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報告,我們可以向他人傳達和分享我們的觀察、研究和發現。在寫作過程中,要注意結構的合理安排,使報告整體有序、連貫。這些報告范文涵蓋了多個領域和主題,可以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報告寫作的要領。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一
隨著2021年元旦、春節臨近,農民工工資支付即將進入高峰期,欠薪問題也將進入易發多發期,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六穩”“六?!睕Q策部署,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兜住基本民生底線,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經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決定從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節前,在全國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此次行動以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為重點,對根治欠薪法律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進行集中排查,主要包括:一是用人單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二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審批管理、資金監管和工程款(人工費)按期足額撥付情況;三是工程建設領域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四是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五是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六是對根治欠薪工作失職失責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情況。
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目標,即:2020年發生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企項目以及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節前動態清零。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20年11月6日至11月30日)。各地區要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深入企業、工地、社區,結合實際開展普法活動,大力宣傳《條例》和相關勞動用工法律法規,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實提高企業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自覺性,增強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的意識,營造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良好輿論環境。要指導用人單位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自查自糾,并結合企業實際,采取多種方式協助化解欠薪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階段。
(二)執法檢查階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春節前)。地方各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抽調執法人員,開展聯合執法,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設項目落實《條例》規定的各項保障工資支付制度,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掛牌督辦,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欠薪問題突出地區開展督導督辦、明察暗訪和抽查審計。
(一)加強組織領導,扛起政治責任。各地區要堅決把根治欠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省級政府要負總責、市縣級政府要具體負責,層層壓實責任,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嚴格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推進系統治理。各地區要按照《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抽調成員單位的執法人員組建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對欠薪多發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同時針對行業特點、欠薪因素等,分類應對,系統治理,形成部門工作合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線下“一窗受理”和線上“一網通辦”的舉報投訴機制,推廣應用全國拖欠農民工工資線索反映平臺小程序,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為農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維權服務;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條例》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三)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保持治理欠薪高壓態勢。要用好用足《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管和懲戒措施,對查實的相關違法問題,依法予以嚴懲,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對重大案件、典型案例要及時曝光,形成有力震懾。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嚴格按照《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對重大欠薪違法行為人做到應列盡列,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四)增強底線意識,提高應急處突能力。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做好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預案,明確處置措施和責任分工。出現因欠薪引發的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查明情況,快速穩妥處置,適時回應社會關切,掌握輿論主動,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嚴防發生沖擊底線的欠薪案件。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五)加強督促檢查,加大失職問責力度。對工作進展緩慢、欠薪問題突出的市、縣,省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要及時派員實地督導,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重大典型案件,依法依規嚴肅處置,做到約談一批、通報一批、問責一批、曝光一批,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請各地區于2021年1月5日前報告本地區截至2020年12月31日行動階段進展情況;行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報送各地專項行動總體工作情況。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二
據了解,20xx年9月至2023年春節前,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市人社、發改、住建、交通、水務、國資等部門持續在全市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
根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相關行業部門組成4個行動組,以工資支付監管平臺“八項制度”落實情況為主要抓手,采取實時監控平臺數據、開展線上線下交流培訓、項目工地實地檢查等方式,對工程建設領域、酒店餐飲業等行業企業進行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加大責令整改、行政處罰、聯合懲戒力度,將發現的欠薪風險隱患,努力化解在一線、消滅在萌芽狀態,進一步減少農民工欠薪糾紛。
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會與各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持續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確保欠薪案件線索在2023年春節前動態清零,要強化源頭治理和綜合整治,全力做好“八項制度”全覆蓋,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在專項行動期間,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拓寬舉報投訴渠道,按照“快立、快辦、快結”原則,積極受理和查處各類欠薪投訴案件,讓農民工不再擔“薪”憂“酬”。截至目前,專項行動已檢查各類企業138戶,涉及農民工9000余人,已查處農民工欠薪案件62件,共為464名農民工追發工資908.8萬元,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3件,做到案件受理及時、查處到位,件件有結果,事事有交代,有力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三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寫報告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自查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月27日,參加了我國創新理論研究專家丁建明教授的《解放思想與創新發展》講座以后,我深受啟發,充分認識到了解放思想對于我們工作的重要性。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的通知》精神,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進一步研究解決建筑業存在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本人利用業余時間,對我縣的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了調研。
現狀
(一)建筑業企業主要用工形式
建筑業企業使用農民工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農民合同制職工;二是“包工頭式用工”,為建筑業的主要用工形式;三是“勞務企業式用工”,但由于建筑勞務企業數量較少,這種用工形式只占很小比例。
(二)勞動合同簽訂情況
1、勞動合同簽訂率??傮w來說,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據統計,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為20%。我省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15%。
不同的用工形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存在很大差別。對農民合同制職工,企業大多與之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包工頭式用工的,包工頭與企業簽訂勞務用工協議,包工頭與農民工多為口頭協議。勞務企業式用工的,總包、專業承包企業與農民工不發生勞動關系,勞務公司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也很低,從調研情況看,僅為10%-20%。合同多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隨著任務的'完成,合同關系自動終結。
2、勞動合同內容。建筑業農民工勞動合同內容不規范。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中,只有少數明確了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工作要求、安全生產注意事項、安全生產責任、用人單位的有關規定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資待遇等;多數只對工作任務、工資支付時間和安全生產責任作了約定;個別的勞動合同條款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
(三)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
建筑業企業對農民工普遍實行日工資制。絕大多數企業能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在工資水平的確定上,大多參照市場價格執行,一般工人日工資在50-60元之間,技術工人在80-100元之間。建筑業企業直接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能夠按月足額發放。通過勞務企業或包工頭使用農民工的,主要由承攬施工任務的勞務分包公司或包工頭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驗收和結算階段性的影響,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結算后全部兌付的工資支付辦法。每月支付工資數額一般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能夠保障農民工的基本生活。農民工急需用錢時,可以向企業預借。
(四)建筑業農民工工會組建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組織結構松散,組建工會難度較大。目前,在泗建筑企業組建工會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農民工加入工會組織的比例較低,對工會組織的維權作用缺乏了解,參會積極性不高。
調研中了解到,企業和農民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較高,而對參加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則普遍缺乏積極性。
問題
(一)拖欠工程款、通過包工頭支付是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
拖欠工程款是拖欠工資的主要原因。建筑業企業由于拿不到工程款,無法保證職工工資的足額支付。工程款分“步、項”結算的方式,導致建筑業企業職工工資難以按月足額支付。而包工頭參與勞務分包是造成工資拖欠的另一主要原因。大量無法人資質的包工頭參與建筑工程勞務分包,使用工管理、工資支付和權益保護等各項監管措施難以有效落實,最終導致建筑勞務市場秩序混亂,用工不規范。有的包工頭領取工程勞務費后,先用勞務費墊付輔料費,剩余部分發農民工工資;有的包工頭拿到勞務費后故意克扣,甚至一走了之,造成農民工工資難以及時足額發放。
(二)用工主體不合法,導致勞動合同簽訂主體缺失
目前,建筑勞務隊伍“有資質無人員、有人員無資質”現象較為普遍。注冊成立勞務企業必須納稅,而建筑勞務分包利潤率很低,另因勞務企業資質標準較高,組建難度大,致使目前建筑市場上承攬工程的大多數勞務隊伍沒有取得合法資質。大量無合法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公司和包工頭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尤其是一些承攬工程的包工頭直接從社會上招募農民工或從農村家鄉帶出一批親朋好友,更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導致農民工勞動合同不規范。同時,由于無組織的零散用工無法實行有效管理,致使少數包工頭有機可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給工資追討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三)行業特殊性和企業、農民工缺乏積極性,導致勞動合同簽訂率低
一是建筑業用工具有階段性和臨時性,建筑業農民工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給簽訂勞動合同帶來困難。企業與農民工多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勞動合同。二是大部分企業認為,簽訂勞動合同對農民工的隨意性流動不能加以制約,還必須為農民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增加用人單位的管理成本。三是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偏低,維權意識不強,認為沒有必要簽訂勞動合同,或擔心要求簽訂合同會影響工作機會的獲得。因此,雙方對簽訂勞動合同都缺乏積極性。
企業與農民工對參加社會保險的積極性不高
建筑業企業普遍沒有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一是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會相應提高勞動力成本,粗略計算幾項保險全部參加后,將使勞動力成本提高30%左右。目前,建筑業企業,特別是勞務企業利潤很低,社會保險推行起來非常困難。二是農民工務工收入不高,除保證自身生活外,幾乎全部用于提高家庭生活條件和家人的教育、醫療等各項支出,難以承擔各項保險費用,參保熱情不高。三是建筑行業農民工流動性強,工作單位、地點變動頻繁,社會保險異地接續尤其是跨省、市接續問題難以解決。
建議
(一)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范用工行為
積極引導、扶持勞務隊伍成立法人形式的勞務分包企業。一是與有關部門協商,在稅收政策上對勞務企業進行扶持,一定時期內適當減少稅種,降低稅率。二是適當降低勞務企業資質標準。對目前包工頭形式勞務隊伍中具備一定資質條件的,要鼓勵其注冊為勞務企業,獲得依法用工權。三是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加強勞務用工管理。勞務分包工程必須由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承擔,禁止包工頭式用工。對將工程發包給包工頭的,應視同為企業直接用工,企業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履行用人單位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二)積極推進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保障、工會等部門應聯合下發文件,提出具體措施,指導和督促企業與農民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針對各行業特殊的用工模式和農民工臨時性、流動性的就業特點,研究建立與之相適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針對當前勞動合同內容不全面、不規范問題,對完善勞動合同內容提出具體明確的要求。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逐項加以說明,特別是對勞動報酬條款,必須明確工資支付標準、支付形式和支付時間等內容。制定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促使農民工和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三)規范工資支付行為
一是對企業依法推行工資月支付制度,對因特殊情況執行月支付有困難的企業,在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或職工代表同意后,可在近期實行按月部分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做法,但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二是實行工資優先支付制度。到位的工程款或勞務費必須優先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三是實行發包方對工資支付情況負有監督義務的制度。嚴禁包工頭代領、代發農民工工資。四是全面實行工資保障金制度,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民工參保辦法
