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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工作存在問題和不足篇一
自恢復紀檢監察機構以來,其在懲治腐敗,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維護黨的威信和保護人民群眾利益方面,發揮了無法替代的作用,群眾對此充分肯定。但在自身建設和內部監督方面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少數紀檢監察干部主觀上缺乏監督意識。個別領導干部對內部監督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對問題不敢直視,家丑不可外揚的心態導致對干部的監督管理偏寬、偏軟。個別紀檢監察機關和干部特權思想比較嚴重,自認為是監督別人的人,不愿接受別人監督。
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體制不夠完善。一是監督辦法缺乏統一規范。按照中央紀委“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用鐵的紀律打造紀檢監察隊伍”的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成立干部監督室后,各地對干部監督工作作出了有益的探索,盡管也出臺了一些加強內部監督工作的文件和規定,但缺乏系統性和可操作性。從全國來看,目前還沒有相關法規文件或指導性意見。二是監督渠道不夠暢通。《黨章》規定紀律檢查機關實行雙重管理,但上級紀委也有具體工作,對下級不能形成常態監督;同級黨委對紀檢監察機關往往信任大于監督;下級對上級缺乏有效的監督途徑和辦法,效果不明顯。群眾監督又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溝通機制的不完善,導致群眾監督力量不足。三是監督方式簡單。對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干部主要采用績效考核、述職述廉等方式實施監督,注重工作層面的多,忽視了對思想層面的監督,監督方式不夠全面直接,有待改進。
監督的力量比較薄弱。一是監督機構設置不統一。從目前看,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設立了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縣級以下紀檢監察機關多數沒有設立干部監督室,沒有形成統一的專門的干部監督機構。二是人員編制不足以勝任這項工作。以長春市為例,干部監督室有工作人員x人,截至上半年,共收到舉報件x件,已初核案件線索x件,人員力量的不足,嚴重影響工作效率。三是干部的能力素質與干部監督工作新形勢新任務不完全適應的矛盾還沒有根本解決。掌握信息網絡技術、財會電算等知識的專業型人才,熟悉市場經濟、現行法律法規,具有實踐經驗的復合型人才普遍匱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干部監督工作職能的發揮。
紀檢監察機關是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組織保證,肩負著重要的歷史使命。只有充分認識新常態,主動適應新常態,才能聚焦主責主業,打贏反腐敗這場戰爭。
加強教育引導,強化自我監督。一是樹立廉潔意識,使之樹立主動接受監督意識。通過專題講座和黨課等形式,學習《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央紀委有關文件等法律法規,引導紀檢監察干部不斷增強自律和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二是紀檢監察機關和干部要帶頭,充分發揮表率作用。打鐵還須自身硬。凡要求基層單位執行的,紀檢監察機關首先執行,凡要求別人做到的,紀檢監察干部首先做到,凡要求紀檢監察干部做到的,紀檢監察機關的領導首先做到。三是開展主題實踐教育活動,提升公眾滿意度。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把深入學習紀檢監察工作紀律等貫穿于教育的始終,增強自我免疫力。通過扎實有效的教育引導活動,促進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公眾滿意度穩步提升。
改進紀律審查工作流程,加強內部日常監督管理。按照中央紀委關于“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作風正、工作實”的要求,對所有反映市管干部的問題線索進行大起底,逐一清理,規范分類處置工作,完善和細化初步核實、立案檢查、移送審理、涉案款物清繳等過程管理,進一步嚴格工作程序和時限要求。同時加強干部監督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和案件審理室等業務監督部門的力量,認真履行審核把關和監督的職責。通過實現決策權、調查權、處分權和監督權的相互分離,保證辦案工作環環制約、管控嚴密,嚴防以案謀私。
健全紀檢監察內部監督辦法,強化制度監督。一是吃透上級精神,探索干部監督制度體系建設。結合實際,制定《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暫行辦法》等制度規定,從體制機制上筑牢監督防線。二是強化紀律監督。要求紀檢監察干部嚴格遵守“四不準”規定,即不準發表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相違背的言論;不準越權批辦、催辦或干預有關單位的案件處理等事項;不準以案謀私、辦人情案;不準跑風漏氣、泄漏工作中的秘密。強調違反辦案紀律就是違反政治紀律,為紀檢監察干部架設規范執紀用權的“高壓線”。三是嚴格落實干部輪崗交流制。嚴格按要求對信訪舉報、案件檢查等重點崗位工作人員進行輪崗交流,加強權力監督,防止出現以權謀私,以案謀私,辦人情案、關系案等問題。四是深入落實責任追究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層追責。對紀檢監察干部公務活動中有違紀行為的,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分管領導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室主任承擔直接領導責任,有關承辦人承擔直接責任。對有問題的干部,堅決查處,對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干部堅決調離。
拓寬紀檢監察干部監督渠道,強化立體監督。一是組織監督。堅持上級監督下級,定期向上級紀委匯報工作,接受上級監督。定期向本級人大、政協、民主黨派等通報工作,接受組織監督。干部監督室定期巡訪紀檢監察干部,巡訪被查處對象,巡訪相關涉案人員,了解紀檢監察干部工作情況,并把結果作為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獎懲干部的重要依據。二是社會監督。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邀監察員、離退休老干部等為黨風政風建設監督員,定期召開座談會,讓監督員為紀檢監察干部“號脈”。三是輿論監督。將紀檢監察機關業務流程在網站上公開,讓群眾監督紀檢監察干部正確行使權力,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建立紀律審查通報制度,及時向社會公開紀律審查情況,接受社會對紀律審查工作的監督。四是家庭監督。向每名紀檢監察干部家庭發放《助廉倡議書》,教育引導紀檢監察干部家屬當好助廉“哨兵”,把住八小時之外關。
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是一個新的課題,也是必須完成好的課題。我們必須更加自覺、主動、嚴格地把自身置于監督之下,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才能有資格、有能力完成黨和人民賦予的歷史使命。
