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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付費試點醫院篇一
按照疾病嚴重程度、治療的復雜程度和資源消耗程度進行drg付費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性的運行新機制,推動公立醫院改革,優化內部管理,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減輕參保患者就醫負擔。
建立以基金收支預算管理為基礎,以總額控制為核心,以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支付方式改革為重點,實行門診總額預付,住院按人頭、按床日付費等多種支付方式并存的支付制度。完善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管體系,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提升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績效,充分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對公立醫院改革等工作的支撐促進作用。
(一)實行醫療機構、病種全覆蓋。基本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必須覆蓋統籌區域內的所有定點公立醫療機構,所有病種,以防范醫療機構規避支付方式改革,推諉重癥病人,轉嫁醫療費用等不規范行為發生,有效發揮支付方式改革的綜合作用。
(二)科學測算,適時調整支付標準。根據前三年醫療費用水平、各病種臨床路徑或標準化診療方案,醫療服務成本變化,新技術、新項目開展,籌資標準和統籌補償方案調整,以及參保人員醫療服務需求增長等因素,科學測算支付標準并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三)兼顧各方利益,確保持續發展。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原則,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確定基金支付水平。科學確定參保患者的費用分擔比例,使其最大程度受益,減輕醫療費用負擔。
(一)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加強付費總額控制。支付方式改革要以建立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管理為基礎,按照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的要求,健全“年初預算、年中執行、年終結算”的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在編制基本醫療保險收入預算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支出預算,并將基金預算管理和費用結算相結合,加強預算的執行力度。根據近幾年醫保基金實際支付情況,結合參保人數、年齡結構和疾病譜的變化以及政策調整和待遇水平等因素,于每年底編制完成下一年基金支出預算,強化預算的嚴肅性,在年底總額決算、考核時必須嚴格執行預算計劃進行資金撥付。
(二)建立考核評價體系,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堅持激勵與約束并重原則,按照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發揮醫療保險基金控費作用的意見》(財社發〔2016〕242號)文件中“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原則,建立與人事績效分配掛鉤制度,充分調動定點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主動控制費用的積極性,使醫療機構獲得合理的補償,實現醫務人員多勞優酬。同時,醫保管理經辦機構要制定有效的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考核評價辦法以及監督管理措施,建立考核評價制度,定期考核評價并兌現獎懲。
(三)強化醫療服務行為監管,保證服務質量。針對支付制度改革后可能出現的推諉病人、降低服務標準、虛報服務質量等行為,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行為的監管,依據相關政策規定和協議,加大對違約違規醫療行為的查處力度。強化服務質量監管,確保實施支付方式改革后醫療機構服務內容不減少,服務水平不降低,實現保證醫療服務質量和控制費用不合理增長雙重管理目標,切實維護參保人員利益。實行行業監管與社會監督并舉,完善公示制度,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四)建立協商談判機制,簽訂服務協議。通過談判協商,提高醫療機構對付費方式改革的共識,體現總額控制指標分配過程的公平性和科學性,提高年終考核結算的合理性,合理確定費用標準、分擔比例、服務內容、考核指標等各項標準。在談判協商時,要根據不同醫療機構級別、規模和歷年就診人次、費用水平等分類分組進行公開平等的協商談判,簽訂服務協議,對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確定的支付標準應當有利于引導參保人員常見疾病在基層就醫和推進醫療機構實行分級診療。
(五)充分調動醫院參與支付方式改革的積極性。充分發揮醫保支付的杠桿作用,做好支付方式改革與公立醫院改革的銜接,實施醫療、醫藥、醫保“三醫”聯動,鼓勵公立醫院通過降低成本,規范服務獲取合理收益,破除“以藥補醫”“以器補醫”機制,合理減少藥品、大型檢查、耗材使用。完善醫院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加強人員績效考核,將醫務人員工資收入與醫療服務技術水平、質量、數量、成本控制、醫德醫風、群眾滿意度等考核結果掛鉤,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產生的網絡信息建設維護相關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網絡信息運行商由醫療機構自行確認,但需確保支付方式改革付費結報工作正常進行。
(一)項目籌備(2019年10月-12月)。
1.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為加強醫療保險改革工作組織領導,保障改革工作有序推進,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的drg付費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改革工作,并組織召開工作啟動會。
