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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海洋手抄報篇一
正所謂海納百川,大海之所以能如此浩瀚,正是因為那些小河小溪匯入長江大河再奔流入海。如果不從源頭解決污染問題,那么不管人們再怎么清理海洋,總還會有污水流入海中,人們的一切努力也都會變成徒勞。現在,小溪小河往往都是污染嚴重,要么就是成了人們傾倒垃圾的場所,要么就是堆滿了農藥罐。要在有人居住的區域內找到清澈見底的小溪,在今日可謂是難上加難啊!
不管怎樣,保護海洋不是靠個人的力量能實現的,保護海洋還得靠全人類的共同努力。我不希望在未來的某一天,我們的子孫后代只能通過影像資料來想象大海的浩瀚與寬廣。
這不只是一個小學生的心愿,也是全人類的心愿,不是嗎?
保護海洋手抄報篇二
海洋生物資源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其重要性已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認識。各國通過立法對本國領海和專屬經濟區的海洋生物資源進行保護。對于公海領域的海洋生物資源到目前為止雖然已有相關國際協定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但是,對于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的行為缺失有效的制裁方式。針對海洋生物資源,筆者希望在相關國際刑法領域探求有效的保護方式,利用國際刑事法院打擊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的行為。
發生在20xx年的日本捕鯨事件一度引起了全世界的關注,日本以科研名義進行的商業捕鯨活動遭到了世界主要國家的批評和譴責。但是僅僅批評和譴責,對于海洋生物資源的保護和恢復作用極為有限。雖然旨在保護鯨在內的海洋生物資源的國際條約和規定早已制定,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制裁機制,致使相關國際協議未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鑒于此,國際刑法在資源方面應當有所作為,而且大有可為。在當前國際形勢下,充分合理地利用國際刑法來資源,是國際社會工作的努力方向之一。
成果還是較為顯著的。從世界范圍來看,為保護瀕臨滅絕的鯨類資源,有關國家曾于1931年在日內瓦簽署了捕鯨條約,但直至1937年才達成基本協定。1946年在華盛頓召開國際捕鯨會議,由15國政府簽署了國際捕鯨公約,于1948年7月生效。1949年第一屆國際捕鯨委員會(iwc)會議在倫敦召開,此后每年召開一次,討論修訂捕鯨法規,規定受保護鯨的種類等。目前受保護鯨種除北極鯨、露脊鯨、灰鯨外,又增加了藍鯨、座頭鯨、長須鯨和鳁鯨。
1979年第31屆國際捕鯨委員會會議決定無限期禁止捕鯨工船在南極作業,并將印度洋劃為保護區。1982年第34屆國際捕鯨委員會又通過決議,在1986年度捕鯨季節過后暫時終止商業性捕鯨。中國于1980年9月在國際捕鯨公約上簽字,國際捕鯨委員會已有38個成員國。此外,《聯合國海洋公約》、《聯合國人類環境宣言》、《聯合國人類環境與發展宣言》等文件中對海洋生物的利用和保護也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這些法律文件都體現了國際社會資源的基本精神和努力。
歐盟所涵蓋的地區是世界范圍內發達國家集中的區域,該地區國家的文明程度較高。歐洲國家主要是海洋國家,大多數國家歷史上都有捕鯨的傳統和歷史,所以了解歐盟制定的保護鯨等海洋生物的相關規定,有利于我們認識國際主流社會對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的情況。
與水法、空氣法相比較,歐盟的自然保護立法起步要晚一些,原因是在許多成員國的認識中,自然保護與經濟目標沒有什么直接的聯系。直到1979年才制定了一個有關野生動物的保護指令。歐盟在的問題上主要涉及到如下方面:其一,對于瀕危物種的保護,即有關進口鯨魚和其他鯨類產品共同規則的第348/81號條例;其二,1973年制定的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的第3626/82號條例;其三,歐盟各國簽署了有關大西洋生物保護公約的第81/691號決議;其四,有關成員國進口特定海洋動物皮革及其制品的第83/129號指令。
通過對聯合國和歐盟的相關立法的了解,我們可以發現,人們對于海洋生物資源的價值的認識是伴隨著歷史發展而進步的,同時也說明了海洋生物資源在人類進步進程中的重要性。
海洋生物資源無論作為一種資源,還是作為一種價值存在,在自然發展和人類社會進步方面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巨大價值需要我們予以充分認識。
