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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專業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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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專業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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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好的方案應該有明確的目標和可行的步驟。制定方案時,我們要充分借鑒各方的建議和意見。在實際操作中,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和適應方案是非常重要的。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一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進一步完善老齡人口相關保障體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全面推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有效解決快速增長的老年人群醫療服務需求,經研究,特制定本院醫養結合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醫療護理服務需求為目標,以辦好人民滿意的養老服務事業為宗旨,以精細化管理,人性化服務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養老服務業為導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設置,將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有機結合,實現醫養無縫對接,為全縣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質優良、普惠實用的新型養老服務平臺,提高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質量。

二、工作目標。

探索我院老年醫療護理服務和養老服務結合新模式,通過整合現有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資源,創新運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財政投入、統籌各方資源,滿足居家、社區及機構集中養老等老年人群不同層面醫療護理服務需求。全面推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融合發展,讓廣大老年人能夠及時享受到高效便捷的醫療服務,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的目標。

三、具體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為老年人提供便捷醫療服務。

進一步摸排全縣60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狀況,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制度,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加強老年人健康指標監測和信息管理;確保每年開展的65周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落實到位,保障鎮域內65周歲老年人每年都接受至少一次健康體檢;定期開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宣傳活動,為老年人進行健康生活方式、健康運動、健康飲食等方面的指導,特別是對老年人“三高”、糖尿病等慢性病加強健康教育;將計生特扶對象家庭醫生制度落到實處,與特扶對象簽訂契約,指定一名家庭醫生,為特扶老人提供上門服務,方便特扶老人就醫問診。進一步擴大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人群范圍,為轄區內自愿簽約的高齡、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上門服務,規范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

(二)建立健全醫養結合聯系制度。

建立健全醫養結合聯系制度,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的聯系,強化醫療康復功能,為縣內1家敬老院提供基本醫療康復服務。我院為縣域內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報,為入住老年人提供及時的醫療問診、保健咨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等服務;發揮鎮衛生院專業醫療特長,定期去敬老院坐診、出診,為敬老院內住養老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緩解老年醫療護理供需矛盾突出的現狀。

(三)依托明水縣敬老院促進居家醫養結合發展。(2018年1月-2018年11月)。

依托敬老院,以智能信息化養老為平臺,建立醫、養、護、便等綜合服務體系的日間照料中心,通過高質量、高效能、高素質的康復師、護師、生活指導服務隊等服務團隊,為轄區內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免費上門體檢和精神慰藉、養生保健知識培訓、康復理療、文娛活動等貼心服務,真正實現了老有所養,老有所醫。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解決好老年人的疾病預防、治療和療養問題作為一項為老服務的民生工程抓實抓好。

(二)加強人員配備,保障經費投入。

各科室要結合實際,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同時要優化敬老院養老服務機構的人員配備和設施配置,為醫養結合工作創造條件;民政、社保、衛生院、計生辦等部門要加大對養老、醫療專業服務人才的培訓力度,確保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

(三)強化督促指導,確保取得實效。

計生辦、民政局等牽頭單位在對敬老院、“貼心之家”等養老機構及村(社區)衛生室進行常規指導的基礎上,還要不定期對其進行檢查抽查,及時發現、整改為老人提供醫療、養護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醫養結合工作落實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務得到保障。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二

區級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醫養結合的決策部署,根據市衛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渝衛發〔2020〕3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就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以健康中國重慶行動為引領,以滿足全區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醫養結合服務政策體系、標準規范、管理制度,使醫養結合投資主體更加多元、服務模式更加健全、服務隊伍更加專業、服務流程更加標準、服務品牌更加豐富,“養+防、治、護、安”(即基本養老+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五位一體的醫養結合服務不斷完善。到2022年,全區所有醫療機構為老年人開通就診綠色通道;全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獨立的老年護理院或依托區級醫院附設的老年護理院;社區醫養結合型機構不少于5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預期壽命達78.5歲。

(一)拓展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功能。將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作為區域衛生規劃重點,加大建設力度。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設老年康復、護理床位,開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工作。引導部分二級及以下醫院轉型發展成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合作。提倡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內容、方式、費用,明確雙方責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導、急救急診、預約就診、定期巡診、業務指導等合作機制,為合作養老機構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預防、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及安寧療護等一體化的健康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養老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診療康復護理服務。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支持養老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作為養老機構服務和等級評定的重要內容,確保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提供醫療衛生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按照全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計劃,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街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街鎮)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與街鎮養老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與農村互助養老點一體或毗鄰建設。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服務中心開辦診所、護理院等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逐步提高護理型養老床位比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病床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養老服務?;鶎俞t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相應的醫療健康服務。制定完善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等醫療衛生服務標準,規范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老年人做好“五個一”(一個專業醫護團隊,一份老年人健康檔案,一次年度免費健康體檢,一個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個慢性病長處方)保障,對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項重點”(家庭病床、家庭巡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增強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鼓勵中醫醫院加強與養老機構合作,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診療、急診急救、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中醫醫養結合服務,鼓勵中醫醫院設置治未病科室,開設老年醫學科、康復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設老年人就診綠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支持養老機構開設中醫診所,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和支持公立中醫醫院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以品牌、技術、人才、管理等優勢資源與養老機構開展合作。鼓勵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合作,推廣針灸、推拿、中醫康復等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動優質中醫藥資源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探索建立中醫藥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養老照護人員的中醫藥技能培訓,鼓勵中醫醫師在完成所在醫療機構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為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中醫保健和調理知識技能培訓。(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通過共享系統,推進跨部門、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快數據標準化和規范應用,逐步建立統一的行業數據交換共享指標體系,打造覆蓋居家、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大力發展“互聯網+老年健康”,鼓勵醫療機構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開展遠程醫療服務。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鼓勵利用體征監測、穿戴設備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增值服務,動態監測居家老年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促進電子健康檔案在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的共享運用,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大數據發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大力發展醫養康養產品。立足實際,合理定位,科學規劃,探索推進老年產品市場提質擴容。完善相關行業標準,推動與老年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藥品、保健品行業規范發展。加快發展老年功能代償產品市場,推動適用于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家庭的各類醫療器械、康復輔具的研發生產。推動發展體外檢測醫療器械,滿足高齡、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護理服務需求。創新開發智慧健康產品,針對家庭、社區、機構等不同應用環境,發展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等智慧健康醫養康養產品。(區商務委、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的健康養老發展格局。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按照國家的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落實國家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簡化審批登記。認真貫徹落實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渝衛發〔2019〕47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實行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土地保障。按照有關要求,編制本區縣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分別牽頭探索編制完善中心城區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批準后按程序納入相關國土空間規劃,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維長效機制,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探索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保險支持。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

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探索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按照市級部門健全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長期失能的參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準的生活照料和與生活照料密切相關的護理服務,減輕家庭照護壓力,提升專業照護水平。參照建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并開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以居家照護為重點,逐步建立與居家、社區、機構和住院護理等相適宜的長護險服務內容和支付標準。(區醫保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醫療服務支持制度。醫療機構設置的醫養結合、老年病、安寧療護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統計指標。探索制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指導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支持開展上門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保障激勵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配績效工資時重點向家庭醫生團隊傾斜。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落實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根據診療需要和醫養結合機構能力條件,適度放寬醫療科室和藥品目錄限制。(區衛生健康委、區財政局、區醫保局、區人力社保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支持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統籌現有資源,設立醫養結合培訓基地、康復護理培訓基地、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有條件的地方可建設安寧療護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

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與健康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區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醫養結合領導機制,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二十)加強督促指導。衛生健康、民政等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結合部門職責,將醫養結合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重點,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密切跟蹤工作進展,適時開展工作督導,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促進醫養結合健康發展。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三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進一步完善老齡人口相關保障體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全面推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融合發展,有效解決快速增長的老年人群醫療服務需求,經研究,特制定本院醫養結合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醫療護理服務需求為目標,以辦好人民滿意的養老服務事業為宗旨,以精細化管理,人性化服務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養老服務業為導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設置,將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有機結合,實現醫養無縫對接,為全縣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質優良、普惠實用的新型養老服務平臺,提高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質量。

二、工作目標。

探索我院老年醫療護理服務和養老服務結合新模式,通過整合現有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資源,創新運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財政投入、統籌各方資源,滿足居家、社區及機構集中養老等老年人群不同層面醫療護理服務需求。全面推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融合發展,讓廣大老年人能夠及時享受到高效便捷的醫療服務,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的目標。

三、具體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為老年人提供便捷醫療服務。(2017年10月-12月)。

進一步摸排全縣60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狀況,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制度,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加強老年人健康指標監測和信息管理;確保每年開展的65周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落實到位,保障鎮域內65周歲老年人每年都接受至少一次健康體檢;定期開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宣傳活動,為老年人進行健康生活方式、健康運動、健康飲食等方面的指導,特別是對老年人“三高”、糖尿病等慢性病加強健康教育;將計生特扶對象家庭醫生制度落到實處,與特扶對象簽訂契約,指定一名家庭醫生,為特扶老人提供上門服務,方便特扶老人就醫問診。進一步擴大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人群范圍,為轄區內自愿簽約的高齡、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上門服務,規范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

(二)建立健全醫養結合聯系制度。(2018年1月)建立健全醫養結合聯系制度,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的聯系,強化醫療康復功能,為縣內1家敬老院提供基本醫療康復服務。我院為縣域內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報,為入住老年人提供及時的醫療問診、保健咨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等服務;發揮鎮衛生院專業醫療特長,定期去敬老院坐診、出診,為敬老院內住養老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緩解老年醫療護理供需矛盾突出的現狀。

(三)依托明水縣敬老院促進居家醫養結合發展。(2018年1月-2018年11月)。

依托敬老院,以智能信息化養老為平臺,建立醫、養、護、便等綜合服務體系的日間照料中心,通過高質量、高效能、高素質的康復師、護師、生活指導服務隊等服務團隊,為轄區內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免費上門體檢和精神慰藉、養生保健知識培訓、康復理療、文娛活動等貼心服務,真正實現了老有所養,老有所醫。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醫養結合工作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是健康老齡化“十三五”規劃具體要求,是幸福養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也是提升養老幸福指數的迫切愿望。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密切合作、齊抓共管,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推進醫養結合,把解決好老年人的疾病預防、治療和療養問題作為一項為老服務的民生工程抓實抓好。

(二)加強人員配備,保障經費投入。各科室要結合實際,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同時要優化敬老院養老服務機構的人員配備和設施配置,為醫養結合工作創造條件;民政、社保、衛生院、計生辦等部門要加大對養老、醫療專業服務人才的培訓力度,確保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

(三)強化督促指導,確保取得實效。

計生辦、民政局等牽頭單位在對敬老院、“貼心之家”等養老機構及村(社區)衛生室進行常規指導的基礎上,還要不定期對其進行檢查抽查,及時發現、整改為老人提供醫療、養護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醫養結合工作落實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務得到保障。

明水縣中醫醫院2017年10月2日。

明水縣中醫醫院“醫養結合”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徐成國副組長:穆春河成員:王曉升趙連海楊秀臣劉仁明崔福蘭孫文華陶寶玉。

韓艷春。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四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進一步完善老齡人口相關保。

障體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全面推進醫療衛生和養。

老服務融合發展,有效解決快速增長的老年人群醫療服務。

一、指導思想。

以滿足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醫療護理服務需求為目標,以辦好人民滿意的養老服務事業為宗旨,以精細化管理,人性化服務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養老服務業為導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設置,將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有機結合,實現醫養無縫對接,為全縣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質優良、普惠實用的新型養老服務平臺,提高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質量。

二、工作目標。

探索我院老年醫療護理服務和養老服務結合新模式,通過整合現有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資源,創新運作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加大財政投入、統籌各方資源,滿足居家、社區及機構集中養老等老年人群不同層面醫療護理服務需求。全面推進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融合發展,讓廣大老年人能夠及時享受到高效便捷的醫療服務,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的目標。

三、

具體措施。

(一)進一步加強為老年人提供便捷醫療服務。

(2017年10月-12月)。

進一步摸排全縣60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狀況,建立老年。

人健康管理服務制度,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加強老年。

每年都接受至少一次健康體檢;定期開展老年人健康教育。

宣傳活動,為老年人進行健康生活方式、健康運動、健康飲食等方面的指導,特別是對老年人“三高”、糖尿病等慢性病加強健康教育;將計生特扶對象家庭醫生制度落到實處,與特扶對象簽訂契約,指定一名家庭醫生,為特扶老人提供上門服務,方便特扶老人就醫問診。進一步擴大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人群范圍,為轄區內自愿簽約的高齡、重病、失能、部分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上門服務,規范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