2.統一疾病編碼與手術代碼。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住院病案首頁中疾病編碼和手術操作編碼統一使用《疾病分類與代碼國家臨床版2.0》《手術操作分類代碼國家臨床版2.0》。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his系統與醫保信息系統以及drg信息系統要按照要求進行接口升級改造;drg信息公司與大數據管理局合作完成drg中心分組平臺部署,并與醫保信息系統和醫療機構his信息系統連接調試。
3.數據采集與清洗。信息公司負責采集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2017-2019年9月歷史數據,并進行數據清洗,如果數據質量不能滿足要求的由醫療機構整改后再推送再采集,篩選出有效的歷史數據,交國家專家組分析評估。
(二)數據分組及制定運行方案(2019年12月-2020年2月)。
1.國家專家組根據drg信息平臺采集的數據進行分析,進行分組、測算付費標準、制定drg付費運行方案(試行)。
2.根據drg付費運行方案,制定drg付費考核方案(試行),為試運行階段順利開展做好鋪墊。
(三)試點運行(2020年3月-2020年5月)。
1.首批試點醫院。銅仁市人民醫院(三甲)、萬山區人民醫院(二甲)、德江縣人民醫院(三級綜合)、沿河縣人民醫院(二甲)、德江縣中醫院(三級)。
2.空轉試運行。按照分組及付費標準,上述5家醫院從2020年3月起,開始空轉試運行,通過空轉試運行來驗證分組方案及付費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及時梳理出現的問題并及時處理,根據出現的問題調整分組、補充完善運行方案。
(四)正式運行、全面鋪開(2020年6月開始)。
根據3個月的試點運行情況,結合國家專家組對試點運行情況的評估,上述5家醫院從2020年6月起,正式啟動運行drg付費。同時啟動全市其他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空轉試運行,空轉試運行3個月后,正式啟動運行drg付費。從2020年9月起,全市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醫療保險drg付費支付改革正式實施階段。
(五)drg付費正式運行半年后,按照考核方案相關內容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與下年醫保包干資金掛鉤。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組織實施。成立領導小組,切實提高對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認識,積極推進drg付費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各區(縣)要比照市級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確保drg付費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二)緊密銜接,同步推進。在推進drg付費支付方式改革中,一是要加快醫院信息化建設和財務會計制度,為推進新的支付方式提供必要的基礎條件。二是要把支付方式改革與推進臨床路徑管理、標準化診療密切結合,實現控制費用、規范診療的預期目標。三是要做好與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的銜接,協同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轉變。
(三)加強協作,落實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工作協調,進一步分解任務,細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把drg付費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的病案室標準化建設、病案首頁填報、信息系統建設、icd編碼與手術代碼等工作任務細化到科室,落實到醫務人員。
(四)政策宣傳,加強培訓。各地各部門要深入開展支付方式改革宣傳活動,提高相關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和廣大醫務人員對推進支付方式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認真做好相關人員政策培訓,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DRG付費試點醫院篇二
西安新聞網訊去年5月,我市被國家確定為drg付費試點城市,明確試點工作將按照“頂層設計、模擬運行、實際付費”分三年有序推進。那么,已經啟動了一年半的drg付費試點工作進展怎么樣了?drg付費改革工作又能給老百姓帶來哪些實惠?記者為此采訪了西安市醫療保障局。
西安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是目前國際上最為廣泛使用的住院醫療服務支付方式,是世界上公認的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一種方法,也是一種相對利多弊少的醫保支付方式。
drg付費具體來說就是以病人診斷為基礎,根據病人的年齡、性別、住院天數、臨床診斷、病癥、手術、疾病嚴重程度,合并癥與并發癥及轉歸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若干診斷相關組,在分組上進行科學測算進行付費的方法。也就是說,將病人按照疾病嚴重程度、治療方法的復雜程度以及資源消耗的不同分成若干組,以組為單位分別定價、打包支付的一種付費方式。
這樣的drg付費有哪些優點?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說,drg是現代化的衛生經濟管理工具,是對住院病人直接管理的有效方式,可保證患者得到合理有效治療。drg付費的應用也能夠促使醫院更全面、有效地控制疾病診治成本,有效控制醫療費用,有利于提高醫院管理水平。同時,drg支付標準是較為科學的醫保經辦機構向醫院支付費用的依據,可以做到科學合理付費,有利于分級診療的推進。“因此,這種付費方式合理兼顧了病人、醫院、醫保三方的利益。”相關負責人說,隨著drg付費的廣泛應用,將激勵醫院加強醫療質量管理、縮短住院天數、減少誘導性醫療費用支付,引導醫院通過主動降低成本獲取合理利潤。
日前,國家醫療保障局在湖北省武漢市召開了drg付費國家試點城市支付改革工作會,要求各試點城市按照試點方案要求,挖潛補短,以釘釘子的精神確保試點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那么試點一年半,西安市做了哪些努力?
