長、德育基地等教育資源,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生法制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方面的教育和引導作用。

(1)、繼續加強師生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強化自護教育。要大力加強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強學生法制觀念,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要把預防青少年學生犯罪教育納入學校法制教育計劃,做到教學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要加強與法制副校長的聯系,每學期請法制副校長開展法制講座,并利用校園廣播、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法制知識和預防犯罪常識,增強學生法制觀念和自我教育、自我保護能力,使法制、預防犯罪教育活動真正收到實效。對學生進行法律啟蒙教育和自護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自我約束、自我保護能力。做好“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宣傳教育活動。進一步規范學校、師生的行為,切實杜絕教職工違紀違法行為,不斷提高師生的思想政治素質、法制觀念、政策水平、道德水準,在社會上樹立教師良好的形象。

(2)、深入開展“熱愛生命、珍惜時光、拒絕網吧、做文明學生”系列主題教育活動。

(3)、加強安全警示教育和防范活動。要經常開展各種適合不同層次學生的安全教育活動,豐富學生安全知識,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培養學生自護自救的能力。要經常開展“防火、防盜、防中毒、防爆炸、防誘發不穩定因素”的“五防”教育活動。加強對學校重點部位的管理和治安防范,嚴格重大節日和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4)、加強思想后進生的幫扶工作。要建立健全學校德育工作網絡,不斷完善學校德育工作考評方案,改進對學生品行評估制度,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要大力倡導“愛心”教育,樹立“轉化一個后進生與培養一個優秀生同樣光榮”的觀點,要通過專人負責、動態管理、定期家訪,結對幫扶等措施,切實開展好思想后進生的幫扶工作,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打擊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綜合治理和創建“平安校園”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抓好學校綜治工作,不僅是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需要,而且是保一方社會和政治穩定的大事。我們將進一步認識“平安校園”創建工作的重要意義,要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切實加大“平安校園”的創建力度,以“實、高、全”為創建要求,創新工作方法,落實具體措施,認真做好學校綜合治理和創安工作,切實維護校園的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光輝小學

2015年3月1日

光輝小學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光輝小學

2015年3月1日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七

為切實加強我市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現結合我市物業管理實際,針對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中出現的飛線充電、違規停放、充電設施不足等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通過開展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規范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充電及停放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勸阻和制止在小區內的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入戶等行為。對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物業服務企業要立即向屬地消防、城管等主管部門報告處置。同時,要制定嚴格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制度,電動自行車要與機動車分區停放、分類管理,同時要設置火災報警、滅火設施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日常維護。

(二)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對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不足的物業小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及業主委員會要在屬地消防、建設、電力部門的指導下,規范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場所,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引進刷卡式、智能式等多種形式的充電裝置,確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有效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配合消防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在公告欄、電梯間、樓道等區域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圖以及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等標識,引導業主養成良好的停放及充電習慣,不在門廳、過道充電以及將電動自行車帶入電梯或戶內。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7月31日前)。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落實責任,明確分管領導及聯絡人,建立具體詳細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案,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組織本轄區物業服務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排查在管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停放及充電方面存在的問題。要對本轄區內物業小區開展督導檢查,對發現的隱患要開具整改通知書,及時跟蹤督促整改。對于發現重點隱患的小區,整改后應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防止整改后出現“回潮”。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根據所轄區域工作實際,要將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工作與文明城市創建、物業企業星級評價、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進一步完善相關監管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確保物業小區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務必督促各物業服務企業落實整治責任,細化工作方案,加強與當地消防、城管部門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確保實效。

(二)加強督導問責。

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強化督導力度,指導、督促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做好管理工作,對于未按規定履行整治職責、履行不到位或工作推進不力的物業服務企業應予以書面通報批評、紅黃牌警告等處罰。我局將適時派出工作組開展督查,對于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按時總結報送。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機制,不斷加強物業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切實維護物業小區消防安全形勢。

請各縣(市)區房管(住建)局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于7月20日前報送我局物業處(電子郵箱:xxx@),12月25日前報送工作總結。8月至12月,每月20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專項整治情況表》。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八

根據《xx市學校電動自行車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發生,我校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xx市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不合格電動車行為,重點推動電動車的進校和停放管理工作。

結合學校進校車輛的實際情況,如下車輛學校整治重點: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踏板車、電動滑板車在類的等帶電助力車輛。以下統一稱電動車:

(一)打擊無證電動摩托車進入校園;