(二)建立健全醫養結合聯系制度。(2018年1月)。

建立健全醫養結合聯系制度,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

老機構的聯系,強化醫療康復功能,為縣內。

1家敬老院提。

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等服務;發揮鎮衛生院專業醫療。

特長,定期去敬老院坐診、出診,為敬老院內住養老人提。

供醫療衛生服務,緩解老年醫療護理供需矛盾突出的現狀。

(三)依托明水縣敬老院促進居家醫養結合發展。

(2018年1月-2018年11月)。

依托敬老院,以智能信息化養老為平臺,建立醫、養、護、便等綜合服務體系的日間照料中心,通過高質量、高效能、高素質的康復師、護師、生活指導服務隊等服務團隊,為轄區內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免費上門體檢和精神慰藉、養生保健知識培訓、康復理療、文娛活動等貼心服務,真正實現了老有所養,老有所醫。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醫養結合工作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是健康老齡化“十三五”規劃具體要求,是幸福養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也是提升養老幸福指數的迫切愿望。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密切合作、齊抓共管,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推進醫養結合,把解決好老年人的疾病預防、治療和療養問題作為一項為老服務的民生工程抓實抓好。

(二)加強人員配備,保障經費投入。

各科室要結合實際,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同時要優化敬老院養老服務機構的人員配備和設施配置,為醫養結合工作創造條件;民政、社保、衛生院、計生辦等部門要加大對養老、醫療專業服務人才的培訓力度,確保工作人員的專業技能。

(三)強化督促指導,確保取得實效。

計生辦、民政局等牽頭單位在對敬老院、“貼心之家”等養老機構及村(社區)衛生室進行常規指導的基礎上,還要不定期對其進行檢查抽查,及時發現、整改為老人提供醫療、養護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醫養結合工作落實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務得到保障。

2017年10月2日。

組長:徐成國副組長:穆春河成員:王曉升。

趙連海楊秀臣。

劉仁明崔福蘭孫文華陶寶玉韓艷春。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五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醫療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健委等12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衛老齡發〔2019〕60號)和省衛健委等10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措施》(鄂衛通〔2020〕51號)等文件精神,扎實推進我市醫養結合發展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合理規劃設置醫養結合機構。新建醫療衛生機構可內部建設醫養結合服務設施,有條件的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日間照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農村福利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可統籌規劃,毗鄰建設。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城市社區養老機構、農村福利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鄉鎮)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探索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整合、服務銜接,完善硬件設施,充實人員隊伍。鼓勵將醫養結合機構納入醫聯體建設,與專科聯盟建立合作關系,提升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積極支持中小型醫療衛生機構整合轉型為醫養機構。(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簡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老齡發〔2019〕17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養老機構申請內部設置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的,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養老機構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舉辦養老機構,按照機構登記性質和屬地管理原則,由原登記機關對其章程、宗旨、業務范圍、經營范圍等變更登記增加養老服務等內容后,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做好養老機構備案工作。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涉及同層級相關行政部門的,當地政務服務機構應當實行“一個窗口”辦理,并一次性告知審批事項及流程、受理條件、材料清單、辦理時限等內容。加強行政許可事項與湖北政務服務網對接,實現全市市場監管行政許可事項“一網通辦”,線下辦事大廳和服務窗口與在線平臺協同運行。(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空間布局、床位單體規模上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凡符合準入資質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不得沒有法律法規依據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養老床位補貼等有關優惠政策,鼓勵私募基金投向醫養結合機構。各地可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制定多種優惠支持政策。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支持和引導上市掛牌企業中涉及大健康、醫藥、服務等產業公司積極加強與醫養結合機構合作拓展產業鏈。(市衛健委、市發改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中國人民銀行咸寧分行、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咸寧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簽約合作。各地要為醫養簽約合作創造良好政策環境,加大支持力度。制定醫養簽約服務規范,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合作內容、方式、費用及雙方責任,簽約醫療衛生機構要在服務資源、合作機制等方面積極予以支持。養老機構也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護理院(護理中心)、安寧療護中心等接續性醫療機構緊密對接,建立協作機制。醫療衛生機構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老年人提供及時、便捷、有效的醫療衛生服務。沒有內設醫療機構的養老機構,要實現與醫療機構簽約合作全覆蓋。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開展醫養結合上門服務。根據省、市職責權限分工,完善制定上門醫療衛生服務的內容、標準、規范,以及上門醫療服務收費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機制,適當提高上門服務人員的待遇水平,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提供補貼等形式支持上門服務。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要為簽約老年人實行健康檔案信息動態管理,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等基礎性簽約服務及個性化服務,按照有關規定,在患者知情自愿的情況下,探索提供有償個性化的上門服務。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人社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開展醫養結合中醫藥服務。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健康養老中的作用,將中醫治未病理念、中醫養生保健、中醫藥康復醫療融入健康養老全過程,健全中醫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科,增加老年醫療康復床位,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產品和服務,增強中醫藥在醫養結合工作中的服務能力。推動中醫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之間開展中醫層面的深層次合作,積極發展中醫養生保健、中醫康復理療等醫養結合服務。引導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機構延伸到社區和家庭提供養老服務。(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開展醫養結合營養健康服務。推動實施老年人膳食指導等營養專業衛生標準,指導社區家庭、醫養結合機構、養老機構營養配餐。支持臨床營養醫師、公共營養師、營養配餐員等專業人員在社區、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機構等開展營養配餐、營養指導等健康服務。建立老年人群營養健康管理與照護制度。對低體重高齡老人進行專項營養干預,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體健康水平。(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發展醫養結合信息化智能服務。充分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打造覆蓋家庭、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推動老年人的健康和養老信息共享、深度開發和合理利用。實施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支持研發醫療輔助、家庭照護、安防監控、殘障輔助、情感陪護等智能服務機器人,大力發展健康管理、健康檢測監測、健康服務、智能康復輔具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推進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建設。

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并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市衛健委、市經信局、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醫養結合機構建設與服務監管。醫養結合項目由發改部門負責立項。住建部門負責對新建、改建醫養結合機構的質量安全監管,按照湖北省無障礙環境建設管理相關規定,對無障礙設施建筑設計、施工圖審查、建筑施工及驗收備案等環節實行全過程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分別負責對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進行行業監管,認真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建立協調監管機制,將醫養結合機構納入醫療衛生執法監督、醫療質量監管體系,納入養老服務質量監督內容。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內容。研究制定醫養結合機構服務管理規范,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加強醫養結合機構消防監管,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加強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收費行為監管,依法查處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應急局、市消防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強化政府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支持提供上門服務和家庭病床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醫療衛生機構設立養老機構(床位),符合相關條件的,民政相關部門應按規定落實床位建設和運營補貼政策。重點扶持發展滿足基本養老服務,突出服務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到2022年,全市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殘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土地供應保障。支持市場主體利用自有土地、房屋,開發建設為老年人提供集居住、生活照料、醫療照料等一體的養老社區設施,拓展用地空間。保障新增醫養服務設施用地需求,對新建醫養服務設施項目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采取劃撥方式供地;營利性醫養服務設施項目,鼓勵以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應,降低醫養用地成本。對于重點保障的醫養服務設施用地,進入綠色通道加快辦理。鼓勵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大力扶持給予保障。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優先使用閑置地、存量地,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公益、非營利性醫養服務設施項目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盤活本集體存量建設用地,用于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興辦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服務設施;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以依法使用集體存量建設用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完善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政策。根據湖北省定價目錄,政府投資興辦養老機構基本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授權市(州)、縣人民政府制定。(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養老機構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開辦資金和發展資金。鼓勵金融機構根據醫養結合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發揮“投、貸、債、租、證”協同作用,加大金融對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鼓勵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貸款政策,拓寬信貸擔保物范圍。(中國人民銀行咸寧市中心支行、咸寧銀保監分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大保險支持和監管力度。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加強對協議簽訂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根據《湖北省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調整暫行辦法》,按照省局統一安排,動態調整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做好新增康復診療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的受理、初審及申報工作,及時將省局審定同意納入診療項目納入我市醫保支付范圍。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護等養老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建立長期護理服務內容、標準和服務質量評價等行業規范;失能老年人長期護理費用由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按政策規定支付。支持商業保險機構辦長期護理保險工作,強化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與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的銜接,建立個人繳費、財政補貼、醫保基金統籌等多方共擔的籌資機構,確保資金籌集穩定可持續。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市醫保局、市發改委、咸寧銀保監分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建立醫養結合人才培訓培養機制。統籌現有資源,設立醫養結合培訓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培訓模式。完善專業人員培養機制,制定培訓計劃,建立崗前教育、崗中培訓、繼續教育的培訓體系,將老年醫學(含中醫藥)、康復、護理、營養人才作為急需人才納入培訓計劃,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將醫療護理員、養老護理員、公共營養師、營養配餐員培訓作為職業技能培訓重要內容,納入當地就業創業重點產業指導目錄的可按規定適當提高補貼標準,大力開展“訂單、定向、定崗培訓”不斷擴大護理員隊伍,培訓合格的按規定發放培訓補貼;對醫養結合機構招用繳納社會保險的就業困難人員并從事老年護理員崗位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實施“家政培訓提升行動”,廣泛開展養老護理員技能提升、職業經理人素質提升和師資人才培訓;實施“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領跑者行動”,做強家政養老服務品牌,形成示范效應。編寫養老照護知識和技能培訓教材,普及急救和照護技能,重點開展老年人應急救護等培訓。(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市婦聯、市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擴大醫養結合服務專業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鼓勵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重點加強老年醫學(含中醫藥)、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制定相關措施鼓勵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到醫養結合機構從事醫養服務工作,相關專業學生到醫養結合機構頂崗實習的,實習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向學生支付實習報酬,不得向實習學生收取實習費用,不斷擴大養老機構中醫療護理員在護理員中的占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衛健委、市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扶持為老助老志愿者服務隊伍。以社區服務為平臺,大力發展為老助老志愿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聘請社會工作者為特困供養機構老人和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失智、高齡、留守老年人定期開展專業社工服務,為病危老年人提供安寧療護服務。加強社會工作機構培育和崗位開發設置,力爭到2025年,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配備或購買社會工作機構服務達到1名社會工作者。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在省級“關愛失智老人”項目、實踐育人特色項目、省高校心理健康專家服務隊心理關愛項目,“本禹志愿服務隊”示范創建、“湖北青年志愿公益項目大賽”等活動中給予扶持和傾斜并優先推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動員和培訓紅十字志愿者,創新服務平臺,拓寬服務領域,深入家庭、社區、養老機構和醫養結合機構開展為老助老志愿服務。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養老服務志愿者、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團市委、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婦聯、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各地要出臺支持政策,引導職業院校護理及相關專業畢業生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醫養結合機構沒有條件為醫務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培訓的,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統籌安排有條件的單位集中組織培訓。(市衛健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實施方案,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推動工作落實。開展醫養結合試點示范縣(市、區)和機構創建,對落實政策積極主動、成績突出的地區和機構,在安排財政補助方面給予傾斜支持,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全市醫養結合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六

目前,房山區共60歲以上老年人18.18萬人,全區現有養老服務機構49家,共有養老床位7869張,每百名老人養老床位數4.3張,入住老人3400余人。

截止目前,全區49家養老機構中有5家具有醫保定點單位資質;13家機構具備內設醫務室;剩余養老機構與所在地的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服務協議,開展定期巡診、義診、體檢等項目保證急重癥患者能夠得到及時的急診救治和入院治療。今后我局將繼續按照《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6〕54號)的要求,采取多種手段,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形成一批兼具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質與能力的養老機構。

區級福利中心總用地面積26035㎡,養老床位700張,該項目是集養老、醫療、康復和護理為一體的綜合型養老機構??傮w床位中175張為本區特困人員兜底保障床位,其余床位與萬科進行公建民營,區民政局將對運營進行監管,確保機構福利性質不變,保障國有資產不流失,并將區級福利中心打造成為我區養老服務行業標桿。目前項目主體已經完工,正在由北京萬科進行后期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即投入運營。

以養老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為抓手,提升養老護理質量,推進養老機構標準化建設,實施養老機構星級評定,提高養老機構的專業化程度和服務水平。壯大養老護理員隊伍,實行養老護理人員持證上崗。加大專業培訓力度,要求養老機構內部配備經過專業培訓的服務人員和康復人員,對重度失能老人給予更加專業化的護理。針對老年患者的急危重癥、多發病,加強對養老機構內部工作人員培訓、學習,以此提高安全防范意識,確保發病患者得到及時有效治療,降低意外風險。今年我局組織開展全區養老護理人員專業培訓,聘請專家為護理人員進行理論講解及操作指導,全面提升護理人員專業能力。為老人提供高標準養老護理服務。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七

 本次活動是為了呼吁社會對孤寡老人給予更多的關注,為了讓孤寡老人們更多地感受到社會的溫暖,為了提高我部學生素質,培養尊老敬老的良好品德,帶著一份愛走進**鎮福利院。