據了解,西安自確定為試點城市后,就建立了市級、局級和院級三層組織領導機構,明確工作目標步驟。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衛生健康委、人社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西安市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確定了交大一附院、省醫院、市一院、市四院、市紅會和唐城醫院6家醫療機構作為國家drg付費試點醫療機構。按照確定的工作目標,三級機構將工作任務細化到每月、每周,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和路線圖。
在試點工作中,西安市盯住數據采集這個基礎,扎實做好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歷史數據的采集工作,為國家醫療保障局開展分組工作提供數據支撐,也為我市下一步測算權重、費率奠定了基礎;盯住能力提升這個重點,多次邀請國家醫療保障局技術指導組專家,對定點醫療機構、各級醫保部門等相關人員開展了多場次、全方位的培訓,強化理論知識和實操技能,力求做到所有人員都培訓到位;盯住末端落實這個關鍵,定期前往試點醫療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全力推進試點工作;盯住借力外腦這個硬核,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服務形式引入第三方專業團隊,為改革實施智慧拓展和技術保障。
此外,我市還統籌安排,做好了模擬運行準備工作,并按照國家制定的chs-drg細分組方案,結合西安實際,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drg分組體系和費率權重測算等技術標準。與衛生健康部門密切配合,規范病歷及病案首頁書寫,提高醫院管理水平。針對病案、質控、編碼等核心環節,做好各試點醫療機構相關人培訓工作,為我市2020年底按drg醫保支付結算清單結算模擬運行工作打下堅實的數據基礎。
DRG付費試點醫院篇三
為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穩步推進我市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按照無錫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以下實施方案:
根據《無錫市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2021年推進方案》(錫drg試點辦〔2021〕3號)要求,制定相應drg付費方案,穩妥推進我市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力爭年內具備條件的觀察點醫院進入drg實際付費階段。
(一)付費方案
1、2021年2月,按照無錫市醫保局要求,擴大觀察點醫院數量,確保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觀察點醫院全覆蓋。
2、2021年3-4月,制定我市drg試運行付費方案報無錫市醫保局備案,確定兩家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人民醫院、中醫院)啟動drg付費試運行。
3、2021年4月-12月,按照無錫市《關于印發無錫市2021年drg(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結算辦法(試行)的通知》(錫drg試點辦[2021]1號)文件要求,借助無錫drg業務系統對我市試運行醫院(人民醫院、中醫院)按月按drg試結算,同時與現行結算辦法并行比較,持續監測指標變化情況,不斷優化完善,年中適時進行綜合評估,測算具體費率。結算清單上傳完整率100%和病案抽檢準確率70%以上的機構當年可轉為按drg實際付費。加強對其他9家觀察點醫院的督促指導,力爭年內基本達到drg結算試運行要求。
(二)信息建設
1、2021年2月-2021年4月,督促各觀察點醫院嚴格按照市局貫標文件要求,每周通報完成進度,確保如期完成貫標工作。
2、2021年4月至12月,嚴格按照國家技術指導組的規范要求,做好chs-drg分組版本的更新測算、醫保疾病診斷和手術操作2.0版本的維護更新等工作,確保宜興drg數據標準始終按照國家規范執行。
3、積極和無錫市醫保局、市衛健部門對接,開展試點醫院、觀察點醫院電子病歷關鍵信息的共享開發工作,夯實drg監管信息數據基礎。
(三)監管培訓
1、積極組織各觀察點醫院參與無錫統一開展的結算清單線上培訓、drg理論基礎及付費測算和drg相關的醫保編碼標準等相關培訓。
2、每季度分別組織全市觀察點醫院開展drg專題培訓和工作研討,總結交流工作進展情況,研討drg推進過程的問題困難,并鼓勵醫療機構內部積極開展drg培訓和外出學習交流。
3、積極協調配合無錫市醫保中心對觀察點醫院按季度進行的病案抽檢,結果記入綜合評估。
4、2021年4月起,專門組建宜興病案抽檢專家組,重點對新納入的9家觀察點醫院進行培訓指導,提高結算清單上傳完整率和病案抽檢準確率。按季度對實行drg付費醫院進行病案抽檢,抽檢結果記入年終清算,涉及違反協議約定的按協議進行處理。