(二)嚴禁電動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及封閉的房間等室內公共區域停放;

(三)嚴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四)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

(五)嚴禁將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一)各單位要按照《xx理工學院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校園內禁止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輪車進入(保衛巡邏車和后勤保障車除處),因學校工作需要進入的車輛,需報保衛處批準,可以在早上7:40前進校和晚上5:40后離校,停車之后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得再騎乘。學生不準乘騎摩托車、電動車、機動三輪車進入校園”的內容,結合電動車或蓄電池帶入室內充電,可能導致發生火災的嚴重危害性,開展火災事故警示宣傳教育活動。

(二)學工處要守好公寓區,嚴禁學生將電動車,以及各種充電蓄電池帶入電梯或宿舍內充電。

(三)后勤處、資產公司負責對食堂、綠化、商店及各物業等服務外包人員的電動車進行管理,禁止騎乘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禁止電動車在校園內充電;加強“小白”電瓶車、校通勤車的充電樁的管理工作。

(四)保衛處將開展電動車登記工作,加強各門崗管理和校內巡查,嚴禁無證電動車進入校園,并按照方案第二點“整治重點”的內容,加強巡查,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將對車輛進行扣留,或者今后不準此車進入校園的處罰。

(五)保衛處組織安保人員和師生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0xx年7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初)。各單位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中旬至11月)。保衛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每月組織發動一次電動車使用管理的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整治電動車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保衛處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一)各單位要組織師生學習此方案,并廣泛開展宣傳。采取個人自查,單位排查的方法,對整治電動車管理和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發現存在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

(二)各物業公司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車火災防控工作,確保校園的安全有序。

(三)各單位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有好的經驗做法請于20xx年12月27日前報送到保衛處明理云盤。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九

為切實加強全街道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水平,根據市、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限制地下、鼓勵地上、分類治理、綜合施策”的原則,通過源頭建設、綜合治理、數字治理和長效管控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管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火災大幅降低、亡人火災有效遏制。

主要針對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工業建筑以及其他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消防安全隱患。

(一)規范充停場所建設。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要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并采用不燃材料進行防火分隔。鼓勵在地上獨立設置充停場所,或附設在建筑一層內。當獨立設置時,充停場所要與建筑保持6米以上安全距離,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等,當設置在敞開式架空層內,充停場所不得正對安全出口、樓梯間;當附設在建筑內部,應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技術措施,且應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

(二)強化消防設施配備。集中充停場所要按照消防標準,配置干粉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置充電專用插座,安裝電氣線路保護裝置;地下充停場所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防排煙、室內消火栓等系統,并設置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關閉并反饋信號的常開式乙級防火門,不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一律不得停放充電;加強智能充電樁建設,在集中充停場所推廣智慧用電系統和可視監控系統,推廣梯阻系統、小區電動自行車管理場景建設,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三)嚴格充停安全管理。各村和各線要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開展經常性檢查。組織發動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居民小區管理單位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管理,落實防火檢查和夜間巡查,全面清理門廳、樓梯間和樓道內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問題。

(四)強消防宣傳教育。深入居民住宅區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面對面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火災危險性和安全常識,協調媒體積極報道電動自行車典型火災案例、講解安全常識,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區、違法行為人和物業企業,喚醒群眾對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的意識。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從即日起至7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排摸起底階段(5月13日前)。根據街道消安委辦部署,各村、各線要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細化任務、壓實責任。對基層力量開展一輪排查業務的培訓,掌握排查重點、整治標準和工作要求;進行全面宣傳發動,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在各小區、單位張貼通告等形式,為專項整治行動營造聲勢;組織村及網格對各場所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分單位、分區域整理花名冊,并按時上報排摸起底數據。

(二)攻堅清零階段(6月15日前)。各村、各線要對照整治方案,組織村及網格清查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火災隱患,根據檢查出的問題分類處置,掛賬銷號,一抓到底。嚴格落實“三個一律”,即電動自行車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室內場所充電,一律采取責令搬離、斷電措施,并對管理單位予以處罰;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或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車充電的,一律予以處罰;對因違規停放、充電電動自行車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一律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倒閉主體責任落實。對重大隱患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并確保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各類違法行為,派出所及街道應急辦要跟進執法措施,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并對違法人的違法行為予以曝光。

(三)深化整治階段(7月10日前)。各村、各線結合整治工作實際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回頭看”,重點核查前期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嚴防出現隱患“回潮”現象。