企業要根據要求,為農民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為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農民工發生工傷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及時對其進行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證農民工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要從當前社會保險的實際情況和農民工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研究農民工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的辦法,逐步推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四
根據縣財政局略財發〔20xx〕25號《關于開展全縣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發放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認真開展了自查自糾?,F將工作情況匯報:
我局高度重視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管理情況檢查工作,結合實際,研究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落實了工作責任,明確專人負責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開了局務會和全體干部會,進行安排部署,組織干部認真學習了文件,深刻領會精神,廣泛開展宣傳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統全體干部充分認識到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主動參與檢查,有效地促進了工作順利進行。
按照《通知》要求,我們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堅持做到“五查三對照”(查身份、查調入調出關系、查工資底冊、查審批手續、查在崗情況等,對照本人檔案與基本信息、工資審批手續與工資底冊、在崗情況與群眾反映),按照檢查的8種重點內容,對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干部基本情況進行了認真摸排檢查,我局系統沒有發現檢查的8種重點人員。
一是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把財政供養人員及工資管理情況檢查工作放在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進一步加強干部思想作風教育,引導干部增強崗位意識、奉獻意識和為人民服務意識,爭先創優;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進一步挖掘干部潛力,激發干部工作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我縣司法行政工作上新臺階。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五
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北政辦〔20**〕113號)通知精神,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積極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由局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安排專人督促四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和各施工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通過自查自糾,摸清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基本情況,現將近期建筑行業清欠工作匯報如下:
20**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高度重視農民工維權工作,全年由局領導帶隊,先后開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綜合執法檢查和專項檢查,每次檢查在認真排查隱患,狠抓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同時,在施工現場重點排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及農民工住宿條件、飲食衛生狀況。通過檢查我州建筑行業全年未發現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同時為發揮好職能作用,在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將施工企業提供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證明材料做為發放施工許可證的必備要件之一,做到從源頭上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發生。
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要求,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對州屬7家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進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戶,不留死角,情況清楚,底數明確。經自查,20**年我州被檢查7家州屬企業用人情況涉及職工人數為3055人,其中農民工數2515人,簽訂合同人數為2860人(農民工勞動合同)。截至20**年12月底7家州屬企業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被檢查的省級及省外建筑企業57家,其中西海鎮建筑工地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家,拖欠農民工工資36萬元,經過協調已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24萬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11余萬元,經過我局積極協調,該施工單位與州勞動監*大隊協商達成協議,于20**年1月20日將拖欠農民工工資4萬元轉入州勞動監*大隊賬戶發放。剩余6萬多元因雙方存在勞動爭議,農民工沒有有效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門源縣共檢查用人單位10家,涉及農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資用工單位3戶,涉及農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額413萬元;分別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和青海華偉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設的東城嘉苑。通過多次協調,目前,已責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全部發清農民工工資220萬元,因開發商逃匿,東城嘉苑拖欠農民工工資事項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祁連縣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12家,涉及職工人數1200人,其中農民工1000人,涉及金額192萬元(全部為拖欠農民工);責令12家項目工程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192萬余元。剛察縣20**年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6家,涉案人數2247人,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追討發放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海晏縣檢查在建工程項目43個,通過檢查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3家,涉農民工40多人,涉及金額20余萬元,責令3家施工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20余萬元。
組織人員深入施工現場開展法律法規宣傳6次,并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向廣大施工人員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提高項目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項目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期間共散發宣傳資料11000余份,現場咨詢1200余人次,懸掛橫幅4幅,張貼宣傳標語40條,現場接受咨詢60次,接受咨詢人數1400人,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
發揮職能作用,建立維權工作長效機制。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明確責任,建筑企業負責依法做好本企業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過發放施工許可證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業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并將建筑行業按時足額發放民工工資工作作為每年整頓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杜絕拖欠工資現象發生。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強聯系,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全程監控,對問題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及時處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把解決好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使我州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為構建和諧海北做出應有貢獻。
1、在檢查和清理中發現,施工企業疏于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大部分建筑企業均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無正規工資表,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沒有相應的工資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致使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2、企業和勞動者的勞動法制意識和觀念仍然十分淡薄,企業和管理人員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較少,職工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這個法律賦予自己多少權利與義務,導致解決農民工工資存在一定的難度。
3、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淡薄,有相當數量的項目單位或勞動者存在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導致發生糾紛以后難以維權。
1、進一步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由清欠轉為治欠。嚴厲打擊出借資質、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的行為。對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工程,一律依法強制停止違法建設。
2、建立完善建筑企業誠信體系檔案,對存在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業企業,一律打入黑名單,招標辦等部門暫?;蛉∠鋮⒓诱型稑嘶顒拥馁Y格。
3、進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大對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提高項目單位和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開展的社會輿論氛圍。
總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好農民工工資發放問題,事關農民工切身利益和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今后我們將繼續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堅持清理與防范并重,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項目發生新的拖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多次發文要求各縣(區)水務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明確各縣(區)水務局為本縣(區)水利建設項目包保責任單位,要求一把手作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認真組織研究分析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突出問題,明確牽頭協調和處理解決的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限,限定兌付期限,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求各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根據《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上訪問題的通知》(保辦電〔20**〕9號)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統中認真開展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以《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保水電〔20**〕2號)文件,專門對該項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縣區水利系統均已完成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檢查。各縣區對本區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積極開展協調解決工作。對項目各施工企業、勞務隊伍的用工情況、簽訂協議情況、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情況進行了認真排查,通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開通了拖欠民工工資投訴舉報電話號碼,在各標段、各工地進行公布,認真調查核實每一起投訴和舉報,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要求各縣區要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設備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
要求各縣區對施工單位可能出現無法及時償還欠款或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采取約談其項目經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責令其限期解決拖欠工資、費用等問題;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在招標過程中要按照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的要求,在其信用評價得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對于惡意拖欠、引發重復上訪、拖欠情節嚴重的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信用評價降級,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懲處力度,落實責任,建立水利系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局將繼續加大監督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
(一)建立長效機制,以專項檢查活動為契機,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防止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提高認識,加大落實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專項檢查工作的落實力度。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六
在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對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尤其是政府投資項目,全面開展欠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對每一個工程項目進行再梳理、再排查。通過排查整治,全面摸清轄區內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重點掌握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情況和欠薪隱患,建立用人單位工作臺賬及問題清單。對存在欠薪隱患的用人單位,落實專人實施動態監控,堅持抓小、抓細、抓實,早發現、早報告、早化解欠薪風險隱患問題,對可能發生重大欠薪或欠薪逃匿的重點隱患,及早采取應對措施予以處置。實現欠薪問題有訴必接、有案必查、及時清零,政府投資項目、國企項目欠薪做到動態清零。樂平市、浮梁縣、高新區、昌南新區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同步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
(一)在建工程項目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銀行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等保障工資支付制度情況。
(二)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審批監管、資金落實和工程款按期結算情況。
(三)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工傷保險繳納情況、維權信息告示牌設立情況。
(四)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五)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情況。
(六)對欠薪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情況。
(一)集中宣傳和自查階段(20xx年11月30日前)。
1、開展《條例》集中宣傳。各有關部門廣泛開展《條例》“六進”活動(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工地、進家庭),宣傳重點以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勞動者為主,明確建設單位與施工企業的法律責任與義務,尤其是“分包欠薪、總包代償”責任,促進企業規范用工和勞動者依法理性維權,努力營造不想欠、不能欠、不敢欠的法治氛圍。督促轄區內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在醒目位置懸掛兩條根治欠薪宣傳橫幅。
2、欠薪隱患排查。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監管”的原則,工程建設領域按照執法區域劃分對欠薪隱患進行“拉網式”排查。水利、交通、公路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欠薪隱患進行排查,精準掌握項目建設單位、總承包與分包施工單位、投資規模、欠薪數量和欠薪原因等情況,于12月8日前報市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
(二)執法檢查和集中整治階段(12月1日-12月20日)。