5、組織各drg試點醫院和觀察點醫院選派一名病案質控人員加入“無錫市drg數據質量管理交流群”,及時交流結算清單等醫保關鍵信息填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切實提高病案質控質量和填報水平。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要求。根據無錫drg付費國家試點工作的部署要求,年內以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為重點,所有統籌區都要進入drg實際付費階段。各觀察點醫院要高度重視,由院領導要親自掛帥,專門組建drg改革工作專班,配強工作隊伍,明確專人負責,及時做好工作對接,加強組織保障,確保drg支付方式改革按時間節點推進落實。
(二)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落實。各觀察點醫院要按照drg結算的要求,完善信息系統,最晚與4月底前完成醫院端與醫保端信息系統對接,實現結算清單實時上傳。同時,要嚴格按要求規范臨床病歷信息、醫保收費信息等行為,提高病案信息的完整性、規范性和準確性。醫保經辦機構要科學、合理安排好付費方案制定、信息建設和監管培訓工作,為醫院盡快具備drg付費試運行條件提供保障。
(三)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醫療機構是開展drg支付改革的主戰場,充分調動醫務人員主動參與的積極性是改革成敗的關鍵。各觀察點醫院要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支付方式改革在提高醫療資源的使用效率、改善醫療服務可及性、提高醫務人員積極性方面的重要作用,為開展drg付費改革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四)落實管理責任,確保平穩推進。局行政、醫保經辦部門要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落實各項工作,按時上報當月drg推進落實情況,督促觀察點醫院做好信息對接、清單上傳、病案抽檢等工作,及時通報各醫院工作進度,鞭策工作后進單位,確保drg付費各項工作平穩
DRG付費試點醫院篇四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及《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同意汕尾市醫保局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改革試點的復函》(粵醫保函〔2020〕300號)等文件精神,為更好地保障我市參保人權益,發揮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作用,促進醫療保障和醫藥服務高質量協調發展,我市決定開展“總額控制下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結合點數法付費”(以下簡稱“drg付費”)改革試點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全面建立并不斷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drg付費體系,實行精細化管理,激發醫療機構規范醫療行為、控制成本、合理收費,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推動醫療服務供給側改革,切實保障廣大參保人基本醫療權益和醫保制度長期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保障基本
堅持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實行醫保付費區域總額控制,并在此基礎上開展病組點數法付費,建立合理適度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醫療衛生資源合理利用,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2.形成合力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醫保、財政、衛生健康、市場監管、人社、政務數據等部門參與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同步建立專家團隊,加強部門間協同配合,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推動drg付費改革試點的工作機制。
3.公開公正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drg付費各項標準、方案、結果,公平結算各家醫療機構費用,公正分析各醫療機構實際情況,結合大數據,建立動態維護機制。
4.穩步推進
在按照我市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規劃進度,穩步推進我市drg付費改革工作,確保不影響醫療機構正常運行和參保人享受待遇。
從提高醫保基金精細化管理的角度出發,利用drg原理,通過“總額控制下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結合點數法付費”的方式,可以達到加強醫保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目標。