紀檢監察工作存在問題和不足篇二
執紀監督是紀檢監察機關基礎性的工作,結合實際,將現階段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分析如下:
(一)監督隊伍專業化的問題。隨著轉錄融合和派駐監督全覆蓋,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不斷壯大,內部職能部門工作力量也得到了不斷強化。新形勢下,特別是監察體制改革后,對執紀監督隊伍的專業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須做到執紀執法一專多能。當前執紀監督隊伍專業化方面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大量隨編劃轉紀檢監察機關的干部沒有專業知識,也沒有紀檢監察工作經驗,全面掌握紀檢監察監督工作要求需要較長時間,距離專隊伍業化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尤其是派駐紀機構檢監察干部參與問題線索處置的機會相對較少,紀檢監察業務不夠熟悉,執紀監督水平難以在短期內得到有效提高。二是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各類矛盾不斷突顯,問題線索不斷增加,隨著干部轉錄一起從各級檢察機關移交到紀檢監察機關的問題線索較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為了消化積淀的問題線索,只有不斷強化執紀審查力量,將專業化水平較高、工作能力較強的同志安排到案件查辦上,執紀監督隊伍一定程度上有所弱化。
(二)執紀監督機制規范化的問題。一是內部協調機制不暢。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分設工作開展時間不長,各“監督”力量之間尚未實現整體系統部署、集中統籌。紀檢監察機關內設機構協調配合不夠到位,黨風政風監督與執紀監督、巡視巡察監督、派駐監督的工作聯動沒有形成有效機制,存在“各自為政”的問題。二是監督手段不多。當前執紀監督大多停留在查資料和現場檢查層面,難以深入發現問題,要深入、系統、精準地掌握被監督地區和單位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只有探索拓展監督辦法,真正實現執紀監督“長牙”“帶電”。
(三)執紀監督定位的問題。執紀監督定位“監督的再監督”職能不夠準確,沒有站在紀檢監察視角剖析問題,有效破解執紀監督短板。一是過分依賴主責部門。把執紀監督等同于主責部門的行業監督,監督工作的主動性、前瞻性、針對性還存在一定差距,一定程度上依賴于審計、財政等責任部門的業務監督,監督發現的問題停留在主體責任部門業務監督視點層面。二是監督沒有緊扣紀檢監察職責。執紀監督發現的問題很多是主責部門程序規范、資金管理、項目推進等方面的問題,執紀監督變成了為主責部門拾遺補漏,發現的問題與紀檢監察工作的契合度較低,與六大紀律和違法犯罪關系不緊密,沒有深入發現或者刨根問底存在問題“表象”后面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腐敗和紀律作風問題。
(四)執紀監督質量方面的問題。一是執紀監督部門職責權限的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執紀監督更多是運用“第一種形態”給黨員干部敲警鐘,讓其“紅紅臉出出汗”,執紀監督部門工作人員可以采取哪些方式進行監督,目前尚無準確界定。二是談話函詢后續工作深入的問題。當前由執紀監督部門負責處置的問題線索,以談話函詢方式為主,對于黨員干部矢口否認、避重就輕的問題,進一步深入了解核實存在一定制約因素。實踐中通常情況是轉為初核后交執紀審查部門辦理,讓“第一種形態”的實際效果打了折扣。這種情況一方面會助長相關違紀人員的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談話函詢工作的震懾力。
(一)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優化線索管理機制。執紀監督部門要建立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落實專人管理問題線索,對重要問題線索要嚴格實行室務會議集體商議、領導層層審批制度,防止有價值的線索流失。二是探索建立執紀監督、執紀審查信息互通機制,由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互相通報辦結的問題線索情況,并可在開展重點執紀監督檢查和重大審查調查案件過程中,及時通報、交流有關信息,避免信息不對稱影響工作成效。三是建立對外協作聯動機制。針對監督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強等特點,建立健全監督工作對外協作聯動機制,增強監督合力,強化司法、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前置監督職責的履行,提高監督的規范化水平。
(二)強化運用“四種形態”。認真踐行“四種形態”,加強形態間相互轉化,切實提高執紀監督的靈活性和有效性。發揮好談話函詢的作用,以采信一批、處理一批、通報一批的方式加強談話函詢工作的嚴肅性和震懾力。探索“談話函詢+核查”工作模式,選擇部分反映相對具體、有一定可查性的問題線索,在開展談話函詢的同時,對相關問題進行核查。建立談話函詢倒查制度,凡被反映人有新的問題線索需要進入初核的,對其已了結的談話函詢問題線索一并開展核查。
(三)不斷創新監督方式。探索研究將監督范圍擴展到監察全覆蓋公職人員的有效途徑,實現從單純的發現違紀問題線索到善于挖掘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轉變。采取“準初核”“準審查”“準調查”“談話函詢+”“面對面”談話等方法,增強執紀監督工作的專業性、實效性,精準性。紀檢監察機關“監督的再監督”中,重點要督促主責部門監督發現問題并整改,執紀監督中要以兩個責任落實情況、存在問題整改情況、腐敗和紀律作風問題為重點,把執紀監督重點放在違反六大紀律、違法行政、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苗頭和問題線索上,讓執紀監督工作“長牙”“帶電”,充分體現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特點。
(四)強化監督隊伍建設。一是加強培訓。通過派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加強干部隊伍培訓,將執紀監督業務素質強干部派出去培訓,派出去的干部回到單位后要對單位干部進行培訓,將學到的知識傳達給所有執紀監督人員。二是加強業務指導。通過抽調人員參與問題線索處置等形式展開實戰指導,讓執紀監督干部在實踐中增長才干,提高水平。三是加強監督。由執紀監督部門加強對對應聯系的派駐機構和下級紀檢監察機關開展執紀監督工作進行再監督,積極探索與被監督單位黨委(黨組)溝通聯系、專題聽取工作匯報、派員專項督查相關工作、發放紀檢監察建議等方式,形成發現問題、糾正偏差的有效機制。
紀檢監察工作存在問題和不足篇三
近年來,xx市紀委監委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和省紀委全會部署,聚焦主責主業,不斷轉變執紀觀念,創新執紀方式,加大紀律審查力度,以扎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成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然而,工作發現,在監督執紀過程中,也還存在著諸多困難和短板,亟待解決,具體如下。
