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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一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人:
網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
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條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新快網絡代理體系和管理規范__1020》(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規定(即新快網絡代理商申請資格規范),甲方申請成為新快網絡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范中規定的該級新快網絡(以下簡稱新快網絡)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授權給甲方“新快網絡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注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新快網絡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新快網絡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范中規定的對該級新快網絡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于乙方公開報價。
3-1-4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5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新快網絡授權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新快網絡”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系,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新快網絡”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3-1-7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8與新快網絡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后,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9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0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范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1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新快網絡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新快網絡相應損失。
3-1-12甲方應遵守并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注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鑒于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注冊業務,由于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注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注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注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后,即開始進行查詢、注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余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后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后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范;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新快網絡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__1101》和《新快網絡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__1020》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規范和〈新快網絡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范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本協議關于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注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注冊費用和年費。
4-4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規范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范圍的行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后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后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出處 www.cdxkw.cn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后繼立法或變更后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于年月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于湛江。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二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為家長解憂,為學生負責的精神,經協商決定由乙方利用自身的信譽和地域網絡優勢為甲方組織招收部分夏令營營員。為保證活動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在______地區招收______素質拓展特訓營學員。
1、______素質拓展特訓營活動內容由甲方制定并經乙方認可,甲方按照活動流程執行,保證活動達到預期效果,如遇特殊情況可作適當調整。
2、乙方應始終維護和提高甲方的聲譽,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利益和形象的活動。
3、甲方向乙方提供招生委托書,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復印件各一份,以及有關的宣傳材料。
4、甲方為保證乙方代理工作順利進行,向乙方提供報名表格及相關材料。
5、乙方接待來訪咨詢報名的學生和學生家長應做到熱情周到、實事求是、準確清楚地答復有關活動情況,嚴格按照甲方特訓營流程內容宣傳,不得夸大其詞和亂許諾,否則引發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為營員辦理報名手續,填寫報名表并貼好照片,乙方在招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法律、經濟責任自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1、第一期每位營員收費______元,其中包括營員到京后訓練期間的交通、住宿、餐飲、訓練等基本費用。另,每位營員贈送特訓營證書和光盤各一份。其后每期的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再定。
2、結算方式
(1)提前______天預付預付總費用的______%。
(2)接團之日按照實際人數結算,付清所有費用。
(3)付款方式:現金結算。
1、甲方無故違反協議的內容和標準;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的標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無故違反協議約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當自負,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特殊情況或預測有大雨等惡劣天氣時,必須提前向甲方申請延期活動計劃。
4、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行的有關證明材料。
(2)甲方在活動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免責任。
a、對活動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預防性措施的。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由于營員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甲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并沒有造成損失。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1、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有效期為簽字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三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迅速推動_______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1、甲方同意并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1)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于雙方協議的價格。
(2)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3)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4)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類似行為的發生。
(5)甲方不得擅自復制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3)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4)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5)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1)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并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秘密的義務。
(2)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1、由于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技術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是指:
(1)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
(2)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
(3)于本協議簽訂日期后出現的。
(4)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_____、騷動、_____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并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1、從協議簽訂之日起,有效期為______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______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并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并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準后,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并已向法律專業人士做出詳細的咨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采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四
制造商:
銷售商: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全國范圍內與甲方合作銷售甲方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國范圍內銷售甲方產品。合作形式有如下兩種情況:
1、由乙方按照不低于甲方規定的設備價格與用戶進行洽談,甲方只在技術方面進行配合。
2、由乙方給甲方提供用戶需求信息,然后由甲方進行跟蹤洽談。
二、質量及技術保證。
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為符合國家規定的行業技術規范的合格產品。如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達不到以上承諾,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三、產品價格。
1.代理產品的價格為甲方給代理商的最優惠的統一代理價格。甲方承諾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其價格具有市場競爭力,即與其他同類產品比較具有較高的性價比。由于甲方產品的最終銷售是以系統及工程的方式來實現,甲方將根據乙方及乙方用戶的要求,針對每一項業務的具體要求,及時提供給乙方指導或參考性價格。乙方與用戶商談的合同價格,原則上不應低于甲方報出的最低價格線(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協議簽字之日,甲方須提交乙方壹份詳細的產品價格清單,該清單包括甲方與乙方結算的最低價格及市場用戶參考價格。
四、費用支出。
費用支出,按照合作形式進行負擔,具體如下:
一、甲方提供發票,符合本協議第一款第一條的情況,甲方負擔乙方及客戶到達甲方后的實地考察、工程施工配合、工程初驗、終驗等費用,其余如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產生的招標投標、廣告費用、商務運作等費用成本和支出由乙方承擔。
二、符合本協議第一款第二條的情況,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提成費用與結算。
乙方的提成比例:以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合同時產品定價為基數計提,屬于本協議第一款第一條的情況,按___%計提;屬于本協議第一款第二條的情況,按___%計提,甲方按收到設備款后,于2日內將乙方提成款按收款比例打入乙方賬戶。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與服務。
為支持乙方拓展市場,甲方承諾在廣告技術住處等方面對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證書或其他證明乙方為其代理全國范圍內甲方產品代理的證明材料。
2.甲方將在其產品廣告等公開資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區域(根據乙方需要)。
3.甲方將根據乙方需要安排兩次(無償)對乙方用戶技術交流;并可根據乙方需要無償安排對乙方人員在甲方本部提供培訓。
4.甲方對所有乙方銷售的產品壹年內免費保修,保修期以外按成本提供維修服務。
5.根據乙方代理的'規模,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用于開拓市場的產品說明書、技術及維護手冊以及推介產品使用的電腦軟件、相關的宣傳資料。
七、知識產權。
1乙方應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銷售產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銷售非甲方設計和制造的'產品。
3一旦乙方發覺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識產權等行為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責任,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幫助。
4甲方應提供代理產品的設計和生產的有關證明文件。
八、協議期限。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為協議簽字之日起12個月。
2距協議到期日45天以前,雙方應友好協商是否需要續簽協議。
3如有下列情況發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終止協議:
1)另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內未能采取補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將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3)另一方具有不誠實或欺詐行為。
4關于協議終止。
1)本協議終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協議期內對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協議期滿后,甲方應繼續向乙方現有用戶提供售后服務。
3)合作期滿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額外的訂單,乙方應立即停止甲方產品銷售、廣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識產權。
九、違約責任。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加蓋公章并簽字傳真有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壹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無錫。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對甲方產品在授權地區進行推廣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1甲方授權乙方在指定區域內推廣轉售甲方生產的物聯網周界防入侵系列產品,并提供售后服務,具體規定如下:
授權區域:僅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指定區域”);
授權性質:_________________代理。
協議有效期:__年,從20__年__月__日到20__年__月__日止。
關于授權內容的說明:
(1)授權性質具有排他性:以上指定區域推廣權為乙方專享,甲方不得在上述區域發展其他推廣企業;甲方保留自行從事商務活動的權利,即,甲方有權在乙方區域內從事推廣、銷售活動,但應將相關商務活動情況提前以書面說明告知乙方。乙方應利用自身的市場關系和市場活動能力協助甲方共同完成項目的進展,直至推廣成功,乙方應獲得相應的項目利潤。上述的甲方在乙方的授權區域內從事推廣、銷售活動的項目利潤分配方式雙方應共同協商具體的工作職責和相關工作安排,同時根據每個項目提前簽訂項目利潤分配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部分。同時甲方不得私自跟進乙方已報備的銷售線索。
(2)授權區域外,甲方已指定代理商的地區,乙方不得進行市場推廣和銷售活動;甲方尚未指定代理商的地區,乙方須先向甲方申請代理授權,經甲方授權后方可開展商務活動。
1.2乙方可在指定的區域內開拓銷售渠道,但乙方授權下級推廣企業開展上述業務前,須向甲方報備,同時甲方不得私自跟進已報備的授權推廣企業。
1.3項目合同簽訂主體可遵循以下模式:
1.3.1由產品提供方(無錫國科微納傳感網科技有限公司)與產品采購方直接簽訂最終銷合同,產品提供方(無錫國科微納傳感網科技有限公司)與代理方簽訂咨詢服務合同。
1.3.2由代理方與產品采購方簽訂最終銷售合同,產品提供方(無錫國科微納傳感網科技有限公司)與代理方簽訂供貨合同。代理方在與產品采購方簽訂最終銷售合同前,甲方有權要求對合同文本的內容進行審定、對采購方的信用與履約能力進行核實。乙方未經甲方審定、核實即與采購方簽約的,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或采購方供貨。
1.3.3乙方在推廣甲方產品的前期過程中,雙方應對乙方報備準備進行銷售項目的產品采購方共同進行前期溝通和審核,審核通過后乙方進行細致的最終銷售工作,甲方應及時指定專人與乙方予以配合。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合作伙伴授權書;
2.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銷售所必需的產品樣品、dvd光盤和其它銷售宣傳品;
2.7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其與經乙方撮合成交的客戶簽訂的最終商業合同。
2.8甲方承擔產品的質量保修義務,保修期為1年,質保期以甲方產品出廠日起計算。甲方不承擔因乙方或第三方擅自對產品的改進、變動、修復或不正當運輸、使用或明顯因乙方或第三方責任直接造成損壞的責任,也不承擔因乙方雇員或乙方用戶的過失引起的損壞責任。但甲方應盡力協助乙方解決上述問題。
2.9甲方對其所擁有的所有產品(包括軟件程序、硬件設備)的合法性負全部法律責任;
2.10甲方在項目合同執行過程中,有義務提供的服務包括:
(1)售前技術支持;
(2)產品設備的提供;
(3)包括設備保修在內的產品售后服務。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六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乙方做區域宇宙系列產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國統一代理價供貨給乙方,產品報價見附頁一。
2.乙方內部必須做好對甲方產品最低報價的保密工作,零售價格必須遵守甲方的統一價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價銷售,甲方如因市場變化發展需要調整售價,則甲方有義務提前七天通知乙方。
3.乙方按最小訂購量(單次20臺)以上提貨,款到發貨,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將產品郵寄給乙方。甲方匯款銀行資料見附頁二。
4.發貨方式:航空、中鐵、公路等。
5.乙方有義務監督當地市場宇宙產品的最低零售價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價。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并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如產品統一調價,則甲方對乙方在調價之日前一個月內的最后一次提貨給予補差價。甲方新產品出來時,若乙方舊型號的產品出現滯銷,一個月內可補差價向甲方提出調換。乙方必須保證所調換產品完整無缺。如產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損,乙方則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費。
7.為充分保障全國各地經銷商的`利益,也為更好貫徹價格統一原則、規范市場,乙方只能在協議中規定的地區銷售,如出現產品竄貨現象,甲方則有權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警告處罰1倍的價錢取消代理資格。
8.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甲方將免費提供產品宣傳彩圖及相關資料,乙方如需搞產品促銷活動,甲方將按實際情況給予適當配合。
9.乙方售出的產品,產品出現故障時,乙方負責幫客戶更換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換。
10.乙方所銷售的甲方產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務,服務條款見附頁三。
11.協約期限從二零零五年月日起到二零零五年月日止,合約期滿后,若雙方對合作無異議,此合同自動順延。
12.簽訂協議后,乙方須在協約地區范圍內發展多個分銷點。乙方每月銷售量須達到臺以上,如果乙方連續兩個月平均的銷售量達不到臺,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和保留發展其他代理商的權利。
1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解決。
14.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有效,未盡事宜,由雙方負責人協議解決。
15.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深圳市宇宙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深圳市蓮塘港蓮路第七工業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代表(蓋章):代表(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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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七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托方):上海啟示商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范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于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余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周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帳周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戶信息等資料,并列明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并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于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類似行為的發生。 e. 甲方不得擅自復制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并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并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秘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于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協議簽訂日期后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并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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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八