關愛老人,送去溫暖。

1、加強學生、團員思想品德教育,培養學生、團員的社會責任心。

2、給老人帶去關愛、快樂和溫暖,樹立榜樣,營造尊老敬老的良好風尚。

3、加強學生、團支部成員間的相互關系。

3月16日(周三)。

以班級為單位,除學生會成員外,每班推薦2~3人。共計50人左右。

**鎮福利院。

1、演唱《你讓我懂》;(王琳琳)。

2、小品表演《關愛老人,從心做起》;(小品社)。

3、詩詞朗誦《養兒方知父母恩》;(丁源)。

4、演唱《愛的供養》。(付夢園、朱永嘉)。

節目結束后,可以和老人進行交流(推薦太倉本地人去),若有人愿意,到4.30(晚飯時間),因一部分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需相關人員進行送飯、喂飯,同學也可以一起去體驗一下。

水果:(待定)。

其他:(待定)。

1、本次活動參加成員由班主任推薦或自薦方式,要求參加成員平時成績優異,品德高尚,懂得尊老、敬老。

2、3月16日(周三)下午兩節課后(班會課上),在電子屏前集合,由沈銀丹老師帶領前往。

出處 www.cdxkw.cn

3、當天必須穿著好校服校褲,否則一律取消拜訪敬老院資格。

4、在前往敬老院的路程中(步行,約計10分鐘左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自覺遵守紀律,切勿吵鬧,如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5、進入敬老院,自覺遵守相關紀律,切勿喧嘩、打鬧、玩耍。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八

實施計劃是指從目標、要求、工作內容、方法、工作步驟等方面對某項工作做出全面、具體、明確安排的計劃文件。這是一種應用寫作風格。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區級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醫養結合的決策部署,根據市衛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渝衛發〔2020〕3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就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以健康中國重慶行動為引領,以滿足全區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醫養結合服務政策體系、標準規范、管理制度,使醫養結合投資主體更加多元、服務模式更加健全、服務隊伍更加專業、服務流程更加標準、服務品牌更加豐富,“養+防、治、護、安”(即基本養老+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五位一體的醫養結合服務不斷完善。到2022年,全區所有醫療機構為老年人開通就診綠色通道;全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獨立的老年護理院或依托區級醫院附設的老年護理院;社區醫養結合型機構不少于5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預期壽命達78.5歲。

(一)拓展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功能。將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作為區域衛生規劃重點,加大建設力度。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設老年康復、護理床位,開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工作。引導部分二級及以下醫院轉型發展成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合作。提倡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內容、方式、費用,明確雙方責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導、急救急診、預約就診、定期巡診、業務指導等合作機制,為合作養老機構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預防、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及安寧療護等一體化的健康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養老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診療康復護理服務。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支持養老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作為養老機構服務和等級評定的重要內容,確保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提供醫療衛生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按照全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計劃,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街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街鎮)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與街鎮養老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與農村互助養老點一體或毗鄰建設。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服務中心開辦診所、護理院等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逐步提高護理型養老床位比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病床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養老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相應的醫療健康服務。制定完善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等醫療衛生服務標準,規范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老年人做好“五個一”(一個專業醫護團隊,一份老年人健康檔案,一次年度免費健康體檢,一個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個慢性病長處方)保障,對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項重點”(家庭病床、家庭巡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增強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鼓勵中醫醫院加強與養老機構合作,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診療、急診急救、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中醫醫養結合服務,鼓勵中醫醫院設置治未病科室,開設老年醫學科、康復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設老年人就診綠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支持養老機構開設中醫診所,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和支持公立中醫醫院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以品牌、技術、人才、管理等優勢資源與養老機構開展合作。鼓勵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合作,推廣針灸、推拿、中醫康復等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動優質中醫藥資源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探索建立中醫藥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養老照護人員的中醫藥技能培訓,鼓勵中醫醫師在完成所在醫療機構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為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中醫保健和調理知識技能培訓。(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通過共享系統,推進跨部門、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快數據標準化和規范應用,逐步建立統一的行業數據交換共享指標體系,打造覆蓋居家、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大力發展“互聯網+老年健康”,鼓勵醫療機構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開展遠程醫療服務。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鼓勵利用體征監測、穿戴設備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增值服務,動態監測居家老年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促進電子健康檔案在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的共享運用,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大數據發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大力發展醫養康養產品。立足實際,合理定位,科學規劃,探索推進老年產品市場提質擴容。完善相關行業標準,推動與老年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藥品、保健品行業規范發展。加快發展老年功能代償產品市場,推動適用于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家庭的各類醫療器械、康復輔具的研發生產。推動發展體外檢測醫療器械,滿足高齡、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護理服務需求。創新開發智慧健康產品,針對家庭、社區、機構等不同應用環境,發展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等智慧健康醫養康養產品。(區商務委、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的健康養老發展格局。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按照國家的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落實國家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簡化審批登記。認真貫徹落實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渝衛發〔2019〕47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實行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土地保障。按照有關要求,編制本區縣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分別牽頭探索編制完善中心城區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批準后按程序納入相關國土空間規劃,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維長效機制,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探索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保險支持。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

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探索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按照市級部門健全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長期失能的參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準的生活照料和與生活照料密切相關的護理服務,減輕家庭照護壓力,提升專業照護水平。參照建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并開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以居家照護為重點,逐步建立與居家、社區、機構和住院護理等相適宜的長護險服務內容和支付標準。(區醫保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醫療服務支持制度。醫療機構設置的醫養結合、老年病、安寧療護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統計指標。探索制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指導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支持開展上門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保障激勵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配績效工資時重點向家庭醫生團隊傾斜。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落實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根據診療需要和醫養結合機構能力條件,適度放寬醫療科室和藥品目錄限制。(區衛生健康委、區財政局、區醫保局、區人力社保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支持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統籌現有資源,設立醫養結合培訓基地、康復護理培訓基地、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有條件的地方可建設安寧療護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

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與健康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區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醫養結合領導機制,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二十)加強督促指導。衛生健康、民政等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結合部門職責,將醫養結合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重點,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密切跟蹤工作進展,適時開展工作督導,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促進醫養結合健康發展。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醫養結合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醫養結合的政策體系不斷完善、服務能力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不斷增強。但是,當前仍存在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需進一步銜接、醫養結合服務質量有待提高、相關支持政策措施需進一步完善等問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進一步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化醫養簽約合作。制定醫養簽約服務規范,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雙方簽訂合作協議,明確合作內容、方式、費用及雙方責任,簽約醫療衛生機構要在服務資源、合作機制等方面積極予以支持。各地要為醫養簽約合作創造良好政策環境,加大支持力度。養老機構也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護理院(護理中心)、安寧療護中心等接續性醫療機構緊密對接,建立協作機制。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合理規劃設置有關機構。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鄉鎮)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城區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內部建設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設施。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產品和服務,增強社區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

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整合、服務銜接,完善硬件設施,充實人員隊伍,重點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醫養結合服務。農村地區可探索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統籌規劃,毗鄰建設。(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充分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打造覆蓋家庭、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推動老年人的健康和養老信息共享、深度開發和合理利用。實施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支持研發醫療輔助、家庭照護、安防監控、殘障輔助、情感陪護等智能服務機器人,大力發展健康管理、健康檢測監測、健康服務、智能康復輔具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推進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建設。

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并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四)簡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老齡發〔2019〕17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養老機構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不含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涉及同層級相關行政部門的,當地政務服務機構應當實行“一個窗口”辦理,并一次性告知審批事項及流程、受理條件、材料清單、辦理時限等內容。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各地可采取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鼓勵地方結合實際制定多種優惠支持政策。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民政部等部門制定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研究制定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和管理指南。各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應急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七)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八)強化投入支持。各地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九)加強土地供應保障。各地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要統籌考慮醫養結合發展,做好用地規劃布局,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鼓勵地方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維長效機制,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鼓勵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拓寬投融資渠道。鼓勵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養老機構以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開辦資金和發展資金。鼓勵金融機構根據醫養結合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拓展多元化投融資渠道,發揮“投、貸、債、租、證”協同作用,加大金融對醫養結合領域的支持力度。鼓勵地方探索完善抵押貸款政策,拓寬信貸擔保物范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一)完善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二)支持開展上門服務。研究出臺上門醫療衛生服務的內容、標準、規范,完善上門醫療服務收費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機制,適當提高上門服務人員的待遇水平。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建立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要為簽約老年人提供基本醫療、公共衛生等基礎性簽約服務及個性化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財政部、國家醫保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三)加大保險支持和監管力度。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按規定逐步增加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康復項目。

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護等養老服務費用。實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地區,失能老年人長期護理費用由長期護理保險按規定支付。加快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研究引入壽險賠付責任與護理支付責任的轉換機制,支持被保險人在生前失能時提前獲得保險金給付,用于護理費用支出。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國家醫保局、發展改革委、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四)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鼓勵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統籌現有資源,設立一批醫養結合培訓基地,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培訓模式。各地要制定培訓計劃,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民政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五)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各地要出臺支持政策,引導職業院校護理及相關專業畢業生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醫養結合機構沒有條件為醫務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培訓的,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統籌安排有條件的單位集中組織培訓。(國家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民政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在創建醫養結合示范省的基礎上,繼續開展醫養結合試點示范縣(市、區)和機構創建,對落實政策積極主動、成績突出的地區和機構,在安排財政補助方面給予傾斜支持,發揮其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全國醫養結合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以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做好醫養結合及分級診療工作的部署為指導,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群眾自愿的原則,整合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養老等各項服務功能,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用,促進社區居民的醫療和養老方式轉變,全面提升群眾健康水平。

通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合理配置并整合各類醫療和養老等服務資源,推動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有序開展,使社區居民能夠在居住地就近享受醫療、康復、健康體檢、養老等各項醫養服務,促進社區居家養老、分級診療等制度的落實,降低群眾醫療費用,提升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水平,實現以醫帶養、以養促醫、醫養結合的工作目標。

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采取統一部署、試點先行、全面推進的方法,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推進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有序開展。

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15年5月底前),在充分調研論證并學習借鑒其他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三元區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實施方案》;第二階段(2015年7月底前),在城關街道建新社區、富興堡街道富興社區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完善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第三階段(2015年9月底前),完成城關、白沙、富興堡三個街道的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設。

(一)設置統一服務平臺。

1.設置及要求。由區政府統一設置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健全醫養服務網絡平臺。城關、白沙、富興堡街道原則上每個社區居委會設置1個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的社區,由該中心加掛牌子并履行醫養結合的工作任務,不再單獨設置服務站。非新建的服務站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規劃建設的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掛“三元區衛計局xx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牌子。

2.舉辦方式。采取“公辦托管、購買服務”的方式舉辦,由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市財政補助設施設備購置費用,區衛計局公開招聘具備條件的個體醫療診所轉型為服務站,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延伸托管。具體實施過程中,堅持做到五個結合: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與民政、殘聯等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和殘疾人康樂等服務項目相結合、與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相結合、與社區醫生簽約服務項目相結合、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

3.加強服務站規劃建設。區規劃、住建部門要按照《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標準》和每個社區設置一個服務站的要求,在規劃新區、住宅小區、商品房開發等項目時,做好服務站點設置規劃,規劃建設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并處在該社區相對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臨街為主),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無償使用。具體布點安排:

(1)城關街道(共9個社區):紅印山、崇寧、芙蓉、建新、新亭、鳳崗、復康、新龍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下洋社區由城關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2)白沙街道(共7個社區):臺江、長安、桃源、橋西、群一、群二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白沙社區由白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3)富興堡街道(共5個社區):東霞、永興、富文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富興社區由富興堡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由于新南社區毗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且人口偏少(約2500多人),日常診療業務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興社區服務站統一提供服務的方式解決,不再另行設置服務站。

4.加強養老機構的醫療機構設置。由區民政部門牽頭組織集中養老機構創造條件,依法按有關標準設置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

5.推進老年康復醫院、臨終關懷醫院等老齡型醫療機構建設。鼓勵轄區內市級醫療機構設立老年人服務窗口或老年病專區,鼓勵部分醫院轉型為養老護理院。對社會資本舉辦的康復養老醫療機構,并經民政部門審查符合養老機構設立條件的新增養老床位,可享受社會資本辦醫的優惠扶持政策;對具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在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享有與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機制。

1.明確服務站投入責任。

(1)市級。市財政對服務站的設施設備購置給予適當補助。

(2)區級。區財政負責統籌安排服務站業務用房所需資金的籌集;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對養老服務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并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扶持醫養結合項目做大做強;區國資委統籌全區國有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3)街道。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負責統籌各自街道及所轄社區的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4)服務站承辦人。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后,由服務站承辦人負責內部整修、科室設置以及開辦服務站所需的其他經費開支,保證服務站正常運營。

(5)社會各界。鼓勵社會各界為實施老年人日間照料、殘疾人康樂服務的機構進行捐助,鼓勵志愿者提供護理、衛生清掃、幫廚等志愿服務。

2.明確服務站收入來源。

(1)政府購買服務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依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年度考核辦法,經區衛計、財政部門考核后撥付。

(2)服務站的診療服務收入和簽約服務收入。

(3)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的有關康復養老等服務項目經費和政府的適當補助,在相關部門考核后撥付。