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抽調執法人員,組成四個聯合執法檢查組,對轄區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排查,各檢查組具體任務分工另行下文。聯合執法檢查組對樂平市、浮梁縣、高新區、昌南新區所有項目進行隨機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采取有力措施加強預警監測,及時發現和化解欠薪隱患,集中力量清理化解歷史存量欠薪問題,堅決防止發生新欠。重點實施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清零攻堅行動,建立健全工作臺賬,實時掌握欠薪企業、欠薪人數、欠薪金額,堅決做到欠薪問題不解決不銷賬。對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做到“兩清零”,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力量,對欠薪問題突出地區開展明察暗訪和專項審計。
市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欠薪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梳理,分類處置。一是針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群訪的,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協調解決,要求在12月15日前結案,農民工工資發放到位。二是針對社會投資項目欠薪問題,由工程建設行業主管部督促開發建設和施工單位限期在12月15日前協調解決。三是市人社部門對違反《條例》行為依法下達《勞動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和《黑名單告知書》,啟動行政處罰程序。對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行為依法移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三)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2月21—20xx年2月10日)。
1、開展源頭治理。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建設項目資金不到位的不得開工建設,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未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和設立專用賬戶、預存首月農民工工資、繳納工傷保險的一律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
2、落實相關政策。凡連續三年未發生欠薪的企業(已實行銀行保函和商業履約保證金的項目除外),兌現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減半繳存政策;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要執行提高繳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比例的政策。
3、執行“黑名單”制度。對于違反《條例》規定的項目,落實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拖欠勞動者工資“黑名單”和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等政策規定,對違法主體實施聯合懲戒,使其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一)加強領導,強化組織保障。各縣(市、區)、各成員單位要針對本轄區、本行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扎實細致的工作方案和行動計劃,明確任務,突出重點,層層傳導工作壓力,整體推進,認真抓好組織實施。要加強對根治欠薪行動的專項督查,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確保根治欠薪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我市已經把“根治欠薪”納入全市年度綜治和市直機關績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內容。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引發極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二)夯實責任,凝聚工作合力。各成員單位要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確保根治欠薪隱患排查整治取得預期成效。市人社局依據《條例》規定督促落實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切實加大違法懲戒力度,暢通舉報投訴渠道,為農民工提供高效的維權服務;市公安機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偵辦工作,對可能引發群體、危害公共秩序及安全的討薪糾紛警情,要迅速通報人社部門;市住建、交通、公路、農業農村和水利等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查處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督辦因此引發的欠薪案件,按規定將其列入本行業領域“黑名單”。國資委要對國有企業建設項目及施工單位的建設項目進行梳理、形成臺賬,根據企業經營相關指標變化,定期研判,及時預警并做好防范,對發現的欠薪問題逐一督促解決,發改委要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審批管理和事中事后監管,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強化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實施情況、資金使用等的監督檢查;財政要加強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從源頭上消除欠薪隱患;其他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根據職責分工,積極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落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要牢固樹立風險防控意識,健全欠薪應急處置機制,完善工作預案,明確處置措施和責任分工。出現因欠薪引發的極端事件,要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查明情況,督促企業盡快解決欠薪問題,適時向社會通報情況,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要通過及時動用工資保證金、應急周轉金或其他渠道籌措資金,清償欠薪或墊付部分工資(基本生活費),幫助被拖欠工資農民工解決臨時生活困難,確保社會穩定。
(四)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加大失信懲戒力度。要進一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工作,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移送和偵辦,保持對惡意欠薪行為的高壓態勢。要進一步落實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按照人社部公布的《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對符合條件的欠薪案件及責任單位、責任人,依法向社會公布。對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條件的,要做到應列盡列,按規定共享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依規聯合懲戒,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政府部門要將行政處罰信息記于企業名下,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五)做好普法宣傳,營造社會氛圍。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執法誰普法”的原則,做好本次根治欠薪行動及《條例》宣傳工作,積極承擔面向社會的宣傳責任,充分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要讓欠薪可恥、惡意欠薪有罪的理念成為社會共識。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七
一、投拆渠道要暢通,完善舉報投訴工作機制。投訴舉報是農民工討薪的主要手段,為了讓更多的農民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勞動監察部門和工會要暢通投訴渠道,積極為民工的投訴打開方便之門,做到有訴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同時要加強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民工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對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要責令其及時補發,不能立即補發的,要制定清欠計劃,限期補發,對惡意拖欠和克扣工資的企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嚴肅處理。企業在依法破產、清償債務時,要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把拖欠的民工工資納入第一清償順序。
二、進一步發揮新聞輿論監督作用,強化法律法規宣傳。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對重視勞動用工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的用人單位及時進行宣傳報道,反之,對單位或個人給予曝光。同時,深入用人單位面向勞資雙方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通過廣泛宣傳,不斷提高農民工自我維權意識,增強用人單位守法經營、依法用工的觀念,努力實現事前預防和控制的目的。
三、部門形成聯動機制,架設解決農民工欠薪問題“綠色通道”。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涉及面較廣,問題比較復雜,需要各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嚴格超概算審查,對未經批準超概算的,一律不予安排資金;各級公安部門要積極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對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和欺詐、非法侵占農民工工資的,及時立案偵查;對攜帶農民工工資款逃逸的,要加大追逃、打擊力度;對組織、煽動聚眾上訪,影響社會穩定的,要依法嚴肅處理;各級工商部門在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筑企業評授“誠信企業”稱號、評定誠信等級和受理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申請時,要征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房管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意見,對存在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不良行為記錄的,不得授予“誠信企業”稱號和評升誠信等級,已授予或評升的,取消稱號或降低信用等級,不予批準其設立分支機構,并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防止其采用易地注冊新企業等方式逃避還款責任。各級司法部門要確定法律援助機構,為施工企業和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指導公證機關做好拖欠工程款還款協議,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四、建立施工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約束和保障機制,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目前由于受國家調控影響,房地產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屢屢發生,為有力防止企業主欠薪,施工企業在領取施工許可證前,按照工程合同價款的一定比例向工程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交納職工工資保障金,工資保障金在工程合同價款中列支,??顚S?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時將工資保障金存入指定銀行,專戶存儲,??顚S?。房地產企業在無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有權從工資保障金中劃支,用于墊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認建筑施工企業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動用工資保障金,監察部門要做好督查工作,關鍵是建立起良好的聯動協調機制。
五、建立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用于救濟農民工臨時生活問題。其主要由政府財政出一部分資金,組成欠薪保障應急基金,專門用于應付突發性、群體性的欠薪糾紛。目前,象浙江省嘉興、溫州等地已經建立這一制度。其主要針對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抗市場風險能力比較弱,在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存在時間成本和程序復雜難以讓農民工接受的情況下,有效地保證農民工群體臨時性的生活救濟。
六、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制度,敦促企業守法遵法。對存在拖欠農民工資問題的房地產和建筑業企業,主管部門記入企業信用檔案,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對清欠不力,沒有及時完成清欠任務的房地產和建筑業企業,將向社會公布進行曝光,敦促企業主誠信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七、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強化勞務合同的權威性。勞動保障部門要督促用工單位在聘用農民工時與農民工簽訂統一的書面勞務合同,并把勞務合同的執行情況作為評價用人單位資質、誠信度的重要依據。要制定相關法規,督促企業用工時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書,企業必須按勞動合同要求每月支付農民工工資。如果工程款不能如期到位,也必須每月向農民工預支部分工資,數額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并且至少每一季度結清農民工三個月來的工資。
八、建立欠薪企業排查機制,加強清欠工作力度。加強勞動保障日常巡查和工資支付專項檢查,督促企業依法及時足額支付職工工資。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發生過拖欠的企業和勞動派遣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排查力度,對曾發生過拖欠工資行為和存在工資支付隱患的企業實施動態監控。對發現的拖欠工資行為,限期整改,妥善解決。
九、建立健全快速協調處理機制。各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開辟維權“綠色通道”,切實把勞動爭議消除在萌芽狀態。對小額、簡單以及人數較多的案件,盡可能通過調解方式平穩解決。對申請仲裁的拖欠工資爭議,及時受理,及時裁決,及時申請人民法院優先執行。
十、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由勞動保障部門牽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建設、水利、交通、財政、工會、公安、司法等單位組成,各單位根據職責職能,各司其責,互相配合,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開展情況。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八
下面,我將xx區社會救助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展情況做一簡要匯報:
20xx年11月29日,全市社會救助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后,我區立即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組織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成立巡查隊,開展社會救助安全管理工作。由于安排早、檢查全、督促到位、物資準備充足,截至目前,全區未發現任何流浪乞討人員凍死、凍傷及社區福利救助機構的不安全事故。
12月24日,全市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會議后,區政府立即成立了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王玲區長親自任組長,責成區人社局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密切配合,在全區范圍內深入排查農民工欠薪問題。隨后,區政府組織信訪、住建、人社、公安、法院、檢察、工商、工會及各街道辦事處召開了專題會議,對全區農民工欠薪情況進行了通報,并轉發了《關于在全市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通知》(x社﹝20xx﹞298號),進一步明確了各部門承擔的相應職責,對全區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剛才,區政府又召開常務會議,專題傳達學習昨天市政府常務會議精神,安排布置有關社會救助和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這都充分顯示和說明了區委、區政府對這兩項工作的高度重視。
(一)社會救助工作。
1、關注弱勢群體,全力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大力提高城鄉低保和五保供養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由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農村低保標準由120元/月提高到150元/月,五保集中供養由250元/月提高到350元/月,分散供養由125元/月提高到175元/月。今年以來,共為672戶城市低保對象,490戶農村低保對象,11戶五保對象,共計為2372人發放保障金1326.62萬元。另外,對因病因災造成的87戶困難戶及時給予了大病醫療救助、臨時救助。(例如:xx辦事處xx災給予救助)。
2、加強社會管理,深入開展流浪乞討人員排查救助工作。區民政局、各街道辦事處積極配合,重點對商貿繁華街、城鄉結合部、立交橋下、涵洞等處實行地毯式排查登記,進行引導救助。12月5日晚與市救助站聯合行動,將流浪在輪胎廠十字口、群英橋涵洞下、太行路蜀灃苑飯店、工業路與塔南路交叉口橋頭、xx大學門口等地的5名流浪人員送到了救助站,提供了過冬食物、棉衣、棉被等救助物資,有力保障了流浪人員的生命安全。同時,區民政局還充分做好了救助物資儲備工作,隨時準備對尋親不遇、務工不著、離家出走、智障人員及老、弱、病、殘等困難人員實行保護性救助。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人員87名,無凍死、凍傷現象。
3、履行工作職責,做好孤兒及孤寡老人生活保障工作。對我區11家養老院的生活、安全、衛生等基礎設施及管理制度進行了深入排查。對檢查中發現的消防器材配備不足、餐廳衛生條件較差、部分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責令相關單位立即整改。對我區孤兒收養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目前,我區3名孤兒每人每月發放補助金600元,由其祖父母近親屬撫養,沒有私人收養現象。
目前,xx區在建工地37家,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施工單位15家,涉及農民工1400余人,金額近20xx萬元。根據勞動保障監察管理權限規定,其中河南省金廈建筑有限公司等6家為市管范圍,涉及人員1000余人,金額978萬元,已報送市監察支隊。尚余xx旗渠等9家建筑公司屬于我區管理,目前已下達詢問通知書。
20xx年,我區共查處案件142起,對13戶單位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對3戶單位作出行政處理決定,其中行政處罰2戶,經協調解決138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已支付工資580.35萬元,涉及務工人員1256人。此外,我區還向社會公布了投訴舉報電話,在信訪局設立了投訴舉報接待窗口,派駐1名人員專職負責接訪,確保一旦發生因拖欠工資而引發的突發性、事件,各相關職能部門能夠第一時間快速反應,及時解決問題。
1、社會救助工作:一是個別流浪乞討人員有抵觸情緒,不愿意接受救助。二是個別被救助者在被救助后,多次自行離開。(例如:居住在塔南路與工業路交叉口的xx次送至救助站后又重返。)。