一是通過drg分組精確反映醫療成本,為醫保成本控制提供精準依據,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提升醫保基金使用績效,保障基金安全。
二是通過drg分組工作,使得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達成分組結果的共識,推動醫保與醫療機構之間建立平等高效的談判機制。
三是應用分組結果將醫保監管規則精細化到各病組,通過醫療機構間、病組間的縱向和橫向比較,及時有效發現監管目標,釆取針對性措施,提升醫保監管能力。
四是在總額預算的前提下以醫保基金的支付能力為基礎進行分組和支付測算,構建公平的競爭性分配機制,促使醫療機構主動降低醫療服務成本,提升服務質量,在醫療機構之間形成良性競爭。
五是在充分考慮醫療機構接診能力的基礎上,加入對醫療機構費用效率的考核,落實分級診療制度,推動一級、二級醫療機構多接受一般難度病人,三級醫療機構多接收高難度病人,更好優化醫療資源配置,更好地服務病人,有效提升群眾就醫滿意度。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0年9月-12月)
1.組織開展調研考察
學習考察drg付費改革國家試點城市的經驗做法,結合我市實際開展調研及情況分析,制定實施計劃、具體工作清單和時間計劃表。
2.開展醫保數據及信息分析調研
(l)分析醫保的歷史結算數據,確保結算數據的完整性、規范性。
(2)分析醫療機構的電子病案首頁數據,要求醫療機構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數據進行完善,確保電子病案首頁數據信息能夠滿足工作需求。
(3)調研醫療機構信息化通道、his系統及病案系統的設定、硬件資源等情況,按國家醫保信息平臺的要求,提前做好與國家、省醫保局對接工作,協調醫療機構配合drg付費信息化建設進行改造。
3.成立drg付費改革工作組
drg付費改革工作業務量大、參與單位多,為快速平穩地推進整個工作,爭取列入省試點城市,并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明確有關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在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綜合推進組、經費保障組、病案質控組、信息技術組,由市醫療保障局牽頭負責,建立協調機制,促進工作的推進和落實。
(二)制訂方案階段(2021年1月-3月)
1.引入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
drg付費改革工作專業性強、信息化程度高,擬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引入方式采取招投標購買第三方服務的形式進行,經費由財政資金解決。
2.開展drg分組及分值計算
(1)規范基礎編碼
統一使用國家醫療保障局疾病診斷、手術操作、醫療服務、藥品和耗材等基礎編碼,完善我市醫保信息系統,做好數據規范的基礎工作。指導各定點醫療機構規范病案首頁信息、醫保收費信息,完善相關支撐信息系統。
(2)drg分組準備
通過新建立的病案采集接口采集醫療機構的歷史病案首頁數據(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并從現行醫保結算系統中提取醫保同期的結算數據,做好數據校對和清理工作,為建立drg本地化分組工作的數據模型做好準備。
(3)drg分組及確定
按照統一分組原則,根據國家局drg分組的主要診斷分類(mdc)和核心drg分組(a-drg)標準,對本地歷史數據對全市疾病診斷進行初步分組;將初步分組結果發送給醫療機構,與醫療機構進行首輪溝通討論;收集醫療機構的反饋意見,對分組情況進行校正,直至醫療機構基本認可,最終確定本地的drg分組。
(4)計算drg分組點數
通過本地歷史數據計算各drg分組權重點數;與醫療機構進行多輪溝通,討論和確定分組權重點數;預測當年每個月的點數比例。
3.擬定drg付費結算相關政策
(1)組織專家指導評估
分階段有針對性的邀請專家對工作進行指導;對國家新出臺的醫保結算清單填報開展專項填報指導;對病案檢查情況開展病案質量分析;通過對drg付費改革進程中的節點、重要環節,邀請專家對汕尾市drg付費改革進行現場調研指導。
(2)開展權重費率談判
根據歷史數據測算結果調整權重與費率,充分采納臨床專家的意見,制定出符合汕尾市本地情況的、可持續的drg付費方案,在確保基礎費率及支付導向不變的情況下,對drg細分組進行現場談判,為接下來模擬運行打下堅實的基礎。
(3)擬訂drg付費辦法及配套政策
廣泛借鑒各地相關政策經驗,依托專家團隊,制定drg付費相關配套政策,主要包括:定點醫療機構協議修訂、drg付費方案、drg付費經辦規程、醫療機構drg付費考核辦法等。
4.接口改造和信息系統建設
drg分組對醫療數據的精度和廣度要求較高,精度越高廣度越大分組結果越精確,需要醫療機構在結算數據的基礎上將更詳細的病案信息、診療信息等數據上傳,這項工作涉及醫療機構信息系統接口的改造。為加快項目的進度,醫療機構信息系統接口改造的工作可與國家醫保信息平臺上線工作同步進行。
5.組織開展培訓宣傳工作
drg付費是一項新的付費模式,與現行按病種分值付費為主的付費方式有較大的差別,需要組織全方位多層次的培訓,促使醫療機構提升對drg付費改革工作的認識,優化內部管理模式,規范病案數據管理,加強信息化建設,加強醫保及醫療機構有關人員培訓,激發醫療機構內生動力,為全市全面實施drg付費打好基礎。
(三)測試評估階段(2021年4月-6月)
1.開展模擬運行測試