一是基層紀檢監察隊伍建設還需持續加強。基層紀檢監察隊伍配備雖然按編制要求配備到位,但面對履行監督第一職責、打好作風建設攻堅戰持久戰、一體推進“三不”機制建設、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等重大政治任務,人員緊張、力量不足問題仍然突出,同時,面對不斷變化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紀檢監察干部的專業化能力還需繼續提高,懂法律、金融、財會、計算機、寫作等專業人才缺少,一些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知識還不夠豐富、監督執紀問責能力還不夠強,在監督執紀中過程中存在發現問題難、甄別問題難、解決問題難的問題,與之不相適應的是,當前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參加系統性業務培訓不多,業務知識得到有效補充途徑較少;很多干部長期在同一部門甚至在同一崗位工作,知識結構單一,接觸面狹窄,一定程度上影響工作開展。同時,少數紀檢干部責任對“熟人”社會監督存在思想顧慮,擔當意識不強,瞻前顧后、怕得罪人,容易致使查案不深入、執紀不到位等問題發生。
二是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執紀觀念、工作方式還未完全適應紀檢監察工作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一些紀檢干部習慣于原有的思維慣性和工作模式,在履行監督責任的過程中仍用老套路,未能真正將全面從嚴治黨的理念貫穿到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受理、問題線索管理、紀律審查和案件審理等環節,在紀律審查各個環節還沒有完全體現抓早抓小、關口前移、動輒則咎。如: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對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體制機制的認識還不全面,對做深查辦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以案促改推進動作還不夠連貫,還沒有形成以案“壓責任、除風險、改制度、抓治理”逐步遞進、制度化常態化的良性局面;有的習慣原有的工作模式,存在重案件查辦,輕日常監督的思想誤區,對查辦腐敗大案要案主動性強、積極性高、投入精力大,但對履行監督第一職責認識不到位,忽視了對苗頭性、傾向和輕微違紀問題處理;有的政策把握能力和思想工作水平不高,不會或不善于黨章黨紀、理想信念和事實證據去教育說服黨員干部,沒有做到審查調查“力度”和思想教育 “溫度”的有機結合。
三是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的方法、手段相對單一,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督執紀效果。一方面,在監督檢查過程中,主要通過查閱資料、個別談話等方式完成,監督檢查方法不多,形式單一,發現的問題“面”上的多,有價值的問題線索較少。同時,監督檢查多停留在發現問題上,對發現問題的跟蹤整改落實和督促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較少,監督檢查成效還需繼續提升。比如:在“四風”問題的監督上,紀檢監察采取的方式多是明察暗訪,而隨著少數“公款吃喝”轉入“地下”,如不依賴群眾群眾舉報,紀檢機關限于人員精力,很難發現類似隱形“四風”問題。另一方面,在審查調查工作中,縣級紀檢監察機關缺乏像公安、檢察等機關的專業技術手段,同時,對非黨員的企業人員、社會人員也沒有強制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對審查突破造成難度和壓力。同時,反腐敗協調機制運轉不夠順暢,遠遠沒有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基層紀委監委執紀審查的力度不大,質量不高。受限于工作力量、業務水平等因素的制約,基層紀委監委執紀審查的力度還不夠大,震懾效應還需加強。。如:近三年以來,xx紀委監委共受理信訪舉報xx起,其中,涉及扶貧領域信訪舉報xx起,占比xx%,分別查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各類問題xxx起、xxx起、xxx起,xx起、xxx起,呈現遞增趨勢,反映出群眾身邊扶貧領域腐敗問題仍易發多發,以案示警的震懾作用還沒有深入人心。同時,鄉鎮紀委存在著日常監督“帶電”不足,發現問題的精準度不高等問題,今年以來,xx紀委監委受理的扶貧領域問題線索中,通過專項檢查、日常監督途徑發現的問題線索有xx條,僅占比xx%,表明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監督乏力的問題,有的不敢監督,也有的不會監督,絕大多數鄉鎮紀委主要承辦上級轉辦案件,本級受理或主動監督發現的問題較少,發現高質量問題線索的能力還需繼續提高;有的執紀審查欠缺剛性,有時存在查不深入、查不徹底問題,容易因舉報人對調查結果“結而不服”而造成重復訪,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查調查公信力。
一是進一步加大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力度。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注重從信訪舉報、輿情反饋、巡視巡察和日常監督中摸排線索,按照程序管理和分配線索,并加強跟蹤督辦,對受理問題線索逐件跟進核查,做到問題查清查透、追責問責到位,確保辦案程序規范,辦案手續齊備。同時,在同時案件質量上下真功夫,堅持速度服從質量,穩扎穩打、步步為營,確保查清查透,嚴格處理到位,切實提高成案率,堅決減少腐敗存量,重點遏制增量。
二是進一步完善齊抓共管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與反腐敗協調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使各職能部門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切實履行監管職能,承擔相應的監督責任。找準紀檢監察機關職責定位,聚焦主責主業,發揮好“監督的監督”的作用,督促各部門及時移送、高效處置在集中檢查、督查調研、日常監督中發現的問題線索,共同推動形成嚴密高效的監督網絡。
三要突出抓實紀律審查“后半篇文章”。加大典型案例通報曝光力度,以身邊事教育身邊人,持續發揮震懾作用。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把查處問題與督促整改結合起來,對查處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定期進行剖析,找原因、堵漏洞、壓責任、建機制,充分發揮查辦案件治本功能。要把嚴格追責問責作為推動“兩個責任”落實的“撒手锏”,嚴格追責到位,確保責任追究到事到人,堅持“一案雙查”,落實“責任終身追究制”,實現責任追究的制度化、常態化。
四要加強隊伍建設。注重以黨建工作為引領,開展多層次、多崗位業務培訓,不斷強化調查研究能力、學習思考能力,增強紀法思維、辯證思維,提高干部執行政策水平、執紀執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錘煉嚴實深細作風。強化全縣紀檢監察工作“一盤棋”的工作理念,加強對鄉鎮(街道)紀(工)委、派出監察室的督促指導力度,采取以干代訓、掛職鍛煉等多種方式提升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履職能力。加強干部培養,培養鍛煉優秀干部特別是年輕干部,讓干部經風雨、見世面、長才干、壯筋骨,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在重大斗爭一線學真本領、練真功夫。完善內控機制,對執紀違紀、執法違法者“零容忍”,堅決防范被“圍獵”,堅決防止“燈下黑”。自覺接受黨內監督和其他各方面監督,始終做到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
紀檢監察工作存在問題和不足篇四
