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一
第二十四條委托人應協助代建人辦理與本項目相關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五條代建人對建設工程全權負責。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匯報代建工作進展。
第二十七條代建人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條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人報委托人核準。
第二十九條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監督下負責組織施工、監理等招標工作,簽訂施工、監理等相關合同,報有關部門備案。
第三十條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于委托人的財產,在項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托人。
第三十一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向委托人提出資金計劃申請。
第三十二條代建人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使用建設資金,并接受委托人監督。
第三十三條定期向委托人匯報工程進度,接受委托人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條代建人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監督。
第三十五條代建人應在項目建成后,會同委托人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向委托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三十六條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項目建設檔案,在代建項目完成后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委托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征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三十七條代建過程中若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應付全部責任,做好善后工作,并應及時通知委托人,。
第三十八條委托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代建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委托人責任使項目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代建人實際損失的,委托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人的責任期即工程項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四十二條代建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代建人過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賠償。
第四十三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延誤、暫停或終止,以至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采取相應的措施。完成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時間相應延長,并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四十六條在委托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簽定后,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代建人應當立即通知委托人。該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天的時間用于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并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
第四十七條代建人在應當獲得工程項目管理代建費之日起30天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托人又未對代建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已暫停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后14日內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發出后42日內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復,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復執行工程項目管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獲得額外的報酬。
第四十九條當委托人認為代建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項目管理義務時,可向代建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出通知后21天內沒收到滿意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終止工程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一條代建人與委托人辦理完成項目移交手續,并經委托人審核通過工程竣工財務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代建人報酬。
第五十二條正常的工程項目管理業務、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工程項目管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五十三條如果委托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代建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計算。
第五十四條支付工程項目管理報酬所采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五十五條如果委托人對代建人提交的支付。
通知書。
中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代建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七條隱蔽工程的驗收。進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及使用功能試驗時,代建人應事先書面通知委托人到場,在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條工程變更。發生工程變更在。
額5%以內或者變更總額在50萬元以內的由委托人、代建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簽證同意后實施,并填寫備忘錄報委托人備案;超過5%或總額超過50萬元由代建人報委托人審核,并填寫備忘錄,委托人按現行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批復后實施。若工程出現意外的安全及質量險情,代建人可邊采取緊急搶險避險措施,邊通報委托人。
第五十九條建設工程項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設計人外出考察、材料設備復試,其費用支出經委托人同意的,在預算范圍內經委托人同意,從建設費用中支出。
第六十條在工程項目管理業務范圍內,如需聘用專家咨詢或協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費用由代建人承擔,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費用從建設費中支出。
第六十一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托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托人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六十二條代建人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設計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條代建人對于由其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委托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
第六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五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解決。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二
使用人(乙方):
代建人(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武漢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嚴格控制投資,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效益,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立項批復:
4、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
5、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
〔一)前期工作代理包括以下業務內容:
1、會同使用人,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內容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組織編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
4、會同使用人,辦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規劃土地、房屋拆遷、環保、水務、消防、綠化等有關報批手續。
(二)建設實施代建包括以下業務內容:
1、組織施工圖設計;
