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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安全協議書簡單篇一
一、對于學生社團內部活動,社團管理委員會原則上要求小型、就近、方便。
二、社團組織活動必須事先提前一周申請向校社團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并填寫(學生社團活動申請表),活動申請須經社團掛靠單位及社團指導老師審核簽字同意后,報校團委審查具備各項安全條件,批準備案后,社團方可組織活動。
三、未經批準,任何學生社團不得組織會員進行任何活動。社團私自組織,責任自負,學校將根據情節輕重追究組織者的責任。
四、團隊成員要在社團負責人的統一協調下開展活動。社團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團隊成員的安全教育,帶領隊員遵守安全規定,保護同學們的安全。
五、經批準同意組織校外活動的社團必須成立臨時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措施,負責在外期間的活動安全。臨時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必須從參加活動的會員中產生,并由社團負責人作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社團干部和學生黨員為安全領導小組成員。
六、經批準的社團外出活動,返校后社團負責人應及時向校社管委匯報活動情況及安全情況。
七、參與活動學生要特別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是自愿參與社團活動的本社團會員;
2、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等;
3、社團活動過程中,因個人失誤造成的事故,將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7、非社團組織的活動期間,會員自行組織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當事人負責;
8、社團組織活動過程中,會員應尊守活動的規則,不得攜帶容易造成人身傷害的用品等。
八、社團出現安全問題,取消該社團學生干部本年度的任何評優資格。
九、如因違反法律法規、學校有關規定及以上條款而在活動期間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自負。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校社團管理委員會、學生社團各存一份。
社團負責人(簽字):
校社團管理委員會(蓋章):
日期:x年xx月xx日
活動安全協議書簡單篇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瑪瑙小學
為了提高學生、學生監護人的安全保護意識,強化學生、學生監護人紀律意識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外出活動過程中學校和領隊老師、學生的安全責任,特制定協議如下:
1、領隊老師代表甲方對乙方進行途中和活動過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聽從指揮、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紀守法增強防范意識等。
2、甲方將嚴格按照安全預案安排所有活動。
3、甲方負責為乙方購買外出活動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本次活動均屬學校、學生監護人和學生本人自愿參加。
1、教育參加活動學生積極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參加活動期間必須嚴格遵守融智學院各種規章制度,一切活動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不盲目行動。
2、全體學生及其監護人都要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遵守活動地點安全管理的要求,個人不私自行動,不在無足夠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登危險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險的行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帶隊老師,經確認并聯系其監護人認可后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責任自負。
4、偶遇侵害報警或尋求領隊老師幫助。
6、乙方自行負責與學生監護人簽訂相關安全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學生在外出活動期間相對應。
甲方(蓋章):領隊教師(簽字):
乙方(蓋章):
xx年xx月xx日
活動安全協議書簡單篇三
本次同學會為自愿參加,為明確參加者的義務及責任,凡參加同學會的同學,請詳細以下條款后,與本次同學會組織者簽定協議備案,同學會活動中自行生效。
1.本次同學會活動屬于同學自愿參加的非贏利性活動,組織者僅有負責組織的義務。(即活動線路的安排,人員的組織,活動成本費用的核算及統一收取等工作。)。
2.本次同學會有安排戶外出游活動,戶外出游是一項帶有一定危險性的活動,任何不可預測的情況均可能發生,參加本次活動的同學須認同這點且完全自愿參加。
3.在同學會活動中發生的有關人身傷害,疾病及其他民事責任問題與組織者無關,參加者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狀況負責。
4.凡參加本次同學會活動的同學必須互愛互助,要服從大局利益,聽從組織者統一指揮,不準中途未經請示組織管理者私自離開。
我們要把同學會活動辦成健康,快樂,安全的活動,需要我們每位同學共同努力!