3.支持享受相關醫保政策。由區衛計局協調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對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符合醫療定點條件的,依申請并經驗收納入醫保(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參保人員在服務站就診的,按照規定享受優惠的醫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種服務模式。

1.普通的醫養結合服務模式。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平臺,為本社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雙向轉診、預約診療、社區醫生簽約等服務,并為本社區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推動基本醫療與養老健康服務有機結合。

2.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有條件的社區,將服務站與社區居委會業務用房統籌,把醫養服務與社區居家養老及日間照料服務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為在社區居委會進行日間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區居家養老的對象實施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3.與部門養老服務項目相結合的服務模式。積極與民政、人社、殘聯等部門對接,將服務站與民政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殘聯部門的殘疾人康復等服務項目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對部門養老項目服務點的對象實施定向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4.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建設的同時,鼓勵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市臺江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第一醫院分院以及區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站與市、區兩級民政部門直屬養老機構建立醫療服務協作關系,建立急救、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定期主動上門為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醫療健康服務。

(四)規范服務行為。

1.建立檔案和臺帳。區衛計局與各服務站簽訂托管協議,并委托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各服務站要建立每天業務開展和財務收支情況賬冊,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社區醫生簽約服務檔案、需提供養老醫療服務的人員資料檔案和上門診療服務臺帳,以便區衛計部門業務考核和經費撥付。

2.明確藥品進口渠道。服務站臨床用藥可自行采購,也可采購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目錄內藥品,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藥品價格結算。

3.細化醫養服務內容。組建全科醫生團隊,公布聯系方式及服務流程,制訂完善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范等制度,嚴格規范靜脈輸液和抗菌藥物使用,為老年人和殘疾人等提供及時、有效的健康服務。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臺。推進基層一體化衛生信息管理,充實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立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互聯互通、有效協同、共享應用的健康信息服務體系。

5.規范醫養服務范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對象主要是病情輕的常見病、慢性病和經醫療機構住院后的康復老年人患者,殘疾人家庭、計生家庭行動不便的人員。處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應采取醫療機構住院的方式解決,不適合醫養結合范疇。

6.實施慢病統籌管理。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開具高血壓和糖尿病的確認證明。對明確診斷的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務站就診的,給予免費提供限定的基本藥物,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就診的按醫保規定比例報銷。

(一)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宣傳欄等媒介,以及社區居委會入戶走訪等時機,大力宣傳醫改工作成效,宣傳醫養結合服務的內容,讓群眾及時了解和掌握醫養結合的內容、實施方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以全國醫療衛生系統開展的“三好一滿意”和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為載體,推動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機構加強內涵建設,提高服務能力,逐步實現“看病就醫方便經濟、醫療服務安全可靠、公共衛生服務可及、內部管理規范有序、城鄉居民滿意信任”的目標。

(二)加強隊伍建設。

1.鼓勵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和具有資質的個體開業醫護人員到服務站或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獲取待遇報酬。

2.鼓勵各專業的醫師到服務站開展多點執業。

3.在服務站具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其它醫療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集中養老機構要組建專業的養老護理員隊伍,承擔老年人的生活照護。重點培養和引進醫生、護士、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具有執業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

(三)提升服務水平。

1.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并結合工作實際,選派服務站、養老機構的醫務工作者到市級醫療機構進行老年醫學和康復護理知識培訓,提高基層老年醫療康復水平。

2.服務站要針對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人員,給予免費上門診療、康復、送藥等服務,以及體格檢查、測血壓、快速血糖測定,有條件的可以上門開展生化血采樣、便攜式心電圖檢查等服務。

3.區衛計局負責定期組織醫師和護士到服務站、養老機構開展巡回醫療和護理保健服務。

4.養老機構、服務站要與就近的市級醫院建立急救、與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負責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和接收上級醫療機構下轉的病人,同時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復護理。

5.積極探索建立護理轉移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服務站承接醫療機構內需長期照護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決醫療機構中老年人的“壓床”問題。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考核。

1.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醫養結合工作開展,及時研究解決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中的問題;區衛計、財政、民政、人社、殘聯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合作,嚴格履職,加強組織協調及督導考核,落實相應政策措施。

2.將開展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情況納入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年薪考評體系,督促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能。

3.由區衛計、民政等部門負責將服務人群的滿意度作為考核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建立健全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的準入、考核評估、退出和監管機制,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建立健全服務信息公示和服務滿意度評價制度,定期收集社區居民、養老機構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同時要把考核評價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機構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管理混亂、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不能很好履行職責的機構,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或取消托管資格。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醫養結合工作的決策部署,引導鼓勵各地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衛老齡發〔2019〕60號),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開展醫養結合示范項目創建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通過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區、市)、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引導鼓勵各地深入推進醫養結合工作,建立完善醫養結合政策體系,吸引更多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醫養結合,不斷提高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一)全國醫養結合示范?。▍^、市)。條件成熟、工作基礎好的省份可根據實際,以省(區、市)人民政府名義向國家衛生健康委申請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市)。示范省(區、市)創建活動無固定周期。

(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各地條件成熟、工作基礎好的縣、縣級市、市轄區可按程序申報創建。示范縣(市、區)創建活動每2年開展一次,每次創建示范縣(市、區)約100個,2030年完成創建工作。

(三)全國醫養結合示范機構。具備醫療衛生機構資質,并已進行養老機構備案的醫療機構或養老機構。示范機構創建活動每2年開展一次,每次創建示范機構約100個(含中醫藥特色的醫養結合示范機構),2030年完成創建工作。

(一)全國醫養結合示范?。▍^、市)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

1.黨政重視,部門協同。制定本級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或工作方案,將醫養結合工作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促進養老服務發展的總體部署。本級建立黨委政府統籌、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全社會參與的醫養結合工作機制,各部門分工明確,責任到位。

2.政策支持,推動有力。制定、落實醫養結合費用減免、投融資、用地、審批登記等有關政策措施。本級地方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結合本地實際,完善醫保管理措施,制定出臺人員培養培訓、信息化等相關支持性措施。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或民辦公助等多種模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醫養結合,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服務。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能夠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

3.固本強基,優化提升。以醫養簽約合作、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養老機構依法依規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等多種模式發展醫養結合服務。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項目及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病床服務等有關要求,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產品和服務,增強社區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健康養老中的優勢和作用。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能夠按照相關規范、標準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醫療衛生服務。推進農村地區醫養結合,有條件的地區實現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統籌規劃、毗鄰建設,基本滿足農村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的比例超過全國平均水平,本地區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機構普遍建立老年人掛號、就醫綠色通道。

4.注重管理,強化監督。制定、落實醫養結合相關規范性文件及標準等。定期對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指導醫養結合機構嚴格執行相關規章制度、診療規范和技術規程,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跟蹤、督促整改。醫養結合數據準確并能有效指導實際工作。

5.完善支撐,加強保障。實施、落實醫師區域注冊制度,醫養結合機構的醫務人員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參加職稱評定及繼續教育。出臺具體政策,鼓勵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運用互聯網等技術開展醫療、養老服務,能夠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便捷性的醫養結合服務。培育和支持助老志愿服務,開展面向醫養結合機構的志愿服務。

6.群眾認可,評價良好。醫養結合服務得到當地老年人的普遍認可,5年內無醫療質量安全和涉老等重大負面事件。醫養結合工作得到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肯定,媒體正面評價較多。

(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機構。

運營滿5年及以上,近2年入住率達到實際運營床位的60%及以上,能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適宜的預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療、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臨終期安寧療護一體化的醫養結合服務,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過50%。在滿足以上條件的基礎上,優先推薦以下機構:對老年人開展健康和需求綜合評估,建立老年人電子健康檔案,醫療和養老服務提供者共享評估結果。針對老年人可能出現的身體機能下降(如體力下降、認知障礙、抑郁癥狀等)、老年綜合征(如尿失禁、跌倒風險等)開展積極干預,預防或減緩失能失智。為居家養老的老年人家庭成員等非正式照護者提供心理干預、培訓和支持。注重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為老年人提供中醫體質辨識、養生保健等健康養老服務。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質量和效率。

1.環境設施好。按照機構類別,服務場地的建筑設計符合相關醫療機構建筑設計規范及《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設計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無障礙設計規范》等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配備滿足服務需求的醫療和養老設施設備,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安全使用。

2.人員隊伍好。按照機構類別、規模和服務需求等配備相應的管理、專業技術、服務和后勤人員,人員配備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要求,所有人員均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持證上崗或經相關專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并組織定期考核。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關管理經驗。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建立專業技術檔案。

3.內部管理好。遵循《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等相關制度,建立與醫養結合服務相配套的管理體系,加強服務管理、人員管理、財務管理、環境及設施設備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后勤管理等;醫療機構還需加強醫療管理、護理管理、藥事管理、院感管理、醫療文書管理等。

4.服務質量好。了解老年人健康狀況,為老年人制定有針對性的個人服務計劃,提供專業、安全、規范的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根據機構職責和服務需求,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疾病診治、康復護理、生活照料、膳食服務、清潔衛生服務、洗滌服務、文化娛樂、心理精神支持、安寧療護等服務,做到慢病有管理、急病早發現、小病能處理、大病易轉診。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建立投訴反饋機制,及時改進服務質量。

5.服務效果好。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5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醫療事故和違法違紀案件。機構運營現狀良好,具有可持續發展的潛力。建立服務質量外部監督評價制度,產生良好社會效益,并能夠對其他醫養結合服務機構起到輻射和帶動效應。開展第三方社會化滿意度評價,入住老年人及家屬滿意度調查結果在95%及以上。

(一)全國醫養結合示范?。▍^、市)。

1.申請創建。條件成熟、工作基礎好的?。▍^、市)可根據實際,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向國家衛生健康委申請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附本?。▍^、市)創建活動方案,包括工作進展、下一步創建工作計劃等)。

2.支持指導。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具體支持和指導工作推動有力、示范性強的?。▍^、市)創建醫養結合示范?。▍^、市)。

3.評估驗收。創建期滿后,國家衛生健康委對申報的省(區、市)組織開展評估驗收,達到標準的,確定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市)”。

4.動態管理。對正在創建和已命名示范省(區、市)的省份進行動態管理,若發生重大不良社會影響事件、違法案件或醫養結合相關政策執行不力、服務水平明顯下降、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等工作服務嚴重滑坡的情況,按程序及時終止其創建工作或取消示范?。▍^、市)命名,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創建示范?。▍^、市)。

(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

1.自評申報。各申報單位依據工作標準逐項進行對照自查,符合條件的,可填寫申報表,逐級報送至省級衛生健康委。

2.初審推薦。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可細化工作標準,完善評估體系,對申報單位進行嚴格初審,確定擬推薦名單,書面報送至國家衛生健康委。

3.評估驗收。國家衛生健康委對推薦單位組織開展評估驗收。

4.公示命名。根據評估驗收情況,確定候選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名單,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進行公示。對公示后無異議的,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確定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機構”,并予以公布。

5.動態管理。對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進行動態管理,若發生重大不良社會影響事件、違法案件或醫養結合相關政策執行不力、服務水平明顯下降、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等工作服務嚴重滑坡的情況,按程序及時取消示范縣(市、區)或示范機構命名,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創建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健委等12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衛老齡發〔2019〕60號)和省衛健委等10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措施》(鄂衛通〔2020〕51號)等文件精神,扎實推進我市醫養結合發展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合理規劃設置醫養結合機構。新建醫療衛生機構可內部建設醫養結合服務設施,有條件的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日間照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農村福利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可統籌規劃,毗鄰建設。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城市社區養老機構、農村福利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鄉鎮)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探索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整合、服務銜接,完善硬件設施,充實人員隊伍。鼓勵將醫養結合機構納入醫聯體建設,與??坡撁私⒑献麝P系,提升醫養結合機構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積極支持中小型醫療衛生機構整合轉型為醫養機構。(市衛健委、市民政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九

為貫徹落實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明委發〔2015〕3號)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通知》(明醫改組〔2015〕12號)精神,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養老服務需求,努力建設健康三元,?,F結合三元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做好醫養結合及分級診療工作的部署為指導,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群眾自愿的原則,整合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養老等各項服務功能,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用,促進社區居民的醫療和養老方式轉變,全面提升群眾健康水平。

通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合理配置并整合各類醫療和養老等服務資源,推動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有序開展,使社區居民能夠在居住地就近享受醫療、康復、健康體檢、養老等各項醫養服務,促進社區居家養老、分級診療等制度的落實,降低群眾醫療費用,提升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水平,實現以醫帶養、以養促醫、醫養結合的工作目標。

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采取統一部署、試點先行、全面推進的方法,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推進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有序開展。

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15年5月底前),在充分調研論證并學習借鑒其他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三元區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實施方案》;第二階段(2015年7月底前),在城關街道建新社區、富興堡街道富興社區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完善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第三階段(2015年9月底前),完成城關、白沙、富興堡三個街道的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設。