海洋生物是野生動物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滿足人類生活生產的條件和資源,其在人類發展的過程中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首先,作為人類直接消費的對象,海洋生物為人類提供了大量的食物和物質生產資料,滿足人類的日常消費和使用,是人類不斷發展的重要物質條件;其次,隨著人類生產力水平的不斷發展,人類認識和利用海洋生物的能力也不斷提高,海洋生物的其他價值也被相繼開發利用,表現為:其一,海洋生物的科研價值,其在藥品制造、服裝制造、仿生學研究、地質科學研究、氣候發展史、海洋生物發展史等方面都做出了貢獻;其二,海洋生物的觀賞價值,其能夠為旅游業、家庭裝飾以及藝術創作提供美觀的觀賞對象靈感來源;其三,海洋生物的工具價值,某些對污染敏感的動物可作為監測環境質量的工海洋生物資源的重要性具。
伴隨著人類科學水平和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人類對海洋生物的認識也發生著變化。人類逐漸認識到海洋生物在人類生存發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逐漸拋棄了將海洋生物作為客體對象的狹隘認識,而是將海洋生物視為不斷豐1續發展的伙伴。海洋生物同樣具有生命的價值,其物種延續也是人類文明程度的表現之一。缺少生命的海洋將被視為是人類歷史的失敗,這個藍色的星球上僅僅存在一種生命是不可想象的悲劇。
海洋中的生態系統是自然界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海洋生物資源的破壞性開發、對瀕危海洋生物捕殺,將會極大地破壞海洋中穩定的生態系統平衡,從而波及到自然界生態平衡和人類社會的發展。海洋生物作為海洋生態環境鏈條的重要一節,是海洋生態平衡的重要組成部分,實現著海洋自身的新陳代謝,并滿足著部分陸地生物和鳥類的生存需要。任何一種海洋生物的存在都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其他物種。海洋生物能夠滿足人類社會的一定需求,但是這種承載力是有一定限度的,超出這個限度將會給海洋生態造成極大甚至是不可修復的破壞。近幾年在世界范圍內發生的大面積赤潮就是海洋生物生存環境遭到破壞導致的生態問題。
對于海洋生物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既滿足人類的現實需要,又不破壞海洋生態平衡,這是我們愿意看到并努力爭取實現的目標。同時我們還應當注意到,海洋生物資源無論是作為一種物質資源,還是作為一種價值存在,我們當代人不僅擁有利用的權利,同時也擔負著將這一財富留給后代人的義務。不計后果地開發利用海洋生物資源,不僅是對于我們當代人的不負責任,更是侵犯了子孫后代的與我們同等的權利。同時,實現代際公平也是可持續發展的應有之義。世界環境和發展委員會在1987年發表的《我們共同未來》的報告中將可持續發展界定為:“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發展。”
1992年聯合國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的全球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發布了《里約熱內盧宣言》,將可持續發展闡述為:“人類應享有與自然和諧的方式過健康而富有成果的生活的權利,并公平地滿足今后世代在發展和環境方面的需要,求取發展的權利必須實現。”由此可見,對海洋生物的保護是著眼于現實更著眼于未來的一種價值追求,能夠做出這樣的選擇也說明我們能夠跳出人類自身的局限性,為子孫后代著想,對人類歷史負責。畢竟,讓后人只能在博物館的櫥窗中看到曾經的海洋生靈是不公平的。
對海洋生物資源的保護體現了人類文明進步的程度人類對于客觀世界認識的過程是理性和人性化程度逐步提高的過程,從人類立法進程中變現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價值取向上便可以發現這種趨勢。在人類生產力和認知水平較低的條件下,人本主義思想(即在這個地球上,人類是萬物的中心,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圍繞人類而存在的)指導和影響著人類的行為。但是,當人類進入到工業社會之后,這種指導思想已經不能夠滿足人類發展的現實需要,人們認識到了自然的巨大價值和力量,逐漸拋棄了狹隘的人本主義,而逐漸接受自然本位主義,在環境刑法中體現為采用人本主義與自然本位主義兼顧的價值取向。人類不再狂妄地認為自己是一切的主宰,而是現實地認識到一切生靈都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和價值。對于海洋生物的保護與對于人權的保護,在人類文明發展史中,具有同等的意義。