2020年底在汕尾市人民醫院、汕尾市第二人民醫院、海豐縣彭湃紀念醫院、陸豐市人民醫院、陸河縣人民醫院實行模擬運行,做實專家團隊、業務標準、信息化建設、政策建設等基礎性工作。在模擬運行測試基礎上,探索全市推廣路徑,按照倒排工期的思路,持續建設、健全本市drg專家隊伍,形成傳、幫、帶的專家梯隊,對全市定點醫療機構drg相關接口建設、信息對接及病案質量提升進行指導,確保醫保drg付費管理平臺順利按期打通。
2.邀請drg專家綜合評估
邀請有關drg專家對模擬運行測試情況綜合評估、指導驗收,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問題,總結經驗,完善drg相關配套政策,為全市推廣打好基礎,明確路徑。
(四)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7月起)
1.確定drg付費預算總額
結合我市實際,充分考慮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制定全市醫保基金支出預算總額。同時,確定納入我市drg付費的醫保預算總額、醫療機構范圍、支付范圍等。
2.按月核算費用
各醫療機構每月上報實際發生的住院病例數據后,進行每月的基金分配核算工作。當確定各醫療機構當月撥付總額后,將其中大部分基金額度分配給各醫療機構作為當月實際分配額進行預撥;將剩余的基金額度納入激勵機制基金池。
3.年終決算費用
根據當年醫療機構所有病例及單據,結合基金分配質量控制管理體系,確定當年每個醫療機構的鼓勵系數值;將激勵機制基金池內當年基金額度通過鼓勵系數確定醫療機構年終激勵額度;結合各醫療機構每月預撥情況和年終激勵情況,完成各醫療機構的年終決算,并進行年終撥付。
4.建立質控制度
加強費用審核監管工作,將醫療機構的業務數據通過醫保智能審核系統進行審核,對于其中審核拒付的收費項目,扣除其所對應的醫保金額;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特別是針對醫療機構推諉拒收病人、減少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套高病組、虛報服務量等新的支付方式下的突出問題,要加大各種違約、違規、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防止負面效應的發生。
5.優化完善配套制度
在工作中不斷完善drg付費實施細則、特病單議議事規程等制度,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收費等管理。進一步完善約束激勵機制,保證醫保基金安全,維護參保人員權益,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長期任務,對于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引導醫療資源配置、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具有重要意義。各級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要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積極參與按drg付費改革試點工作,加快提升醫保精細化管理水平。
(二)密切配合,積極探索。按照“前期調研、頂層設計、模擬測試、實施運行”四步走的工作步驟,各地各部門以及各定點醫療機構要統籌協調、密切配合,深度參與drg付費改革試點工作,共同確定試點方案,積極探索推進路徑,完善drg付費相關政策、工作流程和技術標準規范,形成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成果,確保完成省醫保局試點工作任務。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推行drg付費改革有利于引導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和參保人有序就醫,促使醫療機構主動控費,促進分級診療,切實減輕患者負擔。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使醫療機構、人民群眾充分理解支付方式改革在推進醫療保障高質量發展提高醫療資源的使用效率、改善醫療服務可及性、提高醫務人員積極性、維護醫保基金安全運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為drg付費改革試點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DRG付費試點醫院篇五
據《長江日報》報道,近日,武漢市召開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調研座談會。會上透露,到2020年底,武漢市77家drg付費試點醫療機構將按病組“打包”支付進行清算,并在10月開始試運行。
一直以來,傳統的“按項目付費”方式被認為是導致過度醫療、大處方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浪費醫療資源的同時也加重了老百姓就醫負擔,呼吁改革的聲音不斷。
去年5月,國家醫保局公布了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30個國家試點城市名單,武漢位列其中,作為試點城市中較早進入實際付費階段的城市之一,同濟、協和、省人民醫院和武大中南醫院“四大家”在內的57家三級醫療機構、16家二級醫療機構、具有住院條件的4家一級醫療機構成為武漢第一批試點醫療機構。