5、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編制竣工決算并按規定報批,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辦理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后的建設項目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使用人和相關檔案部門。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萬元)(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執行)。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頒布的有關施工驗收規范及質量要求,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代建管理期限:
1、建設和交付使用期:工期天。
2、質量保修期:按國務院《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10、本合同擔保文件及有關資料。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子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九、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十、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吝執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
丙方。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三
根據《___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項目概況。
1、代建項目:_______________。
2、項目建設地點:______。
3、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規模和內容:________,全長______米,______年______月加固k0+000~k0+060及___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______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項目前期階段含項目設計委托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項目咨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管理等工作。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四
項目名稱: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制定的技術開發(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書適用于一方當事人委托另一方當事人進行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或者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并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注明“無”等字樣。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傳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開發項目,并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托并進行此項研究開發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本合同研究開發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
2.技術內容:
3.技術方法和路線:
第二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2.;。
3.;。
4.。
第三條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工作:
1.;。
2.;。
3.;。
4.。
第四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2.提供時間和方式:
3.其他協作事項: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五條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為。
其中:
(1);。
(2);。
(3);。
(4)。
2.研究開發經費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2);。
(3);。
(4)。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帳號為:
開戶銀行:
地址:
帳號:
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帳目。
第六條本合同的研究開發經費由乙方以。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
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
2.;。
3.;。
4.。
第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1.;。
2.;。
3.;。
4.。
第九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
雙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
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范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
1.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2.研究開發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
第十五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術秘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秘密的使用權:
(2)技術秘密的轉讓權: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
雙方以本合同有關的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第十六條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七條乙方完成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利用研究開發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甲、乙、雙)方所有。
第十九條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成果后,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2.地點和方式:
3.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雙方確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4.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5.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6.方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二十一條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甲、乙、雙)方享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后,利用該項研究開發成果進行后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乙、雙)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第二十二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為乙方項目聯系人。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3.。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
3.。
第二十四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六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范:;。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七條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乙方:
(蓋章)。
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項目負責人:(簽字)。
附件:
印花稅票粘貼處: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技術合同登記證書。
登記號:
合同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稱的技術。
合同,合同協議金額為人民幣元,其中,技術交易額為人民幣元,現予登記。
請在協議本登記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科技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登記機構:(簽章)。
主審登記員編號:(簽名及簽章)。
復核登記員編號:(簽名及簽章)。
登記證書簽發人:(簽名及簽章)。
*登記證書號碼應當按照5月國家科技部全國技術市場統計調查方案確定的編碼方式編號。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五
委托人(全稱):
代建人(全稱):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六
(一)。
委托人(全稱):某某賓館。
代建人(全稱):某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投資(估算投資):壹億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xx.7.1-xx.1.20,。
