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解放和自由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動力,如何保障人們的思想自由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善于歸納和總結是寫好總結的關鍵。以下是一些常見任務的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學習。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一
一、基本簡介: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簡稱“就業協議書”或者“三方協議”。是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協議。協議書也是學校派遣畢業生的依據,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將根據協議書的內容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遞學生檔案。如果畢業生未簽定就業協議書,學校將把其關系和檔案轉遞回原籍。每位畢業生各擁有唯一編號協議書(一式三份),實行編號管理。
二、重要作用:
協議書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就業關系的正式憑證,也是畢業生畢業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門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的必備材料之一,因此,畢業生必須妥善保管。
就業協議書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訂立的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實質上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求職最終簽署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簽約一定要慎重,同時協議書的填寫更加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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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三、法律問題:
1、三方協議之試用期內常見的勞動糾紛。
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后,三方協議即告終止,此時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單位的試用期限、服務期限、工資待遇及其它各項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簽訂之后,雙方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項約定內容中,試用期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關于試用期的法律問題,提醒畢業生以下幾點:(即是說:一般的順序是先簽訂三方協議,然后報道時簽訂勞動合同,在其中規定相關的.事宜以及試用期問題。而且,試用期間或結束后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則它需要列舉相關的證據!)。
2、三方協議之試用期時限。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行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也不得超過六個月。必須強調的是,試用期適用于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工作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不得約定違約金。
國家機關、高校、醫藥研究所、醫療行政部門采用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采用于企業、公司(包括外企、合資、私企),與醫院建立勞動關系的采用試用期。為15日—6個月。見習期可以延長,試用期不能。見習期是具有一定強制力,試用期是雙方約定。
3、三方協議之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于這種約定條律,法律一般確認為無效。
4、三方協議之試用期辭退。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里畢業生應當明確,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無需提供自己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
舉證責任無疑限制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后果。
5、三方協議之兩個試用期是否合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兩個試用期是違法的。
6、三方協議之只簽試用期合同不簽勞動合同。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并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北京地區就有規定:北京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后用人單位不愿意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推(如試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為一年,反推依據按《勞動法》關于試用期限的相關規定)。另外《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對此也有特別的規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二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華中農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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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協議書》是為了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后簽訂的協議。在以往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學生就業按就業協議來理,《就業協議書》在整個就業計劃中扮演的角色是非常嚴肅的。隨著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就業市場的進一步放開,大量新的問題涌現出來,如簽了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卻不去報到;或是簽了就業書,等到畢業時,該單位因種種原因不存在了;還有的學生簽了就業協書,但報到后發現單位的情況和他的想象有較大的差距,提出解約,如果單位不同意解約就一走了之,等等——就業協議書的約束力雖在減弱,但國家教育部仍在使用,它在就業中還在發揮著一定作用,所以,在實際過程中還是要注意正確使用好《就業協議書》。
學校是憑《就業協議書》來派遣畢業生的。學校依據《就業協議書》的內容開出《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移學生檔案。一般學校會要求學生在規定的日期(如每年6月底)之前上交《就業協議書》,學校再以《就業協議書》為依據進行派遣,如果超過這一時限,學校會把學生的關系和檔案一并派回原籍。
注意!不想回原籍的學生必須十分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去的地方的落戶條件。可以去當地的人社局問問!!如果你不符合進某個城市的落戶條件,又想進這個城市工作,可以先將關系返回原籍,在原籍落戶,到原籍人才中心存放人事檔案,然后出來工作,等條件成熟以后再辦理人才引進相關手續。這樣,你就不會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如出國政審、考研證明、結婚證明等沒地方去辦理。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三
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出來的關于就業。
協議書。