據悉,“武漢版”drg付費分組方案在完全基于國家細分組規則下,對武漢本地細分組方案進行了優化,形成651個drg組,總體入組率達到97.7%,分組效能和一致性達到或超過國家要求。
drg落地后,武漢市醫院的住院收費方式將由傳統“按項目收付費”的后付費制度逐步向以drg為主和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預付費制度轉變。
武漢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武漢還將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對全市一級、二級、三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全面推行drg實際付費。
全國一盤棋,drg付費遍地開花
早在2017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就提出推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
2018年12月1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申報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的通知》,提出通過drgs付費試點城市深度參與,制定并完善全國基本統一的drgs付費政策、流程和技術標準規范,形成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成果。
2019年6月,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國家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確定了北京、天津、邯鄲市等30個城市作為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城市,確保2020年模擬運行,2021年啟動實際付費。
隨后,包括30個試點城市在內,一批城市都加快了drg付費模式落地的步伐,今年下半年,drg付費模式(擬運行)更是開始在全國“落地開花”。
9月16日,湖南省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訓會暨drg付費改革試點模擬運行啟動儀式在郴州舉行,意味著湖南省試點城市也開始進入drg付費模擬運行階段。
8月27日,西安市政府報告了醫療保障改革創新情況。會上透露,drg付費即將在6家不同類型試點醫院模擬運行,配套政策改革已實現175種病種按病種付費、7種按床日付費、6種日間手術付費,醫保付費效益明顯提升。
8月23日,《六盤水日報》報道了當地drg工作的進展,作為貴州省唯一試點城市,目前六盤水明確了醫保、試點醫療機構及第三方商業保險經辦機構等15家改革部門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此外,統一醫保版疾病和手術編碼、升級改造信息建設等工作也在有序推進中。
8月18日,臨沂市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省級試點工作正式啟動。作為山東省首批確定的十個省級試點城市之一,臨沂市確定了4家首批試點醫院,drg付費系統的信息化建設也在進行中。
此外,?哈爾濱、鎮江、?湘潭等一大批國家試點或省級試點城市都安排了各自的drg改革計劃和時間表,力爭在國家規定的時間節點啟動實際付費。
drg付費模式將對醫院、醫生影響深遠
從試點城市逐漸鋪開的勢頭上不難看出,drg付費模式已經開始進入實操階段。而大家更為關注的是,這種付費模式將給醫院的運營、醫生的診療行為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在drg付費模式下,醫保部門不再按照患者在院的服務項目支付給醫療機構,而是按照病例所進入的診斷相關組的付費標準進行支付,對醫療機構實行“超支不補、結余留用”。因此,醫院若想獲得更多盈余,就要在采購、管理、用藥等各個環節降低成本。
首先是采購環節,在drg付費模式下,醫院必須主動在采購藥品和耗材時降低成本;而在診療過程中,也要求醫生合理用藥,不過度檢查和治療,因為不必要的藥品和治療所造成的成本不再由患者買單,而是醫療機構自己承擔。
當然,一味節省也不行,畢竟保證患者安全和治療效果才是醫療機構生存的基本,在這樣的前提下,就需要醫院改進管理模式,優化人才結構,積極實施精細化管理,同時建立符合新制服制度的績效管理辦法,形成良性循環。
此外,醫療機構和醫生不能只“被動”接受政策,更應該參與醫保政策的制定,?學會與醫保經辦和管理部門理性博弈,為醫療從業人員和患者爭取更大的利益。
DRG付費試點醫院篇六
按照省醫保局的工作部署,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福州市第一醫院等3家公立醫院,住院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收付費改革。
預計未來還會在此基礎上將改革范圍擴大至福建省立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福建省腫瘤醫院等5家三級公立醫院。
新的住院收付費模式,對醫院和患者來說究竟有什么不同?福建醫保局為此作了詳細解讀。
01什么是drg收付費?