三、質量標準: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項目總概算的2%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后,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托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2.委托代建合同書3.專用合同條款4.通用合同條款5.中標通知書6.投標書及其附件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七
項目業主單位(甲方):
xxx。
甲方(項目業主單位):
根據《xx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項目概況。
1、代建項目:xxx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項目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k0+000~k0+060及xxx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管理等工作。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系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xxx(蓋章)。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月日簽訂于x。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條款。
一、工作職責和范圍。
(一)甲方作為項目業主單位,主要負責:
2、布置、下達項目建設內容明確代建項目具體實施意見,提供項目用地;。
3、代建單位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工程預算等文件編制、審查。
4、審核并匯總上報代建單位代編的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7、協助項目代建單位辦理項目前期有關手續;。
8、負責建設資金的籌措,并按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前期經費、工程進度款和代建管理費;。
9、《x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x政綜。
[]171號)文件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乙方作為項目代建單位,主要負責:
1、依據項目建議書批準內容,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及與工程開工建設相關的項目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工程規劃許可、開工報告或施工許可證、消防、人防等行政許可手續。
5、按照基建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向業主單位提交會計報表;。
6、按照經批準的初步設計及概算,負責對施工圖實行限額設計;。
9、編制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12、會同業主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工程質量驗收);。
14、會同監理單位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乙方批準,并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15、負責將項目竣工及有關項目建設的技術資料完整地整理匯編移交;。
16、《xx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南政綜。
[2010]171號)文件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保險。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應自行投保其派出人員的人身意外險及其擁有和使用的設備設施、運輸工具等有關的保險,出現相關事宜由乙方自負。
2、乙方負責督促本工程項目的各工程承包商辦理承包合同中規定的各類保險,并向甲方書面報告執行情況。
三、廉政建設規定。
1、應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等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以及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2、認真執行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合同文件,嚴格按合同辦事。業務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為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等法律法規。
3、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工程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補貼等各種好處費。
4、甲乙雙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本工程第三方正常的業務交往,不得收受第三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不得在第三方報銷任何應個人支付的費用。
5、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對公正貫徹落實本工程管理工作有影響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6、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本工程第三方為其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國內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向本工程第三方介紹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8、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假公濟私,化公為私,在工程量簽證、材料價格審定、工程結算等問題上徇私舞弊。
濟賠償;性質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通知送達。
1、甲乙雙方均保證本合同所書之住所是真實有效的,并以該住所作為雙方書面聯系之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仍視本合同所書之住所作為聯系地址。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通過人手傳遞或掛號信或郵局特快專遞的方式,如需反饋還應確定反饋時間。人手傳遞自接收人簽收之日起視為送達;掛號信自投郵之日起的第3日即視為送達;特快專遞自投郵之日起的第2日即視為送達。
3、除需要提交項目建設決策的請示、文件等外,合同一方接受對方提交的一般工作聯系函,原則上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回復。
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六、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本著諒解信任的原則,力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當地政府協調,協調后爭議仍未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合同專用條款。
一、代建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代建管理費參照《xx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南政綜〔2010〕171號)文件中規定的費率標準收取。雙方約定所承擔的項目代建管理費的費率標準為項目投資額的2.5%;代建管理費按項目進度分期支付,每個項目結算一次,每半年撥付一次。乙方每半年向甲方報送申請撥付相關代建項目管理費支付報告,列出各代建項目完成投資應撥付的管理費用,甲方審核后及時撥付。在項目竣工前撥付不超過80%,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后再撥付20%。
二、項目建設資金的撥付與管理。
乙方應嚴格項目建設資金管理,專款專用。
(一)付款方式:建設資金由乙方申報、甲方負責撥付。
(二)建設資金申請撥付審批流程:
1、乙方在每個月的25日前以書面形式,根據代建項目、進度控制目標及建設計劃,向甲方申報當月已完成的建設資金申請以及下一個月的建設資金需求計劃,報甲方審批。
2、甲方根據核批情況,一周內將資金撥付到乙方建設資金賬戶。
(三)項目各類款項撥付要求:
1、施工單位申報的當月份已完成的資金申請,須經監理單位及乙方審核、簽署意見后再呈報甲方審批。
2、建安工程進度款由乙方按月撥付給施工單位,已完成工程量價款撥付比例按工程合同約定。
3、其他類別的款項經乙方審核后報甲方審批,由乙方按相關合同的約定支付給相關單位。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八
項目業主單位(甲方):
甲方(項目業主單位):
根據《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項目概況。
1、代建項目: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項目建設地點:延平新____區域內。
000x0060及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管理等工作。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系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于。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條款。
一、工作職責和范圍。
(一)甲方作為項目業主單位,主要負責:
2、布置、下達項目建設內容明確代建項目具體實施意見,提供項目用地;。
3、代建單位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工程預算等文件編制、審查。
4、審核并匯總上報代建單位代編的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7、協助項目代建單位辦理項目前期有關手續;。
8、負責建設資金的籌措,并按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前期經費、工程進度款和代建管理費;。
9、《____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政綜。