(四)鞏固提升階段(7月底)。各村、各線要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全面總結推廣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經驗,固化整治成果,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開展;下一步,經科、自規、住建、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消防救援、郵政管理等部門會加強源頭治理;消防救援機構會同住建部門出臺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等領域消防安全技術指南,并在辦理工程建設相關手續時落實指南要求,相關各線要按照職責,各司其職,形成合力,齊抓共管,筑牢群防群治防線。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此項整治工作,街道消安委成立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街道黨工委書記陳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沈錟為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街道消安委各成員單位人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人大工委副主任張建新擔任,統籌協調、組織指揮此項工作。各村也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成立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整治作為防范群死群傷亡人火災的重要抓手之一。并要清醒認識到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綜合整治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各線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分工,切實將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三)嚴格督導問責。街道消安委辦將定期“晾曬”各村、各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并報送街道主要領導。對工作滯后、推進乏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予以通報,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十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以其經濟、便捷等特點,成為群眾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產品質量不過關、違規改裝改造、停放充電不規范、安全意識不強等原因,電動自行車火災呈多發頻發趨勢。根據省、市領導批示和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市教育系統實際,為切實加強全市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注重從源頭上解決根本問題,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登記師生電動自行車信息,整治未達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入校問題,重點推動校內電動自行車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學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規范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遏制涉校涉生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

(一)規范入校車輛登記。學校要全面登記師生入校電動自行車信息,明確駕駛車輛車牌、型號,做到一人一車,人車信息一致;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引導師生更換達標電動自行車。

(二)排查安全風險隱患。學校要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充電線路亂拉亂接等安全風險隱患;是否在校內設置集中停放區域,積極推動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三)強化消防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宣傳欄、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提醒廣大師生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室內、過道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從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xx年7月26日前)。各地教育部門結合實際細化操作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責任分工、工作時限等內容,全面啟動治理工作。

(二)集中攻堅(20xx年11月30日前)。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全市學校按照整治重點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自查,排查整治校內電動自行車存在的安全風險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鞏固提升(20xx年12月31日前)。各地各校結合實際,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學校日常安全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因地制宜出臺一批配套舉措、形成一批經驗做法,建立健全系統性、機制性治理舉措,提升整體治理水平。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問題,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地各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和“三個必須”要求壓緊壓實部門監管責任和學校主體責任,結合“智慧用電”三年行動,積極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20xx年9月底,各地各校要摸清入校電動自行車數量及智能充電設施安裝情況,完善基礎臺賬。

(三)嚴格督導問責。各地教育部門要加強本地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及時予以通報,督促加快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涉校涉生火災視情況追究有關單位及學校的責任。

請各地各校于7月26日前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部署情況報市教育局學校安全工作科,20xx年12月3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從8月份起每月20日報送當月工作進展和相關表格。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十一

一、重視學習宣傳,營造“安全進校園,知識進課堂”的氛圍。

認真組織全體教職工學習安全工作的有關文件和要求,明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強安全意識。

(1)班級定期更新安全月的宣傳版塊內容向幼兒進行宣傳;。

(2)定期進行園內led安全月宣傳;。

(3)協調靈源派出所進行相關隱患檢查與排查;。

(4)組織園內職工、幼兒、家長觀看安全教育的專題片;。

(5)向家長發《致家長的一封信》,要求家長關注幼兒的安全。

通過這些活動引導大家樹立安全意識,共同參與安全月的活動。

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工作責任到人。

1.在“安全月”活動中,我園進一步理順了安全工作管理中的各項制度,并明確安全管理制度和職責,做到責任到人,同時將安全工作納入學期工作考核之中。

2.不斷完善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根據安全工作形勢的發展,不斷完善充實。建立健全定期檢查和日常防范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幼兒管理、防火防災、防火安全管理、體育器材檢查、健康體檢等規章制度,對涉及學校安全的各項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不留盲點,不出漏洞。

三、加強安全檢查,切實落實安全措施。

1.安全員定期定時對幼兒園的設施設備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每個教職工在工作中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后勤部門馬上實施維修和整改。

3.衛生保健和食堂嚴格把好晨檢關、食品驗收關,要求發現傳染病及時隔離,杜絕不新鮮食物進入園內,確保食品、飲食安全。保育員嚴格執行消毒操作常規,并由園領導和后勤組長對衛生消毒安全工作進行抽查和考核。

4.定期排查安全隱患,協調相關人員進行維修,保證了幼兒和教職工的生命安全。

5.進一步規范幼兒園值班、巡邏制度,建立了行政人員值班制,每天下班前加強園內巡視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和處理。