(一)設置統一服務平臺。

1.設置及要求。由區政府統一設置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健全醫養服務網絡平臺。城關、白沙、富興堡街道原則上每個社區居委會設置1個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的社區,由該中心加掛牌子并履行醫養結合的工作任務,不再單獨設置服務站。非新建的服務站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規劃建設的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掛“三元區衛計局xx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牌子。

2.舉辦方式。采取“公辦托管、購買服務”的方式舉辦,由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市財政補助設施設備購置費用,區衛計局公開招聘具備條件的個體醫療診所轉型為服務站,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延伸托管。具體實施過程中,堅持做到五個結合: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與民政、殘聯等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和殘疾人康樂等服務項目相結合、與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相結合、與社區醫生簽約服務項目相結合、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

3.加強服務站規劃建設。區規劃、住建部門要按照《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標準》和每個社區設置一個服務站的要求,在規劃新區、住宅小區、商品房開發等項目時,做好服務站點設置規劃,規劃建設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并處在該社區相對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臨街為主),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無償使用。具體布點安排:

(1)城關街道(共9個社區):紅印山、崇寧、芙蓉、建新、新亭、鳳崗、復康、新龍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下洋社區由城關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2)白沙街道(共7個社區):臺江、長安、桃源、橋西、群一、群二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白沙社區由白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3)富興堡街道(共5個社區):東霞、永興、富文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富興社區由富興堡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由于新南社區毗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且人口偏少(約2500多人),日常診療業務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興社區服務站統一提供服務的方式解決,不再另行設置服務站。

4.加強養老機構的醫療機構設置。由區民政部門牽頭組織集中養老機構創造條件,依法按有關標準設置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

5.推進老年康復醫院、臨終關懷醫院等老齡型醫療機構建設。鼓勵轄區內市級醫療機構設立老年人服務窗口或老年病專區,鼓勵部分醫院轉型為養老護理院。對社會資本舉辦的康復養老醫療機構,并經民政部門審查符合養老機構設立條件的新增養老床位,可享受社會資本辦醫的優惠扶持政策;對具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在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享有與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機制。

1.明確服務站投入責任。

(1)市級。市財政對服務站的設施設備購置給予適當補助。

(2)區級。區財政負責統籌安排服務站業務用房所需資金的籌集;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對養老服務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并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扶持醫養結合項目做大做強;區國資委統籌全區國有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3)街道。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負責統籌各自街道及所轄社區的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4)服務站承辦人。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后,由服務站承辦人負責內部整修、科室設置以及開辦服務站所需的其他經費開支,保證服務站正常運營。

(5)社會各界。鼓勵社會各界為實施老年人日間照料、殘疾人康樂服務的機構進行捐助,鼓勵志愿者提供護理、衛生清掃、幫廚等志愿服務。

2.明確服務站收入來源。

(1)政府購買服務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依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年度考核辦法,經區衛計、財政部門考核后撥付。

(2)服務站的診療服務收入和簽約服務收入。

(3)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的有關康復養老等服務項目經費和政府的適當補助,在相關部門考核后撥付。

3.支持享受相關醫保政策。由區衛計局協調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對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符合醫療定點條件的,依申請并經驗收納入醫保(城鎮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參保人員在服務站就診的,按照規定享受優惠的醫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種服務模式。

1.普通的醫養結合服務模式。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平臺,為本社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雙向轉診、預約診療、社區醫生簽約等服務,并為本社區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推動基本醫療與養老健康服務有機結合。

2.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有條件的社區,將服務站與社區居委會業務用房統籌,把醫養服務與社區居家養老及日間照料服務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為在社區居委會進行日間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區居家養老的對象實施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3.與部門養老服務項目相結合的服務模式。積極與民政、人社、殘聯等部門對接,將服務站與民政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殘聯部門的殘疾人康復等服務項目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對部門養老項目服務點的對象實施定向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4.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建設的同時,鼓勵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市臺江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第一醫院分院以及區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站與市、區兩級民政部門直屬養老機構建立醫療服務協作關系,建立急救、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定期主動上門為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醫療健康服務。

(四)規范服務行為。

1.建立檔案和臺帳。區衛計局與各服務站簽訂托管協議,并委托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各服務站要建立每天業務開展和財務收支情況賬冊,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社區醫生簽約服務檔案、需提供養老醫療服務的人員資料檔案和上門診療服務臺帳,以便區衛計部門業務考核和經費撥付。

2.明確藥品進口渠道。服務站臨床用藥可自行采購,也可采購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目錄內藥品,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藥品價格結算。

3.細化醫養服務內容。組建全科醫生團隊,公布聯系方式及服務流程,制訂完善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范等制度,嚴格規范靜脈輸液和抗菌藥物使用,為老年人和殘疾人等提供及時、有效的健康服務。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臺。推進基層一體化衛生信息管理,充實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立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互聯互通、有效協同、共享應用的健康信息服務體系。

5.規范醫養服務范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對象主要是病情輕的常見病、慢性病和經醫療機構住院后的康復老年人患者,殘疾人家庭、計生家庭行動不便的人員。處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應采取醫療機構住院的方式解決,不適合醫養結合范疇。

6.實施慢病統籌管理。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開具高血壓和糖尿病的確認證明。對明確診斷的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務站就診的,給予免費提供限定的基本藥物,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就診的按醫保規定比例報銷。

(一)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宣傳欄等媒介,以及社區居委會入戶走訪等時機,大力宣傳醫改工作成效,宣傳醫養結合服務的內容,讓群眾及時了解和掌握醫養結合的內容、實施方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以全國醫療衛生系統開展的“三好一滿意”和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為載體,推動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機構加強內涵建設,提高服務能力,逐步實現“看病就醫方便經濟、醫療服務安全可靠、公共衛生服務可及、內部管理規范有序、城鄉居民滿意信任”的目標。

(二)加強隊伍建設。

1.鼓勵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和具有資質的個體開業醫護人員到服務站或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獲取待遇報酬。

2.鼓勵各專業的醫師到服務站開展多點執業。

3.在服務站具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其它醫療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集中養老機構要組建專業的養老護理員隊伍,承擔老年人的生活照護。重點培養和引進醫生、護士、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具有執業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

(三)提升服務水平。

1.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并結合工作實際,選派服務站、養老機構的醫務工作者到市級醫療機構進行老年醫學和康復護理知識培訓,提高基層老年醫療康復水平。

2.服務站要針對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人員,給予免費上門診療、康復、送藥等服務,以及體格檢查、測血壓、快速血糖測定,有條件的可以上門開展生化血采樣、便攜式心電圖檢查等服務。

3.區衛計局負責定期組織醫師和護士到服務站、養老機構開展巡回醫療和護理保健服務。

4.養老機構、服務站要與就近的市級醫院建立急救、與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負責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和接收上級醫療機構下轉的病人,同時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復護理。

5.積極探索建立護理轉移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服務站承接醫療機構內需長期照護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決醫療機構中老年人的“壓床”問題。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考核。

1.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醫養結合工作開展,及時研究解決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中的問題;區衛計、財政、民政、人社、殘聯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合作,嚴格履職,加強組織協調及督導考核,落實相應政策措施。

2.將開展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情況納入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年薪考評體系,督促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能。

3.由區衛計、民政等部門負責將服務人群的滿意度作為考核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建立健全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的準入、考核評估、退出和監管機制,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建立健全服務信息公示和服務滿意度評價制度,定期收集社區居民、養老機構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同時要把考核評價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機構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管理混亂、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不能很好履行職責的機構,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或取消托管資格。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十

按照《國務院關于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xx〕17號)和《銅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銅仁市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實施方案的通知》(銅府辦發電〔20xx〕276號)精神,借鑒北京探索“醫養結合”新模式,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質量,決定在全市范圍內推行醫養結合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辦好人民滿意的養老服務事業為宗旨,以精細化管理,人性化服務為要求,以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推動的養老服務業為導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學設置,將養老服務與醫療服務有機結合,實現醫養無縫對接,為全市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品質優良、普惠實用的新型養老服務平臺,提高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質量。

二、工作目標。

到年底,根據全市各級各類養老服務機構的需求,優化養老機構與各級醫療機構的資源配置,通過各級醫療機構為入住養老機構老年人開通醫療救治綠色通道,養老機構為入住醫療機構的康復期老年病人提供療養床位,打造城市15分鐘,農村30分鐘醫養結合服務圈,形成規模適宜、功能互補、安全便捷的健康養老服務網絡。

三、工作步驟。

(一)20xx年x月前,開展一次對全市入住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的老年人健康狀況調查統計,摸清入住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老年人健康狀況,建立健康檔案。

(二)20xx年x月前,完成全市養老與醫療機構運作情況調查,理清各醫療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模式。啟動2個社區養老機構與衛生機構醫養結合的試點工作,為在全市范圍內推廣醫養結合工作總結經驗。

(三)20xx年x月前,完成50張床位以下規模較小的養老機構實行醫養結合聯系制度。

(四)2016年x月前,養老服務床位在50張以上規模的社會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養護樓等大、中型養老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相應的醫療機構,并做好醫保和新農合報銷掛牌準入工作;對鄉(鎮、街道)、村(社區)醫療機構富余的醫療床位納入養老服務床位范疇,并開展相應的服務工作。

(五)2017年x月前,充實養老機構的專業護理人員,保證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通過對養老機構老年人的信息化管理,初步建立起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服務信息對接平臺,使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80%以上,實現老年人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的健康服務機制,使老年人能及時就醫和方便醫療報銷。

四、工作措施。

(一)切實抓好摸底基礎工作和試點工作。

1.開展全市醫療機構和養老機構、社區居家養老的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狀況摸排工作,對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老年人身體狀況和服務需求進行統計,建立健康檔案,為開展醫養結合工作提供準確的信息資料。(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協助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x月前)。

2.開展全市養老與醫療機構運作情況調查,完成市、區(縣)、鄉(鎮、街道)各級醫院,以及社區(村)醫療站點與其所在地的養老機構配置基本情況調查工作,理清各醫療機構和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模式,為開展醫養結合奠定基礎。(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x月前)。

3.啟動醫養結合試點工作,在碧江區啟動2個社區養老機構與衛生機構醫養結合的試點工作,完善電話約診、家庭保健等上門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老齡辦、碧江區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x月前)。

1.對規模較小的養老機構實行醫養結合聯系制度。養老床位數在50張以下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托老所、敬老院、農村互助幸福院等養老機構及社區居家養老人員,按照屬地原則,當地醫療管理機構要與其建立就近管理的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聯系服務制度,填寫《銅仁市養老服務機構與醫療機構服務聯系表》(附件一),醫療機構要落實責任醫生和護士各1名,公布聯系方式及服務時間,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的相關標準,提供健康服務。按照政府補貼養老服務額度和個人投入養老服務限額,與被服務的老年人簽訂《健康管理服務協議書》,按照無償、低償和有償的不同方式,明確相應醫療機構的服務職責,細化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的具體內容,規范定期檢查和重點監督機制,方便罹患重癥疾病老年人得到及時服務和救治。在規劃新建、搬遷醫療衛生機構時應優先考慮與養老機構的就近設置。(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協助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x月前)。

2.完善“醫養聯合體”運作機制,實現急救與休養的無縫對接。在養老服務床位50張以上的養老服務機構,逐步完善養老基本信息和醫療健康信息收集,健全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檔案,實現養老、醫療與服務的“一體化”信息管理。初步建立起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服務信息對接平臺,使養老機構和醫療機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到80%以上。通過建立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對接聯系制度,醫院與養老機構分別建立《銅仁市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對接服務聯系臺賬》(附件二),讓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療期進入“住院狀態”,為老年病人在掛號、就診、檢查及辦理住院手續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務,方便老年人快速救治,在第一時間得到及時、專業、便捷的醫療服務。在醫院處于康復期的老年病人可進入“休養狀態”,養老機構的床位可充任醫院康復病房,接收醫療機構的康復期老年病人,作為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老年人急性期診療的后療通道,解決出院老年人在回歸家庭、社區過渡期的臨床護理康復需求。使老年人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療期的“住院狀態”與病情穩定期的“休養狀態”之間,實現醫院與養老機構的無縫轉接,解決重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繼續養老服務問題。(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協助單位: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16年x月前)。

(三)加強養老機構醫療資源配置。

對養老服務床位在50張以上的社會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養護樓等大、中型養老機構,要根據入住老年人數量和老年人服務需求,引入民間資本,配置符合需要的醫務室或附屬醫院,幅射周邊村(社區),開展醫療保健和巡診等健康服務。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符合設置條件的單位要給予全力支持,協調落實好養老機構附屬醫院的城鎮職工醫保、新農合相關報銷的準入掛牌工作,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就醫報銷。暫無條件設置醫務室或附屬醫院的養老服務機構,可參照50張床位以下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對接聯系制度的做法,實行定期服務。養老機構也可自主選擇有資質的其他醫療機構管理醫務室、附屬醫院或提供醫療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完成時限:2016年x月前)。