171號)文件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乙方作為項目代建單位,主要負責:
1、依據項目建議書批準內容,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及與工程開工建設相關的項目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工程規劃許可、開工報告或施工許可證、消防、人防等行政許可手續。
5、按照基建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向業主單位提交會計報表;。
6、按照經批準的初步設計及概算,負責對施工圖實行限額設計;。
9、編制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1
1
2、會同業主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工程質量驗收);。
1
1
4、會同監理單位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乙方批準,并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1
5、負責將項目竣工及有關項目建設的技術資料完整地整理匯編移交;。
1
6、《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南政綜。
171號)文件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保險。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應自行投保其派出人員的人身意外險及其擁有和使用的設備設施、運輸工具等有關的保險,出現相關事宜由乙方自負。
2、乙方負責督促本工程項目的各工程承包商辦理承包合同中規定的各類保險,并向甲方書面報告執行情況。
三、廉政建設規定。
1、應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等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以及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2、認真執行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合同文件,嚴格按合同辦事。業務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為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等法律法規。
3、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工程。
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補貼等各種好處費。
4、甲乙雙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本工程。
第三方正常的業務交往,不得收受。
第三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不得在。
第三方報銷任何應個人支付的費用。
5、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對公正貫徹落實本工程管理工作有影響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6、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本工程。
第三方為其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國內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向本工程。
第三方介紹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8、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假公濟私,化公為私,在工程量簽證、材料價格審定、工程結算等問題上徇私舞弊。
濟賠償;性質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通知送達。
1、甲乙雙方均保證本合同所書之住所是真實有效的,并以該住所作為雙方書面聯系之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仍視本合同所書之住所作為聯系地址。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通過人手傳遞或掛號信或郵局特快專遞的方式,如需反饋還應確定反饋時間。人手傳遞自接收人簽收之日起視為送達;掛號信自投郵之日起的第____日即視為送達;特快專遞自投郵之日起的第____日即視為送達。
3、除需要提交項目建設決策的請示、文件等外,合同一方接受對方提交的一般工作聯系函,原則上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回復。
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六、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本著諒解信任的原則,力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當地政府協調,協調后爭議仍未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合同專用條款。
一、代建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代建管理費參照《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南政綜〔〕171號)文件中規定的費率標準收取。雙方約定所承擔的項目代建管理費的費率標準為項目投資額的2.5%;代建管理費按項目進度分期支付,每個項目結算一次,每半年撥付一次。乙方每半年向甲方報送申請撥付相關代建項目管理費支付報告,列出各代建項目完成投資應撥付的管理費用,甲方審核后及時撥付。在項目竣工前撥付不超過80%,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后再撥付20%。
二、項目建設資金的撥付與管理。
乙方應嚴格項目建設資金管理,專款專用。
(一)付款方式:建設資金由乙方申報、甲方負責撥付。
(二)建設資金申請撥付審批流程:
1、乙方在每個月的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根據代建項目、進度控制目標及建設計劃,向甲方申報當月已完成的建設資金申請以及下一個月的建設資金需求計劃,報甲方審批。
2、甲方根據核批情況,一周內將資金撥付到乙方建設資金賬戶。
(三)項目各類款項撥付要求:
1、施工單位申報的當月份已完成的資金申請,須經監理單位及乙方審核、簽署意見后再呈報甲方審批。
2、建安工程進度款由乙方按月撥付給施工單位,已完成工程量價款撥付比例按工程合同約定。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九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經委托人研究,同意將建設項目委托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用地面積:
總投資(估算投資):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共個日歷天,從時開始計算。
三、質量標準。
合格。
四、合同價款。
委托人以項目建安工程費(含建安主體、室外總體及其他配套工程費用,不含勞保統籌)、勘察費、考古費、規劃設計費、檢測費、監理費、咨詢費及其他與代建管理相關的費用的%作為代建人的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項目進度目標。
七、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范圍內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九、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如因乙方施工工藝問題未能驗收通過,乙方負責按電力部門的要求及時整改。
如果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總造價的3,給甲方賠償損失。
5、如果后期乙方在臨清市其它項目擁有630kva的配電施工工程,須協助甲方將壹630kva箱變配備的高壓計量裝置和高壓開關按市場價賣出。
八、質保期。
箱變、高壓分接箱質保期二十年,其它質保期兩年。
在質保期內,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對該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無條件免費維修或更換。
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甲方相應的賠償。
九、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時間:20__年__月___日。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
保修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十
項目業主單位(甲方):
項目代建單位(乙方):
甲方(項目業主單位):
乙方(項目代建單位):
根據《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項目概況。
1、代建項目: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項目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k0+000~k0+060及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三、項目代建范圍。
管理等工作。
四、項目代建管理目標。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系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20xx年月日簽訂于x。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條款。
一、工作職責和范圍。
(一)甲方作為項目業主單位,主要負責:
2、布置、下達項目建設內容明確代建項目具體實施意見,提供項目用地;。
3、代建單位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工程預算等文件編制、審查。
4、審核并匯總上報代建單位代編的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7、協助項目代建單位辦理項目前期有關手續;。
8、負責建設資金的籌措,并按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前期經費、工程進度款和代建管理費;。
9、《x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x政綜。