近年來,東和鄉紀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關于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責任,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取得明顯成效,但由于體制機制等多方面原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履行紀委的監督責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是各級紀委尤其是基層紀委必須加以認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課題。結合基層工作實際現就基層紀委在落實監督責任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以及對策建議分析如下:
(一)認識不到位,監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層紀檢干部對紀委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中肩負的重大責任認識不深刻,責任感、使命感不強;部分基層紀檢干部把監督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就某項工作進行督查等同起來;一些鄉鎮紀檢干部好人主義思想嚴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監督,不敢監督,不敢負責。作風督查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查處的作風問題和腐敗案件不多,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讓一些人心存僥幸,頂風違紀。
(二)機制不完善,監督難度增加。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從目前工作開展情況看,監督方式單一、老套的問題依然存在。如責任制考核是落實監督責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單一、考核內容和指標設置不夠科學等,導致考核中發現不了問題,實現不了監督。部分鄉鎮紀委重監督檢查,輕責任追究,導致監督檢查流于形式;部分紀檢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鉆研紀檢監察業務,導致監督底氣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級監督難,監督存在缺位。很多鄉鎮紀委沒有認真理清自己的職責,加上有些鄉鎮黨委政府領導常常讓紀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難”工作,一些重點工作安排紀檢監督機關全程參與,讓紀委在一線推動,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且經常出現“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的情況。紀委書記作為黨委班子成員,“一口鍋”里吃飯,監督主體在人、財、物方面依附于監督客體,過多地強調服從,而忽視了監督。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領導的力度還不夠大,紀檢監察干部考核、選拔任用機制還不夠完善,以致監督放不開手腳,監督責任落實難以到位。而基層紀委對于下級黨組織的監督大多注重于對工作效能、廉潔自律方面的監督,對下級黨組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不到位。
(四)“三轉”推進慢,監督存在錯位。一是鄉鎮工作點多、面廣、量大,情況復雜,各部門都存在人手不夠的現象,鄉鎮紀委書記雖是專職的,按照“三轉”要求,鄉鎮紀委書記不再分管紀檢監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實際上還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紀檢監察工作上,還得必須服從鄉鎮黨委安排,除紀檢監察工作外,鄉鎮紀委書記還得參與其他工作,無法保證有足夠精力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監督工作難以深入。鄉鎮紀委副書記和其他紀委成員在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同時,還存在兼職其他工作,甚至兼職多項工作。大多鄉鎮紀委存在專職人員不專干,兼職人員不愿干的問題;二是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素質不高。目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熟悉金融、財務、審計、法律等專業的人員較少,在從事紀檢業務之前,大都沒有接受過專門的或是系統的崗位業務知識培訓,對紀檢業務知識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崗時沒有培訓,在崗時沒空培訓等問題。鄉鎮紀檢監察干部業務素質不強,直接影響到鄉鎮紀委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的發揮;三是鄉鎮紀委查辦案件能力不足。在現實工作中,鄉鎮紀委不具備查辦大案要案的能力。對群眾反映問題的核實,不擅長發現一些深層次、本質性問題。信訪件成案率不高。不愿辦案、怕得罪人的現象比較突出。由于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崗位變動快,對業務學習積極性、主動性不夠,造成鄉鎮紀委辦案能力低下,案件查辦質量不高。
(五)自身建設弱,監督能力不足。近年來,各級紀委切實加強自身建設,紀檢監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質也不斷提高,但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從紀檢監察干部履行監督職責所需具備的條件來看,不懂監督、不會監督、不敢監督的現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基層紀委工作人員少,如:東和鄉紀委雖配備了3名紀檢監察員但都是兼職,人員匹配與所擔負的重任難相適應。同時業務水平不高,這就極其容易造成監督措施不到位。
紀委的工作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這也是紀委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但鄉鎮紀委在履行監督職責時為什么會存在以上幾個方面的問題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職責界限劃分不明,監督作用受到影響。鄉鎮紀委沒有厘清自己的主責脈絡,弄清權力和責任的邊界線。黨章對紀委的組織協調作用雖然作出明確的規定,但目前仍沒有任何條例、規定、文件對組織協調的范圍、內容、方式、程序進行規定。什么工作需紀委牽頭組織,什么工作僅需紀委配合協調,比較難把握,往往是根據當地黨政主要領導的指示或紀委自身的理解來實施,缺乏可操作的規范性做法。
(二)黨政機關依賴過度,監督職能難以發揮。有的黨政主要領導除了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都推給紀委去做,由紀委大包大攬而外,有時還把涉及相關職能部門的問題也明確要求紀檢監察組織參與處理,過分相信與依賴紀委,認識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誤區。導致紀委工作常常出現“越位”的情況。有的基層紀委對自身工作定位不準,存在著包攬過多甚至替代職責的情況,分不清主次與責任,沒有調動和發揮牽頭部門的主體作用,往往是親歷親為代替組織協調;制度執行不力、監督檢查無果和問責追責不嚴等。