海洋中的生物資源極為豐富,海洋的容量要遠遠大于陸地,其容納的各種資源也要比陸地的資源更為豐富。一直以來,人們不斷地從海洋中獲取物資。雖然時間延續很久,但是在工業社會之前,由于生產力的局限,人們從海洋中獲取的物資數量未超出海洋的承受力,并未出現嚴重利用國際刑法進行保護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的問題。步入工業社會之后,海洋漁業的捕撈技術、工具、遠洋能力等方面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對海洋資源的獲取能力大大提高。同時,由于航海、軍事、能源開發、飼養業的發展也間接地對海洋生物的生存構成了威脅,造成了破壞,從而使海洋生物無論是數量上還是種類上都急劇減少。在我國,以浙江省為例,20世紀60年代以來,由于違背自然規律,采取了一些錯誤的捕撈措施,水產資源不斷遭到破壞,以致產量急劇下降。例如小黃魚在50年代是該省主要捕撈魚種,1957年產量曾達90余萬擔,今年產量只有3.8萬余擔,已瀕臨絕跡。大黃魚正常年產量為150萬擔左右,今年大黃魚汛期的產量只有45萬擔,已形不成魚汛。帶魚是該省的第一大魚種,產量占全省海洋捕撈總產量的40%左右,正常年產量在五六百萬擔左右,近年資源也明顯衰退。另外,據聯合國糧農組織1993年估計,2/3以上的海洋魚類被最大限度或過度捕撈,特別是有數據資料的25%的魚類,由于過度捕撈,已經滅絕或瀕臨滅絕,另有44%的魚類的`捕撈已達到生物極限。從世界各重要捕撈區的情況看,大西洋和太平洋11個重要捕撈區中的6個捕撈區,占所有商業漁業資源的60%強,不是已經枯竭,就是捕撈超過了極限。由此可見,提出對海洋生物進行保護,轉變海洋資源用之不竭的錯誤看法并不是駭人聽聞的,而是客觀事實對我們的要求。
伴隨著人類的發展,世界各國已認識到對海洋資源保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紛紛制定了國內法、簽訂國際協定對海洋資源進行保護,在這方面已經取得了大量的成果。
國內法在國家主權原則的保障下,各國均可以依據本國的國內法保護本國沿海及專屬經濟區的海洋生物資源;國際協定對公海的海洋生物資源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大多數國家批準或加入了相關的協議,相關的國際協議得到了很好的遵守。但是,在公海范疇上,由于缺失具體的權利享有主體,因而不利于這一范疇的海洋生物的保護。同時,已制定的協議幾乎未規定對違反相關規則行為的處罰內容,更沒有對協議的執行設定相應有效的方式,致使在發生了違反國際協定、嚴重破壞海洋生物的行為時,出現了世界上個別負責任的國家以譴責和批評表示態度外,國際社會對具體的違規行為束手無策的尷尬情形。所以,確立并制定相關可執行的保障規則在保障國際協定的權威性上是必要的。
國際條約、協定是規定國際社會成員的權利義務的行為規范。在一國范圍內,該國根據其加入的條約、協定,使其成為本國法律的一部分,從而成為本國公民、法人等主體的行為規范,這是國家主權原則的表現,相關規則有國家的主權進行保障。但是,處于國際條約、協議保護下的公海海洋生物的保護遠遠不及一國領海或專屬經濟區的保護狀態,而且個別違反人類共同價值的行為也是在國家的名義下或是在國家的支持下進行的,此時的國內法不僅不能很好地保護相關價值,反而會成為個別國家實施違背人類公認價值的行為的依據。這時,有必要運用國際法、國際刑法的規則對此類行為進行評價,要求相關個人和國家承擔必要的義務與責任,從而維護全人類可持續發展的共同利益。
在現有的國際條約、協定及區域組織的規定中,國際社會已經制定大量的關于海洋生物的保護規則。這些條約和協議為、打擊破壞海洋生物的行為、追究相關主體的責任提供了法律基礎。國際刑法學協會委托其主席、美國著名國際刑法學家巴西奧尼教授起草的《國際刑法典草案》,分則設立的22種國際犯罪中就包括了破壞環境罪,并將其定義為“有意違反國際法保護環境的規定,嚴重危害環境的犯罪行為的總稱”.同時,可以根據具體的實踐需要,以現有的國際規范為基礎,制定相應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執行規則,保障海洋生物保護規則的運行。
20xx年7月1日,《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開始生效,國際刑事法院也開始正式運轉。國際刑事法院管轄的犯罪是“國際性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抑制這類犯罪需要的國際合作(雖然這也是事實),而在于這些犯罪的嚴重危害性達到國際“社會關注”的程度。對于危害性達到國際“社會關注”的程度的相關案件中,國際刑事法院基本上發揮了其應有的作用。值得肯定的是,國際刑事法院主要審理的罪名是滅絕種族罪、侵略罪、危害人類罪、種族隔離罪等幾個罪名,并且在前南問題、盧旺達、達爾富爾等事件中,國際刑事法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在打擊相關犯罪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僅僅把國際刑事法院的功能限定在這一領域,不能充分發揮國際刑事法院的作用和潛能。盡管有人在國際刑事法院籌備委員會會議上,提議將嚴重威脅環境的行為列入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范圍,但是沒有獲得通過。不過,《羅馬規約》沿襲了國際法委員會1997年法典草案的做法,在戰爭罪中增加了嚴重破壞自然環境的行為。對于嚴重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的行為,可以在國際刑事法院的體制下尋求起訴和處罰的途徑。國際法院要求各國國內法院優先行使管轄權。只有當國內司法系統“不愿意”或“不能夠”起訴時,國際刑事法院才能行使管轄權,這就是《羅馬規約》所規定的可受理性的問題。這也為國際刑事法院處理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的犯罪行為提供了依據,國際刑事法院受理嚴重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的行為在司法制度設計上是可行的。