凡參加本次同學會的同學須簽訂本協議。本協議只統一簽訂一份,由活動組織者手執,本協議自活動開始簽字有效,活動結束后自動解除;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解決。
組織管理者簽名:
簽訂日期:
參加x年x同學會活動協議人簽名:
簽訂日期:20xx年x月xx日
活動安全協議書簡單篇四
1、本次聯誼晚會舉辦各個環節必須遵紀守法,內容健康向上。
2、本次活動要求組織者與參與者之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持晚會各個環節的順利開展。
4、在活動期間,出現了意外情況,應立即向活動負責人匯報,由負責人協調解決;如果負責人解決不了的,則立即上報指導老師,由指導老師來協調解決。
5、在節目演出中,表演節目之后的兩個節目必須在后臺做好準備,若前一個節目由于各種原因不能按時演出時,由下一個節目及時跟進。觀看者不得起哄,各班班長維持好各班參與者現場秩序。
6、若在晚會期間出現停電情況,在30分鐘內沒有正常供電,則由主持人宣布晚會改天舉行,停電期間不得而騷動,聽從負責人安排,有序離場。
7、保管好個人財產,如財產丟失,及時向負責人報告。
8、活動結束后,由機動組負責組織觀眾的有序退場;
9、活動結束后,除清理、打掃現場衛生的同學外,其他人不得逗留。
10、所有參與者不得攜帶危險易爆物品。
11、校方財產損壞,損壞者照價賠償。
備注:注意安全用電,嚴禁飲酒,打架斗毆,杜絕踐踏事件發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20xx年x月 日
甲方:北京市康瑞龍祥體育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大型活動名稱:
租賃場館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大型活動乘辦方負責人:
電話: 移動電話:
依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大型社會活動治安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規范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對各類大型社會活動的各項安全規范要求,本著“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
北京市康瑞龍祥體育發展有限公司與本次大型活動的承辦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以約束和規范簽約雙方的安全行為,確保本次大型活動的安全。
本協議書的簽訂雙方單位應當對協議書內的各項條款嚴格遵照執行,并承擔相關責任。
第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1依照各級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規、安全規范和房山區體育中心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要求,甲方有權配合公安、消防機關或單獨對乙方活動期間的各項安全保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有權提出整改建議和要求。
1.2對乙方聘用的在活動現場從事展臺施工搭建的單位和人員的資質進行審核、備案,對不能提供有效資質材料、證件的施工單位或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場施工。
1.3 所有進入活動場地的乙方工作人員、參展商、展臺施工搭建人員和參觀觀眾等相關人員,應當佩帶配有照片的有效證件或持有相關票證,對未按規定佩帶有效證件人員、無票人員或其他無關人員甲方有權阻止其進入活動區域。
1.4保證活動場地符合國家和本市建筑、消防、衛生等安全標準,并向承辦者提供場所人員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電系統等涉及場所使用安全的資料、證明。
1.5 根據安全要求設立安全緩進通道、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設置明顯的引導指示標志,并保證暢通。
1.6 甲方為場地配備應急廣播、照明設施,并確保完好、有效。
1.7 甲方確保停車設施不被擠占、挪用,并維護安全秩序。
1.8 甲方保證安全防范設施與大型活動安全要求相適應。
2.1 乙方應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負責提供相關報送公安、消防機關的審批材料,履行各項報審、報批手續。
2.2 乙方應進行安全風險預測或者委托專業評估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訓練。
2.3 乙方應建立并落實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安全措施、崗位安全職責,并指派一名主管領導負責本次活動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并配置一定數量的、具備相當安全保衛工作經驗的`保衛人員負責本次活動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
2.4 依照大型社會活動“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對本次活動期間出現的非甲方原因發生的各類安全問題及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2.5 乙方為大型活動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質保障。
2.6 乙方組織實施現場安全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2.7 乙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大型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2.8 乙方應接受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9 乙方保障臨時搭建的設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隱患。
?2.10按照實施安全許可的公安機關的要求,配備必要的安全檢查設備,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對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拒絕其進入。
?2.11乙方應當為所有進入活動場地的乙方工作人員、參展商、展臺施工搭建人員等相關人員制作并按要求佩帶配有照片的有效證件或持有相關票證,對未按規定佩帶有效證件人員、倒證、冒用他人證件、無票人員或其他無關人員,現場管理人員有權阻止并隨時將其請出活動區域。
2.12 活動區域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施工作業,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條 損失賠償