相關內容,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就業協議是三方協議,全稱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由校方、畢業生、工作單位三方來簽訂,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協議書,一般高校會在大四的時候派發給學生(具體時間由各校制定),此協議一式三份,由該大學生保留一份用于辦理報到、轉移行政關系及戶口等手續。就業協議的法律效益直至該畢業生到工作單位報道,和該單位簽訂《。
勞動合同。
》后失效。
畢業生持就業協議和報到證到工作單位報到,然后再憑《戶口遷移證》辦理人事檔案和戶口的遷移,最后就業協議和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文件都將存入你的人事檔案,這些都將成為你就業開始的證明。就業協議是為了教育部門和各高校作為就業率統計的部分工作內容,和畢業證的發放沒有關系,但有個別學校為了提高本校就業率,畢業時規定學生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書”,否則將沒有實習成績、不給學位證或是畢業證等,這些都是不合理的,國家的相關政策沒有這項硬性規定,遇到這種情況,畢業生可以向上級教育部門反應具體情況,由教育部門來協助解決。
如果畢業生沒有找到就業單位無法簽署“就業協議”,可以在申請“暫緩就業協議”有效期間,辦理暫緩就業,這樣學校可以在2年內對其的檔案和戶籍予以免費保管,暫緩就業期間隨時可以辦理就業手續,再由校方發放《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然后畢業生持這些證明辦理人事檔案和戶口關系的遷移等事宜。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于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并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承諾履行協議,高校不作為第三方。高校只在“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學校的聯系電話、郵箱、郵寄地址及相關意見等信息。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的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5、現實中就業協議存在的尷尬現象,必須先簽訂就業協議,學校才發畢業證的現象(不簽三方,不發畢業證)。這樣,就業協議不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而是未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于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系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由甲方(用人單位)和乙方(高校畢業生),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介紹情況,經了解,同意接受乙方,并負責有關接受手續。
(2)乙方應如實向甲方介紹情況,同意到甲方工作,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乙雙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明確,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5)雙方中有一方要變動協議,須提前一個月征得對方的同意,否則按違約處理。
(6)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別由甲方、乙方和學校就業工作部門留存,復印件無效。
(7)就業協議書由各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或高等學校印制,由高等學校統一發放給畢業生。
3協議簽訂。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注"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畢業生持學校統一印制的就業推薦表或復印件參加各地供需洽談會(人才市場),進行雙向選擇,或向各用人單位寄發書面材料,應視為要約邀請,用人單位收到畢業生材料,對畢業生進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將回執寄到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或畢業生來人,應為要約。
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回執或通過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單位答復后,從中作出選擇并到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領取就業協議書,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即為承諾。由于畢業生就業工作比較繁瑣,比較具體,有時很難明確分為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比如:有的畢業生參加公務員考試,達到面試線后,到用人單位參加面試、體檢,用人單位也對畢業生進政審、閱檔,表示同意接收,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應與該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而不應再選擇其他單位。又如,用人單位到學校挑選畢業生,畢業生自己主動報名,經學校積極推薦,用人單位也表示同意接收,但要回到單位后再正式發函簽協議,在這種情況下,畢業生也應安心等待與用人單位簽約,而不能出爾反爾,以未正式簽協議為由,置學校信譽于不顧,在這過程中與其他單位簽約,這樣也浪費了其他畢業生的就業機會。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并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注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
4、由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在協議書“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學校有關信息及意見”一欄填寫(或制作長條章加蓋),補蓋學校就業部門公章,并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無效協議是指欠缺就業協議的有效要件或違反就業協議訂立的原則從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無效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無效。
1、有的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顯失公平,或違反公平競爭、公平錄用的原則。
2、采取欺騙等違法手段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如用人單位未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根本無錄用計劃而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無效協議產生的法律責任應由責任方承擔。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四
1、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后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后,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后,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3、就業協議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6、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由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7、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應該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8、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9、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鑒證蓋章。有的學生偷懶,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不滿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無力。要不逆來順受,要不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如何簽訂三方協議:
1、三方協議是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之間就學生就業方向簽訂的一種協議,由三方共同簽署后生效。對簽約的三方都有約束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經過雙向選擇達成就業意向后,必須簽訂學校統一發放的《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其他就業協議書無效。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勞動合同是畢業生上崗后,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以及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依據)。
3、就業協議的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取得畢業資格,如果畢業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
4、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上的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
5、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6、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采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由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7、違約金,
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應該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8、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9、學生在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后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鑒證蓋章。有的學生偷懶,自己填寫完畢后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后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不滿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無力。要不逆來順受,要不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簽定三方協議時的注意事項:
找一份工作不容易,找一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許會草草“就范”,讓那些忽略的'細節擾亂你進入職場后的心情。且聽此地事后諸葛亮,幫你防范可能對你的傷害。例如:常見的一種現象:工資大縮水。
很多學生在進單位后實際拿到的工資與協議書上寫好的工資數額相比大大縮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關費用。有的學生大呼上當,一氣之下想跳槽,但又因為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上的違約金壓力而猶豫不決。其實在簽就業協議前與用人單位充分的溝通,則完全可以避免了這樣的煩惱。
你不妨問清幾個問題:
1、你的工資是稅前工資還是稅后工資。稅前工資是包含了你依法應當承擔的個人所得稅,你實際拿到的工資還要扣除個人所得稅金額。如果用人單位答應支付你稅后工資,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否則發生爭議時將被認定為稅前工資。
2、明確用人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即明確用人單位將為你交“城保”還是“鎮保”。如是“鎮保”,工資中就不必扣除個人負擔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與用人單位明確你的工資當中是否包含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
如果用人單位答應為你承擔社會保險金的個人承擔部分,則建議你要求用人單位在就業協議中予以明確。
3、確認你的工資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積金。你的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按照你被錄用后首月的工資金額的7%計算。如果沒有明確約定,那么你的工資一般都包含了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都會代扣代繳。
警惕六種勞動合同。
針對勞動合同中存在的侵犯勞動者權益現象日益增多的問題,昨天遼寧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提醒廣大求職者,警惕勞動合同中的6種陷阱。一旦勞動合同中出現下列情況,勞動者可以拒簽,也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
1、“霸王合同”:在有一些勞動合同中的“由甲方決定”、“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執行”等字樣,這些條款只從用人單位的角度出發,卻把求職者放在了被動從屬的地位。
2、“押金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里用各種名目向求職者收取風險基金、保證金、抵押金等,一旦求職者主動要求離開用人單位,這些抵押金就很難要回來了。
3、“暗箱合同”:還有一些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根本不與勞動者協商,也不向勞動者講明合同內容。在合同中,只從企業的利益出發來規定用工單位的權利和勞動者的義務,而很少或者根本不涉及用工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
4、“性命合同”:有一些從事帶有風險工作的用人單位,不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生命安全義務,提出“工傷概不負責”等條款,以此來擺脫用人單位應該負的責任。
5、“賣身合同”:一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提出幾年內求職者不可以跳槽到同行業的公司工作,或求職者一切行動都得聽從用人單位安排等侵害勞動者權利的內容。
6、“雙面合同”:有的用人單位準備了至少兩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內容完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簽訂,以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可在勞動過程中并不照此執行,真正執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五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六
畢業生持就業協議和報到證到工作單位報到,然后再憑《戶口遷移證》辦理人事檔案和戶口的遷移,最后就業協議和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文件都將存入你的人事檔案,這些都將成為你就業開始的證明。就業協議是為了教育部門和各高校作為就業率統計的部分工作內容,和畢業證的發放沒有關系,但有個別學校為了提高本校就業率,畢業時規定學生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書”,否則將沒有實習成績、不給學位證或是畢業證等,這些都是不合理的,國家的相關政策沒有這項硬性規定,遇到這種情況,畢業生可以向上級教育部門反應具體情況,由教育部門來協助解決。
如果畢業生沒有找到就業單位無法簽署“就業協議”,可以在申請“暫緩就業協議”有效期間,辦理暫緩就業,這樣學校可以在2年內對其的檔案和戶籍予以免費保管,暫緩就業期間隨時可以辦理就業手續,再由校方發放《報到證》及《戶口遷移證》,然后畢業生持這些證明辦理人事檔案和戶口關系的遷移等事宜。
就業協議和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兩者的關系主要表現在:
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關系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愿意接受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并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