當前,世界各國在對海洋生物資源的保護方面已經達成了共識,各國都在各自簽署的協議的義務范圍內對海洋生物特別是瀕危海洋生物進行保護,而且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這說明大多數國家已經充分認識到對海洋生物資源進行保護的重要性,同時這些國家也是相關國際協議的堅定支持者。國際社會的共識和主要國家對海洋生物資源保護的態度,為我們用國際刑法資源提供了信心。
通過一些報道可以了解到,對于日本商業捕鯨的行為,世界主要的民間團體持否定的態度。同時,該行為也遭到了世界主要國家民眾的反對,而且一度出現部分志愿者架船與日本捕鯨船對抗,阻止日本捕鯨船作業的情形;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也爆發了抗議活動。這些民間的聲音讓我們充分地認識到,對于海洋生物的保護的認識,已不僅是個別社會精英和組織的理念與價值追求,而是融入到了文明國家民眾的基本認知之中。全世界民眾的觀念也可以理解成人類的基本價值取向,在這種觀念的支持下,對海洋生物的保護制度的建立是順應歷史潮流的,運用國際刑法是切實可行的。另外,將打擊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的行為納入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范圍之中,必將得到國際社會和國際環境保護組織的支持,能夠極大地推動國際刑事法院的發展,樹立國際刑事法院的權威性,在更大范圍內證明其存在的必要性。
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罪,就是違反國際條約、協定,運用被禁止的方式,在禁止實施作業的海域或者禁止實施作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罪的構成要件和刑事責任業的時間捕殺、采集受國際條約和協定保護的海洋生物資源的行為。
國際犯罪的客體,是指國際刑法所保護的,為國際犯罪所侵害的國際社會的根本利益或者共同利益。海洋生物屬于野生動植物的范疇,在國內,受環境法的調整。具體到刑法領域,對于環境刑法的客體的觀點較多。有的學者認為環境犯罪的客體是公共安全,環境犯罪侵犯的是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有的學者認為,環境犯罪的客體是經濟秩序,即危害環境的犯罪破壞的是經濟秩序。有的學者認為環境犯罪所侵犯的客體是雙重的或者是多重的及復雜客體等。有的學者將環境刑法保護的客體進行了狹義和廣義的劃分。大多數學者則認為環境犯罪的客體是環境權。這些觀點從不同的角度對此類犯罪的犯罪客體進行了闡述,但是限于國內法的原因,自然沒有將這一客體賦予國際犯罪的特征。同時,對于破壞海洋生物的行為,不僅要考慮這種行為對各國經濟、環境破壞的現實性,更要考慮到這種行為對全人類長期可持續發展和全世界的和諧發展的影響。這種可持續發展既包括當代人持續利用越來越有限的海洋生物資源,也包括各代人能夠科學、持續、充分地利用這一資源。另一方面,對于人類共同擁有的財富和資源,對海洋生物資源合理、科學地利用,從而實現世界各國對于海洋資源的需要,實現各國的共同和諧的發展,也能夠保證各代人的和諧發展。從全人類的宏觀視角看待海洋生物保護的問題,是我們能夠正確認識這一問題的方法,也是將破壞海洋生物資源行為列入國際刑法評價范圍之內的理由。所以,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罪的客體應當是人類的共同資源享有權和人類的代際公平,這樣劃分更為恰當。
該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運用各種方式,以捕撈、采集等方式嚴重破壞公海領域的海洋資源。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犯罪的行為表現為作為,也就是以積極的行為實施的利用為國際刑法所禁止的技術或手段,進行捕撈、采集由國際法所保護的海洋生物的行為。一般來說,利用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在生產領域普遍使用的技術手段,對海洋生物資源進行利用是可以接受的,也是允許和鼓勵的。發展技術,提高對于海洋資源的利用率,既滿足人們對于海洋生物資源的利用,又能保證海洋生物的繁衍生息和人們的持續利用,是人類對于技術和生產的必然要求。與之相對,落后的、破壞性大、殺傷力大、污染環境的捕撈作業方式則是當然被禁止的。同時,對于海洋生物資源的捕撈,應當在時間、海域、深度、物種以及成熟狀態等方面明確做出規定,對于違反相關規定、在公海的相應領域進行破壞性的捕撈、采集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由國際刑事法院定罪處罰。