3.1活動場地內的建筑物、各類設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損壞、丟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丟失、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3.2 由于乙方對本協議書中規定各項條款的監督、檢查、管理和執行的力度不夠或未能予以嚴格落實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將被甲方視為事故的第一責任方進行責任追究和索賠。
3.3 因違反上述內容及甲方其它相關規定的行為,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損失、因本次活動展臺搭建施工單位或人員的過錯造成的損失,按所造成損失的價值。由乙方和展臺搭建施工單位,按事故責任比例,共同負責賠償甲方的直接或間接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4.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五條 其他
5.1雙方對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5.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活動安全協議書簡單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據雙方20xx年x月xx日簽約的“上海市展覽場地租賃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就滬委辦發〔20xx〕26號文通知精神,大型活動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為確保大型活動安全、有序、順利進行,就本次xxxxxx的舉辦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本協議。
1、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對本次大型活動負總責,并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治安案件發生、防來賓擁擠、防物品墜落、防臨時構(建)物倒塌和防危險品進入使用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全面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證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2、按規定應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15個工作日向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辦理申請手續,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10個工作日向市消防局辦理消防安全檢查申報手續。如果在活動場所內需搭建臨時(構)筑物及提供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還需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20個工作日到活動所在地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質量技監部門備案(備案內容1-10)。
4、配備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專職管理人員與安全保衛隊伍(人數配置標準另附)。
5、乙方應與場館安全保衛部門密切聯系,以書面形式明確各自管轄范圍,互相配合,同時要接受展館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展館保衛部門開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進行整改。否則須承擔由此造成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應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大型公共臨時活動安全許可證》;舉辦活動預定日前7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方案、應急預案、活動計劃、基本情況、出席對象(特別對出席的領導、各類知名人士)和可能涉及公共安全的相關情況(含上述備案材料)。對臨時變更活動計劃、內容要隨時向甲方報告。
7、閉館時,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場館的清場工作與防火安全檢查。
8、乙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并在活動期間,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等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甲方對乙方所舉辦的大型公共臨時活動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如發現有違反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定,及可能影響到公眾與甲方的安全時,有勸阻、責成整改和制止的責任。
10、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場所、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活動場所核定的人員容量、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技防設施等活動場所使用的安全數據與資料,并提供安全責任區域平面圖。
12、甲方提供的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等設施應完好、有效。
13、甲方提供僅可供用的停車場地,指揮好車輛有序停放。
14、甲方負責展館門口的安全,閉館時,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做好場館的清場工作與防火安全檢查。閉館后,場館內的安全工作由甲方負責。
15、甲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并在活動期間,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等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16、乙方違反約定,甲方以囗頭或書面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見要求。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要求如未被采納或在要求的時限內未得到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采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來促使乙方糾正違反約定或違反法律的安全隱患現象。這些措施包括賠償、暫停輔助服務,直至關閉展館。