[20xx]171號)文件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乙方作為項目代建單位,主要負責:
1、依據項目建議書批準內容,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及與工程開工建設相關的項目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工程規劃許可、開工報告或施工許可證、消防、人防等行政許可手續。
5、按照基建財務管理規定及時向業主單位提交會計報表;。
6、按照經批準的初步設計及概算,負責對施工圖實行限額設計;。
9、編制項目年度投資計劃和年度基建支出預算;。
12、會同業主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工程質量驗收);。
14、會同監理單位對于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乙方批準,并經監理單位下達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15、負責將項目竣工及有關項目建設的技術資料完整地整理匯編移交;。
16、《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南政綜。
[20xx]171號)文件中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保險。
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應自行投保其派出人員的人身意外險及其擁有和使用的設備設施、運輸工具等有關的保險,出現相關事宜由乙方自負。
2、乙方負責督促本工程項目的各工程承包商辦理承包合同中規定的各類保險,并向甲方書面報告執行情況。
三、廉政建設規定。
1、應嚴格遵守國家關于市場準入、工程招標投標等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以及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
2、認真執行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合同文件,嚴格按合同辦事。業務活動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得為獲取不正當的利益,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等法律法規。
3、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工程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補貼等各種好處費。
4、甲乙雙方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本工程第三方正常的業務交往,不得收受第三方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不得在第三方報銷任何應個人支付的費用。
5、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對公正貫徹落實本工程管理工作有影響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6、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本工程第三方為其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國內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向本工程第三方介紹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等經濟活動。
8、甲乙雙方工作人員不得假公濟私,化公為私,在工程量簽證、材料價格審定、工程結算等問題上徇私舞弊。
濟賠償;性質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通知送達。
1、甲乙雙方均保證本合同所書之住所是真實有效的,并以該住所作為雙方書面聯系之通訊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仍視本合同所書之住所作為聯系地址。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均應采取書面形式并通過人手傳遞或掛號信或郵局特快專遞的方式,如需反饋還應確定反饋時間。人手傳遞自接收人簽收之日起視為送達;掛號信自投郵之日起的第3日即視為送達;特快專遞自投郵之日起的第2日即視為送達。
3、除需要提交項目建設決策的請示、文件等外,合同一方接受對方提交的一般工作聯系函,原則上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回復。
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雙方應協商解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六、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本著諒解信任的原則,力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當地政府協調,協調后爭議仍未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合同專用條款。
一、代建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代建管理費參照《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南政綜〔20xx〕171號)文件中規定的費率標準收取。雙方約定所承擔的項目代建管理費的費率標準為項目投資額的2.5%;代建管理費按項目進度分期支付,每個項目結算一次,每半年撥付一次。乙方每半年向甲方報送申請撥付相關代建項目管理費支付報告,列出各代建項目完成投資應撥付的管理費用,甲方審核后及時撥付。在項目竣工前撥付不超過80%,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后再撥付20%。
二、項目建設資金的撥付與管理。
乙方應嚴格項目建設資金管理,專款專用。
(一)付款方式:建設資金由乙方申報、甲方負責撥付。
(二)建設資金申請撥付審批流程:
1、乙方在每個月的25日前以書面形式,根據代建項目、進度控制目標及建設計劃,向甲方申報當月已完成的建設資金申請以及下一個月的建設資金需求計劃,報甲方審批。
2、甲方根據核批情況,一周內將資金撥付到乙方建設資金賬戶。
(三)項目各類款項撥付要求:
1、施工單位申報的當月份已完成的資金申請,須經監理單位及乙方審核、簽署意見后再呈報甲方審批。
2、建安工程進度款由乙方按月撥付給施工單位,已完成工程量價款撥付比例按工程合同約定。
3、其他類別的款項經乙方審核后報甲方審批,由乙方按相關合同的約定支付給相關單位。
三、工程變更管理。
1、乙方應綜合分析工程設計與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及時采取事先控制措施,減少投資增加的工程變更的發生。
2、乙方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乙方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乙方報甲方核準。
3、工程變更參照《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南政綜[20xx]171號)文件中第十七條規定的執行。
4、因工程變更造成總投資調整的,代建管理費應做相應調整,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不變。
四、工程竣工驗收及保修。
1、工程竣工驗收由乙方負責,甲方配合完成竣工驗收所需的相關手續。驗收過程若發現相關問題由乙方負責落實整改。
2、在工程移交驗收時,乙方需提供相關工程資料供甲方存檔。
3、工程保修期內由代建單位負責保修,保修范圍和保修年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五、違約責任和獎勵。
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相互理解支持,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各自職責,
盡量避免違反本合同約定事件的發生,共同完成建設任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支付其他方違約金和賠償金。
1、乙方未嚴格執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應盡義務,影響到甲方對項目的組織、協調、監督工作,甲方有權對乙方提出書面警告、要求限期整改。乙方因管理不力造成項目投資、進度和質量無法達到規定要求的,項目業主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2、乙方未完全履行代建合同、未經批準擅自變更項目設計、增加建設內容、提高建設標準或者未對投資控制實行科學管理等情形之一,造成工程決算超過概算的,超出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造成代建工程質量未能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乙方應組織相關的專業工作單位無條件返工,直至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由此造成的損失包括增加的投資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因組織管理不力致使代建項目未能在移交使用目標日前完成移交的,每超過一天,項目業主可扣除應付給乙方的項目代建管理費1‰;即:違約金=管理費總額*延長工期(日)*1‰。
4、由于項目業主原因導致應支付乙方的項目建設資金延期支付而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項目業主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由于項目業主或其他政府審批部門的原因導致代建工作延誤、暫停等,乙方的合同工期相應順延,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延長工期(日)*1‰。
6、乙方在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項目業主得到了經濟效益,項目業主將上報,建議有關部門將其記入乙方代建業績。
六、其他。
1、隱蔽工程的驗收。進行地基基礎主體結構施工、隱蔽工程驗收及。
使用功能實驗時,代建人應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到場,在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其他施工。