其主體主要是世界各國的公民和法人。在違法行為是在國家的支持下進行的情況下,其主體也可以包括某國。關于國際刑法的主體的范圍問題,相關學者的爭議比較大,主要是刑法學者和國際法學者之間認識的不同。筆者認為,作為個人和法人,在國內刑法中能夠成為犯罪主體已基本沒有爭議。在國際刑法領域,部分學者將國際法的主體等同并限定于國家,這種理解是不全面的,也不利于打擊相關的犯罪。同時,由國際法院已經做出的判決表明,個人是可以成為國際刑法的主體的。這在《禁止并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等國際公約中都有明確的規定和充分的體現。關于法人,其擁有獨立于其他主體的財產,具有獨立的意志,具備在相應法律領域中進行活動的條件和能力。特別是在生產領域,法人作為現代化大生產的組織形式,在海洋漁業生產領域發揮著巨大的作用。同時,個別的法人組織在生產活動中,由于利益驅使等原因,可能會采取極端、破壞性的方式對海洋生物資源進行破壞性的捕撈、采集。依此,法人也應當作為國際刑法的主體接受規制。而國家是一種特殊的法人,雖然其具備法人的一般特征,但是作為一國的代表,代表著某一特定民族,更多體現的是政治方面的意義。對某一國家實施刑罰,也就意味著對某一民族的或民族體處罰或者侮辱,這是國際刑法所要避免的問題,也是被歷史證明不可取的方式。
該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這種故意包括《國際刑法典草案》(總則)第6條中指出的故意和明知,也可以理解成我國刑法理論中的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只要相關的個人、法人有意識或者有目的地達到某種結果或者實施某種行為,或者清楚地知道其行為必然或者可能出現某種結果時,即是主觀上的“故意”或者“明知”.當行為主體具有這種主觀上的惡意時,則認定其主觀上構成了國際犯罪的主觀方面的要件。同時,這種行為的動機或者目的,必須是以商業目的或者假借科研的目的,實質卻是從事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的行為。某些組織以科研或者考察的目的實施的捕撈、采集行為則不受國際刑法的責難,其以保護為目的的研究行為更應當得到鼓勵和支持。
對于實施了破壞海洋生物資源的個人和組織,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這種刑事責任的主要根據就是行為人實施的行為違反了國際刑法上的禁止性規定,侵犯了全人類共同利益載體之一的海洋生物資源,威脅到了人類對于海洋生物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人類的代際公平。具體的刑事責任實現方式包括刑罰方式和非刑罰方式。刑罰方式主要是死刑、自由刑、罰金、沒收等方式,而非刑罰方式則包括訓誡、限制經營范圍、向國際社會道歉、責令采取防治措施等方式。
對于國家,不應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國家應當承擔相應的其他責任。其一,當相關的犯罪行為是個人、法人獨自實施的行為,直接對此類主體進行處罰,而國家不負任何責任;其二,當相關的行為是在國家指使、默許或者放任的情況下實施的,則應追究相關國家的責任。這種責任應當是以賠償方式進行,即通過向聯合國或者相關的國際組織繳納罰金的方式進行,從而彌補因其公民或者法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失,并且由國際刑事法院做出其向國際社會進行道歉等裁決。嚴重者可以對該國采取國際制裁,從而對相關國家進行懲罰。
海洋生物資源是人類的共同財富,這一財富包含的不僅僅有可供欣賞的海洋植物,同時還有那些活生生的海洋動物,這些生物曾經為人類的進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對海洋生物的破壞,也就是對人類生存環境的破壞,這種破壞的影響或許在短時間內很難發現其消極影響,但是這種影響和破壞一旦起作用,其損失是不可計量的,對這種破壞的彌補的代價也是高昂的。所以,在全人類提高認識,摒棄落后、野蠻習俗的同時,應當利用國際刑法的這一規制方式保護已很脆弱的海洋生物環境,保護作為人類共同財富的海洋生物。
保護海洋手抄報篇三
我的家鄉很美,有美麗的花和鳥。到處溪流清澈見底,路邊野花芬芳。但是他們沒有給我留下太多印象。我最愛的是家鄉的大海。雖然只去過一次,但給我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是的,也許不像我在電視上看到的大海,但它給我一種一見鐘情的感覺。那種感覺,真的`存在,比看電視上的大海強幾千倍。我還依稀記得沙灘上的每一口氣都是清新無一例外,那種感覺是那么美妙。海浪拍擊,仿佛空氣有節奏。更神奇的是,海水是藍色的,天空是藍色的,水和天空的奇觀令人驚嘆。
我愛家鄉,更愛家鄉的大海!