(四)加強老年人專業護理隊伍建設。

充分利用銅仁學院、銅仁職院師資優勢,加快培養老年人護理方面的專業護理隊伍,培訓專業養老服務人員,按照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規范,逐步對管理和服務人員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利用醫療機構現有資源優勢,倡導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在每個縣級以上醫院組建一支規模適度的為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并積極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為老服務活動。通過健全為老服務志愿者隊伍建設機制,動員和吸引更多的民間為老服務志愿者參與到為老志愿者服務工作中,實現老齡工作“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的目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協助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老齡辦、團市委、銅仁學院、銅仁職院、各區縣政府。完成時限:2017年x月前)。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醫養結合工作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是我市幸福養老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也是全市老年人提升養老幸福指數的迫切愿望。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此項工作上來,按照相關部署,把握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為加強對養老與醫療服務結合工作的領導,由銅仁市新醫藥大健康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和領導全市醫養結合工作。各區(縣)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推進醫養結合,把解決好老年人的疾病預防、治療和療養問題作為一項為老服務的民生工程抓實抓好,到2017年底前完成對全市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在健康養老服務各方面的無縫銜接,并逐步健全醫療機構對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服務延伸機制。

(二)加強人員配備,保障經費投入。各區(縣)要結合各自實際,解決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的困難和問題,保障必要的工作經費,并優化鄉(鎮、街道)、村(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及醫療機構的人員配備及設施配置,為村(社區)居家養老健康服務工作創造條件,加快推進各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醫養結合工作。

(三)強化督促指導。市民政局要主動會同市衛生計生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加強對全市社會養老與醫療服務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并將養老與醫療服務結合工作納入年度考核。通過適時開展工作檢查,細化考核措施,確保醫養結合工作落實到位,使老年人健康服務得到保障。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十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明委發〔20xx〕3號)和三明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通知》(明醫改組〔20xx〕12號)精神,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養老服務需求,努力建設健康三元?,F結合三元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以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做好醫養結合及分級診療工作的部署為指導,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群眾自愿的原則,整合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養老等各項服務功能,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用,促進社區居民的醫療和養老方式轉變,全面提升群眾健康水平。

二、目標要求。

通過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合理配置并整合各類醫療和養老等服務資源,推動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有序開展,使社區居民能夠在居住地就近享受醫療、康復、健康體檢、養老等各項醫養服務,促進社區居家養老、分級診療等制度的落實,降低群眾醫療費用,提升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水平,實現以醫帶養、以養促醫、醫養結合的工作目標。

三、方法步驟。

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采取統一部署、試點先行、全面推進的方法,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推進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有序開展。

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xx年x月底前),在充分調研論證并學習借鑒其他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三元區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做好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的實施方案》;第二階段(20xx年x月底前),在城關街道建新社區、富興堡街道富興社區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完善方案和相關制度措施;第三階段(20xx年x月底前),完成城關、白沙、富興堡三個街道的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設。

四、實施辦法。

(一)設置統一服務平臺。

1.設置及要求。由區政府統一設置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健全醫養服務網絡平臺。城關、白沙、富興堡街道原則上每個社區居委會設置1個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以下簡稱服務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所在的社區,由該中心加掛牌子并履行醫養結合的工作任務,不再單獨設置服務站。非新建的服務站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150平方米,新規劃建設的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掛“三元區衛計局xx社區醫養結合衛生服務站”牌子。

2.舉辦方式。采取“公辦托管、購買服務”的方式舉辦,由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市財政補助設施設備購置費用,區衛計局公開招聘具備條件的個體醫療診所轉型為服務站,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延伸托管。具體實施過程中,堅持做到五個結合: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與民政、殘聯等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和殘疾人康樂等服務項目相結合、與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相結合、與社區醫生簽約服務項目相結合、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

3.加強服務站規劃建設。區規劃、住建部門要按照《社區衛生服務站建設標準》和每個社區設置一個服務站的要求,在規劃新區、住宅小區、商品房開發等項目時,做好服務站點設置規劃,規劃建設面積200平方米以上并處在該社區相對中心位置、交通便利(以臨街為主),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無償使用。具體布點安排:

(1)城關街道(共9個社區):紅印山、崇寧、芙蓉、建新、新亭、鳳崗、復康、新龍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下洋社區由城關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2)白沙街道(共7個社區):臺江、長安、桃源、橋西、群一、群二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白沙社區由白沙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

(3)富興堡街道(共5個社區):東霞、永興、富文社區各新建1個服務站;富興社區由富興堡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加掛服務站牌子或延伸服務,不再另行設置;由于新南社區毗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且人口偏少(約2500多人),日常診療業務量不足,因此采取由永興社區服務站統一提供服務的方式解決,不再另行設置服務站。

4.加強養老機構的醫療機構設置。由區民政部門牽頭組織集中養老機構創造條件,依法按有關標準設置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

5.推進老年康復醫院、臨終關懷醫院等老齡型醫療機構建設。鼓勵轄區內市級醫療機構設立老年人服務窗口或老年病專區,鼓勵部分醫院轉型為養老護理院。對社會資本舉辦的康復養老醫療機構,并經民政部門審查符合養老機構設立條件的新增養老床位,可享受社會資本辦醫的優惠扶持政策;對具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在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享有與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同等待遇。

(二)建立多方投入機制。

1.明確服務站投入責任。

(1)市級。市財政對服務站的設施設備購置給予適當補助。

(2)區級。區財政負責統籌安排服務站業務用房所需資金的籌集;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對養老服務項目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并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扶持醫養結合項目做大做強;區國資委統籌全區國有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3)街道。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負責統籌各自街道及所轄社區的房產資源,提供部分位置合適的房產作為服務站業務用房,緩解區政府租賃或新建服務站的資金壓力。

(4)服務站承辦人。區政府提供服務站業務用房后,由服務站承辦人負責內部整修、科室設置以及開辦服務站所需的其他經費開支,保證服務站正常運營。

(5)社會各界。鼓勵社會各界為實施老年人日間照料、殘疾人康樂服務的機構進行捐助,鼓勵志愿者提供護理、衛生清掃、幫廚等志愿服務。

2.明確服務站收入來源。

(1)政府購買服務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依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年度考核辦法,經區衛計、財政部門考核后撥付。

(2)服務站的診療服務收入和簽約服務收入。

(3)區民政、人社、殘聯、衛計等部門的有關康復養老等服務項目經費和政府的適當補助,在相關部門考核后撥付。

參保人員在服務站就診的,按照規定享受優惠的醫保待遇。

(三)探索建立多種服務模式。

1.普通的醫養結合服務模式。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平臺,為本社區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雙向轉診、預約診療、社區醫生簽約等服務,并為本社區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提供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推動基本醫療與養老健康服務有機結合。

2.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有條件的社區,將服務站與社區居委會業務用房統籌,把醫養服務與社區居家養老及日間照料服務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為在社區居委會進行日間照料的老年人以及社區居家養老的對象實施上門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3.與部門養老服務項目相結合的服務模式。積極與民政、人社、殘聯等部門對接,將服務站與民政部門的老年人日間照料、殘聯部門的殘疾人康復等服務項目相結合,在普通醫養結合服務模式的基礎上,對部門養老項目服務點的對象實施定向診療、體檢、康復等服務。

4.與養老機構的醫療服務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在加強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建設的同時,鼓勵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市臺江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第一醫院分院以及區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站與市、區兩級民政部門直屬養老機構建立醫療服務協作關系,建立急救、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定期主動上門為老年人、殘疾人等提供醫療健康服務。

(四)規范服務行為。

1.建立檔案和臺帳。區衛計局與各服務站簽訂托管協議,并委托各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日常管理。各服務站要建立每天業務開展和財務收支情況賬冊,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社區醫生簽約服務檔案、需提供養老醫療服務的人員資料檔案和上門診療服務臺帳,以便區衛計部門業務考核和經費撥付。

2.明確藥品進口渠道。服務站臨床用藥可自行采購,也可采購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目錄內藥品,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一律按三明市藥品限價采購藥品價格結算。

3.細化醫養服務內容。組建全科醫生團隊,公布聯系方式及服務流程,制訂完善服務承諾、服務公約、服務規范等制度,嚴格規范靜脈輸液和抗菌藥物使用,為老年人和殘疾人等提供及時、有效的健康服務。

4.健全人口健康信息平臺。推進基層一體化衛生信息管理,充實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立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互聯互通、有效協同、共享應用的健康信息服務體系。

5.規范醫養服務范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對象主要是病情輕的常見病、慢性病和經醫療機構住院后的康復老年人患者,殘疾人家庭、計生家庭行動不便的人員。處于急性或重大疾病的老年人,應采取醫療機構住院的方式解決,不適合醫養結合范疇。

6.實施慢病統籌管理。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開具高血壓和糖尿病的確認證明。對明確診斷的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服務站就診的,給予免費提供限定的基本藥物,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就診的按醫保規定比例報銷。

五、有關要求。

(一)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宣傳欄等媒介,以及社區居委會入戶走訪等時機,大力宣傳醫改工作成效,宣傳醫養結合服務的內容,讓群眾及時了解和掌握醫養結合的內容、實施方式,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以全國醫療衛生系統開展的“三好一滿意”和基層醫療機構管理年活動為載體,推動醫養結合養老服務機構加強內涵建設,提高服務能力,逐步實現“看病就醫方便經濟、醫療服務安全可靠、公共衛生服務可及、內部管理規范有序、城鄉居民滿意信任”的目標。

(二)加強隊伍建設。

1.鼓勵醫學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和具有資質的個體開業醫護人員到服務站或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工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獲取待遇報酬。

2.鼓勵各專業的醫師到服務站開展多點執業。

3.在服務站具有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其它醫療機構相同的執業資格、注冊考核、職稱評聘、專業技術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4.集中養老機構要組建專業的養老護理員隊伍,承擔老年人的生活照護。重點培養和引進醫生、護士、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社會工作者等具有執業或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

(三)提升服務水平。

1.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并結合工作實際,選派服務站、養老機構的醫務工作者到市級醫療機構進行老年醫學和康復護理知識培訓,提高基層老年醫療康復水平。

2.服務站要針對老年人和行動不便的人員,給予免費上門診療、康復、送藥等服務,以及體格檢查、測血壓、快速血糖測定,有條件的可以上門開展生化血采樣、便攜式心電圖檢查等服務。

3.區衛計局負責定期組織醫師和護士到服務站、養老機構開展巡回醫療和護理保健服務。

4.養老機構、服務站要與就近的市級醫院建立急救、與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轉診等合作機制,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負責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和接收上級醫療機構下轉的病人,同時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復護理。

5.積極探索建立護理轉移機制,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服務站承接醫療機構內需長期照護的半失能和失能老年人,解決醫療機構中老年人的“壓床”問題。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考核。

1.由區醫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醫養結合工作開展,及時研究解決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工作中的問題;區衛計、財政、民政、人社、殘聯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合作,嚴格履職,加強組織協調及督導考核,落實相應政策措施。

2.將開展醫養結合衛生服務情況納入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年薪考評體系,督促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履行好監督管理職能。

3.由區衛計、民政等部門負責將服務人群的滿意度作為考核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建立健全服務站和養老機構衛生所、醫務室、門診部、護理站等的準入、考核評估、退出和監管機制,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建立健全服務信息公示和服務滿意度評價制度,定期收集社區居民、養老機構老年人的意見和建議,同時要把考核評價結果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機構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管理混亂、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存在重大隱患、不能很好履行職責的機構,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或取消托管資格。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十二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醫養結合的決策部署,根據市衛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渝衛發〔2020〕3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就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以健康中國重慶行動為引領,以滿足全區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醫養結合服務政策體系、標準規范、管理制度,使醫養結合投資主體更加多元、服務模式更加健全、服務隊伍更加專業、服務流程更加標準、服務品牌更加豐富,“養+防、治、護、安”(即基本養老+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五位一體的醫養結合服務不斷完善。到?2022?年,全區所有醫療機構為老年人開通就診綠色通道;全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獨立的老年護理院或依托區級醫院附設的老年護理院;社區醫養結合型機構不少于?5?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預期壽命達?78.5歲。