四、積極開展宣傳,維護校園穩定。

1.利用國旗下講話進行“普法”教育。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增強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敏銳性,牢固樹立起安全工作重于泰山的意識。

2.堅持利用每周早談和離園5分鐘時間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周五安全短信提醒等安全教育制度。

3.結合安全教育日活動各班開展相關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幼兒自我防范能力。

4.廣泛宣傳,充分利用綜治宣傳月活動的契機,利用學園公眾微信平臺和網站,使全園師生積極參與綜治工作,提高維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自覺性,使宣傳月活動富有活力和影響力,有力地促進我園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十二

近年來,我省發生多起因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引發的亡人火災事故,今年福州閩侯“3·18”火災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莆田荔城“5·29”火災造成2人死亡、7人受傷,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根據《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平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安委辦〔20xx〕40號)的要求,為切實加強全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嚴格落實《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既著眼治標、也放眼治本,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力爭通過半年的綜合治理,建立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傷亡火災事故明顯減少的目標。

市安辦成立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胡大寶、副教導員姚利民任組長,市應急局副局長張宜端、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任副組長,市政府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市人防辦分管領導擔任成員,負責部署、組織、協調全市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消防救援大隊,承擔日常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隊十級助理工程師賀軍濤兼任辦公室主任。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流通、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四)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20xx年6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6月底前)。各地各部門根據市安辦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全面組織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整治攻堅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存在的問題,并進行整改。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結合工作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網格化管理、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

(一)嚴格執行標準規定。參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等技術標準要求,督促生產、經營企業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電器裝置、絕緣性能、蓄電池密封性以及欠壓、過流保護功能的相關技術標準。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和停放充電場所建設,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規范共享電動自行車管理,積極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行為。積極推動商業區、居民住宅區、群租房密集區、工業集中區、辦公集中區、村民自建區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新建建筑要從源頭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庫,或在室外預留空間供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集中充電設施應選用符合標準要求的產品;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與其他功能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鼓勵配置簡易噴淋、消防卷盤、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電氣火災監控、滅火器、可視監測系統等技防措施。

(三)緊盯重點場所人員。緊盯快遞、物流、外賣等重點領域,部署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體系、組織崗前教育培訓、加大投入硬件設施,強化倉儲物流、分揀中心、中轉站點安全管理,落實作業區、生活區、住宿區與倉儲區防火分隔。緊盯群租房、沿街商鋪等場所,推動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場所與其他部位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措施、清理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停放充電場所違規住人,并加強日常和夜間巡查值守。

(四)嚴格執法鐵腕整治。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南平市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附件1)職責分工,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村(居)民委員會、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行為,要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介,廣泛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戶外視頻、公交移動電視、樓宇視頻系統、社區報欄等平臺,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提示性宣傳,提醒居民認識電動自行車火災危害,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自行車產品,養成良好的停放充電習慣,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切實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一)要強化組織領導。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復雜性的工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聯合執法,組織執法人員深入社區、深入企業、深入相關單位和場所,認真查找隱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工作成效。市安辦將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納入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內容。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相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分析研判,實施統一指揮調度。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加強督促指導、監管執法,強化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主體責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三)要嚴格督導問責。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地區,市安辦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督促指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要加強情況報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工作內容和要求,完善基礎臺賬,及時梳理總結工作開展情況,固化好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加強電動自行車火災防控工作。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十三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書記凌云在《關于加強居民小區“飛線充電”治理的建議》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國各地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增強責任意識,迅速采取針對性措施,加強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根據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等法律法規,全面排查整治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推動規劃建設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實現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意識明顯提升,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

在居民住宅樓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或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飛線充電”,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17日前)。各鄉鎮召開專門會議對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綜合治理領導機構,明確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職責,細化工作標準,廣泛宣傳發動,迅速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

(二)全面摸排階段(2月18日至3月18日)。組織鄉鎮、村、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深入住宅小區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張貼宣傳海報和警示標識,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保有數量、停放場地和充電設施進行全面摸排,摸清現狀和缺口,擬定建設計劃,建立整改清單和責任清單。

(三)集中整治階段(3月19日至6月19日)。組織鄉鎮、村、社區和物業服務企業對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飛線充電”等問題進行全面排查,集中清理。對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由縣應急、公安、消防、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依規查處;對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設置存在困難的居民小區,由縣資規、住建、應急、消防和鄉鎮社區等單位實地調研、會商解決,切實解決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問題,切實為民辦實事、解難題。