2、清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個別開發商資金鏈斷裂,不能及時發放拖欠工資。(例如:街道辦事處恩村一街南水北調安置小區開發商拖欠工程款1100萬元。目前,我區正協調開發商通過自籌、貸款等方式積極籌措資金,加快發放農民工工資。)。
1、社會救助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力度,鼓勵街頭流浪人員自覺進站享受生活,感受黨和政府的關愛。二是加強巡查力度,動員社區志愿者和熱心群眾積極參與流浪乞討救助,并實行“零報告”制度。三是加大對流浪人員、社會福利機構和農村敬老院的巡查力度,強化暗訪回查機制,持續開展寒冬送溫暖、節日送溫暖活動,全力避免凍死凍傷,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
一是充分發揮勞動監察職能,建立長期巡查機制,及時發現并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二是加強務工就業宣傳教育,增強農民工就業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提高勞動合同的簽約率,增強勞動爭議處理效率。三是加強執法力度,嚴肅處理拖欠民工工資問題。對目前已存在拖欠工資行為的9家建筑企業,如不能在規定的時限內解決拖欠問題,我們將按規定對其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理和處罰,及時遞交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匯報完畢,不當之處敬請xx市長和各位領導批評指正!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九
20xx年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總體要求是: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重點,突出解決好政府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督促落實部門責任,加強部門聯動,切實發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合力,實現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形勢明顯好轉,推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1、組織開展《條例》普法宣傳。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通過張貼宣傳畫、播放宣傳片、發放宣傳手冊、上門服務等形式面向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廣泛開展《條例》和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積極組織參與區政府組織開展的《條例》普法宣傳周活動,通過“送法進企業、送法進工地、送法進學?!钡榷喾N方式,提高《條例》知曉率,為《條例》的貫徹落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
2、組織開展《條例》的學習培訓。采取線上與線下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對有關負責人進行系統學習培訓。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二)全面落實工程建設領域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3、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全面落實在建工程項目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西秀區在建工程項目“8個100%”的硬性規定,即:在建工程項目實施農民工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100%、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存儲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達100%、設立勞動維權告示牌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對落實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人社中心將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條例》規定,通過行政執法,督促落實到位。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4、依托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配合區人社局建立完善轄區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數據庫、工資支付監控信息系統及各成員單位數據共享機制。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
5、依據《條例》要求,督促工程項目落實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規定,加強賬戶監管,規范工資卡管理,優化賬戶開設服務。推進用工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等制度的整合。對落實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人社中心將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條例》規定,通過行政執法,督促落實到位。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
6、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落實部門監管責任,繼續加大對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的清理整頓力度。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理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7、配合協助區相關部門對新開工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的監管,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著力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8、貫徹實施《政府投資條例》,配合協助發展改革等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問題。配合協助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和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資金情況進行監督。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9、加強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國有企業加強農民工用工管理,全面落實各項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帶頭解決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0、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建立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與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協調聯動機制,清償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四)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1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專項檢查、夏季、冬季專項行動。圍繞《條例》的貫徹落實,對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摸清轄區建設工程項目特別是政府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底數,建立健全欠薪臺賬,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化解欠薪存量。同時,通過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依法配合協助查處農民工勞動權益違法案件,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春節前。
12、加強工資支付信用體系建設。配合協助區人社局等相關部門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經發辦、區市場監管局北街分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3、配合區直相關部門和工程建設領域行業主管部門將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作為嚴重失信行為納入本行業、本領域的信用評價體系,依法依規采取懲戒措施。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科宣中心、黨政辦、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4、加強日常執法。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指導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綜合運用日常巡查、專項行動、聯合執法、暗訪調查等方式,加大對轄區日常監督檢查力度。配合區人社局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5、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區法院、區公安局依法懲戒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綜治辦、司法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16、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依法開展工會法律監督。繼續深入推進“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活動,做好“農民工欠薪求助綠色通道”的咨詢服務。繼續深入開展“尊法守法,攜手筑夢”服務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行動。組織律師志愿者幫助農民工解決工資拖欠爭議,為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司法所、工會、派出所、綜治辦。完成時限:20xx年年底。
(六)落實屬地政府責任。
17、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市、區人民政府20xx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核工作。認真做好自查總結、考核印證資料收集匯總,充分做好迎檢準備,確保通過省、市、區人民政府考核驗收。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18、對北街辦事處發包建設的工程項目,納入“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臺賬”“農民工工資問題信訪臺賬”,實行管理全覆蓋,按月對農民工工資月支付情況進行檢查排查。對于排查出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必須對項目總承包單位提供的拖欠工資明細表核實認定后,通過填寫“兩個臺賬”上報;對于清欠的農民工工資,要收集歸檔工資支付憑證,做好抽查備查準備,及時更新清欠數據上報。確保數據前后一致、邏輯相符。杜絕漏報、瞞報,拖欠、清欠情況虛報、謊報的情況發生。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經發辦、財政分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七)加大案件辦理,加強輿論宣傳。
19、強化根治欠薪宣傳,加強對省內外欠薪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及聯合懲戒情況的宣傳,對欠薪違法行為形成有力的輿論震懾。公開舉報投訴電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依法接受對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高度重視網絡討薪輿情,切實抓好輿情信訪件的核實辦理回復工作。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春節前。
(一)加強組織領導。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及相關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文件規定,落實好工作職責,切實把本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部門協作。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力度,充分發揮各自職能職責,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中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整體合力,推動工作按照計劃有效實施。
(三)加強責任落實。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將加大工作調度力度,督促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對工作滯后的,紀委辦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對發現工作人員在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程序上報依法依規予以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十
10月12日,省政府召開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我省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副市長董方平在仙桃分會場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是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的重要舉措,也是當前精準扶貧和抗災救災工作的重要內容,必須切實增強敏銳性和緊迫感,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下決心做好這項工作,避免年關“討薪難”年年整治、年年重演。
會議強調,要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變階段性突擊行動為全年常抓不懈,變事后處置為事前預防、事中監管,變部門單一管理為社會綜合治理,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要“管好人、管住錢、管在平時”,強化源頭治理;要做到隱患排查“零死角”、執法辦案“零拖延”、打擊違法“零容忍”,強化依法治理;要努力形成“誠信激勵、失信約束”格局,強化社會治理。要按照“十個務必”要求,落實政府、部門、企業三方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督查問責,抓好工作落實,努力開創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新局面。
黃琪玉指出,各級各部門要按國務院出臺的意見和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實施意見要求,抓好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完善支付保障機制,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同時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理力度,全面落實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項工作。
黃琪玉強調,要突出抓好重點領域的預防和整治,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突出的工程建設領域,要加強項目審批管理和建設資金管理;要規范發包分包經營秩序,改革用工方式,下大力氣整治違法分包轉包行為;要全面開展創建“無欠薪項目部”活動,重點在建筑市政、交通運輸、鐵路、水利、電力及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等工程建設項目全面推廣創建活動。要切實做好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的組織實施,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強化督查問責,營造良好氛圍,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黃琪玉指出,各級各部門要按國務院出臺的意見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實施意見要求,抓好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完善支付保障機制,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保證金等制度,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同時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理力度,全面落實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各項工作。
黃琪玉強調,要突出抓好重點領域的預防和整治,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突出的工程建設領域,要加強項目審批管理和建設資金管理;要規范發包分包經營秩序,改革用工方式,下大力氣整治違法分包轉包行為;要全面開展創建“無欠薪項目部”活動,重點在建筑市政、交通運輸、鐵路、水利、電力及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等工程建設項目全面推廣創建活動。要切實做好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的組織實施,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強化督查問責,營造良好氛圍,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十一
為全面施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切實把功夫下在平時,規范企業日常工資支付行為,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天津市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近期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專項督查,查隱患、補短板、防風險、保支付。
督查內容共包括組織領導、行業管理、制度落實、查處案件、維護穩定等五個方面,并細化工作調度,將適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查處問題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立運行情況、排查拖欠風險隱患情況納入統計,全面細致了解工作成效,加強分析研判,推動工作落實。
督查采取書面督查和實地督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天津市各區對照督查內容形成書面自查報告,在此基礎上,天津市人社局會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政府辦公廳督查部門組成工作組,通過隨機抽選項目、逐項查看資料、現場組織座談等方式,對靜海區、寶坻區進行實地督查。針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指導屬地區舉一反三、及時整改。
下一步,天津市人社局將結合歲末勞動用工形勢,會同有關部門持續開展專項檢查和專案督辦,壓緊壓實屬地和行業監管責任,嚴格在建項目日常管理,有效根治欠薪問題,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十二