(一)拓展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功能。將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作為區域衛生規劃重點,加大建設力度。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設老年康復、護理床位,開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工作。引導部分二級及以下醫院轉型發展成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合作。提倡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內容、方式、費用,明確雙方責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導、急救急診、預約就診、定期巡診、業務指導等合作機制,為合作養老機構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預防、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及安寧療護等一體化的健康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養老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診療康復護理服務。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支持養老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作為養老機構服務和等級評定的重要內容,確保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提供醫療衛生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按照全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計劃,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街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街鎮)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與街鎮養老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與農村互助養老點一體或毗鄰建設。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服務中心開辦診所、護理院等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逐步提高護理型養老床位比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病床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養老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相應的醫療健康服務。制定完善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等醫療衛生服務標準,規范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老年人做好?“五個一”(一個專業醫護團隊,一份老年人健康檔案,一次年度免費健康體檢,一個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個慢性病長處方)保障,對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項重點”(家庭病床、家庭巡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增強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鼓勵中醫醫院加強與養老機構合作,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診療、急診急救、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中醫醫養結合服務,鼓勵中醫醫院設置治未病科室,開設老年醫學科、康復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設老年人就診綠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支持養老機構開設中醫診所,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和支持公立中醫醫院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以品牌、技術、人才、管理等優勢資源與養老機構開展合作。鼓勵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合作,推廣針灸、推拿、中醫康復等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動優質中醫藥資源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探索建立中醫藥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養老照護人員的中醫藥技能培訓,鼓勵中醫醫師在完成所在醫療機構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為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中醫保健和調理知識技能培訓。(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通過共享系統,推進跨部門、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快數據標準化和規范應用,逐步建立統一的行業數據交換共享指標體系,打造覆蓋居家、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大力發展“互聯網+老年健康”,鼓勵醫療機構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開展遠程醫療服務。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鼓勵利用體征監測、穿戴設備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增值服務,動態監測居家老年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促進電子健康檔案在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的共享運用,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大數據發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大力發展醫養康養產品。立足實際,合理定位,科學規劃,探索推進老年產品市場提質擴容。完善相關行業標準,推動與老年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藥品、保健品行業規范發展。加快發展老年功能代償產品市場,推動適用于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家庭的各類醫療器械、康復輔具的研發生產。推動發展體外檢測醫療器械,滿足高齡、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護理服務需求。創新開發智慧健康產品,針對家庭、社區、機構等不同應用環境,發展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等智慧健康醫養康養產品。(區商務委、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的健康養老發展格局。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按照國家的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落實國家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簡化審批登記。認真貫徹落實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渝衛發〔2019〕47?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實行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土地保障。按照有關要求,編制本區縣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分別牽頭探索編制完善中心城區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批準后按程序納入相關國土空間規劃,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維長效機制,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探索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保險支持。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

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探索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按照市級部門健全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長期失能的參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準的生活照料和與生活照料密切相關的護理服務,減輕家庭照護壓力,提升專業照護水平。參照建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并開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以居家照護為重點,逐步建立與居家、社區、機構和住院護理等相適宜的長護險服務內容和支付標準。(區醫保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醫療服務支持制度。醫療機構設置的醫養結合、老年病、安寧療護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統計指標。探索制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指導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支持開展上門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保障激勵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配績效工資時重點向家庭醫生團隊傾斜。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落實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根據診療需要和醫養結合機構能力條件,適度放寬醫療科室和藥品目錄限制。(區衛生健康委、區財政局、區醫保局、區人力社保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支持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統籌現有資源,設立醫養結合培訓基地、康復護理培訓基地、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有條件的地方可建設安寧療護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

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與健康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區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醫養結合領導機制,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二十)加強督促指導。衛生健康、民政等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結合部門職責,將醫養結合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重點,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密切跟蹤工作進展,適時開展工作督導,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促進醫養結合健康發展。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十三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醫養結合的決策部署,根據市衛生健康委、民政局等10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實施意見》(渝衛發〔20-〕3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現就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以健康中國重慶行動為引領,以滿足全區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為目標,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醫養結合服務政策體系、標準規范、管理制度,使醫養結合投資主體更加多元、服務模式更加健全、服務隊伍更加專業、服務流程更加標準、服務品牌更加豐富,“養+防、治、護、安”(即基本養老+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安寧療護)五位一體的醫養結合服務不斷完善。到?2022?年,全區所有醫療機構為老年人開通就診綠色通道;全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不低于70%;有不少于1所獨立的老年護理院或依托區級醫院附設的老年護理院;社區醫養結合型機構不少于?5?個;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以上。人均預期壽命達?78.5歲。

(一)拓展醫療衛生機構老年健康服務功能。將老年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安寧療護機構作為區域衛生規劃重點,加大建設力度。鼓勵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增設老年康復、護理床位,開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等工作。引導部分二級及以下醫院轉型發展成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合作。提倡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則,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進一步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合作內容、方式、費用,明確雙方責任,建立健全健康指導、急救急診、預約就診、定期巡診、業務指導等合作機制,為合作養老機構中的老年人提供疾病預防、疾病診治、康復護理及安寧療護等一體化的健康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養老機構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開辦或內設醫療機構,為老年人提供優質便捷的診療康復護理服務。養老機構中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與簽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出入院標準和雙向轉診指征,為老年人提供連續、全流程的醫療衛生服務。養老機構可通過服務外包,委托經營等方式,由醫療衛生機構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支持養老機構提供醫療服務作為養老機構服務和等級評定的重要內容,確保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提供醫療衛生健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升社區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按照全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計劃,實施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工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機構、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街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街鎮)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支持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街道養老服務中心,鎮衛生院與街鎮養老服務中心,村衛生室與農村互助養老點一體或毗鄰建設。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設置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病床和養老床位,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服務中心開辦診所、護理院等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逐步提高護理型養老床位比例。(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醫療衛生服務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病床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養老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為轄區內老年人提供相應的醫療健康服務。制定完善上門巡診、家庭病床等醫療衛生服務標準,規范醫療和護理服務項目。做實做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老年人做好?“五個一”(一個專業醫護團隊,一份老年人健康檔案,一次年度免費健康體檢,一個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個慢性病長處方)保障,對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四項重點”(家庭病床、家庭巡診、康復護理、安寧療護)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推動中醫藥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充分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療和康復中的獨特作用,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增強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鼓勵中醫醫院加強與養老機構合作,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咨詢、預約診療、急診急救、中醫藥養生保健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中醫醫院開展中醫醫養結合服務,鼓勵中醫醫院設置治未病科室,開設老年醫學科、康復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開設老年人就診綠色通道,提升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支持養老機構開設中醫診所,提供具有中醫特色的老年人養生保健、醫療、康復、護理、健康管理服務。鼓勵和支持公立中醫醫院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以品牌、技術、人才、管理等優勢資源與養老機構開展合作。鼓勵中醫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與養老機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等合作,推廣針灸、推拿、中醫康復等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動優質中醫藥資源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探索建立中醫藥養老服務實訓基地,加強養老照護人員的中醫藥技能培訓,鼓勵中醫醫師在完成所在醫療機構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為養老機構工作人員提供中醫保健和調理知識技能培訓。(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醫養結合信息化支撐。利用現有健康、養老等信息平臺,通過共享系統,推進跨部門、跨區域的業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快數據標準化和規范應用,逐步建立統一的行業數據交換共享指標體系,打造覆蓋居家、社區和機構的智慧健康養老服務網絡。大力發展“互聯網+老年健康”,鼓勵醫療機構面向醫養結合機構(指同時具備醫療衛生資質和養老服務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或養老機構)開展遠程醫療服務。完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并加強管理,在老年人免費健康體檢結束后?1?個月內告知其體檢結果及健康指導建議,以歷年體檢結果為基礎,鼓勵利用體征監測、穿戴設備等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增值服務,動態監測居家老年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為老年人建立連續性電子健康檔案。促進電子健康檔案在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機構、養老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的共享運用,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含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大數據發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大力發展醫養康養產品。立足實際,合理定位,科學規劃,探索推進老年產品市場提質擴容。完善相關行業標準,推動與老年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食品、藥品、保健品行業規范發展。加快發展老年功能代償產品市場,推動適用于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家庭的各類醫療器械、康復輔具的研發生產。推動發展體外檢測醫療器械,滿足高齡、患病老年人的家庭照料和護理服務需求。創新開發智慧健康產品,針對家庭、社區、機構等不同應用環境,發展健康管理類可穿戴設備、便攜式健康監測設備、自助式健康檢測設備等智慧健康醫養康養產品。(區商務委、區科技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政府對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區域總量不作規劃限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則,不得設置并全面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限制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的經營性質。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并按規定享受稅費、投融資、用地等有關優惠政策。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醫養結合服務,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的健康養老發展格局。支持社會辦大型醫養結合機構走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道路。鼓勵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舉辦醫養結合機構。(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醫養結合服務監管。醫養結合服務的監管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民政部門配合。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分別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進行行業監管。按照國家的監管和考核辦法,加大對醫養結合服務質量考核檢查力度,把醫療床位和家庭病床增加等情況納入考核。落實國家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醫養結合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衛生及養老服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安全制度。(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簡化審批登記。認真貫徹落實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醫養結合機構審批登記工作的通知》(渝衛發〔20-〕47?號)要求,優化醫養結合機構審批流程和環境。對養老機構內設診所、衛生所(室)、醫務室、護理站,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舉辦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實行設置審批與執業登記“兩證合一”。醫療衛生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涉及建設、消防、食品安全、衛生防疫等有關條件,可依據醫療衛生機構已具備的上述相應資質直接在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簡化手續。(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城鄉建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土地保障。按照有關要求,編制本區縣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分別牽頭探索編制完善中心城區醫療、養老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批準后按程序納入相關國土空間規劃,切實保障醫養結合機構建設發展用地。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可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應當以有償方式用地。探索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維長效機制,對使用綜合服務設施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的,予以無償或低償使用。探索符合規劃用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依法用于醫養結合機構建設。

在不改變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盤活利用城鎮現有空閑商業用房、廠房、校舍、辦公用房、培訓設施及其他設施提供醫養結合服務,并適用過渡期政策,五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使用土地;五年期滿及涉及轉讓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市場價,以協議方式辦理用地手續。由非營利性機構使用的,原劃撥土地可繼續劃撥使用。(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減輕稅費負擔。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經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對其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按規定享受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享受小微企業等財稅優惠政策。對在社區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等服務的機構,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資金支持、水電氣熱價格優惠等扶持。對醫養結合機構按規定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投入支持。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要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區財政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強化保險支持。擴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醫保起付線,積極推進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床日等多元復合的醫保支付方式。

厘清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的支付邊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疾病診治、醫療護理、醫療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費用。

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大力發展醫養保險,針對老年人風險特征和需求特點,開發專屬產品,增加老年人可選擇的商業保險品種并按規定報批報備,重點發展老年人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探索鼓勵深入社區為老年人購買商業保險提供全流程服務。加快發展包括商業長期護理保險在內的多種老年護理保險產品,滿足老年人護理保障需求。(區醫保局、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建立健全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按照市級部門健全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長期失能的參保老年人提供更加精準的生活照料和與生活照料密切相關的護理服務,減輕家庭照護壓力,提升專業照護水平。參照建立統一的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并開展評估,評估結果作為領取老年人補貼、接受基本養老服務的依據。以居家照護為重點,逐步建立與居家、社區、機構和住院護理等相適宜的長護險服務內容和支付標準。(區醫保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完善醫療服務支持制度。醫療機構設置的醫養結合、老年病、安寧療護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統計指標。探索制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價格指導政策,收費標準原則上應當以實際服務成本為基礎,綜合市場供求狀況、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充分發揮價格的杠桿調節作用,提高公立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的積極性,具備招標條件的,鼓勵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收費標準。(區衛生健康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支持開展上門服務。完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保障激勵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分配績效工資時重點向家庭醫生團隊傾斜。提供上門服務的機構要投保責任險、醫療意外險、人身意外險等,防范應對執業風險和人身安全風險。落實老年慢性病用藥長期處方制度。根據診療需要和醫養結合機構能力條件,適度放寬醫療科室和藥品目錄限制。(區衛生健康委、區財政局、區醫保局、區人力社保局、區金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擴大醫養結合服務隊伍,將醫養結合人才隊伍建設分別納入衛生健康和養老服務發展規劃,支持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設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老年醫學、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務與管理等專業人才培養,擴大相關專業招生規模。統籌現有資源,設立醫養結合培訓基地、康復護理培訓基地、安寧療護病區或床位,有條件的地方可建設安寧療護中心,探索普通高校、職業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行業學會協會與醫養結合機構協同培養技術技能人才。分級分類對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及服務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安全常識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要優先招聘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和養老護理員。

支持醫務人員從事醫養結合服務,實施醫師執業地點區域注冊制度,支持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務人員享有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的職稱評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待遇。探索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提高其服務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參與健康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鼓勵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

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作用,加大對助老志愿服務項目和組織的培育和支持力度,鼓勵志愿服務組織與醫養結合機構結對開展服務,通過開展志愿服務給予老年人更多關愛照顧。鼓勵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及其他專業機構為老年人家庭成員及家政服務等從業人員提供照護和應急救護培訓。(區教委、區人力社保局、區發展改革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民政局、團區委、區婦聯、區紅十字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醫養結合領導機制,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單位)各司其職,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二十)加強督促指導。衛生健康、民政等有關部門按照本方案,結合部門職責,將醫養結合納入本部門年度工作重點,加強對醫養結合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密切跟蹤工作進展,適時開展工作督導,推動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相關政策,促進醫養結合健康發展。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十四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醫養結合工作的決策部署,引導鼓勵各地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84號),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等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衛老齡發〔2019〕60號),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組織開展醫養結合示范項目創建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通過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市)、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引導鼓勵各地深入推進醫養結合工作,建立完善醫養結合政策體系,吸引更多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醫養結合,不斷提高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一)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省(區、市)。條件成熟、工作基礎好的省份可根據實際,以省(區、市)人民政府名義向國家衛生健康委申請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市)。示范?。▍^、市)創建活動無固定周期。