4、處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引發的爭議不能適用勞動法律法規,應引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而處理勞動合同引發的爭議則應當適用勞動法律法規。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七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與乙方通過“雙向選擇”達成一致意見,應當簽訂《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學校各執一份,復印件無效。
二、甲方須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及待遇情況。乙方須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并在規定或約定期限內報到。
三、甲方同意錄用乙方,錄用的方式為(聘用、錄用人編等等):_
四、乙方到甲方報到后,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并辦理有關招錄手續。勞動合同(聘用合同)訂立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如有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大寫)_元。(畢業生因升學不能按時就業,是否屬違約,雙方可以依法商定)
七、雙方其它約定條款,可在本協議書備注欄說明,并視為本協議內容,雙方應共同遵守
甲方(用人單位)
人事部門簽章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有人事自主權的單位,無需上級主管部門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乙方(畢業生)
年月日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八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乙方同意畢業后到甲方工作。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后,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志愿服務項目;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另行約定。
四、本協議僅作為辦理《就業報到證》的依據。甲方(公章):
聯系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別提示:本《協議書》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畢業生應登陸省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絡聯盟填報單位信息,將《高校畢業生接收函》交至學校。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九
(范本)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學校名稱
簽約須知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在備注欄注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一、到河南省轄市市管或區管單位就業的,需經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非師范經市人事局、師范經市教育局)蓋章同意;到縣及縣以下單位就業的,只需經縣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
二、到河南省直、部屬單位就業的,需經其主管部門蓋章同意。部屬單位主管部門系指在豫的主管部門;在省工商局注冊的非國有單位接收畢業生,須到省就業辦辦理審核備案手續。
三、在省外落實接收單位的,按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原則上到河南省外各省區直或部屬單位就業的,經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市(地)以下單位就業的,經市(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到省轄市單位就業的,需經直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
四、到在京中央單位的,需經國家人事部門同意。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十
為推動教育事業發展、促進校企文化交流,大力體現企業發展中回報社會、關注教育的高度社會責任感及為學生成長構建開放式的教育平臺、全面實施學校素質教育,____有限公司與____學校在長期友好協作的基礎上,就建立校企合作關系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本著友好協商、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校企雙方建立長期、緊密的合作關系。
二、合作方式及內容。
(一)、校企文化交流。
2.乙方有義務發揮學校文化的育人功能,為甲方舉辦各類技能培訓、業務進修提供師資、場地等方面支持;校企合作協議書3.乙方有義務利用校園文化活動場館健全的優勢,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情況下,積極、主動為甲方開展的各類文體活動提供支持。
(二)、建立學生實踐課程教學基地。
1.乙方在甲方建立“學生實踐課程教學基地”;甲方在不影響企業常規工作開展的情況下,為學生社會實踐教學活動的開展提供場地、人員等方面的支持。
(三)、設立“____獎學金”
1.甲方向乙方捐贈設立“____獎學金”;。
2.乙方根據與甲方協商制定的《獎學金評選辦法》對獎學金進行評選、發放;。
3.甲方有權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
4.乙方承諾資金專款專用,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資金進行有效管理;。
5.獎學金發放、管理等詳見《“____獎學金”管理辦法》。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____獎學金”管理辦法。
為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高中學業,同時激勵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開拓創新,引導他們在今后的人生中更具愛心、更熱衷公益行為。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決定向____學校(以下簡稱“__”)捐贈設立“____獎學金”。就獎學金的使用和管理等相關事宜經雙方共同研究決定如下:
一、獎學金的設立期限。
__公司在__學校設立“____獎學金”,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后,__公司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延續。
二、資助對象及金額。
__公司每年捐贈人民幣x萬元整,用于獎勵____學校優秀在校學生。
三、助學金評選標準。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風尚;。
2.勤奮學習,各科學習成績優良;。
3.積極參加社會、學校公益活動和文體活動。
四、助學金的評審。
3.審批結果在校內進行公示,無異議后,____學校向__公司報送評選結果。
五、獎學金的管理。
1.為便于獎學金順利評定和發放,__公司可于12月31日。
將款匯給__學校;。
2.__學校在進行獎學金評選后,提出資金使用申請。
六、__公司可對捐贈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__學校承諾資金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并依據相關規定對該捐贈款進行有效管理。
七、本規定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本規定自主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于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后負責推薦就業,并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20xx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后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于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周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