(三)體制機制不夠健全,監督力度受到削弱。首先由于體制原因,紀委工作上要服從于同級黨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經費開支要同級黨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導致鄉鎮紀委對于同級黨委不敢監督,怕大膽工作傷及情面,得罪領導,心存畏懼,不敢履職,特別是在監督檢查,查辦案件時,紀檢干部最擔心領導不支持,更怕查出問題領導不滿意,以后工作難以開展,導致監督責任沒有落實到位。因此在現行雙重領導體制下,基層紀委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監督對象,使得基層紀委履行監督責任面臨壓力和干擾,導致基層紀委在履行職責時存在“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軟、下級監督太難”的窘境,監督力度被削弱。
(四)能力素質不到位,監督成效受到制約。部分基層紀檢干部還未適應反腐倡廉新常態,對轉職能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不敢監督、不愿監督和監督不了的情況還普遍存在,造成監督職能虛化。加之由于紀檢監察工作政策性、業務性、專業性較強,系統培訓機會不多,沒有全面掌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相關理論知識,缺乏開展案件查辦、信訪核查等專業知識和具體方法技巧,導致辦信、辦案質量不夠高。
在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新常態下,鄉鎮紀委能否保證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強化紀委監督執紀問責任職能,切實維護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至關重要。
(一)履行監督責任要有新認識。一履行好監督責任,提高思想認識是基礎,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自覺克服好人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二在強調黨委主體責任的同時,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必須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牢牢把握“兩個責任”的內涵和關系,既不能以紀委的監督責任干擾黨委的主體責任,也不能以黨委的主體責任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三要組織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上來,牢固樹立“抓好監督是本職,抓不好監督是失職”的理念,切實增強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使命感。
(二)體制機制創新要有新手段。紀委要完善監督檢查機制。明確檢查范圍、對象、內容、方法、程序和結果,檢查中綜合運用聽匯報、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問卷調查、走訪查看等多種形式。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制定考核標準、指標體系,一年分一次或兩次單獨或綜合考核,考核以日常督查與專項檢查為依據,建立評價體系,將考核結果通報并與獎懲掛鉤。制定“一案雙查”實施辦法及配套制度,以問責追究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通過剛性的責任追究,層層傳導壓力,落實監督責任。進一步落實鄉鎮紀委書記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的要求,真正實現一心一意履行監督職責。
(三)聚焦主業主責要有新突破。一紀委要制定年度目標責任分解。圍繞責任分解、督促檢查、倒查追責抓好落實。要強化案件查辦,堅持有案必查,將主要力量傾向辦案,集中優勢兵力打好“殲滅戰”;對腐敗問題,抓大不放小,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保持高壓態勢打好“威懾戰”;二持之以恒抓作風,打好“持久戰”,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堅持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預警提醒;對干部作風、紀律上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防止小問題釀成大錯誤;三選取典型案例宣講、參觀監獄警示,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創新工作方法,改進工作作風,把不該管的工作交還主責部門,把該管的管住管好,集中精力履行好監督職能,把主要精力放到作風建設、懲治腐敗、執紀監督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四強化監督檢查,緊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督促基層黨組織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督促班子成員認真落實“一崗雙責”。
(四)懲治腐敗要堅持零容忍。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大懲治腐敗力度是重中之重,既要堅決查處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又要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無論是領導干部還是普通黨員,只要存在貪腐問題,都堅決予以懲處,決不“開口子”,搞“既往不咎”或“下不為例”。同時加大力度解決好黨員干部存在的“四風”問題,抓早抓小,針對苗頭性問題要及時了解核實、誡勉談話、信訪預警,做到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著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要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敢于亮劍,始終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充分整合資源,強化紀檢監察機關同法院、公安、檢察院以及審計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重點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涉及民生資金項目落實的案件以及發生在農村基層干部中的腐敗案件,冶病樹拔爛樹,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五)紀檢干部隊伍建設要加強。健全能力提升體系和內部監督機制,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要加強紀檢監察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牢固樹立執紀者必先守紀、監督者必受監督的意識。強素質,提升能力擔當;健全業務例會制度、履職培訓制度、調查研究制度、交流學習制度、以案代訓等制度。樹形象,提升責任擔當;認真落實油田公司紀委“兩個一半”精神,深入基層、深入一線調查研究,收集建議,梳理案件調查,規范執紀行為。嚴律己,提升廉潔擔當。加強對紀檢干部的監督,防止“燈下黑 ”,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隊伍。