按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委員會、市公安局、市總工會《轉發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的通知》(社明電〔〕2號)要求,我縣自11月15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現將專項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按照市局《轉發關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按排。為切實抓好專項檢查工作,由我局牽頭,縣城鄉建設局、縣公安局、縣總工會參加,組成了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設在我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導小組由勞動保障監察股股長季明生同志帶隊,負責專項檢查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我局在認真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協同各部門共同制定了《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向社會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按照《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縣各相關部門積極行動,采用展板、宣傳單、電視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河南省進城務工人員權益保護條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通過宣傳,在全縣范圍內營造了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濃厚輿論氛圍,使廣大農民工的維權意識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按照專項檢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從各成員單位中抽調精兵強將,組成聯合執法小組,明確責任、分工負責,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以及自查階段中存在問題的用人單位逐個進行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通過分工協作、認真檢查,專項檢查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至發文前,聯合執法小組共檢查用人單位57戶,涉及農民工3156人,其中存在違法用工單位11戶,接受咨詢法律法規政策178人次,勞動者舉報投訴案件6件,勞動保障監察立案17件,依法責令補簽勞動合同671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47.1萬元。通過嚴格檢查,對用人單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確其應承擔的責任,規范了其用工行為,切實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通過這次專項檢查活動,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取得明顯成效,但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如下:
(一)監管錯位。
我縣從事建設項目的建筑企業大部分是南陽市的企業,有的甚至是湖北等外省的企業,這些企業大都在外地注冊,在桐柏只設立項目部,不具備法人資格,特別是從事房地產開發的項目,連業主也是外地的,在我縣只有代理人,如果出現勞務糾紛,按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很難制裁它。同時這些企業在我縣境內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有些即使有項目部,也很難找到相關負責人,再加上一些投訴人不能為我們提供被訴人的企業名稱、負責人、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給監察人員送達文書及調查取證工作增加了難度。
(二)投訴人與被投訴人雙方都有責任。一是被投訴人為了逃避法制的制裁,不簽協議,不出據任何條據,使監察部門無證可查。單憑申訴人一方的證據,又不能追究被投訴人的責任,因此申訴人的權益無法得到有效地保障。二是申訴人本身法律意識淡薄,沒有收集保存相關證據的意識,給勞動監察部門依法維權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三)經費緊缺,制約監察工作的正常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要充分發揮其職能,必須有充足的經費作為保障。但是,由于我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經費緊缺、沒有專用的執法車輛,這些都直接制約著監察工作的開展,不利于打開我縣勞動監察工作的局面。
鑒于民工工資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種種問題,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當地經濟穩定發展,現將下步打算匯報如下:
1、提高認識,加大執法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監察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解決拖欠民工工資案件作為首要的工作任務來抓。在案件處理過程中,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投訴舉報案件一查到底,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理或處罰,保證農民工能在春節來臨之際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
2、澄清底子、預防與查處并重。進一步加大對礦山開采、建筑施工類企業的摸底排查,了解這些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各用工單位及時、準確地上報企業名稱、施工地點、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系,便于調查處理。
3、人員車輛到位,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在目前人員少,沒有專用車輛的情況下,我們將克服困難,搞好協調配合,保障人員車輛到位。同時,繼續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堅持做好舉報投訴電話24小時值班制度,使舉報、投訴渠道暢通,堅決作到有投訴、有記錄、快立案、快調查、快結案,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及時到位。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十三
隨著城鎮化建設的加大,城鎮經濟不斷發展,大量的農民從農村轉移到城市,成為城市建設的生力軍。農民工群體為中國城鎮化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不可否認現階段我國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障缺乏,特別是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問題較為突出。建筑行業(含交通道路建設)的從業人員絕大部分是農民工,解決好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是關系農民工切身利益、關系社會穩定、關系社會城鎮化發展、關系社會經濟長遠發展的問題。為了進一步了解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問題,近日,筆者針對我市市本級20**年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投訴、受理情況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和探究,形成了如下報告:
據統計,20**年市本級人社部門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42件,清欠農民工工資1557萬元,涉及農民工1680人。處置欠薪群體性的事件18件,涉及農民工1239人。
從市本級投訴人的從業行業看,建筑業投訴涉及1520人,占投訴涉及總人數的90.48%。建筑業以體力勞動為主,行業進入的門檻低,適合于文化程度偏低的青壯年農民工,這個行業也是拖欠農民工工資最嚴重、最普遍的行業。
20**年,**市本級接到投訴的涉及人員基本上都沒有具體的勞動合同,沒有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發生勞務爭議時很難提供必要的依據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
在市本級受理的被拖欠工資的案件中,群體性的欠薪案件發生比例較高,20**年共立案42件,造成群體性的事件的有18件,占所處理案件總數的42.86%。建筑行業農民工,以鄉土地緣為紐帶形成各個作業班組,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鄉土人情往往會使得他們趨向于走在一起,共同討薪。極個別人員采取堵路、潑汽油、到政府部門游行等極端方式討薪,從而釀成群體性的事件。群體性案件容易導致社會矛盾和暴力沖突,是造成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農民工維權意識不強。農民工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不少人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由于農民工求職心切,在受雇用時不知道要與老板簽訂書面的合同,常常僅是以口頭形式和老板約定相關合同。一旦發生糾紛,農民工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據,在法理上很難取得有利對待。
(二)建設單位(業主)、施工單位的資金鏈出現問題。20**年受銀行信貸政策調整及國家限制購房政策的影響,部分建設單位和企業融資困難,流動性資金不足,直接導致農民工工資被拖欠。
(三)建筑工程項目層層轉包、違法發包情況嚴重,個人承包者無能力支付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建筑工程應當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并要求企業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目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一般都是以包代管,將工程勞務發包給包工頭,一個工程項目經過3-5次的轉包普遍存在。由于包工頭資金不充裕,承擔風險的能力差,一旦出現包工頭之間因結算存在爭議或資金不及時到位,或者施工企業將工程款交給包工頭,讓包工頭發放農民工工資,但包工頭卷款逃跑工程等情形,都會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
(四)承包建設者為了擴張經營規模,承攬與自身管理能力不相適應的工程。工程項目的撥款要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和手續,而且只能按照合同規定的節點撥付工程款。建筑公司采取層層分包、轉包的方式要求包工頭墊款施工。在承建單位資金不充足的情況下,只能拖欠包工頭的工程款,包工頭又將風險轉嫁到農民工身上,形成惡性欠薪的循環。
(一)廣泛宣傳,營造和諧勞動關系的氛圍。各級政府和機關部門應高度統一思想認識,將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作為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指標之一。通過在街道、社區、網絡、電視媒體等方式宣傳,內容緊貼企業主和勞動者關心的內容,引導企業嚴格遵循《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提高企業管理者的法律意識,切實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二) 建立勞動者維權援助制度,提高勞動者增強維權意識。建立完善勞動者維權免費法律援助制度。各級政府應當增加就業培訓的投入,舉辦各種針對務工的各種就業培訓及法律普及培訓,增強勞動者的法律素質,提高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同時還應當盡可能的收集相關就業及工作信息,以及在就業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的應對措施,特別是當工資遭受拖欠時,一定及時找相關工會或勞動部門解決,如不能及時取得應得的工資,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三)高度重視,整治非法掛靠、違法分包行為。一是成立工程專項治理整頓領導小組,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實施。 二是調查摸底,造冊登記。對轄區內在建工程的基本概況、在建企業情況、違法違規事實等一個不漏登記在冊。特別是弄虛作假,騙取工程的;不具備與工程建設相符的施工能力,經多次督促整改仍無改觀的;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等要詳細登記,表述清楚。三是明確職責,查處到位。只要認定為轉包和違法分包的,一律視為無效。若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整頓等措施。四是嚴格工程項目的審批管理,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項目企業不再審批新建項目。五是嚴格工程招投標和工程擔保管理,對沒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務以及發生新拖欠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各部門一律停止其新項目的招標投標。
(四)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機制。要建立健全嚴格的信用管理機制,完善各行業特別是建筑市場不良信譽記錄機制和市場退出機制。逐步建立健全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公示制度。對各個企業實行工資支付重點監控制度,對容易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的重點企業和單位,專項登記造冊,專人跟蹤監控;被監控的用人單位要每月定期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書面報告勞動用工、工資支付、勞動合同管理、社會保險等情況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由勞動保障部門按照合法、科學的評定標準進行評定,對勞動保障誠信示范企業和企業勞動保障失信行為通過一定的信息平臺予以公示,對多次拖欠工資或拖欠數額巨大的用人單位要在政府網絡和新聞媒體公布,向社會曝光。
(五)明確職責,建立健全拖欠工資齊抓共管機制。加強政府各職能部門的'聯動配合,形成齊抓共管態勢。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是勞動執法的主體,但是勞動執法并不是完全獨立的,需要其它執法部門和職能部門的配合,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涉及面廣,復雜多變,僅靠勞動監察部門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強與各部門的協調,堅持多溝通、多聯系、多配合,使各部門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發揮多職能部門的作用,推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如:建設行政部門要按照標準嚴格把好建筑施工企業進入建筑市場關,杜絕不夠資質、沒有經濟實力的建筑企業承建工程,嚴肅查處建筑工程非法轉包、分包、掛靠等違法行為。對建筑施工企業發生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法行為導致集體停工、罷工或集體上訪等事件的,實行“一票否決”,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新項目的投標,并給予相應的企業資質處罰;取消或降低資質等級;經貿、招商等部門要對新辦企業嚴格審查,規范企業的經營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無故克扣、拖欠工資的企業,不予辦理工商執照年審等。
(六)在建筑工地推行“一卡通”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的發放。施工單位和分包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應當到銀行辦理“一卡通”農民工工資專戶,并根據實名制用工信息為農民工辦理“一卡通”工資卡。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承包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進度款,工資性工程款必須按月支付。建設單位按照工程進度或工程量每月將工資性工程款存入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銀行開設的“一卡通”工資專戶;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按時足額將農民工工資通過工資專戶直接撥付到農民工本人工資卡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一卡通”工資專戶,并監督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通過工資專戶將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撥付到農民工本人工資。
(七)依照法律規定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份子堅決打擊。人社部門及相關單位應認真貫徹執行****自治區人社廳、公安廳、人民檢察院聯合下發的《關于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規定》,規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處理“惡意欠薪”案件,增強法律的震懾力,保障農民工權益。在打擊不支付報酬犯罪分子的同時,堅決遏制農民工惡意討薪。各部門在解決拖欠問題時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于極少數企業或一些不法分子弄虛作假、偽造拖欠證據索取不當利益,或為達到其他目的,以討薪名義,敲詐勒索,制造群體的事件,給社會帶來負面、甚至惡性影響的“不法討薪”行為,要予以曝光并嚴懲;觸犯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十四
經過嚴密的部署,對我鄉范圍內的涉及的在建項目、已建項目逐一清查。清查結果顯示我鄉轄區內的企業均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
履行職責情況:一是按規定繳納或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二是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納入本單位目標考核的;三是督促施工總承包企業落實工資直接支付責任、由總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實行工資款和工程款“兩款分離”辦法和實行“一戶兩牌三表”實名制管理等規定的;四是無拖欠時間久、拖欠數額大、解決難度大的重大拖欠案件;五是按要求參加縣聯席會議、認真開展摸底排查并報送排查報表的。解決拖欠情況:一是對聯席辦交辦的案件未按規定時限處理或辦結并回復的;二是縣聯席辦交辦函發出后,履行牽頭處理責任;三是未被縣政府或上級部門約談或問責的;四是制定應急預案、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無農民工越級到省進京或到市上縣上討薪。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十五
根據xx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建立xxx縣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要求,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企業辦、規劃建設辦,對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近年來,上游工業園區管委會始終將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有關政策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機制,全力予以抓緊抓實抓好,有效杜絕了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了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了工業園和諧穩定大局。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保障。
工業園管委會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將其作為保障民生、造福百姓的重中之重予以親自抓、嚴格管,在園區經濟工作會議、信訪維穩工作會議等會議上多次安排部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相關工作。