保護海洋手抄報篇四
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和科技的快速發展,海洋已經成為了人類最大的食物來源之一。然而,由于過度捕撈和環境污染等因素,海洋魚類面臨著巨大的威脅和困境。為了保護海洋魚類資源,我參加了一次保護海洋魚類的活動,并從中收獲了一些經驗和體會。
首先,我意識到了過度捕撈對海洋魚類的危害。通過與保護海洋魚類的團隊一起捕撈、記錄和研究,我了解到了許多魚類種類的極度稀缺和瀕臨滅絕的情況。人類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不顧后果地進行過度捕撈,導致了海洋生物鏈的破壞和物種的滅絕。我們需要意識到,海洋中的每一個物種都有其生態功能和價值,只有保護好它們,才能保證海洋生態系統的平衡和穩定。
其次,環境污染對海洋魚類的威脅不可忽視。海洋廢棄物、化學物質和塑料垃圾都在破壞水體環境,對海洋生物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在保護海洋魚類的過程中,我親眼目睹了海底被塑料垃圾覆蓋、魚類被化學物質污染的情景。這使我深感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每個人都應該從自己做起,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妥善處理廢棄物,并倡導環保理念,以減少對海洋魚類的傷害。
在保護海洋魚類的過程中,我還學到了團隊協作的重要性。保護海洋魚類是一個復雜且艱巨的任務,需要不同領域的專家和志愿者共同參與。與團隊成員的緊密合作讓我意識到,每個人的力量都是不可或缺的。相互之間的配合和支持,才能完成一項看似不可能的任務。這讓我明白到,只有團結一心,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保護海洋魚類資源,保護我們共同的家園。
最重要的是,保護海洋魚類需要人人參與。保護海洋魚類不僅僅是專家和組織的責任,每個人都應該為此負責。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做出一些小小的改變,比如選擇吃健康海產品、拒絕購買非法捕撈產品、不亂倒垃圾等等。這些看似微小的舉動,當積累起來,會產生巨大的影響,為保護海洋魚類資源做出貢獻。
總之,保護海洋魚類是一個緊迫且重要的任務。通過參加保護海洋魚類的活動,我深刻認識到過度捕撈和環境污染對海洋魚類的威脅,也意識到了個人、團隊和全社會共同努力的重要性。我將積極行動起來,呼吁更多人加入到保護海洋魚類的行動中來,為創造一個健康、美麗的海洋生態系統共同努力!
保護海洋手抄報篇五
南澳,是我們的家鄉。這里有著一望無垠的大海。因為海洋里含有鹽、魚貝等許許多多的東西,所以有人稱這里的海洋為“藍色的聚寶盆”。海洋中有豐富的石油、天然氣資源,人們在海面上豎起高高的鉆井平臺,把海底的石油、天然氣源源不斷地輸送到陸地。海洋里有數不清的魚蝦蟹貝,自古以來,在海邊和島嶼上生活的人,靠海為生。每到捕撈季節,就是漁民們的收獲季節,出海的魚船總會滿載而歸。這里的海洋真不愧為“藍色的聚寶盆”。
現在海洋被污染成這個樣子,我仿佛聽到大海在哭泣。以前,大海的海水碧藍碧藍的,海邊停滿了各式各樣的帆船,潔白的海鷗在桅桿上盤旋著,歌唱著,形成漁港的一道獨特的風景線。不時有小魚、小蝦跳出水面來。每逢海蜇旺發的季節,漁港就張開溫暖的懷抱,迎接海蜇姑娘的到來。夏天,小朋友在海邊捉螃蟹,大人們在海里游泳。可見當時的水是多么的清澈。
知道大海為什么哭泣嗎?是因為,所謂“白色污染”,它是人們對塑料垃圾污染環境的.一種形象稱謂。它是指用聚笨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各類生活塑料制品使用后被棄置成為固體廢物,由于隨意亂丟亂扔并且難于降解處理,以致造成大海環境嚴重污染的現象。
現在走在海邊只聽見海的哭聲,再也沒有聽見海的歡呼聲了!