(四)總結驗收階段(6月20日至6月底)。各鄉鎮、各部門要及時總結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長效機制,切實提高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管理能力。對綜合治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措施不落實的鄉鎮和部門予以通報,并責令繼續開展整治工作。

(一)規范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規劃管理。住建、資規、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對于新建住宅小區,嚴格源頭管控,同步規劃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對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建成車庫(棚)、充電設施的老舊住宅小區,因地制宜設置符合安全條件的非機動車車棚,滿足居民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的需求。

(二)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導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管理規定。指導無建設管理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樓院明確管理主體單位,確定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村(居)民委員會、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要對管理區域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及配置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及時勸阻和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和制止無效的,立即向公安、城管執法、消防等主管部門報告。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負責指導公安派出所等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定期組織公安、應急、城管執法、消防等部門開展集中整治,依法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形成強大震懾力,營造良好氛圍。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公交、樓宇視頻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違規停放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科商經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要做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宣貫工作。各有關鄉鎮要組織志愿者深入社區、單位、群租房等場所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要廣泛張貼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宣傳掛圖,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內張貼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和充電標識;要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村(居)民委員會等定期組織群眾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是解決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的重要舉措。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冬春火災防控等工作,進一步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納入對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消防工作考核、督查檢查內容。

(二)認真履責、強化配合。堅持齊抓共管,壓實屬地政府、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要及時溝通協調,落實具體責任,防止推諉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等工作機制,及時通報處理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鏈條監管,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嚴格檢查、強化督導。縣安委會、消委會要加大協調綜合治理工作,充分發揮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協調督促和工作督查職能,對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問題集中的區域,加強檢查督導力度。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要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在綜合治理期間,因管理整治不力,造成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各鄉鎮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請于2月17日前上報,3月19日前上報《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底數統計表》(附件1),以后每月20日前報送《居民小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統計表》(附件2)及當月工作小結;6月底前報送綜合治理工作總結。

聯系人:孫達賢、王陽陽,電話:7531795,郵箱:624953586@。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十四

20xx年以來,龍巖市共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3起,對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威脅,暴露出了電動自行車在生產標準、產品質量、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著突出問題。為切實消除電動自行車火災隱患,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根據《龍巖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通知》(巖教綜〔20xx〕163號)及《龍巖市新羅區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新羅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辦〔20xx〕14號)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實際,現就加強校園電動自行車安全使用管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自7月開始,通過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停放、充電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加強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及時發現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電動車使用管理不到位問題,清理學校建筑物內或其他重點場所電動車違停、違規充電情況,提升校園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有否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非標蓄電池。

(二)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是否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未進行實體墻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將電動自行車或蓄電池帶入電梯或戶內。

(三)強化電動自行車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各校要通過微信、微博、班會、黑板報、校園網、宣傳欄、電子屏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的危害,切實增強廣大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適時邀請專業人員進校園宣講電動自行車火災危險性,普及撲救火災、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識,定期組織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一)全面部署階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結合實際,出臺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要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讓廣大師生家長充分認識到不按規停放、違規充電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和嚴重火災后果。

(二)集中整改階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認真排查校內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設施數量及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建立底數臺賬;要全面摸排停放違規占用消防車道、樓梯間或門廳、圖書館、宿舍樓等共用通道、違規拉線充電、違規長時過充以及充電場所未配備滅火設備等問題。

(三)建立長效機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結合實際,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與日常業務工作、火災隱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實,常態化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校要高度重視,結合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學校安全生產三年專項行動等文件要求,認真組織人員排查校園內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問題。電動車集中充電需求量大的學校建議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具體標準參考《福建省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見》。

(二)嚴格督查問責。區教育局將適時開展實地抽查,一旦發現學校思想不重視、電動車安全使用管理宣傳不力、停放場所設置不規范、違停違充問題排查不細致、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并導致發生校園內電動車火災事故的,將嚴肅追究學校和有關人員責任。

(三)做好情況報送。請各校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開展情況于8月10日前書面報送區教育局安監辦,從8月起每月20日前報送(附件)的紙質蓋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將工作總結電子版發送局安監辦郵箱(xxx@)。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十五