紀檢監察工作存在問題和不足篇五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各級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后,監督范圍更寬、權限更大、社會關注度更高。對紀檢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要求也越來越嚴,如何強化自我監督,主動接受多方監督,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現結合工作實際,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有益的對策和建議。
一是監督意識存在偏差。紀檢監察機關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黨章賦予紀委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監察法賦予監委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無論紀委還是監委,監督職責都處于基礎性地位。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性質,決定了紀檢監察干部在履行職責時,既是監督的主體、監督的實施者,也是監督的客體、被監督的對象,必須無條件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監督。但是,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只注重監督別人,手電筒只對別人照,沒有把自己擺進去,甚至對監督存在抵觸情緒,存在特權思想,不愿接受監督;少數紀檢監察干部存在“好人主義”和護短思想,對內部監督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導致對紀檢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存在寬松軟現象。
二是監督力量相對薄弱。監察體制改革前,對內部機構設置聚集主責主業,力量注重于執紀審查的配備,對內部監督機構的設置相對薄弱。如,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設立了干部監督室,但縣級以下紀檢監察機關多數是與相關紀檢監察室合并設立,沒有單獨設立干部監督室,實際工作中經常從事審查調查工作,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紀檢監察干部內部監督的質效。主要表現為對紀檢監察干部日常監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通報曝光力度不夠,震懾力不強,監督措施不到位。
三是監督機制不夠完善。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越來越重視對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提出了“誰來監督紀委”“打鐵還須自身硬”“打鐵必須自身硬”“執紀者必先守紀,律人者必先律己”等一系列要求,出臺《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與《監督執法工作規定》,對監督執紀各環節進行嚴格的規定。特別是《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與《監督執法工作規定》都專門強調監督管理,強化對紀檢機關和紀檢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監察法第七章,用大量篇幅強調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盡管目前出臺了許多內部監督管理文件和規定,但有的到基層操作性不強;有的對干部八小時以內“工作圈”管理監督的多,對八小時以外“生活圈”“朋友圈”管理監督的少;對違反審查調查工作程序等環節管理監督的多,對關鍵崗位和風險防控的制約不夠,導致部分工作制度和規則執行不夠到位,影響了監督效果。
1.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監督意識。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堅守紀檢監察機關是政治機關、是黨內紀律部隊的定位,始終把講政治擺在第一位。通過定期開展干部夜校、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講座、廉政黨課、支部主題黨日活動等多種方式,牢固樹立執紀者先要守紀,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二是發揮表率示范作用。自身過得硬,監督更有底氣和硬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帶頭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范踐行“三嚴三實”,自覺接受各方面監督。凡要求各級黨組織執行的,紀檢監察機關要首先執行;凡要求黨員干部做到的,紀檢監察干部要首先做到。三是開展正反警示教育。深入開展“領崗諾責”活動,廣泛宣傳紀檢監察機和個人先進事跡,形成濃厚的創先爭優氛圍;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和違紀違法干部懺悔錄的反面教材作用,以案說紀,常敲警鐘,做好“后半篇文章”。
2.調整內設機構,優化監督力量。一是著力增強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力量。在深化監察體制改革過程中,設立干部監督室,選優配強政治過硬、經驗豐富、敢于善于斗爭的干部專司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持續深化‘三轉’,推進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式方法創新,強化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二是強化權力運行全流程相互監督制約。將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部門分設,改變過去紀檢監察室既有日常監督權,又有發現問題線索后的審查權。落實監察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要求,突出案件監督管理室的重要職能,強化案件監督管理,健全紀委監委自我監督體系。認真履行案件審理審核把關和監督的職責,通過實現“決策權”“調查權”“處分權”和“監督權”的相互分離,保證審查調查工作環環制約、管控嚴密,嚴防以案謀私。
3.建立健全機制,強化制度監督。一是建立各項規章制度。編印《委局機關管理指南》,健全完善《武穴市紀委監委機關制度匯編》《武穴市紀委監委派出紀檢監察工作制度匯編》,全面規范機關、派出機構日常管理,從體制機制上筑牢監督防線。二是健全完善各項規則。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嚴格履行“六項承諾”,制訂《武穴市紀委常委會議事規則》《市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會議重大問題議事與決策清單》等規章制度,健全完善民主評議和內部監督機制。創新推行“五位一體協作區”工作機制、實行層級式管理,嚴格執行《武穴市紀檢監察干部管理考核辦法》,強化量化評分考核。三是構建全方位監督格局。強化組織監督,堅持上級監督下級,定期向上級紀委匯報工作,接受上級監督;定期向本級人大、政協等通報工作,接受組織監督。強化社會監督,邀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老干部,定期召開座談會,舉行“紀委開放日”活動,為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把脈會診”。強化輿論監督,加強紀委監委官方網站、微信等網絡平臺建設,逐步推行“開門反腐”。強化家庭監督,定期開展廉政家訪,了解紀檢監察干部工作情況,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教育。