如今,大海變了樣。海水不再清澈,它變濁了,變臟了。海水沖上沙灘,留下的不再是活蹦亂跳的小魚小蝦,取而代之的是一堆又一堆的垃圾,還夾雜著不少慘死的小魚小蝦,散發著陣陣惡臭。這是為什么呢?這都是由于我們人類。有人在海邊欣賞美景時,順手把垃圾扔進海里。也有在海邊居住的人把廁所的排泄管直通到海底。更可惡的是工廠排放的廢水大股大股地流進海里,把海水染成了一種奇異的顏色。我們的下一代——眼睛明亮、嗓音稚嫩、臉頰透紅的下一代將永遠見不到美麗迷人的藍色海洋了。再加上日本海嘯造成的核輻射,致使整個東部沿海的水質再次受到污染,使魚蝦等魚類受到影響,人們再也吃不到新鮮、味美的海產品了。
有人曾做過一個實驗,他把一盆清水比作大海,再把一滴墨水滴入“大海”中。頓時,墨水慢慢地散開、變淺、消失,“海水”幾乎和原來一樣干凈;如果墨水一直不斷滴下去,海水的顏色就會越來越深,最后變成一盆黑水。地球上60億人口每天生產出大量生活廢水和工業污染,就像墨水一樣一直注入原本清澈的海水中經快變成,現在的大海已一潭污水了。
總會有一天,大海整個變成臭氣薰天的垃圾場。而且,里面有好多好多魚、蝦、蟹、貝,散發出腥味,到那個時候,人類才會明白自己已做錯了事。
人們還把海洋里所有的資源都運到陸地上去。雖然海里的資源非常多,可是,如果天天都把大海里的資源源源不斷地送到陸地,慢慢地,大海會一天天起變化,當大海資源枯竭的時候,人們就會傻眼了。
為了我們人類的身體健康,為了我們的子孫后代能看到美麗迷人的藍色海洋。讓我們立刻行動起來吧,像熱愛生命那樣熱愛海洋,熱愛這個人類共同的藍色家園。
保護海洋手抄報篇六
海洋生態環境的惡化已經引起全球的廣泛關注,為了提高公眾對海洋保護的認識和意識,我參加了一場關于海洋保護的講座。講座內容豐富多樣,內容包括海洋生態的重要性、垃圾污染對海洋環境的影響、塑料垃圾治理的方法及各國政策等。通過這場講座,我深刻地認識到了保護海洋生態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在講座中,主講人首先向我們介紹了海洋生態的重要性,以及海洋生態系統對地球生態系統的影響。海洋是地球上面積最廣闊的一個生態系統,不僅為全球提供了豐富的食物資源,還提供了大量的氧氣和調節氣候的作用。而海洋的污染和破壞卻會對全球的生態平衡產生巨大的影響,讓人們對海洋保護產生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講座的第二個環節是關于垃圾污染對海洋環境的影響。垃圾污染是目前海洋面臨的最大威脅之一,特別是塑料垃圾對海洋生態系統的影響尤為嚴重。塑料垃圾無法被自然分解,長期存在于海洋中,并且會進入海洋食物鏈,對海洋生物造成巨大的傷害。講座中展示了一些造成海洋生物悲慘遭遇的案例,讓人們深深地觸動。
講座的第三個環節是關于塑料垃圾治理的方法。主講人提到了一些目前國際上正在推行的塑料垃圾治理方法,例如加強廢棄物回收和分類利用,推行塑料包裝的可降解替代品等。同時,主講人還向我們介紹了一些青年志愿者參與塑料垃圾清理的實踐案例,他們通過組織志愿者清理海灘和海洋中的塑料垃圾,讓人們看到了自己的力量和行動的重要。
最后一個環節是關于各國政策的介紹。講座中提到了一些國家已經制定的關于海洋保護的政策和行動計劃,例如禁止或減少使用塑料袋、限制海洋廢棄物排放等。這些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對于保護海洋生態環境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同時也希望全球各國能夠加強合作,共同應對海洋保護問題。
通過這場講座,我深刻地認識到了保護海洋生態的緊迫性和重要性。作為一個公民,我將從自己做起,養成環保的習慣。我會盡量減少使用塑料制品,例如購物時帶上環保袋,避免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同時,我也會加入到一些環保志愿者的組織中,參與到海洋垃圾清理行動中,為保護海洋生態做出自己的努力。此外,我還會通過向身邊的人宣傳海洋保護的知識,增強大家的環保意識,讓更多的人參與到保護海洋的行動中來。
通過這次參加海洋保護講座,我對海洋保護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并且對于如何行動起來保護海洋也有了具體的想法和計劃。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宣傳,能夠讓更多的人關注海洋保護,共同建立起一個健康、美好的海洋生態環境。
保護海洋手抄報篇七
當我讀完《與環保同行之哭泣的`海洋》這本書之后,使我深受啟發。對海洋素不知道的我,通過閱讀,我了解了許多關于海洋的知識。
20xx年10月15日,北京時間9時,中國首次發射的載人飛船“神舟5號”沖破大氣層,遨游太空才發現,地球并不是想象中,土黃色的星球,恰恰相反,地球的大部分都是蔚藍色的海洋,說它是“地球”不如說它是“水球”更恰當些。