17、當甲方根據本約定第三條第1項規定而采取必要措施時,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18、乙方違反本約定,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重大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安全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生效。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單位(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x月xx日
活動安全協議書簡單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據雙方20xx年x月xx日簽約的“上海市展覽場地租賃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就滬委辦發〔20xx〕26號文通知精神,大型活動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為確保大型活動安全、有序、順利進行,就本次舉辦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的責任。
1、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對本次大型活動負總責,并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防火、防爆、防盜、防治安案件發生、防來賓擁擠、防物品墜落、防臨時構(建)物倒塌和防危險品進入使用等安全防范工作,并全面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證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2、按規定應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15個工作日向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辦理申請手續,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10個工作日向市消防局辦理消防安全檢查申報手續。如果在活動場所內需搭建臨時(構)筑物及提供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還需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20個工作日到活動所在地的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質量技監部門備案(備案內容1-10)。
3、按照公安、消防部門的要求,建立活動安全保衛組,指派專人負責安全組工作,負責制定安全保衛方案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安保人員的崗位培訓,明確崗位及工作職責,負責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租用場館范圍內的治安、消防、安全生產等承擔安全責任。
4、配備與大型活動安全工作相適應的專職管理人員與安全保衛隊伍(人數配置標準另附)。
5、乙方應與場館安全保衛部門密切聯系,以書面形式明確各自管轄范圍,互相配合,同時要接受展館安全保衛部門的監督、檢查,對展館保衛部門開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進行整改。否則須承擔由此造成一切法律責任。
6、乙方應在舉辦活動預定日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大型公共臨時活動安全許可證》;舉辦活動預定日前7個工作日向甲方提供安全工作方案、應急預案、活動計劃、基本情況、出席對象(特別對出席的領導、各類知名人士)和可能涉及公共安全的相關情況(含上述備案材料)。對臨時變更活動計劃、內容要隨時向甲方報告。
7、閉館時,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場館的清場工作與防火安全檢查。
8、乙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并在活動期間,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等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甲方的責任。
9、甲方對乙方所舉辦的大型公共臨時活動負有監督、檢查的責任。如發現有違反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定,及可能影響到公眾與甲方的安全時,有勸阻、責成整改和制止的責任。
10、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場所、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消防安全技術規范。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活動場所核定的人員容量、安全出口、安全疏散通道(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的暢通)、技防設施等活動場所使用的安全數據與資料,并提供安全責任區域平面圖。
12、甲方提供的應急廣播、應急照明等設施應完好、有效。
13、甲方提供僅可供用的停車場地,指揮好車輛有序停放。
14、甲方負責展館門口的安全,閉館時,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做好場館的清場工作與防火安全檢查。閉館后,場館內的安全工作由甲方負責。
15、甲方對參加大型活動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影響活動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并在活動期間,接受公安、消防、安全生產等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三、違約責任。
16、乙方違反約定,甲方以囗頭或書面的形式提出整改意見要求。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見要求如未被采納或在要求的時限內未得到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采取其認為必要的措施來促使乙方糾正違反約定或違反法律的安全隱患現象。這些措施包括賠償、暫停輔助服務,直至關閉展館。