為了開展好這次綜合治理宣傳月活動,我園高度重視,專門成立綜合治理工作小組,并召開動員大會,對宣傳月活動進行部署,嚴格要求,堅決杜絕搞形式,走過場,并把各年級、班級開展情況作為今年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同時,結合實際制定了“宣傳月”工作方案,層層落實,強化措施,深入扎實地開展了宣傳月活動。

并制定完善了針對性和操作性比較強的用電安全、消防安全、傳染病防治、門衛管理、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集會和大型活動安全管理等制度,補充了突發事件、食品中毒事件、學生常見病預防防治等方面的應急處理預案,并將相應的安全制度的執行責任一一落實到園長、保教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和全體教職工,形成了人人有責任、人人有擔子的安全管理體系。還與全園教職工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使得全園教職工在思想上建立起了一道安全防護線。

二、因人施教,聯系實際,注重實效。

在這次宣傳月活動中,我園緊密結合實際和幼教工作特點,注重內容與形式,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面對師幼這兩個群體,對教職工是通過集中學習、強化責任意識等方式進行宣傳教育。對幼兒則通過系列安全教育宣傳活動、常規教學等手段,讓幼兒直觀、真實地親手“觸摸”安全知識來達到教育目的。使綜合治理的基本方針、政策、規定人人皆知,深入人心,進一步增強了師幼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觀念,營造了全體重視,支持安全教育的良好氛圍,收到了明顯的效果。

三、突出重點,形式多樣,效果明顯。

綜合治理宣傳月是對全園教職工再宣傳、再發動、再學習的一次好機會,也是創建“和諧平安校園”,提高園所文明水平的一次好機會。也正是這個機會,使得我們能在園風、教風、學風、行風建設及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范上,形成健康向上、生動活潑的良好育人環境。在宣傳形式上,我園通過明確宣傳重點,拓寬宣傳領域,增強宣傳效果等途徑達到了預期效果。

1、組織全園教職工學習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和省委、省的政府關于推進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決策部署和《法治江西建設規劃綱要》、《江西師范大學深化平安校園建設行動方案》等文件,使教職工增強了平安意識和和諧觀念。提高了教職工的知曉率。

2、加強了常規性的安全檢查,對重點安全部位進行了有效排查。嚴格執行了“安全工作每日檢查制度”并詳細記載檢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安全隱患,立即采取了措施整改。強化了警鐘長鳴意識,做到了時時檢查、處處留心,嚴加防范。

3、把綜治宣傳與教育教學有機結合起來,各班級都開展了系列安全主題教育,針對不同年齡段的幼兒特點,大中班以交通安全為主題,小班以家居安全為主題。除了開展主題活動,各班還把安全教育作為常規教學的內容融入課堂,每個班的幼兒還動手精心繪制了安全教育主題墻,通過環境的潛化作用和影響使得幼兒獲得了安全認知,充分的提高了參與率。

4、懸掛了橫幅“抓好安全教育,確保師幼平安”,在宣傳欄張貼了關于恐怖事件的.處理辦法,針對當前出現的安全問題向全園幼兒家長每人發放了《致家長的一封信》及利用知識問答的形式向家長宣傳了幼兒安全注意事項,增強了幼兒家長重視子女安全的自覺性和防范意識,提高了家長的滿意率。

5、積極抓好本單位宣傳陣地建設,充分利用qq群、微信平臺等媒體,進一步濃厚了宣傳教育氛圍,提高了知曉率。

6、組織全園教職工召開了一次座談會。會上,我園教職工對學校綜治工作和平安校園建設獻言建策,形成了良好的輿論氛圍。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十六

我園堅持按照“推動全區綜治維穩工作和“平安涵江”建設工作部署要求,借助“綜治宣傳月”深入開展一系列幼兒園安全宣傳活動,進一步強化幼兒園安全教育工作,幫助幼兒樹立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并動員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支持幼兒園安全工作,保證幼兒園的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的開展。

二、活動措施。

1、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安全宣傳月活動的領導和監督,我園成立以林惠杰園長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促進校園安全宣傳月全面積極行動,強化幼兒園一日常規管理制度,加強幼兒來離園接送,導護值班,午托用餐、食品衛生等制度,做到齊抓共管,各盡其責,使全園教職工的日常安全意識得到加強。

2、開展安全系列主題教育。

為了杜絕校園安全漏洞、強化幼兒安全意識,我園各班能從本班幼兒實際情況出發,開展系列安全主題教育,內容包含有食品安全、玩具器材安全、消防安全及馬路上的安全等,涉及安全教育內容廣泛,豐富幼兒多方面安全知識,為幼兒健康安全成長提供了有力的經驗保障。