當今社會,汽車已成為人們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汽車維修行業也因而逐漸壯大。代理商與修理廠是緊密合作的伙伴,他們之間的合作不僅有利于雙方業務的發展,更能為消費者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代理商與修理廠合作的主要目的是,通過充分合作,提高汽車售后服務質量,促進雙方業務的發展。同時,雙方應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并維護自身品牌形象。
本合作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期前雙方如有意延期,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重新簽署協議。
1、雙方在執行本合作協議期間,如有違反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變更協議內容必須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簽署。
3、本合作協議書正本一式___份,代理商與修理廠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在代理商與修理廠的合作中,雙方應共同努力,相互支持,取得雙贏的局面,不斷提升汽車售后服務質量,為顧客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九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托方):上海啟示商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一、合作內容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范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于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余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周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帳周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戶信息等資料,并列明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并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于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類似行為的發生。
e. 甲方不得擅自復制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并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并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秘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于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技術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協議簽訂日期后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并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并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并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準后,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并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咨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采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十
甲方(代理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托方):上海啟示商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范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于產品設計、開發。
本協議只在 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代理費 元(rmb)劃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余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周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帳周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戶信息等資料,并列明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1.甲方同意并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 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于雙方協議的價格。
b. 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 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 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類似行為的發生。
e. 甲方不得擅自復制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 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并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 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 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 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 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 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 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并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秘密的義務。
b. 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1.由于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技術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c.于本協議簽訂日期后出現的;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動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并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并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并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準后,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并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咨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十一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聯 系 人: 網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 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條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新快網絡代理體系和管理規范xx1020》(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規定(即新快網絡代理商申請資格規范),甲方申請成為新快網絡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范中規定的該級新快網絡(以下簡稱新快網絡)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授權給甲方“新快網絡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注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新快網絡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新快網絡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十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糧香公司系列產品經營之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基本條件:
a、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4、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的產品技術咨詢和服務;。
5、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市場宣傳及促銷資料,以促進乙方銷售工作與推廣活動的展開;。
6、雙方協商開展促銷活動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人員、贈品等方面支持;。
b、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
3、乙方享有甲方該系列產品在指定區域內銷售的權利;乙方須按照甲方制定的市場價銷售,不得擅自提價或降價,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銷售資格并追究責任。
5乙方有責任做好本區域的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十三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結合現在的市場需求的特殊情況,成功地開發了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現甲乙雙方在平等、互惠、合作、友好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__地區的_________產品代理機構,甲方為授權方,乙方為獨立的經營機構和代理機構。
二、本合同從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區域內開展工作,不得做有損甲方形象的行為。
三、本合同在簽定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代理費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不論出現任何情況,此費用甲方均不退還乙方。同時為了保證乙方的行為不損害甲方的利益和企業形象,乙方需向甲方繳納保證金_________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雙方合同期滿后,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保證金。