20xx年,工業園管委會建立了轄區企業欠薪工作臺賬,每月底更新一次數據,每季度由分管勞動保障的領導組織企業辦、規建辦工作人員對轄區內企業和建筑單位例行檢查,涉及勞動用工企業119戶(其中:建筑企業8戶),涉及農民工2000人,未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集訪、鬧訪問題。對存在欠薪行為的20戶用人單位,約見企業主要負責人,并下發整改通知單,及時糾正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開展對用人單位落實勞動合同、非法使用童工等專項行動,全年新簽補簽勞動合同350余人,被檢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集體合同簽訂率達到86%以上。糾紛信息4起。
(三)妥善處理欠薪引發的上訪事件和過激討薪事件。
工業園管委會和縣勞動監察部門、信訪部門緊密配合,迅速行動,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妥善處置了喜亞藥業、渝澳紡織、鑫威門業、鵬飛紡織、林皓門業、百皇門業、永明紡織等拖欠員工工資引發的30余起上訪事件,追償農民工工資800余萬元。
(四)加強制度建設,構建長效機制。
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管理。進一步修訂完善了《xxx縣上游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勞動保障突發事件處置預案》,企業辦和規建辦設立了值班電話,接受電話投訴舉報和突發事件應急指令,有效預防和合理處置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維護了社會大局穩定。20xx年,共接待欠薪引起的上訪30余批2000余人次,處理群體性應急事件12起。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社會轉型發展中的頑疾,社會牽涉面廣、治理難度大,盡管我區采取了多種辦法措施加以治理,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一是上游工業園區由于編制限制,無專職人員搞勞動保障工作,勞動保障工作長期處于被動狀態,勞動保障應急事件處置、群體性的事件應急值守、日常檢查和專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響。二是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移交難。由于“公檢法”部門認識上的差距和個別法規政策規定的不一致,造成園區提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辦理困難重重。三是由于園區企業經營規模普遍較小,部分企業經營慘淡,企業管理層受文化因素、經濟實力限制,缺乏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法律紅線意識淡薄,欠薪事件時有發生,經調解后,常常不能兌現承諾。
建議增加勞動保障編制,進一步完善勞動保障組織機構;對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案件,“公檢法”應協調配合,抓住一二個典型案件從重從快處理,有效遏制欠薪案件的發生;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制教育,強化法制意識,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工作法制化。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十六
9月17日,湖北省出臺《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6〕74號),規定不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予核發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
四川省、山東省、湖南省紛紛出臺《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
對這些文件進行梳理,總結了業主、總包、分包三大主體的權責內容,如下:
1、建設單位將人工費單獨撥付到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2、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
3、建設單位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4、違法發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5、工程竣工驗收后,對建設單位未完成竣工結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確剩余工程款支付計劃的,探索建立建設項目抵押償付制度。
6、拖延工程款結算或拖欠工程款6個月以上的建設單位,有關部門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工建設。
1、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
2、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相分離,施工總承包企業在工程項目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
3、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發放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工資發放給“包工頭”。
4、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5、施工總承包企業,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勞動用工和工資計算的監督管理,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不得以包代管。
6、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1、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
2、分包企業負責申辦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工資支付銀行卡。
出自 www.cdxkw.cn
3、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
4、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
5、分包企業應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1、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
2、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國土等工程建設項目主管部門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顚S?。
3、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
4、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招投標、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十七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按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建設委員會、市公安局、市總工會《轉發的通知》要求,我縣自11月15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了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現將專項檢查情祝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市局《轉發的通知》要求,我局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解決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視,精心安排。為切實抓好專項檢查工作,由我局牽頭,縣城鄉建設局、縣公安局、縣總工會參加,組成了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設在我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領導小組由勞動保障監察股股長季明生同志帶隊,負責專項檢查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我局在認真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協同各部7共同制定了《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向社會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二、采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營建良好氛圍。
按照《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縣各相關部門積極行動,采用展板、宣傳單、電視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xx省進城務工人員權益保護條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通過宣傳,在全縣范圍內營造了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濃厚輿論氛圍,使廣大農民工的維權意識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突出重點,分工負責,認真檢查,取得明顯成效。
按照專項檢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從各成員單位中抽調精兵強將,組成聯合執法小組,明確責任、分工負責,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專項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以及自查階段中存在問題的用人單位逐個進行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了調查處理。通過分工協作、認真檢查,專項檢查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至發文前,聯合執法小組共檢查用人單位xx戶,涉及農民工xx人,其中存在違法用工單位xx戶,接受咨詢法律法規政策xx人次,勞動者舉報投訴案件x件,勞動保障監察立案17件,依法責令補簽勞動合同xx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萬元。通過嚴格檢查,對用人單位依法提出要求,明確其應承擔的責任,規范了其用工行為,切實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四、專項檢查活動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過這次專項檢查活動,我縣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取得明顯成效,但同時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如下:
(一)監管錯位。
我縣從事建設項目的建筑企業大部分是xx市的企業,有的甚至是xx等外省的企業,這些企業大都在外地注冊,在xx只設立項目部,不具備法人資格,特別是從事房地產開發的項目,連業主也是外地的,在我縣只有代理人,如果出現勞務糾紛,按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很難制裁它。同時這些企業在我縣境內沒有固定的辦公地點,有些即。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使有項目部,也很難找到相關負責人,再加上一些投訴人不能為我們提供被訴人的企業名稱、負責人、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給監察人員送達文書及調查取證工作增加了難度。
(二)投訴人與被投訴人雙方都有責任。
一是被投訴人為了逃避法制的制裁,不簽協議,不出據任何條據,使監察部門無證可查。單憑申訴人一方的證據,又不能追究被投訴人的責任,因此申訴人的權益無法得到有效地保障。二是申訴人本身法律意識淡薄,沒有收集保存相關證據的意識,給勞動監察部門依法維權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三)經費緊缺,制約監察工作的正常開展。
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要充分發揮其職能,必須有充足的經費作為保障。但是,由于我局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經費緊缺、沒有專用的執法車輛,這些都直接制約著監察工作的開展,不利于打開我縣勞動監察工作的局面。
鑒于民工工資清欠工作中存在的種種問題,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當地經濟穩定發展,現將下步打算匯報如下: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監察人員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解決拖欠民工工資案件作為首要的工作任務來抓。在案件處理過程中,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對投訴舉報案件一查到底,對拒不支付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理或處罰,保證農民工能在春節來臨之際拿到工資,維護社會的穩定。
進一步加大對礦山開采、建筑施工類企業的摸底排查,了解這些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做好預防工作。同時,要求各用工單位及時、準確地上報企業名稱、施工地點、項目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做好記錄,一旦發現有拖欠民工工資的情況,能夠及時聯系,便于調查處理。
在目前人員少,沒有專用車輛的情況下,我們將克服困難,搞好協調配合,保障人員車輛到位。同時,繼續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堅持做好舉報投訴電話24小時值班制度,使舉報、投訴渠道暢通,堅決作到有投訴、有記錄、快立案、快調查、快結案,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發放及時到位。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十八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北政辦〔2018〕113號)通知精神,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積極貫徹落實文件精神,由局領導一把手親自抓,安排專人督促四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和各施工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通過自查自糾,摸清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資基本情況,現將近期建筑行業清欠工作匯報如下:
一、加強監管,積極發揮職能作用。
2018年,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高度重視農民工維權工作,全年由局領導帶隊,先后開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綜合執法檢查和專項檢查,每次檢查在認真排查隱患,狠抓工程質量安全工作的同時,在施工現場重點排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及農民工住宿條件、飲食衛生狀況。通過檢查我州建筑行業全年未發現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同時為發揮好職能作用,在建設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時,將施工企業提供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證明材料做為發放施工許可證的必備要件之一,做到從源頭上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發生。
二、認真安排,迅速開展專項行動。
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通知》要求,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安定,對州屬7家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進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戶,不留死角,情況清楚,底數明確。經自查,2018年我州被檢查7家州屬企業用人情況涉及職工人數為3055人,其中農民工數2515人,簽訂合同人數為2860人(農民工勞動合同)。截至2018年12月底7家州屬企業未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被檢查的省級及省外建筑企業57家,其中西海鎮建筑工地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家,拖欠農民工工資36萬元,經過協調已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24萬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11余萬元,經過我局積極協調,該施工單位與州勞動監察大隊協商達成協議,于2018年1月20日將拖欠農民工工資4萬元轉入州勞動監察大隊賬戶發放。剩余6萬多元因雙方存在勞動爭議,農民工沒有有效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門源縣共檢查用人單位10家,涉及農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資用工單位3戶,涉及農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額413萬元;分別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和青海華偉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建設的東城嘉苑。通過多次協調,目前,已責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區集中供熱項目施工單位全部發清農民工工資220萬元,因開發商逃匿,東城嘉苑拖欠農民工工資事項已移交公安機關處理。祁連縣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12家,涉及職工人數1200人,其中農民工1000人,涉及金額192萬元(全部為拖欠農民工);責令12家項目工程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192萬余元。剛察縣2018年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涉案企業36家,涉案人數2247人,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追討發放拖欠農民工工資2581.6萬元。海晏縣檢查在建工程項目43個,通過檢查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在建工程項目單位3家,涉農民工40多人,涉及金額20余萬元,責令3家施工單位補發農民工工資20余萬元。
三、大力宣傳,營造氛圍。
組織人員深入施工現場開展法律法規宣傳6次,并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向廣大施工人員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以及《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知識,提高項目單位和勞動者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法律意識,促使項目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幫助農民工學法、懂法,使其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通過正確方式和法律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營造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期間共散發宣傳資料11000余份,現場咨詢1200余人次,懸掛橫幅4幅,張貼宣傳標語40條,現場接受咨詢60次,接受咨詢人數1400人,有效地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