4.保持高壓態勢,強化執紀問責。紀檢監察干部沒有天然的“免疫力”,紀檢監察機關也不是天然的“保險箱”。始終堅持“五管一體”“五措并舉”“五責分明”,嚴格執行“鄂紀干監25條”“十五不準”“十一不得”和“十個一律”等規定,堅守“五個不發生”的底線。一是推行格干部輪崗交流制。嚴格按要求對信訪舉報、審查調查等重點崗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輪崗交流,加強權力監督,防止出現以權謀私,以案謀私,辦人情案、關系案等問題。二是深入落實責任追究制。對紀檢監察干部存在違紀行為的,紀檢監察機關主要負責人承擔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分管領導承擔重要領導責任,部室主任承擔直接領導責任,有關承辦人承擔直接責任。對有問題的干部,堅決查處,對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干部堅決調離。三是嚴肅追責問責。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王立山書記多次指出,“誰砸紀檢監察機關的牌子,就砸誰的飯碗”。對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認真核查,決不護短遮丑,對執紀違紀的零容忍,堅決查處、失職失責的嚴肅問責,堅決清理門戶,堅決防止“燈下黑”,始終保持內部監督高壓態勢。
紀檢監察工作存在問題和不足篇六
?監督是紀委監委的基本職責、第一職責。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強調要做實做細監督職責,各級紀委全會都把“監督”單列一塊作為今年的主要工作,可見其重要性。監察體制改革以來,xx市監督對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26239名黨員,9350名監察對象。面對這么多的監督對象,如何對其實施精準有效監督,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是擺在紀檢監察機關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
????發現問題是監督工作的生命線。從目前監督工作來看,2018年,xx市紀委監委處置的934件問題線索中,日常監督發現問題線索65件,僅占比7%,這說明我們的監督工作還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認識有偏差。黨章規定,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監察法規定,監委是履行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其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無論是紀委還是監委,監督都是第一任務、第一職責,都要求堅決把監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有的紀檢監察干部對政治機關的定位把握不準,不善于從政治上審視、分析和查處問題,重審查輕監督,認為辦案是硬指標、監督是軟任務,無論是監督檢查室還是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都忙于辦案而疏于監督;有的對監督的“再”監督認識不到位,出現監督“越位”、外行監督內行的現象;有的擔當精神不強,主動亮劍不夠,認為監督容易得罪人,導致監督弱化、虛化。
???(二)職責不清,權限職能有交叉。《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專設監督檢查一章,明確監督重點,規范監督方式,使監督更加有力。但是,《規則》對紀委監委各監督主體誰來統籌、職責分工、如何協作等沒有詳細規定。比如:第十二條規定,黨風政風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黨風政風建設的綜合協調,做好督促檢查、通報曝光和綜合分析等工作。而監督檢查室具體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與黨風政風監督室在作風監督的職責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時,監督檢查室的日常監督和派駐機構的派駐監督在對象、內容上邊界模糊,職責定位不夠清晰,監督關系沒有理順,導致出現“九龍治水”、無序監督,或推諉扯皮、無人監督,或多頭監督、資源內耗問題。
???(三)機制不暢,統籌運行有阻力。黨中央一體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形成紀律、監察、派駐、巡視“四個全覆蓋”的監督格局,為強化監督職責提供了重要支撐。實際工作中,黨風政風監督室承擔專項監督的安排部署、綜合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室負責聯系鄉鎮(單位)的日常監督(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機構負責駐在部門的派駐監督;市委巡察辦負責巡察監督,但是“四個監督”各管一塊、單兵作戰、行無定式,沒有打破孤島、聚攏五指,致使監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辦與監督檢查室、派駐機構之間沒有實現信息共享;監督檢查室對派駐機構的聯系指導作用沒有發揮;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專項監督上無力統籌“四個監督”,沒有形成監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對列席會議、聽取匯報、廉政檔案、意見回復等常規的監督方式均有點題,但在實踐運用中,各監督主體普遍感到茫然,監督辦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監督效果不佳。比如:監督檢查室建立了領導干部廉潔檔案,但是僅僅實現了檔案見面、材料掃描,對監督對象的性格特征、崗位職責和廉政風險并不了解,這種粗放式的監督,形式大于內容;派駐機構在派駐監督上缺乏全局觀念,未將“病樹”“歪樹”放在“森林”的整體之下分析研判,對駐在部門的政治生態和班子情況心中無數、畫像不準;黨風政風監督室在對“四風”問題的監督檢查上依賴看資料、查賬目等傳統手段,不會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對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束手無策。
???從監督方面的諸多問題可以看出,監督乏力已經成為制約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的瓶頸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現為“四個不匹配”。
???(一)能力素質和監督理念不匹配。從實際情況看,紀檢監察干部的政治素養和業務能力與當前形勢還不相適應。一是監督意識不強,不會督。監察體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監察法要求和“四種形態”標準對成倍增加的監察對象開展日常監督,顯得力不從心。二是思維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對日常監督、派駐監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慮不深不細。三是擔當意識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會影響,有些紀檢監察干部在開展監督工作中拉不下臉、下不了手,弱化了監督工作的嚴肅性。