2、本合同未明確的事項以及文件內容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按《x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x政綜[20xx]171號)文件精神解決。文件未明確的,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壹拾貳份,雙方各執貳份,其余由項目業主報市監察局、發改委和財政局等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5、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十一
甲方(項目業主單位):
根據《___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項目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項目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托乙方承擔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托代建協議。后續代建項目由指揮部書面委托,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項目概況。
1、代建項目:___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項目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3、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___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___隧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長846.5米,20__年1月加固k0+000~k0+060及___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項目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項目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項目代建方式采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項目前期階段含項目設計委托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項目咨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管理等工作。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審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項目質量目標:項目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項目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項目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系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___(蓋章)。
法人代表:
經辦人: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年月日簽訂于_。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十二
委托人(甲方):
使用人(乙方):
代建人(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武漢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嚴格控制投資,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效益,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立項批復:
4、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
5、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二、代建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
〔一)前期工作代理包括以下業務內容:
1、會同使用人,依據項目建議書批復內容組織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組織編制項目初步設計文件;
4、會同使用人,辦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規劃土地、房屋拆遷、環保、水務、消防、綠化等有關報批手續。
(二)建設實施代建包括以下業務內容:
1、組織施工圖設計;
5、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編制竣工決算并按規定報批,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辦理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后的建設項目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使用人和相關檔案部門。
三、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萬元)(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執行)。
工程質量標準:符合國家頒布的有關施工驗收規范及質量要求,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代建管理期限:
1、建設和交付使用期:工期天。
2、質量保修期:按國務院《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執行。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項目的技術性文件)。
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9、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10、本合同擔保文件及有關資料。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子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托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九、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十、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吝執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
丙方。
本合同簽于年月日。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十三
最高人民法院專家法官著述與主流觀點《解釋》第27條第2款規定:保修人與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發包人對建筑物毀損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此條為規定因保修人與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發包人未及時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建筑物毀損的共同侵權責任。其中,“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發包人”的提法表明施工合同的發包人有可能不是建筑物所有人,那么,他們之間是以什么做紐帶聯系到一起的呢?是委托代建的法律關系,建筑物的所有權人為委托人,發包人為代建人,他們之間的法律關系為委托代建關系。
建筑物權利人將擬承建的建筑物通過委托代建合同約定,委托代建人按照建筑物所有人的要求代為建設建筑物。交房期限、戶型、建房費用、違約責任、代建費用等是依靠委托人和代建人依靠委托代建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這種委托代建法律關系性質為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不屬于建設工程合同范疇。像銀行委托房地產公司為其建設營業樓,房地產公司為發包人,施工企業為承包人;銀行與房地產公司成立委托代建合同關系。
北京市政府頒布實施了《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還有許多城市也頒布了類似規定,這些規范性文件對政府工程的進一步規范化起到了推動作用。此類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委托人(市政府主管部門)、項目代建人(施工單位)、項目使用人(實際使用項目的單位)、項目概況、項目管理范圍和內容、管理目標和投資控制、代建管理費等。
對此類合同的性質值得研究和探討,本人傾向以認定為施工合同性質為宜。目前,立法機關的立法理念是將占建筑市場很大份額的政府工程實行強制的委托代建制度。
委托代建合同與施工合同是兩個獨立的法律關系,原則上在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不宜追加委托人為本案當事人,不宜判令委托人對發包人償還工程欠款承擔連帶責任。委托人也無權以承包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承包人對工程質量缺陷承擔責任。
委托人與代建人就委托代建合同發生的糾紛,也不宜追加承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委托代建合同與工程建設合同區別篇十四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第二條建設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第二章各方的(合同)權利。
委托單位權利。
第四條委托單位有權對代建項目進行稽查,對違規和為予以糾正。
第五條委托單位有權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核準。
第六條委托單位有權要求代建單位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委托單位有權要求代建單位更換不稱職的項目部工作人員。
代建單位權利。
第八條代建單位根據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項目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初步設計的批復及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與其簽訂合同。
(2)管理各類承包合同,并按規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