四、堅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發揮職能作用,建立維權工作長效機制。為了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明確責任,建筑企業負責依法做好本企業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過發放施工許可證等工作督促各施工企業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并將建筑行業按時足額發放民工工資工作作為每年整頓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建筑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從源頭上杜絕拖欠工資現象發生。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加強聯系,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全程監控,對問題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及時處理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把解決好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使我州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為構建和諧海北做出應有貢獻。
五、存在的問題。
1、在檢查和清理中發現,施工企業疏于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率較低,大部分建筑企業均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無正規工資表,在發生勞動爭議的時候,沒有相應的工資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致使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
2、企業和勞動者的勞動法制意識和觀念仍然十分淡薄,企業和管理人員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較少,職工對勞動法的內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這個法律賦予自己多少權利與義務,導致解決農民工工資存在一定的難度。
3、農民工的維權意識淡薄,有相當數量的項目單位或勞動者存在不愿意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導致發生糾紛以后難以維權。
六、下一步清欠工作思路。
嚴厲打擊出借資質、違法分包、轉包掛靠的行為。對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的工程,一律依法強制停止違法建設。
2、建立完善建筑企業誠信體系檔案,對存在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業企業,一律打入黑名單,招標辦等部門暫停或取消其參加招投標活動的資格。
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開展的社會輿論氛圍。
總之,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解決好農民工工資發放問題,事關農民工切身利益和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今后我們將繼續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實長效管理機制,堅持清理與防范并重,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從源頭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項目發生新的拖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做出應有的貢獻。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
我局歷來高度重視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多次發文要求各縣(區)水務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明確各縣(區)水務局為本縣(區)水利建設項目包保責任單位,要求一把手作為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認真組織研究分析本地區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突出問題,明確牽頭協調和處理解決的責任人,限定解決時限,限定兌付期限,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求各縣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以便接受群眾監督。
二、迅速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
根據《關于妥善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上訪問題的通知》(保辦電〔2018〕9號)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統中認真開展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專項檢查活動,以《關于切實做好春節期間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保水電〔2018〕2號)文件,專門對該項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縣區水利系統均已完成了清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專項檢查。各縣區對本區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積極開展協調解決工作。對項目各施工企業、勞務隊伍的用工情況、簽訂協議情況、農民工工資結算、支付情況進行了認真排查,通過排查,進一步核實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開通了拖欠民工工資投訴舉報電話號碼,在各標段、各工地進行公布,認真調查核實每一起投訴和舉報,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解決一起。要求各縣區要按照合同約定,加強工程驗收和計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結算支付進度,加強對施工單位財務監管力度,督促及時清算支付材料款、設備租憑費、農民工工資等費用。
要求各縣區對施工單位可能出現無法及時償還欠款或不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采取約談其項目經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責令其限期解決拖欠工資、費用等問題;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企業,在招標過程中要按照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規則的要求,在其信用評價得分中扣除相應分數;對于惡意拖欠、引發重復上訪、拖欠情節嚴重的施工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給予信用評價降級,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設市場從業單位黑名單。以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懲處力度,落實責任,建立水利系統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長效機制。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為了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促進水利事業的發展,我局將繼續加大監督力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
(一)建立長效機制,以專項檢查活動為契機,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和諧的勞動關系,防止非正常上訪事件的發生。
(二)提高認識,加大落實力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歷來是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將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專項檢查工作的落實力度。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請報送約法三章貫徹落實情況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8〕29號)和省政府辦公廳有關要求,現就我鄉對三公經費約法三章貫徹落實情況自查匯報如下:
一、公務接待方面。
我鄉嚴格對照《雅安市公務接待費清理整改情況統計表》所列清理事項類別對我鄉公務接待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認真清理。
1、我鄉建立了嚴格的單位公務接待內控制度,并切實按照該制度的要求開展公務接待工作。
嚴格控制陪餐人數,實行對口接待。無超標準超規格,無非公務情況納入接待;無贈送土特產、紀念品等情況發生。
3、嚴格經費報銷制度及流程,實行一事一結。
4、2018年的公務接待費開支低于2018年決算數和2018年預算數。
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方面。
我鄉對公車運行實行單列記賬,定點維修、統一保險和統一報廢更新制度。如實登記上報公務車輛情況;節假日嚴格執行公務車輛封存備案制度;無超標準配備公車或豪華裝飾公務用車行為;無違規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個人損贈車輛;無在專項項目經費中超預算列支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經費。2018年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開支低于2018年決算數和2018年預算數。
三、因公出國(境)方面。
2018年我鄉沒有安排有因公出國(境)費用開支。
接到貴局下發的通知精神后,我鄉立即對截止2018年底的公務接待費等五項經費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自查,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建立專項檢查機制。
接到貴局通知后,我鄉庚即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和相關人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并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究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鄉各部門加強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長效機制,扎實推進自查自糾工作的開展。
二、各項支出清理情況。
1、公務接待待費。
我鄉截止2018年底的公務接待費實際支出24827元(年初預算數為6萬元)。我鄉對公務接待費用實行審批制,事前先由需接待部門的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請示,報銷時必須有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共同簽署的公務接待審批單,財政所才予以報銷,并且盡量在鄉伙食團就餐,盡量減少陪同人員。我鄉嚴格按程序和規定標準、要素進行公務接待費報銷。經查,我鄉在清理期間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參與高消費娛樂、健身等情況。
2、因公出國(境)費用。
我鄉2018年沒有該事項發生,因此無此項費用支出。
3、培訓費。
我鄉截止2018年底共支出培訓費31627元(年初預算數為15000元),培訓費超支的原因:一是上級通知參加培訓的人員次數較多,二是我鄉是嚴格按閬財行【2018】16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報銷參訓人員費用的,而新標準較之舊標準有所提高,三是年初預算培訓費時是按舊標準預算的。
4、會議費。
經查,我鄉截止2018年底實際支出的會議費為16886元(年初預算數為35000元)。我鄉對會議費采取召開會議必須經黨委會或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審批,控制會議時間、會議規模,盡量利用鄉會議室,能夠簡化會議形式的全部簡化的措施進行控制。
5、差旅費。
我鄉差旅費在清理時間范圍內總計開支92091元(年初預算數為11900元),差旅費超支的原因:一是上級通知開會辦事的人員次數較多,二是我鄉是嚴格按閬財【2018】169號文件和閬財行【2018】384號文件的規定和標準報銷差旅費的,而新標準較之舊標準有所提高,三是年初預算差旅費時是按舊標準預算的。我鄉差旅費的控制辦法是:出差人憑上級通知或主要領導簽批的《方山鄉機關干部出差派遣單》(鄉要求出差人在報銷差旅費時將以上依據粘貼在《差旅費結算單》后面)出差開會辦事,雖然標準提高了,但我鄉是嚴格按貴局下發的文件標準報銷差旅費的。經查,我鄉在清理期間不存在審批領導違規審批差旅費的情況。
我鄉截止2018年底以上五項支出共計165431元。
三、完善監管,防控共建長效機制。
根據自查結果,我鄉對嚴格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提出了七項強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強行政成本意識,努力提高執行力,超前謀劃,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是加強對會議經費的管理??刂茣h時間、會議規模,盡量利用機關會議室,能夠簡化會議形式的一定要簡化。
三是加強對差旅費的管理。以上級通知或主要領導簽批的《派遣單》出差,并且嚴格按貴局下發的文件標準報銷差旅費,同時要求出差人將以上依據作為附件粘貼在《差旅費結算單》后面,領導不得違規審批差旅費。
四是控制公務接待費用。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控制接待標準和陪同人員。
五是加強對培訓費的管理。一切均按上級通知按時參加培訓,在報銷費用時嚴格按閬財行【2018】384號。
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文件和閬財行【2018】169號文件的規定和標準執行。
六是規范激勵工作。建立獎懲機制,獎勵與工作業績掛鉤,以精神鼓勵為主。
七是規范財務管理。公務費用支出實行計劃管理,規范批報手續,實行一支筆審批和財務公開制度。
2018年12月下旬,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指導下,鎮黨委政府對春節期間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部署,早謀劃、快出拳,及時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成立了以鎮長為組長的專門工作組;提前召開了全鎮專題工作會議,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江家店鎮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共發生農民工討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數近800余人,金額達1330萬元。在區政府和區直相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通過全鎮相關職能單位同心協作,于春節前使這兩起案件全部得到穩妥處理,討薪農民工過上了一個安寧祥和的羊年春節。
一、安徽翔鷹花炮廠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關文件要求,我鎮的花炮企業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全部關停。由于花炮企業是我鎮的支柱產業,企業生產經營規模大,用工人數眾多,按照企業往年支付工資慣例,大多數工人都是在農歷春節前結清全年工資。
在接到上級關停文件的同時,鎮黨委政府認真謀劃,成立三個工作組,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逐個排查,分步驟逐項開展工作。首先對企業工人集中宣傳國家相關政策和文件精神,讓他們了解關?;ㄅ谄髽I的目的和意義。其次對所有工人進行登記界定,了解企業職工數和欠薪總額。在掌握大體數額的同時,主動與裕安區勞動監察大隊匯報、溝通情況,在監察大隊的指導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對企業法人宣傳政策,讓其明確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應負的法律責任,督促企業理清工人工資和往來債務之間的區別。
2.積極幫助企業爭取政府支持,多方籌措資金用于專項兌付工人工資。
3.對每天來詢問的工人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說明工作,介紹每個工作步驟和工作進度,盡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賴和支持。
在區政府和區直各部門的幫助協調下,翔鷹花炮廠在農歷二十三號前發放工人工資800萬元,涉及人數600人,下欠約100萬元工資與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承諾于2018年5月1日前兌付。
二、新溝平塘小區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區二期工程建筑面積約19000平方米,總造價1600余萬元,于2018年6月開工建設。發包方:新溝民族村新農村建設理事會,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實際為羅杰、朱玉國等4人)。合同約定:13-15號3棟樓7400平方米為甲方(發包方)代建,價格850元/平方米,18-20號3棟樓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賣;本工程采取全墊資,要求竣工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經濟實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沒能按時全面交付使用。2018年底已發生欠薪事件,鎮政府已直付農民工資145萬元,截止事發前,鎮財政通過三資專戶累計為其墊付資金518萬元。
2018年底,部分班組長到鎮反映該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惡意欠薪嫌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以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的協調組,全程跟蹤協調處理欠薪事件:
1.組織專人,全面登記核實欠薪情況,累計欠薪430余萬元,涉及近200名農民工。
2.向農民工解釋事件原委,做好勸導工作;
5.向區相關領導和部門匯報,做好應急預案。
至2018年2月17日,在區勞動監察大隊、區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積極協助下,本次欠薪事件得到基本處理,欠薪民工滿意,結果如下:
2.新溝村通過售房籌集資金40萬元;
3.鎮財政預借40萬。
現將我縣開展《2018年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專項檢查》的工作總結隨文呈上,妥否,請審示。
為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2018年春節期間農民工拿到工資,順利返鄉過年。針對近年來農民工維權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趨勢,欠薪問題呈體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體性特點,清欠工作十分艱巨,克扣、拖欠農民工工資以至欠薪逃匿等行為,不僅直接損害了勞動者的生存權益,而且惡化了經濟環境,影響社會穩定,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極大隱患。現將我縣開展農民工工資清欠情況工作作以下簡要總結。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明確職責??h委、縣政府十分重視用人單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根據省、州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安排并成立清欠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有計劃,有步驟的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為確保2018年春節前將拖欠工資清理完畢,在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專項監督檢查中各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求真務實查清、查實了本行業、本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額、人數、制定了清欠計劃和清欠措施。為防止專項檢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實行投訴、舉報制度,縣清欠領導小組設立并公布了舉報、投訴電話。