???(二)職責權限和監督格局不匹配。從表面看,“四個監督”是簡單的1+,但目前4個1+小于4,因為各監督主體的職責權限不能有力支撐起“四個監督”一體化的格局。一是組織架構上,沒有指導統籌“四個監督”的領導機構,監督缺少研判、規劃統籌,導致各監督主體各說各的,各干各的,沒有同向發力。二是職責定位上,監督職責、監督領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現了重復監督或無人監督的困境和尷尬。三是人員力量上,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監督檢查室的人員力量不足,在保障辦案的前提下,很難有精力開展監督工作。
???(三)制度體系和監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監督工作尚處于探索創新階段,沒有可以“照單”監督的制度體系。一是監督重點上,“四個監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沒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側重點,相互之間的信息共享、溝通協作機制還不完善。二是監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監督比較規范外,日常監督、派駐監督如何請示報告、如何發現線索、如何整改落實均沒有現成的制度規范。三是監督方式上,習慣于按老套路、老辦法開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別是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監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監督對象上,派駐監督和日常監督的對象基本相同,對各自的監督層級和監督重點沒有明確的區分,影響了監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監督實效不匹配。盡管xx市紀委監委機關對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和各部室每年進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細,致使監督工作沒有動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導向上,以案件數量論英雄,讓監督工作“出力不討好”,從主觀上喪失了對監督工作的積極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標設置不科學,讓考核顯失公平,致使監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結果上,由于監督工作“一體兩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數量化,以發現問題的數量論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監督工作的資料稱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實績,進一步建立科學公正的考核體系。
???落實xx市委“六創趕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動xx高質量轉型發展,必須有強有力的紀檢監督作保障。下一步,我們將從“五個方面”,做實做細監督職責。
???(一)更新監督理念。做好監督工作必須剛柔結合,同頻共振。一方面要樹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監督意識,增強監督的主動性,通過教育引導、談心談話、激勵感召等方式開展監督工作,對干部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干部切實感受到組織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監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懲前毖后”的方針。堅持懲治才是最嚴厲的監督,提高監督發現問題能力,提高談話函詢轉初核比例,加大審查調查力度,嚴厲懲治違紀違法的人和事,真正讓紀律帶電、監督長牙。
???(二)緊盯監督對象。將監督見諸日常,需要既見“樹木”、又見“森林”。一是要突出“關鍵少數”。聚焦各級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加強對履行管黨治黨責任、落實黨委決策部署、個人廉潔自律等情況的監督。二是要管住“絕大多數”。在盯住重點的同時,把監督的觸角延伸到各個層級、各個領域,覆蓋到全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把握運用“四種形態”,處理好“樹木”和“森林”的關系,維護全市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三)創新監督機制。重塑權責清晰、順暢高效的監督工作秩序需要破舊立新,才能開新局。一是要破除“單打獨斗”的舊思想,確立“聯合作戰”的新理念。統籌推進紀律、監察、派駐和巡察“四個監督”,使黨風政風監督室、監督檢查室、鄉鎮紀委、派駐機構、巡察機構互相配合、各有側重,形成統一調度、協調配合、銜接有序的監督體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變”的舊套路,確立“四位一體”新機制。制定《關于充分履行紀檢監察機關監督首要職責的實施意見》《“四個監督”協作配合工作細則》《監督人員統一調度工作辦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監督主體在監督機制上環環相扣、全面貫通,實現“聯”“駐”“巡”三者的優勢互補、效果疊加。
???(四)改進監督方法。做好新時期監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辦法,又要積極探索監督的新路徑。一是聯合監督。采取“駐守式”與“檢查式”監督相結合,“駐點”與“聯片”監督相結合,點穴式與常規式監督相結合,實現統籌協作,發揮集團作戰優勢。二是科技監督。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互聯網+”、微信、手機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線索收集渠道,實現動態監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監督。運用問題線索排查、廉政檔案、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列席民主生活會等方式開展日常監督。四是專項監督。圍繞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時間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相關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監督效果。監督工作既要善于發現外在問題,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決問題,實現標本兼治。一是要在發現問題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監督的第一道關口,用好“第一種形態”,發揮監督“發現、預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錯變成大錯。二是要在解決問題上下功夫。堅持把推動問題解決作為監督工作的落腳點,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推動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時,做好監督的“后半篇文章”,通過“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層分類開展警示教育,切實發揮監督的震懾作用。