(3)對項目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4)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5)進行項目各參與方的協調工作。
第九條代建單位有權拒絕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條代建單位有權取得代建報酬,并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項目投資節余額中提取獎酬金。
使用單位權利。
第十一條使用單位有權對代建項目進行監督,并向委托單位反映各種問題。
第十二條使用單位有權對工程變更內容提出意見。
第十三條使用單位有權對委托單位核準的變更結果進行申訴上報。
第三章各方的(合同)義務。
委托單位義務。
第十四條委托單位應負責協調代理人、使用單位及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
第十五條委托單位應監督和指導代建項目的建設實施,并組織代建項目的竣工驗收和移交。
第十六條委托單位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單位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項目管理費。
第十七條委托單位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內就代建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第十八條委托單位應授權一名聯系人負責本項目的聯絡工作第十九條委托單位應在代建工作完成后,組織對代建單位進行客觀、全面、公正的績效評價。
代建單位義務。
第二十條代建單位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代建單位在簽訂代建合同的同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單位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代建單位應組建能夠滿足本項目代建管理服務需要的項目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范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托單位匯報代建工作進展,將匯報材料抄送使用單位。
第二十三條代建單位應按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投資,確保工作質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單位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并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后,由代建單位報委托單位核準。
第二十四條代建單位應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并接受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監督。
第二十五條代建單位應根據項目進度需要,向委托單位提出投資計劃申請。
第二十六條代建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并接受委托單位和使用單位監督。
第二十七條代建單位應在項目建成后,協助委托單位組織竣工驗收,并將驗收合格的項目在規定時間內使用單位辦理移交手續。第二十八條代建單位應在項目移交前,簽訂保修服務協議。第二十九條代建單位應根據使用單位提出的項目運行管理方案,組織運行管理人員培訓、學習。
第三十一條使用單位應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1)根據項目建議書批復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和投資額,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供詳細的項目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報告。
(2)協助代建單位辦理與代建項目有關的各種審批手續。
(3)按合同約定為代建單位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第三十二條使用單位應對政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并負責政府差額撥款投資項目中自籌資金的籌措,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單位撥款。
第三十三條使用單位應參與項目設計的審查工作,并對專業工作單位的選擇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使用單位應對代建項目的工程質量的施工進度進行監督,配合完成工程驗收,按有關規定辦理項目接收手續。
第三十五條使用單位應授權一名聯系人負責本項目的聯絡工作。第三十六條使用單位應提出項目運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單位組織運行管理人員培訓。
第四章責任。
委托單位責任。
第三十七條委托單位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委托單位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三十九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單位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單位責任。
第四十條代建單位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因代建單位責任造成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發生變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其它經濟損失的,代建單位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代建單位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二條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單位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使用單位責任。
第四十三條使用單位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委托單位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五條因政策因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單位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政策因素的、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第五章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效。
委托單位,委托單位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由于委托單位未采取相應措施,代建單位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代建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托單位承擔承擔責任。
第四十八條當代建單位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義務,而又無正當理由,委托單位可發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第四十九條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并經委托單位審核通過工程決算,代建單位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終止。
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協凋后爭議仍未解決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專用合同條款。
代建管理費的計算方法:
代建單位節約建設資金時,向委托單位提出代建獎勵報告,獎勵金額按以下內容和方法計取:節約資金獎勵:節約資金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獎勵比率(______%)(10%-30%提取,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注:。
第十五條委托單位、代建單位、使用單位三方同意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進行竣工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后,使用單位負責組織接收。
第十六條委托單位應按如下方式、時間、金額向代建單位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項目管理費:。
第十七條委托單位應在____天內就代建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復。
第十八條委托單位的聯系人: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代建單位應按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向委托單位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代建單位的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
代建單位向委托單位匯報代建工作進展的方式和時間:第二十四條選擇專業工作單位的監督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條代建項目建設資金專用賬戶管理方法:。
使用單位為代建單位提供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
第三十二條使用單位同意按工程進度向代建單位撥付政府資金。
第四十條代建單位在責任期間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1)項目實際建設投資金額超過合同約定投資控制金額的,按超出數額賠償.
(2)工程質量有問題的,按評估損失賠償.
(3)未按約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對超出日期按進行賠償.
(4)賠償款從銀行履約保函中扣除.履約保函擔保金不足的,相應扣減項目代建管理費.項目代建管理費不足的,委托單位可繼續向代建單位提出索賠要求.
(5)第五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附加協議條款。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