(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各地條件成熟、工作基礎好的縣、縣級市、市轄區可按程序申報創建。示范縣(市、區)創建活動每2年開展一次,每次創建示范縣(市、區)約100個,2030年完成創建工作。

(三)全國醫養結合示范機構。具備醫療衛生機構資質,并已進行養老機構備案的醫療機構或養老機構。示范機構創建活動每2年開展一次,每次創建示范機構約100個(含中醫藥特色的醫養結合示范機構),2030年完成創建工作。

(一)全國醫養結合示范?。▍^、市)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

1.黨政重視,部門協同。制定本級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于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指導意見的通知》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或工作方案,將醫養結合工作作為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促進養老服務發展的總體部署。本級建立黨委政府統籌、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全社會參與的醫養結合工作機制,各部門分工明確,責任到位。

2.政策支持,推動有力。制定、落實醫養結合費用減免、投融資、用地、審批登記等有關政策措施。本級地方政府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適當支持開展醫養結合服務。結合本地實際,完善醫保管理措施,制定出臺人員培養培訓、信息化等相關支持性措施。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或民辦公助等多種模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醫養結合,為老年人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服務。社會辦醫養結合機構能夠承接當地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基本養老等服務。

3.固本強基,優化提升。以醫養簽約合作、醫療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養老機構依法依規開展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家庭等多種模式發展醫養結合服務。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項目及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家庭病床服務等有關要求,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產品和服務,增強社區中醫藥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健康養老中的優勢和作用。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能夠按照相關規范、標準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門醫療衛生服務。推進農村地區醫養結合,有條件的地區實現鄉鎮衛生院與敬老院、村衛生室與農村幸福院統籌規劃、毗鄰建設,基本滿足農村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開設老年醫學科的比例超過全國平均水平,本地區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機構普遍建立老年人掛號、就醫綠色通道。

4.注重管理,強化監督。制定、落實醫養結合相關規范性文件及標準等。定期對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指導醫養結合機構嚴格執行相關規章制度、診療規范和技術規程,對于發現的問題及時跟蹤、督促整改。醫養結合數據準確并能有效指導實際工作。

5.完善支撐,加強保障。實施、落實醫師區域注冊制度,醫養結合機構的醫務人員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同等參加職稱評定及繼續教育。出臺具體政策,鼓勵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建立醫養結合機構醫務人員進修輪訓機制。運用互聯網等技術開展醫療、養老服務,能夠為老年人提供針對性、便捷性的醫養結合服務。培育和支持助老志愿服務,開展面向醫養結合機構的志愿服務。

6.群眾認可,評價良好。醫養結合服務得到當地老年人的普遍認可,5年內無醫療質量安全和涉老等重大負面事件。醫養結合工作得到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肯定,媒體正面評價較多。

運營滿5年及以上,近2年入住率達到實際運營床位的60%及以上,能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適宜的預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療、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臨終期安寧療護一體化的醫養結合服務,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過50%。在滿足以上條件的基礎上,優先推薦以下機構:對老年人開展健康和需求綜合評估,建立老年人電子健康檔案,醫療和養老服務提供者共享評估結果。針對老年人可能出現的身體機能下降(如體力下降、認知障礙、抑郁癥狀等)、老年綜合征(如尿失禁、跌倒風險等)開展積極干預,預防或減緩失能失智。為居家養老的老年人家庭成員等非正式照護者提供心理干預、培訓和支持。注重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為老年人提供中醫體質辨識、養生保健等健康養老服務。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質量和效率。

1.環境設施好。按照機構類別,服務場地的建筑設計符合相關醫療機構建筑設計規范及《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設計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無障礙設計規范》等國家相關標準要求。配備滿足服務需求的醫療和養老設施設備,定期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設備安全使用。

2.人員隊伍好。按照機構類別、規模和服務需求等配備相應的管理、專業技術、服務和后勤人員,人員配備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要求,所有人員均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持證上崗或經相關專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并組織定期考核。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關管理經驗。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建立專業技術檔案。

3.內部管理好。遵循《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等相關制度,建立與醫養結合服務相配套的管理體系,加強服務管理、人員管理、財務管理、環境及設施設備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和后勤管理等;醫療機構還需加強醫療管理、護理管理、藥事管理、院感管理、醫療文書管理等。

4.服務質量好。了解老年人健康狀況,為老年人制定有針對性的個人服務計劃,提供專業、安全、規范的醫療衛生服務和養老服務,根據機構職責和服務需求,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疾病診治、康復護理、生活照料、膳食服務、清潔衛生服務、洗滌服務、文化娛樂、心理精神支持、安寧療護等服務,做到慢病有管理、急病早發現、小病能處理、大病易轉診。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建立投訴反饋機制,及時改進服務質量。

5.服務效果好。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5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醫療事故和違法違紀案件。機構運營現狀良好,具有可持續發展的潛力。建立服務質量外部監督評價制度,產生良好社會效益,并能夠對其他醫養結合服務機構起到輻射和帶動效應。開展第三方社會化滿意度評價,入住老年人及家屬滿意度調查結果在95%及以上。

1.申請創建。條件成熟、工作基礎好的?。▍^、市)可根據實際,以省(區、市)人民政府名義向國家衛生健康委申請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ǜ奖臼。▍^、市)創建活動方案,包括工作進展、下一步創建工作計劃等)。

2.支持指導。國家衛生健康委負責具體支持和指導工作推動有力、示范性強的省(區、市)創建醫養結合示范?。▍^、市)。

3.評估驗收。創建期滿后,國家衛生健康委對申報的省(區、市)組織開展評估驗收,達到標準的,確定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市)”。

4.動態管理。對正在創建和已命名示范?。▍^、市)的省份進行動態管理,若發生重大不良社會影響事件、違法案件或醫養結合相關政策執行不力、服務水平明顯下降、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等工作服務嚴重滑坡的情況,按程序及時終止其創建工作或取消示范省(區、市)命名,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創建示范?。▍^、市)。

(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

1.自評申報。各申報單位依據工作標準逐項進行對照自查,符合條件的,可填寫申報表,逐級報送至省級衛生健康委。

2.初審推薦。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可細化工作標準,完善評估體系,對申報單位進行嚴格初審,確定擬推薦名單,書面報送至國家衛生健康委。

3.評估驗收。國家衛生健康委對推薦單位組織開展評估驗收。

4.公示命名。根據評估驗收情況,確定候選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名單,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進行公示。對公示后無異議的,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確定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和“全國醫養結合示范機構”,并予以公布。

5.動態管理。對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進行動態管理,若發生重大不良社會影響事件、違法案件或醫養結合相關政策執行不力、服務水平明顯下降、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等工作服務嚴重滑坡的情況,按程序及時取消示范縣(市、區)或示范機構命名,且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創建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

醫養結合方案的主題關鍵詞篇十五

-1-醫養護康教結合聯盟實施方案為提升我區提升醫療服務體系整體效能,探索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整合、服務銜接,根據《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意見》,擬建立醫養護康教結合聯盟,并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老齡工作重要講話精神,立足全區經濟社會和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實際,以滿足老年人健康服務需求為目標,合縱連橫,實現機構間“醫、養、護”聯動,實現“人員相通、技術融通、信息暢通”,構建“醫養融、供給足、服務優、上下聯、信息通”的區域醫養結合服務體系,不斷提升轄區老齡健康服務質量和技術水平,增強老年人對健康服務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一)機構為主,政府引導的原則。堅持市場主體地位,充分發揮醫療、養老等機構在聯盟中管理、運行的主觀能動性;政府統籌協調聯盟共同體建設,加強聯盟運行過程指導,確保聯盟運行高效。

(二)自愿結合,權責統一的原則。聯盟成員自愿加入、-2-自愿退出,且機構性質、名稱和人員身份保持不變。自主建立完善章程和運行機制,明確聯盟牽頭單位、成員單位權利和義務,確保權責一致。

(三)資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則。強化資源共享,信息互通,推進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同提高醫、養、護質量,提高老齡健康服務整體效能。

(四)創新機制,持續發展的原則。建立完善聯盟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實現“醫、養、護、康、教”聯動,為醫養護康機構注入源頭活水,合力促進聯盟成員持續發展。

三、工作目標(一)養老機構獲得快捷、連續、優質的醫療衛生服務;

(三)建立醫養機構共治共享機制,醫療、護理質量顯著提升;

(四)區域為老服務的醫療、養老機構信息互聯互通,結構性矛盾顯著改善,緩解老年人養老難、護理難、就醫難困境,實現老人、家庭、政府三滿意。

四、組織框架整合我區醫療、養老資源和護理教育資源,由杭州市老年病醫院牽頭,轄區養老、康復護理醫療機構、護理培訓機-3-構自愿加入,成立拱墅區醫養結合聯盟,打造區域老齡健康服務共同體。

五、工作模式建立機構間技術支持、人員培訓、雙向轉診、轉介、信息通報等管理制度,實現聯盟內“三通”,即“人員相通”“醫養融通”“信息暢通”。

(一)以提高服務技術為目標,落實人員相通1.建立幫扶機制。確定杭州市老年病醫院為本區老年病醫學指導中心,建立幫扶計劃,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通過定期坐診、查房、會診、教學、講座等形式,選派優秀骨干醫生定期到基層查房、帶教,提升基層業務能力;大力推行drg管理,支持開展醫療機構成員等級創建,促進服務質量持續改進。

2.建立培訓機制。根據醫療機構醫療、護理技術需求,成員單位有計劃的選派技術骨干到市老年病醫院進行跟師輪訓進修,組織護理人員到護理培訓機構進行短期集中培訓。

3.建立巡診機制。按照就近原則,建立“多對一”巡診機制,由聯盟內醫療機構協商對養老機構定期開展醫療、護理巡診,建立巡診記錄,緩解養老機構醫療衛生需求。

(二)以方便老人醫療為目標,落實醫養融通1.推進成員醫療互通。市老年病醫院在聯盟內統籌建設區域醫學影像、檢查檢驗、病理診斷和消毒供應等中心,為-4-成員提供遠程影像、遠程心電、遠程會診等服務,形成“成員檢查、醫院診斷”的服務格局,推進檢驗檢查結果互認。牽頭醫院支持醫療機構成員老齡學科建設,形成防治一體化的老年病、安寧療護管理模式。

2.落實雙向轉診制度。市老年病醫院負責制定聯盟體內兩級疾病診療目錄,健全內部和外部轉診管理辦法,統籌使用床位、號源、設備等,暢通轉診渠道。

3.落實醫養轉介制度。明確老人入住醫療機構和醫療機構轉入養老機構標準,統一策劃老人入院、轉院方案,配備老人轉介設施、流程,打造“醫”與“養”的快車道,實現養老機構與聯盟內醫院之間及時、快速、安全轉介。

(三)以資源有效利用為目標,落實信息暢通1.建立聯盟成員之間信息溝通平臺。市老年病醫院負責開發建設醫養聯盟信息平臺,推動聯盟內醫療、康復、護理、養老等信息融合,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完善聯盟內分級診療信息系統功能,暢通雙向轉診信息通道。預留接口與衛生、醫保、民政、殘疾人管理等信息系統銜接,實現區域醫療、養老信息有效共享,提升聯盟協同服務能力。

2.建立醫養機構信息對外發布制度。以護理、康復、臨終關懷等接續性醫療服務資源信息為重點,開發建設區域醫療衛生資源信息管理系統,集合區域內公立、民營醫療機構康復和養老床位(包括價目)信息,通過電視或app定期推-5-送至社區,滿足居家老人醫療、養老需求,提高養老、醫療資源利用效率。

3.建立聯盟成員定期工作例會制度。建立聯盟內部議事、合作交流機制和定期工作列會制度,根據情況,確定會議議程,通報聯盟工作情況、交流工作經驗、協商聯盟運行機制等;制定聯盟“抱團發展”戰略等,形成醫養護工作“一盤棋”,確保聯盟健康有序發展。

六、保障措施(一)加強組織領導。由區老齡辦牽頭組織衛生、民政、醫保等職能部門成立醫養結合聯盟工作組,進一步解放思想,給予更大的改革空間和政策支持。及時研究解決制約醫養結合和分級診療推進工作中的問題,協調解決發展難題。

(二)加強政策支持。收集匯總國家、省、市區出臺的有關養老、醫養結合的政策措施、文件規范,特別要厘清醫養結合的扶持優惠政策。各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求落實優惠政策,設立財政專項支持資金,最大限度釋放政策紅利。

(三)強化跟蹤評估。衛生、民政、醫保等有關部門要指導聯盟制定章程及具體實施方案,聯合市老年病醫院及時跟蹤評估,定期加強對醫養結合聯盟成員的業務指導,確保聯盟規范運行;組織開展階段性評估,及時總結推廣改革成功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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