17、當甲方根據本約定第三條第1項規定而采取必要措施時,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單位(蓋章):上海展覽中心浦東開發公司。
甲方代表(簽字):
20xx年x月xx日。
乙方單位(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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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安全協議書簡單篇七
為了增加學生的安全文明意識和自律意識,培養學生誠實守信的良好品質,創造優良的學風、校風,使“建平安校園,創優良校風”活動順利進行。依據《高等教育法》及《北京涉外經濟專修學院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涉外藝術設計學院甲方授權藝術設計專業學生乙方簽訂《設計藝術學院學生安全文明自律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1.學校將不斷提高教學質量,優化育人環境,創造優良的校風,對學生在校期間的行為加強管理。隨時就學生在校情況及時與學生家長溝通并認真聽取和積極采納學生及其家長的合理化意見、建議。
2.學生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到自我管理,自覺遵紀守法,成為德、智、體、能全面發展的好學生。
3.節假日(寒暑假除外),學生離校去外地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按時返校。
4.嚴禁學生私自在校外租借宿舍,不得擅自在宿舍內留外人住宿和夜不歸宿。
5.學生外出要特別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不到險要的地方游玩。學生在校內外不得從事危險活動。
6.嚴禁學生到水庫、塘壩游泳。
7.嚴禁學生在教室、宿舍等公共場所改造、私拉電源,嚴禁使用電爐,煤爐等取暖,自炊,嚴禁在公共場合點燃明火,或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學生不得到營業性電子游戲廳、歌舞廳等從事娛樂活動或打工。
9.學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好,大額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
10.學生清掃教室、宿舍衛生或平常晾曬衣物時,不得將身體探出窗體或陽臺外邊。
11.嚴禁學生吸煙、酗酒、賭博和觀看傳播淫穢、不健康的書刊、電影、錄象、網站或網頁等。
12.學生要注意公共衛生,杜絕隨地吐痰,亂扔垃圾,隨意踐踏草坪。
13.學生應以校為家,愛護公共設施,杜絕損壞公物,拒絕課桌文化自習室內文明學習,不占位,杜絕大聲喧嘩,打電話,吃東西等不文明現象的發生。
14.學生要自尊自愛,舉止文明,言行得當,不在公共場合有過親密的行為。
15.學生上課要遵守課堂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進出教室,不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
16.學生課間應文明休息,不追逐打鬧,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不亂拋果皮,不在墻上亂涂亂畫。
17.學生要按時回宿舍休息,不在校園閑逛、不影響他人休息、不覬覦他人錢物、不歧視他人,不亂倒污水,不亂放衣物,不亂張貼,保持宿舍干凈整潔。118.學生就餐時要排隊購餐,不大喊大叫,不浪費糧食,珍惜別人勞動成果,愛惜餐具。
19.學生在校應說普通話,講文明語、不粗俗下流,談吐斯文,禮貌大方,關心他人,尊敬師長。
20.學生在校期間要儀容儀表規范得體,不穿奇裝異服,不帶首飾,不染發,不紋身。
21.學生應講求誠信,以正確的心態對待考試,杜絕考試舞弊行為。對因學生違反以上協議內容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學生個人承擔。凡年滿十八周歲及以上的在校學生,按法律規定還須承擔公民的法律責任。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由各學院負責簽字并保存好此協議。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名。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活動安全協議書簡單篇八
為了豐富廣大車友假期娛樂生活,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于**年**月**日至**日主辦“連南連州”自駕游活動。為使活動組織方及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凡參加者均視為認同并自愿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此次自駕游屬于自發性非贏利制游覽活動,,活動的發起、聯系、組織都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義務工作,是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本活動參與者自愿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由于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組織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活動期間,參與者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因個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三)活動期間,參與者因個人行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責任自負。若由此給車隊其他同行者造成損失,行為人應負法律及賠償責任。
(四)參與者活動前已充分考慮到自身身體狀況、車輛狀況對活動的影響(包括人身和財產安全),承諾因自身身體狀況,或因車輛及其他個人所有的裝備而產生的風險與責任,需參與者自行獨立承擔。
(五)為使活動安全有序進行,組織方委派工作人員負責日常事務的處理工作,領隊有權視具體情況改變活動行程計劃,也有義務協助為參與者解決活動中的問題,但并不承擔參與者財產及人身損害的賠償責任。
(六)活動期間,所有參與者都應聽從活動領隊指揮及安排,因不聽從安排而造成的風險及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如需脫離車隊單獨行動,必須得到領隊的認可,方可離隊,離隊后其行為后果自負,與組織方及領隊無關。