四、在本合同簽定之后,甲方須對乙方進行運營工作和管理工作方面的培訓,乙方應認真學習,以便盡快在乙方代理地區開展工作。甲方對乙方的第一次系統完善的培訓,甲方不收培訓費。如以后乙方要求甲方對乙方進行的提升培訓,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收費。
五、乙方應根據具體工作的需要,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系,特別是對信息的處理,不得有嚴重滯后的情況出現,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譽損失,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如由甲方的不負責對乙方造成損失,乙方也可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六、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經營資料為甲方的知識產權,甲方是為了幫助乙方經營而借與乙方使用,甲乙雙方合同期滿后,乙方應退還給甲方。乙方不得作翻印、復制、模仿或向第三方提供模仿甲方的經營資料。不管合同期限內或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有此行為產生,乙方同意甲方以侵害甲方知識產權對乙方進行處理。
七、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方,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八、乙方認為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乙方的運營,乙方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將乙方轉讓給第三方,此時甲方有優先接受的權利。
九、乙方使用甲方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方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不承擔名義責任。
十、甲方因乙方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甲方被追索的賠償金必需由乙方承擔。
十一、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他勞資糾紛和暴動、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損失的負擔。
十二、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乙方賠償損失。
十三、乙方違約,甲方因此而解除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代理費金額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十四、乙方違反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害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場合,乙方亦須向甲方賠償損失。
十五、經雙方當事者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十六、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乙方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乙方的充分理解。
十七、乙方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乙方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十八、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愿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嚴守本合同條款之內容是雙方的責任;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內容,均屬于違約行為。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程序執行,仲裁和訴訟地點為甲方所在地法院。
二十、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十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資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資訊代理體系和管理規范20030101》(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規定(即_____資訊代理商申請資格規范),甲方申請成為_____資訊__________機構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范中規定的該級__________資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資訊)機構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資訊________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所有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_____資訊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_____資訊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20030101》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資訊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范中規定的對該級_____資訊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余額。甲方同時向乙方提交保證金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的業績而要求終止本協議的,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及代理商規范的行為,保證金將在本協議到期或解除后十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甲方出現違反本協議或代理商規范的行為,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3-1-4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于乙方公開報價。
3-1-5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資訊授權______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資訊”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系,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資訊”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3-1-8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與_____資訊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后,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范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應遵守并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注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鑒于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注冊業務,由于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注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注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注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后,即開始進行查詢、注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余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后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后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8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范;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_____資訊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20030101》和《_____資訊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20030101》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規范和《_____資訊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范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本協議關于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注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注冊費用和年費。
4-4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規范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范圍的行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后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后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出處 www.cdxkw.cn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后繼立法或變更后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于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十五
甲方(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迅速推動[代理產品]的開發和銷售,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代理經銷乙方產品的具體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共同遵照執行。
在乙方指定區域內,乙方授權甲方代理經銷乙方擁有版權的或在乙方權利范圍內開發或經營的相關產品(以下簡稱“代理產品”)。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對代理產品進行銷售、宣傳及市場策劃;乙方專注于產品設計、開發。
二、地域限制。
本協議只在地區有效(以下簡稱“本地”)。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與其他地區代理商協商進行地域限制以外的銷售活動。
三、費用與分成。
1.代理費:在合同簽署之日起日內,甲方將代理費元(rmb)劃入乙方帳戶;乙方應提供準確有效的銀行帳號。
2.銷售分成:定價的代理產品,銷售額的85%受益歸乙方,其余15%歸甲方應得分成,每月日前結算一次,一個月為一結帳周期。
3.特價的代理產品或促銷產品的銷售分成,不適用前述之規定,具體由雙方另行商定。
四、定期報告。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報告,說明甲方在上一結帳周期中的產品出售數量、概況、總銷售額、用戶信息等資料,并列明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另外,所有的促消活動均須通知乙方。
五、分銷。
甲方可在協議限制的地域內設置分銷商。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代理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有可能將代理產品當作促銷贈品,以配合其搭售活動為目的的批發商、零售商及貿易商等。
六、雙方的權責。
1.甲方同意并確認其承擔以下主要義務與權利:
a.甲方有遵守和維護代理產品市場價格的義務,必須保證該產品的零售價格不低于雙方協議的價格。
b.甲方不得擅自直接或間接使用乙方網站的產品或圖案。