法定代表人(蓋章) 監護人: (家長)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男、女雙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結婚登記,婚后未生育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男女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雙方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于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xxxx年黑龍江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第273頁,藝術本科第二批次中江西服裝學院(代碼3206)招生備注中“代碼01—04、08專業的專業課使用校考成績,其余專業的專業課使用我省美術類統考成績。”更正為“專業代碼02—04、07—08專業的專業課使用校考成績,其余專業的專業課使用我省美術類統考成績。”
3、學生畢業后負責推薦就業,并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依照“廣東印刷業競爭力提升計劃”的精神,現由“計劃”執行方—廣東印刷網集中商務平臺上及行業內的資訊,受甲方委托推薦人員面試及就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為進一步加強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管理服務,指導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多形式實現靈活就業;做好其社會保險的建立和續接工作,提高實現靈活就業后的相關就業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20xx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第十一條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畢業生應按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用工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向,對用人單位的要求,可在“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約定”一欄注明。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后,本協議終止。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定,在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學習和實習培訓期間,必須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分配和管理。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后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于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為進一步加強城鎮靈活就業人員的管理服務,指導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多形式實現靈活就業;做好其社會保險的建立和續接工作,提高實現靈活就業后的相關就業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2、十八周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乙方:(學生)
法定代表人(蓋章)監護人:(家長)
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十三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于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3.學生畢業后負責推薦就業,并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____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后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于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周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十四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并簽名。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定意見。
房產:a夫妻雙方婚后購有坐落在x路x號x小區x棟x單元x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xxx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x日內付清。
3、用人單位一定將檔案詳細轉遞地址填好。
(一)做好本學期的收尾工作和新學期的開學準備工作。放假前,請各單位按照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安排,認真完成本學期的各項收尾工作,并做好下學期開學的各項準備工作。
4、各院系簽意見。
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意見。
6、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
需要說明的是:按程序最后到學校簽章,由學校作最后把關,更有利于維護畢業生合法利益。有些畢業生圖方便,要求學校先簽章,再交用人單位,容易寫上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產生不利后果。學校把關,意義還在于確認簽約手續是否完備,否則由于手續不齊等原因,導致報方案時通不過,或派走后到用人單位無法報到,會加大畢業生心理負擔。
1、查明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
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一般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指標和錄用自主權。
2、有關條款的內容必須明確
如乙方未具備第一條的六個條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對甲方有所隱瞞的,本協議自動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條款,不付退款責任并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簽約時,盡量采用示范條款。如確有必要進行變更或增加,亦應在內容上必須明確。
3、注意與勞動合同的銜接
由于畢業生就業協議簽訂在先,為避免在日后訂立勞動合同時產生糾紛,應盡可能將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體現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并明確表示在今后訂立勞動合同時應予以確認。
4、對合同的解除條件做事先約定
畢業生就業協議一經訂立,就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不得隨意解除,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必要性和作用篇十五
畢業學校:××大學 學號:
為維護國家靈活就業政策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在畢業生靈活就業工作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特做如下備注:
1、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服從乙方安排。
2、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以及工作崗位和待遇。
3、學校將通過電話、實地考察等方式對用人單位進行調查,發現接收單位不屬實、虛假接收等現象,將對畢業生進行相應的處理。
正確注冊后攜一份靈活就業證明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審核。
5、本證明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備案。
6、補充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