drg是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iagnosisrelatedgroups)的縮寫。drg收付費是按診斷和治療方式,將疾病細分不同的組,每一個組都有一個統一的收費價格。醫療機構按相應drg組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醫保和患者按規定的比例付費。收費標準包括了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治療、檢査、化驗、手術、麻醉、床位、護理、藥品和醫用耗材等全部醫療費用(特殊另行收費耗材與服務除外)。
02為什么要實施drg收付費改革?
drg收付費改革是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內容。
drg收付費改革通過按病種分組打包收付費的方式,將藥品、耗材、檢査和檢驗內化為醫療機構的成本,減少了按項目收費的弊端,有利于調動醫院和醫務人員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務質量的積極性,同時以疾病診斷為核心,將醫院所有疾病按相似程度分為若干組別進行管理,通過疾病間相互比較的衡量標準,實現績效管理。
drg付費方式是當今國際住院費用支付方式改革的主流趨勢,它既是醫保支付管理工具,也是醫院績效考核管理工作,更是醫生醫療水平的量化工具。
03實施drg收付費改革有什么好處?
(一)看病就醫費用更直觀更明晰
drg收付費實行“一口價”的收費政策,不會因為多服藥、多檢査增加醫療費用,出院時向患者提供本次住院的分類結算清單,就是本次住院的全部醫療費用,將患者本次住院的醫療費用,其他另外收費的耗材、特殊醫療服務以及臨床用血等項目分類體現出來,讓百姓看病就醫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二)住院就醫藥品更有保障
drg收付費改革后,醫務人員要嚴格遵守drg臨床診療規范,除政策允許外,不得出現院外購藥、不合理使用藥品耗材等不規范診療行為。
(三)不設醫保起付門檻
按原有項目收費模式,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要達到一定的起付門檻,醫保基金才按規定比例支付。在實行drg收付費政策的醫院,參保人員發生的納入drg收費管理的費用、可單獨收費的醫用耗材費用(在設定的最高支付限額以內),醫保按該組收費標準結算,不設起付線,由統籌基金和個人按規定比例分擔,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減輕患者就醫負擔。
(四)兼顧了患者多層次就醫需求
患者按drg收費標準實施“一口價”,但又不影響患者某些特殊的醫療需求,仍可自主選擇部分醫用耗材及醫療服務、超出普通病房標準的床位等,這些特殊的醫療費用由醫院按原有政策規定收費,這樣在滿足了老百姓正常醫療需求的前提下,又兼顧了少數患者的個性化需求。
(五)不改變原有政策待遇
drg收付費改革后,患者列入drg收付費管理的費用和相應的醫保耗材,全額納入醫保費用累計范圍,符合原有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政策、醫療救助補助政策以及精準扶貧醫療疊加保險的醫療費用等政策待遇不變。
04drg收付費改革實施對象有哪些?
在試點醫院住院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患者及自費患者均納入drg收付費實施范圍。
05哪種情況不適用drg收費管理范圍?
住院天數小于等于1天或者大于等于60天的病例;住院費用小于該drg組收費標準1/3或者大于3倍的病例,患者因轉院中途退出治療,且住院時間少于48小時的病例;住院期間死亡的病例,退出drg,仍執行原有的收費政策;
康復治療、中醫中治病例,以及選擇ldr家庭化分娩病例不納入drg收費管理,仍執行原有的收費政策。
06哪些情況不納入drg收費標準的可單獨收費項目?
自愿選擇單間、雙人間或特需病房,床位費超出a類三人間標準的部分,由患者個人自付;達芬奇機器人手術輔助操作系統、鎮痛分娩、導樂陪伴分娩以及臨床用血等非醫保費用,由患者個人自付;新生兒費用(產科),按新生兒參保登記后各地現行政策執行。
07實行drg收付費后服務流程有哪些變化?
drg收付費病例患者出院結算時,醫院可向患者提供drg收付費分類結算清單,不再出具費用清單。實行dbg收付費管理的醫院要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及時與住院患者簽定《按drg收付費知情告知書》,并做好drg收付費的政策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