3、創設安全教育環境。

幼兒教育離不開環境教育,年齡越小受環境的影響就越深刻。因此創設富有教育寓意的環境可以幫助幼兒更好的感知認識身邊的事物,我園在期初班級環境創設中,根據小、中、大班幼兒年齡特點通過使用電器的安全、馬路上的安全、校園里的安全等主題在班級創設一版安全環境墻面。并在語言區投放安全圖書,大班幼兒自制安全圖書,每個區域組織幼兒制定安全規則,充分發揮環境中每一寸空間的教育價值,使安全教育環境起到了“潤物細無聲”的教育作用,保護幼兒對認知天性,促進幼兒主動學習安全知識。

4、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安全知識。

我園各班利用學雷鋒、植樹節、每周一次國旗下講話、每天一次小喇叭廣播以及校園電子屏幕標語等多渠道齊抓共促,在全園師生中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三月份組織全體師生開展一次地震演練活動,保證全園師生能做到遇事不慌亂,為發生地震時有序撤離做好準備工作。

5、扎實進行安全排查整改。

各班教師堅持每周對室內電器設施、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室內通道,線路、插座等進行細致的自查,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定期進行安全排查,并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有效整改。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十七

為進一步強化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車火災防范工作,切實減少和遏制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按照《金昌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辦發〔20xx〕37號)要求,市教育局決定在全市教育系統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20xx年6月至12月底。

為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的組織領導,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長張志強為組長、縣、區教育局、金川總校、市直學校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安綜科,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系統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日常工作。

本次綜合治理的范圍為全市各級教育部門、學校。

(一)杜絕電動自行車在學校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等室內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師生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意識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杜絕因電動自行車故障或自燃引發人員傷亡火災事故。

(三)嚴禁私自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

(一)明確責任,開展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各部門、學校要針對教職工和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立即組織開展一次電動自行車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臺帳,制定工作措施,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杜絕12周歲以下學生駕駛自行車;16周歲以下學生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對學校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把學校教職員工和學生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的宣傳教育工作納入安全考評范疇。

(二)加強宣傳,開展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中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課堂主渠道作用,發動師生學習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組織師生參與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專題活動,實現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覆蓋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師生,帶動學生家長共同參與。通過國旗下講話、交通安全課、主題班會等形式,宣傳有關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舉辦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圖片展、播放電動自行車安全警示片等活動,大力宣傳電動自行車管理政策和學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識。通過家長會、學校網站、校訊通平臺、手機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學生及其家長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輻射整個社會。

(三)營造氛圍,確保綜合治理深入人心。利用校園內的宣傳欄、墻報、黑板報等宣傳陣地,制作交通安全宣傳專欄或宣傳畫(版)報,張貼宣傳標語;利用校園廣播、戶外led電子顯示屏播放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提示語等內容,進一步營造濃厚的校園宣傳氛圍。拓寬新媒體的宣傳覆蓋,充分運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體,加強安全教育,加深學生及其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增強宣傳效果。

此次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治理范圍、重點、步驟、措施和要求,全面動員部署落實。并于6月12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二)重點治理階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進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隱患,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于每月28日前將本月工作小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三)全面總結階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門、學校要對前期綜合治理情況全面總結分析,研究提出改進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將綜合治理工作總結報送市教育局安綜科。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部門、學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責任,及時協調,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等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有效提升學校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二)嚴格監督檢查。各部門、學校要結合各自實際和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督促檢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至少開展兩次綜合治理工作督查檢查。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適時對各部門、學校綜合治理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嚴肅責任追究。各部門、學校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整改。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十八

為健全街道衛生工作體制和保持轄區內衛生工作的長效管理,依據興慶區實施潔凈興慶工程綜合考核要求,根據街道實際情況,特制定xx衛生工作考核獎勵實施方案:

1、市容衛生檢查小組工作職責。

每星期對轄區進行衛生檢查至少1次,建立辦事處衛生檢查每周通報制度。

2、“潔凈興慶”衛生考核領導小組職責。

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愛衛辦,石太景任辦公室主任,孫建東任辦公室副主任,協助主任開展工作,負責街道對社區衛生工作的全面考核實施工作。

3、包委人員職責。

(1)負責所包居委會、轄區單位、樓院、小區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并協助居委會做好轄區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做好每周衛生巡查記錄。