(二)督促落實工資保障金制度,加強源頭管理。我縣在工程建設領域逐步推行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制度,在發放項目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要求承建企業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為杜絕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發生提供保障。2018年,全縣有6個施工項目共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74萬元,繳納保證金的用工單位無一出現工資拖欠問題。
(三)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強化用工管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勞動用工依法管理機制,要求建設單位在用工過程中,必須依照合同法與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實名制管理,建立職工名冊、考情記錄、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發放工資。2018年,全縣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為97.3%、小企業及其他用工單位簽訂率為85.9%,全縣各類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人數達到5057人。
(四)加大勞動執法檢查力度,維護市場秩序。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深入企業和施工單位,對各用工單位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工資的發放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責令用工單位限期整改,為維護正常的勞動市場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結合執法檢查,在用工企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當中深入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勞動維權知識,做到了檢查、整改、教育相結合,使企業和勞動者依法履行職責、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得到不斷增強。
(五)依法處理拖欠工資案件,保障合法權益。經過近期農民工工資拖欠情況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縣各用人單位欠薪情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我們堅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018年截止1月4日海晏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共接待來信、來電、來訪195人次。共受理投訴、舉報案件28起,經調查立案22起。已結案17起,追發涉案金額133.2萬元,涉及農民工295人。正在調查取證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額40.1萬元(涉案金額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較為復雜正在立案調查取證予以處置),涉及農民工56人。2018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額22.34萬元,涉及農民工39人。建議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的1起,涉案金額38.6萬元,涉及農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是拖欠數額呈逐年增強趨勢。由于開發建設步伐加快,項目建設數量和資金規模迅速增長,導致清欠工資案件數量和拖欠金額呈逐年增強趨勢。二是群體性討薪所占比例增高?;A設施建設領域5人以上集體討薪、越級上訪案件呈上升趨勢。三是處理欠薪案件的難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規范,拖欠農民工工資、工資結算爭議和欠薪逃匿等現象仍然比較突出,且存在案件處理難度大。四是用工單位農民工法律意識淡薄。由于工程建設單位帶資墊資、轉包分包、隨意用工等現象多發,不能有效承擔起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責任,加之大部分農民工知識水平較低,法律意識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勞動關系及報酬方面的相關證據,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難以提供有效證據依法維權,往往只是憑自己的蠻道理維護自己的權益。五是工資支付制度不規范。用工單位在支付農民工工資時通常是先支付給包工頭,然后再由包工頭發放到農民工手中,不能及時掌握工資發放情況,如遇包工頭攜款逃匿的情況,極易發生拖欠案件。六是勞動監察力量薄弱。人員不足和辦案裝備不足問題依然比較突出。
一是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農民工工資協作制度,將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作為項目開工和驗收時的必要條件,項目主管單位在核實保證金已繳付到位后,才能辦理開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同時,要把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相關內容列入項目建設合同條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嚴格執行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對改、擴建在內的施工項目,施工單位要及時在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進行備案,并將施工隊備案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項目開工和竣工驗收的一項重要內容和程序。三是實行督查部門對項目單位的定期督辦制度。將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為地區重點解決的問題之一,列入各級黨委、政府督查部門督辦的重點內容,實行掛牌督辦。同時,將該工作納入各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范圍,與干部績效考核相掛鉤。四是實行項目的動態管理制度。項目主管單位要加強項目管理,保證項目規范建設,杜絕工程中的層層轉包等現象發生。如發現糾紛矛頭應及時和相關部門溝通協調,主動、及時、全力地予以解決。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十九
(一)全面推行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
在工程建設領域,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再進場施工,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勞動計酬手冊,記錄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的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逐步實現信息化實名制管理,健全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明確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到20xx年底前,實名制管理覆蓋7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二)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
督促工程建設領域用人單位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推動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實現月清月結。在工程建設領域,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20xx年底前,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90%。
(三)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
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到20xx年底前實現全區政府性投資的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零拖欠。
(一)完善工資支付監控機制。
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管,對發生過拖欠工資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并要求其定期申報。建立和完善欠薪預警系統,根據工商、稅務、銀行、水電供應等單位反映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相關指標變化情況,定期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要及時預警并做好防范工作。
(二)落實工資保證金制度。
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范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到20xx年底前,實現所有在建工程項目保證金制度全覆蓋。
(三)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
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施工企業應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戶,專門用于發放農民工工資。到20xx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8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一)嚴厲查處拖欠工資行為。
完善勞動保障、公安機關、住建、財政、信訪等多部門聯合治理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
(二)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
繼續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和不定期督查,進一步暢通農民工欠薪舉報投訴渠道。通過加強日常巡視檢查,督促用人單位嚴格落實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法律規定。對舉報投訴和檢查中發現的欠薪問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在法定期限內快辦快結,做到欠薪案件限時清零。
(三)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
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惡劣事件。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欠薪逃匿的,及時動用應急周轉金、欠薪保障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拖欠工資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落實相關部門監管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文件通知,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工作,人社部門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信訪部門負責農民工反映拖欠工資問題的接待辦理,協調督促相關有權處理的職能部門維護好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等工作。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勞務用工實名制管理等制度規定,負責督辦解決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結算糾紛、未交工資保證金等源頭問題造成的欠薪案件。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牽頭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查處并嚴厲打擊以討要工資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等工作。各部門間分工協作,形成合力,全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一)加大對欠薪違法行為的信用懲戒力度。
進一步加強與有關主管部門對欠薪問題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全面推進并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評價辦法》,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減少欠薪隱患。
(二)建立健全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加強對企業失信行為的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由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國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二十
我鎮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特別是在春節前后,鎮人民政府組織專人成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由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解決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作問題,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簡要報告如下。
一是協調解決了拖欠鎮環衛工人王衛東2。7萬元環衛工人工資,解決了拖欠近10年的遺留問題。二是協調解決了20xx年綜合文化站建設承包方向治國拖欠民工工資2萬元,避免了民工與施工方的矛盾激化與沖突。三是解決了雙柏樹村聚居點原遺留拖欠民工工資3。8萬元問題,有效的保證了春節期間轄區穩定與和諧。
春節前,按照縣政法維穩系統,勞動保障部門的統一部署,我鎮著力把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拖欠民工工資工作當作重要工作來抓,一是組建專班,成立工作組,鎮人民政府組織專人成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由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解決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問題。二是多方聯動,加強配合。先后與縣勞動監察、仲裁大隊,縣人社局、縣司法局等部門密切協調配合,多方渠道幫助農民工維好權,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一是,建議縣級相關部門繼續加大對農民工拖欠工資工作整治力度,在全社會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濃厚良好氛圍。
二是繼續加大對故意拖欠民工工資打擊力度。
三是大力做好民工依法依規維護好合法權益的法律知識普及工作。
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報告篇二十一
一、本辦法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農民工。
本辦法所指建筑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活動的企業。
二、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企業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助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企業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最低工資規定》等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業應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其他民主協商形式制定內部工資支付辦法,并告知本企業全體農民工,同時抄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五、企業內部工資支付辦法應包括以下內容:支付項目、支付標準、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以及其他工資支付內容。
六、企業應當根據勞動合同約定的農民工工資標準等內容,按照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資,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支付方式可由企業結合建筑行業特點在內部工資支付辦法中規定。
七、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
八、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應編制工資支付表,如實記錄支付單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支付數額等工資支付情況,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
九、工程總承包企業應對勞務分包企業工資支付進行監督,督促其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
十、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業主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先行墊付的工資數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
十一、企業因被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應優先用于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十二、工程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否則應承擔清償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十三、企業應定期如實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本單位工資支付情況。
十四、企業違反國家工資支付規定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記入信用檔案,并通報有關部門。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依法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并予以相應處罰。
十五、企業應按有關規定繳納工資保障金,存入當地政府指定的專戶,用于墊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十六、農民工發現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一)未按照約定支付工資的;。
(二)支付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資的;。
(五)侵害工資報酬權益的其他行為。
十七、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進行監察,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企業在接受監察時應當如實報告情況,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證明。
十八、農民工與企業因工資支付發生爭議的,按照國家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對事實清楚、不及時裁決會導致農民工生活困難的工資爭議案件,以及涉及農民工工傷、患病期間工資待遇的爭議案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可部分裁決;企業不執行部分裁決的,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