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合作經營協議合同內容范例篇一
電話: 電話:
店鋪名稱: 店鋪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情況的審核,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店鋪進行經營。
第二條 定力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所有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作為一個經營者,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員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的委托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訂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四條 從簽約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元。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合作經營協議合同內容范例篇二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作經營協議合同內容范例篇三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電腦城,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并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3、本合作項目期限為 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 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
甲、乙雙方各占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后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十三條 其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
合作經營協議合同內容范例篇四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
合作經營協議合同內容范例篇五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二條 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3、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九條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2、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伙的情形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深圳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