(七)活動期間,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并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也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參與者應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若發生人身傷害事故,除主觀故意過失外,組織方及同行者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八)凡參與者年滿18歲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未滿18周歲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代他(她)人報名者均視為接受本協議。本活動禁止2歲以下兒童參與,如一定需要參與,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
(九)參與者自備可能需要的應急物品或工具,負責保管好自己所有隨身(或隨車)物品,承擔自己物品(包括車輛)丟失或損毀的責任。如丟失或損毀組織方及餐飲住宿服務提供商物品,需照價賠償。
(十)活動期間的行車及應急處理約定(如不遵守者,領隊有權對其作離隊懲罰):
1.所有參與者都應自覺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風險與責任,由行為人自行獨立承擔。
2.所有參與車輛,都應按照車隊編號順序行使,任何車輛不得超越組織方指定的領航車(頭車)及落后于技術保障車(尾車)。
3.在通過收費站或交叉路口,車隊順序臨時變更,在領隊車減速或臨時停車時車輛應歸位按照編號順序行使。
4.車輛需暫時性停車,應提前通知領隊車并得到其許可。路邊臨時停車,各車必須開啟危險燈示警。
5.油箱過半,應向領路頭車發出加油需求。要求統一加油,減少加油次數。
6.如有車掉隊,車隊應原地停車,由尾車負責找回掉隊車,若時間較長,車隊可繼續前進;如有車拋錨,視情況就近維修,如耽擱時間較長,車隊提供必要幫助后可繼續前進。
7.如遇交通事故,全體參與者有義務參與救援工作,領航車或領隊視事故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車輛和人員幫助當事人處理事故,其他車輛繼續旅程。
(十一)活動期間對講機的使用約定。
1.本次活動對講機主要用來通報行程、路況、突發事件等與安全行車有關的事情,通話語言應精煉簡潔,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語。不得過多談論與活動無關的話題,尤其不得談論政治、色情等話題。
2.對講機是確保本次活動組織及行車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應妥善保管正確使用,行車過程中試用車充,節約用電確保暢通;列隊行車時隨行車的對講機以聽為主,盡量避免打斷導航車和尾車的通訊。
(十二)活動期間履行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
(十三)本協議為集體協議,參與本次自駕活動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參與者簽名之時表示該協議生效,同行車主對本車因各種原因未簽名者負有告知義務及責任,所有參與者(包括被代報名者和未簽字者)視為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責任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駕活動結束,本協議自動失效。
自駕活動具有一定的潛在風險,敬請認真閱讀并詳細了解以上協議內容!本次活動者需簽署后才能參與,未簽署的一律不得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敬請謹慎選擇參加本次活動。
參加活動者簽名:
20xx年x月xx日。
活動安全協議書簡單篇九
為了確保“流金歲月”福利院回憶錄活動志愿者的校外安全,本次活動要求志愿者必須按照益暖中華“流金歲月”團隊的安排,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我清楚獲知我必須是年滿十八周歲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此次活動一律謝絕未成年人、代替報名及有身體健康問題或有突發病史者。
2、一切行動聽指揮,志愿者必須聽從小組長或活動負責人的安排;
3、參與人員選擇共同參與,屬于自愿行為,雙方不存在強制性約束力。并且我明確知道此次活動不存在合同范疇的權利義務關系。
4、上下車有序,在車上時,不得把頭和手臂放到車窗以外,下車后不得亂跑;
6、外出注意安全,注意交通、注意飲食安全
7、一定要保管好隨身攜帶的錢和相機等貴重物品;
8、不得隨意損壞公共設施;學生違反以上規定而造成的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以及其它事故,均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責任人:xxx
20xx年x月x日
活動安全協議書簡單篇十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瑪瑙小學。
為了提高學生、學生監護人的安全保護意識,強化學生、學生監護人紀律意識和法律意識,明確學生外出活動過程中學校和領隊老師、學生的安全責任,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
1、領隊老師代表甲方對乙方進行途中和活動過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聽從指揮、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紀守法增強防范意識等。
2、甲方將嚴格按照安全預案安排所有活動。
3、甲方負責為乙方購買外出活動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乙方責任。
1、本次活動均屬學校、學生監護人和學生本人自愿參加。
1、教育參加活動學生積極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參加活動期間必須嚴格遵守融智學院各種規章制度,一切活動在老師的指導之下進行,不盲目行動。
2、全體學生及其監護人都要遵守社會公德和法律法規,遵守活動地點安全管理的要求,個人不私自行動,不在無足夠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登危險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險的行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帶隊老師,經確認并聯系其監護人認可后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責任自負。
4、偶遇侵害報警或尋求領隊老師幫助。
6、乙方自行負責與學生監護人簽訂相關安全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學生在外出活動期間相對應。
甲方(蓋章):領隊教師(簽字):
乙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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