c.甲方不得有損乙方的形象及聲譽。因此而造成乙方的形象或聲譽損害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d.如果發現他人侵犯代理產品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利,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披露,并可根據乙方的授權,代表乙方追究侵權方的責任,或按乙方的要求,防范類似行為的發生。
e.甲方不得擅自復制或修改乙方產品。因此而造成乙方版權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2.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a.乙方擁有所提供的代理產品的版權和所有權。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所有內容的版權合法性,保證內容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并保證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b.乙方作為代理產品的版權人和所有權人,在甲方與其它代理商發生版權糾紛時,乙方應提供給甲方涉及解決該版權糾紛所需之幫助。
c.乙方有權審核宣傳方案。
d.乙方有權監督產品的銷售,并要求甲方予以改進,甲方須配合解決問題。
e.乙方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適當調整價格,并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
f.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推動代理產品的銷售資料以及信息,協助甲方獲得必要的產品說明,免費提供給甲方宣傳品。
3.甲乙雙方共同責任與義務:
a.甲乙雙方共同制訂工作進度表,并有為對方保守技術、信息等秘密的義務。
b.均有義務對所得的與雙方本次合作有關的商業秘密保密,除法律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不能擅自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七、免責條款。
1.由于不可抗力、無法解決的原因及其它意外情形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是指:
a.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
b.無法預料或即使預料也不能避免的;。
c.于本協議簽訂日期后出現的;
d.妨礙任一方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該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或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
2.對履行義務的影響。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受該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義務的,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誤期內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的通告及減輕其影響。
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
八、版權。
甲方承認與該產品相關聯的版權價值,確認這一版權的相關權力及利益只屬于乙方,甲方不得未經乙方許可直接或間接利用乙方版權從事任何活動。因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使用了乙方版權并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被視為侵權,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協議有效期限和終止。
1.從協議簽定之日起,有效期為1年,期滿如果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則自動續約;續約有效期仍為1年,按本協議書的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如果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并在對方發出違約通知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仍未及時改正的,非違約方有權取消違約方的合作資格,并可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如想單方面終止本協議,需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材料,說明解除協議的原因,獲得對方批準后,本協議終止。
十、其它。
1.本協議是在雙方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的。雙方有充裕的時間對協議的內容進行研究和討論,并已向法律專業人士作出詳細的咨詢,代表了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可另立補充協議。
3.如就本協議條款的解釋或本協議涉及事宜的執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4.凡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或其它通訊來往,須以書面文字為準,可采用多種通訊方式,如書信、傳真、電傳、電報等。
5.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律解釋。
6.本協議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簽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商合作協議書篇十六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聯系人:
網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
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新快網絡代理體系和管理規范xx1020》(以下簡稱規范)的有關規定(即新快網絡代理商申請資格規范),甲方申請成為新快網絡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規范,經乙方初步審核符合規范中規定的該級新快網絡(以下簡稱新快網絡)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授權給甲方“新快網絡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注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新快網絡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范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新快網絡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并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范中規定的對該級新快網絡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于乙方公開報價。
3-1-4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5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新快網絡授權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新快網絡”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系,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新快網絡”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
3-1-7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8與新快網絡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后,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9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0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系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范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1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新快網絡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新快網絡相應損失。
3-1-12甲方應遵守并促使其用戶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在線申請/注冊條款,甲方的用戶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鑒于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注冊業務,由于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注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余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注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注冊,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線申請及必需文件后,即開始進行查詢、注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余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后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后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范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范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對于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范;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新快網絡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xx1101》和《新快網絡代理體系與管理規范xx1020》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4-1依據規范和〈新快網絡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范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持與獎勵。
4-3本協議關于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注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注冊費用和年費。
4-4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規范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范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范圍的行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并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后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后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愿意承擔一切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后,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后繼立法或變更后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聯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后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于年月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于湛江。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單位蓋章:單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