(2)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職責。

(1)負責辦事處病媒生物防制全面工作,負責藥物器具的配置、保管、日常消殺、檢測記錄、年終總結等;負責指導各居委會、轄區各單位的除“四害”工作。

(2)抓好滅蠅、蚊專項工作,指導包委人員及居委會開展日常工作。

(3)指導轄區單位、居委會做好滅鼠密度檢測工作。

5、社區居委會環境衛生工作職責。

(1)負責所轄區域內的轄區單位、樓群院落,小區、街巷、亂貼亂畫等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整治。

(2)負責監督轄區區域內未建設工地圍欄及周邊衛生治理。掌控落實空地、施工單位基本情況及居民私搭亂建行為。

(3)負責居委會愛國衛生、病媒生物防制及各類相關創建活動資料的收集整理。

6、環保工作“藍天工程”職責。

(1)負責監督開展城市裸露空地、在建工地揚塵污染排查整治并進行綠網覆蓋工作及對各社區綠化帶進行冬灌降塵工作。

(2)負責監督開展高污染燃料、散煤銷售使用排查、整治、改用天然氣、電、清潔能工作。

(3)負責對餐飲服務業場所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情況、露天燒烤攤點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情況排查、對違占道和無油煙凈化設施的露天燒烤限期整改、整治工作。

(4)負責監督對枯枝落葉、垃圾雜物進行全面排查清理,開展每日巡查,對焚燒枯枝樹葉、垃圾雜物等行為加強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

7、物業工作職責。

(1)要求社區對各物業公司星級評分,打分要做到及時、公正,每月及時上報。

(2)建立物業公司巡查制度,每月一次。

(3)物業工作資料建檔完整、清晰。

(4)專項維修資金項目申報符合相關要求及時高效。

(5)處理124一號平臺投訴要及時。

重點考核管轄區域內的初掃、保潔、垃圾清運、垃圾箱周邊衛生及垃圾箱是否加蓋、綠化帶內有無雜物、“三亂治理”、樓院樓道衛生、自行車棚內外衛生;未開工建筑工地、空地圍欄維護、修繕及周邊衛生整治。相關業務統計、匯總、報送、信息上報。

采取百分制(月滿分120分)主要依據興慶區愛衛會每月衛生通報及辦事處衛生督查結果進行評定。被興慶區領導或興慶區愛衛會通報,在限期內沒有整改的扣除相應分值,被銀川市以上領導或銀川市愛衛會通報一次,扣除相應2倍分值,社區書記、網格員、包委人員扣除相等分值。通報表揚的給予相應分值的加分獎勵。

根據實際得分及社區工作實際情況,實行年終考核,xx%作為年終加分。依據考核分值的.百分比依次補助。滿分補助xx元,扣除1分處罰xx元。當月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不予補助。在衛生檢查中,區、市愛衛部門通報批評的社區清掃員處罰xx元,通報表揚的社區清掃員給予xx元補助。

在開展“大氣冬防”“藍天工程保衛戰”工作時,發現清掃員焚燒垃圾、枯枝落葉等行為及時辭退。在開展環保工作不作為、慢作為、對物業公司管轄區域內進行焚燒行為經多次督促整改不及時、整治不到位、不符合標準,依據相關要求責令物業服務企業退出xx轄區并上報相關部門。

治理工作的綜合治理方案篇十九

為認真貫徹落實相關文件要求做好轄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按照《應急管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不、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漢應急〔202x〕97號文件要求,我鎮立即在本轄區內集中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預防和減少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充分認識開展電動車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時完善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以鎮長張雄飛為組長、副鎮長石家偉為副組長,鎮安辦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真正做到行動迅速、執行堅決,確保各項措施穩步推進。

各有關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認真貫徹落實綜合治理行動部署,確保電動車綜合治理取得實效。

堅持整治和宣傳相結合,組織開展全方位等的宣傳發動工作。發動轄區居民做好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臨時標志申領以及保險購置等工作,積極開展交通、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利用微信、qq、短消息等媒介,廣泛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電動車火災事故進行曝光,引導廣大市民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電動車產品,停放時遠離可燃物,落實電動車充電過程防護措施,避免長時間充電,不在門廳、過道充電;發動各村網格員村組開展電動車消防安全宣傳。重點突出對電動車發生火災的原因及自救技能方面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群眾的安全防范意識。

定期召開調度會,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問題和困難。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提高業務素質,確保綜合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層層分解工作任務,做到責任到人,加強任務針對性、有效性。

我鎮將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繼續做好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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