海洋中的魚、蝦、貝、蟹等許多海底生物都有著豐富的蛋白質,例如:從某些海葵中能提取出抗凝血劑,有一些海葵的提取物可治白血病,另外它還能治療皮癬;河豚的卵巢、血液和肝臟有劇毒。從河豚身上提取河豚毒素,在醫學上是一種良好的局部麻醉劑……在海洋中有許多珍寶,使人類的生活變得更充足,正因這樣,那些貪婪的人就不惜一切代價來捕捉這些動物,使它們都頻臨滅絕。
我舉個書中的例子:近海養殖業產生的殘餌、殘骸、養殖集體排泄物污染海水之后,而每只毛蚶一天過濾120升海水,當人類食用被細菌附著的海產品,在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就會導致人群生病甚至死亡。1988年年初,上海爆發的轟動國內外的“甲肝事件”就是人們食用了病毒感染的毛蚶所致。
這件事讓人們更重視對海洋的保護,同樣也讓我意識到我們因該號召每個人都要保護海洋,不要往海里扔垃圾讓海洋恢復到原本生機勃勃的容貌。
保護海洋手抄報篇八
近日,我參加了一場關于海洋保護的講座。這場講座從海洋的重要性、海洋面臨的環境問題,以及個人責任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淺出的闡述,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啟發。
首先,講座首先介紹了海洋的重要性。海洋是地球上最廣闊的領域,占地球表面積的71%。海洋承擔著調節氣候、供養資源、維系生態平衡的重要功能。通過聽講座我了解到,海洋中的浮游植物每年能吸收二氧化碳約13億噸,相當于陸地上所有植物的3倍之多。海洋中的魚類、貝類等海產資源也是人們的重要糧食來源。講座讓我意識到,保護海洋就是保護自己的生存環境和資源。
接著,講座著重強調了海洋面臨的環境問題。講座列舉了海洋污染、海洋垃圾和氣候變化等問題。尤其是海洋污染的講解讓我感到震驚。據統計,每年全球約有8000萬噸垃圾被倒入海洋,其中塑料垃圾占比更是高達80%。塑料垃圾不僅造成了眾多海洋生物的死亡,還進入了食物鏈,對人類的健康產生危害。此外,全球氣候變暖引起的海平面上升、海洋溫度升高也對海洋生態系統造成嚴重影響。講座讓我深刻認識到,人類的活動不僅給海洋帶來了巨大的破壞,而且對整個地球生態系統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然后,講座強調了每個人都應該擔負起保護海洋的責任。講座提出,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每個人都能為海洋保護貢獻自己的力量。例如,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盡量使用可循環利用的材料;合理利用海洋資源,避免過度捕撈;積極參與海洋環境保護的公益活動等等。在我聽完講座后,我決定從自己做起,盡量減少對海洋的負面影響。
最后,講座還向我們介紹了一些企業、組織在海洋保護方面所做的努力。通過他們推出的環保措施和創新技術,我們可以看到實現海洋保護的希望。例如,一些企業開始使用可降解的塑料制品,一些組織開展了海洋垃圾清理行動,一些學術機構致力于海洋生態系統的研究等等。講座讓我深信只要每個人都付出行動,海洋保護就能取得更大的進展。
通過參加這場海洋保護講座,我深刻認識到了海洋的重要性和保護的緊迫性。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積極行動起來,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為保護海洋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同時,我也意識到海洋保護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努力,希望通過講座的宣傳可以引起更多人的關注和參與,共同守護我們美麗的海洋。我相信只要每個人心懷責任、行動起來,我們一定能夠為海洋的未來帶來更好的希望。
保護海洋手抄報篇九
20xx年5月11日下午,我很榮幸代表陽光小記者參加深圳市婦聯主辦的低碳環保的活動,去那里感受了海洋的真實環境。
我們坐上船開始出發了,滿心歡喜的我,聞到的卻是撲鼻而來的一股臭味,海里面有很多垃圾,有塑料袋、報紙、樹葉、礦泉水瓶、煙頭、西瓜皮等等,這都是某一些游客的不文明行為,隨手亂丟給海灘帶來的(了)不和諧音符。想想,如果作為深圳著名海上游玩場所之一的大梅沙(的海)也是這樣臭,這樣臟,你還敢去游泳嗎?想到這里,我心里悲痛不已。
海洋關系到我們的生存和未來,快快行動起來吧,從每個人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從身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海邊游玩,不隨便丟棄垃圾,不將垃圾留在海灘,將垃圾全部裝進垃圾桶里,做到人走不留痕。保護環境,需要大家的共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